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 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招标公告(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临武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2025)
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5日
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的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47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65045-20250725-940
4、采购项目预算:599,2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159,600
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一
详见采购需求
1
159,600
包2
154,000
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二
详见采购需求
1
154,000
包3
142,800
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三
详见采购需求
1
142,800
包4
142,800
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四
详见采购需求
1
142,8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
包2:
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
包3:
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
包4:
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7月28日 至2025年08月04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在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0: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
3、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 10:00
4、开标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杜瑶
2、电话:1817551327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地 址:临武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
(3)联系人:杜瑶
(4)邮 编:424300
(5)电 话:1817551327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
(3)联系人:陈汉清
(4)邮 编:424300
(5)电 话:17718952512
(6)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7.25磋商公告.doc
7.25定稿 磋商文件 临武县换届清查审计.doc
1.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2.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的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4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JGJ-LW2025-CG0103、采购项目预算:¥5992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需求包号 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一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一详见采购需求1批15.96¨¨包二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二详见采购需求1批15.4¨¨包三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三详见采购需求1批14.28¨¨包四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四详见采购需求1批14.28¨¨合计59.92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þ监狱企业þ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领取磋商文件。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3、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地址:临武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3)联系人:杜瑶(4)邮编:424300(5)电话:181755132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3)联系人:陈汉清(4)邮编:424300(5)电话:17718952512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þ服务类¨工程类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47号采购代理编号:TJGJ-LW2025-CG010采购人: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通知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第一章磋商通知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的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25]047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TJGJ-LW2025-CG0103、采购项目预算:¥59920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9、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二、采购需求包号 包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万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一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一详见采购需求1批15.96¨¨包二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二详见采购需求1批15.4¨¨包三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三详见采购需求1批14.28¨¨包四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四详见采购需求1批14.28¨¨合计59.92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供应商资格条件: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相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þ小微企业þ监狱企业þ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领取磋商文件。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3、开标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分(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七、公告期限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疑问及质疑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临武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地址:临武县住建局办公楼二楼(3)联系人:杜瑶(4)邮编:424300(5)电话:181755132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3)联系人:陈汉清(4)邮编:424300(5)电话:17718952512附件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1.1.1.1.附件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2.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详见第一章 磋商通知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磋商通知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磋商通知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第二章第6.2(3)款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4、其他。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公布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 %,价格 /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公布期)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 :技术 / %、价格 / %。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此条款不适用。第二章第 9.3 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þ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无价格折扣。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不允许变动第二章第1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6日10:00(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4.5款采购项目预算预算:人民币伍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599200.00)包一:159600.00元包二:154000.00元包三:142800.00元包四:142800.00元投标人可同时对四个包段进行报名,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两个包段,如:已经成为一包、二包第一中标侯选人后,第三包段此投标人将不再进行评审,如此类推。注:(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须在评标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第二章第17.1款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郴财采资(2024)6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二章第18.1款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日历日)第二章第19.1款响应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独立密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0.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包或品目名:(如有)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二章第22.1款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武县韩山北路龙翔智慧农贸市场三楼)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第二章第29.2款评审因素和标准见附页3第二章第29.3款最后报价调整/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第二章第35.1款成交信息公示媒体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第二章第37.3款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七、其他规定第二章其他规定1、合同备案根据郴州市财政局郴财采资[2024]6号文件,鼓励采购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出20日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且无法说明合法理由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采购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5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免责声明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项目终止的,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费用。第二章第39.1款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6000.00 元,由采购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供应商应持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购买磋商文件。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4.参与磋商的费用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授权委托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形式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现场勘察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9.1对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具有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以及中小企业产品,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须知前附表。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2.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网站披露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要纸制书面通知的供应商请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开始后,除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的以外,不接受供应商及与供应商有关的第三方递交的材料。1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响应文件13.一般要求13.1总体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2语言及计量单位(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以中文说明为准。(2)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的组成及印制14.1.所有响应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注明磋商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14.2.响应文件正本需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在规定签署盖章处逐一签署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3.响应文件需逐页编目编码并装订成册。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14.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14.5.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没有格式要求的,自行编制。14.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4.7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4.8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5.报价15.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5.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15.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5.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6.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6.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17.磋商保证金17.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8.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7.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7.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7.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8.响应文件有效期18.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9.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19.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9.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0.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2.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2.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22.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23.磋商程序23.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4.响应文件审查24.1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24.2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且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25.实质性响应25.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25.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26.无效响应26.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6.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27.澄清27.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28.磋商28.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28.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5.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9.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7.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9.响应文件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29.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9.5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30.提出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31.确定成交供应商31.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2.磋商终止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5.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3.重新评审33.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4.保密及串通行为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35.成交信息的公布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36.询问及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成交通知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8.签订合同38.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七、其他规定39.1采购代理服务费39.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1、通则1.1评标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进行。1.2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1.3评标因素:价格、技术、商务等,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磋商文件前附表》第一章第3.1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磋商程序磋商程序分为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人、确定成交人。2.1响应文件审查(1)资格性检查:根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表1资格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名称ABC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需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从事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且取得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相关资料)。8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盖章符合要求。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0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1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查询网站截图盖章)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表2符合性检查表序号检查项目投标人名称ABC1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投标范围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服务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响应文件有效期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纸质投标文件6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7投标文件中没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结论注:1、上述内容合格用“√”表示,不合格用“×”表示。2、以上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则初步评审的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2.2磋商(1)澄清有关问题: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附录1“评标方法细则”进行。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表3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表序号投标人名称磋商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页次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12(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注:要求投标人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投标人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3)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投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投标人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2.3响应文件评审(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3)具体见附表1投标报价评分表K1要求。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4)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总得分。2.4提出成交人(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总得分计算汇总后,磋商小组不得重新打分。否则,本次评标结果无效。(2)专家打完分后,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复核统计并进行排名,排名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2.5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附表1评分因素及标准条款号评分因素分值量化指标价格部分20分投标报价20分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技术部分60分内控制度8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已建立执业质量管理制度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③人事管理制度④财务制度等内容。阐述全面、具体,清晰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重点突出,切合实际的,每项计2分;阐述欠全面具体、欠合理的,每项计1分;最高计8分,每缺一项扣2分,最低计0分。审计计划和方案20分结合需求和审计标准,对整个项目有具体的科学、合理的审计计划和方案,计20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审计程序和审计工作流程12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和审计标准,供应商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流程设计、审计内容和措施设计到位,对本项目具有针对性,计12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审计措施12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和审计标准,并根据审计项目的特点制定各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标准与要求④优质服务承诺③进度保证措施④质量控制制度及保证措施等内容。阐述全面、具体,清晰合理,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重点突出,切合实际的,每项计3分;阐述欠全面具体、欠合理的,每项计2分;最高计12分,每缺一项扣3分,最低计0分。合理化建议8分结合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和审计标准,提供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全面、切实可行,符合本项目特点建议的计8分;合理化建议比较全面、提供的实施建议基本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特点建议的计6分;合理化建议不合理、可行性差,不符合本项目特点的计3分;未提供建议的不计分。商务部分20分团队能力8分拟派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会计师且有相关类似工作经验的计8分。(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相关业绩12分供应商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完成类似相关业绩每个计6分,计满12分为止(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中标通知书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合计100 【注:欠合理指定内容逻辑混乱、存在科学原理错误以及内容过于简单无实质性内容等情况;欠完整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指内容脱离了实际情况,不具备实施的可能性以及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等情形。】1、所有复印件或截图均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为无效投标,并上报财政部门。第三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格式)(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本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格式,本协议书仅供参考,不作限制)采购合同编号:采购人(全称):(甲方)中标人(全称):(乙方)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采购计划编号:(3)项目内容:(4)是否分包:(5)项目负责人:(6)联系电话: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大写:(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4)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应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预付款:(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分期付款:(应按照季度分期支付合同款项)□成本补偿:(应明确按照成本补偿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绩效激励:(应明确按照绩效激励方式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1)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2)地点:(3)方式:(4)履约担保:。(5)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期限要求。4.合同验收(1)验收主体:(2)验收方式:(3)验收标准: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提请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中标人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二、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甲方”系指通过招标方式,接受合同服务项目的所有单位。“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服务的供应商或单位。2、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3、技术规格和标准3.1本合同项下所服务的内容应与本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相一致。4、价格4.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乙方为其所提供的服务而要求甲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5、支付方式5.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方式付款:转账付款;6、不可抗力6.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应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没有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6.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但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7、税费7.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甲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7.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8、仲裁8.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8.2争端的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仲裁程序和仲裁规则进行。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8.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8.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9、合同终止9.1出现下列情况时合同自动终止;发生不可抗力时,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双方不能求得解决,合同终止,责任方赔偿损失。10、合同修改10.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11、适用法律11.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及其解释。12、计量单位12.1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3、合同生效及其他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13.2本合同正本四份,采购方、中标方、政府采购管理办及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第4章采购需求第一节采购清单一览表一、项目名称:临武县村(社区)2020年至2025年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二、采购内容:序号包段乡镇村/个标的预算(元)备注1包一舜峰57159600.002800元/个水东镇南西瑶2包二武水55154000.00香花万水3包三南强51142800.00金江花塘4包四汾市51142800.00麦市楚江合计214599200.00三、审计时间范围:对全县13个乡镇(街道)214个村(社区)2020年8月1日一2025年6月30日财务清查审计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四、审计对象:本届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参与经济活动的其他组织成员;涉及财务问题的往届村(社区)组织成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及财务管理人员等。五、审计重点:(一)村(社区)财务清查内容。一是村(社区)各项收支,包括投资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所有村集体收入,以及经营支出、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公益支出、其他支出等各项支出;详细核查各项资产,如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库存物资等;全面盘点村(社区)资金资产资源,彻底清理债权债务,确保资产清查系统和村财系统数据一致,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二是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和民主理财情况,包括财务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重点审查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理财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三是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92号)要求,全面规范公开村(社区)财务情况,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开时间及时,公开形式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同时,参照全国村级财务清理及2022-2025年“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排查“三资”管理漏洞,规范财务收支行为,重点排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问题。(二)村(社区)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一是审查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包括发包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签订是否规范、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约定;检查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是否存在围标串标、肢解拆分、违规分包转包、损公肥私等情况。二是检查政府拨款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私分等情况。三是详细审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集体资金的收支、保管、借贷等;全面核查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担保、处置及其他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低价发包、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严格审查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分配,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村(居)民反映强烈、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进行重点审计,确保群众关切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村级风腐问题得到防范和遏制。六、审计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法律法规,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并出具214个村(社区)“两委”换届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和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专项审计报告。七、合同履行期限及验收标准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2.验收要求:采购人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验收。3.考核要求:详见采购人考核方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考核方案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保障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特制本考核方案。一、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满分100分)(一)严守工作纪律(20分)。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保密原则,发现突出问题按程序上报,不能私自处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不得收受红包礼金等。未遵守工作纪律,每发现一例扣5分。(二)工作质量要求(60分)。审计工作组人员要具备审计专业相适应的技能,审计内容要客观公正、全面、完整、准确,对村级工程项目逐个审计到位,对重大开支合法性、真实性审计到位,对明显该发现的问题审计到位,审计工作程序基本到位。未达到质量要求,发现一例未达标的每次扣2分。(三)工作时效要求(20分)。严格按照工作时间截点,按时按质完成审计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按工作量完成比例进行计分。二、考核结果应用(一)≥90分为优秀,全额支付审计费。(二)80-89分为良好,支付90%审计费。(三)70-79分为合格,支付80%审计费。(四)69分≤为不合格,支付60%审计费。八、付款方式及服务地点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1、本文件“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本项目服务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完全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因此,本文件技术需求描述不得被认为是详尽无遗的。无论本文件技术要求描述是否作出规定,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出详尽《技术方案》,保证能完全满足采购人正常需求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为原则,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文件中未提及的必要的服务等内容,并在报价表中逐项列明。2、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需求”的约定,不能完成报告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单位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补偿。3、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需求所报价”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清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给予采购人经济补偿。4、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补偿。5、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6、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并作出承诺及说明。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部分:一、磋商响应声明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4其他说明三、项目实施方案说明附件3-1项目实施方案附件3-2主要人员简历表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五、报价一览表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小微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6-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6-5:优先采购产品清单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及说明8、最后报价一、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资料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资料。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五、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六、我方在此声明:(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四)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1)受到刑事处罚;(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附件2-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盖供应商单位章)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电子邮箱上年营业收入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注册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日期营业范围(主营)营业范围(兼营)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税务登记机关资质名称等级发证机关有效期备注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其他资料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附件2-2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2-3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附件2-4其他证明资料或说明提供磋商文件或评分标准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三、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3-1:主要人员简历表姓 名性 别职 务职 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41.1款或第四章要求提供。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条目号采购规格/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规格/商务条款响应与偏离说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五、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附件5: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整小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备 注说明:“品目代码”栏按《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规定填写,如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包号: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名称品目代码计量单位具体要求说明单价数量合计政策功能编码备注合计报价金额合计:小写:大写:说明: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应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政策功能编码包括货物或服务的提供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以及提供的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4.六、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附件6-1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章):日期: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声明采购标的供应商的企业规模,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投标无效。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使用《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以便准确填写。4.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的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6-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4.0.0.1.附件6-4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说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第33.6款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0.0.2.附页6-5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3456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元)货物制造商名称政策功能编码节能产品小计///环境标志产品小计///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5.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料及说明5.0.0.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6.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7.八、最后报价7.0.1.说明:按附件5报价表格式现场提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 换届前财务清查审计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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