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招标公告(海晏县公安局2025)



项目概况
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
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40000
最高限价(元):1340000

标项名称:
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40000

单位:路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457路点位数据链路,确保各监控点位数据安全性、传输稳定性,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网络故障,定期对各点位完成巡检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六部分

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授权)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授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01室(北城七区广场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无效。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 400-087-81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晏县公安局
地 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公安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970-863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SOHO4号楼7楼10701室(北城七区广场对面)
联系方式:0971-3639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权女士
电 话:0971-3639521

附件信息:

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最终版).pdf298.7K

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采购人:海晏县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海晏县公安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额度1340000.00元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采购要求采购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457路点位数据链路,确保各监控点位数据安全性、传输稳定性,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网络故障,定期对各点位完成巡检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六部分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5、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营许可证(或授权)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授权)。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08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间到后远程解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海晏县公安局联系人:赵先生联系电话:0970-8631991联系地址:海晏县三角城大街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权女士联系电话:0971-3639521邮箱地址:qhhhgcxm@163.com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广场SOHO4号楼7楼10701室(北城七区广场对面)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1201000461221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其他事项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海晏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0-8632981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28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2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3采购人海晏县公安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1340000.00元8项目分包个数不分包9采购要求采购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457路点位数据链路,确保各监控点位数据安全性、传输稳定性,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网络故障,定期对各点位完成巡检及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24000.00元(贰万肆仟元整)收款单位: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海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0701201000461221(保证金专用账户)缴费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12缴费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无效。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提交1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17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8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小写: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收款单位: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2010000000845659(代理服务费专用账号)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21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22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23其他事项1、本项目公告将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投标无效。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8.1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开启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8.2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以转款方式直接缴入指定保证金帐户。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磋商函(3)最初报价一览表及服务响应表(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供应商承诺函(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资格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信用中国记录查询截图(13)磋商保证金(1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5)类似业绩(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1.1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和盖章。11.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磋商响应文件根据磋商文件和线上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制,并根据要求进行签字盖章。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3.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磋商过程14.磋商过程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第10.1款(1)-(13)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服务期限、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7)投标产品的服务响应、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8)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9)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评审办法17.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7.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7.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17.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7.5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17.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7.7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评审项目内容满分分值评审标准报价10分报价分10分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10分报价分10分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技术部分52分项目管理及实施方案24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含:①项目实施方案②数据链路、传输服务方案③问题响应时间④应急保障方案⑤故障申报及处理方案⑥网络保护功能。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每单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服务人员配置20分1、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的维护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具备PMP(1人)、网络工程师(1人)、通信工程师(1人)、信创工程师(1人)、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1人)及以上等认证,每有1项证书得2分,满分20分;同一人员的不同证件不重复计算。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近3个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不提供不得分。风险及安全方案8分供应商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详细分析,提供风险管理及安全措施方案。包含①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②制订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③投标人依托现有的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等安全环境,强化数据传输安全等提供的安全管理方案④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措施方案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且专门针对本项目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单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商务部分38分类似业绩10分提供2022年以来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1项得2分,满分10分;不提供不得分(须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成交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运维方案20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详细、清晰、科学、合理的运维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包含:①日常维护方案②定期巡检方案③运行维护相关管理制度④定期质量分析服务⑤网络及安全运维服务。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4分,每单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8分针对该项目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和人员②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③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④售后服务方式。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每单项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此项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注:内容存在缺陷或不够详细是指:方存在缺陷是指该项内容描述前后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所阐述的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信息不一致或该项内容描述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或该项内容阐述的方式方法明显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七、确定成交供应商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9.成交通知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九、磋商活动终止21.终止情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2.处罚情形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HH-2025-035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XXXX年XX月XX日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服务内容总价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元。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验收费、手续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三、服务期限、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限:;服务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服务)的所有材料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项目完成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联系电话: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鸿昊竞磋(服务)2025-035采购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磋商函磋商函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最初报价一览表3.1最初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优惠承诺及其他: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2服务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需求投标响应偏离123…。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采购需求”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采购监管部门查处。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同磋商有效期。(注:授权期限必须满足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件6: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的所有服务,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完善,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8: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9:财务状况证明财务状况证明按照磋商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附件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的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附件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鸿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2:信用中国记录查询截图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附件13: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提供银行开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磋商保证金交款证明扫描件。附件1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5类似业绩提供2022年以来供应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成交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附件16: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拟附件17:磋商最后报价表磋商最后报价表项目名称: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限: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注:1、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由磋商小组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后填写并上传。2、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的,磋商小组以最初报价为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项目1.2采购预算:134万元1.3服务内容:采购海晏县公安局视频监控457路点位数据链路,确保各监控点位数据安全性、传输稳定性,并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类网络故障,定期对各点位完成巡检及维护。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1.5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2、技术参数要求序号线路要求技术指标1技术要求传输链路为现有457路监控点位提供传输线路,确保各监控点位数据安全性、传输稳定性。2传输设备采用PTN设备,并提供传输设备,可网管,用户侧传输设备安装在采购单位机房。3电路参数吞吐量:测试值与承诺带宽误差小于10%。时延:1千公里以内,时延≤25ms;1-2千公里以内,时延≤35ms;2-3千公里以内,时延≤50ms;3.丢帧率:平均丢帧率≤1×10-7。4二层特性PTN设备接口支持Access、Trunk、Hybrid属性,支持SUPVLAN、VLAN映射等特性,传输设备业务接口支持MTU数值修改、多VLAN透传,同时也支持Access、Trunk、Hybrid属性。5端口兼容性以太网10/100/1000Mbps自适应电口或光口,兼容当前设备电口和光口的端口接入并适配甲方指定的其它接口类型。6链路覆盖性为现有457路监控点位提供传输线路并汇聚至海晏县公安局中心机房。7接入点海晏县公安局中心机房提供完成本服务项目所必须的配件,如跳线、尾纤、光模块、光纤收发器等。8带宽要求视频监控传输数据专线带宽≥10/Mbps。3、服务保障要求:3.1服务时效要求:需提供7*24小时运维服务及售后服务保障,对故障申告响应时间小于20分钟,链路故障恢复时间一般小于2小时,个别特殊情况(如光缆受损)最长不超过6小时;全年的累计故障时间不能超过12个小时(需提供承诺书);3.2服务人员要求:需成立专业团队(不少于10人)并指定负责人,统一协调运维事项。维护团队人员需熟悉MSTP、IP、计算机网络、路由与交换等各种网络知识和运维技术,并具有长期运维经验,支撑全县视频监控链路运维;3.3日常巡检要求:海晏县视频监控链路主设备按月巡检,线路按季度巡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网络测速、软硬件设备巡检、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按季度向采购单位提供网络巡检报告,接受用户监督;3.4故障受理要求:及时响应接入单位故障申诉,提供一站式服务,所有故障申告由中标人统一受理,并全程跟踪故障的响应、处理和解决,及时将处理进度反馈接入单位;重要网络故障需及时反馈采购单位;3.5值班值守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节假日值班服务,确保海晏县视频监控链路节假日正常运行和故障响应;3.6如后期需新增链路的,中标人需按照本次视频监控链路单价进行报价核算,新增链路需于3个工作日内接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视频监控链路租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