广州市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5)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黄埔区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_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91440101MA9Y7HPJ3A-20250724-000017-9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307-440112-04-01-201366

投资项目名称
黄埔区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

招标项目名称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1.整治扶胥运河南湾支涌段河堤长度约1475米,其中新建河道长度约840米;改造长度约633米。新建2座人行景观桥。沿线水岸环境提升面积约24200平方米。其中园建约16500平方米、绿化约6200平方米、景观墙约1440平方米,新建驿站3座。2.新建排涝泵站2座。3.改造庙头支涌2号闸(水陂),以及新建照明、标识、城市家具、临时桥梁等配套设施。工程需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排涝标准,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四等水准测量。项目总投资约为6549.80万元,工程费用约5941.10万元

招标内容
①勘察部分: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探测);②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设计、现场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勘察设计任务书》。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16.86194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③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桥梁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须提供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的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水利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5年06月或07月)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4日 12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4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4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4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招标人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020-28068066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汤工
联系电话
1581337443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211187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人声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挂网)招标文件-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docx

(挂网)招标公告-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docx

(盖章)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委托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汤启维同志为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一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的招标人授权代表,负责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一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的招标一切相关事宜,请准予办理相关的手续。特此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5年07月24日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声明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就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一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二、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文件相符。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5年07月24日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0001903464231,电话:020-86673560。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一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2025年07月24日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文件招标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日期:2025年07月目录第一卷3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3第二卷9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94第三卷9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8第七章否决性条款汇总1269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另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n 条款名称\n 编列内容\n\n 1.1.2\n 招标人\n 名称: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n联系人:曾工 \n联系电话:020-28068066\n\n 1.1.3\n 招标代理机构\n 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n地址:广州市流花路85号\n联系人:汤工\n电话:15813374437\n\n 1.1.4\n 招标项目名称\n 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n\n 1.1.5\n 项目建设地点\n 广州市黄埔区\n\n 1.1.6\n 项目建设规模\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1.7\n 项目投资估算\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2.1\n 资金来源及比例\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2.2\n 资金落实情况\n 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n\n 1.3.1\n 招标范围\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3.2\n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3.3\n 质量标准\n 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合同要求。\n\n 1.4.1\n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4.2\n \n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n □不接受\n▇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1.4.3\n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n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n\n 1.9.1\n 踏勘现场\n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n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n现场详细地点:详见设计任务书。\n补充说明如下:\n(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若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n(2)投标人及其代表进入考察的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n(3)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n(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n\n 1.10.1\n 投标预备会\n ▇不召开\n□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n\n 1.10.2\n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n 时间: /\n\n \n \n 形式: /\n\n 1.10.3\n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n 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发布,一经在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n\n 1.11.1\n 分包\n □不允许\n▇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允许依法分包,具体按照合同约定并经招标人同意。\n分包金额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合同约定)\n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详见合同约定)\n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详见合同约定。\n\n 1.12.1\n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n /\n\n 1.12.3\n 偏差\n ▇不允许\n□ 允许, 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n\n 2.1\n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n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n\n 2.2\n \n招标答疑\n\n\n 疑问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具体时间以日程安排为准);\n形式: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n具体要求: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n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招标答疑提问”查询项目并提问。\n\n 2.3\n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n 招标文件的修改期限: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n\n 3.1.1\n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n 满足本项目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n\n 3.2.1\n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n 一般计税方法计算。\n\n 3.2.3\n 报价方式\n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报价。\n\n \n3.2.4\n 最高投标限价\n □无\n▇有,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下同):\n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168619.45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918300.00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250319.45元(其中:勘探费:95800.00元;测量费:154519.45元)】。\n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投标金额及下浮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价不作为结算的依据。\n\n 3.2.5\n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n 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n一、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对应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总报价及分项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对应的分项最高投标限价的,一律视为废标。\n二、投标报价及费用计算方式:\n(一)投标人报总价及下浮率:投标总报价=勘察费报价+设计费报价;其中,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1-勘察部分投标下浮率);设计费报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部分投标下浮率)\n三、勘察费及设计费计费标准如下:\n(一)勘察费计费标准:\n勘察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含文物、坟墓等重要构、建筑物测量)、工程物探费。其中,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按《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计取;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测绘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文)的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n(二)设计费计费标准:\n1、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穗埔财〔2020〕373号文下浮20%并执行设计费中标下浮率计取。\n2、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定为:河道治理及建筑物工程0.8,景观工程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均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河道治理及建筑物1.3,景观工程1.0。(初设阶段工作量比例:河道治理及建筑物工程65%,景观工程30%)\n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n\n 3.3.1\n 投标有效期\n 为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如投标有效期内发生异议或投诉的,则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异议或投诉处理结束后90日历天。\n\n 3.4.1\n 投标保证金\n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n▇不要求\n□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n\n 3.5\n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n □无\n▇有,具体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3.5.2\n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n /\n\n 3.6.1\n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n ▇不允许\n允许\n\n 3.7.3\n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n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需个人签字的,应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盖单位公章的页面必须盖单位公章(公章与电子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n\n 4.2.1\n 投标截止时间\n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具体详见本项目日程安排。\n\n 5.1\n 开标时间和地点\n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本项目日程安排。\n2、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n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详见本项目日程安排。递交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指定开标室。\n4、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n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刻录好的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备用)、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备用)保密文件(备用)分别独立密封在不透明密封袋中,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本章投标须知4.1.3要求;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勘察设计方案)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密封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否则不予接收。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备用光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和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n5、补救方案\n(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n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电子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n(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n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n(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n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投标人选择参加在线开标的,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n6、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或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n\n 6.1.1\n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n 评标委员会构成及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n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的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酬金,不得额外支付费用。评标专家对符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20]1号)的规定计取的专家报酬不得有异议。若评标时已发布最新的《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按新规执行。\n\n 6.3.2\n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n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评审办法,评标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推荐的合格的中标候选入围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综合得分,并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n\n 7.1\n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n 公示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n\n 7.4\n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n □是\n▇否\n\n 7.6\n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n □不补偿\n▇补偿,补偿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7.7.1\n 履约保证金\n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n□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n▇不要求\n\n 11\n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n \n\n 11.1\n 其他费用\n 交易服务费:中标人代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费,其费用包含在中标人报价中,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开具发票。\n\n 11.2\n 招标失败的情形\n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n\n 11.3\n 特别提示\n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三个月或以上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n(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n(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n(3)出让投标资格的;\n(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n(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n(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n(7)存在行贿情形的;\n二、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n\n 11.4\n 招标人拒绝接收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情况\n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n2、投标人递交的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未在密封处盖章的;\n3、投标人递交的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备用)及保密文件(备用)密封袋上有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的;\n4、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要求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n\n 11.5\n 补交纸质投标文件\n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递交的电子标书一致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4份及电子文件1份给招标人。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n\n 11.6\n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招标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且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n\n 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n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对该内容进行明确。\n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应当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应附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对该内容进行明确。\n2、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价格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先计算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与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承接勘察、设计任务的小微企业分包(联合体协议书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含)以上)的,先计算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的2%作为其价格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n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书》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n4、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n\n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n(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认定流程或联系方式。\n(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n(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n14本投标须知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1.1.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现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条款号:1.5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中标人支付交易服务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条款号:1.9.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现文:1.9.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条款号:3.1修改类型:删除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初步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暗标)3.1.3保密要求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不得在勘察初步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现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勘察设计费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人承接项目情况表(如有):按照《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相关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7)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如有):按照《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相关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8)企业信誉证明一览表(如有):按照《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相关评审要求提供证明材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1)投标人廉洁承诺书;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投标人认为其他应提交的材料(如有);3.1.2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暗标),由设计方案及勘察方案组成;(1)设计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b)目录。(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设计图纸。(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等工作内容)。(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勘察方案由下列资料组成:(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其中:投标深度要求:(a)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b)各种改造形式的改造方案平面图设计,应该提供平图示意图。3.1.3保密要求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除“保密文件光盘”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也不得通过明标、暗标中包含的相同内容(如报价等)互相印证、辨认投标人身份。3.1.4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内容:(1)投标人可不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份包括“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1个、“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1个、“保密文件光盘”1个。(3)“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内容:(a)一套PDF格式制作的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份;(b)一套WORD格式的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1份。(4)“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内容:(a)一套PDF格式制作的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b)一套WORD或PPT格式的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不须包含设计图形部分内容);(c)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5)保密光盘包括内容:(a)一张JPG格式内容为设计图纸的图形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设计图纸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设计图纸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对应的投标人身份。条款号:3.3.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现文: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4.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现文: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条款号:3.5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现文: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5.2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如有)、职称证(如有)、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和社保缴费证明文件件等扫描件。(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时间为:2025年03月或04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5.3《投标人声明》(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3.5.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条款号:3.7.4类型:修改原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现文: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基本情况表中应由联合体各方独立填写。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及《合作设计协议》(如有)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条款号:4.1.3类型:增加现文:4.1.3如有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封套上应注明如下信息:(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备用)封套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项目名称)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光盘(备用)招标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2)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备用)/保密文件(备用)封套应载明:(项目名称)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光盘(备用)/保密文件光盘(备用)条款号:5.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现文: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条款号:6.1.4类型:增加现文:6.1.4评标委员会在开始评标前,应了解评标专家的职责及守则,认真阅读附件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的内容并签名,签字后方可进行评标。条款号:7.1类型:修改原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现文:7.1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2在产生合格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条款号:7.2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条款号:7.3类型:修改原文: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现文:7.3合格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条款号:7.4类型:修改原文: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现文:7.4定标定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4.定标办法。条款号:7.5.1类型:修改原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现文: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条款号:7.6类型:修改原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现文: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项目对未中标人的经济补偿按招标公告约定执行。条款号:7.7类型:修改原文: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文:7.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号:7.8.1类型:修改原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现文: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完成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原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条款号:7.8.2类型:修改原文: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现文: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且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条款号:7.8.4类型:增加现文:7.8.4如本工程委托代建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则可由待见单位作为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条款号:8.2、8.3、8.4类型:增加原文: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现文: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定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定标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或定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定标情况。在评标、定标活动中,与评标、定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定标程序正常进行。条款号:10类型:增加原文:10.重新招标情形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现文:10.重新招标情形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在投标文件有关技术方案和要求中不得指定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生产供应者,或者含有倾向或者排斥特定生产供应者的内容;(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初步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答疑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交,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提问一律不得署名。2.2.3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2.2.4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2.5若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2.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公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2.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2.3.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非暗标形式)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勘察初步设计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投标文件的组成(适用于暗标形式)3.1.1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暗标)3.1.3保密要求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及投标报价信息,投标人不得在勘察设计方案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也不得显示投标报价信息。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专业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还,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订立之日起五日内予以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4.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3.5.2“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或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若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若有)。(注:以上人员社保要求: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3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勘察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3.7.4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按要求共同盖章签字,其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由联合体主办方法人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主办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3.7.5投标文件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含备用光盘)必须进行加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4.1.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4投标截止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需在交易平台发出修改或撤回通知,并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后再次递交的,按第4.2项的规定执行。4.3.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截标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开始时间的信息为准。5.1.2开标方式采用电子开标和现场开标两种模式,投标人可选择在开标室参与开标或准时在线参加开标,也可不参加开标。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登录交易平台实时查看开标、唱标情况。交易平台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5.2开标程序5.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递交投标文件的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开标、评标。5.2.2按开标记录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5.2.3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5.2.4开标结束。5.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6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5.3开标异议5.3.1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2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唱标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后通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招标代理机构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答复异议,异议答复是招标人真实意思表示。未答复的,开标程序不得结束。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开标无异议。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招标人或投标人的工作人员、退休或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7.1.2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7.5.1在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中标信息,视同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2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人应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主办方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下列情况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33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评标委员会成员声明本项目招标人:本人就参与项目的评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人严格遵守评标场所管理规定,服从评标场所现场管理。本人完全知悉并自愿在评审过程中通过电子手写签名板产生电子形式的签名,并认同由此方式产生的签名与本人手写、电子签名具有同等效力;本人使用该签名所签署的评标(审)材料及内容均为本人充分理解并符合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二、在本项目评标开始前,本人不存在以下需要向招标人提出回避的情形:(一)接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授意本人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电话、短信、微信等;(二)私下接触本项目投标人;(三)收受本项目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四)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回避情形。三、本人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不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者敷衍塞责随意评标,不透露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不透露对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本人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不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本项目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对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或者其他人员发表带有倾向性、误导性的言论或者暗示性的意见建议。四、评标结束后,如果本项目需要复核或者存在异议的,本人理解招标人将暂缓支付评审酬劳。本人保证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配合招标人进行复核或者异议处理工作,也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项目评审情况进行的调查。如果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将主动改正错误,配合招标人挽回损失。五、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处理本项目投诉、信访或者举报时,经调查后确认本人存在评审错误的,本人接受招标人不支付本项目评审酬劳、将本人列入招标人评标专家回避名单等相关处理措施,本人也接受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依法对本人进行的处理。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内容,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声明人:(签名)日期:3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n 评审因素\n 评审标准\n\n 1\n 评标方法\n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n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阶段采用“有限数量制”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入围定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主办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序】。若综合评分相等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票),确定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排序。\n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序。\n\n 2.1.1\n 资格评审 标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等信息取自交易中心信息库,其他在投标文件中提交)\n 营业执照\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电子证照\n\n \n \n 资质要求\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n\n \n \n 项目负责人\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n\n \n \n 其他主要人员\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n\n \n \n 业绩要求\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n\n \n \n 联合体投标人\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n\n \n \n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n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投标人可不提供资料,按项目评标当天查询结果进行评审。\n\n \n \n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n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n\n \n \n 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n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进行评审。\n\n \n \n 其他要求\n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n\n 2.1.2\n 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n 投标人名称\n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n\n \n \n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n 投标人声明、廉洁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n\n \n \n \n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n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社保证明扫描件和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n \n \n 投标文件格式\n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n\n \n \n 联合体投标人\n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n\n \n \n 备选投标方案\n 本项目不允许提供备选方案。\n\n \n \n 投标人机器码\n 投标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的(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n\n 2.1.3\n 商务文件响应性评 审标准\n 投标报价\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n\n \n \n 投标内容\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n\n \n \n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n\n \n \n 质量标准\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n\n \n \n 投标有效期\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n\n \n \n 投标保证金\n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n\n \n \n 其他否决情形\n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n\n \n \n 串通投标情形\n 未发现串通投标情形,且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n\n 2.14\n 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暗标)\n 编制要求\n 未发现投标人在技术文件(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图形等记认符号或显示投标报价信息,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n\n \n \n 勘察初步设计方案\n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标注“★”号的相关内容。\n\n \n \n 串通投标情形\n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串通投标情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n\n \n \n 抄袭行为\n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n\n \n \n 著作权和特许权\n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n\n 条款号\n 条款内容\n 编列内容\n\n 2.2.1\n 分值构成\n(总分 100 分)\n 资信业绩部分权重:30%;\n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权重:60%;\n投标报价权重:10%;(注:投标人如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得分评审优惠政策的,若原报价己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价格分。)\n其他评分因素:/;\n\n 2.2.2\n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n 当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该区间内的有效投标价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当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位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0%,100%]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该区间内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n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没有位于上述区间内,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评标基准价。\n\n 2.2.3\n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n计算公式\n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n\n 条款号\n 评分因素(偏差率)\n 评分标准\n\n 2.2.4\n(1)\n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n 详见附件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n 详见附件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n\n 2.2.4\n(2)\n 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评分标准\n 详见附件二《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n 详见附件二《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n\n 2.2.4\n(3)\n 投标报价\n评分标准\n 偏差率\n 投标报价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n\n \n \n \n投标报价评审\n(原始投标报价得分)\n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1.5分;每低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n\n \n \n 投标报价评审优惠\n(投标报价评审优惠加分)\n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5条款规定确定其加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n\n \n \n 最终投标报价得分\n 最终投标报价得分=原始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优惠加分\n\n35附件一: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项目名称: 序号\n 项目\n 分值分配\n 内 容\n 得分\n\n 一\n 企业\n类似\n业绩\n 50\n 近 5 年内勘察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n近 5 年内设计对应类似业绩:有类似业绩的,每项得 8 分,最多得 40 分。\n注:以上合计最多得50分。\n \n\n 二\n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n 50\n 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n(1)设计经历在 15 年以上: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5 分,中级技术职称的得 10 分,其它不得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本小项最高得 15 分。\n(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 10 分,本小项最高得 10 分。\n以上合计最多得 20 分。\n \n\n \n \n \n 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n(1)各专业负责人每1名为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高级职称得 5 分,每1名为中级职称得 3 分,本小项最高得 25 分。\n \n\n 总计\n 100\n \n \n\n备注:一、近5年内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二、类似业绩1.类似勘察业绩(1)需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②勘察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③勘察报告盖章签字页及勘察报告成果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如勘察报告成果评审会议纪要、施工图审查报告等)清晰扫描件。(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3)如参与评审的勘察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须提供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为承担勘察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4)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要求的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5)未符合以上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2.企业及人员类似设计业绩:(1)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项目。(2)需同时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扫描件;②设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③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材料或初步设计会议评审纪要(或批复)或施工图审查证明材料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3)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人员类似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体现相应人员的名字。(4)如参与评审的设计类似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须提供合同及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必须为承担设计业绩工作的一方,否则不得分。(5)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要求的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6)未符合以上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三、项目拟投入人员(1)需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按评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注册证、身份证、毕业证等扫描件;②近1个月(2025年06月或07月)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3)设计经历从毕业证书的核发时间[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起计。四、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企业类似勘察业绩及勘察专业负责人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其他各项评分内容仅按联合体主办方(即牵头人)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附件二: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项目名称: 序号\n 项目\n 分值分配\n 内 容\n 得分\n\n 一\n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n [10]\n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二\n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n [80]\n 1、项目认识:对项目特点和招标文件理解全面,设计目标明确,内容明确具体、文字表达清晰。\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2、对项目现状了解程度:全面掌握地形条件、地质条件、水文条件、通航条件、洪涝安全情况、两岸碧道建设情况等,内容清晰、全面、完整、了解透彻。\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3、重点难点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有比较好的合理化建议。\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4、水利设计方案:方案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考虑现场地形、地质情况,根据流域及水系自然条件进行设计,采取合理、可靠、安全的结构形式,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设计方案内容全面、可行,总体布局合理,构筑物形式生态、美观、可行。\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5、景观设计方案:结合防洪、排涝规划,针对现状条件、周边用地和实际需求,提出因地制宜、特色、可实施性强的景观设计方案。\n能够结合项目城市周边环境,综合水环境水景观进行景观重点设计。\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6、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提出的设计方案的经济优化思路,充分利用现状条件,采用优化技术与方法,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应用成熟、运行维护相对简单并且价格适当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符合国情并有成功案例;因地制宜,节约用地,尽量减少拆迁量,减少建筑材料用量,减少建筑过程和维护过程的能源消耗。\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7、勘察方案: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n \n \n 8、附图:设计图纸思路清晰、全面、设计合理、可实施性强,深度满足要求,包括平面布置图、断面图、水工设计图、节点设计图及节点效果图等。\n优得10-9分,良得8-7分,一般得6-5分,无得0分。\n \n\n 三\n 服务及措施\n 10\n 有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措施。\n优得10-9分,良得9-8分,中得8-7分,无得0分。\n \n\n 总计\n 100\n \n \n\n862189评标办法修改表声明:本评标办法使用SWZB2024-11招标文件范本的评标办法条款,与该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条款号:3.2.1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现文: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并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5条款规定确定其加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C,即最终投标报价得分=原始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审优惠加分;条款号:3.2.3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2.3投标人得分=A+B+C+D。现文:3.2.3投标人得分=资信部分得分(A)×资信部分得分权重(30%)+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B)×勘察初步设计方案部分得分权重(60%)+投标报价得分(C)×投标报价权重(10%)。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现文: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3名(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应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进入定标阶段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主办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序】。若综合评分相等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初步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情况下,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票),确定合格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以得票数高的排前,根据得票数高低确定合格中标候选人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条款号:4.定标办法修改类型:增加现文: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定标办法”正文。条款号:附表1:定标因素(定标阶段用表)、附表2:定标阶段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语、附表3: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附表4:投票汇总表格(定标阶段)、附表5:附加投票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表6:附加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表7:附加投票汇总表(定标阶段)、附表8:定标投票情况汇总表(定标阶段)修改类型:增加现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定标因素(定标阶段用表)、附表2:定标阶段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语、附表3: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附表4:投票汇总表格(定标阶段)、附表5:附加投票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表6:附加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表7:附加投票汇总表(定标阶段)、附表8:定标投票情况汇总表(定标阶段)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商务文件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商务文件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勘察设计方案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勘察设计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2.3.1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资信业绩部分评审得分A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①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从各评标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剩余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或②勘察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B为各评标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二选一,招标人自行选择);(3)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在中心系统揭晓,系统自动形成暗标编码表显示各投标单位对应的编码,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人技术文件的评审得分。(4)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5)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经评标委员会中两人以上(含两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定标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或在定标前,如有合格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且合格中标候选人至少有1名的,招标人不再递补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可以继续定标或依法重新招标;如没有合格中标候选人的,则依法重新招标。4.1定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合格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定标工作,招标人按规定程序在投标人须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定标工作。4.2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由招标人组建。4.3监督小组成员数量为2人,由招标人组建。4.4定标办法4.4.1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记名投票+撰写评语),定标委员会从合格中标候选人当中以“记名投票+撰写评语”方式产生中标人。对进入定标阶段的全部合格中标候选人撰写评语。4.4.2定标因素:答辩因素,具体因素标准详见《定标因素表》。4.5定标程序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安排1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在定标会场担任招标项目负责人,按程序组织定标工作:4.5.1招标项目负责人宣读定标委员会组建情况及成员名单,宣读定标纪律,签订廉政责任书。4.5.2定标工作开始后,定标委员会应推荐一人为定标委员会组长,主持当次定标会议。4.5.3发放定标辅助资料:评标阶段的评标报告、合格中标候选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等,并发放选票。4.5.4合格中标候选人答辩程序:1)答辩签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定标会议通知》以邮件送达各合格中标候选人,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收到邮件后需在《定标会议通知》上盖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后回复邮件。各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组成1-2人的答辩小组;2人参加的,由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主答辩人,拟派专业负责人中的1人可作为副答辩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答辩会,未出席的将被视为放弃答辩资格。答辩小组须按时携带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答辩人员2025年6月或7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达《定标会议通知》通知的开标室进行签到并递交以U盘为载体的PPT演示文件(如有),签到具体时间以《定标会议通知》为准。签到完成后,拟派答辩小组需签署《答辩纪律》、《答辩人员承诺书》等文件(签署的文件以实际下发的为准)。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答辩小组签到时未能提供上述携带证明资料的,或未能在规定的时候内进行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答辩时,拟派答辩小组需将其所有通讯设备调成关机或静音状态交招标代理保管,待其答辩完成后退还。2)答辩进场顺序:按拟派答辩小组签到顺序各自抽取答辩顺序号,按答辩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进场答辩。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如所有合格中标候选人均完成签到后,招标代理即可组织抽取答辩顺序号;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如存在合格中标候选人未完成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在签到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组织已完成签到的合格中标候选人抽取答辩顺序。3)答辩人员的要求:答辩的人员在参加答辩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出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无误后再进行答辩。答辩人员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不予参加答辩环节。4)答辩的要点与时限:答辩的要点与时限详见《定标因素表》。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答辩小组介绍时,可借助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脑播放事先准备的PPT(如有),并同步至定标室进行介绍,并对定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4.5.4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因素对进入定标阶段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及投票。4.5.5投票规则: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合格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进行一轮一次性票决,每位定标委员会成员只有1票表决权(即只能对其中1家中标候选人投票),得票数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若出现票数相同且无法决出中标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中标候选人再进行一次性票决,直至决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不得弃权或产生废票。4.5.4定标委员会根据选票情况向招标人推荐中标人。4.5.5编写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全体确认后签署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4.6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3日内公示中标结果。4.7如出现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或解除合同,且当合格中标候选人至少有1名时,招标人有权不再递补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可采用上述定标办法在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票决确定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附表1:定标因素(定标阶段用表)定标因素(定标阶段用表)项目名称: 序号 序号\n 评审因素\n 具体内容\n\n 1\n 答辩因素\n 一、合格中标候选人拟派的答辩小组先进行现场陈述,陈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n1、对整体设计内容、工作目标、任务、重难点的理解程度进行阐述;\n2、本工程设计思路、设计方法、设计方案在可行性、合理性以及重难点方面进行讲解;\n3、对设计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协助业主确保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规模、降低工程造价、减少设计变更等方面进行讲解。\n二、定标委员会对答辩小组的陈述内容对其进行提问,再由答辩小组进行回答。\n\n备注:答辩时长控制,每组答辩人员的陈述及答辩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n\n附表2:定标阶段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语定标阶段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语项目名称: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名称\n 评语\n\n \n \n\n \n \n\n \n \n\n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注:由定标委员会各成员依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各定标因素,给予进入定标环节的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客观实际的评语,并作为投票依据。附表3: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项目名称: 支持的中标候选人名称\n 备注\n\n \n \n\n投票规则:(1)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投票时须注明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投票一家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4:投票汇总表格(定标阶段)投票汇总表格(定标阶段)项目名称: 序号\n 中标候选人名称\n 得票数\n\n 1\n \n \n\n 2\n \n \n\n 3\n \n \n\n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5:附加投票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加投票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阶段)(如有)项目名称: 合格中标候选人\n \n \n ……\n\n注:本表用于投票出现票数相同的情况。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6:附加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定标阶段)附加定标选票表(定标阶段)(如有)项目名称: 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n 支持理由\n\n \n \n\n投票规则:(1)以上表格用于附加投票,投票时须注明支持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及支持理由。(2)由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只能支持一家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附表7:附加投票汇总表(定标阶段)附加投票汇总表(定标阶段)(如有)项目名称: 序号\n 合格中标候选人\n 得票数\n\n 1\n \n \n\n 2\n \n \n\n ……\n \n \n\n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47附表8:定标投票情况汇总表(定标阶段)定标投票情况汇总表(定标阶段)项目名称: 序号\n 投标人名称\n 得票数\n 附加投票(如有)\n 是否被推荐\n为中标人\n\n 1\n \n \n \n \n\n 2\n \n \n \n \n\n 3\n \n \n \n \n\n注:得票最多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日期:年月日40合同编号:穗开建管设[2025]号建设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合同项目名称:扶胥运河连通工程(二期)—扶胥古运河南湾段勘察、初步设计发包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勘察、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27一、协议书发包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与勘察、设计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一、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中标通知书;(2)协议书;(3)勘察合同;(4)初步设计合同;(5)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二、工程总投资约万元,本合同暂定价款万元,其中勘察合同暂定价款万元,初步设计合同暂定价款万元。最终结算的勘察、设计费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发包人有权据实要求勘察、设计人返还该部分款项。三、如本合同需缴纳合同印花税,勘察、设计人需在有关税务部门规定期限及结清本合同费用前,代缴按规定属发包人缴纳的部分,代缴后发包人按代缴金额实报实销。勘察、设计人未按规定期限代缴印花税的,因此产生的滞纳金由勘察、设计人承担。四、勘察、设计人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勘察、设计企业分包的合同份额为合同总金额%(其中:向XXXX公司分包工程本合同金额占比为%、向XXXX公司分包工程本合同金额占比为%...)(按《中小企业声明函》执行)。经查实,该分包企业若不具备承接分包工作任务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人需另行分包给具备承接分包工作任务资质的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总分包合同(含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金额占比不得低于《中小企业声明函》执行,且发包人予以勘察、设计人中标价的千分之五的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期限内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投标。(本条适用于勘察、设计人为大中型企业,且其投标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否则签订合同做删除)勘察、设计人需建立分包管理台账,定期报监理、发包人审核和检查。五、如勘察、设计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者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内容(非公开招标项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或者修改联合体协议中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内容)。本合同协议书由联合体共同签订,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分别由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方签订。勘察费、设计费分别由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方负责收取,开具相应合同价款全额发票。(若出现多家勘察单位或者多家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人,则由承担主要勘察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收取勘察费,承担主要设计任务的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收取设计费)六、本合同自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及勘察、设计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七、本合同共份,其中正本一式份,发包人执一份,勘察、设计人执一份;副本份,发包人执五份,勘察设计人执份。 发 包 人:\n (盖章)\n 勘察设计人:\n (盖章)\n\n 住 所:\n 科学城科学大道创意大厦B2主楼二、三楼\n 住 所:\n \n\n 法定代表人:\n \n 法定代表人:\n \n\n 委托代理人:\n \n 委托代理人:\n \n\n 电 话:\n \n 电 话:\n \n\n 开户银行:\n \n 开户银行:\n \n\n 账 号:\n \n 账 号:\n \n\n 邮政编码:\n 510663\n 邮政编码:\n \n\n订立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如有)二、勘察合同 工程名称:\n 。\n\n 工程地点:\n 。\n\n 合同编号:\n(由勘察人编填)\n 。\n\n 勘察证书等级:\n 。\n\n 发包人:\n 。\n\n 勘察人:\n 。\n\n发包人:。勘察人:。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建设地点:。1.3工程规模、特征:。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满足设计要求。1.6承接方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1.7预计勘察工作量:。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2.3如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自行收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壹拾伍份、电子文件一套,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4.1.1本工程的具体勘察工作开工日期为发包人对该项目勘察工作大纲批复之日,开工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第六条约定办理。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该收费含岩土工程勘察费、工程测量费(含文物、坟墓等重要构、建筑物测量。)、工程物探费。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再统一执行勘察费中标下浮率(如有)计取。其中,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2013]61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穗开建管【2014】1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穗开建管[2021]33号文计取;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穗埔财〔2020〕373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穗开建管[2021]33号文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30%。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1:500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30%。按国测财字[2002]3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4.2.2本工程勘察费(含岩土、测量、物探)暂定为万元(大写:),勘察费中标下浮率为:%(如有),勘察费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为准。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且财政拨款到位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本合同勘察费暂定价的20%作为定金,计万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30天内,勘察成果资料通过发包人验收,发包人累计支付至实际完成勘察工程量对应勘察费的70%;本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图审查,勘察费结算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勘察费至结算价的90%;剩余的勘察费待合同工程完工后发包人一次结清(不计利息)。以上勘察费必须待财政拨款到位后方能支付。岩土勘察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测量费计算依据表:(根据项目实际填)注:所有勘察项目(含岩土、测量、物探)均需报发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4.2.3在签订合同或结算阶段,如发包人发现勘察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可进行修正,勘察人不得有异议。如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发包人有权据实要求勘察人返还该部分款项。4.2.4勘察人为联合体的,勘察费的分配按本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的工作量分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若为非公开招标项目,勘察人为联合体的,勘察费的分配按本合同联合体协议书的工作量分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变更联合体成员和其负责的工作范围)4.2.5由(承担主要勘察任务的一方名称)负责收取全额勘察费并开具对应价款的全额发票,收款账户名为:,开票人为:,未经发包人同意,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收款账户名。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约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签证,经办理正式变更签证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5.1.3由于发包人原因或规划调整原因造成的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停工6个月以上的,双方同意按已实际完成的勘察工作量对应勘察费的90%进行支付。5.1.4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5.1.5本合同有关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勘察人所提交的地形图测量等成果资料需满足规划报建、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及规划国土部门的审批要求,否则勘察人应将地形图测量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并能办理上述手续的勘察测量单位负责实施,如果因为资料不合格而导致的返工测量、补充测量、完善资料、修改资料等工作及费用由勘察人承担。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按勘察收费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6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勘察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勘察单位未探明地下埋藏物即进行钻探的,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勘察人承担民事责任。5.2.7勘察人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5.2.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勘察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期限返工,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6.2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或其他发包人责任,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应勘察费金额不超过定金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勘察人已完成的工作量相应勘察费金额超过定金的,按勘察人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及支付勘察费(定金抵扣勘察费)。6.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应付未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4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三,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6.5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8.1勘察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他人。8.2勘察人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地下不明物体及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人。8.3发包人不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由勘察人自行解决。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n (盖章)\n 勘察人:\n (盖章)\n\n 住 所:\n 科学城科学大道创意大厦B2主楼二、三楼\n 住 所:\n \n\n 法定代表人:\n \n 法定代表人:\n \n\n 委托代理人:\n \n 委托代理人:\n \n\n订立时间:年月日三、初步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n 。\n\n 工程地点:\n 。\n\n 合同编号:\n(由设计人编填)\n 。\n\n 设计证书等级:\n 。\n\n 发包人:\n 。\n\n 设计人:\n 。\n\n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1.2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1.3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文件;1.4发包人提供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1.5发包人提供的本项目基础资料;1.6合同双方签署的本合同及一切附件和补充文件;1.7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政府审批意见,政府或发包人委托或组织的评分机构(会议)提出的及发包人发出的阶段性书面意见,双方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会议纪要等;1.8设计中标通知书;1.9招标文件;2.0设计人参加投标的方案,以及评标委员会的意见、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使用权属于发包人的其他投标方案。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上述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先后排列次序为优先:2.1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及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2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或修正文件;2.3合同条款;2.4中标通知书;2.5招标文件的问题澄清;2.6投标文件的问题澄清;2.7招标文件;2.8投标文件;2.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1工程名称:。3.2规模:。3.3阶段:。3.4项目设计内容:。负责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方案公示征求意见、概算审查。。3.5设计估算投资:。 序号\n 资料及文件名称\n 份数\n 提交日期\n 有关事宜\n\n 1\n 设计任务书\n 1\n 合同签订前\n \n\n 2\n 设计基础资料\n 1\n 合同签订前\n \n\n 3\n 政府有关批文及各阶段批复文件\n 1\n 合同签订前\n \n\n 序号\n 资料及文件名称\n 份数\n 提交日期\n 有关事宜\n\n 方案设计阶段\n\n 1\n 修改方案设计图\n 15\n 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 天\n \n\n 初步设计阶段\n\n 2\n 初步设计图\n 15\n 方案批复后 天\n \n\n 3\n 设计概算\n 8\n 方案批复后 天\n \n\n 施工图设计阶段\n\n 4\n 施工设计图\n 20\n 初步设计批复后 天\n \n\n \n 电子文件\n \n 与上述文件同时提交\n \n\n注: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电子版本的设计文件应适用如下标准:1、文字资料应当使用MicrosoftWord及Excel软件。2、图纸资料应当使用AutoCAD及pdf文件,其中AutoCAD文件格式使用dwg格式。3、提供CAD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所有图纸中所使用的字体文件。如有外部引用,必须包含所有外部引用的全部文件及字体,文件名必须与图名相对应,每个文件对应一张图并注明版本号。4、效果图资料使用jpg格式的文件。5、项目电子图纸、图片及文字资料所有权归发包人,设计人不得对所提交电子文件设置加密锁、只读格式、附带专项软件启动条件,以及发包人认为不合理的限制格式。5.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5.2设计图纸含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图、总设计说明以及必要的设计资料和设计计算书等附件。5.3设计人应按发包人制定的项目编码方式进行文件、图纸的编码,并遵守发包人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5.4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扩大初步设计说明书及附图15份,原图15份、初步设计概算8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交设计施工图纸20份(视招标情况定,并且根据招标要求分册)、设计计算书2份、相应的电子设计文件及文档2份(刻制成光盘)。5.5在提交初步设计(部分)同时或发包人要求的其他时间,设计人提供进行招标工作所需的工程概况及招标技术规范,各一式15份。5.6合同双方取得设计文件或资料后应办理签收手续。5.7设计人自行承担办理运输或邮寄或电传设计文件、资料所需的费用。5.8设计人将设计文件交至发包人日常办公所在地或发包人临时指定的地点。设计文件的收发、传送管理按发包人有关规定办理。5.9设计总说明必须于提交各阶段成果时同期交付。5.10分包设计费已含分包单位(主设计单位)晒图费用,设计分包单位晒图不再另行支付费用。5.1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起至单位工程完工验收为止为服务期限。在服务期内,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对此发包方不额外支付费用。6.1设计费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及穗埔财〔2020〕373号文下浮20%并执行设计费中标下浮率:%(如有)计取。本项目设计费总额暂以工程费万元计算,暂定为万元人民币,中标下浮率:%(如有)。设计收费结算以区行业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安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计费额,但本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小于该计费额的90%的,设计费结算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额,并调整设计费支付。设计费总额包含本项目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本合同项目的全部设计费用、设计文件修改费用、招标配合费用、驻场服务费用、设计调研费、配合发包人进行报建、报审、验收工作、设计人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费用等设计人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税金。设计费用计算表:(根据工程实际附表)6.2设计费最终结算价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如遇审计部门审计发现本合同结算价款存在超付的情形,发包人有权据实要求设计人返还该部分款项。6.3在签订合同或结算阶段,如发包人发现设计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可进行修正,设计人不得有异议。6.4设计费的支付:6.4.1本合同签订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暂定价的15%作为定金,计万元(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6.4.2设计人交付本项目的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并通过技术审查,且发包人申请财政拨款到位后,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累计至设计费暂定价的70%。6.4.3设计人交付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勘察、初步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