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文化旅游节 丝路优品展及美食长廊搭建 户外氛围营造与场景布置招标公告(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Y-2025(CJ)-FW-056 
    项目名称: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450000,1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标项一:会场统筹与执行实施)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标项二:丝路优品展及美食长廊搭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标项三:户外氛围营造与场景布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批次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标书;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
联系方式:0994-232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3楼1311室
联系方式:18690136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歆檬
电 话:18690136665

附件信息:

056-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终版).pdf743.4K

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磋商文件招标编号:XJCY-2025(CJ)-FW-056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代理: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评审分项评审细则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见响应文件第()页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正文(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评标标准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2.评标方法3.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二.评标程序4.响应文件的初步评标5.澄清有关问题6.详细评标7.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五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二.采购单位三.项目背景四.服务内容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三.开标一览表四.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六.项目整体服务方案七.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八.服务承诺书九.偏离表十.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一.《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十二.退投标保证金的函廉洁自律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举报电话:0991-4639656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交通方式:2、自驾:地图导航输入“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10号楼和谐国际广场F座”。18号楼3、建议将车辆停放于地面停车场。勒中G内J财祝咨询有限公司8号食间小馆餐厅和请2号楼7号楼交通指引芳华生活酒店佳弘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位于昌吉回族自治6号楼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3楼1311室,可采用以1号楼11号楼1、公交:52路;53路;56路;521路;522路;恐和请5号楼龙馆下车,步行200米即可到达。17号楼和谐国际话20号楼广场G座19号楼21号楼相谐国际广场F座和谐国际9号楼22号楼1号楼广场E座昌吉友好国际广场F座B号楼10号楼11号楼圣水雅阁5栋国国西品12号楼昌吉友好时尚14号楼购物中心18号楼7号楼6号16号楼8号楼15号楼建国西脑特别提示各供应商: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时,请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可能导致无效投标、废标要求或黑体字、加注“★”“▲”“*”符号的内容应符合要求或响应,若不符合要求或不响应将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招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CY-2025(CJ)-FW-056项目名称: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0万元(其中标项一:30万元;标项二:45万元;标项三:15万元)最高限价(元):90万元(其中标项一:30万元;标项二:45万元;标项三:15万元)采购需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会场统筹与执行实施。标项二:丝路优品展及美食长廊搭建。标项三:户外氛围营造与场景布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履约期限: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供应商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三.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至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11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标书;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电子标书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6.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电汇或网银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金额:标项一:陆仟元整(¥6000元)标项二:玖仟元整(¥9000元)标项三:叁仟元整(¥3000元)账户名称: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3004801409200197419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注: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项目联系人:张磊项目联系方式:189099468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3楼1311室项目联系人:郑歆檬项目联系方式:18690136665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一.总则1.1项目名称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1.2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昌吉州旅游发展大会暨昌吉州美食文化旅游节项目开展招标工作(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会场统筹与执行实施。标项二:丝路优品展及美食长廊搭建。标项三:户外氛围营造与场景布置。1.3项目地点昌吉1.4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1.5服务周期一年1.6质保期本项目不做要求2.1采购人采购人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联系电话:18909946888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29号传媒大厦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3楼1311室联系人:郑歆檬电话:186901366653.1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供应商资格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供应商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贰佰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联合体形式不接受6.2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无7.1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不采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时间: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地点:8.1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在融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有需求的,可查询当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相关政策,通过专业化的担保途径解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二.采购文件1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作自动放弃。三.响应文件15.5采购预算资金预算金额(元):90万元(其中标项一:30万元;标项二:45万元;标项三:15万元)最高限价(元):90万元(其中标项一:30万元;标项二:45万元;标项三:15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6经费来源昌吉州财政拨款15.7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5.7低于成本价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经营者)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1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或汇款形式汇至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标项一:陆仟元整(¥6000元)标项二:玖仟元整(¥9000元)标项三:叁仟元整(¥3000元)开户名称: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3004801409200197419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北京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2885080148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同上)注:1.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一致。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7.1投标保证金3.未按上述时间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弃标。18.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日历日19.1响应文件递交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1公告结束存档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未加密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中标单位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U盘一份。说明:未加密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地址: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建国西路和谐国际广场F座13楼1311室联系人:郑歆檬联系电话:18690136665.21.1样品无五.开标和评标22.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5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作自动放弃。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1开标注意事项1.请供应商提前自学线上开标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线上开标环节,响应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供应商请自备电脑及CA锁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以及操作投标事项,请供应商提前调试好在线参标电脑各项配置。2.采购文件中技术需求等如有偏差,如有疑义请澄清中及时提出;否则视为充分理解采购文件各项要求。3.本次采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招标、投标,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CA锁和学***采购云平台线上投标相关知识。请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云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具体相关事宜见政府采购云平台。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和各项要求,制作文件及相关资料过程中,若因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予以退还,责任自负。4.响应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内容,其响应文件无效。5.采购文件中如有内容冲突的地方,以采购须知要求为准25.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3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3个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0.1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新疆政府采购网七、其他规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1采购代理费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向新疆崇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执行。35.2线上电子招标会供应商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35.3其他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款(即一般条款)。36履约保证金1.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人成交,以此类推。2.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成交单位未按本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根据签订合同账户汇款37备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备注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倡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投标须知正文一.总则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目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招标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交货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5“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6“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2.7偏离2.7.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招标文伴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采购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2.7.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采购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8若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即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2.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8.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2.8.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8.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2.8.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8.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9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即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9.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2.9.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9.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2.9.4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2.9.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2.9.6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2.9.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10特别说明2.10.1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的能力,信誉良好;2.10.2供应商参加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与相关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2.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10.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及下列要求:3.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2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3.1.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拥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2.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3.2.2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3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供应商提供的的产品必须是成熟产品;在项目地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等能力。3.4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标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标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同上处理。4.投标费用和知识产权4.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2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联合体投标6.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供应商。6.2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2.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6.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2.3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6.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并附协议书。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现场考察7.1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招标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7.2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场考察或者参加开标前答疑会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8.3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没有获得财政部门同意而开展采购活动的,应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符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并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优惠办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9.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9.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③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④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9.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二.采购文件10.采购文件的组成10.1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商务合同主要条款,本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笫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采购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己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2.2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可能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2.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其它异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提出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后,制作响应文件。13.2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且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3.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所要求的任何条款有偏离的,均应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技术或商务偏离表格式逐一填报,如未在偏离表中填报,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供应商已响应或满足采购文件的部分或全部条款。13.2投标语言13.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其它语言书写,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作为投标的语言,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13.3计量单位13.3.1响应文件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注明计量单位的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3.5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本采购文件提供了一部分用于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必要格式,供应商应按所提供的格式填报,格式可扩展。对于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的投标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1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14.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应按照下列顺序编制响应文件(若未按顺序编写,由此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1.1投标函;14.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4.1.3开标一览表;14.1.4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14.1.5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包括: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供应商基本情况表;③信用查询记录;④近三年内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4.1.6项目整体服务方案;14.1.7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及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成员表;14.1.8服务承诺书;14.1.9偏离表;14.1.10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14.1.11《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14.1.12退投标保证金的函。14.2▲上述所列内容,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均应包含。正本中,供应商自行编制的内容应为原件,各种资格证书、证件均须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副本应当是正本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且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因响应文件正、副本内容不一致对供应商产生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4.3上述14.1款所列内容▲应当统一装订成一册,按供应商所投标包/标段独立装订成册。如果供应商同时参加2个或以上标包/标段投标,则响应文件必须按标包/标段分别独立制作,不得混作。14.4▲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推荐使用胶装),并在首页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并标注准确的页码索引。响应文件封面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招标编号、所投“标包/标段号”、“标包/标段内容”、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14.5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在开标结束后提供响应文件。在每本响应文件的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14.6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该部分应与“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编制在同一章节,列表说明拟分包项目的具体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及其资质条件,并附入分包承担主体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15.投标报价15.1投标货币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含配套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保险、税金及技术服务等全部费用。15.3投标报价应按填报准确、齐全,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注明免费。供应商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成交后不予调整。▲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被认为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而被视为投标无效。15.4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投货物须满足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若供应商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六章要求填写的相应报价表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1.1款的有关要求。15.5响应文件成交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5.6本采购项目预算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否则投标无效。16.供应商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能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投标而被拒绝。16.3供应商在货物说明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6.4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6.4.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16.4.2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1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4.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的;17.4.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4.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转包或部分分包给他人的;17.4.4成交人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7.4.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7.4.6供应商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7.4.7供应商出现本章23.7款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8.投标有效期18.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2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8.3若遇特殊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相应的要求应以书面、电传、传真形式送达供应商,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如果供应商接受延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期要求而无须以其投标保证金为抵押。任何同意延期的供应商都不会被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9.响应文件的签署19.1▲响应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19.2▲响应文件供应商落款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处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21.投标截止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响应截止时间以政采云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21.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检查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检查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开标大厅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21.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1.4供应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22.1在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2.2上传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在响应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2.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开标时间和规定的地点组织线上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所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23.2开标前检查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如果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不进行开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23.3开标过程由政采云平台全程线上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线上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3.4.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3.4.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3.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将不进行评标,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采用其它采购方式采购。23.6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3.7.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3.7.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3.7.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3.7.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3.7.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3.7.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24.1.1核对评标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4.1.2宣布评标纪律;24.1.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24.1.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1.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24.1.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采购文件;24.1.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标,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24.1.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10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24.1.9评标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标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标差旅费,不得向评标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标劳务报酬;24.1.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采购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4.2.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24.2.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24.2.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24.2.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4.3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4.3.1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24.3.2评标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4.3.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4.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标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标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标专家。24.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4.6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标现场,对评标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24.7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同时维护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4.8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2)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标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上第1至5项行为之一的,其评标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标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标差旅费。24.9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严格遵守评标时间,主动出具身份证明,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和评标回避的相关规定。在评标工作开始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标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和评标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标,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明确记载。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响应文件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5.2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3.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3.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5.2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拒绝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5.6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7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25.7.1综合评分法,是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的设定与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标因素。25.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5.7.3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5.7.4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5.8评标结果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25.9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5.10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标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上述(1)~(4)项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标,重新评标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5.1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25.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评标现场管理,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它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5.13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二条第一至五项(即:本采购文件投标须知正文第24.8条第(1)至(5)项)情形的;(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25.14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6.确定成交人26.1定标26.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6.1.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人;采购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6.1.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而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26.1.4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26.2成交结果公告26.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6.2.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标专家名单。26.2.3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还应当告知未成交人本人的评标得分与排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食文化旅游节 丝路优品展及美食长廊搭建 户外氛围营造与场景布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