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 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 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招标公告(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2025)
工程建设|水利;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广交易数字交易平台
招标项目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_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
标段(包)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A07-91440101MA9Y7HPJ3A-20250726-000004-7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04-04-01-821843
投资项目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
标段(包)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
资金来源
100%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越秀区内约224 个财政类单元和24 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 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2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招标内容
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 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388.806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服务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管道CCTV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4.2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 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 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7月2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5日 10时45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8月15日 10时45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5日 10时45分
开标地点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电话
020-8776795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file-data-placeholder}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检测招标文件.docx
检测招标公告.docx
越秀区排水单元项目检测清单.xls
检测招标公告.pdf
检测(含CCTV检测)服务合同.doc
电子签名委托书委托人(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被委托人(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440104190433092J,电话:020-61101333。兹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完成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备案活动。被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1)代理委托人提交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委托人确认:被委托人提交的上述电子文件已经委托人审核和认可,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归委托人承担。2)被委托人报送上述电子文件过程中代理委托人实施电子签名,其代理签名的行为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特此委托。委托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2025年7月25日招标申请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单位委托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目前该招标项目已完成招标前各项准备工作,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现申请办理该招标项目有关手续,请给予协助办理为盼。专此函达。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2025年7月25日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卷2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二卷37第五章委托人要求37第三卷4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另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766882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梁工电话:020-61101333-18701.1.4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1.1.5项目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暂定总工期为869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开工令为准。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8)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形式: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合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投标人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进入“我是投标人”页面→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页面→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专区发布。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项目答疑专区网上公开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形式:网上答疑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以补充公告或项目答疑澄清的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从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文件发布之日起即视为投标人已确认收到。形式:招标文件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无需确认。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招标公告公布的网站公告,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自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位后2位),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所有检测监测项目和细目的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备注: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监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测监测试验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测监测试验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1)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3)投标人若在投标书中出现违背上述报价范围要求的内容,额外添加其他改变上述报价要求内容的,将视为废标。(4)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调整(检测工作量也随之调整)。(5)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3888063.40 元。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充分考虑职责和义务,全面地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的要求,并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及内容进行报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证书证件需为原件清晰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手签或盖章后扫描上传,电子印章与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招标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 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B)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出席开标会,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5.2(B)开标程序电子招投标项目开标按下列程序进行: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下浮率、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有关人员不签字的,不影响开标程序;(6)开标结束。5.2.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或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且未按要求递交备用光盘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5.2.3开标时,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不参与下一程序,并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依法组建。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期限: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2、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人将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的操作方法制作的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1份),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备用。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4.1.2。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光盘)不得加密。光盘(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接受现场提交的光盘。投标人也可不递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3、补救方案(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光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光盘内容为准。(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若遇不可抗力发生(如: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现场递交的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并按光盘内容进行评审。(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别提醒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6)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或检测结论与实际严重不符的;(7)为招标人提供检测服务过程中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10.2招标失败的情形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通过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10.3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4.1款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10.4中标候选人公示要求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开。10.5否决投标条款否决投标条款: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或未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及签名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按投标报价的算术校核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5、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6、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7.6.1项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的,中标无效,该投标人将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政处罚并通报。8、投标文件符合列于《评标办法前附表》“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所有情形的,为有效投标文件。任一情形不符合均为无效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0.6其他1.中标后,中标单位须提交与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需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给招标单位。10.7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注:(1)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应当执行该政策;不符合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条件的,不得执行该政策。(2)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3)若本招标项目执行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当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其《联合体工作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10.7.1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财采〔2023〕8号要求,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10.7.2 本招标项目评标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投标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其《联合体工作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的,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作为其投标报价得分。若原报价已满分,仍可突破满分上限继续享受加分优惠,以实际计算结果作为最终投标报价得分。10.7.3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时,对于已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所属行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规模类型应与统计部门报表一致。对于未纳入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确定所属行业,当企业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其所属行业;从业人数可以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为准;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可以第三方出具的报告为准。10.7.4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注:(1)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分优惠。(3)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投诉的,被异议、投诉单位需提供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函。(4)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承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经评审满足要求后,可享受上述加分优惠,否则不得享受上述加分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二章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检测监测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违法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部分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表(4)资格审查资料(5)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6)检测(监测)方案(7)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投标报价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3.5.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5.2资质证书;3.5.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3.5.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3.5.5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3.5.6联合体协议书(如有);3.5.7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有权参加现场开标或在线开标,也可以自主决定不参加开标,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参加现场开标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参加在线开标的,投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答复后方可结束开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交的,应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交的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导出为准)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投标下浮率(%)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投标文件递交情况投标文件解密情况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通知格式)附件三:问题的澄清(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问题澄清格式)附件四:中标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通知书格式)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附件六:确认通知(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通知格式)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推荐得分最高的第一名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第二名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也相等,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其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机器码不同投标人机器码相同,视为不合格(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见《投标函及其附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的;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串通投标情形投标人之间存在《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所禁止的情形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65分方案部分:20分投标报价:15分其他因素:/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如下:(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5名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取余下有效投标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或等于5名时,取所有入围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报价偏差率不足1%的,按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65分)类似业绩(10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个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检测业绩。每项2分,本项最多10分。注:类似检测业绩是指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服务合同关键页、检测报告(最少提供一份检测报告)等清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免招标的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投标人综合实力(15分)1、投标人被认定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称号的,得5分。无则不得分。注: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为准,需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以及在上述官网网站的有效查询路径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截图的不计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CNAS)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个得5分;本小项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项目负责人(8分)项目负责人(8分):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4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且注册到投标人单位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注:以上按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和人员近1个月(指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盖章。技术负责人(7分)技术负责人(7分):1、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具有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且检测项目(方法)具备混凝土结构实体、道路工程、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材料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检测项目(方法)完全具备5项的得5分,每少一项扣2分。本项最多得7分。注:以上按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和人员近1个月(指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盖章。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外)(10分)1、常用非金属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混凝土结构实体,以上每类检测项目至少配置两人(具有相应检测项目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不满足的不得分。2、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1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0.5分。其他不得分。注:1.同一人员具备多个级别职称的按得分较高的职称评审,不重复计分,以上累计最多得10分。2.需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检测员证(或检测鉴定培训合格证)和人员近1个月(指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计划(15分)拟投入本项目设备:1、每投入一台管道检测机器人(或管道CCTV检测仪)且权属证明为自有或租赁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2、每投入一台高清无线管道潜望镜且权属证明为自有或租赁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优:检测设备齐全,年检合格,能满足检测要求,得5分。中:设备年检合格,能基本满足检测要求,得3分。差:设备不能满足检测需要,得0分。以上累计最多得15分注:以上按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计算。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发票(或租赁合同)和检定校准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2.2.4(2)方案部分评分标准(20分)检测、监测方案(20分)优:检测、监测方案详细、具体,内容齐全,方法合理可行,能满足本工程提出的所有项目,有合理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措施,得13-20分;良:检测、监测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内容较齐全,方法较合理可行,有比较可行的保证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措施,得7-12分;中: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满足要求,方法符合规范要求,有能通过相关验收、满足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确保措施,得1-6分;差:检测、监测方案基本内容阐述缺项,方法基本不能满足检测要求,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5分)计算方法以评标基准价作为计算各有效投标总报价得分的基础,当有效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5分;投标有效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偏1%扣1分,每下偏1%扣0.5分。最多扣15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规定实施投标报价评审优惠政策,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微企业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评审优惠。说明:1、以上所附证书证明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网页信息截图(含截图打印页)内容等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内容清晰可辨,证明文件的单位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因原件扫描件或网页信息截图内容模糊或没有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或投标人公章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上述资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评委签名:日期: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总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得分高的优先;如果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也相等,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不得弃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方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注: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附)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1.2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1.3建设规模:对越秀区内约224个财政类单元和24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2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2.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3.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4.质量目标:合格。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其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投标报价表四、资格审查资料五、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六、检测(监测)方案七、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函及其附录致: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经考察现场并研究贵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后,我单位愿以:总报价¥元(大写:),并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项目名称的全部工作内容。我方完全愿意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如我方中标,我们将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保证在接到委托人开工指令后,按承诺工期完成并交付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若委托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提出增加检测工作的指令,我单位将无条件按委托人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本投标文件的承诺为上述工作投入足够的设备、仪器、软件以及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并按要求驻场服务。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本投标书对我单位始终有约束力,且随时接受中标。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何单位中标,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我单位承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函附录:工程名称投标总报价 元(大写: )下浮率 %技术服务期按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技术证书编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三、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序号费用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元)备注1道路实体检测2材料检测3地基基础检测4基坑监测合计(1+2+3+4)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汇总金额填写,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说明:1、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写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2、上述投标报价费用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设备使用费、机械设备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检测试验、水电费、车辆通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政府规费、税金及利润等一切因实施本工程检测服务产生的全部费用。不论实际费用有无发生,亦不论各项费用有无涨落,结算时均不再调整。投标人具有相关资质或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率低等原因的,投标人需自行委托其他具备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目参数的检测监测试验业务,保证完成整体项目所有检测监测试验工作,由此产生之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作另行计算。。3、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另册)四、资格审查资料(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资质证书(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五)投标人声明(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六)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五、企业资信业绩证明资料(一)企业资信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可自定)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鉴定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拟投入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格式可自定)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上岗证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相关工作年限备注注: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以社保证明为准),需提供职称证、资格证等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6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否则不得分。2、相关工作:指鉴定工作。(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格式可自定)序号被检产品名称检定此产品所用的仪器名称制造厂检定/校准机构有效期检定/校准周期自有租赁备注申请单位能达到的程度简述(由申请单位填写)注:要求投标人同时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和检定校准证书扫描件;七、检测(监测)方案七、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定。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附件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招标人)的(项目名称)招标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项目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项目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适用于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自行核实是否属于小微企业,并认真填写,若有虚假将追究其责任。3、需按照本项目对应行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而非按照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出具。(此格式不作为废标条款)附件2:分包意向协议(如有)立约方:(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达成分包意向,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意向如下:一、分包意向各方关系:(甲公司全称)为投标人,(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为分包意向单位,(甲公司全称)以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中标,(甲公司全称)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接分包意向的各单位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分包合同。(甲公司全称)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单位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有关事项约定如下:1.如中标,分包单位分别与(甲公司全称)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分包部分承担法律责任。2.分包意向单位1:(乙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3.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为(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适宜分包部分(具体分包内容)占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三、接受分包的企业与投标人之间的关系:1.分包意向单位1:(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2.分包意向单位2:(公司全称)与投标人之间(请填写: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四、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招标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甲公司全称)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招标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五、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终止本意向协议。六、如中标,分包意向单位确定后,不得擅自变更。七、本分包意向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八、本企业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分包意向单位,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甲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乙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公司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各方应在本分包意向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2.本分包意向协议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3.分包意向协议(如有)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承诺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此格式不作为废标条款)附件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注: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监狱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格式不作为废标条款)附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致:(招标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招标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活动,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适用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本函未填写的视作未做声明。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无需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此格式不作为废标条款)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1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2.1.2工程建设规模:对越秀区内约224个财政类单元和24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2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总投资约26529.46万元,建安费约19886.53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2.3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2.3最高投标限价:3888063.4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服务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管道CCTV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4.2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时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0时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766882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7668823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监督电话:020-3766882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2025年7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三、本公司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投标单位(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主办方。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主办方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①: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还负责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②: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的,具体按合同要求。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附件三: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以下简称《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提出。联系方式:020-37668823,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东前街7-1,传真:020-37668823,邮箱:423332152@qq.com。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发包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承包人(检验检测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目录1第1篇合同协议书3第2篇中选通知书6第3篇合同条款7第4篇工程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廉政责任书16第5篇技术条件及检验检测要求18第6篇标价的检测服务清单20第7篇联合体协议21第8篇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2第1篇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服务(一)检验检测服务部分一、检测任务内容和范围:1.工作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服务周期:从承包人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和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因发包人原因或现场不具备作业条件,检测时间顺延。2、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以下简称“检验检测单位”)为另一方签订。三、鉴于发包人已确认检验检测单位履行检验检测服务,对本检验检测项目的工程质量全面控制,并已接受检验检测为履行该项服务所提交的《承包书》,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1、本协议书的词句和用语均具有以下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2、下列文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或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委托书;(4)合同条款;(5)技术条件;(6)图纸;(另册)(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8)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3、本合同为按实结算合同,合同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其中,检测(含CCTV检测)合同价为元,下浮率%;监测合同价为元,下浮率%。本工程的综合单价已包括了为完成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要求的所有材料设备检测项目所发生的劳务(含技术人员)、材料、机械(含各种车辆、仪器设备、软件等使用费、进出场费)、差旅交通费、临时设施费、检测试验费、报告编写费、各项管理费、就餐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保险费、相关协调费等。4、本合同最终检验检测结算:1、合同清单内的按发包人实际委托检验检测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2、合同清单外的新增项目按发包人实际委托检验检测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乘以本合同“第3篇合同条款”第7条约定的方式计算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和单价需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确认,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审定价为准,且不超过批复概算对应费用。5、检验检测单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使用的“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简称户名)及账号”在签订后非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合同授予、有权停止工程款的拨付,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检测单位承担。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发包人、检验检测单位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发包人执三份,检验检测单位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盖章)检验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发包人:(盖章)检验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地址: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号:第2篇中选通知书第3篇合同条款1、定义下列词句和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1.1项目:发包人建设工程和委托检验检测单位提供检验检测的对象。1.2工程名称:检验检测服务1.3服务:检验检测单位根据检验检测合同承担的工作,亦称检验检测服务。1.4发包人:委托检验检测单位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本工程发包人为:。1.5检验检测单位(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并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本工程检验检测单位为:。1.6检验检测合同:发包人与检验检测单位之间为实施、完成并保证本工程检验检测服务所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协议书中规定各部分内容组成。1.7承包文件:被发包人认可并接受的检验检测单位提交的检验检测项目承包书。2、检验检测单位的义务2.1检验检测服务的义务: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如下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检验检测服务。2.1.1检验检测服务的依据:①建筑工程相关的检验检测规程及其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评定标准、本合同内的技术条件,若建筑工程中没有检验检测标准可参照市政工程相关标准执行;②发包人和检验检测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书及附件;③政府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2.1.2检验检测服务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2.2检验检测服务质量:2.2.1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市政建筑相关的检验检测规程及其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评定标准、本合同的技术条件来开展进行检验检测工程;每次进场开展工作前,须先向驻场监理登记报备,作业时须有监理旁站并由监理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发包人有权将每次进场检验检测报备表及对应检验检测数据作为支付服务费的依据。无进场记录的检验检测数据将不予承认,作业完成后数据应有一份报监理留档。由于检验检测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窝工,由检验检测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得向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收取其他费用。2.2.2在签署合同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交检验检测工作方案,必要时按发包人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经审批后实施,检验检测数据应按市建委文件要求实施实时上传。2.2.3检验检测工作需在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指令后48小时内到场检验检测,并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不能影响工程其他工序的实施。检验检测完成后日内提交最终成果报告,报告一式捌份,检验检测单位对所提交的报告及技术数据负责;2.2.4提交的检验检测试验报告应具有法定效力。2.2.5由于检验检测单位原因造成工程检验检测返工或增加工作量,发包人不另外支付费用。2.2.6如果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检验检测单位有义务及时通知监理负责人和发包人。在未收到发包人书面意见前,检验检测单位应当提醒施工单位必须得到发包人同意继续施工的通知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2.2.7发包人要求检验检测单位必须参加的会议,检验检测单位必须安排发包人要求的人员到会,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到会者,累计超过5次(注:参加会议次数以会议纪要签到为准),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每人次对检测单位进行追加处罚。2.3检验检测人员2.3.1检验检测人员必须能够适应检验检测合同规定的检验检测服务工作,其全部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在承包文件中详细描述并得到发包人的认可。2.3.2为了履行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单位应在承包文件中指定一名授权代表与发包人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该授权代表同时为本项目现场负责人,本工程授权代表为,联系方式:。2.3.3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检验检测单位更换不能按照检验检测合同的规定履行检测合同的检验检测人员,对违反检验检测合同对发包人或工程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检验检测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直到清退;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2.3.4即使是发包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检验检测人员,其代替的检验检测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2.3.5检验检测单位违法转包或未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分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自发布《工程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发包人将停止检验检测单位在发包人单位一年的承包资格。2.4保密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检验检测单位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本工程、本检验检测合同有关的资料。2.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委托其他建设管理单位承担本工程部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接受建设管理方授权范围内的管理。如发包人发现检验检测单位不服从管理的,按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2.6对于非主要检验检测工作,若检验检测单位资质范围不能涵盖所需的检验检测内容时,检验检测单位须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自行与有资质的单位合作完成该部分检验检测工作。3、发包人的义务3.1检验检测工作条件发包人按照发包文件的约定,检验检测单位自行解决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须的工作必要设施。其费用已列入承包报价。3.2资料发包人按照发包文件的约定,发包人在检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3天之内,向检验检测单位免费提供与检验检测服务有关的资料。3.3代表发包人指定一名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与检验检测单位的授权代表建立工作联系,负责办理场地协调、工程量确认、办理结算、收取承包人检验检测报告/资料、收取发票等履行合同事宜,发包人更换该代表或变更其授权时,必须提前7天通知检验检测单位。3.4.授权通知发包人必须将履行检测服务的检验检测单位及发包人授予检验检测单位的权利,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4、责任和保障4.1检验检测单位的赔偿责任4.1.1检验检测单位违反合同的规定,或因其职员失职、渎职并因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根据其所承担的责任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4.1.2如检验检测单位与第三方之间存在争议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根据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审判或仲裁结果承担或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4.1.3如果检验检测单位与发包人对有关经济损失承担责任或连带责任时,双方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金额。检验检测单位对发包人的上述责任进行赔偿的,应按照下列的规定办理:赔偿金=发包人实际损失金额×检验检测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4.2发包人的赔偿损失及违约责任发包人违反检测合同的规定并造成检验检测单位经济损失的,将据实向检验检测单位赔偿:发包人逾期向承包人支付预付款、办理计量确认、请款、支付进度款、支付结算款的按对应部分检验检测费的日2‰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检验检测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金额上限不超过合同价款)4.3赔偿责任的期限发包人或检验检测单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经济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4.4保障检验检测单位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保障检验检测单位免受因履行本检验检测合同而引起的外界干扰。4.5违约责任:(1)检验检测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时提交检测报告而影响工程进度的,检验检测单位每延后一天按合同暂定价的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检验检测单位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擅自终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终止合同款项支付,对因检验检测单位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检测单位赔偿。5、检验检测合同的生效、终止5.1检验检测合同的生效检验检测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2检验检测合同的终止检验检测合同的终止和失效的时间,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完成及结算完成之日。6、检测服务的费用和支付6.1检验检测服务费用6.1.1检验检测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内容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约定并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定、承包人确认为准。6.1.2任一细目(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变化,无论其单项变化的大小或各项变化总和的大小都不应改变综合单价。6.2检验检测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和时间6.2.1发包人按照越秀区财政局财政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根据年度财政资金安排,向检测单位支付检验检测费,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集中支付时间为准。6.2.2在检验检测单位完成检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后,自向发包人提出支付申请进度款,检验检测的计量和请款报告经发包人授权代表、第三方评审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需在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如检验检测单位资料不全,发包人应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检验检测单位补正后的确认期限按前述规定执行)。发包人确认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检验检测单位支付至累计完成工作量80%的检测费。6.3工程结算及结算款支付:6.3.1本合同最终检验检测费结算:1、合同清单内的按发包人实际委托检验检测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乘以合同清单的单价进行结算;2、合同清单外的新增项目按发包人实际委托检验检测单位完成的工作量乘以本合同“第3篇合同条款”第7条约定的方式计算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和综合单价需经监理和发包人书面确认,最终结算价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第三方评审单位审定价为准,且不超过概算对应费用。6.3.2检验检测单位完成现场全部检测内容后,检验检测单位按照发包人要求的资料提交检验检测服务费支付申请、正式版检验检测报告及结算资料,在检验检测单位提交上述资料后且完成结算审批手续后,发包人在日内支付剩余全部检验检测费用。6.3.3检验检测单位知悉,发包人资金的拨付有赖于政府部门的审批、付款,检验检测单位同意,如因政府部门原因导致发包人资金支付延迟,发包人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且检验检测单位应继续不中断履行本合同。检验检测单位知悉,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由于政府投资审批时间及财政支付时间较长,检验检测单位已充分考虑此项风险,发包人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于政府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延期审批资金计划或延期拨付本项目建设资金导致发包人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等。7、新增项目7.1在实施过程中,只有发生了下列情况或另有约定的,可作为新增项目进行计算,新增项目单价参考相关文件和投标下浮率结算。7.1.1经发包人另行确定的本项目合同内容以外的其他检验检测项目。7.2新增项目内容,应维持承包报价水平,具体计算办法如下规定并依次取用:7.2.1套用单价项目:工程清单已有的项目单价套用相应的项目单价;7.2.2换算单价项目:工程清单有相近的项目的单价采用换算方式套用;7.2.3不属上述情况属新增单价项目,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收费文件原则上按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2]1490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价[2001]340号)和(粤价[2000]313号)、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协会(粤建检协[2015]8号)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下浮率(%)计取。8、其他8.1合同双方的关系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守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检验检测合同。发包人和检测单位均应按照检验检测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利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8.2语言和法律检验检测合同使用的语言为汉语,检验检测合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地方法律法规。8.3利益矛盾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检验检测单位不得获取本检测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检验检测合同规定的发包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8.4通知本检验检测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时生效。无论发送方采取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8.5版权8.5.1对检验检测单位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检验检测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项目中使用或复印。但未经检验检测单位的同意,发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8.5.2检验检测单位有权出版与本项目有关或本工程检验检测服务有关资料,但未经发包人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发包人的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经济情报。9、争端的解决9.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发包人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9.2发生争议后,相关费用的承担。9.2.1因一方(违约方)原因给另一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济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以及因追究违约方责任所产生的律师费、公告费、担保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9.2.2若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赔偿或支付相关款项等要求不成立时,提出方应赔偿因前述要求(或诉求)所导致另一方的各种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提出方原因导致另一方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公告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9.2.3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任一方就本合同相关纠纷提起诉讼的,若最终以双方和解或法院调解形式解决的,因该纠纷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因该纠纷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公告费、担保费等合理费用)按和解或调解结果承担。”合同附件:工程试验检验检测项目综合管理规定1、关于人员配置和进场检验检测1.1试验检验检测单位应在合同签署后,检验检测项目实施前将拟投入本工程的试验检验检测人员名册、资质证明、各人分管项目编制成册(附姓名、近期照片、身份证、手机号码),一式两份报发包人驻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备案。以上管理人员姓名、近期照片、身份证、手机号码须上墙公布,随时接受检查。服务本工程的人员须与承包文件承诺人员相符并随时接受建设管理单位检查。若项目负责人未按建设管理单位要求参加会议,累计超过5次的(注:参加会议次数以会议纪要签到为准),发包人有权按1000元/每人次对承包单位进行追加处罚,且发包人保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不良行为(不能履约)以及请求停止检验检测单位年度备案权利。1.2因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更换人员,试验检验检测单位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建设管理单位同意,且替换人员资历不得低于被替换人员。如在未知会或未取得发包人单位书面批准的情况下,试验检验检测单位私自更换服务人员,一经查实,发包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有权按合同价的1%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每人次作为处罚并直接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检验检测单位年度备案。1.3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以备检查。同时应穿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2、关于检验检测的实施2.1发包人有义务也有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为试验检验检测单位提供相对良好的现场检验检测环境,如:便利的进出场道路,安全的检测场地、相关的技术资料。2.2试验检验检测、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无偿完成本属于试验检验检测费用包括的某些前期准备工作。如确需施工单位配合提供人力、材料、设备的,应知会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并且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应是代价合理的有偿服务,如试验检验检测单位违反本条规定,发包人有权扣除该次该项全部服务费用,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等处罚措施。2.3试验检验检测单位须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及时、有效地完成相应检验检测任务。如属人员、设备、材料等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迟滞工程进度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具同等资质条件的检测单位实施剩余检验检测工作,发生费用在合同款内扣除抵付。3、关于检验检测报告的提交和真实性3.1检验检测单位应按合同条款中相关规定及时提交检验检测结果或试验报告给监理工程师报备。如因不能及时提交检验检测成果而导致工程后续工作或中间验收不能及时进行,发包人有权按合同价的5%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每次进行处罚并保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的权利。3.2检验检测单位须向发包人提交完整书面检验检测报告与电子文档,否则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要求扣除相应资料费。3.3检验检测单位提交的检验检测报告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发包人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所完工作不予确认,并保留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检验检测单位资质权利。第4篇工程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廉政责任书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服务项目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发包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承包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检验检测工作委托方于服务方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发包承包、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第三方检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检测项目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有关的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在检测工作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检测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发包人:(盖章)检验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发包人:(盖章)检验检测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第5篇技术条件及检验检测要求一、技术标准、规范汇总(1)检验检测服务部分依据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次发包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须达到但不限于下列现行主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检验检测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2、《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5、其他国家、省市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6、设计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要求。(注:如有新文件规定,则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二、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质量控制要求1、承包单位应建立为完成本承包检验检测承包项目而实施质量管理所需要组织结构,明示组织结构框图,并用文字明示各级人员职责,并提供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受外界或领导机构影响的规定。并必须形成质量体系文件协调整个工作机构运转列出有效的、文体化的技术和管理程序,以便以最好的、最实际的方式来指导整个组织的工作人员、设备及信息的协调活动。质量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有效完成本项目的质量方针,包括目标和承诺;(2)投入本项目的组织结构框图;(3)各检测人员工作岗位及其职责;(4)样品质量管理程序;(5)检验检测工作申诉处理程序;(6)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2、承包单位必须对本承包项目投入足够的检验检测人员,这些检验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与其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3、承包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必须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在检定/校准有效期满后应进行检定/校准。各计量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都必须严格按要求有明显的标志。4、检验检测承包单位必须有近3年内从事本工程类似检验检测工程的经验。5、检验检测承包单位必须为配合施工和安全与质量监督编写各项实施的检验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手册》。6、检验检测报告必须严格进行内部三级审核制度。(1)检验检测工作人员要熟悉并严格按照检验检测规程和方法,检验检测工作,同时做好数据记录;(2)各检验检测工作校核者应掌握检验检测规程和技术,检验检测数据与原始记录符合,事实符合,严格按照规范进行;(3)报告审核者保证程序合法,报告有效。三、检验检测实施要点1、本项目基桩低应变法、钻芯法检验检测等技术方案必须符合上述有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或规定以及设计单位的技术要求。2、本项目检验检测工作,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现场监理人员要求,配合工程进度,及时到现场进行检验检测工作。检验检测单位须制定现场作业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3、检验检测单位应在完成现场检验检测作业后天日内完成检验检测报告,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式八份成果报告(成果报告按检验检测类别分别装订)。第6篇标价的检测监测服务清单第7篇联合体协议第8篇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的梁家辉同志作为本招标项目的授权代表,办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备案事宜。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诺对本招标项目负招标代理责任。特此证明。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2025年7月25日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招标单位: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已由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越发改投批〔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2.1.1招标项目名称: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含CCTV检测)2.1.2工程建设规模:对越秀区内约224个财政类单元和24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2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新建海绵设施及泵站、管线迁改等,本项目基坑安全防护等级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总投资约26529.46万元,建安费约19886.53万元。2.2招标范围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2.2.2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检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监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以下描述为概括性描述,本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为施工及验收阶段所有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见证取样检测、管道CCTV检测等和基坑监测服务,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满足工程验收的要求。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且投标价中应综合考虑该项目协调工作的费用。③因按相关规定须与行业、行政监督部门传输报送检测数据信息的工作,且投标价中已经综合考虑了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需要)。⑤负责检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方案、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2.2.3服务期限: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2.3最高投标限价:3888063.4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规定。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之一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监测)服务单位)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管道CCTV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4.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4.2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附件一)。④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服务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⑤投标登记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⑥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⑦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月日0时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年月日0时0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2.2开标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年月日时分至2025年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7668823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61101333-1870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联系人:陈工电话:020-37668823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监督电话:020-3766882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光东前街7号2025年7月日附件一:投标人声明投标人声明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本公司就参加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三、本公司近二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验监测 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 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施工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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