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招标公告(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2025)
投标
项目编号
WH12CG2025FW6999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12340200099502886M-20250725-001672-8
项目概况
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H12CG2025FW699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50357号)
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
预算金额:655万元/年
最高限价:按单价报价,最高限价为349元/吨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对城区(含开发区)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厨余垃圾的收集、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进行收集、运输。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
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4.其他事项说明
4.1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
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三号楼
联系方式:0553-8791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方式:0553-2881521、153953933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杨、王月
电话:0553-2881521、15395393348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docx
芜湖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部分)项目编号:WH12CG2025FW6999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电子签章)采购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签章)2025年7月25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册专用部分)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H12CG2025FW6999(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120250357号)项目名称: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预算金额:655万元/年最高限价:按单价报价,最高限价为349元/吨采购需求:主要负责对城区(含开发区)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厨余垃圾的收集、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进行收集、运输。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服务均由中小企业承接,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信用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6日至2025年8月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并获取招标文件。登录前须持有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办事指南。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8月15日09点15分(北京时间)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资金来源:县区级财政资金2.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4.其他事项说明4.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4.2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三号楼联系方式:0553-879167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联系方式:0553-2881521、1539539334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俞杨、王月电话:0553-2881521、1539539334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项目性质服务采购2公告媒体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采购包划分本项目是否划分采购包:■否□是,本项目共分为/个采购包,本采购包为第/采购包。4合同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本次采购的所有服务内容均允许分包,应及时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加强对分包合同管理,组织分包人实施采购项目服务要求,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关工作;(2)分包的金额和对分包人资质要求:①分包的金额:中标金额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为70%);②分包人资质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的中小微企业(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应满足相应资质管理规定要求;(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采购人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根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向中小企业分包。(4)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时间:/2.地点:/3.联系方式:/4.其他:/6质疑及答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8投标文件提交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9邀请供应商现场参与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如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采购文件)。10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担保)1.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是:合同金额的/%。11代理服务费1.支付方:□采购人;■中标供应商。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若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500万-100万元)×0.48%+(中标价-500万元)×0.18%;(2)若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3)如中标价<100万元,代理服务费=中标价×1.2%;(4)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3.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电汇或转账。12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其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合同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价格扣除。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1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1.“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方式。一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芜湖市)“不见面开标”链接进入。二是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whsggzy.wuhu.gov.cn/BidOpening2.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的项目,投标人或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并确认其状态和网络链路等运行正常。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开标注意事项如下:1.投标企业解密的数字证书均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否则开标时将无法正常进行解密工作。2.在开标前,应注意尽量避免更换数字证书中的基本信息,例如:单位名称、社会信用代码等。原因是如更换该信息会导致数字证书中序列号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现场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文件(期间续期数字证书操作也会更改序列号)。14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15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数据电文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询。16合同签订时间中标供应商应与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履约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7绿色采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芜湖市财政局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采〔2023〕417号),加强绿色采购。1.抓好节能产品采购政策落实;2.严格落实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政策;3.加大绿色建材产品在政府采购工程中使用;17绿色采购4.落实绿色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5.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力度;6.鼓励供应商绿色转型发展。商品包装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为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按照《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执行。18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办理“政采贷”业务,可以按照《芜湖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关于贯彻执行的通知》(财采〔2022〕618号)执行。19特别说明1.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本文件所称的“法定代表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备注1.当招标文件通用部分和该专用部分不一致时,以此专用部分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附后。3.说明:■表示采用条款,□表示不采用条款。4.诚信投标温馨提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真实,如有虚假,将由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关处罚或处理。附件:1.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一、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一)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0226/daba3963-8c89-4a98-b39d-bbb8cfac4487.html、https://whsggzy.wuhu.gov.cn/whggzyjy/bszn/003007/003007001/20211019/aaef3f48-7c1f-400c-a46f-cb2091dd839d.html),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二)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期内登录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如有补疑、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澄清公告栏发布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三、制作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3-3121801,软件及操作手册下载地址为: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type=tp&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31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投标(一)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五、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若投标人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4.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投标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适用于招标方式);7.开标结束。(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选择开标现场解密的,允许解密三次,当三次解密均不成功时,视为其投标不成功;3.投标人选择远程解密的,应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否则,视为其放弃投标。4.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六、评标(一)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评标工作,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联系畅通,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三)投标人需补充主体库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1.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2.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七、意外情况的处理(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因投标人的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采购系统;2.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二)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程序中止,待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恢复系统运行,项目程序继续进行。2.终止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八、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采购活动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九、其他如本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2.履约管理条款特别提醒:1.根据国家、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缩短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的采购项目,不得晚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供应商账户,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七十一条规定: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规定,严格履行验收手续。4.招标采购单位应根据现行的诚信评价细则对政府采购类项目供应商进行诚信评价,按“谁评价、谁负责”原则,客观公正的实施诚信评价。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条款内容1履约地点为: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指定(注:由采购人指定本项目履约地点)2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依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费用。3违约责任:在合同中约定。4本合同买方为: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指定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注:采购合同格式见通用部分。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655万元/年,按单价报价,单价限价为349元/吨,近年来厨余垃圾收运量计算约50吨/天,承包经费据实按吨结算。(一)人员配备相关要求1.人员配备:岗位人数备注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管理经验,60周岁以下。安全应急人员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安全应急能力,60周岁以下。联络员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文员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作业人员作业队长6人路面队长5人,车队长1人,身体健康,可胜任相关工作。巡查车驾驶员1人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能满足驾驶需要,熟悉城区道路。收运车驾驶员10人具有B1及以上驾驶证,且能满足驾驶需要,熟悉城区道路。普工13人身体健康,可胜任相关工作。合计35人注: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实际运行中厨余收运项目厨余收运劳动强度、作业人员年龄结构、作业环境等因素,合理报价。2.项目人员均为常驻人员,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书面申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项目部管理人员不能完成合同规定内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3.投标报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意外伤害险、社保、公积金、福利及体检费、车辆作业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及维修费、垃圾容器费用、环卫相关设备工具费、劳保服装费用、环卫应急费、项目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办公和场地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组成。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默认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增加或减少等因素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慎重报价。4.投标人须承诺,每年服务期开始前,必须为投入的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因未能购买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5.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一金相关标准,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如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上述标准的,应该提供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说明合理的,报价评审通过,否则认定其投标无效。注:根据安徽省住建部门发布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维护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建督〔2024〕151号)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8月1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6.为切实保障工人权益,落实环卫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中标人应于次月25日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及相关福利费用,不得拖延支付。且须按规定每年为环卫人员提供体检,体检标准不低于700元/年/人。同时发放防暑降温费以及春节、端午、中秋等各节日福利费用费用不低于1600元/年/人,以及环卫工人培训演练的费用保障。因未能提供相应福利和体检等费用,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加倍扣除相关费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二)车辆配备及相关配套系统、设备要求以下“车辆配备及相关配套系统、设备要求”中的数量为最低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后,供应商按投标文件所报数量配齐。名称数量参数备注新能源厨余垃圾收运车2辆总质量≥18吨/辆为保证环卫工作一体化调度,本项目需接入现有的湾沚区智慧城管平台系统,所有车辆均须具备车辆定位、可视监管、可实时查看行驶路线等功能,厨余垃圾收运车须装备称重系统。*中标单位须承诺: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为项目机械化车辆配备相应监控、定位设备,并在环卫主管部门指导下安装环卫智慧可视化平台相关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燃油厨余垃圾收运车2辆总质量≥18吨/辆新能源栏板卡车3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辆,加装液压尾板实现垃圾桶的装卸、转运燃油栏板卡车2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辆,加装液压尾板实现垃圾桶的装卸、转运巡查车1辆5座自动挡(特种车辆、微型车除外)240L厨余垃圾桶600个/年颜色、标识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120L厨余垃圾桶1200个/年50L厨余垃圾桶300个/年对讲机10部城管通6部实现城管通手持终端采集上报、处置、核查等功能,设备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①摄像头像素:主≥5000万像素;副≥5000万像素、内置双摄像头及以上(前后)。②操作系统: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运行内存(RAM)≥12GB;机身存储(ROM)≥512G;处理器≥八核。③电池容量:不小于5000mAh。备注:上述设备(车辆)须满足完成本标段作业任务,所有车辆须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三责险、车损险等商业险,三责险不低于300万,拟投入本标段所有设备(车辆)须满足或高于上述要求,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配备一览表。为满足工作要求,中标单位配备所有设备、车辆等需得到采购人认可。车辆设备等非一次性投入器材,服务到期后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三)劳保服装要求*中标单位每年按要求购置环卫作业服装及劳保用具等,环卫作业服应依据芜湖市最新的环卫服装标准提供(包括雨衣、四季服装、反光马甲、帽子、胶鞋等)(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二、服务内容1.此项招标内容“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含废弃油脂)、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2.负责对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3.负责对建成区内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4.负责对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5.负责对收集后的厨余垃圾分别运至芜湖市指定垃圾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理。6.负责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和收运对接工作。7.负责配备维护更换厨余垃圾收运配套的厨余垃圾容器。8.负责厨余垃圾收运后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9.负责厨余垃圾收运场地、车辆、垃圾桶等设备清洗、消杀和除臭。10.负责日常厨余垃圾收运台账等软件资料收集、统计、整理上报。11.负责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相关事项(包含不限于:负责对建成区已开始收运工作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油污池进行清掏等)。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需保证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具体工作时间及收运路线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且需符合分类收运要求,并报区环卫部门审核同意。2.各镇厨余垃圾收集点的个数、位置由区环卫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增加,中标单位服从区环卫部门工作安排。3.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定期年审并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无装置或功能损坏,无明显异味。4.中标单位负责将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厨余垃圾厂内处置。严禁中标单位将厨余垃圾转运给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中标单位为非本区单位和个人收运厨余垃圾。5.中标单位在厨余垃圾收运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环卫部门相关要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有抛撒滴漏。6.中标单位对厨余垃圾每天的收运量在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登记,并做好当日收运台账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7.在中标单位正常收集和运输的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厨余垃圾产生量临时性增加等),中标单位须服从采购人的调配,增加收集运输能力(如人员加班、增加车辆、人员等方式)做好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集和运输任务。8.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和指导。9.中标单位应视工作需求自备办公场所、厨余垃圾转运场地(监控设备全区域覆盖并接入环卫部门平台)、车辆定点停放场所、冲洗场所(冲洗的污水处理须满足相应环保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场地租赁、新能源充电桩安装运维、电费、网络运营费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附后)。四、投标人的相关要求1、投标人在中标之后,有责任立即着手准备专门的办公场所、仓库以及车辆集中停放场地。所设立的车辆集中停放场地,其规模与设施配置需充分满足所有服务车辆集中停放的需求。场地内配备充足的适配充电设备且安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同时购买场地险,确保车辆在作业间隙能够及时、安全、高效地充电,以维持正常运营。此外,场地内还应配置车辆清洗设备,保证车辆每天在完成任务后都能得到及时清洗,既维护车辆良好性能与外观整洁,又符合环保及作业要求。2、中标单位应配合响应采购人统一调配。中标单位每年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相关的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方案经过采购人同意后开展。3、中标单位如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环卫作业任务(含环卫保障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扣除对应项目服务费,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中标单位应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理各类事故,化解矛盾纠纷。如因工作不力,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救治或赔付等,所产生的费用从项目服务费中扣除,请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报价。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管理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6.依据《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监管考核,兑现考核奖惩,中标单位须响应。7.中标单位在每月10日前以厨余垃圾处理厂确认后的过磅单、联单为依据,核算上月实际收运吨数。8.中标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收运吨数开具发票。9.中标单位中标后,开展厨余垃圾收运接管前所有准备工作,待申请验收通过后7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署等各项手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筹备好相关车辆、人员(以购车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为准)。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的厨余垃圾管理工作,推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考核对象: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中标单位。二、考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3.《******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厨余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5.委托期内国家和安徽省、芜湖市出台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等。三、考核方式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社会监督、市、区文明指数测评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罚。四、考核内容结合日常运营、计量管理、安全运营、人员配备、车辆设施配置、保障任务和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定。(一)日常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进行的考核。包括作业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执行、合法用工、劳动保护等。(二)计量管理考核对中标公司在收集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和终端计量过程中具体工作行为的考核,包括垃圾成分控制、称重计量监管等。(三)安全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在硬件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教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管。(四)人员配备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置的岗位数量、人员数量是否到位以及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等。(五)车辆配置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和相关硬件设施是否按时配备到位以及车辆外观、功能的统一性进行的考核。(六)保障任务考核对中标公司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各类保障任务期有无责任过错的考核。(七)社会责任考核对中标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公众质疑等方面进行的考核。五、扣分机制(1)考核扣分由区环卫主管部门进行,按照《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每个月作为一个扣分周期,扣分扣款办法如下:每分20元。月度扣分累计600分以上为月度未达标、年度扣分累计6000分以上为年度未达标。中标单位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返还合同年度余款:1.中标单位主动退出该项目;2.中标单位按考核标准连续三次月度未达标;3.中标单位在全年累计五次月度未达标;4.中标单位按考核标准年度未达标。(2)出现提前终止合同,原有项目运营公司有义务配合将现有全部运营车辆等相关设备和相关作业人员暂交给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继续实施运营直至新公司进场,结算的运营费用除公司缴纳规定税费后剩余部分全部由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支配。(3)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区环卫主管部门将上月的承包经费按照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核减后,在次月底前将核减后的经费拨付给中标单位。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所有,实际操作中需要变更的以湾沚区环卫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七、本办法与本项目同步执行。附件: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1日常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进行的考核。包括作业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执行、合法用工、劳动保护等。1.未做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每次扣除25分。2.中标单位未及时清掏、疏通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油污池被投诉,情况属实,中标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由环卫部门代为组织清掏,所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扣除50分。3.当日作业未及时清理作业区域的或未对厨余垃圾容器进行清洗、复位,每次扣除10分。4.中标单位私自将厨余垃圾转运予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每次扣除100分。5.建立健全项目运营各项管理制度,制度明显缺失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除25分。6.合法用工,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权益。未签订劳动合同,每发现一例扣250分;未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扣除25分。7.中标单位未整理或未按环卫部门要求报送各种所需的日常工作软件材料,每次扣除25分。8.作业车辆有明显污渍,异味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分。9.未按要求配备厨余收集容器或配备数量无法保证厨余垃圾正常收集的导致投诉,每次扣除20分;重复投诉再扣除20分。10.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穿着环卫服装或存在有损城管系统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11.中标单位有私自收费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分并全额返还所收费用。2计量管理考核对中标公司在收集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和终端计量过程中具体工作行为考核,包括垃圾成分控制、称重计量监管等。1.厨余垃圾收运量要按事实数据进行登记上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50分并按当月实际处理量进行核算承包费。2.因在厨余垃圾中混掺其他垃圾、人为在厨余垃圾中掺水,被发现每次扣除250分,厨余质量不达标被厨余垃圾处理厂拒收或处罚,每次扣除50分。3安全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在硬件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教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管。1.建立车辆台账,一车一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且有记录(包含收据、清单、发票),未实现一车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50分;无车辆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记录,每发现一次扣除50分(对车辆进行年审、保养、维护、维修时,须事先上报环卫部门且需保证厨余垃圾正常收运工作);无安全检查记录台账,每次扣除50分。2.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除100分。厨余垃圾收运作业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没有制定厨余垃圾泄漏污染环境处理预案、车辆损坏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影响收运工作预案、任务保障预案、垃圾量突发增长处理预案的,每次扣除50分;未及时启动对应预案影响工作开展的,每次扣除50分。4.所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需粘贴反光标识,发现未贴的,每车次扣除10分。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相关的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当月未开展,扣50分,开展活动签到、记录、照片每缺一项扣除5分,弄虚作假,每发现一处,扣除10分。4人员配备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置的岗位数量、人员数量是否到位以及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等。1.中标企业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发现少一人扣200分。中标企业不足额发放节假日福利及补助等费用,直接扣除核定的费用,并扣除100分。2.各岗位人员分工明晰,职责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人员更需经环卫主管部门同意,违者每次每人扣除100分。5场地、车辆设施配置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和相关硬件设施是否按时配备到位以及车辆外观、功能的统一性进行的考核。1.固定停车、收运、办公场地不能满足厨余垃圾收运工作需要、影响周边环境的,扣除250分。2.收运车辆私自挪作他用、外借的,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100分。3.厨余作业车辆未按招标要求到位,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250分。4.作业车辆不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场地的,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10分。5.作业车辆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定位系统、称重系统等系统的,每次扣除50分。系统无法正常监管、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5分。6.场地内车辆充电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场地未购买场地险的,每次扣除250分。6保障任务考核对中标公司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各类保1.不服从主管部门的调度与安排的,每次扣除150分。因不服从安排而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每次扣除150分。6保障任务考核障任务期间有无责任过错的考核。2.因作业不到位被主管部门批评的每次扣除100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150分。7社会责任考核对中标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公众质疑等方面进行的考核。1.未及时为所聘人员申报购买法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每人每月扣除250分。2.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员工上访、投诉的,每例扣除100分。3.厨余收运作业被投诉的,每次扣除10分。4.作业人员与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发生矛盾冲突、服务态度恶劣的,每次扣除100分。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负责对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负责对建成区内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负责对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主要负责对城区(含开发区)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厨余垃圾的收集、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进行收集、运输。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满足《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其他未列明行业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D2)综合评分法(D2)1.资格审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时,不得评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资格审查营业执照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信用承诺函又未提供营业执照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信用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1.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www.ccgp.gov.cn/查询为准)(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www.gsxt.gov.cn查询为准)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时间的记录信息为准。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截图随其他采购资料一同存档备查。4.在上述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其他供应商被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禁止投标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该按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2.评标2.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当发现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判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审查内容审查标准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不一致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委托人资格投标文件盖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签署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签字(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投标方案及报价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服务时间、地点、付款方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不同供应商的机器识别码相同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未提供实质性要求证明材料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的情形2.2商务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价格分10分本项评审步骤:1.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1.1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的调整: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供应商业绩4分供应商具备同类业务(包含餐厨废弃物或餐厨垃圾的收运(或转运或收集或处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分,加满为止。(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具备同类业务(包含餐厨废弃物或餐厨垃圾的收运(或转运或收集或处理))服务业绩的,提供业绩合同,每有一份业绩合同加2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分,加满为止。项目负责人和供应商业绩重合的,可以重复计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应能辨识买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标的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以上全部内容,可提供业绩合同甲方盖公章的证明扫描件。否则,不得分。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2.3技术部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审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审内容分值评审标准服务方案20分一、总体服务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详细,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详细,具有较强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为量,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整体服务设想和总体目标设定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为差,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二、管理制度(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管理制度内容、职责划分、工作规范、监管措施、工作流程、奖惩措施等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管理制度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管理制度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管理制度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三、安全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作业的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四、服务人员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含并不限于对人员的培训、录用、考核、淘汰、奖惩等制度情况。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服务方案20分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厨余垃圾清运计划20分一、厨余垃圾清运方案(5分)结合本项目现有设施设备状况及道路交通情况确定合理的厨余垃圾清运方案。由评委根据收运工艺流程图及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完整性横向比较。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二、湾沚区厨余垃圾收集方案(5分)结合供应商提供的厨余垃圾清运方案,是否结合湾沚区交通具体情况及区域特色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紧密结合湾沚区交通现状且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结合湾沚区交通现状且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基本结合湾沚区交通现状且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三、数字智能化设备(5分)实现厨余垃圾车辆收运过程的精确称重,可以自动识别、定位车辆称重时所在的地理位置,提供称重操作、数据记录联网后台实时查看,能根据客户实际使用需求自动归集数据,提供直观、有效的数据支持。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四、重大节日保障、临检活动等安排方案(5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大节日保障、临检活动等安排方案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环境保护方案20分一、清运过程环境保障方案(5分)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场地周边环境管理保障方案,是否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日常车辆、垃圾桶收运对周边环境影响是否合理,环境保护方案20分环境保障措施是否完整详细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环境管理保障措施方案合理有效,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环境管理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合理有效,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环境管理保障措施方案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二、办公人员作业健康保护方案(5分)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办公场所考虑环卫作业人员的办公健康,人员作业及休息场所环境保障措施是否完整详细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办公人员作业健康保护方案合理有效,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办公人员作业健康保护方案基本合理有效,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办公人员作业健康保护方案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不得分。三、区域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城区垃圾分类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方案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完整,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未提供以及提供但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不得分。四、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5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提供的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内容,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理解准确,内容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理解基本准确,内容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理解有待提升,内容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其他17分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性问题及特殊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设备故障等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5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3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其他17分二、设备维护保养方案(4分)主要包括对各类设备及车辆(特别是压缩设备)的工作原理、维护与保养关键点、故障易发点等进行分析并提出与之对应的维护保养方案。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三、档案管理方案(4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档案资料管理方案进行评审:1.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准确,方案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2.对本项目特点理解基本准确,方案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2分;3.对本项目特点理解有待提升,方案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四、进场交接方案(4分)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场交接方案进行评审。本项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比较分析评定得分。1.对项目情况非常了解,方案切合实际,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高的,得4分;2.对项目情况基本了解,方案基本切合实际,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高的,得2分;3.对项目情况大致了解,方案大致切合实际,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较一般的,得1分。4.提供的内容有重大缺陷或未提供不得分。车辆配备方案5分在满足本项目基本配备的机械化作业设备以外,根据本标段情况优化设备配置方案的:1、在原有基础上承诺增加1辆新能源厨余垃圾收运车(≥18吨)的,得5分。本小项满分5分。注:须提供承诺函在其中注明,否则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3.评审结果3.1按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得分汇总平均计为投标人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供应商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例外情况4.1当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方式确定中标人。4.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3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供应商的结论。4.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沟通并做书面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5.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除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规定公告外,还应当公告无效供应商名称及原因(如有),经评审认可的中标供应商业绩(如有)、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芜湖市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册通用部分)采购人: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25日第一章供应商须知1.资金来源1.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安排采购预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项下的款项。2.招标文件内容2.1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第二册(通用部分)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合同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承担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的风险。3.对供应商的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其他采购活动”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采购活动。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具体详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法律适用的函》(财办库〔2015〕295号)。3.3供应商须满足资格要求。3.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协议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招标文件未特别说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视为接受联合体投标。3.6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投标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5.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协议。5.3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内容。5.4涉及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不接受投标专用章。6.投标函6.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函。7.投标报价7.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分项报价表。7.2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7.3投标报价不得使用降价函或优惠报价。7.4供应商应按固定价格报价,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5投标货币为人民币。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6投标报价为完成项目合同全部内容的总价。8.投标有效期8.1供应商须接受招标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如不接受,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8.2如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9.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9.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9.2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9.3供应商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需费用自理。9.4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拒收投标文件:10.1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11.偏离11.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无效投标12.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2.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12.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6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3.履约保证金13.1履约保证金退付: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按《芜湖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退付。13.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14.开标14.1开标会议于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举行。14.2开标会议由代理机构主持。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由项目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开始。14.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宣布开标会议议程、宣布开标纪律。14.4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达到三家或以上时,由主持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电子招标)。14.5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主持人应宣布招标不成功。14.6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按规定移交资料。14.7使用电子化交易的,开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后附的《电子化交易相关要求》规定进行。15.评标15.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评分规则:详见第一册第五章。15.2评标原则:15.2.1对投标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5.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5.3评标程序:15.3.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首先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评标委员会对各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5.3.2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5.3.3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卖方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5.3.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15.3.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5.3.6评标委员会根据确定的评标办法和评分规则进行比较、排序,最后依据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15.4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6.定标16.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7.合同的授予和签订17.1定标后,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17.2合同价款为中标价。17.3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18.质疑与投诉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s://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18.2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提出。18.3质疑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也可以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在线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3121232。18.4质疑与投诉的处理流程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19.验收19.1采购人验收时,应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检测、验收费用由合同甲方(采购人)承担。20.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20.1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20.2采购人允许分包,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0.3采购人不得强行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分包或使用指定的分包供应商。21.价款结算办法(见专用部分第三章《合同条款前附表》)22.附则22.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所有人员不得将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评标的情况透露给供应商或与招标工作无关的人员。如有发现,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22.2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第二章采购合同(格式)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附属材料、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1.2.2服务内容:;1.2.3服务质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含税(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__________(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6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经济赔偿。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以使服务达到合同要求,有权扣除乙方应完成任务的相应费用。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份,每份合计页,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章)投标总价(元/吨)服务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封面)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投标函致:(采购人全称)1.在研究了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分包项目注明包号)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后,我方愿意按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及其售后服务工作。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将保证在开标一览表中载明的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3.我方同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5.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6.我方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供应商:(盖单位电子印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联系电话(传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第四章采购需求关于采购需求的说明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采购人所提采购需求,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2.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醒目方式为标注“*”。本章中标注“*”的要求为实质性服务要求,必须满足并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对于实质性要求的,应使用“*”标注;如未使用“*”标注,即便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表述的,也视为非实质性要求。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4.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本章中标注“▲”的服务为主要标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标的标注“▲”。6.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7.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涉及多个采购标的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逐一明确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如下表所示)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必须将采购标的性质予以明确。附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采购需求说明本项目预算金额:655万元/年,按单价报价,单价限价为349元/吨,近年来厨余垃圾收运量计算约50吨/天,承包经费据实按吨结算。(一)人员配备相关要求1.人员配备:岗位人数备注项目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管理经验,60周岁以下。安全应急人员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安全应急能力,60周岁以下。联络员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文员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作业人员作业队长6人路面队长5人,车队长1人,身体健康,可胜任相关工作。巡查车驾驶员1人具有 C1 及以上驾驶证,且能满足驾驶需要,熟悉城区道路。收运车驾驶员10人具有 B1 及以上驾驶证,且能满足驾驶需要,熟悉城区道路。普工13人身体健康,可胜任相关工作。合计35人注:投标人应考虑本项目实际运行中厨余收运项目厨余收运劳动强度、作业人员年龄结构、作业环境等因素,合理报价。2.项目人员均为常驻人员,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更换,需提前一周向采购人书面申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擅自更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如项目部管理人员不能完成合同规定内容,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管理人员。3.投标报价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意外伤害险、社保、公积金、福利及体检费、车辆作业费、车辆折旧费、车辆保险及维修费、垃圾容器费用、环卫相关设备工具费、劳保服装费用、环卫应急费、项目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办公和场地费用及其他一切费用组成。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人报价中如有漏项、漏算、少算等内容均视为默认投标人报价的技术策略。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增加或减少等因素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经费或索赔的要求。请各潜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应风险慎重报价。4.投标人须承诺,每年服务期开始前,必须为投入的全部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且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年,因未能购买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5.供应商应考虑到国家、省、市关于人工工资社保等规定进行综合报价,应包含一切税费。其中芜湖市最低工资及五险一金相关标准,若政策调整,按照最新规定执行。如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低于上述标准的,应该提供书面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其说明合理的,报价评审通过,否则认定其投标无效。注:根据安徽省住建部门发布的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维护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建督〔2024〕151号)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8月1日起,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6.为切实保障工人权益,落实环卫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中标人应于次月25日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及相关福利费用,不得拖延支付。且须按规定每年为环卫人员提供体检,体检标准不低于700元/年/人。同时发放防暑降温费以及春节、端午、中秋等各节日福利费用费用不低于1600元/年/人,以及环卫工人培训演练的费用保障。因未能提供相应福利和体检等费用,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且采购人有权向承包人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加倍扣除相关费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2)车辆配备及相关配套系统、设备要求以下“车辆配备及相关配套系统、设备要求”中的数量为最低要求,不得减配。投标人可根据现场作业情况,另行增加,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标后,供应商按投标文件所报数量配齐。名称数量参数备注新能源厨余垃圾收运车2辆总质量≥18吨/辆为保证环卫工作一体化调度,本项目需接入现有的湾沚区智慧城管平台系统,所有车辆均须具备车辆定位、可视监管、可实时查看行驶路线等功能,厨余垃圾收运车须装备称重系统。*中标单位须承诺:签订合同后30天内按采购人要求为项目机械化车辆配备相应监控、定位设备,并在环卫主管部门指导下安装环卫智慧可视化平台相关设施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燃油厨余垃圾收运车2辆总质量≥18吨/辆新能源栏板卡车3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辆,加装液压尾板实现垃圾桶的装卸、转运燃油栏板卡车2辆总质量不低于4.4吨/辆,加装液压尾板实现垃圾桶的装卸、转运巡查车1辆5座自动挡(特种车辆、微型车除外)240L厨余垃圾桶600个/年颜色、标识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要求120L厨余垃圾桶1200个/年50L厨余垃圾桶300个/年对讲机10部城管通6部实现城管通手持终端采集上报、处置、核查等功能,设备要求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摄像头像素:主≥5000 万像素;副≥5000 万像素、内置双摄像头及以上(前后)。 ②操作系统: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运行内存(RAM)≥12GB;机身存储(ROM)≥512G;处理器≥八核。 ③电池容量:不小于 5000mAh。备注:上述设备(车辆)须满足完成本标段作业任务,所有车辆须购买包括但不限于三责险、车损险等商业险,三责险不低于300万,拟投入本标段所有设备(车辆)须满足或高于上述要求,数量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配备一览表。为满足工作要求,中标单位配备所有设备、车辆等需得到采购人认可。车辆设备等非一次性投入器材,服务到期后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三)劳保服装要求*中标单位每年按要求购置环卫作业服装及劳保用具等,环卫作业服应依据芜湖市最新的环卫服装标准提供(包括雨衣、四季服装、反光马甲、帽子、胶鞋等)(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二、服务内容1.此项招标内容“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含废弃油脂)、家庭厨余垃圾、其他厨余垃圾等。2.负责对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3.负责对建成区内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4.负责对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5.负责对收集后的厨余垃圾分别运至芜湖市指定垃圾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理。6.负责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和收运对接工作。7.负责配备维护更换厨余垃圾收运配套的厨余垃圾容器。8.负责厨余垃圾收运后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9.负责厨余垃圾收运场地、车辆、垃圾桶等设备清洗、消杀和除臭。10.负责日常厨余垃圾收运台账等软件资料收集、统计、整理上报。11.负责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相关事项(包含不限于:负责对建成区已开始收运工作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油污池进行清掏等)。三、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需保证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具体工作时间及收运路线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且需符合分类收运要求,并报区环卫部门审核同意。2.各镇厨余垃圾收集点的个数、位置由区环卫部门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增加,中标单位服从区环卫部门工作安排。3.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定期年审并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外观整洁,无装置或功能损坏,无明显异味。4.中标单位负责将厨余垃圾收运至指定厨余垃圾厂内处置。严禁中标单位将厨余垃圾转运给予其他单位或个人。严禁中标单位为非本区单位和个人收运厨余垃圾。5.中标单位在厨余垃圾收运中,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环卫部门相关要求,不得造成二次污染,不得有抛撒滴漏。6.中标单位对厨余垃圾每天的收运量在指定地点进行过磅登记,并做好当日收运台账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7.在中标单位正常收集和运输的情况下,如遇特殊情况(厨余垃圾产生量临时性增加等),中标单位须服从采购人的调配,增加收集运输能力(如人员加班、增加车辆、人员等方式)做好厨余垃圾收集和运输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收集和运输任务。8.中标单位接受采购人检查、监督和指导。9.中标单位应视工作需求自备办公场所、厨余垃圾转运场地(监控设备全区域覆盖并接入环卫部门平台)、车辆定点停放场所、冲洗场所(冲洗的污水处理须满足相应环保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场地租赁、新能源充电桩安装运维、电费、网络运营费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位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附后)。四、投标人的相关要求1、投标人在中标之后,有责任立即着手准备专门的办公场所、仓库以及车辆集中停放场地。所设立的车辆集中停放场地,其规模与设施配置需充分满足所有服务车辆集中停放的需求。场地内配备充足的适配充电设备且安装需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同时购买场地险,确保车辆在作业间隙能够及时、安全、高效地充电,以维持正常运营。此外,场地内还应配置车辆清洗设备,保证车辆每天在完成任务后都能得到及时清洗,既维护车辆良好性能与外观整洁,又符合环保及作业要求。2、中标单位应配合响应采购人统一调配。中标单位每年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相关的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方案经过采购人同意后开展。3、中标单位如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的环卫作业任务(含环卫保障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扣除对应项目服务费,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中标单位应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理各类事故,化解矛盾纠纷。如因工作不力,产生不良后果,造成救治或赔付等,所产生的费用从项目服务费中扣除,请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报价。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对管理服务期间可能出现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的变化带来的运营成本上涨等可能影响报价的因素,做出正确的评估,并体现到投标报价中。6.依据《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具体的监管考核,兑现考核奖惩,中标单位须响应。7.中标单位在每月10日前以厨余垃圾处理厂确认后的过磅单、联单为依据,核算上月实际收运吨数。8.中标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收运吨数开具发票。9.中标单位中标后,开展厨余垃圾收运接管前所有准备工作,待申请验收通过后7日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签署等各项手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筹备好相关车辆、人员(以购车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为准)。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范围内的厨余垃圾管理工作,推动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实现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考核主体: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考核对象: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中标单位。二、考核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3.《******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厨余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6号)。5.委托期内国家和安徽省、芜湖市出台或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等。三、考核方式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上级督办、媒体曝光、社会监督、市、区文明指数测评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罚。四、考核内容结合日常运营、计量管理、安全运营、人员配备、车辆设施配置、保障任务和社会责任进行综合评定。(一)日常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进行的考核。包括作业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执行、合法用工、劳动保护等。(二)计量管理考核对中标公司在收集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和终端计量过程中具体工作行为的考核,包括垃圾成分控制、称重计量监管等。(三)安全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在硬件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教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管。(四)人员配备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置的岗位数量、人员数量是否到位以及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等。(五)车辆配置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和相关硬件设施是否按时配备到位以及车辆外观、功能的统一性进行的考核。(六)保障任务考核对中标公司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各类保障任务期有无责任过错的考核。(七)社会责任考核对中标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公众质疑等方面进行的考核。五、扣分机制(1)考核扣分由区环卫主管部门进行,按照《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考核扣分标准进行考核扣分,每个月作为一个扣分周期,扣分扣款办法如下:每分20元。月度扣分累计600分以上为月度未达标、年度扣分累计6000分以上为年度未达标。中标单位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不返还合同年度余款:1.中标单位主动退出该项目;2.中标单位按考核标准连续三次月度未达标;3.中标单位在全年累计五次月度未达标;4.中标单位按考核标准年度未达标。(2)出现提前终止合同,原有项目运营公司有义务配合将现有全部运营车辆等相关设备和相关作业人员暂交给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继续实施运营直至新公司进场,结算的运营费用除公司缴纳规定税费后剩余部分全部由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支配。(3)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区环卫主管部门将上月的承包经费按照月度考核成绩进行核减后,在次月底前将核减后的经费拨付给中标单位。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市湾沚区城市管理局所有,实际操作中需要变更的以湾沚区环卫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七、本办法与本项目同步执行。附件: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1日常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实施项目日常管理全过程进行的考核。包括作业规范、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并执行、合法用工、劳动保护等。1.未做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每次扣除25分。2.中标单位未及时清掏、疏通厨余垃圾产生单位油污池被投诉,情况属实,中标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否则由环卫部门代为组织清掏,所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扣除50分。3.当日作业未及时清理作业区域的或未对厨余垃圾容器进行清洗、复位,每次扣除10分。4.中标单位私自将厨余垃圾转运予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每次扣除100分。5.建立健全项目运营各项管理制度,制度明显缺失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除25分。6.合法用工,与员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购买保险,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员工权益。未签订劳动合同,每发现一例扣250分;未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扣除25分。7.中标单位未整理或未按环卫部门要求报送各种所需的日常工作软件材料,每次扣除25分。8.作业车辆有明显污渍,异味的,每发现一次扣除10分。9.未按要求配备厨余收集容器或配备数量无法保证厨余垃圾正常收集的导致投诉,每次扣除20分;重复投诉再扣除20分。10.作业人员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穿着环卫服装或存在有损城管系统形象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5分。11.中标单位有私自收费现象,每发现一次扣除100分并全额返还所收费用。2计量管理考核对中标公司在收集厨余垃圾、运输厨余垃圾和终端计量过程中具体工作行为考核,包括垃圾成分控制、称重计量监管等。1.厨余垃圾收运量要按事实数据进行登记上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50分并按当月实际处理量进行核算承包费。2.因在厨余垃圾中混掺其他垃圾、人为在厨余垃圾中掺水,被发现每次扣除250分,厨余质量不达标被厨余垃圾处理厂拒收或处罚,每次扣除50分。3安全运营考核对中标公司在硬件设施维护保养、安全生产教育、应急管理体系完善、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管。1.建立车辆台账,一车一档,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维护保养且有记录(包含收据、清单、发票),未实现一车一档的,每发现一次扣50分;无车辆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记录,每发现一次扣除50分(对车辆进行年审、保养、维护、维修时,须事先上报环卫部门且需保证厨余垃圾正常收运工作);无安全检查记录台账,每次扣除50分。2.发生安全事故,每次扣除100分。厨余垃圾收运作业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没有制定厨余垃圾泄漏污染环境处理预案、车辆损坏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影响收运工作预案、任务保障预案、垃圾量突发增长处理预案的,每次扣除50分;未及时启动对应预案影响工作开展的,每次扣除50分。4.所有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需粘贴反光标识,发现未贴的,每车次扣除10分。5.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作业规范相关的学习、培训、竞赛等活动。当月未开展,扣50分,开展活动签到、记录、照片每缺一项扣除5分,弄虚作假,每发现一处,扣除10分。4人员配备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置的岗位数量、人员数量是否到位以及在岗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等。1.中标企业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每发现少一人扣200分。中标企业不足额发放节假日福利及补助等费用,直接扣除核定的费用,并扣除100分。2.各岗位人员分工明晰,职责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岗位人员更需经环卫主管部门同意,违者每次每人扣除100分。5场地、车辆设施配置考核对中标公司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车辆和相关硬件设施是否按时配备到位以及车辆外观、功能的统一性进行的考核。1.固定停车、收运、办公场地不能满足厨余垃圾收运工作需要、影响周边环境的,扣除250分。2.收运车辆私自挪作他用、外借的,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100分。3.厨余作业车辆未按招标要求到位,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250分。4.作业车辆不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场地的,每次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10分。5.作业车辆未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定位系统、称重系统等系统的,每次扣除50分。系统无法正常监管、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除25分。6.场地内车辆充电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以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场地未购买场地险的,每次扣除250分。6保障任务 考核对中标公司在节假日、恶劣天气、各类保障任务期间有无责任过错的考核。1.不服从主管部门的调度与安排的,每次扣除150分。因不服从安排而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或不良后果,每次扣除150分。2.因作业不到位被主管部门批评的每次扣除100分,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的,每次扣除150分。7社会责任考核对中标公司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公众质疑等方面进行的考核。1.未及时为所聘人员申报购买法定保险和意外伤害险的,每人每月扣除250分。2.因内部管理不善导致员工上访、投诉的,每例扣除100分。3.厨余收运作业被投诉的,每次扣除10分。4.作业人员与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发生矛盾冲突、服务态度恶劣的,每次扣除100分。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备注1▲2025年-2028年芜湖市湾沚区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项目负责对建成区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负责对建成区内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产生的厨余垃圾进行收集、运输;负责对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主要负责对城区(含开发区)各类餐饮企业(含小微餐饮)、学校、医院、商超、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产生的厨余垃圾、所有居民小区、集贸市场厨余垃圾的收集、各镇收集点厨余垃圾的进行收集、运输。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满足《芜湖市湾沚区厨余垃圾收运作业督查考核办法》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厨余垃圾收运作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