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2025)
[暗标]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15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两个食堂分布在两栋楼的四个楼层。第一食堂在老餐厅一楼,第二食堂在新餐厅一、二、三楼,本次拟将此次餐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招标四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四个楼层进行经营,其中老餐厅一楼(第一食堂)为第一标包,新餐厅一楼为第二标包,新餐厅二楼为第三标包,新餐厅三楼为第四标包。在校用餐人数约4500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
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
4.2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包,各标包具体内容:
一标包:老餐厅一楼;
二标包:新餐厅一楼;
三标包:新餐厅二楼;
四标包:新餐厅三楼;
注: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包,中标标包按照标包顺序确定。
4.3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5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专栏。
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优惠后按成交额0.96%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3.监管部门:新安县教育体育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韩飞鹏,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9838836751
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
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358号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603790234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63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63626
附件:
招标正文(1).doc
招标正文(4).doc
招标正文(3).doc
招标正文(2).doc
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15号代理机构编号:LYSD(2025-046)A盛地管理招标人: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七月附件:新安县采购(招标)文件公平竞争自查审查表项目名称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招标人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先生、13603790234代理机构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女士、037963263626序号条款内容审查结果1设置限制、排斤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斤效果的规定。口有无2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在地、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口有无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口有无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口有无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外地企业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体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口有无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口有无标条件、中标条件。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口有无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等。口有无9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口有无10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斤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口有无11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口有无12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例外规定。口是否采购(招标)人审查意见:经审查,本项目采购(招标)文件不存在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条款,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等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Y(单位盖章)(代理机构盖章)12025年7月28日特别提示1、投标文件制作1.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1.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4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1.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2、投标文件的提交2.1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2.3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nlytf格式)(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3.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2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4、开标4.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锁参加开标。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投标人代表检查自己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4.3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投标人现场解密失败,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7、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目录目录6第一章招标公告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总则192、招标文件223、投标文件234、投标255、开标266、资格审查与评标277、定标及合同授予288、纪律和监督29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0、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31第三章采购需求34第四章合同(样本)42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3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63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63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63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6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3附件1:投标函85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7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88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89附件5:开标一览表93附件6:报价明细表94附件6-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95附件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6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97附件8: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98附件9:项目实施方案99附件10:辅助资料表100附件11:后续服务及优惠条件102附件12: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103附件13: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104附件13-1: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105附件14: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106附件14-1: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107附件15:其他材料108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15号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4.1项目概况: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两个食堂分布在两栋楼的四个楼层。第一食堂在老餐厅一楼,第二食堂在新餐厅一、二、三楼,本次拟将此次餐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招标四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四个楼层进行经营,其中老餐厅一楼(第一食堂)为第一标包,新餐厅一楼为第二标包,新餐厅二楼为第三标包,新餐厅三楼为第四标包。在校用餐人数约4500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4.2本次招标共划分四个标包,各标包具体内容:一标包:老餐厅一楼;二标包:新餐厅一楼;三标包:新餐厅二楼;四标包:新餐厅三楼;注: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多个标包进行响应,但最多允许中一个标包,中标标包按照标包顺序确定。4.3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4.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5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系统入口或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8月19日8时4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专栏。2.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优惠后按成交额0.96%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3.监管部门:新安县教育体育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韩飞鹏,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98388367514.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358号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13603790234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名称: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联系人:曹女士联系方式:0379-632636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女士联系方式:0379-632636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名 称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地址:新安县涧河大道358号联系人:潘先生电话:13603790234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芳林大厦商务楼11楼1113室联系人:曹女士/张女士电话:0379-63263626/18937981139邮箱:luoyangsdzb@163.com1.1.4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项目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6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15号1.1.7包号新安政采招标(2025)0015号-31.1.8代理机构采购编号LYSD(2025-046)1.1.9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四个标包,各标包具体内容:一标包:老餐厅一楼;二标包:新餐厅一楼;三标包:新餐厅二楼;四标包:新餐厅三楼;投标人应就其中一个标包进行完整投标,不得将一个标包拆开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1.2.1资金来源/1.2.2付款方式每月月末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42号】及相关规定向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出具相应增值税发票。(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1.3.1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1.3.2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1.3.3履约验收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价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均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完整、清晰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相关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9.1踏勘现场☑不召开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经营期限;服务要求;付款方式;其他:第三章采购需求加★条款。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人提交书面材料(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变更公告”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响应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总价3.2.4预算控制金额本项目经营权无预算控制金额。 由服务主体支付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消毒费、保洁费、餐余垃圾清运费和下水道清理费用等,费用按实际用量及当地收费标准结算。第 1、2、3、4 包餐厅经营权的费用说明:学校对服务主体实行“零租赁”,免收承包金,让利于学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本项目无需报价因系统原因,本项为电子评审系统必填项。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时,因系统内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为系统自动配置,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处统一填写:20.00元,报价分统一为满分,若随意更改,按废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3.4.1投标保证金本次采购免收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 格式)4.2.5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400-998-0000;0379-69921055。4.2.6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5.3开标疑义现场远程提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4人。注:开标当天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名/标包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1.2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公布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介。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1履约保证金因本项目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10万元安全保证金。经营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一次性扣除,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期满不再经营的,无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监督部门监管部门:新安县教育体育局监管部门联系人:韩飞鹏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19838836751 9.2其他内容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优惠后按成交额0.96%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一标包:15000.00元,二标包:15000.00元,三标包:10000.00元,四标包:9500.00元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专栏。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划定标准为: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4、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套,中标人须将本单位中标的投标文件完整打印、胶装,并在封皮加盖单位公章。为了环保、节约纸张,提倡双面打印文件。5、本项目综合标为暗标,暗标格式要求:(1)签章要求:不得对暗标部分进行电子签章。(2)排版要求:全文采用A4大小,不允许插入空白页,页边距均为2.5厘米,不得出现页眉、页脚、页码,全文均为白底黑字,字体为宋体四号字,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行间距采用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3)标题编号要求:标题序号最多设置7级,每一个暗标部分的标题都要重新开始编号,编号格式为:一级为“一、”、“二、”......,二级为“(一)”、“(二)”......,三级为“1.”、“2.”......,四级为“(1)”、“(2)”......,五级为“1)”、“2)”......,六级为“a.”、“b.”......,七级为“a)”、“b)”......。(4)图表要求:电脑绘制(不得手绘),白底黑字。宋体四号字,字体不允许倾斜和下划线;(5)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单位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6)不得插入图片(采购文件要求有图片除外);(7)黑字必须为标准黑色字体,颜色为 RGB(0,0,0)。(8)每个暗标评审点的文档都要重新开始标题编号。(9)不允许出现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供应商信息、投标产品信息、产品厂家信息及其他能够识别到投标供应商的任何信息(暗标部分信息处理:单位名称必须隐去,一律采用本公司、我公司来表示;暗标中如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制度等,必须遮盖投标单位的名称、标志及相关可识别信息)。注:投标文件中暗标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其暗标部分整体得零分。6、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包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代理机构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经营期限、服务要求及履约验收1.3.1经营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2服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1.3.3履约验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6)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内容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2.5如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合同(样本);(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总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预算控制金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5.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制作3.7.1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3.7.2投标人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格式和*.nly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3.7.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3.7.4招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3.7.5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截图或复印件),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或截图或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4、投标4.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进行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签名可以是手签后上传的,也可以是电子手写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签章。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CA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4.2.5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6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4.3.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2开标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持企业CA通过网络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请远程及时提出。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视同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5.3开标疑义投标人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6、资格审查与评标6.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6.1.1招标人负责资格审查。招标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可以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资格审查与评标6.3.1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6.3.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定标及合同授予7.1定标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7.2中标结果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7.3中标通知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加盖有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政府采购结果公告,验证相关信息。《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4履约保证金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7.5.1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提质增效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洛财购【2022】5号)文件,原则上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5.4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1.1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1.2不得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3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1.4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1.5不得接受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1.6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8.1.7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1.8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2.1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8.2.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8.2.3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8.2.4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8.2.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6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8.2.7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8.2.8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3.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8.3.2不得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3.3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8.3.4不得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8.3.5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8.3.6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8.3.7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3.8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3.9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8.3.10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3.11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3.12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8.3.11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3.13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8.3.14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4.1不得接受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8.4.2不得与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4.3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争;8.4.4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8.4.5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8.4.6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8.4.7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8.4.8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8.5质疑和投诉8.5.1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8.5.2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3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4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0.1本项目(标包)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10.2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内容。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对原投标人(以下称为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下述程序确定中标人。10.3谈判的主要程序10.3.1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0.3.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10.3.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招标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10.3.4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0.3.5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0.3.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3.7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质疑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招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食堂、第二食堂,两个食堂分布在两栋楼的四个楼层。第一食堂在老餐厅一楼,第二食堂在新餐厅一、二、三楼,本次拟将此次餐厅委托经营公开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招标四家餐饮公司分别对学校餐厅的四个楼层进行经营,其中老餐厅一楼(第一食堂)为第一标包,新餐厅一楼为第二标包,新餐厅二楼为第三标包,新餐厅三楼为第四标包。在校用餐人数约4500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食堂的经营服务,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下属平台公司集中采购与配送。中标的餐饮公司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中标的餐饮公司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二、食堂管理要求:1.严格执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洛阳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洛政办(2024)42号]《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4)301号文等相关规定。2.在食堂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包保干部信息、食品安全组织机构,公开“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设备清洗记录、学校食品安全投诉电话等信息。3.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3.2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评估食品安全状况;3.3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3.4组织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考核;3.5督促落实食品加工过程控制要求;3.6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管理维护食品安全过程控制记录材料,按照要求保存相关资料;3.7记录和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卫生状况;3.8接受和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4.学校食堂应建立以下食堂管理基本制度:4.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4.2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4.3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4.4食品留样管理制度;4.5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4.6食品粗加工、食品烹饪等关键环节工作制度;4.7食品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4.8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4.9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4.10投诉处理制度;4.11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4.12其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加强食品贮存管理5.1合理设置食品贮存场所。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加强温湿度监测,做到通风换气、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10厘米以上存放,防尘防鼠防虫设施完好,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食品贮存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用品。5.2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入库、出库要严格核对数量、检验质量,出库食品先进先出,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5.3建立健全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6.加强食品加工管理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6.1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6.2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以上。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6.3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落实双人双锁管理。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信息。6.4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应专人专柜(位)保管,按照有关规定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6.5严格规范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加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应由专人做好记录。7.禁止学校食堂私自采购、使用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以及高盐、高油、高糖的食品;禁止学校食堂采购、储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禁止采购、使用散装食用油、食醋、食盐;禁止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霉变红薯、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供应田螺、小龙虾、河豚、河蚌等高风险水产品:禁止采购供应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肉串及散装熟食制品:禁止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8.餐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服从学校的管理;9.餐饮公司应向学校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和服务人员《健康证》、餐饮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餐饮公司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凭证、餐饮公司签订的所有的《采购合同》),并将以上证照的复印件报学校备案;10.餐饮公司应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经营操作规范》《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实施;11.餐饮公司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清单,落实第一安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餐饮公司应对食堂的防火、防投毒、防盗、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负责;12.餐饮公司负责本楼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工作人员派遣与工作安排管理以及每日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格局布置、服务等;餐饮公司所经营餐厅只能经营主食、炒菜等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允许经营矿泉水、饮料等商品;13.合同期内,餐饮公司如需进行房屋装修、结构改造、电路改造的或因需要增加负荷使用电量的,需及时向学校汇报,经许可后方可实施。食堂里的学校资产由餐饮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使用、维修等,日常维护费用由餐饮公司自行承担,如因餐饮公司人为损坏,餐饮公司应恢复原状;14.餐饮公司所有食品需经正规渠道采购,食品主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索证索票;所采购食品原料应建立入库、出库记录和每日物品采购台账,保存好所有与货源有关的信息材料,以待检查。餐饮公司须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及辅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购、存放过期、腐烂原料和其他非食材物品,餐饮公司外欠的一切款项与学校无关;15.餐饮公司应向学校提供设备清单,清单中应列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功率、生产厂家、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内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应及时报废;餐饮公司新购进设备的,应向学校备案;16.餐饮公司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餐饮公司应提供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存放在学校指定的地点,不得随处堆放垃圾。餐饮公司每日定时清运食堂垃圾,残余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保证校园内没有异味,费用餐饮公司自行承担;17.餐饮公司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18.餐饮公司人员未经学校允许不得进入学校宿舍、教室、其它非食堂、商店相关区域进行营业活动,不得与学校学生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接触。不得与学校工作人员、学生发生矛盾或冲突,上课期间餐厅不得滞留学生、不得给学生手机充电;19.餐饮公司所雇人员必须与餐饮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工作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若出现安全事故或纠纷,餐饮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不得对学校造成负面舆论和影响,若造成不良后果,由餐饮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0.餐饮公司须认真听取学生代表及学校职能部门的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餐饮公司在经营期间,若出现侮辱谩骂学校管理人员、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多次考核处于末位、多次受到上级或学校批评罚款处理、管理中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21.餐饮公司负责就餐大厅饭菜食品的广告、价牌、场景布置及其它宣传的统筹与制作;22.餐后餐饮公司须认真打扫卫生,食堂内部、就餐区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清掏下水道,确保畅通;餐饮公司应备置防虫害设施,并定期消除蚊、蝇、鼠等虫害;灶台及灶具用品油渍污垢经常清洗,如发现卫生不达标,学校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23.餐饮公司应按规定对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由专人专柜保管;24.餐饮公司应当拒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区域;25.餐饮公司必须参与食堂的有效管理,餐饮公司对本楼层具有经营权和管理权,所有权依然归学校所有,餐饮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不得将食堂转租、转包或分包,如有违反上述要求,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三、对餐饮公司要求:1.餐饮公司应具备工商、食品监督部门签发的适用于招标人食堂委托经营的有效证照,《营业执照》等符合饮食行业标准的证照;2.餐饮公司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从业经验,厨房工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厨房工具、器具、电器、制冷制热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3.餐饮公司应拥有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具备制订食堂饮食标准、配备菜品的能力;4.餐饮公司聘请的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等均需具有《健康证》,每年出示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5.餐饮公司自备灶具餐具(包括大型考试用的餐盘),并负责维护维修甚至更换,费用自理;6.餐饮公司熟悉上级各部门当下正在推行的“集采”餐饮管理模式,并按照要求规范执行;7.餐饮公司自己承担成本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消毒费、保洁费、餐余垃圾清运费和下水道清理费用等;8.餐饮公司自己承担食安险费用和为每一位员工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的费用;9.餐饮公司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能够达到上级检查的标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上级检查未达到标准而产生相关问题,餐饮公司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且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处理,以消除负面社会影响;10.餐饮公司能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考核并达到工作要求;11.餐饮公司承担餐卡刷卡系统的初装费,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时,餐卡系统所属公司依规定计算出使用年限折旧费用,新签订的餐饮公司承担刷卡系统初装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后的剩余款项,并交于原餐饮公司。四、对餐饮公司管理要求:1.餐饮公司的工作人员由餐饮公司自行管理,福利待遇、人员培训、体检、伤残疾病等所有费用均由餐饮公司承担;经营者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2.经营期间设备维修费用餐饮公司自理。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河南省中小学生的食堂卫生标准。4.餐饮公司保证租赁区域(区域包含餐厅周边)卫生、整洁。5.餐饮公司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6.餐饮公司需认真执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7.餐饮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经营期内,中标人不得中途停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8.餐饮公司应实行有效的成本核算,控制好各环节的经营成本,餐饮公司必须树立为学校师生服务的思想,体现食堂的公益性,坚持服务育人,对学生要有爱心。9.餐饮公司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校规、校纪,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学校追究经营者的责任。10.当天剩余饭菜必须倒掉,严禁二次出售。11.营养配餐:(1)依据《学生餐营养指南》,制定涵盖全学段的营养配餐方案。(2)根据学段情况,科学制定每周营养带量食谱,并予以公示。★(3)承包方需配备专职营养师,并提供营养师证。12.安全管理(1)承包方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数量相符的食品安全员。(2)食材入库需严格落实查验登记制度,生熟、荤素分区加工,留样符合要求并保存不少于48小时。(3)餐饮具消毒需严格落实《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配齐“三防”设施。五、其他要求:1.食品质量要求1.1熟制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1.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1.3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1.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1.5所供食品保证质量。2.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2.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餐饮公司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2.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2.3打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打餐,保证菜量,面条、米饭套餐首份付费,续饭免费,确保师生吃饱。2.4当招标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餐饮公司应在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招标人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3.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3.1食堂管理员:3.1.1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洁消毒,多项操作区域要明确分开管理。3.1.2指导并监督食堂厨师工作,每日定期查看一次主、副食仓库,保证存放食品的仓库干燥、通风,各种防备设施齐全,贮存食品的容器安全、无毒,防止食品污染。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3.1.3积极协助卫生、防疫、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3.1.4每年对食堂人员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工作岗位,体检情况要保存记录。3.2从业人员基本要求:3.2.1从业人员(包括临聘人员)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必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在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不得聘用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或偏激等现象的人员。3.2.2从业人员应落实有关培训要求,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鼓励从业人员通过自主培训学习提高营养配餐能力。3.2.3实行每日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3.2.4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或洗手液)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洗手消毒并佩戴一次性食品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3.3食堂各级任职人员要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3.4餐饮公司的人员应统一着装。六、服务承诺:1.餐饮公司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2.餐饮公司须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服务内容和各项要求做出明确的承诺,说明是否可以达到相应的标准以及如何达到。3.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可行,并必须真实可靠,否则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4.学校如有停电停水等突发情况,餐饮公司必须保障全校师生可正常就餐。5.在服务经营期限内,无论任何节假日,如有在校师生在校或任何活动的,都必须正常供应三餐。6.每顿的供餐要充足,在规定的供餐时间内供餐。7.每学期定期组织师生及家长代表对饭菜品种、质量及餐饮服务等开展满意度测评,建立考评体系。按照“谁招标、谁负责、谁考评”的原则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对食堂运营商和供货商进行百分制量化考评。90分及以上的可按规定续签合同;80分-89分的列为观察对象,以企业为主进行自查自纠;70分-79分的列为整改对象,督促企业进行问题整改;70分以下的,或连续两个学期被列为整改对象的,实施直接退出。招标人可以从本标包排名第二的候选人直接选定或重新招标。8.建立强制退出机制。对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产生严重舆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情形的,--律实施强制退出学校食堂经营权或食材供应权,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七、费用收取及管理责任:1.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所有餐厨用品自行承担,合同期满不再经营的,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私自带走。2.食品安全责任重大,为保障师生用餐安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缴纳10万元安全保证金。经营期间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安全保证金一次性扣除,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期满不再经营的,无安全事故发生一次性无息退还安全保证金。3.师生日餐标准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第四章合同(样本)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服务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仅供参考)服务类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一第二食堂委托经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食堂委托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乙方必须具备的条件:1.乙方应具备工商、食品监督部门签发的适用于甲方食堂委托经营的有效证照,《营业执照》等符合饮食行业标准的证照;2.乙方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从业经验,厨房工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厨房工具、器具、电器、制冷制热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3.乙方应拥有专业的经营管理团队,具备制订食堂饮食标准、配备菜品的能力;4.乙方聘请的食堂工作人员、勤杂人员等均需具有《健康证》,每年出示县级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5.乙方自备灶具餐具(包括大型考试用的餐盘),并负责维护维修甚至更换,费用自理;6.乙方熟悉上级各部门当下正在推行的“集采”餐饮管理模式,并按照要求规范执行;7.乙方自己承担成本费用,包括水费、电费、天然气费、消毒费、保洁费、餐余垃圾清运费和下水道清理费用等;8.乙方自己承担食安险费用和为每一位员工购买个人人身意外险的费用;9.乙方具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能够达到上级检查的标准;如果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或因上级检查未达到标准而产生相关问题,餐饮公司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并且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处理,以消除负面社会影响;10.乙方能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培训、考核并达到工作要求。11.餐饮公司承担餐卡刷卡系统的初装费,如果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合同时,餐卡系统所属公司依规定计算出使用年限折旧费用,新签订的餐饮公司承担刷卡系统初装费扣除使用年限折旧费后的剩余款项,并交于原餐饮公司。二、经营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相应食堂。甲方保证食堂具备水、电、消防基础设施,乙方提供全套的厨房及餐厅设备设施,水、电费用由乙方自付,乙方提前在水电卡中充费,以保障水电正常使用;2.甲方负责办理相应食堂校方《食品经营许可证》,乙方负责办理自己公司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委托期限招标成交通知书上为准,委托具体时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委托期满时,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续约问题;4.餐厅消费一律采用校园一卡通餐卡结账,任何人不得收取现金。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按照本委托合同委托给乙方独立经营,为乙方划定区域给乙方经营使用;2.甲方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需要安排乙方供饭的时间,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须认真按甲方要求做好周六周日、寒假、暑假及法定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值班期间根据学校教学计划供应饭菜;3.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卫生状况以及采购、加工、价格、质量、份量和设备操作规范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进行监控,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整改,乙方应给予配合;4.乙方不得供应过期、腐烂、变质食品,严禁不健康食品进入食堂,如发现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理或处罚,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5.甲方审定乙方食品的品种、价格、质量;监督乙方按照《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范围营业,如发现超范围经营,须责令乙方及时纠正;监督乙方工作人员的仪容仪表、着装、持证上岗等情况;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体检和参加各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取得《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工作;7.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护食堂就餐秩序,并加强对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教育;8.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用电、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如发现设备损坏、丢失的或者设备使用期限到期的,应督促乙方及时修理、更换,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修理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甲方规定在校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10.甲方工作人员应保证自身的廉洁性,不能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物质利益、不得串通乙方工作人员做出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拉拢甲方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行贿,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11.甲方有权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乙方工作人员在学校范围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或责成乙方予以处理;1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购买必要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险种及从业人员的相关险种。乙方须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购买校园食品安全险,并向甲方备案;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细则》《河南省中小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定工作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和服务人员《健康证》、乙方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乙方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的凭证、乙方签订的所有的《采购合同》),并将以上证照的复印件报甲方备案;3.乙方应建立《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经营操作规范》《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食堂卫生管理规定》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实施;4.乙方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清单,落实第一安全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乙方应对食堂的防火、防投毒、防盗、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负责;5.乙方负责相应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工作人员派遣与工作安排管理以及每日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商店和格局布置、服务等;乙方所经营餐厅只能经营主食、炒菜等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允许经营矿泉水、饮料等商品;6.合同期内,乙方如需进行房屋装修、结构改造、电路改造的或因需要增加负荷使用电量的,需及时向甲方汇报,经许可后方可实施。食堂里的甲方资产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使用、维修等,日常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7.乙方所有食品需经正规渠道采购,食品主要原料实行定点采购、索证索票;所采购食品原料应建立入库、出库记录和每日物品采购台账,保存好所有与货源有关的信息材料,以待检查。乙方须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及辅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采购、存放过期、腐烂原料和其他非食材物品,并按时和各个供货商结算款项,乙方外欠的一切款项与甲方无关;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清单,清单中应列明设备名称、型号、品牌、功率、生产厂家、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等内容,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应及时报废;乙方新购进设备的,应向甲方备案;9.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乙方应提供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食堂内所有垃圾应存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随处堆放垃圾。乙方每日定时清运食堂垃圾,残余垃圾处理应符合国家规定,保证校园内没有异味,费用乙方自行承担;10.乙方不得改变各功能区用途,不得变更各功能区使用范围,不得扩大使用场所,不得超《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11.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进入甲方宿舍、教室、其它非食堂、商店相关区域进行营业活动,不得与甲方学生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接触。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学生发生矛盾或冲突,餐厅上课期间不得滞留学生、不得给学生手机充电;12.乙方所雇人员必须与乙方签订用工协议,工作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若出现安全事故或纠纷,乙方必须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不得对学校造成负面舆论和影响,若造成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乙方须认真听取学生代表及甲方职能部门的合理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在经营期间,若出现侮辱谩骂学校管理人员、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多次考核处于末位、多次受到上级或学校批评罚款处理、管理中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学校有权终止合同;14.乙方负责就餐大厅饭菜食品的广告、价牌、场景布置及其它宣传的统筹与制作;15.餐后乙方须认真打扫卫生,食堂内部、就餐区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分开存放;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清掏下水道,确保畅通;乙方应备置防虫害设施,并定期消除蚊、蝇、鼠等虫害;灶台及灶具用品油渍污垢经常清洗,如发现卫生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16.乙方应按规定对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由专人专柜保管;17.乙方应当拒绝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区域;18.乙方必须参与食堂的有效管理,乙方对相应食堂具有经营权和管理权,所有权依然归学校所有,乙方在管理过程中不得将食堂转租、转包或分包,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五、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乙方擅自停止营业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乙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学校规章制度给甲方及师生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食堂经营权,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及师生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负;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不达标,水、电、气及消防存在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违反学校规定,且在师生中引起强烈不满,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食堂经营权;4.按照本条第1、2、3款规定甲方收回食堂经营权的,乙方应配合甲方保障合同终止后15日内食堂能够正常供应。若乙方不能保障食堂正常经营的,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及受到的全部损失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接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第16天撤离甲方工作场所,撤离按照本合同第八条规定处理;5.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6.因乙方管理不善、在经营生产活动中有违规行为,使甲方受到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经济处罚,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经营生产活动不当引起社会舆情的,需由乙方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并消除舆情影响;7.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撤离时,乙方应负责将甲方所有资产完好交还甲方,水、电、气费用结清。六、若因国家、省、市、县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有硬性政策要求,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互不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七、甲方定期组织师生对食堂进行问卷调查,若满意率连续多次低于80%,若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学校将终止合同。每学年结束前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的管理和经营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乙方工作评价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合同到期时,如果综合考核不低于85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合同。八、乙方撤离的处理因合同到期终止的、因乙方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提前解除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变更与合同解除的,甲方需要更换食堂经营者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5天内对自带的厨房设备、炊具等进行处理完毕。或经第三方评估协商处理,不得影响下任食堂经营者的正常经营。否则,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可以处置乙方的厨房设备、炊具等物品。处置款项用于乙方应支付的扣款以及赔偿款,剩余部分归还乙方。九、如果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新要求,本次议标程序及合同如果与新政策新要求有冲突之处,则本次议标及合同需根据上级新政策进行调整。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解决。十、《食堂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2025年月日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投标人:欢迎贵公司参与洛阳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洛阳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洛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洛财购〔2021〕4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洛阳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名录建设银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产品一、融资产品介绍(一)产品介绍1、产品简介建行“e政通”是中国建设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供应商企业作为借款人,依据政府采购交易信息,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在线申请、审批、签约、支取的贷款产品。有效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的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2、业务流程(1)招标人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3)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备案公示。(4)采购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通过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申请融资。(5)建行核实贸易背景,按照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考虑质押率)发放融资款项。(6)业务到期前,政府部门支付采购款项到建设银行指定的回款专户中。3、产品优势(1)无需授信(参考政府采购合同确定业务金额)(2)无需抵押(需提供应收账款质押)(3)贷款额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4)操作便捷(在线审批,快速放款)(5)还款灵活(按日计息,可提前还款)4、借款人基本条件(1)供应商符合国家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准入条件。(2)供应商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3)供应商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不存在我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管理制度规定的禁止准入情形或停止业务关系的情形。(5)供应商企业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6)供应商企业主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近2年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个人逾期或欠息在30天(含)以内的次数不超过2(含)次,且不存在逾期或欠息在30天以上的信用记录。(7)招标人的采购资金须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8)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有真实有效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记录。(9)所签约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回款账号为建设银行指定账号。(10)供应商与招标人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原则上要有2次及以上的历史政府采购中标记录。(二)申请路径建行集团供应链平台(三)利率针对不同客户差别化定价,根据客户综合贡献度合理确定。二、联系方式产品负责人:张翠荣13937942294农行洛阳分行政采贷1、产品定义:“政采e贷”是指农业银行对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大数据,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为借款人,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为履约记录良好的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供应商,提供的线上批量化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业务。2、贷款期限:根据采购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1年。3、融资额度:授信额度根据供应商近2年政府采购年均总金额的70%来核定,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90%。其中地市级(含)以上采购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县(区)级货物和服务类采购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4、贷款利率:目前执行年化3.85%的优惠利率。5、适用对象:河南省范围内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6、办理条件: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已取得河南省范围内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企业和企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政府采购履约记录良好;企业政府采购备案账户为农行账户。7、业务流程:客户通过企业网银申请-银行在线进行资料审核-系统自动审查审批-在线签署合同-贷款发放。业务分管及联系人:分管领导:张琦颖18567663732客户经理:姚培培13838823003工商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贷款”产品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 务电 话地 址陈高立副总经理13721680079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30号工商银行许小琰业务负责人16603796606朱建国客户经理136538932292、融资产品介绍:“政采贷”是工行与政府采购数据进行系统对接,根据获取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标、采购合同、收验货、付款以及历史交易数据等信息,为政府供应商提供的融资贷款金融服务,具体产品有“政采贷”及“政采快贷”,具体各产品明细如下:(一)政采贷:1、适用范围:招标人需为小微企业,采购资金纳入市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融资额度:供应商融资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70%,单笔金额最高3000万元。3、贷款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以5年。4、贷款利率:融资利率参考最近市场利率(LPR)合理确定。5、办理手续:供应商与工行取得联系,开立账户,开通网上银行。与工行经办人员线下沟通确定融资金额,通过工行网上银行自助申请贷款金额。工行进行贷款指令确定,贷款线上发放至供应商工行账户。6、产品优势:无抵押(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及历史交易、履约信息作为授信依据)、放款快(在线审批,快捷放款);额度高(单笔合同贷款金额最高3000万元);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二)政采快贷:1、适用范围:招标人需为小微企业,采购单位为区县(含)级以上政府(含事业单位)预算部门,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融资额度:供应商融资最高不超过订单金额90%,单笔金额最高500万元。3、贷款期限: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等内容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4、贷款利率:融资利率参考最近市场利率(LPR)合理确定。5、办理手续:供应商与工行取得联系,开立账户与网上银行。客户经理根据推送信息开展线下信息核实工作,工商银行申报白名单导入,办妥相关质押或担保后,借款人通过工行网上银行自助提款。6、产品优势:适用范围广(县、区级财政均可)放款快(在线审批,快捷放款);操作便捷(流程简捷,全线上化操作);还款灵活(支持多种还款付息方式,支持提前还款)。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简介政采贷是中原银行为成功中标河南省政府采购项目的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产品特点·中标申请、资料简单可向中标企业注册所在地的中原银行申请,“中原银行小微金融”微信小程序、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实现全线上申请·担保简单、备案放款无抵押,仅需在合同中签订中原银行保证金账号·最高额审批、额度千万最高可贷1000万,最长可贷1年准入条件·中标企业成立1年以上,经营稳定·中标项目类型为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中原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联系人:分管领导:陈勃15837979663信贷经理:罗蓓蕾15838820766郑州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王剑主任洛阳市洛龙区关林路与厚载门街交叉口隆安大厦13838808890杨洋业务负责人15896531927周宜辉客户经理15036316707二、融资产品介绍:“E采贷”是郑州银行作为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并以政府回款为还款来源的贷款产品。该产品主要解决政府采购商中标垫资的痛点,帮助中标企业快速、高效、便捷获取银行资金。告别采购融资难,政府中标即可贷。优先支持纳入省市级财政预算的服务贸易类行业企业。“E采贷”五大特点:1.纯信用:无需抵押、担保;2.更灵活:随借随还,按需支用;3.额度高:最高为上年度中标额的1.3倍,单笔最高1000万元;4.适用广: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有备案信息即可准入;5.效率高:绿色通道,保证时效。业务流程:1.企业申请: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向郑州银行提出授信申请。2.银行审批:客户经理现场调查,3个工作日反馈审批结果。3.企业提款:凭政府采购合同、购销合同等即可提款使用。利率及优惠政策:贸易类不低于5.5%,工程类不低于6.5%,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实行减费让利政策,减少客户融资成本(不存在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转嫁成本收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等提升企业贷款成本的现象)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帮助客户更好成长。分行所有收费项目均严格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要求执行,我行对银行账户一律免收账户管理费。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一、产品释义“政采贷”是中信银行为政府采购中标小微企业提供的特色融资业务,致力于解决政府采购上游供应商的融资难题。二、产品特点授信额度高、授信期限长、担保方式活三、产品内容金额最高1000万元(含)、贷款期限最长1年(含)、无需抵质押物四、申请基本条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违法行为;持续经营6个月(含)以上或实际控制人从业2年以上从事政府采购活动1年以上;具备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且交易记录良好采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资源环保政策要求五、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实际控制人身份证件;经营情况资料;从事政府采购活动资料;近一年政府采购回款的银行流水中信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联系人:候一恺中信银行洛阳分行客户经理15139968801兴业银行洛阳分行政府采购融资联系方式及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分管领导:樊博(副行长、18638805299);信贷经理:尚梅(市场营销部负责人、15538855595);具体联系人:王文帅(产品经理、15824913655)二、产品介绍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含)。期限:主体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利率:自动生成贷款利率。用途: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借款企业履行政府交易采购平台采购合同或订单所需的各类成本、费用及劳务支出等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和日常经营周转需要。担保方式:企业主个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追加采购合同或订单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支付方式: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还款方式:按月付息,本金可结合采购合同或订单情况及实际资金需求循环使用,采购合同或订单项下回款由系统自动扣划归还对应的贷款本息,借款企业也可自助提前还款。浦发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苏冰高级产品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8623790623 微信同手机号汪乐阳普惠金融部总经理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211号13698889966微信同手机号二、融资产品介绍在您中标政府采购项目,从合同(订单)生效到最终收款期间,有没有因采购原材料、生产产品等产生资金压力,存在融资需求的情况?(一)产品介绍:“政采e贷”是由洛阳市财政局与浦发银行共同开发,基于政府采购合同,为供应商提供的信用贷款。(二)产品优势:1、融资期限最长可达1年。2、货物、服务类最高1000万元,工程类最高1500万元。3、信用贷款,低门槛,循环额度,随借随还。4、业务流程简单,在线秒级放款,尊享快捷体验。5、总行补贴,融资利率有优惠。(三)适用客户:1、在河南省境内注册的供应商,未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2、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逾期、垫款等情况,且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3、政府采购中标区域:(1)河南省省直、郑州市(含市内各区)项目(2)洛阳市市直项目(3)河南其他地市市直项目(4)林州、长垣、新郑、禹州中标项目。(四)申请路径1、供应商首先与联系人联系,提供企业基本证件、征信报告、中标合同、采购合同等进行客户准入和额度测算。2、供应商来浦发银行开户,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填写浦发银行账号。(若客户已签署其他银行账号,则需要联系浦发银行进行备案银行账号变更)3、授信审查和放款(资料齐全一周时间)恒丰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张龙妹客户经理洛龙区展览路泉舜186西侧裙楼18538882575张 浩公司金融部负责人18937966885裴绍辉分管行长18637904888二、融资产品介绍1.恒丰银行“政采云贷”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小微客户在线发放用于采购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资金周转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免抵押、无担保,开立指定回款账户授信额度:单户授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日不晚于政府中标合同约定款日后的十个工作日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或阶段性还款2.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一年以上,有洛阳市固定经营场所;企业实际控制人有两年以上行业从业经验。(2)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信誉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无恶意违约记录。(3)我行信用评级结果在B3三级以上。(4)企业名下现有贷款合计不超过上年度总收入的45%。(5)近两年有两次含以上政府中标记录,且供货履约情况良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普惠金融政采通宝业务服务方案准入标准:1.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2.客户持有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或以往年度有执行政府采购的记录),且政府采购业务无行政处罚记录。3.最近年度纳税申报收入不低于200万元。4.借款人及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5、单一客户“政采贷”授信总量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6、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7、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及回款周期等特点,可采用按季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还款方式,或分期偿还我行授信。中国银行联系人:负责人:朱宗沛15978695077信贷经理:印晨15038659275平安银行“政采E贷”产品介绍平安银行“政采E贷”是平安银行与采购中心对接后,基于互联网技术、政府采购数据等信息,为中标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提供的互联网信用贷款。产品优势:1、额度高:线上最高500万元。2、申请易:5分钟完成线上申请。3、用款快:凭订单最快1天生效。4、纯信用:凭政府中标订单即可融资。产品申请资格:1、我行白名单财政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融资。2、有历史中标采购记录的政府采购供应商。3、企业及申请人信用良好。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期限:1个月到1年。还款方式:先息后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利率:年化利率低至6%。举例1:贷款100万元,3个月(先息后本,利率6%),前两个月需要支付利息5000元/月,到期还本付息。举例2:贷款100万元,1年期限(等额本息,利率6%),每个月需要支付本息约86035元。平安银行洛阳分行联系人:总经理:王煜13523601120业务经理:许洛周13938876588业务负责人:许洛周13938876588浙商银行“政采贷”一、贷款产品介绍“政采贷”是本行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等招标进行的采购活动中中标并签订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发放的,以招标人合同款支付作为还款来源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人为符合本行标准的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模式包括采购合同融资模式与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采购项目包括货物类、服务类和部分工程类。二、适用对象连续经营2年及以上或实际控制人有3年及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小微企业。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货物类、服务类利率最长一年,工程类最长可做三年。四、产品特点中标即贷,最高可贷1000万,最快三天审批放款,可做工程类项目。分管领导:张庆浩联系电话:18538198600信贷经理:郭利波联系电话:15937918530具体负责人:李超峰联系电话:15538530广发银行“政采贷”1、广发银行“政采贷”1、对象:针对政府采购平台内资信情况良好、经营正常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购买、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流动资金授信服务。2、担保方式:以政府采购项目下的应收账款质押;企业实际控制人及主要个人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3、授信额度:单户敞口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笔采购项目融资不超过有效合同净额的90%4、授信期限:额度有效期一年,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得超过额度到期日后3个月,不超过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的最迟付款日后3个月5、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可根据单笔业务实际付款频率和时间点进行还款,不得采取随借随还出账模式,还款方式应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应收账款金额、账期等相匹配。2、准入标准1、企业成立且持续经营满3年以上,主营业务未有变化,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注册地在当地2、政府采购历史超过一年或进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单时间超过一年,实际履约不低于一次3、近两年销售收入保持正增长或主营业务利润为正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5、在我行评价不低于BB+级6、企业主(含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或配偶)拥有本地户口或房产7、不得介入在金融机构有未结清(互)保类授信(含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经营性贷款)的企业3、授信用途授信仅限于借款人自身在具体合同项下的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劳动资金需求,不得挪用于担保企业、借款人关联企业、借款人固定资产建设和股本权益类投资4、业务流程1、业务访谈,确定贸易真实性2、授信申请,企业按照我行授信调查的相关规定提供申请资料3、授信调查与额度核定,客户经理双人调查,发起客户评级,并按流程提交审批4、授信审查审批5、按照要求出账主管行长:李文强18137865269具体负责人:何俊杰13838894026信贷经理:姜晓凤15103799119邮储银行政采贷贷款对象:1.已获得省本级政府采购中标通知,具备履约能力;2.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与政府采购合作1年(含)以上;3.在邮储银行开立回款专用账户。贷款要素:1.纯信用;2.额度高:可贷合同标的额70%,最高额度300万;3.方便用:可一次性或分期还款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辉职务:总经理电话:13598159333光大银行政采贷融资产品“政采易”该业务单户授信金额在3000万元(含)以下,授信期限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且最长不超过3年。中标供应商准入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企业成立2(含)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有3年以上实际行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工商登记记录;(三)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四)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行信贷政策;(五)人行征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显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记录;政府采购履约行为无不良记录;(六)中标供应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在B-级(含)以上,或单户授信敞口500万元以下客户适用《小额融易贷(结算类)业务打分卡》得分须不低于60分;(七)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在我行预警黑灰名单内;(八)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联系方式:分管领导:王慧18837902280信贷经理:刘勇18837995809具体负责人:营业部:刘天倚18569936044;王城路支行:张喆18637129167;西苑路支行:董继华18569935827;英才路支行:刘莎18569935682;珠江路支行:李相峰18569936389;华阳支行:张刚18624850206招商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一、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职务地址电话备注彭国庆公司业务分管行长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15236667303 王伊宁客户经理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7号西苑大厦 13683861133 二、审批流程1、申请路径:(1)手机扫描二维码申请(2)网页版申请https://sme.cmbchina.com/;2、授信额度: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额度最高可达到3000万,线上自助模式最高1000万;3、利率:为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我行严格执行普惠金融利率政策,对符合标准的普惠小微贷款业务一定补贴优惠;4、风控措施:(1)回款锁定——保证融资申请人在我行进行融资的政府采购商务合同所对应的回款账户为我行且唯一;(2)在我行据以融资的商务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质押;(3)实际控制人夫妇提供连带担保;5、客户准入(1)采购单位:区县及以上政府机构;由上述政府统筹付款的二甲以上公立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付款记录良好,无拖欠大额工程款、采购款、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良记录;(2)采购项目:优先支持货物类采购,稳妥介入服务类采购,审慎介入建设工程类采购;未在他行办理以同一采购合同为贸易背景的融资业务;6、政采自助贷:(1)线上申请及预授信,额度最高1000万;(2)网银端线上自助提款,10分钟内即可到账;(3)基于政府采购中标总额和实际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融资比例最高可达合同金额的80%;(4)利率优惠,线上可随借随还,更加符合政采供应商需求并降低企业成本。交通银行政府采购融资贷联系方式及融资产品介绍交通银行针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中的小微企业推出的,以未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业务。凡参与过政府采购历史的中标企业,即可提前在我行预申请融资额度,中标且签订采购合同后可随时提用。我行具有绿色批复通道、授信额度高、免抵押担保、期限长等优势。负责人:周贯超联系方式:15538830369联系人:顾伟联系方式:18037558778魏柴扉18837923035洛阳农商银行“普惠政府采购贷”产品简介及联系人产品简介:“普惠政府采购贷”是指本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依托省财政厅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按优于一般中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及手续,直接向本行申请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用于采购合同项下商品备货、生产和加工的贷款。以信用方式为主,追加供货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额度不超过采购合同标的额的70%,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LPR上浮60%执行。分管领导:张学强13083636800信贷经理:常洁13721681719具体负责人:娄艳阁13526989222华夏银行洛阳分行“政采贷”产品介绍产品特点融资便捷快捷线上提交融资申请,线上反馈审批额度审批手续简便审批手续及所需的资料相对简便融资比例合理最高融资比例可达订单金额的80%价格合理灵活按实际融资天数计息,低于同业平均水平还款灵活方便按期还息,到期还本,可提前部分还款或全部还款无需抵押担保凭订单即可申请,无需追加抵押担保申请条件和资料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有固定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企业为货物或服务类供应商;未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近三年中标数不少于2次;企业具备与中标项目相匹配的生产或销售资质。申请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申请流程: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华夏政采E贷”根据提示完成授信申请,系统审批通过后,前往网点开立企业账户及签订贷款协议,登录“华夏政采贷”根据提示完成放款申请,系统审批通过后完成提款。联系方式:部门经理:杜青青营销管理部经理13633790075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谢逸伦客户经理15038621500中国光大银行政府采购贷融资产品介绍及联系方式1、产品定义“政采易”是指光大银行根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以政府财政支付资金为主要还款来源,通过封闭回款路径等方式,为中标供应商提供流动资金贷款。2、借款人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二)企业成立1(含)年以上,且实际控制人有3年以上实际行业经验,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工商登记记录;(三)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服务能力;(四)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符合我行信贷政策;(五)人行征信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显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无重大不良记录;政府采购履约行为无不良记录;(六)中标供应商在我行信用评级应在B-级(含)以上;(七)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3、业务流程(1)供应商的采购资金纳入同级或以上政府财政预算。(2)供应商与政府采购部门签署采购合同。(3)采购合同在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或者备案。(4)供应商依托采购合同,向光大银行申请融资。(5)光大银行对采购商进行调查,根据政府采购中标合同金额扣除预付款*一定比例发放融资款项。(6)中标供应商须在光大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将其指定为企业政府采购结算专户,回款至该账户。4、利率根据当地同业水平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执行总行贷款利率授权管理政策。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应与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周期、付款方式相匹配,最长不超过合同约定付款日期后两个月。6、联系方式1、分管领导:王慧188379022802、信贷经理:刘勇18837995809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2.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1.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2.2.2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3.1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3.1.1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3.2.4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初步条款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符合性评审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招标预算控制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投标有效期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资格审查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详细条款最低分最高分评分点名称评审标准经济标评分参数20.0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本项为电子评审系统必填项。开标一览表报价部分处统一填写:20.00元,报价分统一为满分,若随意更改,按废标处理。技术标评分参数0.08.0项目组成员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高级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得2分。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营养师、食品安全检验员、健康管理师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均附以上人员身份证、健康证、从业能力证书、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0.02.0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政策加分得2分,若不是小微企业的不增加。(注:1、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如实出具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综合标评分参数0.06.0运行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方案,从经营理念、经营措施、运行成本测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对本项目运行特点、经营定位及需求理解准确,分析到位,经营理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体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功能。餐饮管理运行全过程成本测算及成本费用分析合理,能确保项目良好运转得6分;餐饮管理运行全过程成本测算及成本费用分析较为合理,能较好确保项目良好运转,考虑较为周全,得5分;餐饮管理运行全过程成本测算及成本费用分析条理清晰,能保障项目良好运转,得4分;餐饮管理运行全过程成本测算及成本费用分析简单,部分内容存在照抄网络文档,实施性落后得3分;餐饮管理运行全过程成本测算及成本费用分析落后,部分内容须重新考虑得2分;前后内容不连贯导致语义不明或存在与本项目无关内容得1分;未针对本项描述的得0分。0.06.0餐厅结构布局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结构布局方案,从窗口设置、饭菜价格、伙食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符合本项目要求,窗口设备、产品布局合理,菜品价格体现公益性原则,菜品种类丰富、营养搭配合理、体现地方特色餐饮文化的得6分;方案较为符合本项目要求,窗口设备、产品布局较为合理,菜品价格体现公益性原则,菜品种类较丰富、营养搭配较合理、体现地方特色餐饮文化的得5分;方案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窗口设置基本合理、菜品价格能体现公益性,菜品种类相对丰富的得4分;方案阐述落后,窗口设置混乱、菜品价格,菜品种类须重新考虑得3分;方案阐述与项目无关的得2分;未针对性描述不得分。0.06.0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方案加工环节、48小时留样环节、消毒环节、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各个环节食品质量及食品安排保障等内容。方案体现本项目服务特点,贴切合理,能很好的对原材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进行管控,确保食品安全质量的得6分;方案较为贴切合理,能较好的对原材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进行管控的得5分;方案基本合理,能合理的对原材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进行管控的得4分;方案简单,对原材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生产环节进行管控方法描述单一的得3分;方案描述与项目内容无关的得2分;未针对性描述的不得分。0.05.0供餐保障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餐保障方案,从基本大伙保障、风味小吃保障、延伸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方案体现本项目供餐保障的特点,贴切合理,很好的保障低价早餐、低价套餐、基本大伙就餐需求及多元化就餐需求,体现食堂公益性原则;很好的满足师生应急就餐需求,各类活动创新性强的得5分;方案较为贴切合理,能较好的保障基本大伙就餐需求及多元化就餐需求,较好的满足师生应急就餐需求,各类活动创新性较强的4分;方案阐述明确,能保障就餐需求及多元化就餐需求,满足师生应急就餐需求的3分;方案前后不连贯与项目内容存在冲突的2分;未针对描述不得分。0.05.0服务质量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包含但不限于礼貌服务、言谈时注意事项、人员定期培训、投诉处理、工作期间餐厅服务人员仪容仪表及劳动纪律等)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较切实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描述落后、且实施存在困难的得2分; 未针对描述不得分。0.05.0卫生管理方案餐厅环境、个人卫生、食品卫生、厨房卫生、切配卫生、烹调卫生、仓库卫生、垃圾处理措施等。方案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较切实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描述落后、且实施存在困难的得2分;未针对描述不得分。0.05.0安全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物中毒;停水停电停气;天然气着火、电路起火、油锅起火;刀伤、烫伤、烧伤、摔伤、电击、疾病;安全消防环节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标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的培训和安全责任的考核制定等)的内容进行打分:方案内容完善、切实可行的得5分;方案内容较为完善、较切实可行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完善、可行的得3分;方案内容描述落后、且实施存在困难的得2分;未针对描述不得分。0.05.0应急方案投标人具有应急组织措施、应急设施配备、应急演练、应急信息的发布、组织机构及职责、针对突发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完整、针对性显著的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显著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前后不连贯与项目内容存在冲突的2分;未针对本项描述的得0分。0.05.0投诉处理方案包括:设置投诉渠道(投诉箱、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定期安排专人收集投诉信息、查实投诉情况、责任追究、处理和整改措施、信息反馈、总结等方案。方案科学合理、描述详细完整、针对性显著的得5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描述较详细完整、针对性较显著的得4分;方案合理性、完整性、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前后不连贯与项目内容存在冲突的2分;未针对本项描述的得0分。0.06.0服务承诺1、承诺若例行检查不合格,愿接受招标人处罚。条理明确的得2分;承诺混乱,需要重新考虑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2、根据投标单位对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食物加工、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实质性服务承诺,条理明确的得2分;承诺混乱,需要重新考虑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3、投标人其他优惠及服务承诺,评标委员会横向比较,承诺基本可行的得2分;承诺勉强可实施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业绩信誉0.010.0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10分。注:投标文件中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否则不得分。0.06.0企业实力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绿色餐饮企业》证书的得3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食品安全类荣誉证书的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标包:投标人名称:日期:附件1:投标函投标函致:河南盛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4、我方承诺除服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8、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0、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同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12、招标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提供服务。13、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14、本次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1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日期:附件3: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2、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4: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4-1:营业执照附件4-2: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4-3: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附件4-1: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4-2: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附件4-3: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投标人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5: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分包编号:项目名称:标题 内容投标总报价投标标包项目负责人姓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委托经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