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新建路灯工程 路灯招标公告(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2025)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新建路灯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新建路灯工程(二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相关路段
(2)工程内容:新建路灯工程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
(5)招标控制价:225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四、申请人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五、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haimen.etrading.cn/)下载下载,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89705634@qq.com】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并电话联系招标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三楼308室 (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
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赵东 电话:15190935180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3-80787144
附件:
招标文件(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doc
工程量清单.doc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招标人: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日期:2025年7月14日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2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相关路段3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2500元,具体详见清单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工7资金来源镇财政8招标范围路灯新建9工程报价方式固定单价报价10投标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45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0元12踏勘现场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相关路段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2500元1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25 年 8月 8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三楼308室(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15开 标截止时间:2025 年 8月 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科创楼三楼308室(海港大厦西侧停车场往南)16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入招标人账户。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18招标代理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工程概况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1.3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1.3.1.施工用水、用电: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3.2.场内外道路: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确定,并自行考虑施工便道,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说明: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变更工程造价的要求。1.3.3.其他:投标人中标后应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企业、群众工作。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1.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2.3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0元整,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4、其他相关事项:4.1本项目其他相关条款详见施工合同条款。(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5.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haimen.etrading.cn/)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haimen.etrading.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89705634@qq.com】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haimen.etrading.cn/)中发布。6.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3.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同时,各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对投标人的质疑内容予以澄清,并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及补充。补充通知以书面形式经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审核通过后,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7.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haimen.etrading.cn/)自行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7.3.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7.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视情况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投标文件8.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9.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9.1、9.2、9.3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9.1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9.2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9.3条。9.1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如有);(3)投标函;(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6)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9.2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1)。(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附件《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10.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11.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3.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保证金0元。13.2中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汇入招标人账户)。13.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4.踏勘现场14.1投标人可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自身费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结合现场情况作出报价,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现场情况及矛盾作为理由提出变更及增加造价等要求。1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四)投标报价15.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等一起阅读理解。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所需的全部费用。16.投标报价方式16.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7.招标控制价17.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500元)。17.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版、苏建价(2016)154号文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价;江苏省、南通市现行的计价文件及市场价。17.3《海门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0年第4期),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17.4人工工资按苏建函价[2020]115号文件执行17.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17.6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24号。18.本工程所用的材料(除甲供材外)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由投标人和材料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的材料品牌、品名、型号、规格、材质等必须经招标人及监理认可。材料必须到质检部门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投标人应各准备叁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为叁包,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壹正、贰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壹正、贰副)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装在一个包装袋里,并在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19.3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4.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并默认开评标结果,不得提出任何异议。25.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6.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27.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7.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7.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7.4其他投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而未签字盖章的;27.5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7.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7.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7.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27.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27.1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27.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27.13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7.14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27.15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7.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7.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27.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27.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7.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7.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7.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7.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8.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在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0.投标报价可以四舍五入到“元”。30.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七)授予合同31、中标31.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合同签订32.1中标后,中标人应已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不提供履约担保的,中标通知书不予发放并不得要求签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2.2若中标人不能按上述规定条款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和签订合同的权利,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2.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32.4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建造师及主要管理人员。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八)关于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处理33、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3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侯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代理公司)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受理单位:异议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3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投诉(联系人: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门港新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海门港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小组应当予以驳回。投诉受理单位:包场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受理单位地址:海门港新区37.投诉(异议)参照苏建规字(2016)4号文《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执行。38.投诉(异议)人必须委托在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指定的唯一委托代理人处理与投诉(异议)有关的一切事宜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处理。第二章、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程序:如投标单位数量大于或等于30家时,则随机抽取入围投标单位20家进行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一)对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商务标的开标、评标。(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等要求后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三)确定有效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报价低于或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四)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最低投标总价相同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五)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1-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有效报价中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12.第三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甲乙双发根据年月日公开招标结果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1、中标的内容:新建路灯2、合同金额:人民币3、免费质保:4、项目完成时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工。维修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实施。5、验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承诺:(1)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权威机构检测。(2)乙方完成全部工程并投入使用后,需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资料,由甲方会同有关人员根据技术设计要求进行验收。6、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和单位银行账号证明(加盖公章)向招标人领取履约保证金(无息)。7、付款方式:不设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80%,一年后审计结束后付尾款。8、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材料价格涨跌风险;(2)实际施工期间,遇到发包人以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的阻挠施工所发生的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视为投标人已预见上述合同价款中风险并足额把风险费用计入含有价格的项目中,在结算时一律不予计算此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列金额、暂估价格、暂估费用、暂定工程量,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现场签证按实调整;(2)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施工图修改及施工现场签证、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合同范围以外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其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按如下规定调整: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执行(或参照)承包人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的下浮率下浮;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则由承包人按标底编制依据计价,并根据中标价相对预算价的下浮率作下浮,经发包人签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c.若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的价格,且无计价依据的,其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后确定。注:上述涉及的清单数量调整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按下浮率相应调整9、质量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器材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含配件),进口产品应保证通过正规合法渠道。(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3)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4)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维修、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5)乙方必须提供不少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免费保修期限,且终身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出现故障抵达现场不能现场修复的,必须用同类、同型号产品替换。在质保期内,若发生重大质量故障,则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10、违约条款:(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如乙方发生延期交付,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3%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发协商解决。11、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并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或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12、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后生效。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在开标时的书面承诺等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监督机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年月年月第二节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2、质量保修期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质量保修责任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保修费用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如承包人接到修理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视为承包人责任。5、其他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第三节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发包人、承包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方各执行二份(其中丙方作为合同见证方)。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3.第四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 别产 地制 造年 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MH)备注六、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机构项目工程师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工程总部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456.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工程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法人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授权日期:年月日三、投标函:(一)根据已收到的工程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总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维修完毕。(三)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四)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六)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7.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1、总则1.鉴于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拟建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的招标人,已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每个投标单位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审查。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2中说明。2、资格后审申请4.资格审查将面向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5.投标单位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及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6.投标单位须回答资格审查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7.投标单位须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8.按资格审查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9、如果投标单位投标一个以上的工程,投标单位应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指明投标的工程,并提供关键人员和主要设备的相关资料。10.申请书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审查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3、资格审查评审标准11.对投标单位资格审查,将依据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12.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单位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供货及维修任务。13.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个投标单位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查。4、联合体1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利益冲突15.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隶属关系;15.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15.4未曾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6、资格审查文件的提交16.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文件须按照该工程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进行提交,迟到的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17.投标单位应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有关资料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18.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资格审查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并且资格审查文件须装订成册。请投标单位按照要求编制及装订,否则,按照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19.投标单位在提交资格审查文件的同时,应提交附件中所需的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核查。20.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商务标开标、评标。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书当场退还。7、附件2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具体的标准,随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单位都能了解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及评分标准。22.《招标工程项目概况》。由招标人进行逐项描述,随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同时发布。23.《诚信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24.《现场踏勘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承诺。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备 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1-9项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2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注册为该投标单位并在有效期内)5委托代理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1、投标企业与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清单(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①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6月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6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必须为B类安全考核证书7投标诚信按诚信承诺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8现场踏勘承诺书按现场踏勘承诺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9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按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执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10投标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通过。招标工程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1、项目位置: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相关路段2、地质与地貌:长江冲击平原3、气候与水文:亚热带海洋性气侯。4、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2、工程描述1、项目名称: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二次)2、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工4、设计标准、规范简介:(实施时按施工规范执行。)附件3诚信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的人员真实可信。所有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绝无弄虚作假行为。2、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借资质、挂靠行为。3、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绝无串标、围标行为。4、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绝非兼职人员(即:执业证书注册在我单位,而实际工作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员)。5、我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中标后,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办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事宜。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理或处罚,在处理或处罚期内,被拒绝投标的,愿意在海门区所有区镇限额平台停止参与投标,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现场踏勘承诺书致:(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参与(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1、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若我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放弃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愿意接受业主和监管部门的处罚,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5: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我公司参加“”(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投标的申请,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从现在开始至本工程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被查实在此阶段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那么我方愿意接受本招标文件第二条《投标人须知》第(九)条《投标企业诚信管理》的处理决定外,同时愿意接受被列为不诚信单位的处理、且6个月内不在海门市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八、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项目名称)招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日期:年月日附表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1企业名称2总部地址3当地代表处地址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件6注册地注册年份(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7公司资质等级证书号(请附有关证书的复印件)8公司 (是否通过,何种)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如通过请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提供认证机构年审监督报告)9主营范围1. 2. 3. 4. ……………………………10作为总承包人经历年数11作为分包商经历年数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后附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包新街社区新建路灯工程量清单材料名称及规格数量(只)单价(元)全费用综合总价(元)备注太阳能路灯规格型号:1.2米挑臂抱箍LED金豆40W白光,高亮灯珠,单晶太阳板60W,60AH国标电池,每天亮灯8小时,质保三年,包安装。30总计(大写):材料名称及规格数量(只)单价(元)全费用综合总价(元)备注太阳能路灯规格型号:1.2米挑臂抱箍LED金豆40W白光,高亮灯珠,单晶太阳板60W,60AH国标电池,每天亮灯8小时,质保三年,包安装。30总计(大写):投标申请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路灯工程 路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