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招标公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2025)



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以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为常新行审政投〔2023〕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拟对建新河(澡港河-老桃花港)提升改造。西起澡港河,东至老桃花港。主要包含清淤工程,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合同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设计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共30天;
2.4.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
2.4.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
2.4.3勘察(勘测)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
2.4.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
2.5对应投资金额:45万元(其中勘察(含勘测、基坑支护设计)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
(5)技术负责人要求:/
(6)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7)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8)勘察设备要求:/。
(9)信用等级要求:/。
(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③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
5.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5.2下载招标文件
5.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
6.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项目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技术负责人要求
/

7.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
/

8.勘察负责人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勘察设备要求
/

10.信用等级要求
/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8.4 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30分;业绩3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技术部分:52分。
8.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
具体办法如下:

序号
赋分项目
评分标准
赋分值

(一)
投标报价
30分

1
投标报价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值;若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若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扣分保留两位小数),直至商务分扣完为止。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0分

(二)
业绩
3分

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2分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注:如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1分

(三)
项目管理机构
15分

4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得2分;(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1分。
3分

5
技术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2)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
3分

6
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
(1)勘察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得2分;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外)中配备: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的得2分;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的得2分;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每个专业限一人。本项最高得6分。
9分

注:(1)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4)相关证书如有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四)
技术部分
52分

7
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工程概况清楚,对项目的现状、项目环境的理解深刻、到位;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是否有较好的延续性;总体定位是否适当,设计思路是否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8
方案勘察设计
方案勘察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河道平面图、断面图、附属设施结构图。(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1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8分

9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分析图,水土保持方案图,效果图等。(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8分

10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对策
对项目分析深入精准,对项目区控制规划、水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剖析确切,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现状了解透彻,重难点把握到位,对策措施合理、可行、可靠。本项最高得 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5分

11
设计创新
从设计理念、思路等各方面都可提出创新。创新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实惠、实用性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分

12
经济指标
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合理。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13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14
合理化建议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4分

15
后续服务
针对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提供的现场服务及其他后续服务提出承诺。本项最高得 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分

合计
100分

注:
(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
(2)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所载为准。
1、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均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①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
②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指标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
③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特别提醒:
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②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技术标评分说明:
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 1 个最高分和 1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
(4)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标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取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相同,投标价格部分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
(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9.其他内容
9.1 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
9.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9.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
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
9.1.3. 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
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
9.2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9-85163007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5918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商铺16-10号
联系人:范文林
电话:0519-83138719
邮箱:13994305@qq.com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
定稿招标公告-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pdf

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合同编号:F3204111839000017001001)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O二五年七月第1页共123页目录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6.投标文件的递交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8.评标标准和方法9.其他内容10.发布公告媒介11.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第2页共123页1.11分包1.12响应和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第3页共123页7.2评标结果异议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7.4定标7.5中标通知7.6技术成果补偿7.7履约保证金7.8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投诉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及确认函(回执)附表三:开标记录表附表四: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2详细评审3.3投标文件的澄清第4页共123页3.4评标结果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发包人管理4.勘察设计人义务5.勘察设计要求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7.暂停勘察设计8.勘察设计文件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11.合同变更12.合同价格与支付13.不可抗力14.违约15.争议的解决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义务3.发包人管理4.勘察设计人义务5.勘察设计要求6.开始勘察设计和完成勘察设计8.勘察设计文件9.勘察设计责任与保险第5页共123页10.招标和施工期间配合11.合同变更12.合同价格与支付13.不可抗力14.违约15.争议的解决16.补充条款第3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附件三:廉政合同附件四:联合体协议(如有)附件五:结算资料移交表(样表)附件六:主要人员汇总表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勘察设计费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七、设计勘察方案八、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九、其他资料第6页共123页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以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为常新行审政投〔2023〕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拟对建新河(澡港河-老桃花港)提升改造。西起澡港河,东至老桃花港。主要包含清淤工程,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合同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设计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共30天;2.4.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2.4.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2.4.3勘察(勘测)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2.4.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2.5对应投资金额:45万元(其中勘察(含勘测、基坑支护设计)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设第7页共123页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5)技术负责人要求:/(6)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7)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8)勘察设备要求:/。(9)信用等级要求:/。(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③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第8页共123页(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5.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5.2下载招标文件5.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6.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第9页共123页6.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评标标准和方法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8.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技术负责人要求/7.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8.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9.勘察设备要求/10.信用等级要求/11.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12.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8.4分值构成:投标报价30分;业绩3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技术部分:52分。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序号赋分项目评分标准赋分值第10页共123页(一)投标报价30分1投标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值;若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若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扣分保留两位小数),直至商务分扣完为止。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0分(二)业绩3分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2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注:如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1分(三)项目管理机构15分4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得2分;(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1分。3分5技术负责人(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2)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3分6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1)勘察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得2分;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外)中配备: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的得2分;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的得2分;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每个专业限一人。本项最高得6分。9分注:(1)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4)相关证书如有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四)技术部分52分7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工程概况清楚,对项目的现状、项目环境的理解深刻、到位;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是否有较好的延续性;总体定位是否适当,设计思路是否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8方案勘察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河道平面图、断面图、附属设施结构图。(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1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8分9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分析图,水土保持方案图,效果图等。(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10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对策对项目分析深入精准,对项目区控制规划、水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剖析确切,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现状了解透彻,重难点把握到位,对策措施合理、可行、可靠。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11设计创新从设计理念、思路等各方面都可提出创新。创新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实惠、实用性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12经济指标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合理。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4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5后续服务针对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提供的现场服务及其他后续服务提出承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合计100分注:(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2)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所载为准。1、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均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②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指标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第13页共123页③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特别提醒: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技术标评分说明: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4)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标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取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相同,投标价格部分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9.其他内容9.1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9.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9.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9.1.3.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9.2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9-8516300710.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第14页共123页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19-8159187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商铺16-10号联系人:范文林电话:0519-83138719邮箱:13994305@qq.com2025年7月29日第15页共123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未尽事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有关内容的修改、增加,对同一事项两者要求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同一条款下的选择项目以其中已勾☑选项为准。除特殊说明外,招标文件中所称“评审因素”均包括资格审查部分的评审因素和评分部分的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均包括资格审查部分的评审标准和评分部分的评分标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增加:开标会议形式□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1.1.2招标人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联系人:曹先生电话:0519-8159187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商铺16-10号联系人:范文林电话:0519-831387191.1.4招标项目名称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1.1.5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1.1.6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公告1.1.7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1200万元。1.1.8现场管理机构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服务期限1.共30天;2.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2服务期限3.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4.勘察(勘测)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1款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2款1.9.1踏勘现场见第1章招标公告第7条1.10.1投标预备会1.10.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4项1.10.3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1.11.1分包☑不允许□允许1.12.3偏离☑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离幅度:/2.4招标文件的异议(增加)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形式与提出疑问的形式相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应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异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13994305@qq.com(电子邮箱),同时传真到/(传真号码)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1.投标人应当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如有疑问的(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2)特殊情况下逾期仍然存在疑问需要提出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形式:☑通过交易平台提出;□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所提疑问经电子扫描后作为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同时传真到(传真号码)。3.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时间:投标截止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5增加:关于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间1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并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4.招标人向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的形式如下:□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发送到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信息登记的联系人电子邮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反馈(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memberLogin)、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链接路径)发布。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答疑澄清文件”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5.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1.4增加:投标文件制作、组成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下列选定的开标方式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制作、组成投标文件。是否两阶段开标及是否设置暗标的开标方式规定如下:☑一次性开标;□两阶段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一次性开标;□技术标为暗标的两阶段开标3.1.5增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14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3.2.4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其中勘察(含勘测、基坑支护设计)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由中标人支付的进场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单独立项):(1)进场交易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表交易类别中标价收费标准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项目10万元(含)以下100010万元以上1750注:招标单位支付交易服务费总额的70%,中标单位支付30%。(2)招标代理费计取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制订的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3)专家论证费、评委费、餐费等费用按实计取。3.2.6增加:上传文件是否要求附有报价电子清单□是。文件类型:,其他要求:☑否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规定: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务办〔2023〕11号),投标人未因违反“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的,在参与本项目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应加盖投标人单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1投标保证金位公章或电子签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递交,需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中。3.投标人使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应签署《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自觉遵守承诺,并承担相应责任。未递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或内容不完整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资审不合格处理。3.4.3修改: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5.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电子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电子扫描件)、投标人相应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指2022年~2024年的任意连续3个年度或以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5近3年发生的仲裁及诉讼情况的时间要求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仲裁及诉讼情况表。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1)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按照交易平台规定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不予认可。3.7.3(2)增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1.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指定的签字、盖章位置,分别采用个人和单位数字证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公章;2.对于不能在交易平台上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盖章但要求签字、盖章的格式文件,必须在交易平台线下生成并亲笔签字、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3(2)增加: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盖章后,电子扫描编入投标文件。3.7.3(3)增加: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1.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向交易平台传输电子投标文件完整版1份;2.开标现场当面递交的(线下文件)文件清单:/3.7.4增加:投标文件所附单位和个人各种证明材料的编入规定1.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以及编辑的文档材料应当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章节编入。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导致不同章节重复出现同样信息的,应当按各章节要求各自编入,投标人应当自行控制其未按要求编入导致评标委员会难以查阅的风险。2.由于交易平台仍在逐步完善之中,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部分“其他资料”作为兜底章节,仅用于编入投标文件格式中尚没有明确章节位置的其他资料(需在投标函中声明),供评标委员会定向查阅。3.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按照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的规定制作到电子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仅对电子投标文件页面中所附有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未附有或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相应内容按缺失处理而不予对此件证明材料进一步评审。4.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在完成评标前发现作否决投标处理,在完成评标后发现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4.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密。4.2.1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1款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6.2款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4.3.1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规定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对投标文件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4.4增加:关于放弃投标已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的,均作为放弃投标行为;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视为放弃投标行为。相关规定如下:1.决定不参加投标的,应及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2项的提出疑问的形式递交包含原因说明的放弃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4增加:关于放弃投标通知;已经完成投标后撤回投标、未按要求参加开标的,均应书面说明原因;2.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处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见第1章招标公告第5.2款5.2开标程序一、及时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满足三家进入电子开标程序。投标人应当保持在线并及时完成相应的网上操作。二、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三、投标人解密的补充注意事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四、电子投标文件按时完成解密的投标人数量不足三个的处理:☑中止招标投标活动并按招标失败处理;□继续开标,条件是:/。5.3修改:开标异议异议人对涉及开标事项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5.4增加:补救操作措施☑不允许□允许,补救措施如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如下:按照“《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规定的投标单位综合得分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名/标段。2.多标段关联项目招标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限制中标数量的规定:/。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期限:3日(网上标记的发布之日不计,且最后一日为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不要求7.8.4增加:中标后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份数份数:4份(从交易平台导出的完整电子投标文件打印件)(含链接的所有扫描件)。8.2增加:纪律要求投标人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现行的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以及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纪律要求。8.5投诉1.投诉文书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要求。2.在线异议投诉执行《常州市工程招标投标在线异议投诉接受、转办机制》(常发改【2023】302号)的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5投诉3.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9-85163007;受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电子邮箱:xbqslj@qq.com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原件☑不提交□提交。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下列原件的,投标文件所附的相应内容不予认可,清单如下:/10.2招标人其他要求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10.3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须由中标人支付的进场交易费、招标代理费等费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清单中不单独立项)进场交易费进场交易费按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评委费、专家费等费用专家论证费、评委费、餐费等费用按实计取均由中标单位支付。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一)招标人补充的一般内容1.因招标文件模块限制,凡招标文件中与本招标文件前附表10.4条“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有矛盾的以“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的要求为准,如有疑问请投标人在答疑期间从“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中提出,以便于招标人作出答复。2.未注明使用何种语言和币种的,以中文和人民币为准。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4.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招标公告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为准。5.潜在投标人应经常登录查看“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及时获取有关本次招投标的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理解产生的误解和偏差,责任由投标人自负。6.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对现场进行认真踏勘,熟悉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地质情况,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方案、报价等编制投标文件的资料,并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为由,提出额外款项增加、补偿或延长服务周期等要求。8.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9.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10.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招标人不予接收。11.投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不见面”开评标时各投标人无需到开评标现场,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登录并签到。本项目开评标全过程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操作,请各投标单位相关人员在开标过程中不要随意离开网上开标大厅,如因离开网上开标大厅错失信息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3.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手册中的各项内容,确保能顺利参加本次项目的开标会议和交互全过程。1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15.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二)评标细则:详见招标公告(三)不见面开标: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四)授予合同:(1)中标①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将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3个日历天,如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②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否则,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合同签订①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五)异议与投诉异议受理单位联系方式:(1)单位名称: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2)通讯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3)联系人:曹先生0519-81591873(4)传真:/(5)电子邮箱:/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通信地址、传真、联系电话(1)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2)联系电话:0519-85163007(3)受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69号(4)电子邮箱:xbqslj@qq.com(六)其他(1)各投标人应在本单位自行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请勿参考他人的投标文件,避免雷同;请勿在其他单位或公共区域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出自同一台电脑等情况。投标过程中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等情况,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2)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门。(3)本项目严禁挂靠及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挂靠或业绩不实、业绩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①没收投标保证金;②取消其中标资格;③追究其延误招标人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④禁止参与招标人所有的水利项目的投标;⑤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第28页共123页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初步设计成果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第29页共123页(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联合体各方)、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第30页共123页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技术建议书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31页共123页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第1项第(1)目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担保;(5)勘察设计费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及其他内容;(7)技术建议书;(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第32页共123页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担保。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勘察设计费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勘察设计费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第33页共123页(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设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第34页共123页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上线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第35页共123页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36页共123页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技术成果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8.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37页共123页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页共123页附表一:招标文件疑问函招标文件疑问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后,我方提出以下疑问,请予以答复: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适用于本格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格式自拟,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应载明有效联系方法。第39页共123页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及确认函(回执)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1.……2.…………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本通知后附的格式,在年月日前按照形式回复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年月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确认函(回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送的编号:的(工程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合同编号:招标文件问题(澄清、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页码总数)条(条款总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第40页共123页附表三:开标记录表包含投标人名称、报价、项目负责人、工期、投标保证金、质量要求、最高投标限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权重系数等有关内容,以及线下文件的份数和密封情况记录。电子开标记录应当由招标人加盖电子印章,线下文件应当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代表)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均应当由投标人确认(未确认的视为已经确认)。年月日第41页共123页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以招投标系统格式为准。第42页共12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初步评审须知----1.在进入初步评审开始时,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阶段发现疑似被否决投标的情形、交易平台智能辨识功能已经发现投标文件存在疑似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该投标人的对应初步评审因素中作出不符合标准结论,其余初步评审因素不再进行继续评审,并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中说明;未一致认定作为否决投标处理的,在初步评审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标准。2.进入任一个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界面后,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提出初步评审各因素是否符合评审标准的意见,对各评审因素统计汇总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所有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均>50%时,该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初步评审合格的结论,有一项评审因素符合标准意见的得票率<50%的,否决该投标文件并在详细评审阶段显示不予以评分的标识。3.在评标结束前发现已经作出的评审意见、结论存在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后重新提交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4.两阶段开标、评标项目,各初步评审因素在各对应阶段评审(部分评审因素对应投标内容只能在第二阶段查看的,第一阶段可以按照符合标准处理,以便于电子评标程序正常运行,在第二阶段进一步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最终评审意见生成《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5.初步评审各项评审标准所指的“投标人须知”××条款均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应条款,××条款编号均覆盖本层级以下序列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8.5款”规定的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标段不超过3名。开标、评标步骤一次性开标的评标方法说明: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8.5款;2.1.1形式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投标函签字盖章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2)项规定3.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4.投标人承诺书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书编制规第43页共123页定已作出全面承诺5.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6.一个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7.份数和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3)项规定8.原件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款规定9.投标函与清单两者报价一致10.暗标的要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4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2.1.2资格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3.业绩要求/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6.技术负责人要求/7.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8.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9.勘察设备要求/10.信用等级要求/11.其他要求/12.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13.投标担保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4.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3.设计周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4.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5.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6.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第44页共123页7.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9.参加开标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款的要求10.招标人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的规定11.允许的偏离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款规定12.最高投标限价之内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13.不低于成本价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14.按要求澄清确认未发生不按要求澄清确认事实15.MAC地址不同投标人不存在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16.遵纪守法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人最终得分W=A+B+C+D(A、B、C、D对应内容重新划分如下)A投标报价30分B业绩3分C项目管理机构15分D技术部分:52分。D部分: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规定项目规定答辩陈述评标过程中是否要求投标人答辩陈述(参加人员符合评分项目的规定)☑否。□是,要求如下:答辩陈述1.携带证件(原件)和装备:答辩陈述人员携带身份证、参加答辩陈述;2.到达时间:招标人在开标会议上明确的到达等候时间(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此为答辩陈述最早开始时间,具体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进度确定;3.等候地点:招标人在开标会上明确(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答辩陈述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有关答辩陈述要求。澄清通知启动的告知途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1.启动的告知途径:电话通知2.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通知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勾选其一或全选,评标委员会按已经勾选的任意一种进行):□纸质载体,传真发送或电话告知当面交接地点(不见面开标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电子形式,在本交易平台上进行。□其他信息化手段:(经监督部门和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3.投标人作出答复的函件载体与传递方式,按照澄清通知载明的要求执行(不见面开标的,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以后的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未否决全部投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中仍有投标人同时具备投标总价比较合理、勘察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可行、主要人员满足需要,可以继续评标。此过程由评标委员会专题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确定。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见招标公告第8.5款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标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取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相同,投标价格部分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规定。第46页共123页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及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第47页共123页(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及招标公告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2.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子项赋分如偏离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赋分平均值2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组织复核。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多标段关联项目招标对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限制中标规定的,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2项执行。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48页共123页附表一: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第49页共123页附表二: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投标文件问题澄清函编号: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_______)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50页共123页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以关于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号为常新行审政投〔2023〕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州国家高新区百丈高端装备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建新河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拟对建新河(澡港河-老桃花港)提升改造。西起澡港河,东至老桃花港。主要包含清淤工程,土方工程、护岸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工程等。本项目工程建安费约1000万元。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合同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所需的勘测设计工作等。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共30天;2.4.1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2.4.2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及施工图设计文件;2.4.3勘察(勘测)资料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及进度要求;2.4.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期开始到竣工验收等相关服务完全终止结束。2.5对应投资金额:45万元(其中勘察(含勘测、基坑支护设计)费:15万元;设计费:3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其中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a.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b.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c.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基本存款账户目前不存在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提供。)(5)技术负责人要求:/(6)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7)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8)勘察设备要求:/。(9)信用等级要求:/。(10)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均必须由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②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③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否决本次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否则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明确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联合体投标,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与此有关的各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9)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从本公告发布次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为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内完成如下工作:5.1.1本项目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项目,投标人应当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关于使用省主体信息库的公告,(网址: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20250317/183d9a75-8863-48e2-8b3a-68153ab99a5d.html),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5.2下载招标文件5.2.1投标人可以登录“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0日9时00分。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后20分钟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6.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6.2.1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6.2.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8.评标标准和方法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8.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技术负责人要求7.专业设计负责人要求8.勘察负责人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9.勘察设备要求10.信用等级要求11.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12.联合体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8.4分值构成:投标报价30分;业绩3分;项目管理机构15分;技术部分:52分。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本次招标为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采用两位小数)。具体办法如下:序号赋分项目评分标准赋分值(一)投标报价30分1投标报价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取其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直接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平均值;若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计算投标报价平均值),凡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最高分3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若不足1%按内插法计算,扣分保留两位小数),直至商务分扣完为止。有效投标报价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0分(二)业绩3分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注: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2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初设批复概算800及万以上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1分。注:如项目负责人与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1分(三)项目管理机构15分4项目负责人(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得2分;(2)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得1分。3分5技术负责人(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职称证书的得2分;(2)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3分6主要专业负责人素质(1)勘察专业负责人: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专业得2分;②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2)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外)中配备: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的得2分;②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专业的得2分;③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的得1分;④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的得0.5分。以上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员,每个专业限一人。本项最高得6分。9分注:(1)本项目拟配备人员不重复计分。(2)提供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的原件扫描件。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若相关证照为电子证书的,须符合发证部门的使用要求。(4)相关证书如有有效期,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四)技术部分52分7项目设计概况,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工程概况清楚,对项目的现状、项目环境的理解深刻、到位;方案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设计是否有较好的延续性;总体定位是否适当,设计思路是否根据项目自身特点,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8方案勘察设计方案勘察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河道平面图、断面图、附属设施结构图。(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1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18分9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内容完整合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要求: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现状分析图,水土保持方案图,效果图等。(不少于10张,每少一张扣0.5分)。本项最高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8分10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重点、难点及对策对项目分析深入精准,对项目区控制规划、水系规划等相关规划剖析确切,对项目区及其周边现状了解透彻,重难点把握到位,对策措施合理、可行、可靠。本项最高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11设计创新从设计理念、思路等各方面都可提出创新。创新应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实惠、实用性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12经济指标估算内容齐全,计算正确,总造价能较合理的反映本工程的建设费用,性价比合理。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4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项最高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4分15后续服务针对项目负责人与专业技术负责人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提供的现场服务及其他后续服务提出承诺。本项最高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未提供的不得分。2分合计100分注:(1)须将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该项不得分。(2)业绩认定标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为准。设计内容、项目负责人以设计合同所载为准。1、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业绩均为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业绩。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①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或行政许可)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手续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上述材料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无原件扫描件或原件扫描件不全均不得分。②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指标信息,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不得分。③项目负责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特别提醒:①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联合体承接的,则本次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工程的联合体牵头单位。②设计合同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技术标评分说明:本项目技术标为明标。每个技术标评标委对技术标各章节独立评审并记名打分,技术标各章节得分为各评委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技术标各章节评分完成后,由电子评标系统汇总得出各投标文件技术标得分。(4)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同,则取技术标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也相同,则取投标报价部分评分最高者靠前排序。若综合评分相同,技术标评分相同,投标价格部分评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随机抽取确定。(5)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9.其他内容9.1相关平台网站及技术服务联系方式:9.1.1.“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统7.0”网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9.1.2.“常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V2.0”,网址:http://gc.czggzy.cn/BidOpeningSJ/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平台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0519-85588123。9.1.3.CA证书及电子签章不见面办理指南(用于投标人办理或更新CA证书)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南。9.2本项目监督部门: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19-8516300710.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长江北路1188号联系人:曹先生联系电话:0519-8159187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格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世纪华城商铺16-10号联系人:范文林电话:0519-83138719邮箱:13994305@qq.com2025年7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水环境整治工程勘测、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