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浙江省义乌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2025)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 | 临床检验设备

项目概况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P2025YW139G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生化分析仪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望道路300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四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
地 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长宁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斌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972048
质疑联系人:徐小琴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020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创园科技大楼B区4楼
传 真:0579-85321521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玲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328516、85317081
质疑联系人:赵棋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9-853170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义乌市财政局
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
传真:
联系人:王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39G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招标文件.doc669.9K

139G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招标文件.doc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JKP2025YW139G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12.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的委托,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ZJKP2025YW139G2、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3、项目预算:110万元,最高限价:110万元。4、采购需求:标段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1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30万元30万元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2生化分析仪1台80万元80万元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1、时间:投标方可在采购文件公告期内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前潜在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获取招标文件:免费。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投标方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登录并依照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登录政采云账号,并上传电子加密标书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3、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4、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子开标室。5、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5年8月14日09:3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保证金:无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获取文件后投标人即可参投,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②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4、资格审查: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可直接参投。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地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长宁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斌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972048质疑联系人:徐小琴质疑联系方式:0579-85020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创园科技大楼B区4楼传真:0579-85321521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玲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328516、85317081质疑联系人:赵棋明质疑联系方式:0579-853170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3.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6现场踏勘时间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7招标答疑截止时间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更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更正),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更正),招标方的答疑内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修改的)和澄清(更正)文件均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上统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充分关注该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10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1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14日09:30前在“政采云”平台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电子开标室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5年8月14日09:3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投标保证金无14履约保证金无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总价的95%(如果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设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6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余款在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的,由中标方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余款,货款凭发票,合同、采购验收单由采购人支付。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17其他(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18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19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方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中可查询到。★2、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0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类(2)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根据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6)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1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2失信行为处理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5)中标人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6)因中标人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23其他采购政策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3.1.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投标人。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他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2.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2.12“★”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4、保证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5、招标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现场勘查6.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6.2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7、转包、分包、联合体7.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7.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7.3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7.3.1除特定资格要求外,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及根据承担工作需要的相应资格。7.3.2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3.4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7.3.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材料。7.3.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7.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3.1.2.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公告内容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5招标方在政采云系统上设定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传真)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创园科技大楼B区4楼)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9.2无论是采购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采购方的澄清文件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统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澄清(更正)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3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3.三、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要求须逐项逐条作出实质性回答,若有偏离的均应在规范偏离表中提出。顺序编号清楚,可用描述性文字及说明材料(说明材料必须加盖电子签章)。11.3在招标文件对商务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11.4投标人应提供说明其拟提供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1.5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12.2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为除报价响应文件外的所有内容,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加盖公章均采用CA签章。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得含投标报价。12.3资格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1)投标单位情况介绍;(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资格申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代表参与投标会)(5)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6)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及需要说明的资料。12.4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逾期的无效)(1)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如有);★(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编号告知书》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设备清单中包含依据国家规定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的需提供本项材料,否则无需提供);★(3)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若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必须具备,则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日起至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止,备案证或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4)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包括:拟投设备说明(包括产地、材质、性能指标等);(5)设备检测报告;(6)规范偏离表;(7)产品宣传册、操作说明书等印刷资料;(8)设备的技术服务、详细维修保养计划和培训计划方案;(9)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中规定需投标人作出说明或描述的;(10)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11)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其他资料。12.5报价响应文件:(1)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符合中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投标人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填报企业规模类型。投标人也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识别企业规模类型}(3)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符合监狱企业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本项材料)(5)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说明资料13.1投标人应提交说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说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14、报价要求14.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货物设备价款、附件、配件、备品备件、途中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指导费、维护费、技术资料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费、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14.2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14.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或工作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14.4采购人不接受低于成本的投标报价,也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14.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4.6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14.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14.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填写报价等相关表格。对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地说明其能力。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投标人应根据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6.2由于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评审小组作出的对投标方的误判,责任由投标方自己承担。17、投标保证金:无18、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5)中标人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6)因中标人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19、采购代理服务费19.1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标段收取,具体详见下表。中标金额(万元)收费标准备注100以下1.5%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单向收取。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1.1%+500万×0.8%=9.9万100-5001.1%500-10000.8%19.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可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本票、现金等方式支付,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代理服务费的,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3001676248059000088开户银行:义乌市建行乐园分理处注:缴纳凭证应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字样。20、投标有效期20.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20.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14日09:30前在“政采云”平台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22、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政采云”平台将不接收投标文件。23、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5年8月14日09:3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重新补充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4.3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3.1.5.五、其他25、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一、招标货物一览表标段名称数量备注1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2生化分析仪1台注:投标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参投设备的原厂商宣传彩页,包含产品配置、图片等说明。二、技术要求标段一: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序号招标要求1检测方法及原理:血细胞分析采用半导体激光法、鞘流电阻抗法、荧光染色法和流式细胞技术原理,CRP、SAA检测采用胶乳增强免疫散射比法。▲2功能:血常规、CRP和SAA检测为一体机设备,可同时检测血常规五分类、网织红细胞、CRP、SAA项目。3血液分析报告参数:血液分析报告参数≥37个,血液分析研究参数≥33个,三维散点图≥3个,二维散点图≥6个;体液分析报告参数≥7个,体液分析研究参数≥11个;CRP报告参数≥2个;SAA报告参数≥1个。★4单机检测速度:CBC+DIFF≥110个样本/小时。5特定蛋白检测速度:CBC+DIFF +CRP≥100个样本/小时,CBC+DIFF +SAA≥100个样本/小时。6样本混匀方式:静脉血和末梢全血分别采用两套不同的混匀系统,保证末梢血充分混匀,且用血量少。▲7进样方式及用血量:静脉血和末梢全血均可自动批量进样或手动进样;末梢全血检测 CDR+CRP用血量≤37ul,末梢全血检测CDR+CRP+SAA用血量≤40ul,预稀释模式CDR+CRP+SAA用血量≤20ul。8末梢血预稀释模式也能进行白细胞五分类、有核红细胞、网织红细胞和CRP/SAA检测,有急诊插入功能。▲9仪器主机:血液分析仪主机自带10.4寸大屏幕彩色液晶触摸屏,无需外接气源。10具有全自动体液(含胸水、腹水、脑脊液和浆膜液等体液)细胞计数和对体液中的白细胞进行分类的功能;具有通过高荧光体液细胞参数对肿瘤细胞进行提示功能。11具有低值血小板检测功能,如遇血小板低值时通过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血小板检测精度。▲12具有对EDTA依赖性血小板聚集标本的“自解聚”功能,如遇血小板聚集时可自动加测光学血小板,光学血小板对聚集血小板的解聚率≥80%(提供数据证明材料)。13具有低值白细胞检测功能,如遇白细胞低值时自动增加计数颗粒数量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无需二次折返检测。14血液分析线性范围(静脉血):白细胞:(0-500)x109/L,红细胞:(0-8.6)x1012/L,血小板:(0-5000)x109/L。15CRP线性范围:0.2~320mg/L。16SAA线性范围:5~350mg/L。▲17全血CRP、SAA 检测时可校正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体积的干扰(提供佐证文件)▲18血液分析仪可根据医院的发展需求与原厂推片染色机通过轨道连接成血液分析流水线。(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9供应商能提供原厂配套的CFDA认证的五分类质控品、校准品,提供校准品溯源性报告。标段二:生化分析仪序号主要参数一设备名称、数量和用途1设备名称:生化分析仪2数量:1套3设备用途: 对来源于人体的血清、血浆、全血、尿液、脑脊液及胸腹水样本中的被分析物进行定性或定量检测。二主要技术规格及性能参数▲2.1设备要求:支持与同品牌发光分析仪扩展级联,具有同品牌原厂配套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2.2检测速度:生化检测模块比色速度≥2000T/H,ISE≥600T/H,综合速度≥2200T/H电解质测定为整合主机检测单元,电极可独立更换。2.3同时分析项目≥73个项目,其中支持的双试剂项目达到67项▲2.4具备血清指数检测项目3个(提供佐证文件)2.5试剂加样量范围:10μl~200μl,0.5μl步进2.6最少反应用量≤80μl2.7最少样品量:<1.5微升,加样步进0.1微升2.8测试波长:光栅后分光,340nm~850nm,共13个波长2.9光源:高寿命卤素灯,≥2000小时。★2.10比色控温方式:固体直热加热方式(非水浴加热),无需其他添加剂或保护剂,免维护保养(提供佐证文件)。2.11反应杯:采用永久性石英玻璃杯2.12样品位:轨道进样仓可同时放置≥300个病人样本,样本盘140个,急诊通道10个;同时可放入450个样本,双重进样方式,无须停机可任意装卸2.13具备样本冷藏位功能。冷藏位≥25个2.14具备在线更换试剂功能,仪器测试进行中不停机支持试剂在线更换▲2.15反应时间在0-20分42秒之内可任意设定,满足不同项目开展需要2.16轨道系统:具有2个独立的样本放入区,支持使用提篮批量装载样本架上机;具有2个独立的样本回收区,支持使用提篮批量卸载样本架,提篮具有防倾倒功能、防脱落功能。2.17条形码识别:具有原装样本条形码识别功能2.18支持重测样本优先测试, 具有门诊样本优先功能2.19具有独立的急诊进样通道,支持急诊样本优先测试四、商务要求1、工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并验收合格。2、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3年(生产厂家对设备另有超过相应年限保修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保证开机率大于95%(365天计)。保证零配件供应8年。3、技术支持1)远程技术支持:中标人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解决采购人在货物使用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现场技术支持:对于通过电话、邮件等远程技术支持不能解决的问题,中标人应在48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2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1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3)技术升级支持:中标人应提供货物所配置软件的终身免费维护和升级服务,保证货物正常运行,且不影响采购人其它运行环境。4)中标人应提供日常维护、保养方案,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4、设备培训在设备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对用户的使用人员应用培训和工程师的常规维护培训(列出具体的培训方案,如提供院外培训,供方负责需方人员培训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食宿费用等)),具体细节由院方确定。在设备使用后,供方根据用户的要求,派专家对用户的使用人员进行应用水平的培训。5、提供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包括详细的维修技术资料、维修线路图、软件等)中、英文说明书。6、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和《义乌市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的若干意见》(义政办发〔2017〕102号)要求,组织验收。7、付款方法: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价的95%(如果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设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6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余款在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的,由中标方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余款,货款凭发票,合同、采购验收单由采购人支付。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3.1.一、开标1、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投标方无需前往开评标现场,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电子开评标及评审程序2.1投标截止时间后的1小时内(开标当日09:30-10:30时),由各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投标方(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标书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方的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3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2.4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3.1.二、评标3、评标小组3.1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4、评标原则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4.2先评资格及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再评报价响应文件。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标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4有利于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5、评标过程的保密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人的确定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5.2在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人确定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6、投标人的认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文件的澄清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以其他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7.2如果投标方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标8.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标,初步评标内容为:8.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初步评标不予通过,不列入报价响应文件的详细评标。8.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9.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9.1.1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9.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9.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1.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不是中文版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相关的资料。9.2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10、投标文件的评标、比较和否决10.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10.2在评标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10.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10.3.1要求当事投标人做相应的答辩;10.3.2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10.3.3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10.4评标小组经评标,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1、评标办法11.1本项目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12、决标评标小组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直接确定中标人。3.2.三、定标13、中标通知1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3.2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中标(成交)单位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中标公告期结束前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经查实,中标人有前述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13.3由采购人和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3.4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政采云”平台上及时提出,评标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做记录。13.5开评标结束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依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若投标人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3.6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一)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二)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14、合同签订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和招标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4.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视为中标人不履行招标合同,构成严重违约。采购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按失信行为上报义乌市信用管理部门,同时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4.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落选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14.5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及招标范围”中规定的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义乌市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1.1逾期上传电子档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1.2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未成功的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打开的。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恶意串通、视为串通投标情形外,在不影响公平竞争的前提下,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2.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2.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三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2.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3、投标文件在资格或商务技术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3.1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3.2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3.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的;3.4投标方的投标资格未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规定3.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3.6投标方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3.7投标人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或投标人涂改证件,或投标人伪造或编造投标资料的3.8投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投标方串标的,招标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3.9其他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3.10经评标小组认定,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3.11对于评标小组提出的要求投标方澄清或说明的,如果投标方代表拒绝澄清或说明,或者拒绝签字的,评标小组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4、投标文件在报价响应文件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1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报价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提供完整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未按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签字、盖章或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打★号的条款的规定4.2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或低于企业成本价者或未填报企业成本价者;4.3投标方所投产品的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4.4投标方对同一采购项目两个或两个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报价的或两个或两个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案)成本价的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5经评标小组审议认为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通过“政采云”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CA签章的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佐证其报价合理性的。4.6其他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4.7当投标人由于报价计算错误,投标人拒绝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的修正处理(或拒绝签名确认)。5、在资格审查及评审过程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7、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处理。4.第六章评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本次招标的特点,特制定本评标办法。评标小组用综合评分法对招标项目作出评标结论。一、评审程序1.对投标人资格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资格审查通过单位;2.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单位;3.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分,计算出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有效的投标单位的商务技术得分;4.对报价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5.对报价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报价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由“政采云”平台计算出其报价分及总得分;6、确定中标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小组以开标、评标、询标情况为基本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分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三个部分进行分析、评议,先评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后评报价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在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开启;对商务技术响应无效的投标人不再进行报价响应的评审。二、评标办法1、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标1.1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的规定,是否属于无效标或废标;1.2检查投标文件中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1.3检查标书的完整性,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1.4检查拟供服务内容、质量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本项目的要求;1.5检查服务计划是否提供;是否具体、完整、可行;1.6检查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是否提供,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7、具体评审办法商务技术分满分为70分,分值分配见表格。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响应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专家独立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标段一: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备注1业绩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最高3分):1分/份业绩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0-3分客观分2技术参数根据投标方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除不可负偏离指标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得40分;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减3.5分,其他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减1.5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参数负偏离的不得分。0-40分客观分3技术方案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产品应用案例界面截图、配置清单等对产品结构、功能、技术路线等综合评定1.内部结构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2.外部结构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3.功能全面、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4.技术路线(原理、核心、逻辑)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8分主观分4质量保证承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等情况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5技术服务措施根据投标人技术服务措施及承诺等情况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6项目团队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以往经验等情况(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7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法方案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8日常运行、保养根据投标方的日常运行、保养方法或方案全面性、专业性、可行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9技术培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培训课程、培训内容的设置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培训整体计划,具体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安排等情况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10售后服务对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等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11应急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技术保障等)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分范围:1分,0.8分,0.5分,0.2分,0分)0-1分主观分12备品备件方案根据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准备和保障措施充分性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标段二:生化分析仪序号评分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备注1业绩投标产品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最高3分):1分/份业绩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0-3分客观分2技术参数根据投标方所投设备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打分。除不可负偏离指标外,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的,得42分;其中标有“▲”的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减3分,其他技术指标每负偏离一项扣减2分,扣完为止。要求提供佐证资料的,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参数负偏离的不得分。0-42分客观分3技术方案根据产品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网材料、彩页、Datasheet)或由有关政府部门或检测机构合法出具的文件或报告、产品应用案例界面截图、配置清单等对产品结构、功能、技术路线等综合评定1.内部结构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2.外部结构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3.功能全面、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4.技术路线(原理、核心、逻辑)专业、成熟、临床适用程度高(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8分主观分4质量保证承诺投标人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技术服务措施及承诺等情况(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5技术服务措施根据投标人技术服务措施及承诺等情况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6项目团队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实施人员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以往经验等情况(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7安装调试方案根据投标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方法方案科学性、全面性、可行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8日常运行、保养根据投标方的日常运行、保养方法或方案全面性、专业性、可行性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9技术培训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技术培训计划的全面性、针对性进行打分,包括培训流程、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日程等。(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10售后服务对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响应时间等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11应急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服务方案(包括人员安排、技术保障等)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分范围:1分,0.8分,0.5分,0.2分,0分)0-1分主观分12备品备件方案根据配件、附件、备品备件准备和保障措施充分性等进行打分(评分范围:2分,1.8分,1.5分,1.2分,1分,0.8分,0.5分,0.2分,0分)0-2分主观分2、报价响应文件评审2.1甄别异常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报价不进入报价分计算环节:①资格响应、商务技术响应无效单位的投标报价;②报价高于预算价;③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④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是否超过最高限价。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报价响应文件详细评审(30分)(1)评标基准价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30分。(2)报价得分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100,保留小数2位(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价)2.3扶持政策说明:2.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3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3.4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2.3.5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3.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投标人总得分=商务技术分+报价分4、确定中标人,完成评标报告(1)确定中标人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技术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商务技术分也相同的,由采购人代表使用交易中心抽取程序随机抽取决定排序),评标小组根据以上排序直接确定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重新组织招投标。(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投标人的优劣对比分析、中标人确定情况、基本结论、存在的问题和评标专家的不同意见。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小组所有专家签字,在评标结束时当场提交给采购人。第七章义乌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时间: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做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4.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供应商)乙方2(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乙方3(全称)(联合体成员供应商或其他合同主体)(如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品牌:规格型号: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明确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的条件)¨分期付款:(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2)履约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产权过户登记等)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义乌市财政局执一份,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住 所住 所联 系 人联 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4.4.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5.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指定现场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一、资格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法定代表人申明书(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3、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4、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5、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及需要说明的资料。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货物配置明细表(格式)2、规范偏离表(格式)3、售后服务方案(格式)4、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三、报价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开标一览表格式2、中小企业声明函3、监狱企业声明函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封面格式项目投标文件(资格响应文件或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或报价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申明书(格式)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为项目的投标、开标等事宜,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申明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项目名称:日期:致:(采购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注册于(注册地址)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本人(授权人姓名)系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特授权本单位的(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办理就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授权人签名:职务:被授权人签名: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申明书和身份说明即可。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货物配置明细表(标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产地数量日期: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规范偏离表(标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采购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对照详细说明技术偏离商务偏离日期:注:1、如没有填“无”。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义乌市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1、我单位已认真阅读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招标补充(答疑)文件及相关资料,对其全部内容和要求有实质性了解,并对这些内容表示理解且无任何异议,接受其全部内容及要求,承诺本单位的投标文件已经完全响应并符合其全部条件和要求,愿意参加投标并愿意中标;2、自愿接受义乌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的管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制定的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和纪律。3、我单位承诺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承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积极主动配合市财政局的调查。及时、如实、全面地回答市财政局提出的问题,并在调查笔录中签字确认。如拒绝签字确认的,则视为我单位及有关工作人员认可调查笔录中的全部内容,并对最终的调查结果无任何异议且自愿放弃一切救济途径。5、不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我单位(本人)名义承接业务。6、不与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围标,不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7、在备案、招标、投标、报名、开标、评标、询标、中标、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等招投标预备和进行的全过程中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9、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我方相信贵方的招标结果是公正、合法的,无论我方中标还是落标,我方将接受这一结果。1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与招标方签订合同。12、不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不恶意过高报价,不扰乱招投标的正常秩序。13、严格遵守开标会议纪律,不在开标会场吵闹、滋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1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异议和投诉,不越级投诉,不无理投诉。如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说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事项已认真逐项核对,均表达我单位真实意见,愿承担任何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内容或未遵守上述约定的,经查实后,愿意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并对该项目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我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无条件接受财政局或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管理和处理决定,并自愿承担一切不利的后果。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开标一览表(标段:)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采购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品牌型号注册证号单价总价制造商的企业情况是否中小企业企业全称合 计大写: 。(小写: )企业成本价大写: 。(小写: )全权代表签字:日期:注:1、投标人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2、投标报价低于自报成本价的,投标将被拒绝。3、投标人须自行填报企业成本价,未填报成本价者,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4、此表在不改变表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中小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用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年月日说明:1.标的1.1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填写标的名称;1.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包括全部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是能够独立发挥功能的产品,配件、辅料不作为标的,不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里填列)2.所属行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填写,未填写标的所属行业,或者填写的所属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不一致,《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3.制造商本项目货物的制造商。4.企业数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数据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公司可不填写。企业数据有误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5.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类型5.1投标人须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和【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标的“所属行业”,选择“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其中之一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类型。5.2未填写企业类型、填写的企业类型不明确或填写的企业类型与实际不符(即:企业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填写错误),《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5.3供应商声明的类型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价格扣除或者资格审查通过),属于提供虚假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服务。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说明文件。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JKP2025YW139G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12.第一章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的委托,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ZJKP2025YW139G2、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3、项目预算:110万元,最高限价:110万元。4、采购需求:标段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备注1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30万元30万元详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2生化分析仪1台80万元80万元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到中标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1、时间:投标方可在采购文件公告期内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前潜在投标人仍可获取招标文件,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答疑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获取招标文件:免费。2、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3、方式:投标方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登录并依照要求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登录政采云账号,并上传电子加密标书至“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导致无法投标或投标无效。3、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4、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电子开标室。5、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5年8月14日09:3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投标保证金:无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①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获取文件后投标人即可参投,投标方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②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电子投标工具链接,(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投标文件制作: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后,点击链接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4、资格审查:本项目无需报名,投标人可直接参投。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地址:义乌市廿三里街道长宁路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斌斌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66972048质疑联系人:徐小琴质疑联系方式:0579-850203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创园科技大楼B区4楼传真:0579-85321521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玲英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5328516、85317081质疑联系人:赵棋明质疑联系方式:0579-85317081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义乌市财政局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4楼联系人:王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9-899150663.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采购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安装并验收合格。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6现场踏勘时间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7招标答疑截止时间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要求招标方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方提出书面质疑;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招标方的答疑内容和书面澄清(更正)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招标方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更正),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更正),招标方的答疑内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修改的)和澄清(更正)文件均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上统一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充分关注该网上发布的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10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11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14日09:30前在“政采云”平台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12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4楼电子开标室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5年8月14日10:30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备注: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导致投标方投标无效,投标方可在2025年8月14日09:30前将在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加密投标文件(文件名后缀为备份文件四字的首字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传送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投标方自行保管,如政采云上电子投标文件出现解密失败情况(开标当日09:30-10:30期间进行解密),投标方可按照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jkpemc@vip.163.com)的备份文件,并以备份文件作为替代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方未按照规定时间(2025年8月14日09:30前)及要求提供有效备份文件,同时政采云上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投标方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投标保证金无14履约保证金无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6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收到中标方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总价的95%(如果中标人是中小企业的,设备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6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的100%),余款在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的,由中标方开具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正规发票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余款,货款凭发票,合同、采购验收单由采购人支付。在签订合同时,中标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支付或减少预付款支付比例。17其他(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均为无效标。(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18信用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网站页面显示为准)。19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投标方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jnqdchaxun.htm)或环保清单查询目录(http://www.ccgp.gov.cn/search/hbqdchaxun.htm)中可查询到。★2、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投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0中小企业优惠措施(1)项目属性:货物类(2)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本项目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4)根据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20%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6)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21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支撑”栏目进行查询,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22失信行为处理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5)中标人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6)因中标人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23其他采购政策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提供相关的材料。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3.1.1.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四医院医共体廿三里院区。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开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投标人。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他类似的服务。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货物、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2.6甲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甲方。2.7乙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乙方。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2.9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2.10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单位。2.12“★”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4、保证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5、招标投标费用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6、现场勘查6.1采购方不统一组织投标方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踏勘,根据项目实际投标需求,投标方可自行前往项目实施场地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资料,如投标方因未现场踏勘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出现错误或遗漏的,由投标方自行承担责任。6.2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6.3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7、转包、分包、联合体7.1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7.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7.3联合体采购相关规定:7.3.1除特定资格要求外,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及根据承担工作需要的相应资格。7.3.2如本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应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7.3.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3.4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7.3.5如采购项目对供应商有业绩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材料。7.3.6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该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7.3.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联合体中任何一方的书面文件都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3.1.2.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五章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公告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公告内容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8.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5招标方在政采云系统上设定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的内容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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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全自动血液分析仪、生化分析仪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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