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棚户区改造 安置用房招标公告(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2025)
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
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9时3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4号-31;
2、项目名称: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
3、资金来源:项目征收资金;
4、采购需求:采购船营区西片区域一手商品房,共计73套,建筑面积约5965.88平方米;
5、采购预算金额:2774.13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7、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内交付;
8、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
(3)五证齐全[即: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 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齐全的开发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
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
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西区 6 号楼
联系方式:宋达 0432-6483780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船营总部大厦2层204室
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15944605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
联系电话:15944605271
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信息:
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3.docx202.1K
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4号-31采购人: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第四章技术要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七章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 应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9 时 30 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054号-31;2、项目名称: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3、资金来源:项目征收资金;4、采购需求:采购船营区西片区域一手商品房,共计73套,建筑面积约5965.88平方米;5、采购预算金额:2774.13万元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7、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8、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3)五证齐全[即: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齐全的开发项目;(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04日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在线开标3、开标方式: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供应商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供应商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本次采购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地址: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西区6号楼联系方式:宋达0432-6483780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船营总部大厦2层204室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1594460527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雪联系电话:15944605271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地址:吉林市船营区临江西区6号楼联系方式:宋达0432-64837807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机构: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吉林市船营区船营总部大厦2层204室联系方式:王雪 159446052713项目名称采购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二次招标)4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5资金来源项目征收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采购船营区西片区域一手商品房,共计73套,建筑面积约5965.88平方米。9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交付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他条件;(2)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暂定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开发能力。(3)五证齐全[即: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 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齐全的开发项目;(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在“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经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质疑的方式和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投标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问方式: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 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在“政采云 ”平台(https://www.zcygov.cn) 上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 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同时将书面质疑送至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网站质疑和书面质疑均应在质疑期内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视其质疑为无效。2、对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的,若质疑内容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 应明确告知质疑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或协调采购人答复质疑投标人。3、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提出现场开标异议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 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非开标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政采云 ”平 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网上关注,否 则后果自负。17分包☑不允许☐允许18偏离允许正偏离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24小时以内23投标人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投标人所提供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应体现在由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1.企业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 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销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2、近三年(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上一年度(2024 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企业也可出具银行资信证明;4、近半年(任意一个月即可)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保证金汇款凭证;6、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承诺书;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银行电汇或转账;2、现金(非现钞);3、 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必须递交 2 联和 3 联); 4、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请各供应商优先 使用第 1 种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7.7万元递交时间: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收款单位: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帐 号:0720622011015200006831。注:1、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应确保此笔款项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我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未按以上相关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其投标无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投标供应商应在电汇或转账凭证上明确项目名称,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打电话确认。注:各投标单位应在汇款时认真核对收款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准确无误,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7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上一年度(2024 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2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指 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今。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电子签字和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签字盖章要求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执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资格审查资料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32投标文件份数1.开标当天要求投标单位将与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 版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U盘两份邮寄或送至招标代理机 构,用于发布中标公示及存档,如不提供后果自负。3.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U 盘 2 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33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当正本与副 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夹装订方式,不得有零散页。2、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宜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3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 9时30分,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政采云平台上直接上传。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2、CA证书在线解密:投标人开标过程中,需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 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政采云 ”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6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在线开标37开标程序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顺序。3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专家 5 人,采购人代表不担任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由评标专家补充。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政采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40履约、支付担保金额无41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42采购预算27741300.00 元(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给定的采购预算,否则按废标处理)43考察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4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5低于成本报价依据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 60 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 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 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 内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 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4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 ”文要求。收取对象: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向中标单位收取。收费金额:按中标价的1%收取。47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8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9其他要求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并须结合现场踏勘的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 将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全部含在投标报价中。50补充说明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供应 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 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使用 CA 锁进行投标文件远程解密。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由供应 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锁)及电脑进行远程 解密(各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 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直播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会进行通知)。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政采云 ”平台公布投 标报价信息,供应商持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 ”平台在线查询 投标报价信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51投标人废标说明:1、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2、开标时,投标人需用生成最终响应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3、清标系统中,如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 一致均视为废标,清单五要素如有与招标清单不一致并投标报价产生实质性影响视为废标。4、投标人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中所要求 的证明证件进行诚信库的完善,比如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诚信库信息。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2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有关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 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有关 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本包为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 准如下:1.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包,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 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对联合 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53节能环保优先采购 产品优惠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 品给予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给予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 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2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87号令等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指吉林东亿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吉林市船营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的规定的格式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答疑会和组织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的答复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否则,后果自负。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后果自负。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10.投标报价10.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规定提交。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才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11.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3.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3.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文件应独立制作。15.2、投标人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或递交投标文件。15.3、投标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5.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5.1虚假的资料。15.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投标过程。16.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服务期限、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投标人代表通过系统确认或监督人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1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按下列规定计算: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小微企业标准,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小微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评审。注:小微企业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2、促进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报价评审。注:监狱企业须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三)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谈判报价评审。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声明函及报价说明(格式见附件四)4、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监狱企业扣除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5、对于投标人投标纳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门)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6、对于投标人投标纳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项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分加分比例和技术分加分比例分别叠加后计算价格分加分和技术分加分。7、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8、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货物需求及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20.3预中标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评标方法附:评标标准及主要原则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该项目招标评标办法。一、评标程序(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从政采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共有5人组成,专家5人。(二)评标过程的监督监督人对本次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监督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赋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工作结束时,监督人对评标工作的全过程作评标监督结论。(三)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工作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四)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候选人前三名。(五)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就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是否超过采购预算、投标保证金、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资格声明、交货期等,详见初步评审表。(六)特别声明: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做废标处理。附表1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电子签字和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为合格,否则为不合 格。投标文件的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关键字迹 清晰、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未按招标文 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 辨认,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不合格。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 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形式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 步评审。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年检有效 期内。投标人资质证书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拟购置房屋资质证书位于船营区辖区范围内且五证[即:建筑用地规划许 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销 售外包,应提供房地产营销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 的委托销售合同)]齐全的开发项目财务状况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规定的要求。信誉要求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官网截图; 3、“ 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记录官网截图;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其它要求1、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4、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 步评审。2.1.3响投标内容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无缺项漏项。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应性评审标准供货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质量标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有效期90 天。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有缴纳凭 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要求清晰可见】。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格式 ”规定。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报价的要求,不超过最高投标 限价。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响应性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 一步评审。注:1、“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2、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该投标人初步评审合同,否则不合格。附表2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商务因素:10 分投标报价:30 分技术因素:60 分1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所有合格 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 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2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商务因素企业综合实力对各投标单位企业综合实力 进行综合比较优得 4-5 分, 良得 2-3 分,一般得 0-1 分5企业及开发项 目所 获荣誉具有企业及开发项目所获荣 誉,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2售后及其它服务保 障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及其 它服务保障、售后服务承诺 的范围和完善程度,优得 3 分、良得 2 分、一般得 1 分、 差不得分3技术因素投标项目整体规划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比较 优得 20 分,良得 15 分,一 般得 10 分,差 5 分,没有不 得分。20投标项 目户型 、楼 层、单户面积综合比 较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比较 优得 20 分, 良得 15 分,一 般得 10 分,差 5 分,没有不 得分。20投标项 目物业管理 及配套服务对各投标单位进行综合比较 优得 20 分,良得 15 分,一 般得 10 分,差 5 分,没有不得分。20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范本合同,以双方最终签订为准)注: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保修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招标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订的权利。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合同书需方:供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项目名称)。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1.2如果上述第11.1款无特别约定,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起年。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8.其他28.1、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人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中标后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为准。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一、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解决新生街2号二期和长春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逾期未安置问题,尽快给予被征收人房屋安置,采购人拟采购船营区西片区域一手商品房,共计73套,建筑面积约5965.88平方米,采购预算金额2774.13万元。二、采购需求:1、采购船营区西片区域一手商品房。注: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投标面积不得低于最低面积要求,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面积在不低于最低面积要求的基础上不做上限要求。2、项目要求2.1、供应商提供的房源须是产权性质明确的一手商品房2.2、房源权属清晰,无抵押、无抵顶、无查封、无拍卖等影响产权争议的问题等事项,无法律纠纷等情况,可以办理合同登记备案。3、面积要求:原则上供应商投标面积不得低于本次采购的最低面积要求。4、设备要求:所有房源必须已接驳水、电到户,并且都可以水、电独立核算(均可以抄表到户,扣费到户)。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6、网签要求: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和方案完成本项目房源的安置工作后,中标人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应网签等手续。中标人应通知购房人提供办理网签等手续所需全部相关资料。自中标人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关于商品房的风险转移、交付和办证、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事宜,由中标人与购房人根据约定履行和处理。7、交付要求:中标人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交付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中标人未按约定期限和交付标准向购房人交付商品房的,由中标人按合同约定等向购房人承担逾期交付等违约与赔偿责任。8、房屋办证:中标人应按照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将商品房不动产登记至指定人名下,负责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9、质量保修期:中标人应自将已选定房源交付给购房人之日起,向购房人按照我国相关房屋质保规定承担质保维修等义务。在房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当积极履行保修义务,确保商品房得到及时有效的保修服务。若中标人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引起信访事件等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或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且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委托第三方维修,产生的维修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10、中标人的违约责任10.1、中标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源及相关信息,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房。如不按合同期限提供房源及信息或提供的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房款,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2、中标人必须按照约定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房,如乙方擅自抬高价格,不按约定价销售房屋或违约将本合同涉及的商品房擅自销售给第三方,则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房屋无抵押、无抵顶、无查封、无拍卖等影响产权争议的问题,若出现上述违约行为,乙方双倍退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4、采购人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向中标人支付房款。11、适用法规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1.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1.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11.4、《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11.5、其他涉及的地方性、行业性政策、法律、法规。12、其他要求12.1、因客观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12.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12.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13、技术要求:13.1、房源要求:供应商以园区为单位进行投标,园区必须在船营区西片区域范围内。13.2、配套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园区需有健全的基础配套设施及配套服务。13.3、质量要求:园区内房源为质量合格的商品房。13.4、房源要求:园区内的房源必须为可出售的现房。13.5、园区要求:园区内的房源必须具备建设项目立项手续,提供详细的介绍(包括小区名称、自然情况等基本情况)。13.6、履约期限:购房合同签字生效后10天内交付房源(购房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注:投标单位须做以下承诺且标书内附承诺书(格式自拟)1、如中标后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备选房源。2、中标后提供的备选房源须满足采购人的采购内容及要求。3、投标人须承担因不能履行承诺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正本或副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投标单位:(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开标一览表5、投标报价明细表6、商务条款偏离表7、投标货物技术文件8、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9、投标人资格声明10、投标人基本情况11、投标保证金12、公司财务状况13、类似项目经验14、售后服务承诺书15、投标产品说明(如有)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投标人可自行编制目录,并标注对应页码。所有复印件需清晰可辩。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投标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的招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方(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所投产品报价为(大写)元(小写)元。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供货期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2)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供货期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质量标准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投标有效期天4分包不允许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6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政府采购购货合同 ”规定7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四章“技术要求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有效期限:单位(盖章):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经济性质:主营: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投标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职务:签署日期:年月日4、开标一览表说明:1、“开标一览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格式进行填写,开标时唱标使用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4、“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5、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序号楼盘名称建筑面积房号单价(元/㎡)合计(元)备注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包括标准件和专用工具。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2.该表格内容可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6、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序号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和商务条款均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投标货物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商务条款偏离表”。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7、技术文件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采购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方案、实施方案、产品简介等相关介绍:格式自拟8、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 物需求、技术条款投标文件响应的 内容是否偏离备注说明:1.技术条款应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情况逐项一一相对应地填列。2.“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投标人均须详细填报“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有偏离情况应在“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中写出,并附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未按照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的按照不实质响应处理,如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与“投标货物及技术规格偏离表”不一致,严重的按照废标处理。3.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或格式自拟)。9、投标人资格声明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财务状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等。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除外)、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缴税证明等。11、投标保证金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1、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签署合同协议书;2、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否则你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银行进账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2、公司财务状况后附:上一年度(2022年)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也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13、类似项目经验(如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 号业主名称项目名称内容概述合同总价供货期备注注:请提供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投标人全称(盖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4、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16、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公司)参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单位(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盖章:签字:日期: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第七章附件附件一:(一)投标人应提交的作为评分依据的其它文件材料清单:序号文件资料名称是否提 交文件页 码1投标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不属于国家强 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认证证书3其他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4注意事项:1、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作为评标依据的文件资料是否已完整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属于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投标人应自行提交,否则,将是投标人的风险。2、以上文件资料是评标的依据,不作为废标条件。3、以上文件资料应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效签署。(二)投标货物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属于国家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证明文件。即该货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部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中所公布的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网页当前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附件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适用的行业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一、修订背景目前执行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是2011年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同时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制定并颁布的。2017年6月30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正式颁布。8月29日,国家统计局印发《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7〕142号),规定从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起统一使用新分类标准。为此,我们对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二、修订主要内容本次修订是在2011年《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基础上进行的,修订延续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和结构框架,在保持适用范围不变的情况下,依据标准由《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修改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进行了行业所包含类别的对应调整。将交通运输业中包括的“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修改为“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仓储业所包括的行业中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调整为“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X≥200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800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附件三: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序 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 量单 价监狱企业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审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附件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序 号项目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 量单 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审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棚户区改造 安置用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