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2025)
[招标文件]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 (不含码头工程)招标文件公示[A3305210680120302004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
2211-330000-04-01-888812
标段(包)名称:
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 (不含码头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05210680120302004001
招标人:
名称: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72-8074439
电话:0572-8074439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17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7-22 00:00:00
信息来源: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接收时间:
招标文件正文.pdf
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不含码头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湖州粮库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7月17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不含码头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4】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投资,项目业主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湖州粮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湖州粮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不含码头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2507.26万元,工程概算59435.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7218.42万元,建设规模:拟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新安桥东堍,项目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70428.84平方米(约105.64亩),新建建筑面积44632平方米,新建粮食总仓容16.3万吨(按小麦仓容计,下同)和植物油罐容3.3万立方米,基坑深度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仓储区,包含浅圆仓12栋,仓容10.8万吨;楼房仓2栋,仓容5.5万吨;植物油罐10个,罐容3.3万立方米;配套建设提升塔、发放房、卸粮房、油泵房等。(2)辅助管理设施,包含管理用房、门卫等。(3)辅助生产设施,包含器材库、机修间、制氮房、配电房、机械库、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检化验、计量、控制中心等。(4)室外工程,包含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建设等。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新安桥东堍。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所示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3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注:(1)“工业建筑工程”以《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3.3工业建筑工程”定义为准,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仓库包括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机房等;(2)类似业绩为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金额以合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合同金额为准;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安工程费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的顺序认定。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2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注:(1)“工业建筑工程”以《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中“3.3工业建筑工程”定义为准,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其中仓库包括各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成品库、原材料库、物资储备库、冷藏库等,厂房(机房)包括各行业工矿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和机房等;(2)类似业绩为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金额以合同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合同金额为准;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项目(EPC)的,则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安工程费用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复制件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复制件,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的顺序认定。若以联合体方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投标人须承担工程总承包(EPC)中的施工工作,另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制件,否则不予认可。☑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三)其他:□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数不少于3名。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4.3该项目设置技术标,该项目不设置技术标。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47.98.132.97: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8074439;服务热线: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7.联系方式招标人: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湖州粮库有限公司联系人:蔡工电话:15088381184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13楼联系人:张时芳(项目负责人)、周岩、郑燕电话:13754310030监管部门: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0572-80748592025年7月17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湖州粮库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安镇新安桥东堍联系人:蔡工电话:1508838118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等级:/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418号地矿建设大厦A座13楼项目负责人:张时芳信用评价等级:/联系人:周岩、郑燕电话:13754310030邮箱:564066967@qq.com1.1.4工程名称浙江德清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不含码头工程)1.1.5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新安镇新安大桥东堍1.1.6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所示所有工程内容(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图纸)1.3.2计划工期要求开竣工日期需填写大概计划工期:600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411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见招标公告□见投标邀请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1)各项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牵头人,再由牵头人按工作内容分配;□(2)各项费用由招标人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3)中标后由发承包双方另行约定;□(4)其他约定:。2.其他:。1.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且报监理审核,经发包人同意后,分包合同报监理和发包人备案。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收情形或否决投标情形。1.12.2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补充(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控制价及明细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登录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本项目—选择“提问”联系方式:13754310030联系人:周岩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当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工程建设-“补充公告”栏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同2.2.13.1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信用标;☑其他投标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其他投标资料:/。清单与图纸描述不一致的情况以清单为准。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暂估价人民币(大写):(¥)。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等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值作为下浮值”的方式确定,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从%……%等个数中确定一组其中个数组成的等差数列)。□4.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80%作为风险控制价(万元)。□5.其他:招标控制价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各投标人自主竞争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依据招标图纸和《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及湖州市、浙江省现行有关补充规定进行编制,该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及项目特征均不能更改,否则对其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质量及工期要求、工程建设地点,按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明工作的价格表现,包括了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材料、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技术规范要求(是指投标截止日前已发布或已施行的文件、规定等)的所有费用、本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或在第五章中另有说明的,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本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安全保护措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工程临时工棚必须标准化,施工期间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等须根据招标人确认的接入点,由承包人自主安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临时占地的,由承包人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场地、施工便道、临时设施、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其涉及到的一切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以后不做调整。投标人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临时建筑、临时道路、临时围挡、临时用地等)均需满足德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其涉及到的一切费用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以后不做调整。6.本工程投标人报价前需充分勘察现场,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费用。投标人需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安全围护、交通运输、施工干扰、装安全标志、现场成品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护及地下管线、周围设施的保护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该类费用结算时不作调整。与本工程相关的公共及协调费用(如交通、市容、环保、噪音、排污、治安等费用以及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相关部门应交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并纳入项目报价中,后期不作调整。7.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原始资料,综合考虑招标文件规定的各种因素和风险,并结合现场踏勘实际情况自行报价。8.各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冰雪、暴雨、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政策性、环境干扰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由投标单位计入措施费报价中自行考虑解决,结算时不作调整。9.当工程进度无法满足要求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在技术力量、施工资源和设备上给予补充,直至满足进度要求为止,相关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0.招标范围内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及检测合格的报告,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11.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约定可调整情况除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工程应包括的全部项目及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中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费用。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由于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其它专业承包人之间的交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窝工、停工损失;以及施工作业面移交等原因导致不均衡施工对劳动力需求的变化从而出现赶工或窝工,费用不做调整;②清单项目内因施工工艺需承包人进行深化设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③与各专业之间的衔接、部分已完项目的拆除、隔断与原项目的连接、原工程的施工误差、水电管线安装与原有管线交叉部位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④由于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其它专业承包人之间的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人工和机械的降效;⑤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的承包人管理费用的增加;⑥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自然灾害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对合同价的影响不调整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⑦本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列明的其他风险。12.本工程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计算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是进行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和总价合理性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对生产建筑产品所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的估值,是评委在核算成本价的参考依据,也是招标人在合同管理中确定合同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和额外工程的费率和价格的参考依据。招标控制价根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建设标准、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招标项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常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下列相关文件及数据编制:①本工程施工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补充规定;②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6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④浙建建[2018]61号: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⑤取费标准:按《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规定及浙建建发(2022)37号执行;⑥人工价格按《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价格2025年月刊计取;⑦材料价格按《湖州造价--市场信息价部分》价格(德清优先)2025年月刊、《浙江造价信息》2025年第期(没有发布的参照经调查的市场价);⑧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13.投标人的投标价超出本工程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不含)的,视为超出招标人的支付能力,按无效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报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即:投标总价)必须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或二个不同报价时,其投标将视作无效。14.招标人不接受备选方案和一次性降价,所有降价均应体现在综合单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及设计文件(施工图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进行组价。15.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6.投标人应均衡报价,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人。17.在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以各单项工程量和措施项目总价不足为借口要求调整价格或不完成。投标单位投标时各子目的报价将被发包人视为在充分考察了施工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出的能合格地完成各项目施工的投标价格。各投标人应充分熟悉和了解本工程的地质条件和现场情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和施工措施,并充分考虑相应费用,中标后非设计变更和发包人原因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要求增加费用和工期。18.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有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9.投标人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2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工程应包括的全部项目及风险(包括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明示和隐含的一切风险费用)。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人工、材料、机械费等价格变化引起风险;②因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散而扰民及影响环境卫生、交通城管、现场文明和施工安全等问题等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和有关管理部门、人员联系,自行解决。因此造成工期延长由承包人负责。如给发包人另行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发包人可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③凡招标文件中没明确允许补差或建设主管部门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但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它管理费(如街道管理费、干扰费、环保费、占道押金等)。21.本工程使用砂浆的,则必须执行德经信发(35)号文件《关于下发《德清县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报价。22.投标单位投标时各子目的报价将被招标人视为在充分考察了施工现场后,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出的能合格地完成各项目施工的投标价格。在施工期间,无论业招标人有无对图纸或招标清单所列的各类分项工程或工程量进行调整,承包单位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价格、不完成或要求补偿利润。23.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缆、电信、电视、给排水或供电等线路,在施工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盲目施工,如发生挖断、损坏上述线路或人员伤害的,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费用及后果。24.施工期间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更改,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及工期一概不予调整,施工技术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费用及延误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未在投标报价中体现的均视同优惠。25.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应遵守招标人关于工程变更审批流程的规定,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予计量。26.本项目所有垃圾外运考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27.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承包人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经招标人同意可以相应顺延工期,但发包人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发包人承担费用的除外)。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美化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的,发包人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28.承包人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及创建“飞英杯”的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的文件规定的关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承包人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措施费中,发生不再单独计价。本项目施工必须采用智慧工地系统,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相关费用不单独列项报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总报价。29.工程中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的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将工程移交给发包人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移交,但承包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与状态不低于竣工验收时的标准。在工程移交完成前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完成移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须按施工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发包人就工程质量问题通知承包人到场查看或维修的,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特别紧急的情况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到场,并落实对质量问题的查看、维修、解决问题。24小时后(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在限定时间内)承包人仍未安排专业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发包人将直接从投标人的工程结算款或保修款内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未能按时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30.招标范围内所需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其中重要的材料设备,施工单位应提前20天将其选用材料设备的生产厂家、型号等报送发包人、设计人、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必要时应提供样品确认。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及检测合格的报告,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且须经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由此产生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中应考虑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后期不作调整。若发现有违上述要求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重新更换,直至审查通过为止。若发现审查不通过或不经审查直接使用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并且赔偿发包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为此所需的时间承包人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1.清单与图纸描述不一致的情况以清单为准。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50万元(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投标人需进入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德清新系统入口,交易主体登录,登录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选择拟投标项目并按要求操作成功后自动生成,每个投标单位单独一个账号,在系统中自行查看。(2)交纳要求(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数字保函):应在指定电子保单平台内申请投标保证金保函,承保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出单时间应当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具体操作如有不明请咨询:联系方式0572-8066751)。(3)交纳要求(免缴):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最高等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A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交纳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在电子投标系统中必须与本项目关联。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条款。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投标人年月日(周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提供)。☑6.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7.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并提供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等保证金相关费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凭证。)。9.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10.湖州市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1.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凭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最新评价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通知(附等级评价文件);1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近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证明材料均可)、返聘合同及投标截止日近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同时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的年龄加上本项目工期后须满足《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年龄不超过65周岁的规定】。1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转账的,银行转账记录以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入账明细表为准,由代理公司在评标期间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确认。1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数字保函的,以系统生成的保证金投标保函明细为准,由代理公司在评标期间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确认。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软件: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其他:1.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湖州市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相关下载地址: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3.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HZTB)→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其他:/。☑3.7.3(3)业绩证明文件要求☑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时分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符合4.2.5条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的。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3.开标平台:当地招投标交易平台4.其他:通过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即可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dqggzy.deq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程序设定顺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开标准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线等待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发出的解密信号;3.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通道后解密时间:30分钟;5.投标人在线解密;6.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抽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个系数(抽取系数说明详见第三章,抽取顺序为:X→C→B→A);7.投标文件导入、现场唱标等全程操作,在线公布所有开标记录情况,开标现场不再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8.对网上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在宣布开标结束前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招标人在线进行回复;9.宣布开标结束(对开标过程的异议不再受理)。5.3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其他:1)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2)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作撤销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共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5人(库选经济、技术专家不得少于专家人数的2/3);库选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执行《浙江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1(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公用项目□(专业工程)评分办法:商务标:100分,权重:60%技术标:100分,权重:30%信用标:100分,权重:10%,其中企业信用分【35】%,项目负责人信用分【3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30】%。□评标办法2(适用于非技术特别复杂、非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项目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园林绿化项目□(专业工程)工程类别:□一类工程□二类工程□三类工程评分办法:商务标:100分,权重:【】%技术标:通过制□得分制100分,权重:【】%信用标:100分,权重:【】%,投标人信用分值M-N=分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评标基准价=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不超过3名。☑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5名中标候选人(最终有效投标在5家及以下时,则所有最终有效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1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其他:。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1.定标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定标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0日内召开定标会议。7.2.4☑考察、质询☑1.在定标会议前(考察、质询应给予中标候选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2.考察、质询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7.2.6□现场面试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等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评标报告;□13.质询或(和)考察报告;□14.现场面试情况;15.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投标主要材料品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2.集体议事法;□3.其他定标办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7.2.10☑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形:结果公告的中标人存在因投诉被查实中标无效或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7.2.11□重新定标其他情形:/。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不得超过2%)。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招标人认为需添加的其他情形)结果公告的中标人存在因投诉被查实中标无效或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情形,招标人可以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德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72-8074859。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月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照招标文件所附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的;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⑥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否决投标的情形⑦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⑧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⑨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⑩其他:未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的。(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⑦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形式评审的;⑧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不符合形式评审的;⑨其他:未提供信用评价等级承诺的。☑(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②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③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④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⑤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⑥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内容缺项的(项目负责人无法参加答辩的,不视为无效标)。(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不可竞争费用。(5)其他: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2异议与投诉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由各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填写)。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的起始时间为准。10.3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3)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核验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身份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项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时间计算),仍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是指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范围和标准且依法在政府指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的建设项目】。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的资料(属于以上第1项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情形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即使投标时提供以下资料,仍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2)原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复制件。3.项目负责人有存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中(一)、(二)、(三)项内容规定的情形的,不视作其有在建工程,投标时需提供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注:有以上第2、3项特殊情况的,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否则仍视为有在建工程。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6陈述和答辩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6陈述和答辩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项目负责人收到预通知后2小时内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湖州市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预签到。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7.电子平台在线答复:。10.7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3.暂估价:(1)内容:智能化工程;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4)招标计划及内容:。☑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按合同约定。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7特别说明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实施BIM的内容:。☑10.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1.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2.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3.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以下简称《2018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4.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5.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6.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7.其他:。(1)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书面纸质投标文件4份,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形式)1份,供招标单位存档。(2)投标企业进入德清县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遵守德清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与文件规定,咨询电话:0572-8063064。(3)关于本项目安责险的相关事宜严格按照湖建发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019】163号文件“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执行。(4)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其费率的取值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及浙建建发〔2022〕37号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工程量清单”HZZB”格式展示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以及规费费率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不一致情况,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根据招标文件清单编制说明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以及规费费率。(5)受场地条件制约,项目地块内不允许搭设民工宿舍,承包人须充分考虑在地块周边租赁房屋或租用土地后搭设宿舍的情况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请自行考虑在报价内。(6)项目地块内现有的临时围墙(围挡)、高压喷雾系统、安全警示标牌标语等临时设施,承包人进场后可免费使用,但后续使用维护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项目结束后,最终由招标人进行处理。(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推荐不少于三种同档次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同时须明确本项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本项目所指主要材料(设备)包括但不仅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预制管桩、预拌砂浆、页岩砖、加气砼砖、铝合金、玻璃、不锈钢、油漆、涂料、地砖、石膏板、木工板、成品木门、铝合金吊顶、冲孔铝板、防水卷材、防水涂料、挤塑聚苯板、砼轻质保温板、琉璃瓦、配电箱、电子元器件、电线、电缆、卫生洁具、阀门、消防管、镀锌钢管、塑料管、普通开关插座、防爆开关插座、普通灯具、防爆灯具、风机、消防水泵、消防电气设备(烟感、温感等)、消防设施(应急灯、疏散指示、防火门、消防栓)、灭火器、空调(含多联机空调系统)、发电机组、电梯、粮仓专用门窗等。(8)本项目评标办法信用标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分项投标报人最多可填报3个业绩,投标人填报企业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超过招标人要求的,超过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再评审。如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填报3个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若某投标人按序号填报了3个以上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评标时专家仅评审序号为1到3的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即可,其他业绩专家均不再给予评审。(9)招标工具中有关评标办法及评审规则的有关设置与本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答辩流程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系统电话号码联系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请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收到预通知后2小时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达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预签到。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路程、机票或车票等不确定因素,提前做好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的准备,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答辩,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2、技术标评审评分过程中正式通知(通过系统电话号码联系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统一按预签到后的书面通知至指定地点进行正式签到,并上缴通讯工具(含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及资料。全部缴存后,在答辩考场内依次按座位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原件放置考桌左上角。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在信用标评审结束后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及本项目的特点综合拟定,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各自独立出题,评标委员会成员每人分别出两道题(每题为2分),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对每道题进行编号,然后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四题,每题2分,满分为8分。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统一编号后组成答辩考题,并形成书面试卷。其余未作为考题的留档保存。书面试卷经打印密封后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护送至答辩室,并在正式书面答辩时间前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启。4、本次陈述和答辩采用书面形式,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试卷规定范围内根据相应的试题进行答题,答题时间为30分钟,每题2分,本次答辩低于4分的按4分计入答辩成绩,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次答辩的投标人(不包括答辩违纪者),技术标项目负责人履职能力综合评估评分项最低为4分,最高为8分。5、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遵守答辩纪律,未遵守答辩考场纪律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注:①投标人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电话,若因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联系电话或评标委员会拨打3次电话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因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未能按通知规定时间参予现场答辩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②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提醒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保管好本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须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接受户口本、驾驶证、户籍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因答辩前未能按规定出示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造成项目负责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参予现场答辩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的所有后果和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答辩纪律温馨提醒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严格遵守答辩纪律,严禁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答辩考场。一、自觉服从招标代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等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答辩考场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项目负责人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答辩。应主动接受招标代理人员或监督管理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按照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三、参予书面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只准携带黑色中性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入场。答辩考场统一配备时钟,参予答辩人员不能携带个人计时工具入场。不得携带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严禁答辩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点,坚决禁止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答道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作弊处理,答辩成绩按0分处理。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考题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投标单位名称。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分结果的,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自负。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正式书面答辩前报告工作人员;正式书面答辩开始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工作人员询问。五、书面答辩正式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书面答辩正式信号后不得进入答辩考场参加答辩。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答辩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八、在答辩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九、答辩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继续答题认定为考试违纪的,答辩成绩按0分处理。在工作人员依序收齐试卷、草稿纸后,根据工作人员指令依次退出答辩考场。十、项目负责人不遵守答辩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答辩违纪,答辩成绩按0分处理:(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五)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七)将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投标单位名称的;(九)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十)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十一)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十二)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十三)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十四)故意销毁试卷或者考试材料的;(十五)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十六)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草稿纸的;(十七)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答辩试题或答辩答案的行为。注:答辩监督管理人员由招标人指派纪委监督。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技术标、信用标组成。(招标人可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资料按相应的评标办法进行组合)3.1.1资格审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注: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处理。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投标函;(4)投标函附录;(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6)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式:1)投标报价封面2)投标报价扉页3)编制说明4)投标报价费用表5)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6)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7)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9)暂列金额明细表10)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11)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2)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13)计日工表14)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15)主要工日一览表16)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17)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18)综合单价计算表19)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的构成、发包方式及报价要求,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中明确投标人具体需填报的表格。☑3.1.3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3.1.3.1技术得分制(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6)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7)新技术应用、BIM技术综合能力、装配式建筑施工能力(8)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9)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3.1.3.1技术通过制(1)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4)工程质量保证措施;(5)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1.4信用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信用评价等级承诺(承诺企业信用、项目负责人信用等级按最新公布计分)(2)☑企业类似业绩(针对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且符合《办法》附件6项目)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方式7.2.1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或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招标人确定中标标人的(评定分离除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2)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情况;(7)企业质量安全、无欠薪管理情况;(8)企业项目班组人员到岗履职等管理情况;(9)工程保修维护等后续服务便利;(10)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11)落实政府其他政策;(12)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确认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家粮食储备库中仓区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