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破产业务服务招标公告(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2025)


项目编号:5001026608901332507290048

我单位在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

采购人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

投资审批项目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所需服务类型
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编制

服务内容
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意见的办理;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意见办理

中介机构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合同签订之日后45天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审工作,并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

服务金额
¥350000.0元

金额说明
含税价

选取方式
择优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5-07-31 14:00:00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报名,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报名。)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17726269792)

采购需求书下载
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采购需求文件.pdf附件1: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技术文件.pdf附件2:服务合同.pdf

2025-07-29

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采购需求文件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二)采购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三)工程概况:220kV黄中复线工程项目共涉及涪陵、南川、綦江3个区县,其中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县为1个(涪陵区),线路全长约87公里。(四)选取方式:本项目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采购信息,采用择优+直选的方式进行采购。二、中介服务内容及时限(一)服务内容: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意见的办理;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意见办理。(二)服务时限:合同签订之日后45天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审工作,并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三、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要求(一)营业执照、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投标。2.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二)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同类型项目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包含主要工作内容、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等重要信息)。(三)人员要求提供该项目人员配置表及对应证件(含项目负责人1名及其他成员)。(四)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运营正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须确保所提供的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五)信用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单位查询截图)。四、服务金额及说明(一)采购服务金额及说明本项目总费用为35万元(含税),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服务费12万元;规划选址论证服务费23万元。(二)付款方式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后开具合格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三)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附件:1.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技术文件2.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合同采购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7月29日关于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技术文件一、项目概况220kV黄中复线工程项目共涉及涪陵、南川、綦江3个区县,其中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县为1个(涪陵区),线路全长约87公里。二、项目实施内容编制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意见的办理;编制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完成规划选址论证报告意见办理。三、报价说明与合同结算(一)报价方式总价包干(不含税价)(二)报价依据《关于开展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工作的请示》(三)合同结算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后并开具合格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四、招标要求(一)资质及人员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统一管理,协调工作,并定期向管理人员汇报服务情况,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在项目服务期间同时担任其他项目团队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根据项目需要配备。3.乙方应保证项目服务人员稳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调换,且不得从事本单位其他项目。4.甲方或乙方认为需要更换乙方项目经理和项目团队成员时,均应提前2周向对方申明原因,并同时提出新的符合要求的人选,经甲方进行人员资质审核及面试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更换。5.乙方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对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管控,团队人员应能及时响应以满足项目质量要求。6.应答服务方案应具体说明项目组织成员在本次项目中的角色和具体承担工作。(二)项目实施要求及工期1.总体要求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后45天内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审工作,并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2.具体要求高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审工作,顺利取得批复,不能出现评审不通过的情况。报告中需阐明项目周边自然资源管控要素现状和规划情况;涉及区域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方案情况,尤其是“三区三线”划定情况;与各自然资源管控要素冲突情况,选择影响最小方案;线路方案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必要性情况等其他必要性情况。3.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行政部门对工程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规划选址论证管理要求开展技术服务工作,且灵活应对服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和进度的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乙方应接受项目单位指定人员的监督和指导。4.乙方在进行外业工作时应遵守实际操作安全制度或规定,确保自身安全,乙方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5.乙方应与甲方建立合理、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邮件沟通机制、周报机制、工作联系单机制等。确保各种通知、工作计划、重要提示、调整方案、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能够顺畅地上传下达,确保重大事项及时向甲方通报和汇报。(三)项目实施结果完成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和规划选址论证,最终取得两项论证报告合格审查意见。(四)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向甲方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五)保密要求1.乙方应在工作中坚持保密原则,确保乙方及其员工严格规范执行各项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泄密事件的发生。2.乙方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将电网数据等业主需要保密的资料及信息向外界泄露。(六)后续服务要求及其他1.乙方应提供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段的服务响应,并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的名单和联系方式,保证项目单位可以随时找到相应的技术人员。2.乙方须提供足够数量的技术人员,满足按期完成服务工作。正本副本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校对人及日期: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甲方: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第1页共5页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合同委托方: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就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220kV黄中复线工程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20kV黄中复线工程2.工程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南川区、綦江区3.工程概况:220kV黄中复线工程项目共涉及涪陵、南川、綦江3个区县,其中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县为1个(涪陵区),线路全长约87公里。第二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方式乙方负责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服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取得两项论证审查意见。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及时准确提供项目有关技术资料;2.负责上述项目协助、接洽工作;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相关技术成果保密,并承担因保密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在工作中应确保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承担任何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包括实现权利支出的律师费、保全担保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第2页共5页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1.技术咨询报酬不含增值税价款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大写:),增值税税率为,本费用为包干价,包含项目评审等所有费用。2.增值税:付款前乙方须按国家规定的适用税率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结算支付相应费用。3.履约保证金: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须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共计万元)或乙方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4.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完成该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并取得两项论证审查意见等约定义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发票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5.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帐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报酬。乙方对其指定的下列帐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第六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夏艳伟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负责该项目的接洽、协调、沟通、联络等工作。若其中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者,则视为违约,按照合同总价10%承担违约金。2、若乙方逾期15天仍未完成该项目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取得两项论证审查意见,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协调解决。协商、协调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第3页共5页(此后无正文,合同签署页附后)第4页共5页(此页无正文,为《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合同》签署页)甲方: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19号地址:邮编:,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Email: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涪陵分开户银行:行营业部账号:账号:241701012001000523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6608901334第5页共5页附件1:廉洁协议廉洁协议甲方: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防范和控制《220kV黄中复线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和规划选址论证编审服务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商定和履行过程中的廉洁风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相关资金的规范、有效使用,根据反腐倡廉有关规定,经双方商议,特订立本协议。一、甲乙双方责任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2.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国家秘密、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双方的正当利益。3.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廉洁意识。4.规范招标及采购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按照合同条款办事。5.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6.发生涉及本业务活动的不廉洁问题,及时按规定向双方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或通报,并积极配合查处。二、甲方人员义务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方便。(1)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以下简称“礼品礼金”)。(2)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他服务。(3)不得在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出国出境、旅游等事宜中索取或接受乙方提供的利益和便利;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负担或支付的费用。2.不得利用职权从事各种有偿中介活动,不得营私舞弊。3.甲方人员的配偶、子女、近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物资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不得违反规定向乙方推荐分包商或供应商。第1页共3页5.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三、乙方人员义务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输送利益和方便。(1)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礼金。(2)不得向甲方及相关人员提供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为其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其他服务。(3)不得为甲方及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属就业、出国出境、旅游等事宜中提供利益和便利;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由甲方及相关人员负担或支付的费用。2.不得有其他不廉洁行为。3.积极支持配合甲方调查问题,不得隐瞒、袒护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不廉洁问题。四、责任追究1.按照国家、上级机关和甲乙双方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以甲方为主、乙方配合,追究涉及的不廉洁问题。2.建立廉洁违约罚金制度。廉洁违约罚金的额度为合同总额的1%(不超过50万元)。如违反本协议,根据情节、损失和后果按以下规定在主合同支付款中进行扣减:(1)造成直接损失或不良后果,情节较轻的,扣除10%-40%(具体金额由甲方确定)廉洁违约罚金。(2)情节较重的,扣除50%廉洁违约罚金。(3)情节严重的,扣除100%廉洁违约罚金。3.廉洁违约罚金的扣减:由甲方合同管理单位根据纪检部门意见,与合同进度款的结算同步进行。4.对积极配合甲方调查,并确有立功表现或从轻、减轻违纪违规情节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酌情减免处罚。5.上述处罚的同时,甲方可按照三峡水利有关规定另行给予乙方暂停合同履行、降低信用评级、禁止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等处理。6.甲方违反本协议,影响乙方履行主合同或其附件并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五、监督执行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附件,由甲乙双方纪检部门联合监督执行。2、甲方举报电话:023-72285206;乙方举报电话:。六、其他1.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有关争议,适用主合同争议解决条款。2.本协议签订份数与主合同一致。3.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经双方签章盖章后起生效。第2页共3页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第3页共3页附件2: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因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保密信息。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防止该保密信息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构成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保密信息的定义1.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持有的,甲方以口头、书面、数码或其他形式向乙方提供或透露的图像资料、年度大事件、商业机密、贸易机密、操作信息、技术信息、商务或财务相关的信息以及其他不被公开知道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发展规划策略、市场营销计划、商务信息、商业机密等。(2)客户名称及清单、客户的详细资料、销售目标、销售统计表、销售办法、市场份额统计表、价格策略、市场研究报告、广告、其他促销资料等。(3)财务信息、开户银行、组织架构、股东资料、投资背景等。(4)公司知识产权(不论是公司独自拥有的或是和其他方共同拥有的,亦不论是现有的或将来开拓发展的),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及相关程序、资料的著作权,及非专利技术、商业秘密,安装及维护方面的信息等。(5)将来的资金项目、营业发展计划、商业关系和谈判等。(6)乙方在合作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尚未公开披露其他信息。2.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其他相对人的保密信息)和在有关协议的约定(如技术合同)中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也属本保密协议所称保密信息的范畴。3.本协议之签订可认为甲方已对公司的保密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1页共3页第二条保密义务人保密义务人是指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因身份、职务、职业或专业技术关系等而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乙方机构或人员。第三条保密义务人的保密义务1.保密义务人应采取完善措施对甲方保密信息加以保护,并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即使这些信息可能是全部由保密义务人本人因工作而构思或取得的。乙方应确保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乙方人员(包括该人员在退出项目或离职之后)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保密义务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披露、使用保密信息、制造再现保密信息的器材、取走与保密信息有关的物件;不得刺探与合同约定的乙方工作无关的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乙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保密信息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3.如果发现甲方保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保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4.服务关系结束后,保密义务人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技术资料、试验设备、试验材料、客户名单等以及所有乙方保留或控制的该文件及资料的复印件、摘要等交还甲方;同时,乙方应销毁与已交回保密信息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不得保留复印件或以任何方式留存信息。乙方如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违约责任。第四条保密义务的终止保密义务人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保密信息已通过合法途径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公开信息;乙方是否完成合同义务、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主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以及为处理该事件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及甲方因索赔产生的一切费用)。2.主合同期内,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第2页共3页署的主合同。3.因乙方恶意泄露保密信息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4.乙方对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代理人和雇员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上述人员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方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按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执行。第七条双方确认1.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2.保密义务人只能为实现主合同目的使用甲方保密信息,不作任何他用。3.主合同价款已包含保密义务人的保密费,此处不再重复支付。第八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本协议作为附件与主合同同步审批,经双方签字(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2.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保密义务,或出现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乙方的保密义务永久持续有效,不因主合同效力终止而终止;此前签署的其他有关保密协议不因本协议生效而发生任何效力变化。3.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第3页共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业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