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A330130018052770400121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

项目代码:

2505-330114-89-01-545491

标段(包)名称:

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

标段(包)编号:

A3301300180527704001211

招标人:

名称: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35****4400

电话:135****9845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15 11:33:1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7-21 23:59:59

信息来源: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

接收时间:

202507151136152f9741.pdf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2019年版)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二五年六月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招标人: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7月日第一章招标公告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1.招标条件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已由钱塘区行政审批局以2505-330114-89-01-54549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0万元,建设规模:汇澜公寓用地面积62261㎡,总建筑面积2311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055㎡,地下建筑面积79090㎡,房源共16幢。现需要对已建成小区进行品质提升,品质提升内容包括:小区外立面、大门、景观提升、归家动线等部位系统性提升,房屋破损维修,电梯更换、智能化改造、公共部位装修改造提升等。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凌云街675号。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为设计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总平面规划设计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原建筑结构复核、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及估算编制,包括建筑设计含立面造型、装修、配套公建用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通讯设施、暖通、燃气、消防、弱电智能化)、海绵城市、绿色节能、光反射报告,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含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含节能评估、交通评价、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弱电、强电、防雷、人防、节能设计、泛光照明、交通组织、标识(含交通标识)、幕墙、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综合管线、室内装饰设计(包括主材清单)、市政道路及其附属管线),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及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凡涉及本项目的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纸提供及竣工资料归档、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甲方要求的所有配合工作且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2.3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甲级或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投标方式☑(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设计基础资料)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7.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钱塘区江东大道杭州大江东人力资源大厦联系人:孙工电话:13588734400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北区D座4楼联系人:周婉卿、刘凯威电话:13666671903、13575919845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电话:0571-895356082025年7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杭州城发恒寓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钱塘区江东大道杭州大江东人力资源大厦联系人:孙工电话:1358873440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民和路481号联合中心北区D座4楼联系人:周婉卿、刘凯威电话:13666671903、135759198451.1.4工程名称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1.1.5建设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凌云街675号1.1.6建设规模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2261㎡,总建筑面积2311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055㎡,地下建筑面积79090㎡,房源共16幢。1.1.7投资估算本项目投资估算200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出资比例为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和调整)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招标内容具体包括:总体规划(总平面规划设计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原建筑结构复核、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及估算编制,包括建筑设计含立面造型、装修、配套公建用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通讯设施、暖通、燃气、消防、弱电智能化)、海绵城市、绿色节能、光反射报告,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含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含节能评估、交通评价、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弱电、强电、防雷、人防、节能设计、泛光照明、交通组织、标识(含交通标识)、幕墙、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综合管线、室内装饰设计(包括主材清单)、市政道路及其附属管线),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及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凡涉及本项目的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纸提供及竣工资料归档、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甲方要求的所有配合工作且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1.3.2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30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其他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4.1投标人资质及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12.2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于年月日时前☑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招标文件(补充招标文件)”栏目中找到项目,点击对应提疑按钮以不署名的形式进行提疑。联系方式:13575919845联系人:刘凯威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同2.2.22.3.1出的形式同2.2.2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同2.2.3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3.1.1.1投标函封面;☑3.1.1.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人员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3.1.1.4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保函等);3.1.2技术标(页码不得多于600,不得少于300,文本连续编码);3.1.3资信标;3.1.4商务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3.2.3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05.76万元。☑风险控制价164.608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不少于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担保1、金额:人民币4万元(不得超过10万元)2、交纳方式:B:非财政性资金(接受转账、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担保公司担保保函、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3、投标担保交纳的其他要求形式一:依据《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2018】6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缴纳,具体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杭建市【2018】68号)等文件执行。形式二:网银、转账支票或电汇,需开通建易保证金平台,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方式1:(以下2个账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①账号:71210122000075636户名:杭州市钱塘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②户名:杭州市钱塘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账号:201000146323294000001开户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盛支行缴纳方法详见:http://hzctc.hangzhou.gov.cn/art/2017/9/18/art_1229533463_1899.html方式2:原大江东集聚区内按《关于集聚区内投标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3.4.1投标担保一次性预缴办法的通知》(大江东审批[2019]10号)相关规定执行的企业可继续按原规定。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列印“缴存确认单(表)或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重要提醒:1、投标人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前请认真阅读缴纳方法链接;2、首次参加钱塘新区投标的投标人需提前到招必得(https://www.zhaobide.com/)或杭州银行窗口办理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缴纳;3、保证金到账后,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认单”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供评审。保证金有关事项联系电话:0571-86871928(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2、关于各类投标保函要求:其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条件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其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函必须是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保函;其三若因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中承担责任的内容条件及赔付方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完全一致导致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履行赔付责任。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3.7.3A(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副本(暗标)不得盖章或签字。☑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1.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展示图板☑无;设计模型☑无;BIM模型☑无;1.2装订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技术标正本(明标)分别单独装订,文本采用胶装。2、电子投标文件2.1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V3.3.0电子投标工具,详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招投标项目信息”页面最上方的“电子投标工具下载”按钮进行下载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资信标、商务标等内容组成,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2.1.1资格审查材料:投标函封面、资质资格证明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2.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1.3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2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电子标书份数要求:2.2.1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2.2.2电子标书份数要求:电子加密标书1: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1正本”、“标书1副本”);电子加密标书2:一正一副共两张光盘(在光盘上标明“标书2正本”、“标书2副本”)。注:电子加密标书副本仅作为备用。☑4、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3.7.4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3.7.5(A)投标文件暗标要求1、纸质技术标副本文件、展示图板(如有)和多媒体演示方案(如有)中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不得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2、纸质技术标副本的封面统一采用A3幅面白色纸,封面空白无内容;技术标副本文本采用A3幅面白色纸张。☑4.1.1(A)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分别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4.1.2(A)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包内资料名称:如“技术标副本(暗标)”、“电子加密标书1”、“技术标正本(明标)”、“电子加密标书2”等招标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年月日时分00秒4.2.1时间年月日时分00秒☑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杭州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六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开标室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内封装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不得拒收);3、开标委托人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1(A)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分两阶段开标。一:第一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杭州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六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所有联合体成员)须进行企业CA锁刷卡签到,未带CA锁的,可由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工作人员手工录入。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采用投标函获取信息作为投标单位签到信息。标录显示问题仅作提醒企业后续完善资料信息的作用,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否决投标的依据。二:第二阶段开标1、开标时间:(时间暂定,具体视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另行通知)2、开标地点:杭州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东楼六楼,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钱塘分中心第开标室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可以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其委托代理人,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人未到现场的,视为对开标过程及结果无异议。☑5.2(A)开标程序(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副本”、“电子加密标书1”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1(后缀名为“.HzTbs1st”,内含“资格审查材料”)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四)第一阶段开标完毕。(五)第二阶段开标招标人代表对“技术标正本”、“电子加密标书2”进行拆封,将电子加密标书2(后缀名为“.HzTbs2nd”,内含“资信标”和“商务标”)正本电子光盘(注:先导入正本光盘,副本光盘仅在正本光盘损坏无法读取时才启用)导入评标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5.4特殊情况处置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分值:80资信标分值:10商务标分值:10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0.5~1),每低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3分(0.3~0.5)。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公示期限:3日7.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2.采用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3-5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6家的应推荐3名,有效投标人7-9家的应推荐☑3□4名,有效投标人≥10家的应推荐☑3□4□5名)。7.2.1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定标前核查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公示结束后10日内。☑2.定标地点:钱塘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等。☑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7.2.9中标人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同投标担保。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不补偿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设计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0.3特别说明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四、疫情防控期间,各方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五、其他: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2、初步设计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批的项目,设计人编制概算时须执行《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指引(2023版)》,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招标人应对设计人概算编制质量在合同中作出约束。3、住宅项目的投标人需根据《杭州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设计导则(试行)》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要求进行设10.3特别说明计,与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有关的说明内容应在相关专业的设计总说明中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节点详图。招标人应对设计人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履约方面在合同中作出约束。4、/特别提醒:投标人应配足配齐经营活动所需相应的人员、技术装备,使用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分暗标和明标)、资信标、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封面;(2)资质资格证明材料;(3)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4)投标担保;(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须知前附表3.1、3.5。3.1.2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3.1.2.1总体说明(1)设计依据(2)总体构思3.1.2.2设计说明(1)总平面设计(2)建筑设计说明(3)结构设计说明(4)给排水设计说明(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6)暖通设计说明(7)智能化设计说明(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9)BIM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BIM技术应用点)(10)保障概算编制质量的措施3.1.2.3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3.1.2.4工程投资估算(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2)设备投资估算(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3.1.2.5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面图(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设计方案展示(采用暗标形式、要求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3.1.3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一般情况(2)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相关表格(3)业绩公示汇总表(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4)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要求及资信标格式要求)。3.1.4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承诺书(6)原创设计声明(7)联合体协议书(8)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1.5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4(7)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3.4投标担保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担保的退还:(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信审查资料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暗标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5(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招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后续服务便利;(8)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9)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0)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204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设计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分=技术分(80分)+资信分(10分)+商务分(10分)一、评标程序(一)资格审查(二)技术评审(三)初步评审(四)资信评审(五)商务评审(六)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若有)、业绩条件(若有)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平台相关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资质、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结果等)的维护工作,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经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核验的“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为资格审查依据;(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注:1.招标文件中未选择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的,请评标委员会进一步核实未按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是否按转账方式缴纳,实际有投标人仍按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考虑到相关条款为贯彻落实替建筑企业减轻负担的初衷,该种情形不做保证金无效的处理。2.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同参与投标项目关联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否则作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四)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三、技术标评审(80分暗标)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技术标暗标封面或内容中,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信息的,未出现直接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标记的,原则上不得否决其投标。)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评审因素分值范围设计方案评审因素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0-15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0-15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0-8对设计的总体安排、进度计划、周期保证措施进行比较、分析;0-8新型技术应用服务措施(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0-5对本项目提升改造方案的符合性、适用性、针对性、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0-20对保障概算编制质量措施的合理性进行比较、评价;0-0.5构思新颖,外立面简洁明快,与周边环境和谐统一。注重环境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交通组织清晰,汽车泊位设置合理,与城市道路、周边环境有机结合;配套设施功能齐全,面积分配合理、分区明确,交通组织便捷,相互之间联系方便,便于管理。0-8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0.5分,不符合的得0分。0-0.5备注:1、技术标页码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误差5%以内,四舍五入后取整数)的得满分(最高0.5分,具体分值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设置),不符合的得0分;(如某项目招标人设该项分值为0.2分,满足要求得0.2分,不满足为0分)。2、评标委员会按本表所列评审内容(除陈述和答辩)进行详细评审,独立评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3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技术标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少于3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陈述和答辩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分值为1.5-2分,每家投标单位该项最终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有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得0分。(本项目无需答辩)四、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投标人盖章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其中,投标函以投标工具中格式化表格的内容为准),关键内容(含投标承诺书)缺失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五、资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分值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的,每1个得1分,最多得3分。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完整版)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放只有相关内容的页面,但所附内容应当能清晰的描述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相关因素以供评委评审。)0-3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建项目设计业绩的,每1个得1分,最多得2分。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完整版)、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合同(完整版)、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中应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可以放只有相关内容的页面,但所附内容应当能清晰的描述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相关因素以供评委评审。)0-2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0-2团队配备项目管理班子配备符合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的每个人员扣0.5分,最多扣3分,除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招标公告的要求,不满足则作废标处理外,其他人员不作为废标条件;配备要求详见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基本配备表。【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6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人员中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近6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1月,2025年2月,2025年3月,2025年4月,2025年5月)的社保证明。0-3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8分,排名第三的得1.6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2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1.8分;依次类推)。附件《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基本配备表》序号专业人数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2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3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一级注册结构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给排水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5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6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7造价专业负责人1人一级造价工程师,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1、以上所述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否则不得分。六、商务标评审(10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报价得分以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若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除最高报价、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5个的,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人<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七、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一: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中标候选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中标候选人时出现同票的中标候选人时,□抽签抽取中标候选人☑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中标候选人为止。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说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合同协议书(最终以实际签订为准)发包人(全称):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钱塘新区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汇澜公寓品质提升项目设计。2.工程地点:杭州市钱塘区白杨街道凌云街675号。3.规划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62261㎡,总建筑面积23114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055㎡,地下建筑面积79090㎡。4.投资估算:20000万元。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本次设计为设计总承包,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总平面规划设计功能布局、交通组织、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原建筑结构复核、建筑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及估算编制,包括建筑设计含立面造型、装修、配套公建用房)、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通讯设施、暖通、燃气、消防、弱电智能化)、海绵城市、绿色节能、光反射报告,中标后的方案调整深化(含估算调整),初步设计(含节能评估、交通评价、含概算编制及调整),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弱电、强电、防雷、人防、节能设计、泛光照明、交通组织、标识(含交通标识)、幕墙、景观绿化、无障碍设计、综合管线、室内装饰设计(包括主材清单)、市政道路及其附属管线),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及后续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设计修改单的出具与现场指导服务等凡涉及本项目的施工配合、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并承担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服务、竣工图纸提供及竣工资料归档、竣工验收、完成备案后续服务等甲方要求的所有配合工作且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三、工程设计成果完成期限设计成果完成期限:3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10日历天。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8.询标纪要及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杭州市钱塘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设计人执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月账号:月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其他有关工程设计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勘察设计中标通知书等。1.3技术标准1.3.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1)国家现行的设计规范;(2)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3)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4)国家现行的质量验评标准;(5)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6)项目所在地颁布的其他相关标准及文件;(7)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在合同签署生效后,如果上述标准规范及文件作了修改或新的规范标准被颁布实施,则设计人应遵守上述修改后或颁布的规范标准。如本合同未列入,但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同样适用。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询标纪要;(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6联络1.7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8保密保密期限:十五年。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他义务:(1)发包人需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发包人应配合设计院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但在方案优化和修改过程中,可能使用除设计人以外的投标人设计的部分方案或思路,这种使用是免费的,无须经过该投标人同意。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督促设计项目负责人按照设计合同办事;2、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3、督促并控制好设计进度、质量。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1)设计人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2)设计人其他义务:设计人应按国家最新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3)设计人按本合同“附件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4)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设计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无论项目何时开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5)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6)设计人必须做好现场服务,及时解决现场的技术问题,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及时到现场处理特殊事件。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4次到项目现场解决技术问题,各专业负责人需根据甲方要求到项目现场解决相关专业的技术问题。(7)设计人应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配合工作、图纸变更、资料盖章及相关文件图纸编制,其中文件图纸编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8)在施工图设计前,发包人认为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时,设计人应积极主动配合,直至达到发包人的要求。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负责履行合同。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将被视为设计人违约,处以合同价的5%(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处罚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原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约定到岗履职的或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在一个星期内45做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价的5%(不低于10万元)的罚款,设计人在一个星期内未做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处以合同价的10%(不低于20万元)的罚款,处罚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3.3.2设计人更换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及人员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人员的违约责任: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及人员的将被视为设计人违约,处以合同价的3%(不低于8万元)的罚款,处罚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情节严重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3.3.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7天内更换项目各专业负责人及人员。3.3.4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各专业负责人80000元/人次,费用在下次设计费支付中扣除。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满足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地方标准及规范、规定。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且初步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后续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5.3.5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符合国家规定要求。6.工程设计进度与设计成果完成期限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详见设计任务书。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10天。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5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10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5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7.工程设计文件交付7.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7.1.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纸质设计文件的数量:1)方案设计:调整后的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贰拾贰本;2)初步设计:提供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贰拾贰本;3)并另提供项目审批所需要的总图及各个单体平、立、剖面图等文件一式十份。7.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提供各阶段电子文件(电子光盘)各贰套(含CAD格式文件)。8.工程设计文件审查8.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8.2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8.3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根据发包人要求。9.合同价款与支付9.1.合同价格形式:(1)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招标范围内工程设计需求或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变更、施工周期的延长导致的现场服务期限延长、工程投资、最终建设规模变化、设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人工物价的涨幅、政策规划的调整、以及成熟的设计人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等一切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调整。详见本合同“附件3: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10.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0.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成果完成期限的要求事项发生后3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1.专业责任与保险11.2设计人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2.知识产权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设计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保障设计人的署名权12.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承担。13.违约责任13.1发包人违约责任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但未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无需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合同自动解除。13.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另行协商。13.3发包人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13.4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员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13.5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13.6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预付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13.7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13.8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成果完成期限,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13.9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13.10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13.2设计人违约责任13.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发包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设计人承担相应损失。13.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1000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20%。13.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按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规定予以处罚(文件详附件)。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发包人将按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规定予以处罚。13.2.4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不得转包和擅自分包,如发现设计人存在转包、擅自分包或挂靠,发包人有权中止合同,不予设计人任何补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如确需将部分专业设计分包给其他专业公司必须得到发包人的确认,设计人对分包设计的质量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费用。13.2.5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违反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地方规程的,超出标准规范较多时或明显不符合要求、标准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发【2020】16号文处罚标准)。13.2.6设计人设计资料及文件漏、缺项严重,严重影响发包人招标等后续工作的,发包人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不少于钱塘管办【2020】16号文处罚标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品质提升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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