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招标公告(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

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委托代理编号:YMGX-2025-NB017,对  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 进行 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
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益阳高新区清溪村,主要包括推不掉的煮鸡蛋、消失的扁担等人物群雕2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委托代理编号:YMGX-2025-NB017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投标限价:1446632.46元
6、工期:30天
7、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分包号
包名称
品目分类
预算金额(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代理服务费

1
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
B99-其他建筑工程
1446632.46
1446632.46
/
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

二、
供应商
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如供应商具有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 07 月 24  日起至2025年 08月 01 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10  分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
六、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高新区清溪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37-2938320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
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高新区孵化楼1707室
联系人:匡先生    
邮编:413000
电 话:0737-2938332/13973225160   
传真:/  
八、行政监督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名称:益阳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电  话:0737-4616988

相关附件

温馨提示:招标文件仅供查阅下载,请在文件领取时间内到系统内领取.HNYYZF格式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标书,逾期无法下载将对投标造成影响,请投标人知悉!

招标文件正文.pdf
清单-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rar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采购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YMGX-2025-NB017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编制说明本文件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政府采购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湖南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委托代理编号:YMGX-2025-NB017,对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益阳高新区清溪村,主要包括推不掉的煮鸡蛋、消失的扁担等人物群雕2组(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委托代理编号:YMGX-2025-NB017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最高投标限价:1446632.46元6、工期:30天7、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分包号包名称品目分类预算金额(元)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代理服务费1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B99-其他建筑工程1446632.461446632.46/按采购人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1)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如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5年07月24日起至2025年08月01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10分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10分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五、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按采购文件要求。六、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清溪村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37-293832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益阳高新区孵化楼1707室联系人:匡先生邮编:413000电话:0737-2938332/13973225160传真:/八、行政监督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行政监督单位名称:益阳高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电话:0737-4616988-3-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清溪村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37-293832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益美高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益阳高新区孵化楼1707室联系人:匡先生邮编:413000电话:0737-29383332/13973225160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如投标人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投标人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6.2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不组织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的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价格/%;对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为/%。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从2025年07月24日起至2025年08月01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第二章第11.2款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44.663246万元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9.1款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不收取保证金的项目需提供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要求提供,形式:保函,不超过预算金额的2%。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20.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第二章第21.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用CA数字证书加密和签章,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ggzyjy/31069/index_1.htm,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737-4112086)成交单位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4份。注: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4.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放弃投标。第二章第19.1款磋商开标会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供应商自行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依次点击:我的项目-政府采购-选择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线上开标会议。请供应商使用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湖南CA数字证书按时解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响应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第二章第31.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2第二章第31.3款最后报价调整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小型或微型企业,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最后报价扣除比例为/%。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1、节能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38.1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31.5款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2、环境标志产品: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3、两型产品: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第二章第31.6款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4、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只计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第二章第37.1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第二章第39.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担保形式:保函。七、其他规定第二章第41.1款采购代理服务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湘招协【2015】6号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1.1款费件工程招标收费标准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拿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第二章第42.1款其他规定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①、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应保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标,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有恶意中标的嫌疑,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提交成本价的组成,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提交成本价的组成或提交的成本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值,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属于恶性竞争,有权认定其为无效响应。3、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第42.2款备注1、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通过CA在交易中心平台上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3、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截止后30分钟内为文件解密时间,因自身原因(如电脑故障、网络故障)导致无法上传或解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4、供应商自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通过“湖南数字CA”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磋商文件。未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先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包括单位CA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CA。湖南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37-4112269)5、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数字证书下载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7-41122696、前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的投标单位,请先咨询0737-4112269后,再带齐所需资料前往办理,并配合益阳市交易中心做好相关工作。-10-附页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11-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采购人所在地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12-附页2评审因素和标准综合评分表(100分)评审因素计分因素分值计分标准技术部分(5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10从方案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是否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是否先进、可靠;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是否有深入的表述,对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是否透彻,解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施工平面布置是否有针对性、合理,是否较好满足施工需要,是否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10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10质量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10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10安全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等方面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10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10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优于磋商文件的要求;是否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是否全面、有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10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5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是否全面,线路是否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是否合理、可行;措施是否有力、合理、可行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5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资源配备计划5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是否能够相互呼应并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是否合理、准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措施完整、科学、详细、合理的计5分;有缺漏项,欠完整、欠科学、欠详细、欠合理的,每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商务部分(20分)不良行为记录10供应商: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计10分。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0分;扣完为止。类似业绩10供应商近三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计5分,最多计10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类似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的不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得分为30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值。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推荐成交候选人计算方法:1)、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其的评标的综合得分;2)、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中标公告期内无异议,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单位。2,-14-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15-(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项目不适用):(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2,-16-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2,-17-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4.一般要求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4.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5.响应文件的组成(1)磋商响应声明(2)保证金(3)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说明(6)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8)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10)最后报价2,-18-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报价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本项目不适用)17.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18.样品提供18.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19.磋商保证金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19-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0.响应文件有效期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1.1响应文件的纸质文件应装订成册,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当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有差异时,以电子文件为准。21.2响应文件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21.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通过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最后报价。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供应商应按照电子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22.2供应商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22.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2.4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2,-20-代理人签字。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24.2项目设立磋商开标会场,开标地点见磋商文件前附表,供应商须递交肆份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5.磋商程序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26.响应文件审查26.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6.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7.实质性响应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8.无效响应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5)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21-(6)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7)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8)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9.澄清29.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9.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30.磋商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0.3在磋商过程中,请供应商自备电脑和网络并携带湖南CA数字证书。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加密。2,-22-30.4最后报价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完成填报、签名、盖章及加密(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报价时间)。供应商请关注报价倒计时。逾期提交的最后报价,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自动拒收,视为投标人放弃报价且退出磋商。30.5最后报价的解密时长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磋商小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请供应商持湖南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请关注解密倒计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放弃其最后报价且退出磋商。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31.响应文件评审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2.提出成交供应商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2,-23-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3.确定成交供应商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4.磋商终止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5.重新评审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6.保密及串通行为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24-(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7.成交信息的公布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8.询问及质疑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8.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成交通知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40.签订合同40.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40.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25-(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41.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专家评审费用按《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9号)规定执行。41.3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其他规定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适用)2、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湖南信用网(www.hncredit.gov.cn)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3、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或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供应商应保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标,如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有恶意中标的嫌疑,磋商小组有权让供应商提交成本价的组成,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不能提交成本价的组成或提交的成本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值,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属于恶性竞争,有权认定其为无效响应。2,-26-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GF-2017-0201),合同编号: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工程地点:益阳高新区清溪村发包人: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27-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28-发包人(全称):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2.工程地点:益阳高新区。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5.工程内容及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发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不一致的,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合同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不含税金额:¥,,税金:¥,。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承包人需提供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税收情况符合相关税收协控联管政策要求,发包人方可支付相关合同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款项而不视为违约。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编号:,到岗日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29-(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益阳高新区清溪村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4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公章)湖南清溪文化旅游发展承包人:湖南海容科技有限公司(公章)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31-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32-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发包人另行通知;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人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发包人另行通知;电子信箱:发包人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发包人另行通知。1.1.2.5设计人:名称:发包人另行通知;资质类别和等级:发包人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发包人另行通知;电子信箱:发包人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发包人另行通知。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负责在开工前提供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的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同本工程项目占地的范围和面积。。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现场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通用条款。1.4标准和规范-33-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0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免费提供承包人施工图纸3套,承包人如果要求增加图纸,发包人可协助解决,但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3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一般为纸质文件,发包人另有要求时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影像资料;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益阳市高新区清溪村;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另行通知。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34-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服从发包人管理。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双方另行确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专用条款10.4.1执行。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专用条款10.4.1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35-姓名:发包人另行通知;身份证号:发包人另行通知;职务:发包人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发包人另行通知;电子信箱:发包人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发包人另行通知。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天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人指定接驳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驳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项目建设所需水电等所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承包人除完成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任务和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外,还应完成的工作和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发包人要求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标准并达到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标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完整内容编制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投标资料、开工资料、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工序资料等,并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合同通用条款及质量监督部门要求执行,不少于6套(含原件1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全额承担。-36-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国家、行业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同投标文件承诺一致,投标文件没有承诺的,项目经理每月至少应确保22天待在承包项目。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合同期间不得兼职其它项目负责人。承包人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如承包人确更换上述人员的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且不低于投标要求资质;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立即改正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整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0万元罚款,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37-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不允许。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38-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发包人另行通知。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发包人另行通知。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发包人另行通知;职务:发包人另行通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发包人另行通知;联系电话:发包人另行通知;电子信箱:发包人另行通知;通信地址:发包人另行通知;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若无监理方,所有与监理有关权限均归于发包方。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发包人鼓励承包人争取工程类奖项。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承包人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印制的表格)由各方签确。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发包人、监理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只有在重新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39-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在完成本合同工程以及工程保修整个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施工人员、路人、车辆及进入工地的其他人员的伤亡事故、行政处罚、索赔、诉讼、仲裁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负责,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标准;治安保卫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加强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联系,做好治安防范。在施工现场建立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确保施工场地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工程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要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加强员工的法治教育,严禁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七天书面报送至监理及发包人。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等,避免污染和危害环境;项目开工前建设各方要按照益阳市扬尘防治要求落实各方防治专班人员,建立扬尘防治管理体系和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施工单位要依规完善扬尘防治硬件设施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在施工建设期间严格落实扬尘防治相关规定,且施工过程中符合益阳市相关监管部门规定。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计入合同价格进行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40-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执行。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期一天,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41-7.8当发生工期顺延的情形时,承包人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3日向个发包人提交《工期顺延报告书》,发包人在接到《工期顺延报告书》后7日予以审核,如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期顺延报告书》的,视为承包人放弃该权利,工期不得顺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10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因投标单价过低及其他任何不合理理由擅自停工,否则发包人可视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承包人需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及本项目使用人造成的一切损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监管部门及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试验与检验费用的约定:正常试验与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42-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2变更程序涉及工程造价的变更签证和隐蔽工程签证,承包人应在24小时内报送监理人、发包人完成草签(草签单一式四份,原件存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发包人审计部门各存一份复印件),办理正式签证时需附草签单,无草签单的不予办理正式签证,不予计价。工程变更审批权限。单次变更的工程变更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进行会审并确认后报联审小组备案;5万元至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将会审意见以书面形式(联审审批单)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和联审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实施;10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由建设单位将会审意见以书面形式(联审审批单)报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联审小组组长和管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后实施;200万元以上的,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由建设单位将会审意见以书面形式(联审审批单)报党工委会议审批后实施。变更审批程序,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完成。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按承包人投标报价表中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和综合单价计算再乘以中标折扣率%,工程量按实计算;当工程量变更增量小于原工程量的15%(含15%)时,其单价按承包人投标报价表中列入工程量清单的子目和综合单价计算再乘以中标折扣率%;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再乘以中标折扣率%。(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综合单价且属于变更工程材料或施工工艺的,其单价均参照2021版《湖南城市雕塑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计算相关费用后下浮5%,再保持中标折扣率。-43-(3)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类似综合单价且属于工程新增内容的,以及工程量变更增量大于原工程量的15%以上的部分,其单价均参照2021版《湖南城市雕塑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计算相关费用后下浮5%,再保持中标折扣率。(4)招标清单漏项项目(施工设计图纸上有但招标清单没有的项目)和错算、少算工程量(施工图纸上有但招标清单错算、少算的工程量)按参照2021版《湖南城市雕塑消耗量标准》及其配套文件计算相关费用后下浮5%,再保持中标折扣率。(5)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益阳造价站发布的《益阳建设造价》及《益阳高新区常用材料价格手册》中的预算价格执行,没有预算价格的应进行询价确定。(6)对于定额缺项的子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协商办理。(7)工程施工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10.7.1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10.7.2第1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使用。-44-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可以调整预算价格的主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卵(砾)石、红砖(砌体材料)、沥青、砼预制管、电线、电缆、碎石、石屑、麻片石、预拌砂浆、商品水泥稳定材料、沥青砼、普通商品砼等。(2)主材预算价格调整参照《益阳建设造价》及其增刊发布的施工价格进行调整。(3)单项主材预算价格基础上涨(跌)5%(含5%)以内由承包人承担;上涨(跌)5%以上,由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4)材料价差按原价材料预算价格(优惠前材料价)与施工同期材料预算价格进行调整,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5)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长导致材料价格涨价的不予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各种因素引起的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变化及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重大设计变更。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进度款中逐期按比例扣回。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45-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合格后。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国家现行规范要求按实计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按进度支付至合同内已完成工程量的50%,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审计,在工程竣工后的一个年度内支付至终审结论造价的97%,完成备案手续(需要备案的项目),余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付款时,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的履约情况与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审核结算。(1)施工单位所报送的工程结算造价与结算审定结论相比,审增审减额相加超过10%的,由施工单位交纳30%的审核服务费;审增审减额相加超过15%的,由施工单位交纳50%的审核服务费;审增审减额相加超过30%的,由施工单位交纳100%的审核服务费;在工程款结算时抵扣。(2)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因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导致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延误,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竣工后的第二次及其以后的付款,直至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为止,由此导致的延迟付款责任及其它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连续停工一年及一年以上,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申请根据实际已完工程量办理工程中间审核。(4)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关联方审计部门出具的报告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根据发包人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表格式内-46-容填写,同时提供工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申请工程款的时间为达到支付条件后的7日内,承包人在申请工程款时应提供当次应收工程款的经高新区税务部门认可的建筑业专用发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14天。(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28天。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工程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13.3工程试车-47-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与承包范围一致。(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程移交后。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发包人要求齐全的各类结算资料3份及PDF版本。施工单位提交的项目结算送审资料中必备资料缺失或主要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第一次建设单位不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若施工单位再次提交的结算送审资料中必备资料缺失或主要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将扣除项目工程结算款1000元/次;审核中发现虚假签证和虚假变更,或因施工范围认定不明确、责任划分不清引起的审核核减,发现一次扣除施工单位该项目工程结算款4000元/次;审核中发现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发现一次扣除施工单位该项目工程结算款4000元/次。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审计完成后。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专用条款12.4.1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3份。-48-
E.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工程费部分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标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招标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测评合格编号:2020JJ-05

E.6: 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工程费部分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标人

造价咨询人:
招标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0.0
0.0
0.0
0.0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0.0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招标编制人

复 核 人:
招标复核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复核时间:

E.18: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周立波故居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周立波廉洁故事情景雕塑)-工程费部分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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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