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5)
一、招标条件
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294001
2.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
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计划对路庄沟西侧(宁津新河-宁南河)、正阳路(香江大街-惠宁南街)、正阳路(黄河大街-宁乐大街)、中心大街(津泉路-西环1路)、安业路(香江大街-振华大街)等共计19公里排水管网进行改建。
4.计划工期:一标段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结束(最终以实际服务工期为准)。
5.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3)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招标人需要协助完成的项目成本评估及需要配合的其他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监理: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5‰。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④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在两个标段获得中标资格,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自动放弃其余标段中标资格。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
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
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nj/)、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监督机构:宁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534-5238563
八、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泰山路36号
联 系 人:李春雷 联系方式:0534-5423167
2.代理机构: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117号
联 系 人:徐玲瑞 联系方式:0534-2391889/16605342765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十、重要说明:
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34-2223105。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
监理招标文件--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pdf、造价招标文件--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pdf、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保函操作手册.rar
发布人: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294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07月28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2940012.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计划对路庄沟西侧(宁津新河-宁南河)、正阳路(香江大街-惠宁南街)、正阳路(黄河大街-宁乐大街)、中心大街(津泉路-西环1路)、安业路(香江大街-振华大街)等共计19公里排水管网进行改建。4.计划工期:一标段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结束(最终以实际服务工期为准)。5.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3)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招标人需要协助完成的项目成本评估及需要配合的其他全部内容。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监理: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5‰。8.其他: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④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在两个标段获得中标资格,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自动放弃其余标段中标资格。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四、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nj/)、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七、监督机构:宁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534-5238563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泰山路36号联系人:李春雷联系方式:0534-5423167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117号联系人:徐玲瑞联系方式:0534-2391889/16605342765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34-2223105。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附件:招标文件(pdf格式)等发布人: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泰山路36号联系人:李春雷电话:0534-542316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117号联系人:徐玲瑞电话:0534-2391889/16605342765电子邮箱:dzxhq2020@163.com1.1.4项目名称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5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国债+财政出资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3)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招标人需要协助完成的项目成本评估及需要配合的其他全部内容。1.3.2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结束(最终以实际服务工期为准)。1.3.3服务标准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规范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资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信证明或结算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3、业绩要求:详见评标办法;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各专业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初级及以上预算(造价)员资格(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常驻现场造价服务人员至少2名);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方式: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在线提出及发送至及代理机构邮箱(dzxhq2020@163.com),并电话(0534-2391889/16605342765)通知代理机构查收,代理公司会作统一答复,答复文件会发布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请随时关注。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将被视同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均无异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对所有领取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答复,澄清、修改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澄清、修改文件等作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第五章“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规范及技术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文件形式发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及代理机构邮箱dzxhq2020@163.com,并电话(0534-2391889/16605342765)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提出的问题不予解答。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3.2.4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市场因素,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填报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费率报价:□其他报价方式:3.2.5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5‰,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整)2、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开户银行: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帐号:在系统内获取虚拟子账号联系电话:0534-5224489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重要说明:(1)投标保证金除采用上述形式外,还可采用有效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具体参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②电子保函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③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招标公告附件中《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保函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保证金退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发出中标通知书,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发布合同公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项目若未成交: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上传废标公告或终止公告等信息,退还该项目投标保证金。(4)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解除。电子保函无需退还投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1年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认为应签章(处或地方)。以上处均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为.d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本项目开评标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时间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4.1.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2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5.2开标程序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开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并查看投标人;(4)招标人随机抽取相关系数(如有);(5)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6)批量导入投标文件;(7)公布开标记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开标程序(8)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9)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10)开标结束;(11)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注:本项目进行远程开标,仅需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上传加密版的投标文件,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不需要提交,若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描述与本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评标委员会由评标专家及招标人代表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名□否是否进行定标前核实、考察是☑否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价格竞争法信用竞争法其它,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定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6.1履约担保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特注: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出现虚假投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理:(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并记入诚信库的不良记录;(2)对其违规行为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相关法规的规定。4、以下内容是对本招标文件的重要补充,如与本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5、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原则上要求彩色扫描,颜色和扫描件的大小是否与原件一致,不作为废标条款,但须确保真实有效。10.2第一部分:资格审查的证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1、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相应位置);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注: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授权委托书上的身份证是否是彩色的,是否与原件大小一致不作为废标条款);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其他人员要求以投标文件中项目咨询管理机构组成表的人员为准,须将造价人员的初级及以上预算(造价)员资格证书等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4、财务状况报告: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2025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或网上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文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2025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月份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零申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评审专家在审查时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3.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4.加分项证明资料:评分办法中要求单独提供的加分项证明资料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5.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原件的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6.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7.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对其做无效标处理。10.3第二部分:材料公示投标人评标结束后须提供非加密PDF版本的投标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公司邮箱dzxhq2020@163.com。依据发改委《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管理办法》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候选人时,要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候选人单位能证明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请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并确保内容的准确性;该部分内容将随中标候选人一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具体要求如下:1、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交评分标准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公司邮箱dzxhq2020@163.com。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候选人公告时,需同时公示开标一览表和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的资信加分项,投标人应确保证件资料的真实性。3、中标候选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在开标前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10.4第三部分:补充条款1、付款方式、委托人义务、违约责任、项目咨询机构和人员管理等要求:详见合同。2、报价时考虑的因素:(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现场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条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2)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标段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所有报价的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不限于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人员工资、差旅费、福利费、加班费、材料费、各级各类迎检费用、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费、验收费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利润、保险、税金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不因市场变化因素、时间的延长及一切可能的影响本合同费用的因素而变动;不因汇率、税金、物价、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而变化,在承诺服务期内不因项目调整设计、业态调整、重复性工作和结算日期等不定因素的变化而调整。(3)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项目要求,任何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除招标人内容发生变更外,其它任何因素均不再调整。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项目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4)代理服务费:171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不单独列支,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10.5第四部分:重要说明1、中标人须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4套(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版本、规范装订,并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交予代理机构。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如与投标文件其它各章节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条款内容未明确的,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投标文件的澄清:需投标人澄清答疑时,评审委员会通过评标系统提出澄清事项后,代理机构通过评标区录音电话与投标人联系,相关投标人书面澄清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后,以电子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方式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授权代表在项目评审期间须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预留的联系方式须保证能正常通话,否则评审期间需澄清事项以评标委员会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4、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将该投标人列入严重失信名单。5、中标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和人身损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服务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中标人承担。6、开标过程注意事项:(1)解密时间:从系统提示开始解密时间起20分钟内。(2)解密方式: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得到开标现场。投标人登录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代理机构在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3)招标代理公司对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程序进行唱标。唱标结束生成电子开标记录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4)代理机构在到达开标时间后,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同时开启群聊功能,用于与投标人及时有效的沟通,投标人可以在群聊内对开标过程进行答疑。(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私聊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并进行录屏。(6)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不再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10.6第五部分定标原则: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定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其内容在定标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根据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后汇总得票高者为最终中标人。(1)价格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费率情况,选择报价费率最低者,若报价费率相同的选择拟投入主要人员数量多者。(2)投标业绩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得分汇总情况,选择业绩汇总得分最高者,若出现业绩得分相同的选择中标候选人所投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内容工程规模(范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围)大、合同额度高的中标候选人。(3)其他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比较,选择营业收入高的中标候选人。(4)评标委员会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中的评审和推荐意见。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及各专业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应约定分工与工作量。(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货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货商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供货商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费用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转委托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进行转委托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除约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转委托。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转委托的人不得再次转委托。中标人应当就转委托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转委托的人就转委托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除约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全过程咨询服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规范及技术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招标人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和修改文件。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发布的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唱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7)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班子配备;(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3)项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标单位须提供自项目前期工作开始至工程保修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3.2.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委托招标范围和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3.2.3投标人应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因素,并充分考虑服务期间的未来风险对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报价。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5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应当从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合同协议书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3.5.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组成”须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当正文与唱标单不一致时,以唱标单为准。当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4.2.2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电子标)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开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并查看投标人;(4)招标人随机抽取相关系数(如有);(5)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6)批量导入投标文件;(7)公布开标记录;(8)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9)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10)开标结束;(11)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4.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移交评标资料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立即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同时移交所有评标所涉资料。6.5评标过程的保密6.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6.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2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评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定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完成。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采用“评标——定标”分离的办法,根据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各投标人投标报价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业绩情况比较符合、定标委员会各成员主观意见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7.4.2.1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细则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中不得体现名次和得分情况。评标报告内容应包括:(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无效标情况说明;(6)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及推荐理由;(8)推荐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7.4.2.2中标候选人推荐与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包括: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信息、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决投标情况、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内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7.4.2.3定标前准备在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考察,核实与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的参考材料。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考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招标人组织核实、考察,核实、考察对象应包括所有中标候选人。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1)核实。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评标委员会予以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改变已确定的评标结果。核实内容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在考虑价格因素时,应坚持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与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原则。(2)考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但不得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实质性谈判。7.4.2.4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承担定标的主体责任,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组成,也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本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除外),外聘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定标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兼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组成后,应推荐1名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应对聘请的专家及其定标行为、定标结果承担责任。7.4.2.5定标方法(1)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2)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定标意见及定标结果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价格竞争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次低价法等,具体细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4)信用竞争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出中标候选人后,由定标委员会根据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将信用评价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信用评价分出现并列的,以投票方式或者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5)其他。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扰的原则制定其他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本项目采用票决定标法。7.4.2.6定标因素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定标因素及其内容,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定标因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质询或考察报告(若开展了质询、考察),还可以参考以下因素:(1)企业信誉。包括企业信用评分、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2)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3)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4)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包括项目负责人履历(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从业年限、职称以及在企业任职情况)、项目机构成员配置(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技术负责人职称、从业年限,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书、职称)、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等。(5)有无因串通投标、围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被处理处罚。(6)有无因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出让或者出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票被处理处罚。(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8)投标人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9)招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7.4.2.7召开定标会议(1)招标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原则上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2)定标会应在具备全流程声像记录条件的场所进行。(3)定标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宣布定标纪律、规则和流程;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考察情况;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问,招标人现场作出答复,答复的信息不得有倾向性意见;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式进行定标活动,并形成定标报告,内容包括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定标时间、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的票数(如采用票决定标法)、对中标候选人的定性分析结论及定标理由、中标人的名称、定标监督小组成员情况等,作为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组成部分。(4)招标人应当派监督人员或者组建监督小组对现场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5)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7.4.2.8定标方案定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其内容,并结合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定标因素序号定标因素定标标准1价格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费率情况,选择报价费率最低者,若报价费率相同的选择拟投入主要人员数量多者。2投标业绩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得分汇总情况,选择业绩汇总得分最高者,若出现业绩得分相同的选择中标候选人所投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内容工程规模(范围)大、合同额度高的中标候选人。3其他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比较,选择营业收入高的中标候选人。4评标委员会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中的评审和推荐意见。注:定标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因素进行投票,每种因素只能投票一家公司,最终汇总定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意见,总得票最高者为中标人。定标意见表格价格因素投标业绩因素其他因素评标委员会意见得票数中标候选人A中标候选人B中标候选人C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定标委员会定标意见汇总表(仅供参考)成员1成员2成员3成员4成员5成员6成员7总得票中标候选人A中标候选人B中标候选人C推荐单位名称(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7.4.2.8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人进行公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时间、定标方法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7.2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导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3)其他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情形。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异议和投诉9.5.1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9.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9.5.1、9.5.2、9.5.3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不标明排序法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项目负责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财务状况报告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服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符合第五章“全过程咨询服务管理规范及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4分全过程造价服务实施方案:68分投标报价:28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按报价投标时,评标基准价的取得:*当投标人N<7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投标人7≤N<10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当投标人10≤N家时,则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两个最高,两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A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4分)投标人自2022年07月01日至开标日前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注:1、类似项目指全过程造价咨询类业绩;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加分以投标人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3、上述资料中若合同或清单内容较多,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必须有合同签订时间、显示是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签字、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否则不得分。2.2.4(2)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指导思想和目标(6分)指导思想清晰、目标明确,可行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6分;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0-3(含)分。2.2.4(2)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服务内容和基本工作方法(6分)工作范围明确、工作内容清晰完整,切实可行,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6分;工作范围较明确,工作内容完整,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0-3(含)分。重点难点分析(6分)结合实际情况,针对工程重点、难点有详细分析,重难点论述清晰,有切实可行的解决控制措施,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6分;针对工程重点、难点有分析及论述,解决控制措施基本可行,得0-3(含)分。质量控制(8分)质量控制体系健全程度、质量控制措施与手段有效程度、可靠程度等可行合理的得5-8分;一般的得2-5(含)分;基本合理的得0-2(含)分。进度控制(8分)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分析,全面合理的得5-8分;一般的得2-5(含)分;基本合理的得0-2(含)分。造价控制(8分)1.根据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性、明确投资控制重点、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得力方面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2.根据投资控制流程合理性等方面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造价咨询资料档案管理制度(8分)对造价咨询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根据造价咨询资料的管理及保密制度措施可行性、有效程度,可行合理的得5-8分;一般的得2-5(含)分;基本合理的得0-2(含)分。信息管理工作方法(5分)信息管理工作方法规范完整,信息管控措施完善,信息传递流程清晰,准确严谨,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3-5分;信息管理工作方法规范完整,信息管控措施较完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0-3(含)分。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及措施(5分)组织协调内容具体,工作流程清晰流畅得3-5分;组织协调内容一般,工作流程不流畅得0-3(含)分。服务承诺(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承诺、履约保障措施和解决问题及时性、针对性,内容是否完整、具体、合理、切实可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在0-4分之间打分。合理化建议(4分)制定监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详细可行,切合项目实际,得0-4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评审各有效投标人报价与评标基准价A值相等的,得基本分28分;高出A值后,每高于A值1%(偏差率)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02分,减完为止;低于A值后,每低于A值1%(偏差率)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01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类似项目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类似项目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全过程咨询服务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评标委员会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中不得体现名次和得分情况。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4.无效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无效标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6.不按照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8.违反现行的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规定;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出现同一人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的;1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2)使用伪造、变造的单位印章的;(3)伪造财务、信用状况或者虚报业绩的;(4)伪造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劳动关系证明的;(5)隐瞒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信息,或者提供虚假、引人误解的其他信息的。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为准)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GF-2012-020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与相关服务事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工程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计划对路庄沟西侧(宁津新河-宁南河)、正阳路(香江大街-惠宁南街)、正阳路(黄河大街-宁乐大街)、中心大街(津泉路-西环1路)、安业路(香江大街-振华大街)等共计19公里排水管网进行改建。预算金额:约7784.00万元。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3)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招标人需要协助完成的项目成本评估及需要配合的其他全部内容。三、服务期限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结束(最终以实际服务工期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规范要求。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包括但不限于税金、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运输费、餐费、文本制作费、与财政委派第三方对接、审核费用等一切费用,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费率不会因工程建设工期的延长、人工工资的调整及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的变化而做出任何调整。发票开具类型需要满足委托人需要或按照委托人要求开具,若因发票开具引起的一切问题均有咨询人自行承担。2.酬金计取方式:固定费率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的答疑澄清、咨询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函等。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5年月日2.订立地点: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签章及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8份,咨询人执2份,招标代理机构执1份,监督部门1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地址:,地址: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第二部分通用条件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中“通用条件”。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2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1.4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天内。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李春雷,其权限范围:就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事宜全权处理。2.5答复委托人同意在3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人员配备:常驻现场造价服务人员2名,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其余1名人员须具备初级及以上预算(造价)员资格。3.1.2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咨询人在本项目的全权代表。3.1.3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的约定需取得委托人同意。3.1.4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见补充条款。3.1.5咨询人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依法开展专业技术服务,对其所出具的报告或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和检查。3.1.6咨询人应独立完成委托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委托任务转包或分包:不得无故不接受委托服务任务或者中途中止服务。3.1.7咨询人未经委托人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3.1.8咨询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3.1.9咨询人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守与委托人签订的廉洁工作协议。详见附录F。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按照委托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供。详见附录B。3.2.3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定额及相关造价文件、承包合同、招投标资料、工程变更签证、设备材料批价、施工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申请报告及委托人的具体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资料等。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详见补充条款。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按补充条款的有关约定和实际损失数额从咨询费中扣除,咨询费不够的由咨询人另行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7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5.3支付酬金5.3.1合同签订后,按本标段施工费估算额(7600万元)*中标费率*30%计算支付第一次合同款;全部道路排水管道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成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合同余款。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1.2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6.2合同解除6.2.1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咨询方不按约定配备相关人员、不在约定的地点工作、不按时提交成果报告以及补充条款有关约定。6.2.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各自的损失由各自承担。6.2.3咨询人不得有串通施工、监理等单位弄虚作假的现象。若发现有串通第三方弄虚作假的行为,委托人有权决定立即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咨询人承担,委托人有权作出处罚。6.2.4咨询人公司所涉及项目出现因违法、违规被通报、举报或处罚的情况,委托人有权决定立即解除或终止合同,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咨询人承担。7.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宁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人和送达地点。2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8.4.2委托人指定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一标段:监理(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294001)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07月28日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宁津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财政出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编号:DZSNJGC-2025002940012.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3.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城区,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计划对路庄沟西侧(宁津新河-宁南河)、正阳路(香江大街-惠宁南街)、正阳路(黄河大街-宁乐大街)、中心大街(津泉路-西环1路)、安业路(香江大街-振华大街)等共计19公里排水管网进行改建。4.计划工期:一标段监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出具竣工结算报告后结束(最终以实际服务工期为准)。5.招标范围:一标段监理: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监理委托合同为准),为本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监理服务;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图预算审核;2)施工阶段过程造价控制;3)竣工结算审核及其他招标人需要协助完成的项目成本评估及需要配合的其他全部内容。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7.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监理: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二标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5‰。8.其他:无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②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未解决的经济合同纠纷,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④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在两个标段获得中标资格,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确定中标标段,自动放弃其余标段中标资格。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四、招标文件获取:1.获取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2.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文件格式为.DZZF)3.投标人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ZF)。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五、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逾期上传系统平台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系统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县分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nj/)、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shandong.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七、监督机构:宁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534-5238563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泰山路36号联系人:李春雷联系方式:0534-5423167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117号联系人:徐玲瑞联系方式:0534-2391889/16605342765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十、重要说明:1、投标人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须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和“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34-2223105。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按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栏目《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办理数字证书(CA锁)(联系电话:18505342483),方可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3、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4、投标人可通过网络教程培训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投标人操作手册》及“下载中心→视频教程”栏目《投标人业务系统操作视频》。若投标人未按照手册及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参考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用户手册”栏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附件:招标文件(pdf格式)等发布人: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津惠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泰山路36号联系人:李春雷电话:0534-542316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项惠企(山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河大道1117号联系人:徐玲瑞电话:0534-2391889/16605342765电子邮箱:dzxhq2020@163.com1.1.4招标项目名称宁津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A标段)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1.5项目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城区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总承包单位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建设周期:总日历工期365日历天。1.1.8工程概算约7784.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国债+财政出资,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监理服务期限详见招标公告1.3.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2)财务要求: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结算证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3)业绩要求:详见评标办法。(4)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根据具体施工进度及内容,中标人应考虑增派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数量。(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监理工作需要。(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间10日前提出。形式: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提出,并电话通知(0534-2391889/16605342765)接收。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和澄清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3.2.3报价方式费率,计费基础为建安工程费结算额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结算额的1%。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和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2)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人现场情况、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市场价格等条件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报价,不得低于成本。(3)投标报价中应包括直接成本(现场监理人员工资及差旅费、补助费、社会保险等用于本工程监理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本工程监理期间与监理工作相关的设备、仪器租赁或使用费用、常规试验检测费用等)、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公用设施使用费、业务培训费、经营性业务开支、附加费等)、招标代理服务费、利润等完成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项目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5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伍仟元整)2、收款人: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津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开户银行:山东宁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帐号:在系统内获取虚拟子账号联系电话:0534-5224489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账号,从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重要说明:(1)投标保证金除采用上述形式外,还可采用有效的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2)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机构担保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具体参照《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成功,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②电子保函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4.1投标保证金③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的,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登录”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或通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模块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按照登录页面右上角《系统操作说明》或招标公告附件中《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投标保函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平台注册,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后点击“项目信息”—“查询项目”,录入投标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点击“查询”,依次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审核并投保成功。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5、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款项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保证金退付:(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发出中标通知书,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发布合同公示,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项目若未成交:代理机构在平台系统中上传废标公告或终止公告等信息,退还该项目投标保证金。(4)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5)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保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担保责任自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解除。电子保函无需退还投标人。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明书;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3、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4、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5、财务状况报告:企业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或结算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自2025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资金缴费清单或网上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7、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自2025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月份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零申报)(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说明:(1)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投标人,以上资料须按照要求上传原件扫描件,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投标文件即可。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时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否则后果自负。(2)以上证件,以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为准;若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报价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原则上要求彩色扫描,颜色和扫描件的大小是否与原件一致,不作为废标条款,但须确保真实有效。(3)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4)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于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料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当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开标现场的异议。(6)投标单位应保证上传各项资料的完整性与清晰度,若评审过程中经专家评审不能确认而造成投标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1年指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投标文件份数及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为.d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3.7.4电子投标文件签章要求1、制作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2、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认为应签章(处或地方)。以上处均使用CA印章进行签章。4.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14时30分(时间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4.1.2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DZTF)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2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5.2开标程序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4)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批量导入投标文件;(6)公布开标记录;(7)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8)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9)开标结束;(10)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注:本项目进行远程开标,仅需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上传加密版的投标文件,其他形式的文件均不需要提交,若招标文件其他地方描述与本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山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一致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7.4.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7.4.2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3名□否是否进行定标前核实、考察是☑否定标委员会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集体议事法价格竞争法信用竞争法其它,定标时间、地点定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定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7.6履约担保否□是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9.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9.2知识产权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9.4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本项目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9.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特注:1、不同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对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出现虚假投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处理:(1)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通报,并记入诚信库的不良记录;(2)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对其违规行为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第一部分:1、招标代理费:1140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不单独列支,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2、付款方式、委托人义务、违约责任、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等要求:详见合同3、特别说明:3.1定标原则: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定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其内容在定标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根据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后汇总得票高者为最终中标人。(1)价格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费率情况,选择报价费率最低者,若报价费率相同的选择拟投入主要人员数量多者。(2)投标业绩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投标业绩得分汇总情况,选择业绩汇总得分最高者,若出现业绩得分相同的选择中标候选人所投监理业绩内容工程规模(范围)大、合同额度高的中标候选人。(3)其他因素。根据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状况进行比较,选择营业收入高的中标候选人。(4)评标委员会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中的评审和推荐意见。第二部分:1、中标人须于中标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投标文件4套(一正三副),纸质投标文件为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同版本、规范装订,并逐页盖章或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交予代理机构。2、关于纸质文件的说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后期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存档使用。3、如投标人伪造业绩证明或获奖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查实后,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中标后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承包人员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其经济损失。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需对中标单位资质、业绩等加分项证明材料进行公示,接受投标人及社会监督,具体要求如下:①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交评分标准中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②项目评审结束后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公示由评标专家认定的中标候选人能证明资质、业绩等加分内容的基本材料原件电子版,投标人应确保证件资料的真实性。③中标候选人认为有关合同业绩为保密资料,应在开标前递交不予公开的书面申请,经认定后,可不予公开或公开部分内容。第三部分:*重要事项*一、开、评标过程注意事项:1、招标代理公司对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程序进行唱标。唱标结束生成电子开标记录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2、代理机构在到达开标时间后,代理公司公布投标人同时开启群聊功能,用于与投标人及时有效的沟通,投标人可以在群聊内对开标过程进行答疑。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德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私聊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并进行录屏。4、资信部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不再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二、中标通知书发放30日内签订合同,因合同内容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而未签成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中标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三、招标文件不详之处以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递交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系统向招标人提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文件作为招标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答疑澄清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澄清文件。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发布,投标人登陆后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可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唱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监理报酬清单;(7)资格审查资料;(8)监理大纲;(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4投标人从“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退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3.7.3项要求的份数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3.7.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CA印章。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指定栏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4.1.2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表。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4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4.2.2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5.1.3应用不见面电子开标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表5.1条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表5.1.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招标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CA锁、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招标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4)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批量导入投标文件;(6)公布开标记录;(7)投标人提出异议或咨询(如有);(8)招标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异议或咨询(如有);(9)开标结束;(10)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签字)确认。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2招标人采用“评定分离”办法的,评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完成,定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人自行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完成。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采用“评标——定标”分离的办法,根据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业绩、其他等因素最终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7.4.2.1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细则进行评审,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中不得体现名次和得分情况。评标报告内容应包括:(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开标记录;(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5)无效标情况说明;(6)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7)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及推荐理由;(8)推荐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名单;(9)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7.4.2.2中标候选人推荐与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应包括: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信息、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否决投标情况、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内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提出和处理适用《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7.4.2.3定标前准备在定标会议召开前,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能力的人员组成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考察,核实与考察报告作为定标委员会在定标时的参考材料。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考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招标人组织核实、考察,核实、考察对象应包括所有中标候选人。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1)核实。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评标委员会予以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改变已确定的评标结果。核实内容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的真实性、准确性等;在考虑价格因素时,应坚持投标报价、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与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原则。(2)考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但不得与中标候选人进行实质性谈判。7.4.2.4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承担定标的主体责任,成员数量为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中组成,也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本项目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除外),外聘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定标委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定标前期准备工作小组成员,不得兼任定标委员会成员。定标委员会组成后,应推荐1名定标委员会主任,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应对聘请的专家及其定标行为、定标结果承担责任。7.4.2.5定标方法(1)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等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确定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应当写明投票理由,采用记名方式。(2)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主任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定标委员会成员的定标意见及定标结果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全体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价格竞争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竞争方法确定中标人。可以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次低价法等,具体细则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4)信用竞争法。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选出中标候选人后,由定标委员会根据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将信用评价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信用评价分出现并列的,以投票方式或者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5)其他。招标人可以结合项目特点和自身实际,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排水管网改造提升项目监理及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