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与厂外原热网管道连接维修招标公告(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春晓分公司厂内与厂外原热网管道连接维修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观海路5号。
建设规模:本次维修项目从公司原有的DN300架空蒸汽管道开口接至生物质气化炉供热项目的DN450主蒸汽管道,并对厂外原热网管道保温及彩钢板进行更换。
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增值税,税率9%):558525元,不含9%增值税的最高投标限价:512408.26元。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标段划分:1个。
招标范围: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仑春晓分公司厂内与厂外原热网管道连接维修施工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GB2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拟派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项目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热网管道施工项目,且该合同金额在33.5115万元及以上(项目承包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资格后审项目,在评标环节进行查询;资格预审项目,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和评标环节时均需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审批期间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3投标单位需有股东成员组成情况说明:股东成员组成说明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波市企业信用网”等相关网站里打印有股东成员名称的相关页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超过10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由评标小组依据资格预审评审表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并打分,按得分高低排列取前八名,若分数相同时,由招标人当场抽签决定。
(2)投标人未超过10家(含10家)时,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30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费用0.00元,系统使用费报名时,按100元/项目/家次向平台支付,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谨慎领取。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5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户名、账号和投标人都一致)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6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及方式: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1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9楼开投集团阳光服务平台。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www.ndig.com.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观海路5号
联系人:皮老师
电话:0574-86090155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 系 人:丁雅文、杨诗雨、李丹亚
电话:0574-87727358

监督单位: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宁波鄞州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1807室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574-8929905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内与厂外原热网管道连接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