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快速检测招标公告(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6
项目名称: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48000
最高限价(元):667680,58032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采购包1

数量:

预算金额(元):66768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承担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机构配备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结果汇总等服务,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农批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采购包2

数量:

预算金额(元):58032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承担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机构配备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结果汇总等服务,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农批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涵盖检测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违法添加等相关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捉马东大街维也纳酒店82A2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31号
联系方式:0355-20862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南华街95号
联系方式:15735590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5735590611

附件信息:

市监督局农产品磋商文件.doc602.0K

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pdf1.1M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8日 19: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捉马东大街维也纳酒店82A2室开标室

预算金额
¥124.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5735590611

采购单位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5-2086295

代理机构名称
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南华街9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735590611

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6采购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盖单位章)代理机构: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3第三章磋商方法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五章采购需求2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七章政府相关政策要求45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6项目名称: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248000最高限价(元):667680,58032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采购包1数量:32100批次预算金额(元):66768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承担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机构配备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结果汇总等服务,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农批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标项名称:采购包2数量:27900批次预算金额(元):580320单位:简要规格描述:承担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机构配备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结果汇总等服务,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农批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完成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潜在供应商可投报其中一包或多包,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按标包号的顺序依次推荐,如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包的评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涵盖检测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违法添加等相关内容。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治市潞州区捉马东大街维也纳酒店82A2室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代理费支付方式:成交人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5%收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31号联系方式:0355-20862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南华街95号联系方式:15735590611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15735590611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采购计划批准文号ZFCG-140499-2025-6-002665-1ZFCG-140499-2025-6-002665-21.1.2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61.1.3采购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采购代理机构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1.5项目名称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1.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涵盖检测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违法添加等相关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þ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预备会þ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1.9.3采购单位发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五日前发出1.11偏离þ不允许□允许2.1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2.2.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9 时30分2.3.2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3.2.2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包一:667680元;包二:580320元;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3.3.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3.4.1磋商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包一:6000元 包二:5000元响应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名 称:鑫润成(山西)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潞阳门中路支行账 号:14050164870800000396行 号:105164000157注:转账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1、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时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提交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响应保证金转账凭证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供应商在提交响应保证金时,可以从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的机构开具相应金额的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保函必须与采购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供应商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提交时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4.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7月-至今3.4.5近年类似业绩表的年份要求2022年7月29日-至今3.5.1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本附表1.4.13.5.4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电子章5.1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地点:长治市潞州区捉马东大街维也纳酒店82A2室开标室6.1磋商程序(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2)参会人员进行签到;(3)宣读会场纪律;(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6)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7)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8)开始评标。7.1是否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成交方þ是□否,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政策性因素1、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2、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9、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各采购单位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要在采购需求编制审查中予以明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各地、各部门要高位区间落实政府采购评审优惠措施,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4%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5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16其他事项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17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8政采智贷 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成交单位,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 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 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19重要事项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潜在供应商可投报其中一包或多包,但只允许成交一个标包,按标包号的顺序依次推荐,如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包的评审。2、本项目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6)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如已于上述项目被列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则不再参与本项目任意一包评审。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项目有关服务(以下称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1.1.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1.3采购内容、采购需求、服务期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采购需求:见第五章。1.3.3合同履约期限: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完成。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如涉及):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2.本次磋商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供货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6)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预备会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单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9.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单位,以便采购单位在会议期间澄清。1.9.3预备会后,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转包1.10.1本采购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偏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磋商方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7)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但所要求的澄清必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问。2.2.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的处理原则: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澄清的,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3.2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发出。2.3.3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提请供应商要特别注意。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5.资格审查资料(含《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6.服务内容7.其他资料3.2报价3.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高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3.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单位以公告更正的方式进行通知,并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时形成的修改与承诺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资格审查资料3.4.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的(如涉及),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者多方共同交纳,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供应商不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3)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等资格材料的复印件。3.4.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服务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有)。3.4.4近年类似业绩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3.5.3.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3.5.3.2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编排顺序具体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要求制作。3.5.4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4.1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但应当对修改后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上传。新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覆盖原响应文件。4.2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已上传的响应文件。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5.磋商5.1磋商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磋商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电子签章”指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山西CA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磋商人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和经授权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电子签章。5.3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可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若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6.磋商程序6.1公布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公布:(1)供应商进行电子签到;(2)参会人员进行签到;(3)宣读会场纪律;(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5)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6)供应商确认自己的报价;(7)抽取专家并录入专家信息、设置专家权限,专家进行电子签到;(8)开始评标。6.2响应文件有效性6.2.1磋商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无效,不得进入评标:(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操作规范加密的或不能成功解密的;(2)响应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操作规范进行电子签章的;6.3磋商办法6.3.1磋商原则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2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方法”规定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7.新增加的条款项7.1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2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组成部分),应按采购操作要求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操作要求对响应文件加密,并成功解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7.3响应文件应当按已划分的标包上传。供应商上传的标包响应文件实际包含了多个标包的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与该标包的招标范围不一致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7.4供应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的,该响应文件无效。8.重新进行磋商8.1重新进行磋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间之前无供应商参加磋商、或磋商的最终结果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要求、或最终的磋商报价超出采购单位所能接受的价格时,采购单位应重新进行磋商。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单位的纪律要求采购单位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不得向采购单位或者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9.3对磋商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磋商过程中报价的变更情况、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保密和披露10.1保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10.2披露10.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10.2.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1.询问和质疑11.1供应商有权就磋商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11.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1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1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11.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5质疑应以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1.6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1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3)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4)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质疑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实施在线质疑的通知》(晋财购〔2023〕10号)。11.9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在发布本项目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11.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1.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四)事实依据;(五)法律依据;(六)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十二、违约处罚12.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十三、政策性因素13.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13.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3.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13.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3.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13.7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3.8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十四、项目验收14.1项目完成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或委托代理机构验收。(委托代理机构验收的,采购人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14.2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验收:(1)成立验收小组;(2)制定验收方案;(3)开展验收活动;(4)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包括:实施验收过程基本情况陈述,供应商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履约情况,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验收结论性意见。验收小组成员的个人验收记录和个人验收意见应作为验收报告组成部分。十五、成交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的25%收取,由成交人支付。16、其他事项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未按本项目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1.1第三章磋商方法2.1.一、磋商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组成人数:3人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3.1资格性审查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特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应涵盖检测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违法添加等相关内容。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附表扫描件。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其他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磋商文件要求为准。3.2符合性商务评审标准签字、签章所提供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签章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符合性技术评审标准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磋商正文本次磋商采用一轮磋商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终端随机抽取。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2.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发起解密,并设置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其产生的一切结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第一轮公开报价3.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电子签到顺序,逐一宣读供应商第一次磋商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4.磋商4.1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4.2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4.3磋商小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4.4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4.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商务、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对所提供业绩、信誉、企业经营情况、技术方案陈述;(2)磋商小组依据磋商要点,结合审核意见和供应商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磋商;(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6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商务、技术方案进行修正,并做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5.最后报价5.1各供应商以商务、技术磋商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5.2最后报价,供应商须在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中提交最后报价。6.报价的澄清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7.综合评审7.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采用规定的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2本次磋商的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除约定的共同认定内容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7.4评分细则条款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评审:22分技术评审:68分报价评审:10分评审因素评审细则满分值一、商务部分(22分) (评审小组共同认定) 1.类似业绩根据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7月29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承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提供省级及其以上项目每个得3分,市级项目每个得2分,本项目最多得6分;注:1.同类项目业绩是指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服务市级及其以上类似业绩。2.须提供合同及与合同匹配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分2.机构资质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其中(CATL)检测能力每涵盖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项目中的一种,得1分,最高得3分;具有有效期内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3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及能力附表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6分3.快检产品质量保证供应商使用的快检产品,具有检测实验室出具的评价符合性报告。每提供一份评价报告得2分,最多得10分。注:响应文件中附与快检试剂厂家签订的合作协议原件扫描件及厂家评价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10分二、技术部分(68分)4.人员队伍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技术人员情况:提供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其中高级职称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8分;除有职称人员,参与本项目每增加一名相关专业人员的,得0.5分,最高得2分;同一人只计一次分,此项最高得10分。注:1.相关专业为质量、化学、食品检验类或其他相关专业。2.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和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10分5.检测设施设备投入1.供应商提供的食用农产品检测的前处理设备(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离心机、震荡器、恒温水浴锅、样品粉碎机、样品浓缩仪等,每提供一项上述设备得1分,最高得5分。2.供应商提供的单功能或多功能相结合的快检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胶体金读卡仪、肉类水分速测仪、手持式采样仪等,每提供一项上述设备得1分,最高得4分。3.供应商提供快检车的,每提供一辆得1.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自购发票扫描件及产品说明作为证明材料,如为租赁的,应额外提供租赁合同,不提供不得分。0-126.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快检计划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任务批次等。(1)有明确工作目标且贴合本次采购需求的,得2分;工作目标模糊,与本次采购有偏离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快检任务批次分配合理,确保服务期限内每日均有快检任务的,得2分;快检任务批次分配较不合理,集中在某个时间段内同一完成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细则编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总则与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1)制度目的明确,适用范围清晰,法律法规及相应标准引用合理,能够确保细则合规性的,得2分;没有明确的制度目的,适用范围模糊,未列明引用的法律法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各环节有明确的人员数量投入,得2分;组织架构模糊,人员投入和分工较混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抽样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抽样对象与范围、抽样方法等。(1)抽样对象覆盖采购需求中所列重点检测对象,抽样范围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得2分;抽样对象未完全覆盖采购需求中所列重点检测对象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抽样原则使用恰当,能够根据不同抽样对象选择恰当抽样方式,抽样流程符合规定的,得2分;抽样方式单一,抽样流程模糊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对象与标准、时间进度安排等。(1)有明确的检测范围、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流程的每项得0.5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承诺如当日快检工作于上午10时前完成,上午12时前将结果上传至省局快检系统的,得2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过程控制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过程控制、检测数据管理等。(1)检测操作标准,能够严格遵循快检产品说明书及标准作业程序的,得2分;检测操作没有明确的标准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能够完整留存检测原始数据,对检测结果有严格复核流程的,得2分;原始数据无法得到完整留存,复核流程缺失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阳性样本处置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处置、后续措施与跟进等。(1)有快速的阳性样本封存与控制流程,信息上报时间节点明确的,得2分;没有快速反应流程,信息上报时间较慢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能有效追溯问题源头,具备完善的阳性样本风险数据库的,得2分;风险数据库的不完善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分7.工作管理制度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作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人员管理制度、设备试剂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实验室管理制度、食品快速检测相关程序制度等。(1)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奖惩制度合理的,得2分;人员管理制度内容简单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设备日常维护记录完善,关键设备(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胶体金读卡仪等)定期校准,试剂存储环境符合要求的,得2分;日常维护记录部分缺失,关键设备未做到定期校准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具有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实验室,实验室分区明确的,得2分;管理制度内容简单,没有专人负责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4)检测程序完善,符合相关操作指南,检测人员定期参与培训的,得2分;检测程序简单,检测人员未定期培训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8分8.应急响应能力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能力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应急响应预案、应急事件处置方式、应急响应时间、应急事件处理人员配备。(1)针对不同应急事件(如节假日,重要时期保障等)有相应预案,预案内容完善,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的,得1.5分;预案内容部分缺失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应急处置流程完善,处置方式得当的,得1.5分;处置流程内容部分缺失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3)承诺出现应急事件1小时内响应的,得1.5分;2小时内响应的0.5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4)提供4人及以上应急事件处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的,得1.5分;提供2人及以上,4人以下的,得0.5分;人数不足2人不得分。6分9.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供应商承诺开展抽查检测工作时,每个农批市场不少于2名快检服务人员,且投入的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改服务团队人员,提供承诺和人员名单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分提供完善的服务范围、标准、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2分;对客户的意见反馈及投诉能提供及时应对、妥善处置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2分;有完整的检测安全管理措施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6分三、价格得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注:1.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进行价格折扣。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分8.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注:本次采购执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已被确定为第一标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再确定为第二标包的成交供应商。9.磋商保密9.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9.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10.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11.成交通知1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2.签订合同12.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12.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主)甲方(采购人):地址:乙方(成交人):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的服务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项目名称: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项目内容:乙方(中标机构)应依据项目编号:,包号:第包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完成本次工作中的快检及结果汇总等工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服务对象: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务时间:服务数量:(每包的批次)批次服务标准:按采购需要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完成检测批次数量,供应商需每日持续进行检测、提供快检数据,并上传至省局快检系统。提供服务的地点:提供服务的形式:本项目内容包括对指定场所销售的水果、蔬菜、水产品、畜禽肉蛋等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发现不合格农产品的,按要求进行处置。按照甲方要求的抽检频率和分配的抽检任务开展,并按时报送快速检测结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本项目各项工作内容均符合省局发布的最新工作方案要求。乙方保证投入的人员、设备、试剂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投标文件承诺。乙方保证抽样、检测仪器设备数量充足、质量精良。乙方必须定期对派出服务人员进行快检操作培训,并出具培训合格证明。乙方具备数据处理及分析评估能力,能分析研判检测数据并每月编制结果分析报告。乙方需对检测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应设有快速检测质量控制团队,建有快检质量体系,能有效的实施快检质量控制,保障快检工作的规范性以及结果的准确性。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派的第三方监督评价机构对其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及质量评价,不得采取任何手段欺瞒、推脱相关监督、验收工作。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付款方式:(二)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按照响应文件提交的检测计划开展检测个工作日,并提供发票后,先付合同金额的%;完成全部任务的%,乙方提供发票后,再支付合同金额%;任务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发票后,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款项。(三)支付方式: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五、项目考核验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以下进场材料,作为首次付款的佐证材料:项目实施方案、全年抽检计划(每日、月和整体计划);合同履约中及完成后,由甲方聘请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抽查检测过程中的检测程序、检测产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是否实时上传省局检测系统等进行考核验收工作,验收通过的,则按合同要求支付剩余金额。六、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按时对乙方任务完成情况予以确认,如期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催促乙方任务进度,要求乙方按时完成各项指标。2.根据乙方当前阶段任务完成质量,甲方有权对乙方后续工作量作出调整。3.甲方有权就委托的事项提出其他合法、合理的要求。(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具备所承担任务涉及的检测能力和完成任务的资金保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和规范管理,确保检验结果客观、准确。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对甲方的质疑、法律追究等事项进行合理合法的辩解和申述。该辩解和申诉不影响乙方应当承担的责任。七、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委托,收回按照合同支付的抽查检测费用,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可将已分配的任务交由其他技术服务方:1.履约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检验,出具检测数据的;伪造、编造或篡改检验数据的;调换样品,出具虚假检验数据的;其他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情形。2.拒绝、阻挠、逃避省局安排的检查考核的。(二)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委托,收回按照合同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损失,同时乙方五年内不得参与甲方组织的相关招投标,甲方可将已分配的任务交由其他技术服务方: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的;2.因承检机构自身原因,未对约定的样品类别及检验项目进行检验的;3.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有关部门惩处或服务期内发生重大失误,并承担相应法律赔偿责任的。八、知识产权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因知识产权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九、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二)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费用,已经支付的,甲方有权收回,未支付的,不再支付。(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被抽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五)甲方与第三方因乙方履约过程中因乙方问题导致发生行政、民事纠纷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裁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十、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及项目相关主体的技术信息、检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四)遵守保密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等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抽查检测情况和结果;不得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未经甲方同意的其它活动。(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一、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三)不可抗力指双方在签署合同时不能预见的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洪水、台风、地震、瘟疫等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十二、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合同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其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5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承担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机构配备抽样人员、检验人员、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结果汇总等服务,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农批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2.分包情况农批市场抽查检测服务(包1、包2)序号市场名称批次酶抑制法检测(批次)胶体金法检测(批次)限价合计(元)包1长治市紫坊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有限公司32100224709630667680包2长治市金鑫瓜果批发市场、山西火车头智慧农贸有限公司、长治市天禾农产品有限公司27900195308370580320合计6000042000180001248000注:以上各包金额覆盖抽查检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如采样费、差旅费、试剂耗材费、人工费、设备折旧费、检测费等。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包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完成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另行约定3.履约保证金:无三、实质性要求1.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若有的话)2.《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8类13项)的产品。(若有的话)3.正版软件承诺: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若有的话)4.其他强制性要求或标准(若有的话)四、非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技术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未使采购人满意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五、服务要求1.人员要求(1)开展抽查检测工作时,每个农批市场不少于2名快检服务人员,人员配备与快检任务相匹配。(2)检测人员需经供应商岗前培训合格方可上岗。(3)抽样人员必须有醒目的标识及统一着工装,不得向被抽检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设备要求(1)供应商需配备的快检仪器,能够满足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山西省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信息平台(快检数据不得通过手动修改)。(2)对测试或取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重要影响的检测设备(包括辅助设备),使用前需进行检定(校准),保证检测结果的量值溯源性和可靠性方可使用。(3)配备的快检辅助设备如离心机、样品浓缩仪、水浴锅、电子天平、单道移液器等,质量及数量要符合快速检测工作要求。3.试剂要求(1)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和公布的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供应商使用的快检产品应提供采购人认可的评价报告。供应商选用的快检产品应进行批批验收,验收通过方可使用,并留存相关验收资料。(2)国家颁布新的快检标准后,应保证所使用的试剂符合新的快检标准。(3)采购人可不定期抽查所用快速检测设备和耗材质量,因供应商使用不合格试剂等耗材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检测要求(1)快检项目:供应商按照《食用农产品快检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结合季节供应特点和高风险品种科学分析、动态设定、有序调整实施快检的食品品种与检测项目,制定每月快检计划并开展快检工作。(2)方法配比:供应商需按照30%的胶体金免疫层析法和70%的酶抑制率法相结合的检测方法进行快速检测。(3)快检频率:供应商按照各农批市场果蔬类产品入场销售者每三天进行全覆盖检测,畜禽肉、水产、蛋等其他类产品的入场销售者按照每周全覆盖的频次进行快检。要对以下14种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加大检测频次:“7种鱼”(乌鳢、牛蛙、泥鳅、鲫鱼、黄鳝、大口黑鲈、鳊鱼),“3个果”(苹果、芒果、荔枝),“4棵菜”(豇豆、芹菜、葱、山药)。6、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45条等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由采购人或第三方组织验收,采购人验收成交供应商所交的验收资料后要制作填写“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须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确认;七、其他其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附件1食用农产品快检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清单序号大类重点食品品种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标准方法名称备注推荐等级(A必检B选检)1蔬菜豇豆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灭蝇胺KJ202210蔬菜水果中灭蝇胺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辣椒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噻虫胺/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韭菜腐霉利KJ202209蔬菜水果中腐霉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生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噻虫胺/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毒死蜱/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芹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毒死蜱/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油麦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阿维菌素/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菠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毒死蜱/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白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黄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西葫芦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西红柿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豆芽喹诺酮类药物KJ 202305豆芽中喹诺酮类药物的快速检测A甲硝唑KJ 202202豆芽中甲硝唑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葱水胺硫磷KJ202204蔬菜水果中水胺硫磷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茄子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菜豆多菌灵KJ202205蔬菜水果中多菌灵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2水果柑、橙、橘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丙溴磷KJ202208蔬菜水果中丙溴磷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梨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苹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香蕉噻虫嗪/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噻虫胺/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A吡虫啉/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草莓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烯酰吗啉/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芒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吡唑醚菌酯/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猕猴桃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KJ201710蔬菜中敌百虫、丙溴磷、灭多威、克百威、敌敌畏残留的快速检测A3畜禽肉及副产品鸡肉甲氧苄啶KJ202301动物源性食品中甲氧苄啶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猪肉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甲氧苄啶KJ202301动物源性食品中甲氧苄啶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牛肉克伦特罗KJ201706动物源性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羊肉克伦特罗KJ201706动物源性食品中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及沙丁胺醇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磺胺类(总量)/参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数据库”公布的方法B猪肝甲氧苄啶KJ202301动物源性食品中甲氧苄啶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鸭肉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4水产品淡水鱼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地西泮KJ202105水产品中地西泮残留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孔雀石绿KJ20170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唑酮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牛蛙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唑酮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西林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氯霉素KJ201905水产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海水虾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唑酮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贝类氯霉素KJ201905水产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西林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海水鱼呋喃唑酮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氯霉素KJ201905水产品中氯霉素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孔雀石绿KJ201701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淡水虾恩诺沙星KJ201906动物源性食品中喹诺酮类物质的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法A呋喃唑酮代谢物KJ201705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B5鲜蛋鸡蛋甲硝唑GB31650.1-2022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A氟苯尼考GB31650.1-2022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A6生干坚果及籽类生干坚果及籽类黄曲霉毒素B1KJ202206花生及其制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快速检测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仅限花生及制品A3.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磋商保证金凭证(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内容7.其他资料1.磋商函致:(采购单位)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项目编号)磋商文件,我方同意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并已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响应文件,若成交我方将以此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作为本次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公司的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服务。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质量目标,服务期限,我方承诺规定时间内完成并移交全部服务,将严格执行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的各项承诺。我方同意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补充和承诺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起90日历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慎重保证,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单位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的响应文件作废。供应商名称(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金额:元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报价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 (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标准:备注:注:说明1、保证自己的产品或者技术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如果因为提供侵权产品而导致采购人发生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报价以外的费用,采购人不予支付。3、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价固定不变。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章)年月日3.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磋商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电子章):单位地址:日期:年月日4.磋商保证金凭证(如有)5.资格审查资料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或电子邮箱)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供应商资格文件部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备案信息);(3)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3)《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5.5);(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5.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备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5.3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类似合同情况表序号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备注应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5.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自拟5.5《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负责人、本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服务内容45678910117.其他资料第7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服务/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2供应商:(盖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单位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涉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2024版)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长治市2025年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农产品快速检测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代理机构(公章)采购经办人签字:许t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产品快速检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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