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机房设备维保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ZB-25RI19149
项目名称: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01345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1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
传 真:0571-87685912
项目联系人(询问):屠杉珊 顾奇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6955 87186977
质疑联系人:孙雷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 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0724.doc749.7K

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 编号:
THZB-25RI19149

采 购 人:
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5年7月

电子交易说明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5763。目录4第一部分招标公告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9前附表13一、总则18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18三、投标21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22五、评标23六、定标23七、合同授予25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5九、验收27第三部分采购需求33第四部分评标方法41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7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8资格文件部分53商务技术文件部分66报价文件部分71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HZB-25RI19149项目名称: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最高限价(元):8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中小企业政策:中小企业预留数量:1预算金额(元):8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0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WiiuR8U3A71ape8Lw3rVUg==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9501345质疑联系人:黄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9501343(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传真:0571-87685912项目联系人(询问):屠杉珊顾奇祺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18695587186977质疑联系人:孙雷质疑联系方式:0571-87187933(请通过以下路径在线提起质疑: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政策咨询:陈先生、厉先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
服务类。

2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 B不同意分包。

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

特别提醒: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

( B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 B要求提供,

(1)样品: ;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 B组织。

(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

(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

方式二:评审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进场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楼,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

方式三: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8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

10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1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
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2
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不超过1%)。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3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639号新城大楼1601室;

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屠杉珊,0571-8718695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14
特别说明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

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 。

收取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不足人民币陆仟元按陆仟元计取。即:
中标金额
服务类收费费率
≤100万元(部分)
1.5%
100万元-500万元(部分)
0.8%
收取方式:本项目的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延中大楼支行

银行账号:3301040160003623066

其他:

(1)供应商提出质疑或投诉的,鼓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系统(政采云系统)在线提出。

(2)供应商线下提出质疑的,除纸质文件外,请将质疑函电子版以电邮形式发送至:hzthzb@126.com。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一、总则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4.3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行政机关)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行政机关)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11.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漏、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评标、授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重新采购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预算: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

1
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1
80
1年

二、项目背景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望潮路77号)机房、综合服务中心(庆春东路1号)承担着上城区众多重要的信息系统运行,目前大部分设备超过原厂保修期,为保证现有信息系统高效、稳定运行,需要对这些设备的维保及相关技术服务进行延续,解决因设备故障对区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所构成的威胁,确保各单位重要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为上城区数据资源整合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1.维保原则保密性原则:对服务过程中获知的任何业主单位系统信息均属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进行任何侵害业主单位系统的行为。规范性原则:服务的实施必须由专业的技术服务人员依照规范的操作流程进行,对操作过程和结果要有相应的记录,提供完整的服务报告。业主单位可以根据需求指定中标人的某一位工程师进行服务。可控性原则:服务的工具、方法和过程要在双方认可的范围之内,保证客户对于服务过程的可控性。最小影响原则:服务工作应不能对现有业务的正常运行产生影响。2.维保目的为确保区政府中心机房设备购买有效的维护和保修服务,对系统存在的问题和突发故障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完善的解决方案和事后防范机制,使系统能够运行在良好的工作状态,通过预防性、主动式的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小系统出故障的可能性;当故障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系统故障时间,使区政府及各下属部门单位的信息系统达到最大化的可用性。3.维保要求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说明和要求,提出详细的系统维保方案。投标方所提供的维保方案设计的叙述及要点描述必须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为了确保区政府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全面、有效地防范和降低系统风险,需要前来应标的投标方熟悉维保业务,具备丰富的维护经验。4.机房设备维保清单及要求4.1正式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凡是要求原厂维保的设备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原件,如中标单位拒绝或者无法提供承诺函原件,采购人将有权不予授予合同。(在投标时须上传原厂商服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或提供承诺书承诺响应以上要求)。4.2以下维保设备清单维保方式中,原厂商维保是指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设备的维保服务,服务期1年;第三方维保是指因为某种原因(比如已过原厂维保年限等)无法再继续提供维保服务,由中标商负责提供设备维保服务,服务期1年。三、维保清单 序号
类别
产品名称
数量

1
行政中心机房设备
艾默生35KW精密空调
6台

艾默生12.5KW精密空调
1台

艾默生300KV UPS主机及电池
3台

机房微模块机柜
1套

机房环境监控、视频监控系统
1套

机房门禁系统
1套

机房视频天融信防火墙
1台

施耐德40.5KW精密空调
2台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2套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1套

红外线报警装置
1套

2
综合服务中心机房设备
APC秀康60KVA UPS
1台

艾默生 90KVA UPS
1台

约顿精密空调
1台

艾默生精密空调
1台

大金 吸顶空调
1台

上海三菱电机
1台

大金12.3W空调
1台

三菱电机
1台

大金吸顶空调
2台

大金柜式空调
3台

大金壁挂空调
1台

美的5P柜式空调
1台

上海三菱电机 吸顶
1台

机房环境监控、视频监控系统
1套

机房门禁系统
1套

机房门指纹密码锁
8套

红外线报警装置
1套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1套

机房灭火系统
1套

UPS电池(科士达)
96节

四、技术规范要求1.行政中心机房设备当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第三方1年维保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项
具体要求

服务目标
对机房环境设备提供定期保养维修服务,保障机房供配电、精密空调、UPS主机及电池、微模块机柜、环境监控、视频监控、门禁、消防报警、气体灭火、红外线报警装置等环境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服务范围
行政中心(望潮路77号)机房环境设备;

维保清单
艾默生35KW精密空调 6台;

艾默生12.5KW精密空调 1台;

施耐德40.5KW精密空调2台;
艾默生300KV UPS主机及电池 3台;

机房艾默生微模块机柜600*1200*2000 (包含天窗,移动门,电源灯) 1套;

机房环境监控、视频监控系统 1套;

机房门禁系统 1套;

机房视频防火墙天融信 1台;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2套;

机房气体灭火系统 1套;

红外线报警装置 1套。

服务内容
定期巡检(每年4次)和故障维护;

提供合同期内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维修技术人员实行无节假日7*24小时上门响应服务。承诺在接到报修通知(电话等)后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24小时内提供更换备件,并根据需要为用户提供备用设备,48小时内修复,以保证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实行每季度定期巡检和不定期的回访。巡检内容涉及需维保设备的各个方面,包含常见故障等内容。每次巡检、回访工作需提供一份内容详尽的巡检报告,对设备情况做好备案,以供日后查询;

须有可靠的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在维保期间维保要求为含软、硬件维保、升级维护及相关技术支持,设备故障所需的配件均需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维修时所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且是全新的,维修时需提供维修设备清单,清单内列明设备型号,出厂日期,数量等,并有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提供盖章承诺函。

服务措施:1)应急故障维修: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工程师首先通过电话进行故障诊断、指导操作,当此步骤无效时,以最快捷的速度到达现场,保证机房各种设备正常工作,并根据故障进行相应的修理,确保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2)维保公司工程师无法解决的故障时,需由原厂工程师协助故障处理;

重点保障服务:根据甲方提出的重点保障服务请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房搬迁服务、重大应用调整、重要节假日),安排技术支持工程师到现场完成重点保障服务。当故障涉及多方设备和软件时,采购单位无法进行准确故障定位情况下,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并随时按照我局要求,及时配合进行故障定位,直至故障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行调研行政服务中心(望潮路77号)机房环境设备,并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要求,现场联系电话:0571-87801360;

原厂支持
★结合设备的重要性和可用性要求,投标时提供环境监控系统(卓佑)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结合设备的重要性和可用性要求,天融信视频防火墙须与原厂天融信建立快速技术响应机制,投标时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服务期限
1年;

2.综合服务中心机房设备当投标方中标后,提供第三方1年维保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服务项
具体要求

服务目标
对机房环境设备提供定期保养维修服务,保障机房供配电、空调、UPS主机、环境监控、视频监控、门禁、机房门指纹密码锁、消防报警、气体灭火、红外线报警装置等环境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服务范围
综合服务中心(庆春东路1号)机房环境设备;

维保清单
艾默生90KVA UPS 1台;

APC秀康60KVA UPS 1台;

约顿精密空调
1台;

艾默生精密空调 1台;

施耐德精密空调2台

大金吸顶空调
1台;

上海三菱电机 1台;

大金12.3W空调 1台;

三菱电机
1台;

大金吸顶空调 2台;

大金柜式空调
3台;

大金壁挂空调 1台;

美的5P柜式 1台;

上海三菱吸顶电机
1台;

机房环境监控 、视频监控系统1套;

机房门禁系统
1套;

机房门指纹密码锁
8套;

红外线报警装置
1套;

机房消防报警系统
1套;

机房灭火系统 1套;

UPS电池(科士达) 96节;

服务内容
定期巡检(每年4次)和故障维护;

提供合同期内每天24小时电话服务,维修技术人员实行无节假日7*24小时上门响应服务。承诺在接到报修通知(电话等)后在30分钟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24小时内提供更换备件,并根据需要为用户提供备用设备,48小时内修复,以保证机房设备的正常运行;

实行每季度定期巡检和不定期的回访。巡检内容涉及需维保设备的各个方面,包含常见故障等内容。每次巡检、回访工作需提供一份内容详尽的巡检报告,对设备情况做好备案,以供日后查询;

须有可靠的服务保障,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在维保期间维保要求为含软、硬件维保、升级维护及相关技术支持,设备故障所需的配件均需由投标人免费提供;

★维修时所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且是全新的,维修时需提供维修设备清单,清单内列明设备型号,出厂日期,数量等,并有采购单位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提供盖章承诺函。

服务措施:1)应急故障维修:当设备发生故障时,技术工程师首先通过电话进行故障诊断、指导操作,当此步骤无效时,以最快捷的速度到达现场,保证机房各种设备正常工作,并根据故障进行相应的修理,确保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2)维保公司工程师无法解决的故障时,需由原厂工程师协助故障处理;

重点保障服务:根据甲方提出的重点保障服务请求(包括但不仅限于机房搬迁服务、重大应用调整、重要节假日),安排技术支持工程师到现场完成重点保障服务。当故障涉及多方设备和软件时,采购单位无法进行准确故障定位情况下,中标人需提供技术支持,并随时按照我局要求,及时配合进行故障定位,直至故障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服务方案
投标人自行调研行政服务中心(望潮路77号)机房环境设备,并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及要求,现场联系电话:0571-87801360;

原厂支持
★结合设备的重要性和可用性要求,投标时提供环境监控系统(卓佑)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结合设备的重要性和可用性要求,投标时提供UPS电池(科士达)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承诺函;

服务期限
1年;

五、商务要求1.验收要求:中标供应商完成合同要求规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按采购需求提供项目有关技术资料,实施进度符合采购要求,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2.支付方式:第一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如遇到采购人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出具项目维保服务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供应商凭合同复印件以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50%;第二期: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设备维保服务购买完毕后,提供维保购买证明,经采购人组织项目初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如遇到采购人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供应商凭合同复印件、维保证明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三期:合同签订满12个月后,经采购人组织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如遇到采购人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供应商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3.合同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四部分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序号
评标标准
权重
主观分/客观分属性
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

1
投标人是否对维保范围内的资产充分了解,在投标方案中提供详实准确的设施清单(包含品牌、型号、数量、基本配置、采购年度、版本信息等)。方案合理可行得5分,方案基本可行得4分,方案一般得3分,方案存在欠缺,针对性不足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
主观分
对维保设备情况的理解程度

2
投标人是否对用户方机房环境、信息网络环境充分了解,在投标方案中提供网络拓扑、标明天融信视频防火墙所在位置、主要作用等相关介绍说明。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方案基本合理得2分,方案存在欠缺,针对性不足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主观分
对用户环境的了解程度

3
投标人是否对用户方机房环境情况充分了解,在投标方案中提供机房平面布置、机柜空间等相关信息。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4
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是否根据保修设备的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的保修保障方案。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5
服务方案的全面性、完整性,是否涵盖采购需求。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6
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服务设计方案描述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服务内容、范围、目标等要求。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7
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安全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组织实施方案的规范性可行性

8
投标人提出的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9
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是否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的实施方案等。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10
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机房设备维保清单及要求”“技术规范要求”中的相关要求的得30分,带“★”重要要求每一项负偏离扣5分,其他要求每一项负偏离,扣2分,扣至0分止。
30
客观分
投标应答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11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处理速度是否满足或优于招标人要求。方案合理可行得4分,方案基本可行得3分,方案一般得2分,有较大欠缺,存在明显不合理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
主观分
售后服务保障情况

12
投标人方案是否承诺提供备品备件服务,以及备品备件的种类、范围。方案合理得3分,基本合理得2分,一般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
主观分

13
①项目负责人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软考中级)得1分,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考高级)得2分,具备其他软考中级或高级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②结合维保设备品牌及技术服务需要,维保服务团队人员具备厂家提供的专业证明,每提供一种证明得1分,最高得2分。
说明:服务人员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社保证明、证书进行评分,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
4
客观分
服务技术力量情况

14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和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网页截图。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
4
客观分
资质认证

15
付款方式、服务期(工期)等商务条款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得3分,未提供承诺或未加盖公章本项均不得分。
3
客观分
服务承诺

16
投标人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设备维保服务案例,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
说明:以合同扫描件为准,如提供的合同不能反映工作经验,提供业主证明文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
客观分
业绩

17
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的计算公式计算。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注: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15
客观分
/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联合体投标或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特别说明:(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共同承担某一项工作内容,且评标办法规定就该项内容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分别承担不同工作内容,评标办法规定对不同工作内容均需要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数量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别提供业绩证明材料。(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4)以分包形式履行合同的,评标办法要求对允许分包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分包单位提供的为准。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或者未填写企业类型的,投标无效;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3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4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特别提示:以下为合同范本,仅供参考,不宜照搬。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结果及中标人的承诺来拟定。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采购计划书文号:甲方(招标人):乙方(供应商):鉴证方:经委托公开招标,确立为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编号:)的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服务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数量
单位
合价
备注

1
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总计
小写:¥

大写:

注:以上费用报价含税。总价包含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所需的服务费、维保费、备件采购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第二条服务周期维护服务期一年,详见维保设备清单(附件)。第三条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行政中心(望潮路77号)机房和综合服务中心(庆春东路1号)机房。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提供精密空调、UPS主机及电池、微模块机柜、机房环控、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视频网终端、机房门指纹密码锁、视频防火墙等设备一年维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总体维保服务要求:(1)服务响应要求;(2)日常巡检服务;(3)版本升级服务;(4)变更处理服务;(5)对网络安全设备的维保要求;(6)其他要求:服务方案、人员、乙方的投标承诺内容、应急方案说明及其他备件清单、备品配件要求。乙方提供维保技术服务人员要求,其他维保服务团队要求,以乙方投标文件以及承诺函的内容执行。若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设备清单要求必须原厂商提供维保服务的,维保设备未超过原厂维保年限且原厂可提供维保服务的情况下,未提供原厂商维保服务函,且/或在实际维保服务过程中,非原厂商提供服务标准低于原厂维保服务标准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该设备的维保服务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金额5%主张违约金。以上具体维保服务的详细内容,按照甲方的项目招标文件、乙方的项目投标文件以及承诺函执行。第五条售后要求5.1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招标文件以及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函执行,提供原厂维保的设备须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函的内容提供维保服务)。5.2现场服务响应时间:7*24*4现场技术支持服务(以招标文件执行)。5.3原厂维保起始时间以原厂对设备的维保时间为准,维护期限为一年,以原厂开具的维保服务相关证明为准。若已过原厂维保年限而无法再继续提供原厂维保服务的,可由乙方负责提供设备维保服务,但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原厂商服务标准。5.4第三方维保的设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维护期限为一年。第六条服务验收要求6.1按照本合同、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执行维保项目内容、售后服务。乙方在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设备维保服务购买,提交全部证明材料,由甲方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且合同签订期满12个月后,提交全部报告材料,由甲方审核通过并组织项目验收。6.2若乙方未按要求执行维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条件,并经甲方最终终验合格,签署验收单。第七条费用的支付 付 款 阶 段
付款比例

第一阶段: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如遇到甲方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出具项目维保服务方案,经甲方审核合格后,乙方凭合同复印件以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未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50%

第二阶段:乙方在合同签订45天内完成设备维保服务购买完毕后,提供维保购买证明,经甲方组织项目初验通过后10个工作日(如遇到甲方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凭合同复印件、维保证明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未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0%

第三阶段:乙方在合同签订满12个月后,经甲方组织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如遇到甲方财政关账,支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及等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向甲方申请支付合同总价的30%,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整。未提供等额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0%

第八条保密条款9.1在执行合同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甲方损失。甲、乙双方对所有本项目的有关资料,不得向第三方透露。9.2乙方人员为履行本项目而接触的甲方相关保密信息,应当予以严格保密,若乙方人员违反本保密条款,视为乙方严重违约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9.3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不随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第九条违约责任11.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就乙方未按约提供的维保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维保费,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维保服务分包或转包第三方提供,但原厂商提供维保或者本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除外。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维保费用,并解除本合同,按照合同总价5%主张违约金。11.3乙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的(包括本合同、甲方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中约定的乙方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解除合同,就乙方未按约提供的维保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维保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1.4因乙方违约,甲方可主张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备机费、维修费、检测费、测试费等,以及为维权而支出的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保全及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合理开支。11.5乙方须确保甲方网络数据安全。乙方及参与人员应遵守网络数据安全相关规定,对参与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未经授权不得披露、使用或修改项目中接触到的公共数据。乙方及乙方参与人员对于项目实施过程接触的网络、数据严格遵守网络和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乙方及乙方参与人员违反网络和数据安全规定的,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等。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11.6经乙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说明合理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等),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延期。甲方同意延期的,视为对原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不追究乙方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延期期间原合同权利义务继续有效。甲方不同意延期的,按逾期条款执行。本条款不适用于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延期情形。安全责任及处罚。1.网络数据安全责任。(1)履行合规义务。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浙江省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履行网络与数据安全保护义务。(2)严格人员管理。乙方应明确网络安全管理负责人;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网络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及网络数据安全教育培训;维保期间,严禁多名工作人员共用系统账户,禁止使用弱密码。乙方及项目实施人员不得从事以下活动:制造、故意输入或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实施网络恶意攻击;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或服务器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信息处理活动。(3)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项目数据拷贝、转移至指定区域外(含乙方或第三方服务器)进行开发、调试等操作,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于第一时间书面通知甲方;(4)系统操作限制。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甲方建设、运营、运维的信息系统、应用或数据库私开账户;擅自更改系统权限或实施可能导致数据违规出域的操作。(5)应急保障机制。乙方应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确保第一时间检测、处置并报告甲方。(6)提供保密承诺。乙方及相关项目管理人员、开发人员须于合同签订后提交《保密承诺书》等。2.处罚条款。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问题通报或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每次扣除合同款20万元、15万元、10万元,乙方不及时处置安全事件、隐患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若乙方未根据整改报告按期整改的,每次扣除合同款1万元。争议的解决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享有与鉴证方同等权利,在发生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3.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鉴证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3.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鉴证方执壹份。13.3甲方的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具体内容 甲方(盖章):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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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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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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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2025年月日签约地点:杭州市上城区望潮路77号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文件,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供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承担需要具备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多方共同承担该工作的,均需提供其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联合体须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与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细则内容
投标响应情况
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备注

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客观分自查情况表……………………………………………………………………(页码)(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投标商务技术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投标函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2.3.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承诺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展开质疑、投诉等活动,并确认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 序号
实质性要求
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见投标文件

第 页

2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
见投标文件第 页

3
投标文件的组成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
/

4
其他实质性要求1:
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
见投标文件第 页

5
其他实质性要求2: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其他实质性要求……: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投标标的清单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如果有)

1

2

...

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
偏离说明

1

2

……

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客观分自查情况表(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材料对应填写,未提供的不填写) 序号
评审因素
网站查询途径/原件复核承诺
备注

1

网站查询链接

2

中标后提供原件

...

填写说明:1、供应商投标文件涉及客观分评审内容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资料提供上述自查情况表。2、可以提供网站查询途径的,提供网站查询链接。如评审办法中有规定的查询网站,提供对应的查询链接。3、无法提供网站查询途径的,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原件复核。(如合同、发票、人员证书等材料)。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正在实施项目的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3)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人数
分项报价
备注(如果有)

1

2



投标报价(小写)

投标报价(大写)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三、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采购人)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THZB-25RI19149)之标项的招标中若获中标,我单位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你公司即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凭证作为本项目验收合格的依据之一。如我单位未按上述承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项扣除对应的代理服务费用。我单位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 开具发票信息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或按照以下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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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单位的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浙江天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协议(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招标编号:THZB-25RI19149】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上城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的2025年上城区机房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序号
行业分类
中小微型企业总要求
中型企业标准
小型企业标准
微型企业标准

1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万元)
20000万以下
500万及以上
50万元及以上
50万元以下

2
工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3
建筑业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

4
批发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

5
零售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6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

7
仓储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8
邮政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9
住宿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10
餐饮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11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

1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

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
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
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

14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万元)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

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营业收入(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

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人)
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
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

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房设备维保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