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招标公告(中山大学2025)



(中大招(货)[2025]127号)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中大招(货)[2025]127号

代理项目编号

CLF24KF01ZC51

项目名称

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7-26 00:00

公告截止时间

2025-08-01 23:59

内容及规模

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1套(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采购单位

中山大学

招标中心经办人

罗老师

招标中心联系电话

020-84111301

招标代理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依钿/戴思华/何栩颖/李亚珍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020-87651688-142/113/152

包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1

包组名称

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6 09:00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01 17:30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07-26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08-01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8-22 09:30

预算

7,600,000.00元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

招标文件

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pdf

采购文件

中大招(货)[2025]127号_1.ZDZBS

其他附件

招标附件

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127号代理机构编号:CLF24KF01ZC5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2025年07月25日中国·广州温馨提示一、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提交投标文件需要具有GDCA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未办理GDCA的供应商应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数安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理GDCA数字证书(包括数字证书、机构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已办理GDCA的供应商须在投标前与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确认并检査GDCA数字证书有效且已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未办理GDCA或未绑定的供应商无法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上传文件。此GDCA办理事项不影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数字证书。如需办理GDCA,详见以下链接: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CA-GDCA/)。二、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到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逾期上传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提交前需预览投标文件是否成功使用GDCA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包括机构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签章)。三、开标支持远程解密,投标人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或安装GDCA客户端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录系统完成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若开标时未能按时进行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参与开标,无需现场参加。四、加★号的条款的指标要求和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该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建议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时使用多页签章。六、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的授权书。七、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八、公开招标失败后,评标委员会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九、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4158040(QQ号码:2783147048),CA数字证书(GDCA)办理联系电话:4007008088。十、本项目签署《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的,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需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合理说明,否则将可能会影响合同签署。十一、采购人采购部分进口货物具备办理免税资格,具体海关免税清单,请查看《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1/06/content_5649372.htm)(如上级部门的免税清单有变更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十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总大小上限为100MB,超出此限制将导致上传失败。为确保投标文件顺利上传,建议投标人提前准备并完善投标文件,并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上传。如文件大小超过100MB,请供应商自行采取压缩措施,将文件大小压缩至100MB以下,以符合上传要求。(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一、技术指标与配置要求二、售后服务要求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提交五、开标、评标与定标六、合同的授予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二、投标文件目录格式三、投标函格式四、投标报价表格式五、配置清单格式六、投标人声明函格式七、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八、实质性响应条款一览表格式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十一、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十二、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十三、业绩一览表及评价格式十四、法人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十五、信用查询资料十六、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等十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商务文件资料十八、节能环保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十九、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格式二十、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二十一、其它材料二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技术文件资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山大学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127号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三、招标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1套(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四、项目预算及经费来源:项目预算7600000.00元人民币。经费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五、投标人的必备资格要求:(1)具备投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则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六、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中山大学深圳光明校区工学园。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00:00至2025年08月01日17:30:00;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正式获取招标文件及资料,否则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需要现场确认,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采购人将可能顺延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并予公告。请各投标人留意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九、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凭企业数字证书(GDCA)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注:无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或者有有效的GDCA数字证书但未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供应商,均须按照平台电子认证的要求,提前办理企业数字证书(GDCA)并绑定“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若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已经上传完毕的投标文件。十、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30: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30:00至2025年08月22日10:00:00(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线解密,如因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解密时间)。(3)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看开标情况。(4)开标地点: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在线开标。十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十二、本项目的发布、修改、澄清和补充通知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十三、联系事项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6日09:0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17:30:00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09:30:00采购人:中山大学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采购人联系人:罗老师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4111301采购人传真:/采购人邮编:510275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依钿/戴思华/何栩颖/李亚珍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2/113/152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1698采购代理机构邮编:510075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1.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4.投标人在采购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拖延签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采购人要求做履约准备);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6.投标人放弃投标,且未在开标时间前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的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撤回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围标的情况;8.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5日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数量1套,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60万元。一、技术指标与配置要求评审序号具体要求A(一)主机参数▲1.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构型卫星仿真数目≥6颗;2.系统具备全面的仿真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轨道仿真、卫星姿态仿真、天线仿真、发射机仿真以及多通道接收机仿真;3.仿真数据类型多样:系统支持X和Ku频段的回波信号仿真;★4.系统具备仿真功能:回波数据仿真、双基地多基线成像处理、时空频三大同步仿真、多基线干涉和差分干涉技术、DEM(数字高程模型)精化处理、三维成像处理功能;★5.系统能够提供不同级别的分辨率/幅宽≥3m/100km;1m/30km;0.5m/20km;▲6.系统能够生成≥5种类型的精化产品,包括正射影像、联合平差后数字高程模型(DEM)、城市区域的数字表面模型(DSM)、控制点、高精度相位滤波结果等。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主要由回波模拟子系统、地面处理子系统、系统性能评估子系统、服务器子系统共四个子系统组成。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的主要功能:低轨星群为基础,进行双基地多基线SAR成像系统进行全数字仿真演示验证,具体功能包括:轨道仿真、轨道构型设计、低轨星群系统接收回波数据仿真、评审序号具体要求A双基地多通道成像处理、时空频三大同步仿真能力、多基线干涉、差分干涉、数字高程模型(DEM)精化处理及三维成像处理能力。B各系统主要技术参数如下:1.回波模拟子系统(1)系统包含卫星雷达建模、场景建模、电磁建模以及能够快速生成回波信号等功能;(2)轨道仿真构形类型:提供可配置的构形参数;(3)姿态仿真参数类型:至少包含俯仰角、横滚角、偏航角及其变化;(4)天线仿真参数类型:至少包含天线尺寸、天线方向图、安装角、下视角;(5)发射机仿真参数类型:至少包含信号波形、发射功率、载频、脉冲重复频率(PRF)、带宽和脉宽等;C(6)接收机仿真参数类型:至少包含多通道幅频响应函数、噪声系数以及模数转换器(A/D)和基带处理设备(BAQ)等;(7)时间同步精度:≤30ns;(8)相位同步精度:≤10°;(9)空间同步精度:≤5%;(10)系统具备对平地、丘陵、山地等典型地形以及建筑物等典型目标电磁建模和三维成像仿真能力。★(11)回波仿真精度:在典型SAR系统参数下,系统应确保仿真中因近似引入的误差平均功率比热噪声平均功率低10dB;(12)系统生成的图像信噪比≥12dB;评审序号具体要求D2.地面处理子系统(1)地面处理子系统应包括双基地多通道成像处理、多基线干涉处理、差分干涉处理、数字高程模型(DEM)精化处理、三维成像处理等功能;(2)至少提供2种多基线数据相位联合处理方法;(3)至少提供2种多次获取数据DEM融合方法;▲(4)多次数据联合处理较单次处理结果高程精度提高≥10%;(5)至少提供2种高精度滤波处理方法;▲(6)高精度滤波算法较常规滤波算法高程精度提高≥20%;(7)至少提供2种区域网平差处理方法;(8)平差景数:能处理至少30景的数据;(9)重叠区匹配精度:≥1个像素;(10)在重叠区大于10%的情况下,无控制点平差精度提高≥20%;E▲(11)有控制点(控制点数量大于0.5个/百平方公里)时,平差精度提高≥于20%;▲(12)立体SAR定位精度:≥6m;(13)多次数据联合处理后的定位精度较单次处理精度提高≥20%;(14)差分干涉处理支持陆探、天绘、高分、TerraSAR-X、ALOS-PalSAR等国内外卫星数据;(15)差分干涉具备形变量和形变速度的计算能力;(16)提供基于地面二维轨道的典型目标模型(如≤1m的舰船模型,至少2种类型)的多航过SAR回波数据;并提供三维成像算法,确保成像分辨率距离、方位、高度至少满足3cm×3cm×3cm;(17)至少提供1组多航过(或多基线)实测SAR数据;至少提供3组建筑物仿真SAR数据;至少提供2种实测数据三维成像算法;至少提供2种仿真数据三维成像方法;完成的三维成像,聚焦良好。F3.系统性能评估子系统(1)能够计算SAR成像性能指标:空间分辨率、峰值旁瓣比、积分旁瓣比、等效视数等;(2)系统能够计算相对/绝对测高精度、相对/绝对平面定位精度等;(3)系统能够计算点云重建精度、点云重建完整度等。评审序号具体要求G4.服务器子系统(1)硬件平台:≥48核CPU,≥3T可扩展内存,集成内存控制器,可支持大规模矩阵并行运算。(2)机箱和主板:采用4U机架式机箱,配置≥9个(×16)PCI-E5.0插槽、1个(×8)PCI-E5.0全高业务插槽,最大支持8块双宽GPU卡。板载ASPEEDAST2600集成显卡,板载双口千兆网卡,独立管理接口。★(3)处理器:配置≥2颗128核心2.25GHzAMDEPYC9754处理器。▲(4)内存:配置≥24根128GBDDR54800MHzECCREG内存,总容量≥3TB。(5)硬盘:1)系统盘:1块≥1.92TBSATASSD企业级固态硬盘2)缓存盘:1块≥15.36TBU.2NVMeSSD企业级固态硬盘3)数据盘:5块≥16TB3.5寸SATA企业级机械硬盘(RAID5),实际可用容量≥64TB,1块≥20TB256MB7200转SATA企业级硬盘4)额外硬盘位:1个M.22280、22110SSD硬盘位,8个3.5"热插拔SATA3硬盘位(支持NVMe)H▲(6)GPU卡:配置≥2张NVIDIAA10080GBPCIeGPU卡,支持扩展至8张A100。(7)电源:配置≥2600W(2+2)冗余白金电源。(8)网卡:板载≥4个千兆网口。▲(9)软件:1)预装LinuxUbuntu20.04操作系统2)深度学习应用软件:如Matlab,Mathematica,TensorFlow,PyTorch,Caffe,OpenMPI,BLAS,LAPACK,FFTW、CUDA驱动,CUDA工具包等3)提供统一的中文web管理界面,支持web界面中英文切换;订制版TensorFlow-GPU、Caffe、PyTorch、Mxnet的各个版本镜像。(10)服务与管理:1)配置1套FHMM智能机器管理系统(含介质),支持创建管理员账户和若干普通用户账户、账户权限设定、提交多个作业时,支持作业状态监控、排队、优先删除等管理功能。2)系统具备远程控制能力。支持远程WEB界面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远程开关机,远程机器硬件CPU、内存、GPU、硬盘、风扇、电源等状态监控,电源动态节能管理,多用户权限设定等。评审序号具体要求I(二)配置清单1.回波模拟子系统,1套2.地面处理子系统,1套3.系统性能评估子系统,1套4.服务器子系统,1套二、售后服务要求1.保修服务(1)保修期限设备整机(包含的所有硬件、软件及其配件)的保修期三年,保修期限自货物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内所有服务的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2)保修期内服务1)硬件设备保修A.响应时间:在保修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做出响应。B.远程支持:中标人支持7×24小时电话热线服务。在接到维修通知后,中标人可首先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故障判断及远程指导。C.现场维修:如果远程指导无法解决问题,中标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及时恢复正常运行。2)软件系统保修A.使用权:采购人对软件系统拥有终身使用权。B.升级服务:中标人负责软件系统的后续升级服务。所有升级服务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软件升级支付额外费用。C.运维支持:中标人应提供软件系统的运维支持服务,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运维支持包括日常维护、故障排除、性能优化等。中标人应定期检查软件系统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对于突发故障,中标人应快速响应,确保系统尽快恢复正常。3)整体保修要求如设备(包含所有硬件、软件及其配件)非因采购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中标人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若中标人无法及时修复的,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且不得收取一切费用;若中标人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向采购人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安装及调试(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现场安装和调试,并使设备正常运行。(2)在设备到达现场之前,中标人应与采购人密切配合,确保现场具备安装的必要条件。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保护,确保其在运输和存储期间不受损坏。(3)中标人在安装调试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供详细的安装调试计划,计划至少包括时间安排、安装步骤、安装条件、人员安排等,以便采购人完成设备验收及其他安装准备工作,确保在设备安装过程有序进行。(4)安装调试期间,采购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如设备存储场地、安保、安装空间、电力供应、冷却水供应、吊装机械等。(5)设备安装完成后,中标人应对设备进行全面调试,确保设备达到设计要求和运行标准。在调试期间,中标人应及时解决发现的任何问题,并记录调试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和结果。(6)设备调试完成后,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设备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文档资料,确保验收顺利完成。3.综合服务保障(1)培训服务:中标人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为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提供全面的培训服务,确保其熟练掌握设备和软件系统的操作及基本维护技能。(2)文档支持:中标人应在设备验收前提供详细的设备和软件系统操作手册、维护指南等文档,便于采购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3)技术支持:在保修期内,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提出技术支持请求的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无法通过远程支持解决问题时,在5个工作日内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不可抗力原因除外)。(4)定期维护:中标人应根据设备和系统的使用情况,提供定期的维护和检查服务,预防潜在故障的发生,延长设备和系统的使用寿命。(5)备件供应:中标人应确保在保修期内提供充足的备件供应,保证设备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得到修复。4.培训要求(1)培训职责1)培训目标:中标人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管理、使用、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确保经过培训的人员能够独立承担各自的职责。2)培训内容:中标人应指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为学员讲解设备原理、故障诊断与维修、使用方法及应用经验。3)培训计划:中标人应拟定详细的培训大纲及培训资料,并在现场验收前一个月提供给采购人,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培训期间,指导学员进行实际操作和实习,确保学员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2)培训地点和时间培训将在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培训,具体安排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开始。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内容,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3)费用承担中标人派遣的人员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用、食宿及医疗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这些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的总价中,采购人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1.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用户需求书标注“★”和“▲”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以佐证所投产品的相应的技术参数及功能。如用户需求书中有具体的证明材料要求的,以用户需求书中要求的为准;如用户需求书中无具体的证明材料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列有技术参数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截图、或厂家产品说明书、或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作为证明材料。如上述资料未能佐证招标需求的参数或者所递交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提供的佐证材料不一致,且投标文件中未做任何说明的,则相应的技术参数响应可被视为负偏离。(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2.本项目已经公布预算(最高限价),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中标人不得对用户需求书中的内容进行分包。★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根据学校经费安排情况,甲方项为“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5.投标报价须用人民币报价。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4.1.3其他付款方式”执行。6.本项目采购设备清单中的产品如有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7.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第三方书面声明、检测报告、资质证件、业绩成果等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供应商应保证资料内容书写正确、真实有效、完整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如实配合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原件做核对。8.按照相关规定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的资质证件,供应商应确保资质证件真实有效、线上可查。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供应商应当确保检测机构资质符合项目要求,检测报告内容、检测委托合同、相关发票等材料主体及信息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中标后如实配合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原件做核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序号条款号内容一、说明11.1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127号2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31.3项目预算:7,600,000.00元41.4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51.5采购人:中山大学6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7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2.6投标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93.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报名。104.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15.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可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需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所有修改通知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9.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310.6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1416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序号条款号内容141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619.3投标文件提交: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17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1416五、开标、评标与定标1822.1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1925.1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02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27.1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22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进行公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人可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查询本单位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329.6质疑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公司: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采购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3,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415栋生物楼三楼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308室。2437缴纳采购服务费账户信息:(汇款时请备注“CLF24KF01ZC51”)序号条款号内容2437开户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账户:955088000467900049926/项目联系人信息:采购代理机构: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联系人:吴依钿/戴思华/何栩颖/李亚珍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2/113/152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采购人:中山大学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园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1301传真:/邮编:510275一、说明1.项目说明1.1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5]127号1.2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采购项目1.3项目预算:7600000.00元1.4本次采购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5采购人:中山大学1.6采购形式中山大学拟通过招标形式采购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1.7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1.8经费来源:财政性资金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0招标要求1.10.1须满足的本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应根据“用户需求书”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1.10.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及“投标明细报价表”的格式进行相应报价。1.10.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配置),非标准化产品的配置应标识清楚,定制货物无品牌、型号的必须在《明细报价表》的“规格型号”栏内标明为“定制”。1.10.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本项目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应在《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中详细列明,并附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1.10.5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产品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1.10.6本项目所涉及的信息安全产品需经过国家相关认证。1.10.7投标产品属于《特种设备目录》所列产品,应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1.10.8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要求。1.1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条件。2.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管理制度等规定。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项目采购公告中另有说明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定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组投标。2.6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供给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除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外,还包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人发出的澄清和修改文件等(如有)3.2本项目以电子招投标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于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浏览招标公告,确认参与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在系统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3.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整体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4.招标文件的询问4.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任何对招标文件进行询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4.2如有需要,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并将所有答复内容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5.2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将通过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发布。6.招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1采购人发出的招标文件采用中文。6.2招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采用公制系统(特别说明的除外)。6.3招标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7.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公制系统(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的除外)。7.3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使用的日期、时间采用北京时区的日期、时间。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商务部分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2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书面应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技术规范、技术参数、技术文件、图纸、安装介绍、工期安排和售后服务等;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8.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8.2.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详细说明。8.2.3对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逐条进行响应,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8.2.4货物经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获得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或具有公信力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认证等。8.2.5货物和服务的业绩一览表。8.2.6货物选型样本、样品及有关技术资料和说明。8.2.7具有的其他优势的说明。8.3如因不按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保证金的收取选择打“√”条款: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9.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9.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9.4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9.4.1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9.4.2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9.4.3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9.4.4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9.4.5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9.6.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9.6.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9.6.3法律、法规或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明细报价表上标明本项目拟提供的货物的单价(如有)、每个单项的小计、整个投标的总价以及合同项下的货物以及服务的来源地。10.2投标报价须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报含税人民币价并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包括安装至指定位置);产地为中国但不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按海关规定未在海关免税清单中,投标人的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若产地为中国,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需提供证明制造厂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营业执照)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报CIP广州口岸价/CIP深圳口岸价(不包括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免税人民币方式报价。进口货物中如包含国内提供的货物,供应商应对境外供货部分和国内供货部分分别报价,并分别签订进口货物采购合同和国内采购合同。10.3报价包括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安装调试费、运输、保险、服务培训费、货物的税金、项目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用等。投标总价应为各分项合计价格之和。与总项目相关的安装调试等费用须分摊计入各分项,不得以单项计费。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投标无效。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0.4采购人不接受品牌、型号、配置和价格等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投标人在某一合同包内有任何选择的,将视为投标无效(招标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0.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6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不列在投标报价中。11.投标货币与计量11.1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除外)、服务和工程须用含税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货物、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和服务须报CIP广州口岸价/CIP深圳口岸价(不含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以免税人民币方式报价。11.3投标计量单位: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履行合同的文件12.1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原产地的说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证明货物及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和实物,包括如下:13.2.1货物的型号、规格;13.2.2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包括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果用户需求书中明确要求的话);13.2.3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13.2.4采购人在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规定的周期内需正常、连续地使用货物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清单,包括其货源及现行价格;13.2.5对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投标人逐条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13.2.6投标人在阐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3.2.2条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或优于)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4.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4.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4.2投标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有关费用及税费。15.保密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这些均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个日历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不允许偏离的条款17.1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17.1.1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17.1.2用户需求书中带“★”号的内容;17.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不允许偏离内容。17.2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17.2.1用户需求书中未加注“★”号的条款;17.2.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投标人可提供其他优选方案部分。17.3投标文件中需求响应或其他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中实质性条款的不视作负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需单独说明。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有“★”号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负偏离(不满足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的为重要技术指标,如不满足将在技术评分中按照评分细则进行扣分,但不会导致投标无效。18.无效投标18.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无效:18.1.1投标文件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格或最高限价。18.1.2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18.1.3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全或数据模糊、辨认不清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18.1.4投标文件逾期提交。18.1.5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18.1.6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的有两个或以上的报价方案(有特别说明的除外)。18.1.7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的。18.1.8投标人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18.1.9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3条所称关联关系的。18.1.10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8.1.11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同一单位或同一个人编制的。18.1.12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授权代表出现相同的,或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18.1.13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8.1.14投标文件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以电脑芯片、磁盘和网卡序列号相同为证据)。18.1.15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1.16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提供的联系人或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出现相同的。18.1.17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18.1.18与本招标项目其它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8.1.1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1.20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18.1.2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8.1.2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18.1.23与中山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评标专家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或向其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8.2投标人有上述第18.1.10至18.1.23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本项目投标资格,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提交19.1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完成投标登记。19.2不接受纸质投标。19.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网址:(https://www.zhizhengyun.com)。如果投标文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操作。19.4因自然灾害断电断网等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灭失等情形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19.5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19.5.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仍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19.5.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19.5.3未按最新发布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0.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20.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20.4投标人在中山大学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制作投标文件时需绑定节点;节点绑定错误,后果自行负责。21.投标文件的解密21.1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业务数字证书登录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为点击【采购项目管理】-【查询参与投标的项目】,项目列表中选中开标项目,进入项目详情页。在项目详情页点击【进入开标】,浏览器会弹出新窗口,即进入开标系统。等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设置解密时间,除系统原因无法正常解密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作无效投标处理。确认开始解密后,投标人可插入CA,点击【投标文件解密】,点击【启封】,输入PIN码,再点击【确定】完成解密操作。成功解密后,投标文件状态会显示“已启封”。21.2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1.3投标文件以截止时间前提交成功并开标解密成功的版本为准。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2.开标22.1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按《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进行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2.2电子开标系统自动记录投标文件提交及解密情况。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未提交成功或未成功解密等情形,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3.评标委员会23.1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或学校内部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或“中山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设定的程序和规则推荐评审结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以下利害关系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23.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3.3.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3.3.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3.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23.5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结果公告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3.6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24.1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审核、评估和对比,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2从开标后至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未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要求,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其投标文件有关的问题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联系。2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未按《资格审查表》提供完整、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5.2《资格审查表》内容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内容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参与本1项目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权分公司投标的授权书。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投标人在《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中的承诺为准)。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查询不到,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备选方案。25.3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5.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开标过程中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26.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26.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未按《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出现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18条中所述无效投标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26.2《符合性审查表》内容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内容1检查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电脑的芯片、硬盘和网卡序列号不存在一致情况。2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由授权代表签署的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3投标报价确定且不高于最高限价/预算价格。4投标价是唯一固定价的(招标文件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5有盖章、签署要求的带★格式文件已按要求盖章、签署(见投标文件目录格式要求)。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7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技术指标。8投标人未与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所述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9评标期间,投标人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并未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没有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11本项目不允许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进口货物投标。12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1上述符合性审查内容有一项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满足,则结论为不通过;26.2.2若针对同一项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结论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26.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4对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在评标过程中认定投标无效的情形,评标委员会需签署明确书面意见。26.5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程序。26.6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任意一个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6.7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产品品牌数少于三个、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品牌数少于三个、或者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不能评标,专家可根据项目情况建议重新招标或建议依法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其它法定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变更事项属于财政部审批事项的除外。26.8招标项目在评标当天依法变更为其它采购方式采购的,本招标文件亦自动变更为该采购方式的有效采购文件,并按相应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进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发出采购文件。26.9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或修正调整的价格或分项报价中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原投标价格规定的比例,视为投标报价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6.9.1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为准;26.9.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9.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9.7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26.10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式、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可能影响该投标人的得分。26.1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合同条款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投标文件的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响应进行评价。投标文件的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由技术、商务、价格三部分组成(详见以下评分表)评标信息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30详细计算方法见以下价格分计算说明条款2商务2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货物业绩1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与本次投标货物同品牌同类型的货物业绩,且同类型货物名称须包含以下6种关键词的任一种:1.“回波模拟”;2.“三维”;3.“同步”;4.“干涉”;5.“多基线(阵列)”;6.“SAR”。每提供一种符合要求的同类型货物业绩得2分,同一种关键词不可累计得分,同一个合同具有多种符合要求的货物可累计得分,最高累计得12分。注:须提供明确体现货物名称、配置清单、签订日期、合同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信息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关键信息不完整的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备功能性能符合要求但采购标的物名称与上述设备名称有区别的,投标人提供相关盖章说明,由评审委员会评定。2使用用户评价4提供上述有效投标货物业绩的使用用户评价,每提供一个类似“满意”或“非常满意”的使用用户评价(包括感谢信、表扬信等)得1分,本项最高累计得4分。注:须提供用户单位的评价证明(格式自拟,须加盖用户单位或用户单位内设管理单位印章)。其他表达满意度的词语,由评委参照以上评价等级程度认定对应的评价等级。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份用户评价只计算1份。3免费保修年限4货物保修年限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设备整机(包含的所有硬件、软件及其配件)保修3年)的得2分,每增加一年保修年限加1分,本项最高累计得4分。3技术50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27对用户需求书中标注“▲”的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9项,最高累计得27分):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的,该项得3分;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注:按用户需求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13.5对用户需求书中未标注“★”或“▲”,且标注“序号A至I”的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以每个“评审序号”为1个评审项,共9项,最高累计得13.5分):每项中所有一般技术参数响应为“正偏离”或“符合”的,得1.5分;每项参数中有任意一条一般技术参数响应为“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注:用户需求书中有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需按照要求提供;若用户需求书中未明确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定。评审序号内任意一个参数负偏离,视为该评审项负偏离。3售后服务方案4.5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计划、维护保养方式、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评审:1.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上五点要求,售后服务计划详细、切合采购需求,维护保养方式科学、合理,发生故障响应和修复时间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需求,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优惠合理,应急保障措施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4.5分;2.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上五点要求,售后服务计划较详细、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维护保养方式较合理、可行性较强,发生故障响应和修复时间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合理,应急保障措施科学较合理、可行性较高,得3分;3.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以上五点要求,售后服务计划粗略简单、部分满足采购需求,维护保养方式具有一定可行性,发生故障响应和修复时间部分满足采购需求,保修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较高,应急保障措施科学部分合理且具有一定可行性,得1分;4.不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或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未包含以上五点要求或其他情况不得分。4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5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交货安装调试流程、交货安装调试保障措施、培训目标与计划安排等)进行评审:1.提供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包含以上三点要求,交货安装调试流程详细、合理,交货安装调试保障措施科学全面、可行性强,培训目标切合采购需求、培训计划安排详尽合理、完全符合且优于采购需求,得5分;2.提供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包含以上三点要求,交货安装调试流程清晰、较合理,交货安装调试保障措施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可行性较强,培训目标符合采购需求、培训计划安排较合理、完全符合采购需求,得3分;3.提供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包含以上三点要求,交货安装调试流程简单、不够合理,交货安装调试保障措施粗略、可行性较差,培训目标与培训计划安排部分符合采购需求,得1分;4.不提供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或提供的交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未包含以上三点要求或其他情况不得分。27.2重要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和一般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描述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厂家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相一致。由于厂家的产品彩页或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更新滞后造成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相比厂家产品彩页说明或厂家官方网站资料确有改进或不同的,须在“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的备注栏中做出特别说明并提供经厂家确认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描述与厂家的产品彩页和厂家官方网站公布的资料不一致而又没有在“技术规格/要求偏离表”备注栏中做出说明并提供厂家证明材料支持的,可视为该项参数响应为“负偏离”。27.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计算27.3.1评标委员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依据投标人填写的《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27.3.2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投标,且所有货物均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0%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10%)2联合体各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均由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所提供的货物由小型、微型企业制造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4%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4%)注:①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②未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扣除。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7.3.3采用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属于优先采购品目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评标价=总投标报价-节能产品价格×2%-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2%。(备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已在本项目其他非价格评审因素中设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27.3.4对于同时是小微企业产品和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扣除方法如下: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节能产品价格×2%-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2%。(备注: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价格扣除;已在本项目其他非价格评审因素中设置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加分的,不作对应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27.4计算价格评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中,取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27.4.1如有进口免税报价,且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的原产国属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的加征关税范围的,则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的评标价=[免税部分报价×(1+投标截止时间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的加征关税税率)+含税部分报价-节能产品价格×2%-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2%]。27.4.2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价格权重分27.4.3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27.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8.中标人的确定28.1评标委员会按评分表规定的评分因素和权重对投标人进行评分。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投标报价(由低到高);(2)技术商务得分(由高到低)。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商务评审得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符合中标条件的1至3名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亦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实际中标人。(关于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或同一包组)投标: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任一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28.2中标人确定后,中标结果于评标工作结束后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质疑和投诉29.1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1.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如果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9.3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应当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须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9.4投标人对此次采购活动有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投标人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9.5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应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具体格式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下载。29.6质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0.与采购人的接触30.1从开标之日起至中标结果发布之日的期间,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本项目使用单位及个人联系。30.2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六、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排名最高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采购人若发现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后的合同履行期内,有权在一定的幅度内对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追加,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0%)。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逾期可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的用户单位可视中标人的资信情况,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高于中标价格百分之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合同另有返还期限约定的,从其约定。3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派遣其授权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签署合同。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将被列入失信记录,并视情节情况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34.4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不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可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4.5中标人须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中标人须进一步保证合同货物不会因设计、材料、工艺的原因而有任何故障和缺陷(由于按采购人的要求设计或按采购人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中标人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中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技术文件、图纸的完整、清楚和正确,达到合同货物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要求。在合同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期间,如发现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合同货物的缺陷或损坏,中标人须尽快免费更换和修复并补偿由此带来的招标方的一切直接损失。中标人须承担此项更换和修复工作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中标人须保证合同货物在验收时各项技术参数满足投标文件响应承诺和合同的约定。34.6中标人须保证从货到用户指定安装地点时计起,进口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12个月,国内货物制造出厂日期不大于6个月。任何超出此期限要求的,投标时须就此情况在《投标明细报价表》的备注中予以特别声明。制造出厂日期超出规定要求而未声明的,采购人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采取认定中标人虚假投标、要求中标人做出合理补偿、扣付合同金额甚至中止合同履行等不同措施。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内生产的货物应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口货物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获得国家商检部门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及商检《安全标志》,属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商品,须提供国家商检部门或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通知,或提供生产厂商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4.7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内容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4.8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无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放弃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9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有要求,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人不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适用于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项目)。35.费用说明35.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35.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采购服务费,按以下规定执行。(1)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采购服务费承诺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交纳采购服务费,采购服务费包括两项:采购服务费一:项目需求调查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采购服务费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递交账户信息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采购服务费由中标人以银行付款的形式用人民币交付,递交账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采购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为货物类,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费率类别中标金额(万元人民币)货物招标费率100以下部分1.5%100-500部分1.1%500-1000部分0.8%1000-5000部分0.5%5000-10000部分0.25%10000-50000部分0.05%50000-100000部分0.035%100000-500000部分0.008%按上表下浮4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下浮40%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其中: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按上表下浮20%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2: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其中: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按上表规定交纳采购服务费,具体如下:项目需求调查费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4:6的比例支付至相关服务机构,其中:项目需求调查费用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以上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36.招标结果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山大学智能电子采购系统(https://www.zhizhengyun.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hinapsp.cn)向所有投标人公告中标结果,敬请各投标人留意,不再另行通知。第四部分合同条款注:本项目签署《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无法开具,需在签署合同时提供合理说明,否则将可能会影响合同签署。合同编号:中山大学国内采购合同(通用货物类)甲方(买受人):乙方(出卖人):合同使用指引一、本合同为国内通用货物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学校国内通用货物的采购。属于此类业务的,应当优先使用该文本。二、学校各单位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项下填写“中山大学”或“中山大学●深圳”。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甲方”“乙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甲方或共同乙方。三、当事人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或划“\”。合同中有“□”标注的内容是可选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勾选。四、当事人信息栏应全部填写完整。乙方为法人的,应要求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乙方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供其组织机构登记资料复印件供存档备案。五、合同中约定的实施内容应尽可能细化,项目工作的推进、款项支付进度等应与实施计划相适应,以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本合同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删减,如有特殊约定可增加补充条款,但所补充条款不得与已有条款相冲突。六、若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提供了货物样品,请务必注意保留相应样品,以用于货物验收或质量异议。若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的,应注意及时收集相关书面信息、数据、资料等客观依据,同时书面告知乙方违约事项。七、本合同文本要求按规定格式打印,大小为A4幅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合同正本中所指定附件备齐后,应与合同装订在一起,其规格大小应与合同书一致。八、本合同须在学校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上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经甲乙双方签署后,需交合同原件两份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同时还需在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归档。甲方(买受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传真:乙方(出卖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大招(货/特)()[_]______号的招标结果/□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申购单号:______/□甲方用户与乙方商务谈判结果,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执行。1.标的物明细设备(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品牌配置清单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直接填写;□按附件格式附表总金额(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1.1上述合同总金额为包干总价(含税费),该包干总价为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后所适用的总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的费用、货物零配件和随机配套工具的费用、各类税费、配套资料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用、安装材料费、验收时的试剂耗材、强制性第三方监督检验机构的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各类人工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如货物还含有软件类产品的,则该总价亦包括了购买软件安装盘、序列号(及/或授权码、激活码等)、硬件加密狗或其他加密装置、升级服务包和补丁的费用、软件安装和调试费、软件使用培训费及各种软件售后服务费、税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和承担任何额外义务。上述单价、总价及合同总金额等各项内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不变,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的除外。1.2在本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则甲方有权按照市价或甲方另行向第三方采购所支付的费用金额直接从上述约定的包干总价中扣除所对应的价款。2.货物质量要求2.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可多选,请标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货物生产商的产品质量标准□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符合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状况和使用性能。□其他:相关标准必须是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且在本合同履行时仍然适用的标准。货物除符合上述标准外,同时还应符合本合同、本合同对应的采购文件所约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并符合甲方关于项目的验收标准。2.2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硬件、软件均未被除甲方以外的主体使用过),且货物表面无划损、破损、无任何缺陷及隐患,不存在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隐患,不存在侵犯第三人权利的情形;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或其他行业内认可的合格证明,且进货渠道合法,在中国境内可安全合法使用等。2.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达到以下技术指标和参数要求(可多选,请标记):□按采购文件中作出的承诺;□按产品说明书;□详见附件;□直接在此用文字表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货物交付及验收3.1交货地点(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日期:□20__年___月___日前□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在货物交付运输前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到货日期。如属于分批到货的,乙方应事先说明分批发货情况(可列表);由于分批发货造成的运输、保险、搬运、人工、装卸货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2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货物相符且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必须以简体中文书写。3.3乙方应保证货物的包装符合运输的要求,足以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锈蚀、损坏或灭失等导致货物价值减损的情况。(若需特殊保管方式如冷冻等,乙方应事先说明并安排执行)。3.4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约定的交货地点并交付予甲方,并支付因运输货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各类人工费、税费等。3.5货物到货开箱时,甲方应对货物进行核对,由甲方签署国内货物开箱验货情况表。具体包括:3.5.1型号、外观及数量;3.5.2货物所附技术资料;3.5.3货物组件及配置的型号、外观、数量;3.5.4零配件、随机配套工具及辅助件的型号、外观、数量。甲方开箱核对签署的文件,不代表对货物质量及性能等情况的确认,仅是对型号、外观、数量等指标进行核对。3.6乙方应委派技术人员免费上门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培训,并提供货物安装调试的一切技术支持。安装调试的具体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调试结果,并准备调试验收。乙方应负责对甲方人员进行货物使用培训及日常保养培训,直至甲方可独立、安全、全面正常使用及保养货物。3.7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功能、性能及各项技术参数指标。3.8验收标准(可多选,请标记):□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3.9甲方所购货物全部通过验收,经甲方确认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视为验收合格。3.10甲方在开箱验货或验收中如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签发拒绝收货书,甲方不因此构成迟延受领,亦不承担任何延迟责任;乙方应自拒绝收货书签发之日起___天内重新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3.11如乙方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由甲方所在地商检部门进行复检。商检部门的检验结果表明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验结果表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因复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4.付款及结算方式4.1本合同采用以下第__4.1.3__种付款方式:4.1.1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分两期结算。第一期: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__(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第二期:余款¥___________在货物验收合格,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的,正常使用1个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正式发票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4.1.2一次性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不足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本合同价款为¥____________,货到交货地点、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货款。4.1.3其他付款方式:第一期:自本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保函及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元。甲方收到上述预付款保函及履约保证金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元。第二期:货物到交货地点且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等额正式发票,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元(合同总金额60%)。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后且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的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付款账户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退还预付款保函。乙方开具的预付款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一般为1年,如货物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验收,乙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向甲方提供新的或续期的有效预付款保函。如乙方不按期提供新的预付款保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合同总金额。4.2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上述期限向乙方付款。乙方须提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甲方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中山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55863144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中山大学支行开户行账号44050143004609000001□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的信息:单位名称中山大学·深圳纳税人识别号12440300MB2C47612Y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开户行账号410005000400855644.3结算方式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准确无误,甲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如有任何变更的,应至少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并保证有效通知到甲方;否则,在汇款过程中,因账户信息有误、变更而未及时有效通知或乙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风险及法律责任。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对乙方的付款均系基于乙方按约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的前提下而支付。若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存在,且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单方决定权决定是否给予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5.售后服务5.1保修期限: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免费保修期为___年,保修承担方为__________(保修承担方承诺函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同意与实际保修方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修期限自货物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复、调换或不能退货的,应向甲方退回相应货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2保修方式:甲方报修后___小时内,乙方应当指派具备专业资质的工作人员上门保修。如乙方收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超出小时仍不能解决故障,乙方应免费更换新产品或免费提供代用品、备用品,并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到现场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措施,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的货款中直接扣减该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保修期内,货物因同一生产质量问题经乙方2次修理后仍无法修复或仍发生故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全新的产品,乙方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更换。新更换的配件及/或新产品,保修期不得少于。其他以采购文件为准。5.3免费保修期届满后,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护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6.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6.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及时按甲方要求履行。7.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具有签署与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权利、资质与能力。7.2乙方保证其对交付的货物拥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权与处置权,保证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7.3乙方保证其交付的货物无任何质量缺陷或瑕疵,无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权利限制或瑕疵,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企业或贸易名称、版权、肖像权、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权益。如甲方因乙方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双基地多基线低轨星群全数字仿真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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