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项目概况
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5212779
项目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
预算金额(元):4230000
最高限价(元):42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为期一年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8月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4830
质疑联系人:蒋俊晗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4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竞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734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文件(发布稿).doc421K
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文件(发布稿).doc
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0625-25212779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2779项目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预算金额(元):4230000.00最高限价(元):423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42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为期一年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4830质疑联系人:蒋俊晗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5485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竞男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734邮箱:1015646446@qq.com质疑联系人:孙荣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传真:/联系人:朱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0218政策咨询电话:沈先生、陈先生,电话:0571-89580457、0571-89580460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2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 ,属于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四条规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þ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þ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C不统一组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至项目现场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 ;检测内容: 。(5)提供样品的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 (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þ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3(编制时可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调整)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 ,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强制采购。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产品: □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产品: ☑无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提醒:验收时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张竞男,0571-8583173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特别说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14中标候选人数量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15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关于杭州市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杭价费〔2003〕148号)的收费标准的70%向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供应商应当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2)代理服务费支付: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账 号:9558851202064655277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企业类型错误,导致该企业享受本不能享受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无效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首台套、“制造精品”、“专精特新”等创新产品按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1.1.3.4.2采购人应当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应当采购使用正版软件。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补偿救济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杭财采监〔2021〕17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5根据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省市区三级联动试点工作安排,杭州市本级及各区、县(市)政府采购项目投诉材料可寄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收件人:朱女士、王女士,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4.5补偿救济采购人因政策变化、规划调整而不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可依据《杭州市涉企补偿救济实施办法(试行)》向采购人提起补偿申请。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2.11.3.2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可事先在公开官网查询、核对相关证书和报告内容,确保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准确无误。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鼓励在收到评审报告当天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4由于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3.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1.4.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9576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5.3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的采购资金支付条件的,供应商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提起在线支付申请、查询支付结果,路径为政采云-我的工作台-合同管理-支付管理。对于供应商提起在线支付申请的,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做好审核并完成支付。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及目标随着规划资源业务范围拓展、数据量激增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现有信息系统的复杂度和规模不断提升,对全局信息系统运维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全局业务连续、高效运行,满足日益增长的信息化服务需求,并有效管控潜在风险,需要购买专业、规范、主动的信息化运维服务,全面提升信息系统支撑保障能力。通过实施本项目,构建一个高效、可靠、安全的信息系统运维体系,为全局业务高效运转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保障,降低系统运行风险,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履行核心职能和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信息化基础。本期项目的工作目标为:完成为期一年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二、服务期限和内容范围本项目服务期为2025年9月-2026年8月。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开展为期一年的政务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的技术保障、各类已过运维期的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和零星应用软件逐步整合、基础类软件运维、各类终端设备技术保障、视频会议系统、电子大屏、各楼层电视信息发布、各会议室电子设备技术保障、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普查、内容维护、技术保障。三、维护要求1、政务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的技术保障对政务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面向全市的服务进行技术保障,确保无缝衔接政务2.0平台、杭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市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等系统或接口,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系统支撑事项的网上办、政务信息数据归集、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归集、电子文件归档等各类工作任务,提供测绘资质管理技术性服务。2、各类已过运维期的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和零星应用软件逐步整合开展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一体化审批系统、部省部署应用场景的市级节点等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运维保障服务,按需完成零星应用软件“一业务一场景”整合,包括各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对局提供信息系统的应用服务、各类数据管理及维护、数据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推送,对局内零星应用软件进行梳理并逐步完成整合,主要内容包括:1)系统运维保障承担局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日常系统巡检,及时排除潜在的系统故障,确保系统7x24小时正常运行;做好系统软件、数据和运行日志的备份工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建立有效的系统应急保障机制,在系统出现故障时尽快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系统正常运行。2)数据管理及统计承担局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确保数据准确性、完整性。根据局内各业务处室数据统计需求完成数据处理,提供统计分析结果,实现各类数据统计及分析。3)信息数据更新承担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更新工作。归集全市自然资源现状、规划、管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并完成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数据更新发布,确保平台提供数据和服务的现势性。完成规划和自然资源数据省、市、县三级数据汇交、归集和分发,确保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数据纵向贯通。承担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和天地图•杭州)数据库数据更新工作。与基础数据生产工作同步,确保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政务版)每年四次(3月、6月、9月和12月)市域全覆盖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更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杭州)天地图数据服务更新,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对设区市相关工作的要求。4)提供服务与支持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全市各政务信息系统、企事业单位应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与支持工作,维护好日常数据访问接口的正常、高效地工作,确保局内各系统间数据的共享提供、推送与调用,以及政务2.0、杭州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等局外系统间的数据的共享提供、推送与调用。5)零星应用软件整合根据“一单位一平台”要求,对局内需要整合的零星应用软件进行梳理,制定整合计划,逐步开展对零星软件整合。3、基础类软件运维服务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专网160余套服务端操作系统、政务云270余套服务端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GIS平台、数据备份软件、性能监控软件、网络监控软件、数据交换系统等系统级软件正常运行。4、各类终端设备及电子设备技术保障服务1)对局机关内部各类计算机、打印机、桌面网络等终端设备提供技术保障。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1)使用保障服务保障局内各计算机、打印机、桌面网络的正常使用。(2)故障恢复服务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发生故障时,运维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故障诊断及修复,尽快修复设备可用,故障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处理故障完成后,登记内容包括故障原因分析、处理过程、维护建议等。2)视频会议系统、电子大屏、各楼层电视信息发布、各会议室电子设备技术保障(1)使用保障服务保障局机关各类视频会议系统、电子大屏、各会议室电子设备的正常使用,会议开始前完成相关设备的连接和调试,保障会议设备的正常使用。完成局机关各楼层电视信息发布及更新。(2)故障恢复服务发生故障时,及时进行现场故障诊断及修复,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故障,保障会议正常进行。5、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普查、内容维护、安全保障服务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的各类图文资料进行个性化美编、排版、编辑,发布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公告、科普知识等信息,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准确无误;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和安全问题;开展门户网站普查自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满足省市网站考核要求。四、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1、各类台帐;2、各类报告;3、各类业务单;4、其他要求的有关文档。五、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约总价款的34%;(2)2026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量的85%,采购人支付约总价款的50%。(3)2026年8月底,乙方完成项目任务,履约服务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剩余尾款。八、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服务方案1、供应商应结合采购需求,提供对项目现状的理解,以及对运维需求的分析,具体应包含:(1)对采购人基础设施运行环境现状的理解。(2)对运行环境及其相关内容的理解。(3)对其运维需求分析。(4)对采购人业务和信息系统运行现状的理解,以及对其运维需求分析。2、供应商应提供完整的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方案应具有完备性、规范性,技术路径清晰合理,预期目标明确。3、供应商应提供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方案应当清晰、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准确。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应制订完整的的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应当具有针对性,措施应当完整、合理。5、供应商应当具有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保密管理措施等,提供相应的各项制度及措施。6、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拥有24小时售后电话;是否具有相应售后服务管理人员等),方案应当具有可行性、完整性。服务承诺应当由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人员安排应当合理。7、在完整服务期内,供应商至少提供7名项目组人员提供项目服务。8、针对本项目拟派其他项目组成员应当具有相关资质,技术力量强劲、专业素质高、技术能力好、相关项目经验丰富。9、供应商应提供应急服务相应方案,方案应当科学、合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对突发事件、故障的预判应当有相应的应急解决措施。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商务分(7分)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信息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本项内容中标后核查原件)1客观分类似业绩(1分)供应商具备下列证书,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6分,没有不得分:1)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GB/T45001-2020/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IEC 27001:202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内容中标后核查网站查询原件或官方网站公示信息)6客观分基本情况(6分)技术分(83分)结合采购需求,供应商对项目现状的理解,以及对运维需求的分析:(1)对采购人基础设施运行环境现状的理解。(2分)(2)对运行环境及其相关内容的理解。(2分)(3)对其运维需求分析。(2分)(4)对采购人业务和信息系统运行现状的理解,以及对其运维需求分析。(2分)以上4项内容,理解透彻、分析到位、合理科学的得2分;理解基本准确,缺乏深度,分析稍有欠缺,基本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偏离较大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8主观分需求分析(8分)(4.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具有完备性、规范性,技术路径清晰合理,预期目标明确。方案完整合理,针对性强、思路清晰、分析到位的得2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分析不到位的得0分。2主观分组织实施(4分)(4.2)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清晰、进度控制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准确的得2分;部分满足得1分;未提供或不详细、不完善的或不可行的不得分。2主观分(5.1)针对政务服务、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等的技术保障,方案贴近用户需求,完整全面、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措施高效可行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全面、科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措施可行性较强,契合实际的得4分;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措施较简单,与实际契合度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实施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6主观分项目总体实施方案(38分)(5.2)针对“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维护要求”“2、各类已过运维期的存量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系统日常运维和零星应用软件逐步整合”的1)~5)项内容,维护内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方式方法科学合理、工作流程契合采购需求的。每1项满足的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部分满足,内容较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或实施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5分。15主观分(5.3)详细阐述对基础类软件运维服务的理解及相关措施,提出科学、合理、规范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具有较强先进性、专业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得6分;方案较完整合理、具有一定先进性、专业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得4分;方案整体一般的得2分;未提供或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6主观分(5.4)针对“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三、维护要求”“4、各类终端设备及电子设备技术保障服务”的1)~2)项内容,维护内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方式方法科学合理、工作流程契合采购需求的。每1项满足的得3分;基本满足的得2分;部分满足,内容较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或实施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6主观分(5.5)针对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普查、内容维护、安全保障服务,实施方案全面细致、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措施高效可行,契合实际,安全可靠的得5分;实施方案较完整、科学合理性、针对性较强,措施可行性较强,契合实际,较安全可靠的得3分;实施方案基本完整、合理性、针对性一般,措施简单效率一般,契合实际,安全可靠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实施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5主观分(6.1)质量保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订的主要保障措施,从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措施完整合理度进行打分。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周全,具有针对性应对措施,可行性高的得4分;质量保证体系较完备周全,应对措施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质量保证体系完备欠周全或针对性较弱,应对措施欠佳,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详细、不完善的或不可行的不得分。4主观分项目服务保障及承诺(18分)(6.2)根据投标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保密管理措施等内容综合打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措施合理得当,针对性、可行性强的得4分;各项规章制度较完善,措施较为合理,针对性、可行性欠佳的得2分;未提供或实施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4主观分(6.3)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拥有24小时售后电话;是否具有相应售后服务管理人员)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维护人员安排是否合理等综合打分。售后服务方案完整保障措施有效,维护人员安排充分合理的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及服务措施较完善,维护人员安排较合理,合理性、可行性较强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简单,保障措施有效性一般,维护人员安排欠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4主观分(6.4)在完整服务期内,供应商至少提供7名项目组人员提供项目服务。提供10名(不含)以上的得4分;提供7-10名得2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及承诺函(格式自拟)】4客观分(6.5)供应商承诺遇到无法通过远程解决问题时,供应商可派出人员在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客观分提供应急服务相应方案,方案科学、合理、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对突发事件、故障的预判以及相应的应急解决措施进行综合评审。预判及应对措施切实可行、合理,应急方案及时、可控性强的得3分;预判及应对措施较合理可行,应急方案较及时、可控性较强的得2分;预判及应对措施较可行性较弱,应急方案可控性较弱的得1分;未提供或内容有明显缺陷或不合理的得0分。3主观分应急响应方案(3分)(8.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信息化或地理信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2)须提供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本项内容中标后核查网站查询原件或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2客观分项目团队(12分)(8.2)项目组成员情况:1)项目组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具备城市规划、GIS、测绘、计算机、通信专业的学历证书的,每有一个专业得1分,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最高得5分。2)在以上基础上,项目组成员(此处不包含项目负责人)具备1名及以上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外聘人员不计分。【证明材料:1)须提供项目组人员名单;2)须提供及有效期内的证书;3)须提供相关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本项内容中标后核查网站查询原件或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能体现相关评审因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6客观分(8.3)针对本项目拟派其他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相关资质、技术力量、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相关项目经验等综合情况进行打分。项目团队人员充足,技术力量强,经验丰富的得4分;人员较充足,技术力量较强,经验较丰富的得2分;项目团队配置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详细、不完善的或不可行的不得分。【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不得分。4主观分报价部分(10分)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0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9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0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1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样本,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条款;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信息化类项目合同模板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XXXX项目委托方(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XXXXX签订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合同条款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乙方:XXXXXX甲方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方式,向乙方采购关于《XXXXX项目》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2、服务内容与期限2.1服务内容服务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服务目标、主要内容、技术要求和成果要求)。2.2服务期限: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3、合同价款: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含一切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3.3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元(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乙方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通过验收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无任何应付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4、付款方式4.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甲方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2)2026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量的85%,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元);(3)2026年8月底,乙方完成项目任务,履约服务良好,无质量和服务问题,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尾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元)。4.2合同价款应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营业部开户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账号:75182014309888-402001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名:账号:4.3若本项目系联合体中标的,则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至第4.2条约定的银行账户即视为甲方已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联合体内部的款项支付由联合体内部自行约定,若因款项支付产生的纠纷,均由联合体内部解决,与甲方无关。4.4财政政策: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财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资料,因乙方迟延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的责任与义务5.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5.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5.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5.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5.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乙方的责任与义务6.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6.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乙方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6.3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6.4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项目代表更换或变更任一信息的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乙方的项目代表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6.5其它:/。(按投标文件承诺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补充填写)7、验收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且工作成果符合相关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8、市场开发权8.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隐性营销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8.2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9、保密义务9.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9.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乙方对于其可能接触了解甲方信息资源的员工,以及与乙方存在有本项目业务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均须签订保密协议,由该等员工(包括从乙方离职但了解甲方信息的人员)、本项目合作关系的第三方向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9.3乙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永久。10、知识产权10.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它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10.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10.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10.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10.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11、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均应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如涉及分包、转包的,乙方要做好外包项目的安全管理。乙方应签订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责任书(详见本合同附件1),重点保障网络数据安全。签署、解释、执行该责任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则按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12、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2.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12.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12.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2.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12.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12.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15日内仍未履行。12.3.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3.5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2.4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最后经过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13、违约责任13.1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准确性负责。13.2乙方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全部最终成果资料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交货责任;逾期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13.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重新提供,直至达到验收要求。因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13.4因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所需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不解除合同付款责任;13.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标的转包或者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退回全部已支付价款;13.6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须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13.7付款按财政政策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存在违约行为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争议解决14.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14.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15、不可抗力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其他16.1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的,若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确定下一个服务期限的服务提供方的,则乙方应甲方的要求继续为本协议项下提供服务,直至甲方确定下一个服务期限的服务提供方,费用协商解决。16.2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为:本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16.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16.4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5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一(盖章):乙方二(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或受委托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签字):联系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电话:签约地:浙江省杭州市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责任书一、乙方义务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2.本项目所涉及的乙方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承诺书》,且乙方应对项目涉及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存在泄密风险的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接触项目。乙方应做好人员保密教育工作。3.乙方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止出现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风险。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等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告知甲方。4.项目中所包含的建设、运营、运维的信息系统、应用、数据库等,乙方开通相关账号、权限等必须经过甲方审批允许,不得私开账号、擅自更改权限等。5.乙方应合理使用操作账号,严禁乙方存在多名(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共用一个操作账号的情形,同时操作账号应采用高强度的密码,乙方应妥善保管密码并定期更新账号密码。6.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7.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收集、归集、存储、加工、传输、共享、开放、利用数据资源。做好数据落地相应的数据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数据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措施,避免相关数据出现篡改、破坏、泄露、丢失、非法利用等风险。8.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数据处理活动,查找项目数据安全隐患和漏洞,对薄弱环节和潜在威胁采取有力措施并进行及时整改,避免和消除数据安全风险,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9.乙方应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制定网络与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一旦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确保第一时间监测发现,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10.乙方应及时响应、处置甲方布置的安全工作,对其主管的系统、组件、云资源等所属安全事件、隐患及时发现、阻断、排查、处置、溯源(包括但不限于攻防演练等相关活动中发现的)。11.项目中所建设的系统、提供的基础设施服务等,乙方应无偿提供操作、告警等安全日志以及资产清单,并且按照规范要求与甲方审计平台实现对接,并且提供相关解析服务(如日志字典等)供甲方进行安全审计。12.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应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入场、离场等手续,入驻全省ISV系统,并且遵守甲方劳动、工作纪律,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时间进行出勤。1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资源、系统等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并且及时修复漏洞。14.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服务等的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并且按要求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1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中涉及的数据拷贝、转移出指定数据区域外进行开发、调试等,包括不限于乙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服务器等。16.每次通报后,乙方应当及时解决并向甲方提交整改报告并根据整改报告内容进行及时整改。17.乙方在项目中所承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环境,不允许出现甲方及项目相关的标识名称,并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下架测试环境。18.乙方应承担在项目运维期中的安全责任,履行运维期的项目、应用系统、云资源的安全义务。19.乙方驻场人员应在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根据甲方安全保障要求,参与重保值班值守工作。20.乙方应按照甲方业务要求,围绕项目内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业务相关进展及数据,最迟须在甲方要求的24小时内提供准确的信息。21.乙方在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应用服务等涉及鉴权登录的,应使用浙政钉/浙里办扫码方式,若使用账号口令方式的,需要经甲方允许后,并且采用二次验证的方式。22.乙方驻场人员原则上需按照甲方要求,从事项目中约定的相关驻场工作,不得参与其他项目,不得从事项目中已单独支付服务费的等非驻场工作。二、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国家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内扣除5万元。2.由于乙方原因,受到省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造成重大事故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扣除3万元。3.由于乙方原因,受到市级安全问题通报的、或造成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的,每通报一个问题或发生一次事故,从合同金额扣除1万元。4.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处置所属安全事件、隐患的,每发生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5.乙方存在多名(2人及以上)工作人员共用一个操作账户的,或所主管的系统、云资源等账号出现弱口令的(强口令需至少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等,且无明显规律),每出现1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6.未经甲方审批允许,乙方不得私开账号、擅自更改权限,不得对项目云资源私开端口,不得利用项目资源进行与该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将政务网和互联网私自打通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5000元。7.乙方发现数据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的;或发生数字安全事件时,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相关情况未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元。8.若乙方未按需提供日志,或提供的操作记录、安全日志等不完整、存在缺失的,每发现一次,每次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9.乙方拒不配合网络数据安全检查或经检查后拒不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5000元。10.项目结束后,乙方未按约删除其在项目过程中获取的数据资料并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承担项目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责任。11.乙方未配合甲方对项目涉及的资源、系统等常态化安全漏洞扫描,或未及时修复漏洞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12.乙方未配合甲方完成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服务等的网络数据安全检查,并且按要求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中扣除2000元13.乙方未按照甲方相关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办理入场、离场手续的、未入驻全省ISV系统,出现一人次,每人次从合同金额扣除1万元。14.乙方派驻的驻场人员未按照甲方工作要求进行出勤的,每出现一人次天从合同金额扣除500元。15.乙方不得擅自将项目中涉及的数据拷贝、转移出指定数据区域外进行开发、调试等,包括不限于乙方公司、第三方公司的服务器等,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16.每次通报后,若乙方未及时提供整改报告的;或未根据通报内容及时进行整改的,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17.乙方在项目中所承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测试环境,出现甲方及项目相关的标识名称,或在项目建成后未及时下架测试环境,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18.乙方驻场人员在重要活动、会议期间,未按照甲方安全保障要求,参与重保值班值守工作,每出现一人次天,从合同金额扣除5000元。19.乙方未按照甲方业务要求,围绕项目内容,未及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业务相关进展及数据,每出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20.乙方在项目中所建设、运营的应用系统、应用服务等涉及鉴权登录的,未使用浙政钉/浙里办扫码方式、二次验证的方式的,每发现一次,从合同金额扣除2000元。21.乙方驻场人员未按照甲方约定允许,从事其他项目内容、本项目中已额外单独支付服务费的相关工作,甲方有权扣除涉及的驻场人员服务费。22.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三、其他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乙方盖章后生效。乙方(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1网络安全承诺书(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为确保我单位开发/运维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我单位郑重承诺认真落实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部署的各项网络安全工作任务,采取包括增加人员和经费投入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确保系统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我单位明确:为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派出骨干技术力量负责项目的开发、运维和保障工作。我单位将把应用系统安全运行情况纳入对上述人员的奖惩考核范围并充分征求贵单位意见。我单位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确保自身和相关供应链的网络安全,积极配合贵单位和国家涉网监管部门组织的检查、检测等工作。与贵单位官方网络安全服务合作伙伴做好技术对接,确保重要网络安全态势信息互联互通。按照最小化原则管理相关权限、信息和数据,对重要信息系统原则上采用双因子认证进行身份认证和授权访问。做好日常监测、技术巡检等工作,及时修复高危漏洞、关闭高危端口,配备防范页面篡改、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故障、数据泄露等情况的技术力量,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于24小时内向贵单位书面反馈突发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事件处置情况。留存系统日志、应用日志和行为审计日志等直至项目结束,确保网络访问行为可记录、可追溯。系统运行结束后按照贵单位的要求处置相关数据,确保系统安全关停。我单位确认:已对该项目暴露在互联网上的系统测试账号、配置文件、系统数据、测试环境、试运行环境、密码记录、源代码(包括github、gitlab等)、弱口令、技术方案等与项目安全运行无关的信息进行了清理。后续也将对上述信息进行有效管理。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我单位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配合贵单位积极开展处置,承担相应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单位名称(章):年月日附件1-2网络安全承诺书(个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单位名称):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将持续学习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网络安全管理政策文件和操作流程要求。本人对个人掌握的信息系统权限负责,不向他人泄露或共享本人所有的系统权限。提升安全意识、注重用网安全,确保本人管理的权限、账号以及计算机终端安全。如工作岗位发生调整,本人将及时做好必要的交接程序。本人承诺: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遵守项目组和单位的各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和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向项目组报告信息系统的重大变更、重要操作、运行态势等重要信息,积极配合各类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和演练工作,确保不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本人同意:把应用安全运行情况纳入本单位对本人的奖惩考核范围。如我单位承建信息系统发生任何网络安全事件引发任何损失,本人将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积极开展处置。承诺人(签字):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积极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投标文件中的资料。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对通过政采云平台开展的质疑、投诉等活动,我方承诺并接受平台以电子送达的方式送达相关文书。我方认可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文书到达政采云平台日期为送达日期,本公司保证政采云平台账号真实有效。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所在单位:),以我方名义处理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其他实质性要求1: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4其他实质性要求2:见投标文件第 页……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必须明确响应。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序号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XXX(预先填写)见投标文件第 页2XXX见投标文件第 页……见投标文件第 页六、投标标的清单(本项目是服务项目,无需提供)序号名称品牌(如果有)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XXX(预先填写)2XXX……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1.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2.本表格所反映的偏离情况与“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不一致的,以“符合性审查资料”、“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为准。3.投标人须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非实质性要求。八、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二、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有)[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无”即本项目或标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拟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2.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人)_单位的_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编号:0625-25212779】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6.……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附件8: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625-25212779)并在此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名称:(盖章)承诺方(投标人)法定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传真:承诺日期:年月日附件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0625-25212779采购人: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625-25212779项目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预算金额(元):4230000.00最高限价(元):4230000.00采购需求:标项1:标项名称: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5-2026)数量:1单位:项预算金额(元):423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开展为期一年的局机关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特定资格要求:/,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5年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30分00秒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系统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