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5)



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进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5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
 
项目名称: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A3311011160017305001
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0578-2571155
一、招标项目内容:设计;
二、招标控制价:约49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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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pdf

项目编号: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招标序号:丽建招G2025号招标人(盖章):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时间:2025年7月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页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五、评标六、定标七、授予合同八、其他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投标文件(格式)二、资信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投标文件(格式)四、定标申报资料(格式)第六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序号:丽建招G2025号一、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已经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丽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赋码)建设,项目代码:2505-331100-04-01-887979,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三、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2、建筑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4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容积率1.7-1.8,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本项目工程费用约4.2亿元。四、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1、设计范围: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2、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设计但需与专业部门做好设计和设计衔接工作。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3、本项目设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页(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二)2025年月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三)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四)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上传。投标人因自身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八、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二)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三)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lssggzy.lishui.gov.cn/)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四)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五)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六)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九、联系方式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址: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花园路805号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话:0578-2662685,电话:0578-2571155联系人:吴俊,联系人:林秋丽、徐俊杰、蓝浩、雷招华行政监督: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话:0578-2131696投诉受理部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址: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邮政编码:323000联系人:赵沛浩陈杰枫话:0578-2131696,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月日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5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3招标人联系人吴俊电话0578-2662685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秋丽、徐俊杰、蓝浩、雷招华0578-2571155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委托代理5设计范围及设计阶段划分1、设计范围: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2、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设计但需与专业部门做好设计和设计衔接工作。6投标人主要条件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壹级建筑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并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3、本工程招标不允许投标人组织联合体投标。7项目概况8设计费报价范围单方设计费报价范围40元/㎡——45元/㎡,相对总价报价范围443.828万元—499.3065万元(暂按总建筑面积110957㎡计取)注:设计费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8设计费报价范围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等涉及费用;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等涉及费用;报批、相关评审等其他相关设计服务等所有内容的费用,加班费赶工费,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建设单位组织本项目委托范围各项评审的专家评审费等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招标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9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核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12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1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月日上午时00分(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14解密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经主管部门同意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间)15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6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本项目为2.0系统设计项目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大厅。1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国家及浙江省、丽水市有关文件规定组成。18评标、定标办法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9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5名(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入围)20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20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2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定标委员会确定方式:按有关规定组建。22是否定标核查(1)是(2)核查内容: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信誉、在建工程等情况进行核查。23是否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质询否24是否需要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面试否25定标方法采用直接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确定1名中标人。26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前提交签约合同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险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交纳。27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3.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4.电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或经延长后仍未解密成功的;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人脸识别签到的。6.其他:/。28否决投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拟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具体的否决投标情形如下:1.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或最高限价的;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购买电子保函;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28否决投标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7.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者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2.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1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15.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设计周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17.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8.实质性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9.投标文件有涂改和行间插字未加盖投标文件签署人印鉴的;20.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交的;21.投标人提交虚假证件或虚假资料的;22.按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报价的;23.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或电子证书不符合要求的;24.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2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决定是否递交“定标申报资料”,投标人如递交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逾期未递交的,造成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反法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答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序号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地点1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月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2发放招标文件同发布公告时间网络下载:https://lssggzy.lishui.gov.cn/3现场踏勘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异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前提交方式:1、传真:0578-25311112、书面递交: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涉及其他修改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补充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网上下载:https://lssggzy.lishui.gov.cn/6交纳投标保证金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具体事宜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三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8开标时间同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商会大厦五楼)10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3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10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10日内,组织召开定标会。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发中标通知书定标结束后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结果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须知前附表三重要事项说明序号事项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备注1资格后审开标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文件2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投标人CA登录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详见招标文件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结构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详见招标文件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交纳事项:(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鼓励采用电子保函)、电汇。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担保保函由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出具;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必要的基本信息。②以电汇方式提交的,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虚拟子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转出保证金的账户与投标人在电子服务系统交易主体信息库登记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单位名称、基本户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新交易主体信息库中资料。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银行账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人进入系统后,在2.0平台上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后进入“项目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流程--投标保证金”生成和查看本单位该标段的虚拟子账号。)(2)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收具体金额详见前表4投标保证金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纸质保函(保单)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视作到帐。(3)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前表5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详见招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7其他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且不能及时解决时,应由招标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开启纸质投标文件或延迟开标时间或择日重新开标决定。2.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且在签订设计合同前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一、本项目采用2.0系统电子招投标,因2.0系统软件格式存在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或顺序不一致的情况,只要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均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二、系统软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三、投标人CA登录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认证通过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不见面开标暂时只能通过PC端签到,无法进行手机签到。四、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8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其他说明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3、投标人以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丽水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2.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招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测试播放音频,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提前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开标,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选择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情况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出质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解密限定在系统提示解密后3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浏览器:IE11及以上、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及以上完整版。8、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有利于不见面开标环境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评标办法及其系数的抽取时,现场数字高频变换,抽取结果随机,抽取人无法人为设定,但受网络带宽、硬件设备等因素影响,远程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观看时,可能会感觉数字变化较慢或出现卡顿,此属正常现象,若投标人需要调取开标现场视频影像资料的,可以在评标完成后3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需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逾期的概不受理现场视频调阅申请。10、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投标全流程均使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lssggzy.lishui.gov.cn/)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中的“下载”中下载,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为:4009980000。9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格式为LSSTF的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注:后面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有矛盾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4页一、总则1、工程概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2、有关单位和机构2.1招标人: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招标方式:3.1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3.2本次招标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4、投标人资格按前附表要求5、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的有关准备工作、现场踏勘、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无论招标过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6、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核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本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2)招标人在招标期间的所有补充文件(包括招标答疑纪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无任何约束力。8、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8.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二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在集中现场勘察后也可以自行前往踏勘,但招标人一律不予陪同。8.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用户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5页函、传真、电报,下同)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文件的形式予以解答并将不说明来源。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向投标人发出招标补充文件的方式作出。9.2招标补充文件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对所有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3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通知中写明。10、招标文件的效力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和投标的有效依据,也是中标后签订承包合同的依据,同时也是合同的组成文件,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中带有“▲”的为实质性条款,凡不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者,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效标处理。三、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及货币单位11.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投标文件由资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共三部分组成。12.1资信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2.2技术投标文件12.2.1格式不限,采用文字说明或图纸的形式,技术内容参考包括方案设计文本、效果图、投资估算,设计理念、构思等。12.2.2多媒体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提供介绍设计方案的多媒体演示文件:必须配有中文语言或字幕,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能在一般电脑上直接播放(采用常规视频文件格式,如avi、mp4、wmv等,WIN系统自带播放器可播放)。12.3商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6页注:开标阶段的开标记录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记录与投标函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13.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交全套投标文件的副本五套及投标文件扫描件壹套。14、投标报价及投标补偿14.1各投标人结合自身管理水平、综合实力进行报价。但投标报价超出有效设计费报价范围的不进入商务标评审。1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4.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等涉及费用;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等涉及费用;报批、相关评审等其他相关设计服务等所有内容的费用,加班费赶工费,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建设单位组织本项目委托范围各项评审的专家评审费等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招标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14.4有效设计费报价范围:按前附表要求14.5方案补偿本项目不予补偿。15、投标保证金15.1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在规定期限内拒签合同的。16、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7页的书面形式的确认。16.2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另外还应在外层封皮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6.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更改投标文件。16.4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期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7.2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LSSTF)。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2.0。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四、开标19、开标19.1本项目开标时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19.2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19.2.1本项目通过网上2.0系统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日之前仔细确认投标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19.2.2投标人进入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不见面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退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8页19.2.3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场交互顺畅,开标开始时将滚动播放解说词,以对设备进行测试。本项目资格审查条件中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内容。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19.2.4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30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19.2.5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19.2.6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入口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丽水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2.0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19.2.7开标特别说明:(1)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可以解密时开标可以继续进行;(4)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将延迟开标,延迟开标时间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网上公布。(5)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6)逾期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7)投标人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登录交易平台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19.3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所有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前附表否决条款情形的,应在开标会上当场询标,并做好记录,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五、评标20、评标20.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的单数成员组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组建。20.2评标委员会应遵循公正、合理、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并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21、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19页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修正原则: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当文字描述出现差错,但没有实质性影响投标报价时,可以按照数字表示的数额修正文字描述;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并将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24、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5、评标办法25.1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定性评审法(具体详见第六章)。25.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须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填写专家评审表。然后经讨论汇总后,由评标委员会出具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意见。25.3专家评审表和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是招标人定标的主要参考依据。25.4在评审过程中,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或者否决其投标的,评标专家应当详细说明原因,列举投标文件存在的问题并署名。25.5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意见,在所有未被否决的投标人中,按评标办法规定,择优向招标人推荐5名投标人(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5名全数进入)进入定标程序,并提交评标报告。六、定标26、定标委员会26.1招标人应按以下标准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开展定标工作: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0页(1)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应为5人及以上单数。(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26.2定标委员会对整个定标工作负总责,独立行使定标权,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定标,接受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27、定标要素及定标方法27.1定标要素(1)价格因素:主要包括设计费报价高低等;(2)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3)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4)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设计重难点解决方案等;(5)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6)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27.2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28、重新定标或重新招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建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其余投标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由招标人重新招标。七、授予合同29、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1页29.1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29.2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9.3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9.4定标方式除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0、合同签订30.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30.2合同签订: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0.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重新招标,在原招标文件内容没有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开标时间可以缩短,但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3日。30.4投标保证金退还途径:按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退还。八、其他31、知识产权31.1所有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定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2页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31.2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凡涉及到本次招标项目的任何知识产权均属于招标人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抄袭和引用有关内容,一经查实,须负法律责任。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由中标单位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31.3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人案成果的部分内容,并且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31.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31.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31.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31.7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3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由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3页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概况:4.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设计范围: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2、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设计但需与专业部门做好设计和设计衔接工作。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计划开始设计日期:年月日。计划完成设计日期:年月日。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4页1.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2.签约合同价:总价;中标单方设计费注:(1)设计费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等涉及费用;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等涉及费用;报批、相关评审等其他相关设计服务等所有内容的费用,加班费赶工费,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差旅费,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建设单位组织本项目委托范围各项评审的专家评审费等所有为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外,发包人无需向设计人支付任何其他额外费用。(2)设计费按实结算,结算设计费=中标单方设计费*(地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注:地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数据为准。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5页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人执正本份、副本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6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GF—2015—020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询标纪要(如有)、除投标函及其附录外的其他投标文件。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等现行技术标准。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根据通用条款,。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7页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1.8保密保密期限:永久。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7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一般义务3.1.1设计人需(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3.1.3设计人其他义务:与发包人的沟通,及时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及时对发包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类调整修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提供招标阶段的设计支持(包括及时回复清单编制单位提出的设计图纸疑问,提供各类材料设备技术参数)等。3.2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8页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更换项目负责人一人,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当期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3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每更换项目负责人一人,承担5万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当期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设计人还需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3.3设计人人员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更换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按3万元人民币/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上违约金直接从当期支付的设计费中扣除。更换人员超过3人的,同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它无专项资质的专业工程。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设计人不具有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可进行分包,但应在分包前将分包单位资质等情况送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分包。设计人为本项目设计的总包单位,负责总体协调各专业设计单位的工作,专业工程设计费及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中。设计人必须负责对分包人的管理、沟通与协调,在设计过程中禁止推卸管理、沟通、协调等责任,分包设计服务过程或现场服务过程中必须有设计人的人员参与。工程设计分包不减轻或免除设计人的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设计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完成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工程设计人员名单、社保缴费证明(或医保缴费证明)、注册执业资格及执业经历等和分包设计合同以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由设计人支付,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29页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5.工程设计要求5.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设计标准需达到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并满足发包人的功能要求。5.1.2.2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行业标准。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设计费用。5.1.2.4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不得超过(或不得低于)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类技术指标。5.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5.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及地方行业标准等,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上述技术标准若有最新,以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最新行业标准为准。并满足招标人需求,否则重新深化。5.3.5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5.4不合格工程设计文件的处理5.4.2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的延长由发包人承担。6.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6.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6.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内。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周期、与发包人沟通交流时间计划、各设计阶段人员配合及分工计划、设计周期中的关键性控制节点安排、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时间计划。6.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3天内。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招标代理机构:9.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10.合同价款与支付10.2合同价格形式电话: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时间内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578-2571155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1页(1)单价合同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初步设计批复后工程投资总额的变化、建筑面积变化、建设规模变化、设计需求或设计文件的调整修改变更、设计周期延长及设计周期延长导致的工作量增加、设计标准规范的修改(或新出台)、人工物价的涨幅、政策规划等的调整、项目终止的风险、成熟的设计人应考虑到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由设计人自行考虑,不计费。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形式:/。10.3定金或预付款10.3.1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定金的比例无或预付款的比例无。10.3.2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11.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1.2发包人变更工程设计的内容、规模、功能、条件或因提交的设计资料存在错误或作较大修改时,设计人可按本条约定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与发包人协商对完工时间做可共同接受的修改,但发包人不向设计人增付任何设计费。11.5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5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15天内,予以书面答复。12.专业责任与保险12.2设计人需(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3.知识产权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2页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13.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设计人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设计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13.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设计人承担,已包含在设计费中。14.违约责任14.1发包人违约责任14.1.1发包人支付设计人违约金: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协商后支付相应设计费用。开始设计工作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14.1.2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14.2设计人违约责任14.2.1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若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应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外,还应按设计费合同总价30%的比例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有损失,仍需全额赔偿。14.2.2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合同附件3和附件5)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从设计费扣除1000元违约费。工程一般变更设计,设计人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后,在2天内给予完成,重大变更在方案审定后,7天内予以完成。每延误一天扣除人民币1000元。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14.2.3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由于设计人原因产生的设计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如因此造成任何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设计人承担全部责任。因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错误,虽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按实际损失金额的50%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14.2.4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设计人除负责采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3页取补救措施外,每发生一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14.2.5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设计人须向发包人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设计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5.不可抗力15.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6.合同解除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30天。16.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30天内。17.争议解决17.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7.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7.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7.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丽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丽水市人民法院起诉。18.其他(1)设计文件经审查后,设计人员按发包人要求限期修改到位,若修改三次以上仍未达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4页到发包人要求的,超过三次以上的每发生一次扣除设计费1万元人民币。(2)履约保证金:设计人在签订设计合同前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合同或政策性担保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签约合同价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经备案,并完成承包人违约金担保索赔后退还解除。(3)设计人承担因方案调整、限额设计需要增加的设计修改工作,不另计费用。(4)设计人参与服务范围内的图纸交底、图纸会审等工作不另计费用。(5)设计人应配合后续服务,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修改等。(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供人员的专业能力或工作态度等不满意的,设计人应无条件予以调整;如设计人员力量不能满足发包人工程进度要求,设计人应无条件予以增补,如不按发包人要求进行调整,按5万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7)当发包人不定期通知设计人参加有关设计专题会议,设计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设计人员名单参加会议;发包人通知要求人员到场处理有关问题,设计人应于24小时内派相关的专业人员到场,并提出有关处理意见。若设计人人员无故拖延时间或缺到,发包人将按每人每次2千元从应付设计费中予以扣减。(8)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设计人不予配合的,按2万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9)设计人负责取得设计相关的技术基础资料,在设计过程中,协助发包人与本项目相干扰的公路、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方案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协助发包人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方案沟通,并取得书面意见,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10)设计人有责任协助发包人进行相关审批工作。注:以上违约金可从相应阶段应付设计费中予以扣减。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5页附件: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附件5:设计进度表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附件8:地形图等资料保密协议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6页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及设计阶段划分1、设计范围: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2、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设计但需与专业部门做好设计和设计衔接工作。二、各阶段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阶段(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并进行货值测算;(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及方案优化,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优化,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4)协调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交通、消防、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6)负责完成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2.初步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并制作土建、安装、装修、人防、基坑围护设计、道路及广场系统、景观绿化、智能化弱电、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建筑电气、暖通、电梯、室内室外配套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相关规定;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7页(2)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主要工程数量、主要材料设备数量及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审批,控制工程投资和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和生产准备的依据。对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或采用国内科研新成果时,应在设计说明书有关章节加以详细说明,并有类似规模成功案例的业绩。(3)制作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供电、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4)编制投资概算和运行成本分析。概算编制需符合招标人的规定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1)负责完成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5)危大工程专项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6)配合工程结算审核、审计等工作。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8页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行业特点及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39页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方案设计、完善、修改根据招标人按项目实际需求提供,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文本费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核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提供电子文档2初步设计及概算提供电子文档3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提供电子文档特别约定: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2、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所有设计成果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3套(设计图形文件采用AutoCAD格式文件(经甲方认可、可重复修改使用、不进行任何加密措施处理、禁止恶意炸碎重复套块等行为),表现图、渲染图采用JPG或TIF格式,手绘图、手绘建筑画扫描成JPG格式,概算、估算文件并包括电子版(软件版);初步设计方案纸质(评审后修最终订稿)。设计人无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3、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不再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0页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名称姓名职务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承担过的主要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结构专业负责人景观绿化工程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1页附件5:设计进度表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及优化;方案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经审核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为准。由于设计人的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扣减设计费1000元人民币。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2页附件6: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一、设计费总额:签约合同价:总价;中标单方设计费设计费按实结算,结算设计费=中标单方设计费*(地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注:地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数据为准。结算设计费以补充文件形式明确。二、设计费总额构成: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4、特别约定:(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2)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付标准为/。(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三、设计费支付方式付费次序支付比例支付时间第一次付费支付至设计费签约合同价的15%方案设计通过规划审查并批复后30日内支付第二次付费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60%施工图完成并图审合格后30日内支付第三次付费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80%全部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第四次付费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9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专用合同条款,扣除设计人违约金和发包人损失赔偿金后30日内支付,并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3页第五次付费支付至结算设计费的100%完成工程结算后支付全部剩余设计费三、其他约定1、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各阶段的开始时间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未书面通知设计人开展设计工作的,设计人自行开展设计产生的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各阶段工作量占比详见下表。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因非设计人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或不再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的,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按照设计人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设计费,具体的各阶段达到的工作量和实际应支付的费用,以发包人确认为准。设计阶段费用占比方案设计、完善、修改设计费20%初步设计及概算设计费20%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设计费40%施工后期服务配合设计费20%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4页附件7: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5页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发包人(全称):丽水文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人(全称):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廉政建设,规范发包方和承包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实现优质工程和廉政工程,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发包人以下统称为甲方。第一条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承包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就工程造价(款)、材料供应、工程量变更、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在工程款支付、工程量测量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要求或暗示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利用职权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及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支付的任何费用。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6页(三)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丽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执行。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根据《丽水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工程设计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至主合同履行结束时止。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由发包人、设计人各执壹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发包人:(盖章),设计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7页第四章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地块位于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2、建筑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4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容积率1.7-1.8,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本项目工程费用约4.2亿元。二、设计范围和设计阶段划分共一个标段设计范围:包含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项目及红线外吕埠坑周边景观的方案设计(含货值测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和所有专项设计,如基坑围护、挡土墙、土建、安装、装修(包括样板房、售楼处及示范区装修)、室外附属、智能化、抗震、亮化工程、幕墙(含深化设计)、钢结构(含深化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工程专业设计规范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工作。2、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批准,费用计入本次报价。本次设计范围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配套工程如电力(变配电)、自来水、燃气等设计但需与专业部门做好设计和设计衔接工作。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用地红线图(2)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3)芦埠地块安置房配建要求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8页(1)用地红线图口西北红线图项日编号:2024X032路芦埠路-=.-8:=.X31449.76-Y40L94476量.建37050X3万881一责建怅7372-面积专Q3万H4049695.16X37301865Y58131..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49页(2)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浙江省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丽规条【2024]14号根据《丽水市中心城区水东大桥南侧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如下:一、用地情况地块位于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东侧以水东路规划道路红线为界,南侧以塔下路规划道路红线为界,北侧、西侧用地红线详见附图。规划总用地面积4403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用地兼容性要求: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二、规划设计指标1、容积率:1.7-1.8,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2、建筑高度控制:≤58米。3、建筑密度:≤30%。4、绿地率:≥30%。5、适建建筑:住宅及配套服务用房、商业(含零售、餐饮)、村集体公建。三、主要规划要求1、建筑退线:建筑投影线(含踏步、雨棚等突出部分)后退1丽水市水东路与塔下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第50页塔下路与北侧幼儿园地块一侧红线不少于5米,后退其余各侧红线不少于3米,高层建筑后退塔下路与北侧地块一侧红线不少于10米,后退其余各侧红线不少于8米。地下建筑退各侧用地红线不少于5米,同时应符合施工时对周边建筑、道路、管线(井)的安全距离要求。2、建筑日照:新建建筑及对周边现状、规划建筑日照的影响,必须符合国家日照规范要求。3、建筑单体设计:不允许建设低层住宅,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米,且不大于3.3米;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大于4.2米;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大于4.5米;住宅建筑沿街面应采用封闭式阳台;套内面积少于180平方米的住宅户型(不含通高阳台自身面积)不得设置通高阳台。高层住宅面宽不宜超过45米,且不应超过55米。高层(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底层除设置必要的小区配套用房以外均应设置公共活动架空层(且层高应≥4.5米),高层住宅底层之间可设置风雨连廊进行连接。住宅小区内具有公共属性的风雨连廊、入口公共通道、开闭所(配电房)、垃圾分类房、智能信报箱与快递暂存用房、室内建设的体育文化活动用房、单排柱非机动车棚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指标。单处不超过10平方米,合计总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门卫岗亭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指标。餐饮用房应预留专用烟道,同时符合《丽水市中心城市餐饮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要求》。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住宅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