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安全咨询与规划服务 人业务招标公告(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



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NAQ25C00189)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NAQ25C0018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7月25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8月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NAQ25C00189
项目名称: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5,000.00元
最高限价:5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565,000.00元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56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每年签订,按服务期满1年后的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7月25日 至 2025年8月1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的内容。
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
3、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
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 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
4、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5、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8月6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8月7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8月7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92778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1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张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06045 023-6746177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2927785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竞争性磋商文件—NAQ25C00189—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挂网稿20250725.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最高限价:565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NAQ25C00189磋商项目名称: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1-五、磋商保证金-4-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七、其它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一、项目一览表-8-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8-三、现场踏勘-11-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2-※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履约验收-12-※二、服务考核要求-12-三、报价要求-14-※四、付款方式-14-※五、知识产权-14-六、其他-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5-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5-二、评审标准-17-三、无效响应-20-四、采购终止-21-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2-一、磋商费用-2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2-三、磋商要求-22-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4-五、成交通知-24-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5-八、交易服务费-26-九、签订合同-26-十、项目验收-26-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7-一、合同主要条款-27-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29-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1-一、经济部分-32-二、服务部分-34-三、商务部分-36-四、资格条件-38-五、其他资料-43-1.1.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2.一、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565000.0010000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3.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65000.00元(188333.333元/年)。1.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100%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具体措施为:供应商自身应为中小微企业,并且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均是与供应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无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时,若发现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人员中有其他人员的(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认定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条件。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5.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七)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北京时间10:00—2025年8月7日北京时间1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八)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8月7日北京时间10:00。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原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在线磋商。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磋商地点参与在线磋商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原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6.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以下三种方式三选一递交)方式一:转账(汇款)方式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企业注册:供应商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岸区)”(https://www.cqggzy.com/nananweb/),点击“用户登录/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提示点击“注册账号”,将所有信息填写完善并点击“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注册成功。(温馨提示:工作人员(023-62988753)会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审核。为避免耽误投标项目的参与,请预留足够时间进行账号注册及打款。)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岸区)”(https://www.cqggzy.com/nananweb/),点击“用户登录/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供应商登录”→点击“用户中心”→点击“正在报名的项目”→点击“政府采购项目”→选择拟投标项目→点击“保证金支付详情”→使用账户注册时预留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账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缴纳到相应账户上。磋商保证金缴纳及退款查询:点击“用户中心”→点击“我已报名的项目”,进行保证金的支付及退款查询。如果在“我已报名的项目”中,无相关支付记录,请根据以下几点核对,是否都满足条件。①供应商注册账号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一致;②供应商支付的金额必须一次足额支付;③供应商支付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无效;④供应商提交的注册资料必须是“已审核”状态,否则无效;(温馨提示:缴纳时出现异常,排除以上四点情形后,仍无法正常查询支付信息,请联系工作人员023-62988753)方式二: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供应商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具体要求:供应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相关机构开具的纸质投标保函正本扫描件,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原件应当在投标现场递交采购人保管,如未递交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纸质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无效。供应商须确保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能在重庆市相关机构核验真伪,并提供纸质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纸质投标保函视为无效。2.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原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扫描件一致,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投标处理。3.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的纸质投标保函开展核验。采购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等信息无法对该纸质投标保函进行核验的,如发现供应商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对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采购人对纸质投标保函无法核验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对纸质投标保函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行政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4.纸质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采购人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采购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同时书面通知相关机构向中标人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与相关机构协商。方式三:电子投标保函的缴纳方式1.电子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供应商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3.若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担保的磋商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6.电子投标保函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供应商自行与保函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没有在、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的;2.磋商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由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将各供应商缴纳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到账账户、到账金额的资料提交给磋商小组认定;以纸质保函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是否有效,由磋商小组认定。1.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8.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23-62927785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行政中心B区1号楼(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欢电话:023-63206045023-67461776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1.10.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若不满足将按照评审标准中相关规定处理。1.11.一、项目一览表磋商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区域信息安全技术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下文1.12.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序号名称服务内容要求1安全咨询与规划服务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业务系统、网络架构、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平台、安全体系、运维体系等内容提供全过程咨询和规划服务,进行等级保护咨询服务。▲2漏洞扫描服务(1)供应商自行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安全扫描设备,扫描范围包括网络设备、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漏洞范围的扫描。(2)每季度提供1次安全扫描服务,并提交纸质件盖章《安全扫描报告》1份。(3)每年提供2次《风险分析报告》纸质件盖章。(4)网络漏洞扫描、数据库漏洞扫描,Web 应用漏洞扫描。漏洞扫描工具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的兼容性资质证书【投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漏洞扫描工具具备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的兼容性资质证书;若非工具制造商参与响应,供应商则须提供工具生产商授权使用证明】。3卫生健康专网运维服务(1)保障全区卫生健康专网运行稳定,委属医疗机构、非委属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等整体区域卫生网络维护,配合运营商(联通、移动、电信、广电)完成IP地址分配,VLAN划分策略调整等。(2)需提供365天×24小时服务。4安全专项检查服务供应商需根据要求制定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协同采购人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现场检查,提供网络安全技术支撑。5安全巡检服务供应商需对现有的18台防火墙、2台WAF、2台IPS、8台APT、8套EDR、审计系统、日志审计系统、其他网络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交换机、2套VPN等设备进行安全排查:(1)硬件状态检查:包括服务器电源状态、网络接口状态、设备所在物理环境状态等。(2)服务器性能负载检查:包括CPU、内存占用率、各存储日志空间占用率等。(3)服务器风险评估:通过基线核查,识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现有脆弱性,可能面临的威胁,充分调研已有安全控制措施,综合判断存在的风险,帮助采购人预知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发现、处置脆弱性,避免或降低脆弱性被威胁利用的几率造成的影响。(4)日志功能检查:检查日志功能的有效性,确保能正常生成日志。(5)每年提供4次,每次提交1份《安全巡检报告》纸质件盖章。(6)其它临时事宜。6服务器安全加固服务(1)需对采购人重要业务系统进行安全配置核查,并结合安全通告和安全扫描的风险点,通过打补丁、修补漏洞、安全配置增强等方式进行加固和安全优化,提高系统安全性与抗攻击能力。(2)现场安全加固服务,安全服务供应商需制定完善的风险规避措施,保障加固过程顺利完成。(3)每年提供1次,每次提交1份《安全加固报告》纸质件盖章。(4)其它临时事宜。7第三方服务商安全管理(1)协助采购人对第三方运维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管理,端口授权、数据调用及业务互访等需求进行安全风险判定,提出合理建议,对现有安全防护设备进行策略及配置调整等。(2)服务频率:按需执行提交《网络资源申请表》。(3)其它临时事宜。▲8安全产品代维服务将采购人现有安全产品纳入代维服务范围,保证采购人防火墙、堡垒机、终端管理系统、APT 高级威胁检测系统、SSLVPN、日志审计设备 等设备的正常运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按需对采购人现有安全产品的部署架构合理调整; (2)对采购人现有安全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故障进行响应处理; (3)按需及时调整采购人安全设备策略,安全产品功能配置和策略调整,做好安全设备配置备份工作。 (4)提供现有安全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并附授权证明文件【投标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现有安全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并附授权证明文件】。(5)其它临时事宜。9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服务(1)供应商需围绕当前行业风险态势与薄弱环节模拟突发的安全事件,了解安全事件基本现象,判断安全事件原因,进行故障和事件处理、上报等,并针对安全事件形成的破坏做出灾难恢复。(2)每年提供2次,每次提交1份《应急演练报告》纸质件盖章。(3)其它临时事宜。10网络安全培训服务(1)网络安全培训:面向采购人非技术类人员。通过大量典型安全事件导入,从感性认知层面对目前的网络安全威胁给予直观、形象的描述,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熟悉网络安全法及网络安全基本知识。(2)安全技术培训:面向采购人IT技术人员,通过培训让其在系统及应用层面上了解常见通用操作系统架构以及其安全性,掌握相关系统的安全配置和管理能力;掌握网络安全协议以及路由交换常见安全配置;同时通过实验了解常见的网络攻击技术原理,掌握常见的攻击防护方法。(3)每年提供2次,每次提供1份安全培训记录与培训佐证材料。▲11应急响应服务(1)服务内容:当发生外部黑客入侵、数据 泄露、木马病毒等突发安全事件时,提供包括事件检测与分析、风险抑制、问题根除、协助业务恢复的服务,能够协助采购人快速止损,最大化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影响。(2)应急响应服务至少包含下列类型安全事件的紧急响应支持:①应用服务瘫痪问题;②网络阻塞、DDoS攻击问题;③服务器遭劫持问题;④系统异常宕机问题;⑤恶意入侵、黑客攻击问题;⑥病毒爆发问题;⑦内部安全事故;⑧网络故障排查及解决。应按以下要求及时提供应急响应服务:接到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级别进行不同级别的响应方式,包括电话、现场等、协调其他外部资源进行处理、安全事件溯源分析服务、编制应急响应情况报告,说明事件原因、处置措施等。(3)应急响应须在15分钟内远程支持,2小时内到达现场。(4)服务频率:按需执行,服务完成后须提交《应急响应报告》纸质件盖章。12安全预警及通告服务针对最新漏洞、病毒信息、安全新技术信息、安全新产品信息为采购人提供及时的、针对性各类安全信息,帮助采购人及时了解最新安全动态。※13驻场运维服务(1)提供驻场运维工程师1名(男女不限),需具备网络安全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2)每年协同采购人完成6次PPT的制作。(3)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为其办理京东IDC机房进出权限卡,确保相关人员能够顺利、有序地进出机房开展工作。14网络安全制度建设及优化(1)在遵循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及相关管理标准规范下,梳理一套标准化、层次化、一体化的管控体系框架,以适应于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一体化要求,提升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可用性、可行性及可落地性。(2)完善及优化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框架。(3)完善和深化标准:推广和落实采购人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结合管控流程促进标准规范落地。1.13.三、现场踏勘(一)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了解项目环境及现有设备情况,供应商可进行现场踏勘。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已踏勘过现场且对本项目潜在的风险和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本项目可能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二)踏勘时间:2025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0:00-16:00(工作时间)(三)踏勘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京东IDC机房(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黄老师023-62927785注:踏勘前,请各供应商提前一天联系采购人。踏勘时,请携带供应商单位出具的踏勘授权函,加盖供应商公章。1.1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5.※一、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履约验收(一)服务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每年签订,按服务期满1年后的服务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南岸区茶园京东IDC机房)。(三)履约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根据《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通知》(南岸财文〔2023〕667号)等要求,采购人会同使用单位或专家共同参与验收。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采购人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根据《南岸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和履约管理的通知》等要求进行项目服务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按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5.履约验收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履约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有关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合同及承诺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16.※二、服务考核要求(一)计分方法及原则本次项目服务考核采取日常评价计分法,日常评价采用客观加减分法,即供应商最初拥有基准分总分100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日常服务情况,直接对该供应商的服务基准分数进行减分,年度服务期结束前十日内进行年度考核分数汇总。(二)考核减分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评价类别指标定义评分标准评价依据指标值加减分服务处理(40%)电话响应拨打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后工程师在15分钟内未回复。-2分/次以供应商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号码的电话记录为依据当采购人需要技术支持,服务人员接到采购人电话后1小时内未给采购人提供建设或解决方案。-3分/次以采购人实际反馈为依据服务响应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不端正、出现推诿、不文明等情况。-2分/次以采购人实际反馈为依据在较大影响的网络安全服务工作实施前未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3分/次以实际方案为依据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发生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提交隐患分析报告,或分析报告不满足采购人要求。-3分/次以实际方案和采购人实际反馈为依据技术支撑(30%)常规业务执行时效在安全服务范围内需要执行的业务工作,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有不合格的进行记录,作为扣分依据。-3分/次合同和巡检记录技术支撑和保障服务不在本次安全服务范围内客户需要派人进行技术支撑和保障,未及时派人支撑的。-3分/次以采购人实际反馈为依据服务质量(30%)投诉率有部门或者人员投诉。-3分/次以实际接到投诉为依据服务质量安全服务到期前,采购人对安全服务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安全服务是否及时、服务态度、采购人满意度等,评价内容中有一项负面评价扣2分,以此叠加,扣完服务质量总分值为止。-2分/次以采购人实际反馈为依据(三)日常考核减分执行:日常考核由采购人在服务期内具体执行,所执行的扣分会实时通报给服务供应商项目经理,如被考核方存在疑义,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澄清报告交采购人进行裁定。(四)考核结果应用:1.如果考核成绩高于或者等于85分,评估合格,采购人按照服务合同商定的方式支付费用。2.如果当年服务期内考核成绩低于85分,视为评估不合格,每低1分,扣取当年合同金额的10%,扣完为止。3.当该服务合同扣取的费用已达到当年合同金额的20%时,采购人有权无责单方面终止当年服务合同且不再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17.三、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8.※四、付款方式(一)合同按年签订后,供应商在服务期满10个月后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二)实际提供服务结束、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10%(尾款支付需结合当年服务考核评价体系的量化结果)。1.19.※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0.六、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2.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商务条款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若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23.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服务部分(45%)30分1.起评分:有效供应商的起评分为30分。2.扣分条款:2.1重要服务条款(本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3条),每有一条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8分。2.2一般服务条款(本磋商文件第二篇 项目服务需求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和“※”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共10条),每有一条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要求的,从起评分中扣除0.6分。/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进度安排;②阶段交付材料(含任务分解与阶段交付成果);③人员组织;④沟通机制;⑤文档管理(含分类文档规范、登记与日常管理、控制、交付内容)。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根据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内容无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2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8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6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瑕疵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5处及以上瑕疵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1.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审。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为以下任意一种情形:①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或仅有标题而无实质意义叙述;②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措施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供应商的应答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35%)18分1.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2.供应商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3.供应商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4.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信息技术服务分会颁发的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项证书(ITSS)资质;5.供应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6.供应商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以上证书每提供1个证书得3分,最多得18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2分1.供应商派至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中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认证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3分。2.供应商派至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中具有不少于1名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认证的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应用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得3分。3.供应商派至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中具有不少于1名HCIE或H3CIE证书的得3分。4.供应商派至本项目运维服务团队中具有不少于1名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的得3分。注:同一人员具有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缴纳2025年内任意3个月(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分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一个合同得1分,最多得5分。注:类似项目业绩指服务内容中至少包含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或者网络运维服务。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4.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四)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十二)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5.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7.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8.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电子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电子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9.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2.须提交的相关原件(如果有):应完整封装,且在封套上注明采购文件编号、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于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现场递交(例如:磋商开始时间为上午9:30,现场原件递交开始时间为上午9:00)。相关原件递交地点同线下指定磋商地点一致。(八)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九)供应商参与人员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1.3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1.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5.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1.33.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定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收取。(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账号:500501043600000033061.34.八、交易服务费供应商成交后向“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南岸发改【2025】130号执行。收款单位:重庆市汇南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岸支行南坪分理处银行账号:0601110120010023958银行行号:314653000222(咨询:何老师,电话:023-62948872)1.35.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6.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7.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8.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39.一、合同主要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磋商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服务要求是指合同服务及其相关的服务标准、人员要求、质量保障等文件(包括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服务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验收方式等内容。3.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包括所有人、财、物、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5.1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服务质量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5.2乙方提供的服务在质保期内因供应商服务问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验收。8.知识产权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合同争议的解决9.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9.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10.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1.合同生效及其它11.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1.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1.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1.40.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采购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1.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42.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3.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4.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45.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46.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安全技术服务 安全咨询与规划服务 人业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