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招标公告(舒兰市第一小学校2025)
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GY-2025085-GC;
项目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1426元;
最高限价:1351426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2)建设规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磋商范围: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全部内容;
(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项目实施地点:舒兰市第一小学校;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共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采购项目;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迎宾大街1号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操作。
2、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解密电子文件,开标后请各供应商派专人按照政采云平台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
地 址: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南城通河街37号
联系人:高玉山
联系方式:13224329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人:刘健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健
联系方式:0431-81668785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doc561.7K
清单及图纸.rar319.5K
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GY-2025085-GC采购人:舒兰市第一小学校采购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4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6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17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18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9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0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1第九章评审方法45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Y-2025085-GC;项目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351426元;最高限价:1351426元;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2)建设规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磋商范围: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全部内容;(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5)项目实施地点:舒兰市第一小学校;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共3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3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采购项目;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8时30分至2025年8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采购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开启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舒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迎宾大街1号舒兰市市民服务中心604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网上投标,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投标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进行投标操作。2、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录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开标期间供应商须使用CA锁进行解密电子文件,开标后请各供应商派专人按照政采云平台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南城通河街37号联系人:高玉山联系方式:1322432922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联系人:刘健联系方式:0431-81668785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健联系方式:0431-81668785第二章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数量:三家及以上方式:在“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351426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351426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工程或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中小企业政策扶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九章 评审方法”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成交结果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 (http:// www.zcygov.cn)(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8磋商保证金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要求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27000.00)。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收款单位: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账 号:22050145010009110018其他要求:供应商应确保此笔款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我公司账户。□不要求9采购文件咨询联系电话:0431-8166878510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431-816687851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公示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1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4代理服务费代理费计算方法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格,按成交金额的1.8%计取。15现场踏勘不组织16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3人组成。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18履约保证金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19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0合同形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1质量保证金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2质保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23期间计算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四条期间的计算方法依照本法的规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项目约定如下: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计入,期间的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已开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专区,成交人凭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材料可通过融资专区获得融资贷款支持25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过程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磋商结果的质疑由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联系事项联系部门: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31-81668785。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26供应商投诉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3.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采购。1.2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舒兰市第一小学校。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5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磋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6.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磋商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一切事务。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磋商保证金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联合体磋商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7.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7.4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一)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知识产权(本项目不适用)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2除非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采购文件10.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10.1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采购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报价、其他内容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格式要求的全部内容。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17.响应文件格式17.1供应商应执行采购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采购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8.响应文件的递交18.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18.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18.3供应商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18.4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需通知采购人。五、评审20.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六、成交事项2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授权磋商小组按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1.2(不适用)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1.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成交结果2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2.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22.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23.成交通知书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合同事项24.签订合同24.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4.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24.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4.5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5.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或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或工程或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29.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1.履行合同31.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以须知前附表为准。33.验收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4.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支付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八、磋商纪律要求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2018〕第94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要求见一、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相关内容。十、其他37.本采购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38.(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项目的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9.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二、报价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详见第九章“评审办法”中磋商评审细则;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实施地点:舒兰市第一小学校。2.最高限价:1351426元。3.磋商范围: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全部内容。二、工程量清单另册提供。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一)基本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共30日历天。2.项目实施地点:舒兰市第一小学校。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二)报价要求1.进行合理报价。2.应包括成本、利润、税金及风险费。包含供应商完成项目的全过程。3.磋商货币:响应文件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三)验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四)结算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五)付款方式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第七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以实际磋商内容为准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要求自行编制目录,并编制对应页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三、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并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项目磋商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项目磋商的全部内容,以本响应函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为大写:元(小写:元),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为,质量目标为。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3、我方承认该响应函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响应文件自递交你方之日起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成交将成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5、我方将与本响应函一起,提交人民币/元作为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供应商代表姓名:(签字)职务: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地址:日期:年月日四、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资质等级磋商报价(第一次报价)(单位:元)合同履行期限质量要求备注注:1、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和响应文件中响应函的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以响应函内容为准。2、本表格须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五、磋商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工程量清单”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响应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响 应 总 价采 购 人:项 目 名 称:响应总价(小写): 元(大写):供 应 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七、施工组织设计1.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4)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7)施工现场平面图(8)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9)资源配备计划(1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12)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附表六临时用地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位备注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已使用台时数用途备注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单位:人工种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合同履行期限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附表六:临时用地表用途面积(平方米)位置需用时间八、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注: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如有)、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及采购文件。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经理毕业学校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概况说明委托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等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书、身份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员、质量员应附岗位证书、身份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如有)、学历证(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附相应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或其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及采购文件。岗位名称姓 名年 龄性 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附3:承诺书承诺书(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九、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真网 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企业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类型:等级:证书号: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注册资本其 中高级职称人员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技术人员数量基本账户银行账号各类注册人员经营范围供应商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可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二)近三年(2022年-2024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项目描述备注备注:1、类似项目指与本项目相类似。2、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十、其他材料(一)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供应商须自行提供。(二)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2:本项目采购主要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注3: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注4:如供应商不适用本声明函,填写不适用即可。(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承接企业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注2:如供应商不适用本声明函,填写不适用即可。(四)其他说明注1: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注2:如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填写不适用即可。第九章评审方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1.4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采购文件,确定采购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作出解释;(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磋商程序2.1审查采购文件和停止评审。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采购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2.1.2本采购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采购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采购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采购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采购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采购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2资格性审查。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2.2.3磋商小组应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2.2.5《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磋商结束后,……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同时,该条第三款提出,“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其中,“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为“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2.6、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章2.2.5和2.2.6除外),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2.4磋商。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2.4.4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4.5磋商过程中,采购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采购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资料和其他信息。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工程量、质量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本章2.2.5和2.2.6除外)。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工程量、质量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3)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采购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2.12供应商澄清、说明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综合评分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3.2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磋商评审细则: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评标方法成交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名。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一致。响应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响应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项目经理具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内附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相关承诺函。信誉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对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查询渠道: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不得通过资格审查。其他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内容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全部内容。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3日,共3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权利义务符合政府采购合同内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应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封面加盖造价人员执业印章。同一单位的注册造价人员在本采购项目中不能为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注:本单位无造价人员须提供造价委托合同或协议,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最高限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其他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条款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44分。项目管理机构:12分。响应报价:30分。其他因素:14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响应报价偏差率=(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条款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得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编制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4分;编制描述完善、可行,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编制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编制描述存在漏洞,不得分。4-0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体现工程施工进度方案、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方案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质量、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安全、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避免调整的,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施工环境、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施工环境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措施描述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工程进度的,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进度、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资源配备计划(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工程施工过程的资源问题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打分,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有效保障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保障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可能影响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或未提供措施的,不得分。4-0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计划详细全面、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提供有效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得4分;措施描述完善、可行,能够提供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预案的风险措施、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措施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措施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紧急情况处理的预案以及抵抗预案的风险措施,不得分。4-0施工现场平面图(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现场平面图,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施工现场平面图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得4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完善、可行,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施工现场平面图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切实,有效可行的平面图,不得分。 4-0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结合本项目工程概况进行评审。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内容详细、完整、合理、切实可行,高效优质、没有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得4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完善、可行,不易出现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的,得2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存在瑕疵,可能导致疏忽遗漏或其他错误但能够及时发现弥补的,得1分;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或网络图描述存在漏洞,不能提供切实,有效可行的横道图或网络图,不得分。 4-0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技术负责人(2分)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响应文件内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施工员(2分)提供岗位证书。响应文件内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质量员(2分)提供岗位证书。响应文件内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安全员(2分)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响应文件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资料员(2分)提供岗位证书。响应文件内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材料员(2分)提供岗位证书。响应文件内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上述要求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内附电子证书的有效查询网址)。2-0响应报价评审标准响应报价得分(30分)响应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100%×30。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30-0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优惠条件(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结合本项目施工要求进行评审。有不少于5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确实有利于采购项目的,得4分;有2~4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确实有利于采购项目的,得2分;至少提供了1条实质性优惠条件的,得1分;无明显实质性优惠条件,或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负面影响、优惠条件存在漏洞,或未提供优惠条件的,不得分。4-0服务承诺(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承诺,结合本项目施工要求进行评审。服务承诺保障进度及措施完善,措施和工程进度保障有针对性非常合理的,得4分;服务承诺内容完善、有工程进度保障,现场保障措施可行的,得2分;至少提供了工程保障措施的,得1分;对项目运行可能存在负面影响,或承诺内容存在漏洞,或未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4-0企业类似项目业绩(6分)企业近三年(2022年-2024年)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加2分,满分为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响应文件中需附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0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二)中小企业的认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三)中小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享受情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工程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不适用本段);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不适用本段)。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本段)。(五)合同分包要求1、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六)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二)监狱企业的认定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三)监狱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监狱企业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一)政策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五)法律责任供应商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十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执行。采购人有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力。【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单位资质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2025年6月26日
扉—1
总 说 明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第 1 页 共 1 页
表-01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分部分项
分部分项工程
1
04B001
篮球架等拆除
1.篮球架、足球门、滑梯拆除及安装(放置学校指定位置)
个
6
2
011602002001
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
1.构件名称:方沟盖板600*400*50mm ;
2.外运;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
200
3
010101006001
挖淤泥、流砂
1.清理U型排水槽内淤泥
2.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3
8
4
040103002001
余方弃置
1.废弃料品种:综合
2.运距:施工企业自定
m3
8
5
041001001001
拆除路面
1.材质:水泥混凝土
2.厚度:15cm
3.拆除料外运,运距投标企业自定
m2
11.95
6
04B004
排水沟拆除
1.拆除DN300mm管道 (含U型槽);
2.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
35.56
7
041001002002
拆除人行道
1.拆除彩砖人行道;
2.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2
886.28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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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8
040204008001
混凝土盖板
1.成品预制钢筋混凝土盖板,规格600mm*400mm*50mm ;
2.盖板与原砼板缝用挤塑板填缝,15mm宽;
2.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
200
9
030413003001
打洞(孔)
1. 草坪内侧@2000mm钻孔孔径30mm;
2.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个
100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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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0
040203009002
人造草坪
1.人造草坪(环保型),50mm加筋单丝,高度50mm,密度10500针/m2,磅重10000分特;底布PP+网格,颜色:墨绿/苹果绿,幅宽4m;草丝拔出力≥140N,拉断力≥80N;.草丝耐磨≥20万周,负离子发生量≥1000;
产品符合国标《GB36264-2018》标准,填充EPDM橡胶颗粒4kg/m2,石英砂30kg/m2
2.草坪内白线采用白色人造草粘结;
3.含原有人造草坪拆除外运、清扫及基层处理
4.部位:足球场地面
5.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2927.85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4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1
040203009001
跑道
1.材料品种:(环保型)混合型弹性塑胶跑道,厚13mm,底层掺白色EPDM颗粒,厚度10mm
2.面层采用1:2喷涂胶浆混合EPDM颗粒喷涂厚度3mm
3.跑道画线,产品符合国标《GB36264-2018》标准
4.含原有塑胶跑道拆除外运、清扫及基层处理
5.部位:操场地面
6.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2611.29
12
040203009003
弹性面层
1.材料品种:硅PU面层及画线(环保型材料,滚涂封底层、缓冲层施工、加强层施工、面层施工)
2.厚度:8mm
3.含原有硅PU面层拆除外运、基层处理、8%盐酸水清洗及清水冲洗.
4.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1301.12
13
040204002002
人行道块料铺设
1.块料品种、恢复方砖(利旧)
2.结合层材料品种、厚度:50mm石屑
m2
277.57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5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14
040101001001
挖一般土方
1.原有基础拆除(方砖下石屑) ;
2.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3
42.35
15
040101001002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综合
2.挖土深度:深2m以内
3.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3
551.97
16
040101001004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混凝土基层;
2.挖土深度:深2m以内;
3.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3
7.77
17
040103002002
余方弃置
1.运距: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考虑
m3
601.2
18
040204001001
人行道整形碾压
1.人行道整形碾压
m2
858.85
19
040202013001
山皮石
1.石料规格:山皮石
2.厚度:30cm
3.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858.85
20
040202009001
砂砾石
1.石料规格:砂砾垫层
2.厚度:5cm
3.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858.85
21
040202015001
水泥稳定碎(砾)石
1.水泥稳定碎石
2.水泥含量:6%
3.厚度:20cm
4.含养生
5.详见图纸及设计说明。
m2
858.85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6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2
040203007001
水泥混凝土
1.混凝土强度等级:C30预拌混凝土基层
2.厚度:150mm
m2
858.85
23
041001005001
拆除侧、平(缘)石
1.材质:花岗岩边石 15*30*99cm ;
2.拆除料就近堆放;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
55.2
24
040204004002
安砌侧(平、缘)石
1.材料品种、规格:花岗岩边石 修整,安砌(利用拆除边石)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
55.2
25
041001005002
拆除侧、平(缘)石
1.材质:花岗岩边石 20*30*99cm ;
2.拆除料就近堆放;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m
1
26
040204004006
安砌侧(平、缘)石
1.材料品种、规格:花岗岩边石 修整,安砌(利用拆除边石)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
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7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27
040204004004
安砌侧(平、缘)石
1.材料品种、规格:花岗岩边石 120mm*300mm*990mm;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
30.4
28
040204004005
安砌侧(平、缘)石
1.材料品种、规格:花岗岩界石 90mm*200mm*600mm;
2.基础、垫层:材料品种、厚度:C15混凝土垫层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
196.7
29
010501001001
混凝土垫层
1.部位:排水管混凝土垫层 ;
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
3.含模板;
4..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3
1.73
30
040501001001
混凝土管
1.材质及规格:承插式水泥管,DN300mm ;
2.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m
34.56
31
040504001001
砌筑井
1.砌筑材料品种、规格、强度等级:标砖;
2.盖板材质、规格:DN800铸铁井盖(含井座);
3.井深:1.2米;
4.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座
1
本页小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8 页 共 8 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综合单价
合价
其中
暂估价
32
040504001002
砌筑井
1.拆除市政检查井井壁;
2.500*800井盖拆除及利旧安装;
3.详见设计图纸及说明 。
座
1
分部分项合计
措施项目
单价措施合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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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1
041109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
041109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3
04B001
非夜间施工增加费
4
041109003001
二次搬运费
5
041109004001
冬季施工增加费
6
041109004002
雨季施工增加费
7
041109006001
施工临时保护费
8
041109007001
已完工程保护费
9
04B002
越冬维护费
10
04B003
其他措施费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表-1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明细详见表-12-1
2
暂估价
2.1
材料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明细详见表-12-3
3
计日工
明细详见表-12-4
4
总承包服务费
明细详见表-12-5
5
提前竣工(赶工)费
6
优质优价奖励
合 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表—12
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1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表—12—2
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暂估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差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表—12—3
计 日 工 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材料小计
三
机械
机械小计
四.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总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表—12—4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合 计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表—12—5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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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税金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费合计+总价措施项目合计+其他项目清单合计
9
合 计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适用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
工程名称:舒兰市第一小学校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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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风险系数
(%)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发承包人
确认单价
(元)
备注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除“投标单价”栏的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时自主确定投标单价。
2.招标人应优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单价作为基准单价,未发布的,通过市场调查确定其基准单价。
表-2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塑胶操场面层等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