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 智能庭审系统招标公告(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72680809975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召军18997655995
报价起止时间:2025-08-01 10:00 -2025-08-01 10:46
采购单位: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降价幅度:200.00元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智能庭审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音频及会议系统; 科大讯飞:详见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2套
200000.00
科大讯飞/iflytek
买家留言:详细阅读采购需求附件
附件: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docx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项目设备清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时需上传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和附件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吉木萨尔县 吉木萨尔镇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及项目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响应附件中所要求的相关参数并提供证明材料。 5、报价前请仔细阅读附件设备参数要求,在充分确认报价设备完全满足原有设备兼容性要求后进行报价。 6、报价时需上传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报价清单等。 7、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师上门安装,并对采购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二、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需按院方的要求开始施工。 2、针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人身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要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要合理、有效;注重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办公,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完整,能满足本工程实际情况的要求。 3、此次采购的设备已明确了型号、配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产品型号进行供货,不得变更产品品牌、型号,如品牌、型号、参数有不符合我单位将现场退货,并向采购办进行投诉,切实维护我方利益。 三、项目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人员、车辆进场前需向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 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材料及垃圾。 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须确保施工区安全,特别是与法院工作人员交叉作业时的各项保障措施,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列,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项目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一套安装在本院审判法庭和一套安装在三台法庭,该项目采购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具体要求详见设备清单。(设备清单附后)三、项目预算20万元四、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竣工验收。五、施工地点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三台法庭。六、报价要求1、本项目的报价和结算支付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2、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设计、采购、运输、安装、取得相关部门施工许可、验收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等所有含税费用,以及响应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货物、材料、工程、服务等。七、售后要求和质量保修期1、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或合同约定。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2、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或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3、质量保修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4、售后响应时间:供应商应在疆内有售后服务人员,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内派人远程或上门维修。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八、验收1、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采购人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用户和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5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付50%。十、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1、竞价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响应附件中所要求的相关参数并提供证明材料。5、报价前请仔细阅读附件设备参数要求,在充分确认报价设备完全满足原有设备兼容性要求后进行报价。6、报价时需上传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附件参数中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报价清单等。7、成交供应商需提供工程师上门安装,并对采购单位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十一、技术要求1、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始施工。2、针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人身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要科学、合理,质量保证措施要合理、有效;注重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单位正常办公,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完整,能满足本工程实际情况的要求。3、此次采购的设备已明确了型号、配置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的产品型号进行供货,不得变更产品品牌、型号,如品牌、型号、参数有不符合我单位将现场退货,并向采购办进行投诉,切实维护我方利益。十二、项目要求1、成交供应商必须遵照采购人的管理及安排,按采购人的内容、质量、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施工人员、车辆进场前需向采购人安全管理部门报备。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材料及垃圾。3、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注意自身及周边安全,须确保施工区安全,特别是与法院工作人员交叉作业时的各项保障措施,所需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列,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书记员庭审系统建设 智能庭审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