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道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2025)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区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港北村。
2.1.2 建设规模: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本次施工范围为港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主要建设在八总东路、九总东路、头总路等,共计260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为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1日。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特别提示: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但本次免收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6.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BidOpening)。
7.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网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实地勘察,请与招标人联系。
12.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08004/20191024/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张杰
联系人:
陈先生、秦女士

电 话:
15851256565
电  话:
15062737585、15996537148

 

 
 
 
 

附件:

电子公开招标文件-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pdf
太阳能路灯施工图.pdf

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项目编号:NTTZ-GC-JS-20250725-002001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招标文件备案表招标代理招标代理(盖章):编制人(签名):二○二五年招标人项目申报部门负责人(签名):二○二五年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交易服务中心:核对人(签名):负责人(签名):二○二五年法定代表人(签名):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盖章)二○二五年月日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区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港北村。2.1.2建设规模: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本次施工范围为港北村太阳能路灯安装,主要建设在八总东路、九总东路、头总路等,共计260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1.3合同估算价:投资额约为50万元。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1日。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特别提示: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3.5如投标人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多个资质时,本项目要求的所有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3.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根据苏清办【2024】12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8月7日9时0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但本次免收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6.投标截止时间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时00分。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BidOpening)。7.评标入围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8.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http://tongzhou.etrading.cn/网上发布。11.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实地勘察,请与招标人联系。12.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用户注册网址: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的办理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系统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bszn/008004/20191024/4e69d046-a524-4102-9fc1-5c0f5b0e6dbd.html)。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关闭】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13.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张杰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电话:15851256565电话:15062737585、1599653714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联系人:张杰电话:15851256565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联系人:陈先生、秦女士电话:15062737585、15996537148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1.1.5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港北村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区级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量达50%拨付合同价的40%;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其余资金等维保、质保期满且完成审计后据实申请拨付。1.3.1招标范围施工图(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1日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分包1.11偏离不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8月1日24时00分2.4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叁拾伍万圆整(350000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资格后审证明文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3.企业营业执照;1.4.企业资质证书;1.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6.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1.7.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1.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9.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0.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11.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资格评审标准”。2.商务标文件:2.1.投标函;2.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3.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及退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但本次免收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0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4)招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招标文件;(6)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7)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在街道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评委进行评标或由智能辅助评标。6.3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转账支票、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的缴纳方式。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额为中标价的10%,其中:工期为5%,质量为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在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受理的机构: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纪工委电话:0513-86512249通讯地址: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本工程现场条件较复杂,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2)施工用水、电:自行解决。(3)场内外道路:已通。(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任何额外要求及任何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电力线路高架防护;基础处理时井点降水;沟塘回填;原有路底各类线管(雨污水管道、供水管道、路灯及其它管线、军用光缆等)的保护措施、评审费用、群众工作等引起误工、安全围栏等,以上内容均由施工方负责,甲方不予签证,施工单位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350元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总价之中。当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并综合考虑到报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中,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特别提醒: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在限定时间之前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新点驱动(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8、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9、特别提醒: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进行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施工15304713776。10、在开评标全过程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在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若投标人在一定时限(如10分钟)内既没有在系统中响应远程交互,也无法通过电话等与其取得联系,由投标人自负后果。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11)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提交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发给所有投标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③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④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两天内再提供叁份相同的有水纹印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及PDF格式文件(光盘一份),不提供不得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自己需要的商务标自已另行打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登录通州不见面大厅本地正式版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BidOpening”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http://tzqzjypt.tongzhou.gov.cn:8090/TPBidder”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现场使用CA证书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特殊情况处理5.3.1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5.3.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5.3.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新点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5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通州专区”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新点不见面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书(格式)项目名称:异议人:住所地:,邮编: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异议人授权代表:,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异议人与提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1.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异议人可以自己直接提交异议书,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代理人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当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给招标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格式)投诉人(名称):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授权委托人姓名(如有):职务:,电话:居民身份证号码:被投诉人(名称):住所地: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线索:投诉人与投诉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对异议事项进行投诉的,异议的证明文件及招标人异议答复书:投诉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说明:1.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3.投诉人可以自己直接提交异议书,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监管机构。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全部入围进行资格审查。2.2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法人公章原件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1、投标企业与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投业正式人员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诚信承诺书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2.2.2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2.3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投标报价:10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商务部分作进一步评审。此处提供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及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如下(投标文件解锁后随机抽取一种):第一种:投标报价(100分)(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第二种:投标报价(100分)(1)评标基准价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中次低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2.3.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1分,每高1%扣1.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标准2.2.1资格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评审因素及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以投标报价为唯一评审因素的,本章中关于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的条款不适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或印鉴)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或印鉴),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规定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27)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诚信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诚信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28)未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的。(29)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注:招标文件未集中单列的无效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最终得分。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若“四舍五入”后出现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排名时,则报价低的排名在前,若报价亦相同则抽签确定。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6.4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6.5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开标程序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及其各村居的相关项目的投标。3.6.6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7—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沙街道港北村道路亮化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法人公章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经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经发包人盖章确认的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内容的签证单、联系函、技术核定单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1.1.2.5设计人:名称:,;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市政工程相关的规范、规程、标准、规定、图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包含招标时一套),承包人用于制作竣工图纸的也包含在内,发包人不再提供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7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下午5点前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承包人自购材料清单、认质认价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在该分项开工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等在施工日前15天提交;其它文件如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监理人要求和本工程的实际需要编制、提交;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同上;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版和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书面版和电子版。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准备现场图纸。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或承包人住所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已对施工场地现场勘察,由发包人按现状交付承包人施工,且施工场地平整等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发包人的用地红线范围为边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均由承包人完成,费用已含在约定的合同价款计价方法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但涉及工期、质量、价款调整的内容必须由发包人盖章确认。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移交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现状提交;(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满足施工要求,接驳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施工时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于开工前进行现场交验;开工前向承包人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发包人同意由承包人采取保护措施,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及建设部建城[2002]221号文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的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及其它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三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在本合同签订后至开工前,承包人应积极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均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3)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周五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完成工程量价款汇总(一式三份)交监理机构。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承包人在各种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概由承包人承担。5)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用房及设施的要求:无偿提供监理、发包人办公室等办公用房,费用已列入合同价款范围。6)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7)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所有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所需费用含在合同价款内。9)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措施,费用含在合同价款中。10)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并有遮盖,不得扬尘,机械停放有序,符合清洁卫生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11)交工前将所有的建筑垃圾及有关临时硬化的道路、场地等从施工场地清除,分类运输,堆放地址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不允许乱堆乱倒,同时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及承包人的临时设施从施工场地运走。12)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13)平整场地、施工便道、清除现场障碍物、高压线防护、塔吊防护、施工区域防护(必须沿红线设置)、安全通道等)、除草、青苗补偿、杂树清理及外运、建筑垃圾处理(含外运)、施工噪音对邻居影响、邻居对施工干扰等费用均作为措施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不再调整。14)承包人已仔细勘察并充分考虑施工范围内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将产生的建筑垃圾、杂土清运的工程量,且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作为承包人代表,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全面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完工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必须常驻现场,每天不少于8小时,关键节点必须在岗。离开施工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总监请假,二天及以上向发包人请假。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承包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责任,工期不予顺延。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第一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罚款4000元,第三次除罚款8000元外发包人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索由此造成各项损失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连续5天或一个月内累计15天无故不在现场,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7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书面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10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工程不做结算。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200元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4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承包人设备、材料进场之日起,到竣工移交手续办理之日止。3.5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提供合同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期履约保证金为5%,质量履约保证金为5%;可以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的缴纳方式。提交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前。上述履约保证金分别的、共同的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双方约定本工程的履约担保的效力期间为工程开工至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履约保证金依约剩余的余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通过后的一周内可申请退还;依约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用房,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单独计取费用。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有权没收全部的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须无偿返工直至达到合格。5.2隐蔽工程检查5.2.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市政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尽到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照明、警示照明、围栏设施,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承包人若不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及设置安全设施,或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安全保证金。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负责夜间和非夜间的安全巡逻和保卫,统一管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场地要设立标语、标牌,做到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管理;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款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承包人每周五下午5:00前提供下周计划和本周完成情况统计表(一式三份)交监理机构。施工月进度计划:第一次在开工前7日,以后在上月25日前提供;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进度统计报表及纠偏措施与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提供。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按通用条款;②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的;③发生合同约定任一可顺延工期的情况时,承包人必须办理延期手续,得到监理机构签认,并报发包人书面批准后方可顺延;承包人未按通用条款时间要求提出报告的,视为该顺延的情形没有发生,不予顺延。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总工期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超过15天(含15天)工期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并处以工程结算价为基数每天千分之五罚款,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因承包人原因未及时开工,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0元。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承包人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10天仍未开工或连续停工5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款。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金沙街道港北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道路亮化工程施工图上海传承博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2025.06室外道路照明专项说明B∅7516°12006015°会签CONFIRMEDBY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备注REMARK0553900006t=4mm6m灯杆路灯基础孙永宏螺栓布置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道设计单位DESIGNWITH上海传承博证书编号:A231032392(甲级)合作设计单位CO-OPERATEDWITH审定AUTHORIZEDFORISSUEBY审核秦亚飞孙永宏REVIEWEDBY工程负责PROJECTDIRECTOR孙永宏专业负责DISCIPLINERESPONSIBLEBY校对CHECKEDBY漆学敏设计DESIGNEDBY黄俊绘图DRAWNBY黄俊建设单位CONSTRUCTEWITH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金沙街道港北村工程名称PROJECT路亮化工程子项名称ITEM20~30图名DRAWINGTITLE室外道路照明专项说明太阳能路灯大样图∅190工程号PRON0.2025NT-62子项号ITEMN0.A图号DRAWINGNO.JS-01修改版次CHANGEDNO.A比例PROPORTION1:100日期DATE2025.06出图章STAMP1(按规定加盖方有效)注册执业专用章STAMP2(按规定加盖方有效)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主要材料表A1=841,59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亮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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