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落整修招标公告(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2025)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1 15: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192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万元

        最高限价:4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A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 

详见文件 
45.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采购政策,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9日9时0分至2025年8月10日15时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

        3.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供应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确认参与。

        4.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8月11日15时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获取磋商文件及注册,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网上投标备案,获取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

        地    址:青州市荣利西街3877号(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15163673113(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市青州县(区)黄楼街道圣水东路3669号号

        联系方式:15165688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霞

        联系方式:1516568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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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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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7.28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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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7.28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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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7.28定稿).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采购单位: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编制时间:2025年07月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5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项目内容包括: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资金:45万元。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要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或相关行业标准。4、满足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5、项目交付时间和地点项目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青州市益都街道刘早村。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7、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三、论证意见:无。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07月29日起,至2025年07月31日止。五、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08月0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六、项目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联系人:祝逸铭,联系方式:15163673113地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驻地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冀经理电话:15621788125地址:青州市黄楼街道圣水东路3669号企业总部中心1915室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19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磋商评分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确认参与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192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采购政策,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供应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确认参与。4.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获取磋商文件及注册,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网上投标备案,获取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地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驻地联系人:祝逸铭,联系方式:15163673113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圣水东路3669号企业总部中心1915室联系人:冀经理,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内容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采购政策,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竣工完成。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付97%,满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7磋商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8磋商答疑:收到磋商文件一日内将需答疑问题(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qyfwzx123@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疑问。答疑及澄清文件经有关单位答复后,统一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中,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送视作所有供应商均已查收,不再另行通知,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9磋商保证金数额:无。10响应文件份数:3份(1正2副,电子版(U盘)一份)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12磋商: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13磋商原则: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14其他: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一、说明1.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磋商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1.2定义(1)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单位。(4)书面形式:指纸质文件形式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序号证明材料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详见附件)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原件:注:因证书年检或延期的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单独包装,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资质原件补充资料。(以上资质证明文件1-7项,缺少任何一项或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文件无效,不进入磋商程序)。三、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四、磋商费用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4000元。收款单位: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云门山支行账号:37050167684200000387五、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磋商评分标准第七章投标书及其要求工程量清单5.2磋商文件的解释与澄清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答疑澄清,应按前附表第8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充分考虑补充通知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限。(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六、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3)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6.2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为方便查阅,请编写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6.2.1报价函;6.2.2唱标一览表;6.2.3工程量清单;6.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6.2.6近三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竣工证明资料及各种荣誉复印件;6.2.7资格审查文件;6.2.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6.2.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文件。以上相关资格证明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6.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技术部分评标办法。以上复印件均需制作于响应文件内,原件单独一并递交(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截止后所有材料均不再接受),响应文件内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其原件不予接受和认可。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缺少任何一项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其报价无效。6.3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装订(1)响应文件密封且正副本共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应当将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及电子版(U盘)文件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或电子版;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标地点及时间;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造成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4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5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6.6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拒收。(2)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其他轮次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3)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6.7投标报价说明6.8投标价格(1)供应商可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有关文件和自行调查的资料,按工程清单进行报价。(2)由供应商所作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施工物料、运输等一切直接费用,还包括管理、保险、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磋商文件中规定应交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间接费用。临时房屋建筑,施工便道、围堰、导流、施工排水、降水、临时占地、大型机械安拆及临时支护等临时项目已在预算中包含,请在报价时予以考虑。6.9供应商的报价单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6.10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七、磋商及评审7.1磋商小组(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7.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其报价无效。7.3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进行合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每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本次磋商原则上不超过三轮,第二轮为最终报价,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人设立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磋商不能成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7.4评审规则和评审方法7.4.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4.2无效报价的认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果磋商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要求或报价超出预算投资的,磋商不能成交。7.5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7.6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7.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8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未按规定报价者;(7)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8)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9)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1)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八、成交供应商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据磋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2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加盖公章确认。(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d)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九、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须承诺参与本次所有工程量报价均不高于预算价报价,超过此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若在本次招标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外的,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市场询价后定价,据实结算。供应商所报总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企业管理费、服务、采购、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和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注: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各项费用,报价时需一并考虑。二、施工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三、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四、施工过程中要组织“精细化施工”,落实精细化施工方案。五、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好警示安全标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六、施工工序由现场监理一步一检,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七、供应商必须按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清单中的项目和工程数量不得变更。八、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第三章合同条件本次招标的“合同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制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付97%,满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三、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的建筑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潍坊市有关文件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如有地**府文件与设计冲突,则按照地**府文件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15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3套,电子版1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4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应当按实调整,价格执行投标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超出原清单数量15%的项目,投标价格明显超出市场单价的,发包人有权予以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资料和施工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等有关资料。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提供指定接点。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电子文档、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相关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①施工图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④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免费提供竣工图四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及结算资料各四套、电子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完整齐备,如缺少任何一项,均视为不齐或无效,发包人有权拒收。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资料除外,且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工程结算款。(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3日内,提供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每月25号提供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和下月工程形象进度计划报表,必要时随时服从发包人的调度,一式三份。按照付款节点及发包人要求,除工程割算外,承包人还需提报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上述提报文件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发包人。以此作为工程拨款和对工程施工进度是否达到施工进度计划的考核依据。工程割算审核表、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使用发包人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要求,自费承担相关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对于与主干道交界处及特殊地段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围挡,以保证文明施工安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满足发包人及各参建单位办公及生活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需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有特殊要求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承包方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承包方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承包方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发包人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其他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应条款。(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①发包人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②发包人的工人;③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Ⅰ、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Ⅱ、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Ⅲ、为保证承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Ⅳ、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6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交纳5万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资格、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新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并有权扣罚承包人5万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警告未及时改正,发包人有权在书面警告发出后14天内单方直接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2项目部人员未按招标文件承诺及时到位的,发包人不予安排承包人进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资格、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新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并有权扣罚承包人5万元的违约金。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组成人员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须交纳每人10000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组成人员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须交纳每人10000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严禁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发包人有权中止施工或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由承包人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当地安全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确保达到发包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并明确相关措施。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由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2.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20000元;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施工音量,避免噪音污染,若发生扰民事件,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进场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提供安全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5000元罚款;如果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各施工队伍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磋商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5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14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批复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根据需要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备案。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情况,工期顺延或增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不得延误,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保证工期或施工质量时,发包人按规定进行指定分包,一旦延误,将按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期报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每日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当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发包人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及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其它执行通用条款7.8暂停施工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因政策影响导致的停工,工期顺延或增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等。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3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必须由设计方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工程结算。单项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合同总价10%的,发包人有权组织招标。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纳入施工单位施工范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外约定外,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1)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确定,发生主材调换的,按照承包人响应文件,采用置换主材的办法,只调整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不调整组成综合单价的其它内容价格,从而确定变更部分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是,如果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按照定额标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则执行定额计算出的综合单价。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执行定额标准: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2015年价目表及其配套文件、和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计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上述B、C两种方式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新增材料的采购价,经发包人、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工程师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共同确定采购控制价,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明细,不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实际采购价格(除税价)作为确定变更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依据,承包人未能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内。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选择第1种(1)单价合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因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工期长短、规费、税金的变化而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合同风险之内的费用不予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设计变更涉及的合同造价据实调整,执行10.4条款。(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付97%,满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达到付款节点后,承包人提报付款申请单,经监理人、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完毕后,提交至发包人审核确认。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付款节点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日,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建安工程总价款1‰的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建安工程总价款的5%。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参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满足造价咨询机构审核、复审、审计的合理时间。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工程款支付进度。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按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规定,由承包人承担应支付的审计费用。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且经审计机关审计完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单)生效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书(单)生效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原施工单位维修,如原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维修或达不到维修标准,由发包人指定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原施工单位质保金或施工费用中扣除。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紧急情况下12小时内。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约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双方约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约定。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八级以上持续两天的大风;2、五级以上的地震;3、80MM以上持续三天的大雨;4、十年以上未发生过,持续三天的高温或严寒天气;5、如非典等瘟疫。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承包人购买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承包人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通知义务。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发包人指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潍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1.补充条款(1)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防音降噪措施,保证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并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2)施工现场的一切涉及安全、保卫及安全管理工作,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未能完全履行前述义务而给发包人、第三方及承包人自身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前述的“施工现场”,系指承包人进行本合同项下工程建设的场地,包括为工程建设人员和材料准备的场地。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非夜间施工照明,承包人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工程自开工至竣工验收的进行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行政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通、环卫、噪声管理手续等,由承包人负责办理。(3)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直至承包人将本合同项下工程交付发包人之日止,承包人在此期限内应保证已完成工程成品、半成品处于完整、完好、洁净及可正常运转状态,就承包人承担的前述工作,发包人无需向承包人支付任何费用。(4)工程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5)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协调和调度。(6)其他未明确的约定事项或条款,待发包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量清单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全部内容,质保期一年。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3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督促承包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求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要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承包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费用由责任方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已未遂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不属违规行为。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法人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发包人:承包人: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订日期(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签字或盖章)第五章技术规范一、现场施工条件本项目若涉及拆迁,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供应商自行考虑。二、报价说明及依据1、供应商必须按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清单中的项目和工程数量不得变更。2、投标单价由投标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及调查的价格自行编报,供应商自行预测材料等市场变化因素,投标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价。3、若清单中未列出综合单价又无类似项目参照时,套用执行2016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标定字[2018]11号文,2018年5月份《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2018年5月份《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18年《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及相关配套的费用定额和计价文件。增值税计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计入。工程等级执行国家标准,工程量按实结算(变更项目中的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有相应的材料价格,则执行清单中已报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由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确定),生成新的综合单价生成新的综合单价后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执行。4、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依据工程施工图计算的,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应注意如果最终的工程量与原本估计的工程量有所差别时,工期及全费用综合单价也不会因此而调。5、工程量清单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规费、税金、管理费和利润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所测算的风险金等的全部费用。第六章评分标准磋商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报价合理、企业综合实力强、技术性能等良好、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与承诺较好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供应商。内容评分内容报价部分(30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项目综合情况自主报价(自主报价是指供应商在综合考虑本单位各项成本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报价)。所有有效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参与最终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30%×100。注:最终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商务部分(5分)1、供应商自2022年7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每提供一份合同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成交通知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缺一不可,需提供原件并将扫描件制作于报价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65分)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2、工程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3、劳动力安排计划、物资材料供应计划;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6、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7、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7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5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3分。8、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8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6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4分。9、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及主要工期控制点方案内容描述可行、合理的得8分,技术部分(65分)方案描述较可行、合理的得6分,方案描述欠缺的得4分。注:1、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计分,须在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计分。2.1.具体评标,以上内容2.1.1商务标分单独评分。2.1.2技术标评委分别评议打分,得出的平均值作为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得分。2.1.3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得分以之和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4国家政策优惠说明:1.节能、环保政策优惠1.1根据鲁财采〔2019〕39号和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1.2给予优先采购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5%。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评审价格只用作价格分计算,不作为合同签订价格依据,合同签订价格为投标报价。说明: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再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均无效)以及产品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予价格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1、2、3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釆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A)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192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磋商评分标准第七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确认参与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192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5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采购政策,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3.方式: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无需现场领取)。供应商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确认参与。4.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五、开启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相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5.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获取磋商文件及注册,供应商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并登陆网上投标备案,获取磋商文件。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地址: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驻地联系人:祝逸铭,联系方式:15163673113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黄楼街道圣水东路3669号企业总部中心1915室联系人:冀经理,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第一章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内容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潍财采〔2022〕21号潍坊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等采购政策,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竣工完成。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付97%,满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7磋商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8磋商答疑:收到磋商文件一日内将需答疑问题(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的电子版,发送邮件至qyfwzx123@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疑问。答疑及澄清文件经有关单位答复后,统一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中,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送视作所有供应商均已查收,不再另行通知,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现场。9磋商保证金数额:无。10响应文件份数:3份(1正2副,电子版(U盘)一份)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12磋商:磋商时间:2025年08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七楼会议室13磋商原则: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14其他: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一、说明1.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磋商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1.2定义(1)采购人: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单位。(4)书面形式:指纸质文件形式和电讯文件形式,既含手写、打印或印刷的文字资料形式,也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信息。序号证明材料名称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详见附件)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6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原件:注:因证书年检或延期的须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单独包装,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资质原件补充资料。(以上资质证明文件1-7项,缺少任何一项或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文件无效,不进入磋商程序)。三、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四、磋商费用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固定收费4000元。收款单位:山东玺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州云门山支行账号:37050167684200000387五、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第二章技术要求第三章合同条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技术规范第六章磋商评分标准第七章投标书及其要求工程量清单5.2磋商文件的解释与澄清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答疑澄清,应按前附表第8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疑澄清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单位,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充分考虑补充通知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限。(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六、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编写(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3)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6.2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为方便查阅,请编写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6.2.1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6.2.1报价函;6.2.2唱标一览表;6.2.3工程量清单;6.3.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6.2.6近三年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竣工证明资料及各种荣誉复印件;6.2.7资格审查文件;6.2.8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6.2.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文件。以上相关资格证明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6.3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技术部分评标办法。以上复印件均需制作于响应文件内,原件单独一并递交(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截止后所有材料均不再接受),响应文件内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其原件不予接受和认可。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缺少任何一项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其报价无效。6.3响应文件的签署、密封和装订(1)响应文件密封且正副本共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应当将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资格审查材料及电子版(U盘)文件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或电子版;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标地点及时间;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密封,造成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采购代理机构对因响应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5)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6.4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6.5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6.6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拒收。(2)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其他轮次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3)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6.7投标报价说明6.8投标价格(1)供应商可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有关文件和自行调查的资料,按工程清单进行报价。(2)由供应商所作的报价明细表中的单价和合价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施工物料、运输等一切直接费用,还包括管理、保险、措施费、规费、利润、税金、磋商文件中规定应交的费用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间接费用。临时房屋建筑,施工便道、围堰、导流、施工排水、降水、临时占地、大型机械安拆及临时支护等临时项目已在预算中包含,请在报价时予以考虑。6.9供应商的报价单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6.10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七、磋商及评审7.1磋商小组(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7.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其报价无效。7.3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进行合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每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本次磋商原则上不超过三轮,第二轮为最终报价,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人设立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磋商不能成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7.4评审规则和评审方法7.4.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4.2无效报价的认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果磋商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要求或报价超出预算投资的,磋商不能成交。7.5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7.6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7.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8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未按规定报价者;(7)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8)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9)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任何活动;(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1)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八、成交供应商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据磋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2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加盖公章确认。(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d)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九、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供应商须承诺参与本次所有工程量报价均不高于预算价报价,超过此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若在本次招标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量清单范围之外的,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市场询价后定价,据实结算。供应商所报总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交通费、企业管理费、服务、采购、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和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注: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各项费用,报价时需一并考虑。二、施工内容包括: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三、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四、施工过程中要组织“精细化施工”,落实精细化施工方案。五、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好警示安全标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六、施工工序由现场监理一步一检,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七、供应商必须按提供《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格式报价,清单中的项目和工程数量不得变更。八、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第三章合同条件本次招标的“合同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制定。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一、合同协议书采购人(全称):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项目2.工程地点:3.工程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工程内容:青州市人民政府益都街道办事处中晨天玺院落整修群体工程应附《供应商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据实结算。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审计完成后付97%,满一年后无息付清余款。七、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如果有);(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贰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三、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设计图纸确定的建筑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潍坊市有关文件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如有地**府文件与设计冲突,则按照地**府文件执行。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第1.5条。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前15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3套,电子版1份;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4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应当按实调整,价格执行投标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超出原清单数量15%的项目,投标价格明显超出市场单价的,发包人有权予以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资料和施工中存在的其它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等有关资料。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已具备开工条件。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提供指定接点。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结算时不再调整。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电子文档、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等相关资料。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①施工图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④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免费提供竣工图四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及结算资料各四套、电子光盘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完整齐备,如缺少任何一项,均视为不齐或无效,发包人有权拒收。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指定的分包工程资料除外,且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工程结算款。(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按发包人要求。(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3日内,提供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每月25号提供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表和下月工程形象进度计划报表,必要时随时服从发包人的调度,一式三份。按照付款节点及发包人要求,除工程割算外,承包人还需提报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上述提报文件须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发包人。以此作为工程拨款和对工程施工进度是否达到施工进度计划的考核依据。工程割算审核表、工程形象进度报告使用发包人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有关安全文明工地施工要求,自费承担相关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以保护公共安全,并提供方便,对于与主干道交界处及特殊地段必须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围挡,以保证文明施工安全。(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满足发包人及各参建单位办公及生活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①需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②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对工程成品保护有特殊要求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承包方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移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仍由承包方负责看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承包方负责。(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并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发包人负责并承担有关费用。(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发包人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其他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相应条款。(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①发包人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②发包人的工人;③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Ⅰ、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Ⅱ、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Ⅲ、为保证承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Ⅳ、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6天。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交纳5万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如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资格、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新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并有权扣罚承包人5万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警告未及时改正,发包人有权在书面警告发出后14天内单方直接解除本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2天。3.3.2项目部人员未按招标文件承诺及时到位的,发包人不予安排承包人进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如发包人认为项目经理不称职,承包人应无条件更换资格、类似工程业绩不低于原项目经理的新项目经理。发包人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提出警告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并有权扣罚承包人5万元的违约金。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组成人员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须交纳每人10000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部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组成人员确需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换,且保证所更换人员与前任具备相同或更高资质及管理经验,否则须交纳每人10000元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扣罚承包人1万元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严禁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发包人有权中止施工或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由承包人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工程移交之日止。。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行使监理合同授予的权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当地安全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确保达到发包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并明确相关措施。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因承包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鲁建城字(2013)70号文、潍建发(2013)15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建办督函[2017]169号)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由承包人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在工程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2.在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不按要求施工的,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20000元;3.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控制施工音量,避免噪音污染,若发生扰民事件,由施工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进场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提供安全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在施工过程中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5000元罚款;如果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各施工队伍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磋商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15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图纸会审后14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日内批复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根据需要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作为合同附件备案。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情况,工期顺延或增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不得延误,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保证工期或施工质量时,发包人按规定进行指定分包,一旦延误,将按监理工程师出具的工期报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每日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5%。当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承包人无能力按期保质完成承包内容时,发包人随时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及承担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地震,其它执行通用条款7.8暂停施工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因政策影响导致的停工,工期顺延或增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等。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3变更程序工程变更必须由设计方出具正式变更文件,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工程结算。单项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合同总价10%的,发包人有权组织招标。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纳入施工单位施工范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外约定外,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1)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确定,发生主材调换的,按照承包人响应文件,采用置换主材的办法,只调整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不调整组成综合单价的其它内容价格,从而确定变更部分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是,如果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按照定额标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则执行定额计算出的综合单价。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执行定额标准:2003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潍坊市2015年价目表及其配套文件、和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增值税计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上述B、C两种方式中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新增材料的采购价,经发包人、造价咨询机构、监理工程师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共同确定采购控制价,由承包人自行组织采购,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明细,不超过采购控制价的实际采购价格(除税价)作为确定变更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依据,承包人未能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视为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其它项目内。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院落整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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