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招标公告(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2025)
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
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采购文件预公示
本采购项目为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采购人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项目预算为550(万元/年)。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文件(附件)预公示。
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7月31日。
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预公示期内对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及相关依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
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00号
联系方式:18055793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 2 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
联系方式:18205571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经理
电 话:18205571788
电子邮箱:anhuiwufu2022@163.com
附件:
招标文件预公示-7.28(2).pdf
招标文件预公示-7.28(2).pdf
采购项目: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项目编号:EP-SZCG2025***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盖章)代理机构: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中路556号监督电话:0557-390593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层)电话:0557-3030329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六、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项目名称: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预算金额:550(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550(万元/年)采购需求:拟实施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提高宿马园区路灯照明质量,通过排查宿马园区的路灯设施,制定了建设方案,紧贴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以“节能+智慧”为基础,以城市照明维护养护服务为保障,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可视化、一张网”智慧管控。提高道路照明效果和路灯安全系数。全面提升宿马园区城市夜间形象和路灯管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城市安全感。本项目为智能节能改造服务项目,采用能源托管模式对宿马园区路灯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限:150日历天(建设期不支付改造灯具设备和照明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建设期电费由采购人支付);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投标函按515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能源托管及管护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供应商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注:本项目通过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无直播二维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万元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00号联系方式:180557935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2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联系方式:18205571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经理电话:18205571788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2项目编号EP-SZCG2025***3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00号联系人:翟锋利联系方式:180557935534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2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联系人:史经理联系方式:182055717885采购内容和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有效最低价8中标人个数1个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12投标保证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本项目不适用1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投标文件份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7服务期限建设期限:150日历天(建设期不支付改造灯具设备和照明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建设期电费由采购人支付);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注:投标函按515日历天填写。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1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21公告公示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彩页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证书……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4其他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23398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账号:39789999101300030096425解密及询标1、本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25解密及询标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本采购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3、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部门下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皖管〔2020〕12号)、《致全省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实施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提高宿马园区路灯照明质量,通过排查宿马园区的路灯设施,制定了建设方案,紧贴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以“节能+智慧”为基础,以城市照明维护养护服务为保障,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可视化、一张网”智慧管控。提高道路照明效果和路灯安全系数。全面提升宿马园区城市夜间形象和路灯管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城市安全感。本项目为智能节能改造服务项目,采用能源托管模式对宿马园区路灯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二)管护范围宿马园区范围内所有市政照明、夜景亮化及设施。具体如下:宿马园区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广场、街道等)、楼体亮化、公园和绿地等处的路灯和亮化监控室、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其中变压器管护范围:路灯高压下线以下,含智能开关、高压电缆线和箱式变压器。目前,宿马园区43条道路共计4659杆路灯(合计17987盏),12处楼体亮化,5座道路桥梁亮化,4处公园亮化,2处广场亮化,2处龙门架字灯,2处“精神堡垒字灯”,1处圆字灯,详细情况见后附表。(三)路灯节能改造1.灯具改造范围宿马园区目前建设管理的路灯共计有4659杆灯杆,17987盏灯具(其中约1282杆路灯2446盏灯具未移交城管宿马中心,如招标进场后,仍未完成移交,按实际改造管护数量据实结算)。目前,宿马园区范围内43条道路共建有路灯杆4659杆、灯具17987盏,平均亮灯时长约11小时/天,其中LED路灯14935盏,高压钠灯3052盏。(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宿马园区路灯实际情况为准,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2.节能改造:对管护范围内17987盏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采用高光效的芯片驱动LED灯具替换原有的传统高压钠灯及LED灯具,其中宿州大道和G343所有883杆“梨花灯”面向主干道的位置在灯杆上加装1个120W的LED投光灯(正白光),面向辅路的位置在灯杆加装1个90W的LED投光灯(正白光),未有辅路的不加装。3.智慧升级:对改造范围内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单灯可控、按需调光、分段分时控制、总体监控。搭建独立软件平台管理系统,搭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对于改造范围内变压器因功率因数低于国家标准的变压器,具备改造条件的进行改造;对于因树木遮挡严重,造成照度严重不达标的路段,同时具备改造条件的灯臂进行更换。5.项目目标通过对宿马园区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建设,降低城市能耗,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路灯品质,减少维护投入,改善道路照明环境,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技改后实现路灯节电率30%以上(以2023年灯具部分实际发生用电量为测算依据),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6.采购标的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下,由供应商负责改造,合同期内按月足额缴纳电费,同时负责路灯各类设施(包括灯头、灯杆、照明设备基础、电缆、路灯电缆检查井、电缆保护管、路灯专用高压电缆杆线、变压器及其设备、配电箱及其设备、景观灯具及其设备、远程终端平台及设备等)的维护管理。能源托管服务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0万元/年,含能源托管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物联网卡等费用。项目维护期内若有路灯增减,供应商需对增加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并缴纳电费,按中标价执行,据实结算(月结算金额=中标价÷12个月÷17987盏×实际运维养护数量-月考核扣款)。新增景观照明、庭院灯不增加维护费用,电费据实结算;增加的非路灯用电电费据实结算,实际结算以中标价格为基准相应调整。(四)技术要求1.设计原则(1)定制化原则:针对宿马园区路灯采用定制化照明设计,根据不同道路和周边环境,采用高光效芯片驱动LED灯及智能单灯控制器和回路控制器组合方案进行改造。(2)人本化原则:道路照明的主要作用有安全保护、减少交通事故和改善城市夜间形象,体现对人的需求的尊重以及对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关怀。(3)科学性原则:在符合国家道路照明标准的基础上,全部采用智能化照明技术和照明设备,注重环保、节能和长寿命经济型。(4)安全性原则:不宜盲目追求过高的节能率,宜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的同时,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创造节能减排效益。(5)经济节能原则:在满足道路照明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节能的概念,以最少的投资,取得最大的利益,通过的灯具的合理选择尽可能的降低维护成本和运营成本。充分利用高科技,选用经济、高效、节能的电光源。2.设计标准本项目编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按照不低于设计照度的原则,对全县城区城市照明进行光源替换,改造后的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指标为:城市道路照明参数表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环境比SR最小值平均亮度L(cd/m²)维持值总均匀度U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平均照度Eh(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I快速路、主干路1.50/2.000.40.720/300.4100.5I次干路1.00/1.500.40.515/200.4100.5Ⅲ支路0.50/0.750.4一8/100.315注:宿马园区道路照明参数执行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av(lx),维持值照度均匀度Ug眩光限制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30/500.4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90°和8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10cd/1000lm和30cd/1000lm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主干路与支路交会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20/30次干路与支路交会支路与支路交会15/20注: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非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级别道路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lx)维持值路面最小照度Ehmm(lx)维持值最小垂直照度Emn(lx)维持值最小半柱面照度Em(lx)维持值1商业步行街;市中心或商业区行人流量高的道路;机动车与行人混合使用、与城市机动车道路连接的居住区出入道路153532流量较高的道路102323流量中等的道路7.51.52.51.54流量较低的道路511.51注:最小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均位于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最小垂直照度需计算或测量通过该点垂直于路轴的平面上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根据采购人现有路灯安装位置,改善道路照明质量,在道路宽度、灯杆高度、杆间距合理、规范、不受树荫遮挡的情况下,供应商保证初装LED灯具初始平均照度、均匀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且不低于原有照度。供应商中标后,根据宿马园区各路段路灯照明设施情况设计合理的改造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合理的灯具替换方案,选取部分路段进行现场调试,若照度达不到道路照明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更大功率的灯具替换方案,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技术参数1、灯具技术参数▲(1)路灯产品须通过CQC安规认证,提供产品制造商有路灯通过CQC节能认证并提供证书(路灯投标时须提供CQC节能认证证书)。(2)所投灯具通过1000小时盐雾测试。▲(3)LED路灯整灯通过3万小时光通量实测报告,且实测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5%,(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4)LED灯具通过CQC认证,应具备IP66独立防水电气腔、高品质表面处理光不积灰尘,有高效散热性能,不得使用只有基本绝缘的线材,压铸铝灯壳。LED灯具色温4000k±150k、显指不低于70、功率因数不低于0.98,光效不低于1801m/W。(LED灯具投标时须提供CQC节能认证证书)(5)所投灯具符合1000H户外防腐等级WF2。(6)投标灯具采用模组化结构,LED模组通过500小时双85(温度85°,湿度85%)恒定湿热测试。并满足168小时85度高温和-40度低温贮存。(7)色温3000-4000K时,模组光效不低于250lm/W,整灯光效不低于190lm/W.▲(8)投标人所使用的LED路灯产品,通过国家GB/T16422.3-2022检验标准,抗UV紫外老化测试≥3000h,且紫外老化后总光通量维持≥97%。(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单灯控制器主要技术要求(1)控制器通讯方式:4GCat.1,路灯控制器支持单路/双路控制开/关灯、调光、采集功能;(2)控制器支持路灯远程开关控制和调光功能:接受远程监控中心或移动终端APP控制指令,控制路灯的开关,具备0~100%无极调光功能,调光误差不超过±1%,调光响应时间<1s;(3)控制器测量功能:能够采集路灯供电电压、负载电流、有功功率、负载能耗、功率因数和运行时长;(4)控制器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不少于6个时段控制策略。控制器支持独立运行,支持本地记忆存储,具有在通信中断情况下能按照存储的任务执行开关灯和调光的功能;(5)控制器支持远程OTA升级固件程序;(6)漏电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远程配置漏电告警阈值,触发阈值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7)水浸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水浸告警,触发告警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8)倾斜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远程配置倾斜告警阈值,触发阈值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9)断电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在异常断电后支持30S内向平台发出主动断电的报警信息;(10)工作温度:温度-40°C~85°C,设备能正常启动和控制开关灯;▲(11)功能验证:单灯控制器24小时内掉线次数不大于2次且断电恢复时钟正常走时(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12)防护等级≥IP68。2、软件平台技术要求(1)系统利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数据一个源、照明一张图、业务一条线”,“一网通管、全程透明”的新管理模式;拥有高可靠高并发,高安全的服务能力,高开放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的价值体现,此子系统包括单灯控制系统,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统计概览:在线率、亮灯率、节能率、用能计划、亮灯统计、年度能耗趋势、当月能耗对比、年累计能耗趋势、告警统计、当日告警类型统计、系统安全评分,统计数据支持饼图、柱状图、曲线图展示;(3)能耗统计:设置各种能耗阈值,准确显示耗能情况并进行对比。项目节能率、用能计划、年度能耗趋势、当月能耗对比、年累计能耗趋势,单灯能耗统计,支持饼图、柱状图、曲线图等图形界面展示;(4)实时监控:远程群控、分组控、单控开/关灯、调光,路灯状态显示,路灯电压、电流、功率、电能、运行时间、功率因数、单灯能耗趋势、单灯本地策略显示;(5)回路监控:配电柜监控、远程开关回路、三相电数据查询展示、回路信息展示、集中管理器登录密码修改;(6)场景策略:制定各种自动控制方式,实现无人化运行。策略自动控制、支持定时策略、经纬度策略、光照度策略、时控+光控策略、经纬度+光控策略、间隔触发策略、条件触发策略、节假日策略,可选择按天、周执行,可设置策略使能;(7)GIS地图:在地图上准确显示每一个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实时操作。支持选点绘线批量添加,可以在地图上直接对设备进行管理控制,支持白天,夜间模式自动切换;(8)操作记录:用户操作记录,支持区别API调用操作和;浏览器操作,支持显示操作内容、支持记录操作时间,登录记录需记录用户登录时间、登录IP、登录城市;(9)派工管理:平台支持工单统计、创建工单、工单处理期限通知、工单维护地点自动定位、工单满意度查看、现场处理耗时统计、值班管理、工单评价、工单导出;(10)资产管理:资产统计概览平台支持查看设备入库、出库状态占比、资产列表信息、资产概览、资产操作日志列表信息查看,平台支持查看资产列表信息、基本信息、资产信息、维护记录、查看和导出资产二维码;(11)系统支持手机APP扫码添加控制器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平台获取到控制器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显示;▲(12)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平台有具有功能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易用性、兼容性和可移植性(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六)项目施工部分(1)对管护范围内17987盏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采用高光效的芯片驱动LED灯具替换原有的传统高压钠灯及LED灯具;(2)由于招标存在空档期,园区路灯、楼体、公园和广场亮化照明设施损坏较多(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150日历天内供应商必须将所有损坏的电缆、灯具、灯杆、景观灯、箱变、控制箱等照明设施按采购人要求全部维修完毕并正常亮灯。(3)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园区所有灯杆安装路灯铭牌(路灯铭牌为铝制牌、牌面信息需压膜处理、膨胀螺丝固定);(4)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宿州大道和G343所有路灯底座护罩进行提升更换;(5)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灯基础进行加固处理;对部分倾斜的路灯杆进行矫正;对龙门架字灯、“精神堡垒字灯”、圆字灯进行除锈、打磨、刷漆、维护保养。(6)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市民公园损坏和风化的柱状灯外壳进行整体更换提升,对生锈的柱状灯灯柱进行除锈刷漆,对市民公园内的草坪灯和地埋灯全部重新加固。(7)管护公司采购10杆路灯杆用于日常维修,灯杆样式和尺寸参照G343路灯灯杆。(8)汴河景观带箱变和控制箱基础重新加固。(9)节能改造替换下来的灯头及相关设备,由供应商统一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节能改造和智慧化升级建设以及上述施工内容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在施工过程中采购人邀请一家监理公司进行监督和验收。投标人必须在150日历天建设期内(签订合同之日起)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并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运维托管期。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合同价款根据考核结果按月支付。若150日历天内不具备验收条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期出现延期现象,中标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同时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扣除当月相应项目经费(如延期15天完成验收,扣除第一个月项目经费的50%),若延期一个月内仍未完成建设期内容,采购人有权报监督部门后终止该项目合同。(七)电费缴纳供应商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宿马城管中心用户名下所有电费(除城管宿马中心办公楼、垃圾中转站、站西排涝站电费外)以及二期公租房、三期安置房、佳达物流园、一期农贸市场等楼体亮化电费,若出现逾期,造成停电,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报价要求1.报价以总价报价填报。2.投标报价是包括涉及本项目全部工作实施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电费、改造所涉及建设费、维修费、路灯控制系统软、硬件费用、维护费、税金、管理费、保险费、利润、法律咨询服务费等费用;(2)政策性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施工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全部费用;(3)合同期内单灯控制器网络资费和智慧控制中心维护费和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灯具、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改造维护内容涉及的所有设施设备费等。(九)服务期限届满后资产处置方式服务期满前,采购人和供应商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共同商定本项目移交的详细程序。服务期满,本项目设施(含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需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软件平台、维护手册等)应按照合同约定移交采购人。且供应商需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服务期结束后路灯、景观灯具及所有附属设施移交时要求:1.移交时满足100%亮灯、设施100%完好。2.移交时现场实测照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移交。3.供应商退场前应保证交付的灯具及设施的数量,如有减少按市场价赔偿。(十)安装要求1.整个项目的安装维修需符合安全规范制度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隐患。因供应商管理或安全辅助措施不力造成周边环境破坏或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承担改造施工并对安装的质量负责。施工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实施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供应商应该接受并落实整改。3.新增路灯设施、景观亮化设施接电须经过采购人批准,非路灯设施外接电及路灯设施加装广告牌须经过采购人批准。(十一)运营维护要求:1.维护范围改造后能源托管范围内包括灯头、灯杆、照明设备基础、电缆、路灯电缆检查井、电缆保护管、路灯专用高压电缆杆线、变压器及其设备、配电箱及其设备、景观灯具及其设备、远程终端平台及设备等日常维护和日常检修,具体如下:(1)备品备件:托管期内承担改造范围内所有设备,并提供维护所需的备品备件。(2)日常服务:路灯亮化设施引发的舆情、投诉处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应急维修维护以及智能监控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包含服务、人工、专用车辆仪器工具使用、劳保和安全用品使用等。供应商处理第三方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修复。2.具体维护要求路灯亮化设施日常运行及维护,供应商需做好维护台账,每个月月初上报上一月度给采购人,具体如下:1)负责包括灯头、灯杆、照明设备基础、电缆、路灯电缆检查井、电缆保护管、路灯专用高压电缆杆线、变压器及其设备、配电箱及其设备、景观灯具及其设备、远程终端平台及设备等器材破损修复及保洁。2)故障抢修和及时应对服务范围内的投诉处理。3)负责智慧路灯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收集路灯运行情况;承担照明系统相关的路灯架空线、地下电缆及管材的维护;发现跳闸,应主动及时抢修维护,需在48小时内修复。4)如遇电力线路、道路等改造以及企业道路开口时需要路灯线路、控制系统改造、灯杆拆迁或移位时,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5)更换器材要求:服务期间所更换的一切材料必须采用原设施规格及采购人审核通过的主材料产品修复,供应商可建议采用质量优于原产品档次的替代产品进行修复,但须通过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6)园区所有变压器必须进行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供应商必须提供保养记录。园区所有路灯底座螺丝和螺母定期进行除锈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7)供应商登高作业车必须专用于本维护项目,未经采购人允许(除车辆维修外),不得离开宿马园区,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按3000元/次进行处罚。8)合同执行期间,项目财产因外力损毁,在采购人指导下处理理赔事件,若出现逃逸事件,现场修复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不再单独计取。9)供应商必须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标准》《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及采购人的要求设定亮灯时长及灯具照度。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亮灯时长或灯具照度。3.响应时间要求:调光节能措施执行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要求(宜根据所在道路的照明等级、夜间路面实时照明水平以及不同时间段的交通流量、车速、环境亮度的变化等因素,确定相应时段需要达到的照明水平,通过智能控制方式,调节路面照度或亮度。但经过调节后的快速路、主干路平均照度不得低于20Lx、次干路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10Lx,支路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8Lx)。若是跳闸,必须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恢复亮灯,若接路灯故障投诉件,必须立即抢修,做到办结率为100%。若属短、断路、漏电,必须立即抢修,如遇特殊情况影响抢修进度的,须立即上报采购人审核。控制系统、电缆损坏、被盗应在24小时内恢复正常,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根据情况另定。维修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抽检。(十二)人员及设备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拟配备的特殊岗位人员需持证上岗,具体以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为准。下表列明的人员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不得降低或减少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所有人员无影响正常工作的身体疾病,具体配备见下表:岗位人数/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安全员具备安全员相关证书高压电工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8同时具备低压电工证和高空作业证,其中2名负责楼体亮化高空作业。驾驶员2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证具备相应车辆驾驶证(B2或B1或A1或A2)资料员2负责日常管护资料和智慧路灯信息平台管理合计15注:①供应商拟投入人员的年龄要求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②采用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③拟投入人员工资及社保部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单独列项报价。2.设备要求:本项目需配置如下:设备名称数量要求巡查车辆3辆其中燃油或新能源车1辆(车龄两年以内,如为新能源,续航在350公里以上),皮卡车2辆(车龄两年以内);以上车辆须具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等证明车辆权属的证明文件,必须与供应商一致。公园巡查车辆2辆用于巡查公园和广场照明设施。以上车辆须具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等证明车辆权属的证明文件,必须与供应商一致。登高作业车2辆曲臂登高车2辆(车龄两年以内),臂展作业高度≥16米,H型四支腿、大臂360°回旋、工作兜承载重量≥200kg,并含有吊钩,吊钩承载量≥1吨。以上车辆须具备购置发票和行驶证等证明车辆权属的证明文件,必须与供应商一致。无人机1台具备高清航拍,续航30分钟以上等功能移动发电机组1台移动发电机组1台或移动电源1台路灯电缆故障定位仪1套漏电检测仪1台接地电阻测试仪1台耐压测试仪1台大扭力重型电动扳手1台红外线测温仪1台变压器、控制箱触点测温枪其他作业工具1批专业电工日常维修工具一批;高空作业工具一批;安全警示工具一批;应急抢险工具一批;工作人员统一作业服装,反光背心,佩戴安全帽。注:以上人员和设备配备投标时无须提供,进场点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十三)考核办法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维护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理,提升城市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确保安全可靠运行,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宿马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应严格遵循国家、省、市有关法律、规章、规范、标准、制度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照明设施,是指包括城市照明专用变电所、箱式变、配电室(箱、柜)、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电缆井、监控系统及照明附属设施等。包含楼体亮化、功能照明和景观照明。第四条本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政府主管、社会参与的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针对宿马园区管辖范围内的照明设施养护维修要求,安全与文明作业、管理责任和监督管理。第二章维护要求第六条从事园区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的单位(以下简称维护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第七条维护单位应建立与所维护的照明设施数量、范围相匹配的维护基地,配备合理的巡查、巡修、抢修人员和机械车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开展维护作业。第八条维护单位必须按照维护区域或标段建立当地维护项目部,明确项目部负责人,其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行资格,安全生产资格证,具有高空作业班组一组并具有相关资格证,专业电工班组一组并具有相关资格证,维修现有路灯高度以上高空作业车两台,巡查车辆三台。项目部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应报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备案,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须报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同意。第九条维护单位应按月编制月度维护作业计划,包含巡查计划,以及灯具清洗、安全专项检查、各类数据检测等专项计划。维护单位应于每月28日前上报次月维护计划。第十条维护单位应建立巡查、巡修、抢修机制,做到查、修分离,提高故障发现、处理效率。巡查必须按计划执行一天一巡,并做好巡查记录,巡查结果应及时上报。第十一条维护单位应按照巡查结果及时处理各类故障,并将修复结果上报照明设施管理机构。第十二条维护单位应加强维护档案管理,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维护档案,装订成册并实行电子化管理。维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月度维护作业计划:指经照明管理机构批准实施的计划。(二)月度维护技术文件:指维护单位实施的拆移、恢复、商请、各类数据检测等指令性工作的技术文件。(三)月度维护管理台账:指维护单位自行开展维护管理、考核的台账。(四)月度巡查、维修台账:维护单位巡查,以及修复结果的台账。(五)月度安全工作台账:维护单位开展安全检查、教育、考核等的台账。第十三条维护单位对城市照明设施的巡查、维修作业应不低于下列频次:(一)每季度实施一次变电所、箱式变、配电室(箱、柜)巡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应动态管理配电设施电压、电流、各分路负荷等数据。其中变压器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维护单位必须提供保养记录。(二)每年实施一次配电设施、高杆灯、金属灯杆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三)每年对配电设施进行一次防腐处理。其中路灯底座螺丝和螺母定期进行除锈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四)每半年实施一次低压架空线路的巡查。(五)每年实施一次电缆管线及人孔井、手孔井的全面巡查。(六)每季度实施一次高杆灯的常规巡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升降传动机构进行检修、保养。(七)一般路灯每天巡查一次。(八)每年进行一次重要场所、城市次干道及以上等级道路的照度测试。(九)景观照明项目应每天夜间巡查一次,每月实施一次全面设施检查。涉及安全隐患的项目或安装部位应每周巡查一次。(十)其他设施巡查要求不低于《城市道路照明养护技术标准》(DB34/T5066-2017)。第十四条维护单位不得擅自改变照明设施现状,确需变更的应事先书面报告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批准。第十五条禁止维护单位白天开灯巡修。因运行故障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白天送电抢修的,必须事先书面报告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批准,原则上每次连续开灯不超过5分钟。第十六条维护单位应严格执行社会承诺制度,一般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48小时内修复,确因无法完成修复的,应提前提出申请并经照明设施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重大安全运行故障或突发事件,维护单位应在接报半小时内赶至现场组织处理。第十七条维护单位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并做好安全工作台账。第十八条维护单位应建立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在重大节庆活动,防汛抗台、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时,维护单位应启动应急机制,增加设施巡检频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应急保障期内,接到故障抢修通知,应在半小时内赶至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如遇节能减排,迎峰度夏、创建迎检等政府行为以及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时,管护公司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响应要求,服从指挥。第十九条维护单位应建立故障报修紧急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维护单位应建立统一调度机制,统筹故障抢修工作,并及时反馈修复结果。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二十条维护单位在管护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维护单位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一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月度工作总结、相关台账资料。第二十二条履行安全作业操作规范,相关作业设备定期保养,不允许带故障作业。第四章考核第二十三条城市照明设施维护考核内容包括亮灯率、设施完好率、运行故障率、修复及时率、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维护台账资料等。第二十四条宿马园区城市照明管理机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行业考核管理标准制定考核指标、编制评价内容、组织实施考核。第二十五条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组织城市照明设施的考核,采取日常巡查考核、周小结、月度督查通报的方式,做到全面、细致、合理,考核结果向管护公司公示。第二十六条月考核评分95分及以上不扣月合同经费、90~95分每下降0.1分扣除月合同经费的0.1%、90分以下每下降0.1分扣除月合同经费的0.3%。80分以下扣除月合同经费的50%,连续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二十七条考核结果直接应用于养护单位的月度养护费用测算、信用评价和评先评优。城市照明管理机构应对维护单位加强信用管理。维护单位处理突发事件或应急保障不力、擅自迁移改动城市照明设施、擅自接用城市照明电源、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况的,应按照相关法规、制度予以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第二十八条城市照明管理机构每年对维护单位的维护质量进行考核评比,形成信用和等级档案,为后续的照明设施养护发承包工作提供参考。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九条管护内,《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维护考核办法》若进行修订或更改的,按照新发布的考核办法执行。第三十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所有。附: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月考核细则序号类别考核标准分值减分原则1亮灯率(路灯)园区道路亮灯率≥99%20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次抽查路灯数量不低于500盏,每次考核亮灯率低于99%,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000元。月平均亮灯率低于99%,每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2亮灯率(楼体和公园)园区楼体、公园和广场亮灯15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楼体、公园和广场不亮的灯管或光源,每次考核≤5个不扣分,超过1个,扣0.2分。3设备完好率路灯及其配电设施完好情况15设施完好情况得分X≥14分,此项不扣款;13≤X<14扣2000元,12≤X<13分扣5000元,12分以下扣当月合同经费的50%,连续3个月得分在12分以下,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详见《城区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情况考核细则》4路灯和亮化照度按照合同明确的主次干道照度规定或者符合原招标规定及设计标准。改造后路灯照度不低于原路灯照度。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照度不达标的,维护单位立即更换直至照度达标为止,且每发现一处,扣5分。5报修限时处理率1、现场必须全天24小时安排人员随时进行抢修;2、报修故障限时修复率100%,维护单位必须在30分钟之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3、修复时间:运行故障当晚修复,单灯故障24小时内修复;复杂故障48小时内修复。4、突发性紧急情况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应尽可能缩小灭灯区域。101、维护单位未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第一次发现扣0.2分,第二次0.4分,依次类推。2、超过规定时限修复的,每超过24小时,每次扣0.2分,超过48小时修复的,每次扣0.6分,如果没有特殊原因,超过72小时的,扣2分,超过96小时仍未修复的,扣4分,同时要书面说明原因。3、根据情况处罚款2000—5000元。6安全1、对特殊要求的工种,上岗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和从业资质。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立即清理现场。3、无责任人身伤害事故。1、凡发现未按规定持证上岗,一人一次扣0.5分。2、未按规定施工,发现一次扣0.5分。3、人身伤害事故,经司法机关认定为全责或主责的,扣3分;同责的扣2分;次责的扣1分;发生责任死亡事故,本项不得分。4、经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每次扣0.5分。未限期整改的扣1分。7零星工程办理及时率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100%。2、办理时限以下达的《任务书》要求为准。1、补盗、补损、迁移及零星施工任务等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每下降0.1%扣0.2分。【月交办事项办理及时率=(交办事项及时办理数/月交办事项总数)×100%】2、未经允许擅自拆移变更现有设施,每次视情况扣0.1-0.5分。8巡查责任建立周期巡查机制,采取监控系统巡检(尤其注意晚上开灯、早上关灯)和上路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日上报巡查线路及处理情况。在规定巡修周期内未及时上报且处理的,每项扣0.1分。9台账资料夜间巡检记录应自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每日一份,并由巡查人员签字;白天设施巡查记录应每项有专人签章,并标注巡查日期;安全教育记录应具体且具有针对性,所有参加人员应签章;未上报月度养护计划,扣5分;未按计划落实养护工作,视情扣0.5-1分。资料不全,缺一项扣1分;养护日志缺一天扣0.2分;内容不实、整理装订不规范视情扣0.5-2分。无巡视记录或记录不规范,一次扣1-2分;未按要求巡视及台账统计不全的,每项扣0.5分。10项目经理考核项目经理每周一周五要到主管部门报到汇报近期路灯养护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须保证手机24小时通畅,工作时间随叫随到,巡查抢修车辆必须按时巡查。如有联系不上,每次扣200元。根据上报巡查线路进行相应考核,发现一次不按正常路线巡查,每次视情况扣0.1-0.5分。更换项目经理处于20000元/人/次罚款,主管部门有权审核管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并有权要求管护单位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11媒体通报12345市长热线、政府百姓热线、被市民投诉或举报的,经核对情况属实的,扣1分,11媒体通报数字城管平台、群众热线等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问题的处理以及反馈工作。按2000元/次进行罚款;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按5000元/次进行罚款。12开关灯控制采用光控与时控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应及时开启照明设施。5没按时开关灯,发现一次扣1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更改亮灯时长和擅自调光的,按3000元/次进行处罚。13其他扣款1、杜绝私拉乱接,加强巡查工作。2、白天需开灯检修的情况应事先向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批后方可开灯。3、光源电器损坏的,须更换相同规格的产品,若无相同的,须经我处同意后,更换等价等质量的产品替换,维护质量达100%。4、建立对私开道口的巡查机制。5、变压器保养机制6、作业车辆管理机制。7、材料管理机制。1、发现一处私拉乱接现象,扣1000元。2、未经批准私自白天亮灯,每发现一次扣500元。3、擅自更改电器及灯具、光源规格的,每盏扣200元,并由维护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4、主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其他单位私开道口而养护单位未发现或未及时上报,每发现一次扣200元。5、园区所有变压器必须进行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供应商必须提供保养记录,未按照要求进行保养的,每台变压器按3000元/次进行处罚。园区所有路灯底座螺丝和螺母定期进行除锈保养,每年不少于2次,未按照要求进行保养的,每条道路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6、供应商登高作业车必须专用于本维护项目,未经甲方允许(除车辆维修外),不得离开宿马园区,若发现存在上述情况,按3000元/次进行处罚。7、管护公司每次采购的光源、灯罩、电缆等维修材料存入固定的仓库,并将采购清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不定期对采购的维修材料的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使用非标、劣质材料,一经发现,按2000元/次进行处罚。未按照甲方要求采购5%管护材料存入仓库的,一经发现,按3000元/次进行处罚。总得分附:城区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情况考核细则序号类别考评标准分值减分原则考核得分1路灯、亮化灯具外观保持整洁,无灰尘安装稳固,无脱落,部件完整,无缺损,连接可靠。发现一处扣2灯具引下线绝缘良好、无破皮必须安装保险盒,保险盒安装在相线上,熔丝完好。发现一处扣0.5分3道路路灯、亮化原设计灯型及光源的统一性按设计要求不得更改。发现一处更改扣2分且每发现一处,扣5分。4灯杆垂直、无倾斜垂直度偏差≤1/2杆梢径。发现一处扣0.5分5灯臂固定靠,灯臂纵向中心线与道路纵向成90°角偏差≤3°发现一处扣0.5分6灯杆、灯架完好无弯曲、断裂、脱焊,法兰无松动,接地可靠且接地电阻≤4Ω。发现一处扣0.5分7灯杆表面整洁不锈蚀、涂层无脱落面积不得超过杆身表面积的5%。发现一处扣0.5分8灯杆安全检查门不得脱落、缺失,修复后颜色与原灯杆一致。发现一处扣0.5分9灯杆外观及编号牌保持洁净,无污渍,灯杆编号牌字迹清晰,无残缺;发现一处扣0.5分10电缆不得改变原设计电缆型号及线路走向。发现一处扣211电缆保护管无裸露。发现一处扣12手孔井、电缆检查井井盖完好平整,不沉陷,井内无异物、积水现象,标志齐全、字迹清楚。发现一处扣0.5分13路灯专用变压器与设置的围栏周围环境设专门的检修通道,保持干净、整洁,围栏内无杂物。发现一处扣14路灯专用变压器运行维护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回路接点牢固,定期检查油位、油温,无杂音、无渗油。发现一处扣15配电箱箱体保持平整稳固,基础应高于地面30CM以上,箱体内外清洁、无异物、标志明显、齐全。发现一处扣16配电箱出入导线连接良好,电器导线排列整齐,连接可靠,不得改变原设计供电范围。发现一处扣17配电室室门无破损,门锁开闭灵活有效,箱体接地可靠。发现一处扣18照明设施围栏、箱变箱门、控制箱箱门等箱门发现一处扣1分,并罚款500元。19电缆被盗24小时内及时恢复。发现一处扣总得分注:照明设施完好情况按照总分100分计算,城区道路照明设施养护考核评分细则中设施完好率得分=考核实际得分/100*15。附:宿马园区路灯照明设施规格型号统计一览表序号路名路段路灯/杆灯型盏数灯泡功率电缆型号电缆长度/米变压器/台路灯控制箱/台1宿州大道界碑至汴河大桥35310火LED组合灯353024W+250W5*16+2*101400066汴河大桥64双臂灯(双光源)128250W5*102200汴河大桥至高铁涵洞高杆灯20200W5*16+2*1056003313010火LED组合灯130024W+250W5*16+2*10高铁涵洞至高速出口(北侧)高杆灯4250W5*101005517010火LED组合灯170024W+250W5*166300高铁涵洞至高速出口(南侧)108单臂灯10840W5*1664002马鞍山大道宿州大道东侧高杆灯10200W5*16800014013火LED组合灯182080W+250W5*16宿州大道西侧中杆灯32250W5*2572高低臂144250W5*253雨山路中杆灯(3火)24250W5*2548003149双臂灯298100W5*164当涂路131高低臂262250W5*1652005宿马大道项王路西侧119三火LED灯357150W5*105000项王路东侧10中杆灯(3火)30250W5*10360089双臂灯178100W5*10宿州大道东侧中杆灯(3火)200W5*10600012双臂灯24200W+1006山鹰大道3中杆灯(3火)9200W107单臂灯107200W+1007和城路中杆灯24400W5*105000128双头灯256150W+1008花山路7中杆灯21200W5*10350084双臂灯168120W+80W9站前路中杆灯20200W5*10260076高低臂152100W10项王路项王北路、南路90双臂灯180250W5*106000项王中路4013火LED组合灯52024W+35W+60W宿马大道北侧13双臂灯26100W11虞姬路花山路至宿马大道137高低臂274250W5*106400花山路南侧中杆灯(3火)250W24双臂灯48100W宿马大道北侧20双臂灯40100W12闵子路山路至宿马大道153双臂灯306250W5*106400花山路南侧中杆灯(3火)250W20双臂灯40100W宿马大道北侧20双臂灯40100W13河崖路82单臂灯82150W5*10300014子贡路当涂路以南10中杆灯(3火)30250W5*10460086高低臂17280W+150W宿马大道北侧28双臂灯52100W15松林孜路宿马大道南侧47三火LED灯141120W5*102400宿马大道北侧22双臂灯22150016G343高杆灯10200W5*25200664中杆灯12200W5*2520023010火LED组合灯230024W+250W5*251200017云帆路32单臂灯32150W5*10120018垓下路33单臂灯33150W5*10140019太白路中杆灯12200W5*10160028单臂灯28150W20刘玲路中杆灯12200W5*10160026单臂灯26150W21七贤路0未安装路灯022泗水路中杆灯200W5*1080012单臂灯12150W23含城路1中杆灯3400W5*10100022单臂灯22150W24堤北路0未安装路灯025广陵路中杆灯(3火)250W5*1080012双臂灯24100W26隋园路30双臂灯60100W5*1090027青莲路中杆灯(3火)250W5*10180054单臂灯54100W28奇石路20中杆灯(3火)60250W5*103000224单臂灯24100W53双臂灯106100W29江东路中杆灯(3火)250W5*10420038单臂灯38100W51双臂灯102100W30黄山路泗城路北侧74双头灯148100W+80W5*102200泗城路南侧中杆灯(3火)200W60020双臂灯(有顶灯)40150W+50W31香山路中杆灯中杆灯(3火)12400W5*104000萧城路至泗城路75双臂灯150250W+400萧城路北侧单臂灯4100W42双臂灯84100W泗城路南侧中杆灯(3火)200W60021双臂灯(有顶灯)42150W+10032红山路萧城路至泗城路66单头灯66250W5*104000萧城路北侧中杆灯(3火)250W47双臂灯94100W泗城路南侧中杆灯(3火)200W5*1060021双臂灯42200W+10033楚江大道四火LED灯8120W5*104000117三火LED灯351120W34采石矶路57单臂灯57400W5*10240035萧城路香山路至楚江大道59单臂灯59400W5*104800香山路西侧24双臂灯48100W楚江大道东侧中杆灯(3火)250W54双臂灯108100W36圣泉山路中杆灯12150W5*10200051高低臂102100W+80W37灵城路6中杆灯(3火)18250W5*16280069单臂灯69100W5*1638砀城路楚江大道西侧81双臂灯162250W5*162800楚江大道东侧8中杆灯(3火)24250W5*10200054双臂灯108100W39城东路中杆灯(3火)250W5*10110039城东路17单臂灯17100W5*10110040社址张路2中杆灯(3火)6250W5*10100012双臂灯24100W41泗城路10中杆灯(3火)30150W5*1056001135双头灯270100W+80W42蕲县路27双臂灯54100W5*1090043新安路3中杆灯(3火)9250W5*1040010单臂灯10100W合计4659179871796005550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表2:宿马园区楼体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护栏管数量(个)投光灯(个)开关电源(个)12V电源(个)控制箱(套)点光源(个)洗墙灯(个)线条灯(个)字灯(个)1道东1号楼至5号楼3078103100541198722M*2M的发光字灯216个2和谐苑280013064883二期安置房333184二期公租房2015611202305一期安置房和一期公租房2000100101606农贸市场722291321M*1M的发光字灯13个7北大附属10002228佳达物流园南区250072100111201M*1M的发光字灯10个+标志9佳达高层81020310三期安置房100150101201200250011科创中心26032064004M*4M的发光字灯9个12宿州东站503103190024004M*4M的发光字灯4个五座桥113/830410合计18256499134978722316432211710264个发光字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汴河公园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实装数量(套)单位瓦数(w)合计(瓦)备注1庭院灯8271299242景观灯柱13015045001、标段办公室16套2、月亮广场14套3景观灯柱2123003600城管办公室12套4景观灯柱31090900樱花广场10套5景观灯柱4515025501、城管办公室28套2、九音长廊14套3、七彩花园9套6球场灯181001800篮球场18套7地埋灯(小圆)50178501、标段办公室18套7地埋灯(小圆)50178502、瓦片花坛32套8投光地埋灯1495074501、五区廊架15套2、樱花广场14套3、九音长廊18套4、竹海画壁29套5、七彩花园4套6、城管办公室24套7、标段办公室15套8、圆地灯(大)30套9壁灯31123721、标段办公室21套2、城管办公室两侧花坛10套10造型灯(鹿)520410201组4个共计20个11造型灯(鹤)2961921组4个共计8个12洗墙灯499米18898213线条灯606.3米127275.614软灯带592米10592015流量雨和满天星65棵402000016亮化字8250200017变压器318控制柜519电缆11000米YJV-4*5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市民公园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杆数数量型号1单头庭院灯274274盏25W的LED灯2双头庭院灯448896盏15W的LED灯3草坪灯196196盏8W的LED灯4广场柱状灯18912W护栏管或七彩护栏管,15W节能灯5广场地埋灯210内控多变RGB—8WLED6线条灯360米5W/m,LED灯带7投光灯700700盏50W—100W的LED灯8高杆灯880盏150W的LED灯9控制箱12台每台控制箱断路器3个;时控钟1个;交流接触器3个;空开6个10电缆20万米5×25㎜²的电缆5万米;5×4㎜²的电缆15万米。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宿马中轴公园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杆数(杆)数量(盏)型号1庭院灯17272220V,150W2庭院灯26868220V,100W3庭院灯32020220V,150W4草坪灯5757220V,80W5矮灯柱11010220V,60W6矮灯柱21010220V,60W7射树灯1919220V,100W8投射灯1818220V,60W9室内顶灯1212220V,50W10壁灯11616220V,60W11壁灯21212220V,40W12LED灯带/204米220V,6W/30个/米13照明配电箱/4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市民广场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杆数(杆)数量(盏)型号1广场柱状灯767650W的LED冷白光2停车场柱状灯131340W的LED冷白光3草坪灯16163W的冷白光4投光灯60606W的LED冷白光5控制箱2台/每台控制箱断路器3个,交流接触器3个,空开6个。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站后公园和站前广场亮化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杆数(杆)数量(盏)型号1投光灯300300100W的LED白光2庭院灯303025W的LED白光3字灯11112m*2m的字灯4柱状灯1248柱状灯(单个灯源250w)5控制箱2台/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附:道路附近龙门架字灯亮化照明设施统计一览表序号名称位置管护内容1“精神堡垒”字灯宿州大道与埇桥区交界处“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欢迎您”2龙门架字灯香山路与宿州大道交叉口南侧“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机械装备产业园欢迎您”3龙门架字灯楚江大道与宿州大道交叉口北侧“宿马现代产业园区,食品(农产品)加工园区欢迎您”4“精神堡垒”字灯宿州大道高速出口“宿马现代产业园区欢迎您”5圆字灯宿州大道高速出口绿化带“建设宿州一马当先”备注:统计数据仅作为参考值,以实际情况为准。二、商务要求序号内容要求1服务期建设期限:90日历天(建设期不支付改造灯具设备和照明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建设期电费由采购人支付);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投标函按455日历天填写。)2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售后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包装要求(货物)/5验收采购人组织人员验收6付款付款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进入运维养护服务期,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支付。(考核办法参照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养护考核细则),即月结算金额=中标价÷12个月÷17987盏×实际运维养护数量-月考核扣款。注:如运维养护期有增加的路灯,供应商需对增加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并缴纳电费。7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交合同总价2.5%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退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最高缴纳比例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保险等。8其他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8其他□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二、评审办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将所有投标人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排列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详见第二章第6点及第三章)品牌相同的,按本条规定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三、评审程序3.1评审程序包括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和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几个步骤。3.2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未通过的应记录原因,通过的填制通过资格审查表交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3.3投标文件由评委独立评审后,评委会对投标人某项指标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指标是否通过(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符合审查指标的,为有效投标。3.4初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加盖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3.5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分、综合比较与评价。3.6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7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评标报告,说明评标过程中的主要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四、资格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声明函可合并提供或单独提供)1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接受合一的证书),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3财务状况财务状况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4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投标人自行出具7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8信誉要求招标公告第二、3.一条要求按招标公告第二、3.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情况投标人须在网上投标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0企业资质、资格满足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11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招标公告第二、4.一条要求12联合体投标招标公告第二、5.一条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13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无需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书即可15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审查五、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备注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响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2商务要求响应情况付款响应、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3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装订、标记和签署)4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文件四码查询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6其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六、评分办法评审项目分值评审内容及标准备注技术分技术服务水平(52分)一、技术参数响应(12分)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五)技术参数”中标注“▲”号的条款,每有一项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本项满分12分。注:①标“▲”号参数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不得分。②本次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都须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后果自行承担。二、项目理解程度(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城市照明设施现场实际情况的了解和调研程度(交通情况、地理情况、设施分布等)等综合评审。对本项目所涉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完整全面、分析准确透彻的得5分;对本项目所涉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基本全面、分析基本透彻的得3分;对本项目所涉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现场实际情况了解不全面、分析不透彻,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1分;对本项目所涉范围内的城市照明设施现场实际情况了解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三、维护方案及技术措施(10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箱变、开关箱、电缆、电器元器件等设备设施建立定期维护、检测及防盗看护方案及技术措施等综合评审。方案及技术措施描述全面详实、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及技术措施描述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及技术措施描述基本符合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及技术措施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2)为保障景观照明设施运行安全和维修质量,供应商应编制相应的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方案描述全面详实、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描述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描述基本符合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描述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四、智慧化系统改造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所采用的智慧化系统进行评审,从方案的产品选择、实施方案、系统的性能、功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①.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强,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技术分技术服务水平(52分)求得5分;②.方案较具体、可行,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分;③.方案有待提升,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④.缺少方案或未提供得分。五、智慧路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智慧路灯照明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的科学性、完整性、便捷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强,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②.方案较具体、可行,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分;③.方案有待提升,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④.缺少方案或未提供得分。六、投诉受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得投诉处理制度得建立、投诉受理处置制度的建立及相应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①.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强,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5分;②.方案较具体、可行,针对性较强,能基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分;③.方案有待提升,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④.缺少方案或未提供得分。七、节能升级改造方案(5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节能升级改造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现状及需求分析、采用的产品、产品技术参数、产品质量、产品稳定性、综合节电方案、光照度提升方案实际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定。①.方案完整、可行,针对性强,利于本项目实施,能达到本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5分;②.方案较具体、可行,针对性较强,较利于本项目实施,基本达到本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3分;③.方案有待提升,部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得分;④.缺少方案或未提供得分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5分)针对防汛防台、抗雪防冻、突发事故、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击检查以及各类城市评比等建立的景观照明设施应急巡查和应急抢修等应急响应方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描述全面详实、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得5分;方案描述较明确、针对性较强的,得3分;方案描述基本符合要求、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方案描述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履约能力(28分)一、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1、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注:①投标时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上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认证证书均予以得分。二、人员团队(11分)1.项目实施团队中安全员在原招标文件1名基础上,每增加1名安全员得2.5分。本项满分5分。2.项目实施团队低压电工在原招标文件8名基础,每增加1名具备低压电工证和高空作业证的得2分。本项满分6分。注:①投标时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应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②低压电工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http://cx.mem.gov.cn/查询截图。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以上人员不重复累计分,以最高得分为准。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人员证书均予以得分。三、投标人业绩(12分)投标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具有路灯能源管理相关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注:①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的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提供业绩均予以得分。售后服务/商务分(20分)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且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人的总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注: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属于小型和微型的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2、在同等条件下,主要产品或核心产品使用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5)分的加分。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查询《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网址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http://www.ccgp.gov.cn)(货物类适用)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标准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1.2凡在宿州市境内从事货物服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标准文本。1.3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2、定义2.1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2.2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3、投标人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3、供应商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宿州平台→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标文件领取→点击“下载文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只有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方能进入下一个交易程序。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3.4、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通知,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服务项目:10%-20%)(工程项目:3%-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可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货物、服务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可给予联合体/%的价格扣除(工程项目)。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5、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上传在电子文件中。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后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投标费用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保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各方主体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6、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投标相关事项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部分专用术语需使用外文的除外)。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勘查现场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9、偏离招标文件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构成10.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0.1.1第一章:招标公告;10.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3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0.1.4第四章:评标办法;10.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0.1.6第六章:采购合同;10.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1.8发布的附件、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含义表达不清、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等情形,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11.2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答疑澄清栏中公布,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3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2.1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本招标文件的(应提供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可以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应包括《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12.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再接受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招标文件提出的再次质疑(对同一质疑的补充除外)。12.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答复内容将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答疑澄清栏中公布,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有义务自行查看该答复内容。三、投标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13.1.1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格式、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技术规格(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货物服务实施方案等。13.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应包括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13.2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13.3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本文件要求的内容。14、投标报价14.1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不被接受。(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14.2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产品以及投标产品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税费、公证费、代理费等所有费用,即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14.3货物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货物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含投标产品所产生的采购、运输、人工、安装、售后、税费等)、总价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服务类项目适用:价格标的服务分项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的服务费用等内容,其合计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保持一致。14.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15.2投标人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5.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5.3.1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5.3.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15.3.3政府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及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质疑、投诉处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15.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15.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或放弃中标人候选资格的;15.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4.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如未就此提出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单位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16.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责任。17、投标文件的签署除特别说明外,本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处,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被授权人签字的,还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分包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投标主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四、投标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网上提交部分:sztf格式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9.2电子版投标书的制作和提交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szzf格式)后请在如下地址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20d087cf-876c-448e-ae0b-575fa6bd6b43&CategoryNum=005002下载投标工具软件并安装(安装软件之前一定要关闭所有的杀毒软件,比如:360安全卫士、金山毒霸等),安装完毕之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所需资质、承诺函等相关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对复杂,制作过程需要一定耐心,请务必谨慎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0557-3030326或400998000019.3注意事项:19.3.1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是指投标人使用系统完成上传投标文件(sztf格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19.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19.3.3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20、以下情况拒收投标文件2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0.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21、联合体投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21.1联合体成员除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的要求外,如本项目还有其他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特定的条件。21.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参与投标的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职责和相应的责任,并授权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代表,具体进行投标、签订合同等事务。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联合体被授权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一旦成为中标供应商,该被授权投标人应负责签订合同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2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五、开标22、开标22.1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2.2开评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开始2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3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6电子唱标。采购项目: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项目编号:EP-SZCG2025***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采购人: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盖章)代理机构: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章)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2025年**月监督部门和交易平台一、本项目监督部门:宿州市财政局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河中路556号监督电话:0557-390593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宿州市高新区埇上路566号(宿州市行政服务中心5层)电话:0557-3030329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保证金缴纳)户名:/开户行:/目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五、公告期限六、其他补充事宜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二、商务要求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评标原则二、评审办法三、评审程序四、资格性审查表五、符合性审查表六、评分办法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和授予合同八、质疑与投诉九、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第六章采购合同(服务类供参考)一、合同条款前附表二、合同条款三、合同格式四、合同特殊条款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服务分项报价表(服务类)四、项目要求响应情况表(服务类)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六、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招标公告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EP-SZCG2025***项目名称: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预算金额:550(万元/年)最高限价(如有):550(万元/年)采购需求:拟实施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提高宿马园区路灯照明质量,通过排查宿马园区的路灯设施,制定了建设方案,紧贴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以“节能+智慧”为基础,以城市照明维护养护服务为保障,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可视化、一张网”智慧管控。提高道路照明效果和路灯安全系数。全面提升宿马园区城市夜间形象和路灯管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城市安全感。本项目为智能节能改造服务项目,采用能源托管模式对宿马园区路灯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合同履行期限:建设期限:150日历天(建设期不支付改造灯具设备和照明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建设期电费由采购人支付);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投标函按515日历天填写)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承担能源托管及管护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2)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时除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由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外,其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中的签字或盖章。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供应商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因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原则上不到现场参与交易活动,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题》的操作指南。注:本项目通过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直播,无直播二维码。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万元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本项目采用分包方式落实预留采购份额政策,其中第/包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万元(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本项目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不得低于项目总预算的40%)中标人为大型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比例达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00号联系方式:180557935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2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联系方式:182055717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史经理电话:182055717884.在线质疑投标人如果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质疑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2项目编号EP-SZCG2025***3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宿马中心地址: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1600号联系人:翟锋利联系方式:180557935534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创业路2号宁淮创智天地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105-30室联系人:史经理联系方式:182055717885采购内容和预算详见招标公告6项目类别□货物类□单一产品采购□非单一产品采购,其中标符号的为核心产品☑服务类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有效最低价8中标人个数1个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详见“第五章11、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详见“第五章12、招标文件的质疑和答复”1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2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0万元。12投标保证金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规定的通知》(皖财购【2023】6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1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一致。(电子保函推送至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时间视同保证金到账时间)本项目不适用14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5投标文件份数系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格式详见第七章17服务期限建设期限:150日历天(建设期不支付改造灯具设备和照明设施维修等相关费用(建设期电费由采购人支付);运维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保持总费用不变、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五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价按本项目中标价进行结算。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续签,须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告知采购人。注:投标函按515日历天填写。1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19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2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60天21公告公示媒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和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并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21公告公示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2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重要)1、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中另外设置以下节点供投标人上传对应资料,不能对应的,可上传至资格证明文件中“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彩页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检测报告招标文件第章第项要求的证书……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全部使用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ztf的为加密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招投标系统。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文件上传IP地址、文件上传MAC地址不得相同。如有雷同,符合性审查不通过。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3、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使用)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4、投标人必须在本项目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作为投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将电子标书进行电子签章。不符合以上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要求,经评委会评审可以按无效标处理。6、投标人使用CA解密锁(生成谈判响应文件的CA锁)远程解密。7、电子标书制作及投标服务咨询电话:4009980000或0557-30303268、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标处理:①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②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③恶意提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23电子招投标具体要求④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特别提醒:在咨询或技术支持过程中,请注意自身商业数据安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请下载最新版投标制作软件编辑并刻录投标文件,未升级的工具软件可能导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电子投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zhidao.bqpoint.com/epointknow2/bqepointknowquestion.html?producttype=1&platformguid=a7ba1ee8-4ab0-47d8-9527-90773a2f09b1&areacode=340000&CategoryCode=1824其他1.“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2.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23398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中标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是□否(1)供应商总报价中应考虑采购代理服务费;(2)成交候选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汇款形式支付;(4)成交供应商须在以下账户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名:江苏嘉恒建筑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账号:39789999101300030096425解密及询标1、本采购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采用远程方式进行,供应商须在规25解密及询标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录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处理。2、本采购项目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在评审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响应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供应商解释处理。3、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供应商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导致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澄清流程:(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http://ggzyjy.ahsz.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选择新系统登录;(2)选择项目-澄清答复;(3)点击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澄清问题要求回复;(4)回复完成后-点击生成质询回复单-保存提交。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等部门下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国管节能[2022]287号)、《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皖管〔2020〕12号)、《致全省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倡议书》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电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实施宿马园区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项目,提高宿马园区路灯照明质量,通过排查宿马园区的路灯设施,制定了建设方案,紧贴国家“双碳”战略目标要求,以“节能+智慧”为基础,以城市照明维护养护服务为保障,建立路灯智慧化管理信息平台,实行“可视化、一张网”智慧管控。提高道路照明效果和路灯安全系数。全面提升宿马园区城市夜间形象和路灯管理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城市安全感。本项目为智能节能改造服务项目,采用能源托管模式对宿马园区路灯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二)管护范围宿马园区范围内所有市政照明、夜景亮化及设施。具体如下:宿马园区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广场、街道等)、楼体亮化、公园和绿地等处的路灯和亮化监控室、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其中变压器管护范围:路灯高压下线以下,含智能开关、高压电缆线和箱式变压器。目前,宿马园区43条道路共计4659杆路灯(合计17987盏),12处楼体亮化,5座道路桥梁亮化,4处公园亮化,2处广场亮化,2处龙门架字灯,2处“精神堡垒字灯”,1处圆字灯,详细情况见后附表。(三)路灯节能改造1.灯具改造范围宿马园区目前建设管理的路灯共计有4659杆灯杆,17987盏灯具(其中约1282杆路灯2446盏灯具未移交城管宿马中心,如招标进场后,仍未完成移交,按实际改造管护数量据实结算)。目前,宿马园区范围内43条道路共建有路灯杆4659杆、灯具17987盏,平均亮灯时长约11小时/天,其中LED路灯14935盏,高压钠灯3052盏。(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宿马园区路灯实际情况为准,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2.节能改造:对管护范围内17987盏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采用高光效的芯片驱动LED灯具替换原有的传统高压钠灯及LED灯具,其中宿州大道和G343所有883杆“梨花灯”面向主干道的位置在灯杆上加装1个120W的LED投光灯(正白光),面向辅路的位置在灯杆加装1个90W的LED投光灯(正白光),未有辅路的不加装。3.智慧升级:对改造范围内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单灯可控、按需调光、分段分时控制、总体监控。搭建独立软件平台管理系统,搭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4.对于改造范围内变压器因功率因数低于国家标准的变压器,具备改造条件的进行改造;对于因树木遮挡严重,造成照度严重不达标的路段,同时具备改造条件的灯臂进行更换。5.项目目标通过对宿马园区进行道路照明智慧化、节能改造建设,降低城市能耗,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路灯品质,减少维护投入,改善道路照明环境,为安全行车提供保障,技改后实现路灯节电率30%以上(以2023年灯具部分实际发生用电量为测算依据),亮灯率保持在99%以上。6.采购标的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下,由供应商负责改造,合同期内按月足额缴纳电费,同时负责路灯各类设施(包括灯头、灯杆、照明设备基础、电缆、路灯电缆检查井、电缆保护管、路灯专用高压电缆杆线、变压器及其设备、配电箱及其设备、景观灯具及其设备、远程终端平台及设备等)的维护管理。能源托管服务费: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50万元/年,含能源托管电力费用、维护费用、物联网卡等费用。项目维护期内若有路灯增减,供应商需对增加的路灯进行节能改造并缴纳电费,按中标价执行,据实结算(月结算金额=中标价÷12个月÷17987盏×实际运维养护数量-月考核扣款)。新增景观照明、庭院灯不增加维护费用,电费据实结算;增加的非路灯用电电费据实结算,实际结算以中标价格为基准相应调整。(四)技术要求1.设计原则(1)定制化原则:针对宿马园区路灯采用定制化照明设计,根据不同道路和周边环境,采用高光效芯片驱动LED灯及智能单灯控制器和回路控制器组合方案进行改造。(2)人本化原则:道路照明的主要作用有安全保护、减少交通事故和改善城市夜间形象,体现对人的需求的尊重以及对人生理和心理健康的关怀。(3)科学性原则:在符合国家道路照明标准的基础上,全部采用智能化照明技术和照明设备,注重环保、节能和长寿命经济型。(4)安全性原则:不宜盲目追求过高的节能率,宜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的同时,达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美化城市环境的同时创造节能减排效益。(5)经济节能原则:在满足道路照明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节能的概念,以最少的投资,取得最大的利益,通过的灯具的合理选择尽可能的降低维护成本和运营成本。充分利用高科技,选用经济、高效、节能的电光源。2.设计标准本项目编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按照不低于设计照度的原则,对全县城区城市照明进行光源替换,改造后的城市道路照明技术指标为:城市道路照明参数表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I(%)最大初始值环境比SR最小值平均亮度L(cd/m²)维持值总均匀度U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平均照度Eh(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I快速路、主干路1.50/2.000.40.720/300.4100.5I次干路1.00/1.500.40.515/200.4100.5Ⅲ支路0.50/0.750.4一8/100.315注:宿马园区道路照明参数执行CJJ45-201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道路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av(lx),维持值照度均匀度Ug眩光限制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30/500.4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90°和8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10cd/1000lm和30cd/1000lm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主干路与支路交会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20/30次干路与支路交会支路与支路交会15/20注: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非机动车道照明标准值级别道路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h(lx)维持值路面最小照度Ehmm(lx)维持值最小垂直照度Emn(lx)维持值最小半柱面照度Em(lx)维持值1商业步行街;市中心或商业区行人流量高的道路;机动车与行人混合使用、与城市机动车道路连接的居住区出入道路153532流量较高的道路102323流量中等的道路7.51.52.51.54流量较低的道路511.51注:最小垂直照度和半柱面照度的计算点或测量点均位于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最小垂直照度需计算或测量通过该点垂直于路轴的平面上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根据采购人现有路灯安装位置,改善道路照明质量,在道路宽度、灯杆高度、杆间距合理、规范、不受树荫遮挡的情况下,供应商保证初装LED灯具初始平均照度、均匀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且不低于原有照度。供应商中标后,根据宿马园区各路段路灯照明设施情况设计合理的改造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制定合理的灯具替换方案,选取部分路段进行现场调试,若照度达不到道路照明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换更大功率的灯具替换方案,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技术参数1、灯具技术参数▲(1)路灯产品须通过CQC安规认证,提供产品制造商有路灯通过CQC节能认证并提供证书(路灯投标时须提供CQC节能认证证书)。(2)所投灯具通过1000小时盐雾测试。▲(3)LED路灯整灯通过3万小时光通量实测报告,且实测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5%,(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4)LED灯具通过CQC认证,应具备IP66独立防水电气腔、高品质表面处理光不积灰尘,有高效散热性能,不得使用只有基本绝缘的线材,压铸铝灯壳。LED灯具色温4000k±150k、显指不低于70、功率因数不低于0.98,光效不低于1801m/W。(LED灯具投标时须提供CQC节能认证证书)(5)所投灯具符合1000H户外防腐等级WF2。(6)投标灯具采用模组化结构,LED模组通过500小时双85(温度85°,湿度85%)恒定湿热测试。并满足168小时85度高温和-40度低温贮存。(7)色温3000-4000K时,模组光效不低于250lm/W,整灯光效不低于190lm/W.▲(8)投标人所使用的LED路灯产品,通过国家GB/T16422.3-2022检验标准,抗UV紫外老化测试≥3000h,且紫外老化后总光通量维持≥97%。(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单灯控制器主要技术要求(1)控制器通讯方式:4GCat.1,路灯控制器支持单路/双路控制开/关灯、调光、采集功能;(2)控制器支持路灯远程开关控制和调光功能:接受远程监控中心或移动终端APP控制指令,控制路灯的开关,具备0~100%无极调光功能,调光误差不超过±1%,调光响应时间<1s;(3)控制器测量功能:能够采集路灯供电电压、负载电流、有功功率、负载能耗、功率因数和运行时长;(4)控制器数据存储功能:可存储不少于6个时段控制策略。控制器支持独立运行,支持本地记忆存储,具有在通信中断情况下能按照存储的任务执行开关灯和调光的功能;(5)控制器支持远程OTA升级固件程序;(6)漏电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远程配置漏电告警阈值,触发阈值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7)水浸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水浸告警,触发告警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8)倾斜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支持远程配置倾斜告警阈值,触发阈值后主动发送告警信息到平台;(9)断电监测(告警):单灯控制器在异常断电后支持30S内向平台发出主动断电的报警信息;(10)工作温度:温度-40°C~85°C,设备能正常启动和控制开关灯;▲(11)功能验证:单灯控制器24小时内掉线次数不大于2次且断电恢复时钟正常走时(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12)防护等级≥IP68。2、软件平台技术要求(1)系统利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技术,打造“数据一个源、照明一张图、业务一条线”,“一网通管、全程透明”的新管理模式;拥有高可靠高并发,高安全的服务能力,高开放性、兼容性、可扩展性的价值体现,此子系统包括单灯控制系统,提供软件截图证明。(2)统计概览:在线率、亮灯率、节能率、用能计划、亮灯统计、年度能耗趋势、当月能耗对比、年累计能耗趋势、告警统计、当日告警类型统计、系统安全评分,统计数据支持饼图、柱状图、曲线图展示;(3)能耗统计:设置各种能耗阈值,准确显示耗能情况并进行对比。项目节能率、用能计划、年度能耗趋势、当月能耗对比、年累计能耗趋势,单灯能耗统计,支持饼图、柱状图、曲线图等图形界面展示;(4)实时监控:远程群控、分组控、单控开/关灯、调光,路灯状态显示,路灯电压、电流、功率、电能、运行时间、功率因数、单灯能耗趋势、单灯本地策略显示;(5)回路监控:配电柜监控、远程开关回路、三相电数据查询展示、回路信息展示、集中管理器登录密码修改;(6)场景策略:制定各种自动控制方式,实现无人化运行。策略自动控制、支持定时策略、经纬度策略、光照度策略、时控+光控策略、经纬度+光控策略、间隔触发策略、条件触发策略、节假日策略,可选择按天、周执行,可设置策略使能;(7)GIS地图:在地图上准确显示每一个现场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实时操作。支持选点绘线批量添加,可以在地图上直接对设备进行管理控制,支持白天,夜间模式自动切换;(8)操作记录:用户操作记录,支持区别API调用操作和;浏览器操作,支持显示操作内容、支持记录操作时间,登录记录需记录用户登录时间、登录IP、登录城市;(9)派工管理:平台支持工单统计、创建工单、工单处理期限通知、工单维护地点自动定位、工单满意度查看、现场处理耗时统计、值班管理、工单评价、工单导出;(10)资产管理:资产统计概览平台支持查看设备入库、出库状态占比、资产列表信息、资产概览、资产操作日志列表信息查看,平台支持查看资产列表信息、基本信息、资产信息、维护记录、查看和导出资产二维码;(11)系统支持手机APP扫码添加控制器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平台获取到控制器位置信息并在地图上显示;▲(12)智慧照明控制系统平台有具有功能性、可靠性、信息安全性、易用性、兼容性和可移植性(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产品宣传彩页等)。(六)项目施工部分(1)对管护范围内17987盏功能性照明路灯进行节能化改造,采用高光效的芯片驱动LED灯具替换原有的传统高压钠灯及LED灯具;(2)由于招标存在空档期,园区路灯、楼体、公园和广场亮化照明设施损坏较多(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150日历天内供应商必须将所有损坏的电缆、灯具、灯杆、景观灯、箱变、控制箱等照明设施按采购人要求全部维修完毕并正常亮灯。(3)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园区所有灯杆安装路灯铭牌(路灯铭牌为铝制牌、牌面信息需压膜处理、膨胀螺丝固定);(4)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宿州大道和G343所有路灯底座护罩进行提升更换;(5)按照采购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路灯和亮化照明设施能源托管及管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