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2025)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AGASGTFGXHD250728226598)采购人为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室(工会、离居办、保密办公室),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项目名称: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无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开标日,具有10kV及以上在建或已投产的同类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或改建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3.6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诉讼及仲裁情况: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7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要求)
3.8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8日14时00分至2025年08月05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综合管理室(工会、离居办、保密办公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立山区双山路14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吴波
联系人:
黄金凤
电话:
13324221898
电话:
6736798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07月28日
公章Epoint
附件:
设计方案-1.jpg
设计方案-3.jpg
设计技术协议-3.jpg
设计技术协议-1.jpg
设计方案-2.jpg
设计技术协议-2.jpg
鞍钢标准设计合同.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
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招标采购方案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1.工程名称: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对应工程编号:25维劳研电-3。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最高投标限价:3.94万元(不含税),工程总费用约87万元(不含税)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3.产权单位及工程地点:鞍山钢铁劳研所院内。4.工期:合同签订日起8日(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内容。5.踏勘时间及地点:无6.服务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技术协议。7.工程设计招标范围: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8.采购方式:公开询比,如果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转谈判采购,与合格最低价者进行一轮谈判。如仅有一家响应则转为直接采购。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价格控制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二、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投产的同类输变电工程(包括新建或改建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至少2份(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或原件照片,如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3、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六、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工程款支付:完成服务后当月挂账、挂账起三个月后付款。如遇鞍钢财务付款政策发生变化,则按照鞍钢当期财务付款政策执行。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2025-7-20员波3.功率因数考核标准:根据国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规定,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考核标准为0.85。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包括国家规定的随电价征收的有关费用)执行,如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政府有关电价调整文件执行。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接到中标通知书8日内。6、现场踏勘:按需要。7、其它要求:7.1服务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技术咨询工作:协助甲方开展配电工程工作;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甲方聘请的设计监理方对其工作的监督管理:及时向甲方交付相关的工作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实施相关工作,保证工作质量:按工作进度要求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按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7.2进度要求除甲方对乙方工作进度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如期进场实施,按照合同要求编制设计项目实施计划,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时间完成工作。7.3验收方式及标准(1)技术服务成果验收方式:由甲方按完成项目的需要组织验收;(2)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7.4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符合甲方的要求并通过甲方验收。7.5资料与报告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提供设计成果文件,于服务期内提供设计成果纸质文件(含图纸、各类统计表、计算书等文件)12份,同时提供可编辑的电子文件。乙方需保证咨询成果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8、技术标准和规范乙方应根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的规定开展配电工程设计1.建设单位签发的设计委托书和鞍山供电公司下达的设计方案;2.建筑单位提供的平剖面图;3.相关单位提供的设计条件;4.国家电气设计规程和规范:a.《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b.《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c.《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d.《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e.国家电网公司典型设计2016年版甲方:乙方:关5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协议2025年7月买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6.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7.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8.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无效。通过互联网进入国家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www.mem.gov.cn)网站,按①服务②查询服务③信用查询④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⑤输入被查询的市场主体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确认。9.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三、技术要求满足技术协议要求。四、资质及业绩要求1.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2.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开标日,具有10kV及以上在建或已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就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设计技术服务进行了交流,双方对服务范围、技术要求及其它关要求等进行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技术协议如下。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合同的一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合同同时生效。1、项目名称: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技术服务2、项目实施地点: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院内。3、项目概况:3.1供电电源情况供电企业向客户提供一路三相交流50赫兹电源电源性质:主供电源类型:交流供电电压:10kv供电容量:1250kVA供电电源接电点:66kV公园变配出10kV绿化线国际分24右1#杆供电。产权分界点:66kV公园变配出10kV绿化线国际分24右1#杆上T接悬垂向负荷侧0.2米导线处,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企业,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客户。进出线路敷设方式及路径:建议采用架空线路及电缆敷设方式进户。具体路径和敷设方式以设计勘察结果以及政府规划部门最终批复为准。3.2投资界面:以产权分界点为准,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由供电企业投资,负荷侧由用户投资4、技术要求:一、客户受电系统方案1.受电点建设类型:采用土建变方式2.受电容量:合计1250KVA。3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方式。4运行方式:电源采用单电源供电方式。5.无功补偿:按无功电力就地平衡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等规定设计并合理装设无功补偿设备。补偿设备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防止无功倒送,在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85。6.继电保护:宜采用数字式继电保护装置,,电源进线采用过流保护7.调度、通信及的自动化:与建立调度关系:配置相应的通信自动化装置进行联络,通信方案建议8.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保安措施:客户对重要保安负荷配备足额容量的自备应急电源及非电性质保安措施,自备应急电源容量应不少于保安负荷的120%,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非电性质保安措施应符合生产特点,负荷性质,满足无电情况下保证客户安全的需求。9.电能质量要求:(1)存在非线性负荷设备无接入电网,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电能质量评估报告,并提交初步治理技术方案。(2)用电负荷注入公用电网连接点的谐波电压限值及谐波电流允许值应符合《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国家标准的限值。(3)冲击性负荷产生的电压波动允许值,应符合《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2326)国家标准的限值。二、计量计费方案1.计量点设置及计量方式:计量点:计量装置装设在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变电所受口处,计量方式为高供高计,接线方式为三相三线,计量点电压10KV。电压互感器变比为10000/100、准确度等级为0.2级;电流互感器变比为75/5、准确度等级为0.2S级;电价类别为:一般工商业:定量定比为:无(应说明是从那个计量点下的电量进行定量定比)2.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安装方案:配装负控终端1台,终端装设于高压计量柜处,用于远程监控及电量数据采集。员5合同编号:订单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发包人:(甲方)设计人:(乙方)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3.2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名称:阶段:投资:设计内容: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1、初步设计:2、施工图:3、地点:4、时间:第七条费用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第八条支付方式结算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进行结算1、按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现行付款/收款政策执行。在本合同签订前,该政策已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使乙方/甲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1)该政策已发给乙方/甲方。(2)该政策已在网址公布。(3)该政策以附件形式附在本合同后。2、。第九条双方责任9.1发包人责任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的设计费。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其中厂房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第十条保密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世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分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辽宁省鞍山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甲方上级合同主管部门批准,加盖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2.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份。12.9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10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批准单位: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物料清单序工程编号工程名称工程详情描述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标准规范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产权单位备注1001鞍山钢铁劳研所科技有限公司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1.0套39400.02025-08-082025-08-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10千伏变电站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