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责任保险服务招标公告(长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处(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雇主责任保险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 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8
项目名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8000
最高限价(元):56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雇主责任保险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568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需具备银保监会(或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 15: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山西昊鹏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视为无效投标。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之规定执行。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长治市潞州区城东路260号
联系方式:0355-5556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
联系方式:0355-51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355-5123555
附件信息:
【终版】雇主责任保险服务.doc334.3K
保险 承诺书.pdf709.9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雇主责任保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3: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山西昊鹏1
预算金额
¥5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355-5123555
采购单位
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长治市潞州区城东路2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55-5556515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55-5123555
1.1.1雇主责任保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8采购单位: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21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23第五章评审办法2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0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雇主责任保险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2.1.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4992025CCS00338项目名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68000.00元最高限价:568000.00元采购需求:雇主责任保险服务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银保监会(或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4.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3.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线获取售价:0元2.4.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磋商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2.5.五、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2.6.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3)供应商应安装“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获取;4)技术支持热线:95763;5)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供应商登陆“山西政府采购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模块对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视为无效投标。6)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城东路260号联系方式:0355-5556515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长邯南路135号后院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355-5123555项目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355-512355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采购人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报价人资质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银保监会(或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四)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报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踏勘现场不组织 磋商时间2025年08月0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响应文件)有效期90天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统计局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本项 目所属行业是: 其他未列明行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 ,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金 额:¥5000.00元(伍仟元整)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递交递交时限: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帐户退还收 款 人: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紫金东街支行行 号:105164000132帐 号:14050164840800000575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保函保函应当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其有效期不少于响应文件有效期,且真实有效,所提供保函可以进行在线真伪查询。响应文件中需附银行保函扫描件。。磋商时间和地点磋商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为电子远程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场)最高限价568000.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人:成交单位支付标准:1、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率和计算办法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文件之规定执行。 2、此费用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进行支付。不管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自己参与磋商所需一切费用。一、总则1.适用范围1.l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磋商供应商”系指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下载文件并向平台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关于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磋商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磋商文件的约束力6.1磋商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磋商文件7.磋商文件的内容7.l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磋商供应商必须详阅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磋商供应商若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若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更正或补充文件,磋商供应商应及时查看,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9.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磋商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0.3除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4本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包括三部分:资格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资格文件:1.报价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格式见第六章);4.营业执照(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7.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商务及技术文件:1.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注:信用承诺函(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但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1.2若磋商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保证金12.1本次磋商保证金按第二章规定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并将相关凭证放入标书内,否则视为未提交。12.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12.3若发生下列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2.3.1报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12.3.2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12.3.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串通投标的;12.3.4报价人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1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持磋商保证金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磋商保证金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手续。13.磋商的货币:本次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4.响应文件有效期14.1响应文件有效期以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4.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电子响应文件中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进行签字或签章的位置,必须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字或签章,确保响应文件合法有效,没有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用投标文件编写工具进行加密,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开标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上传)指定地点。18.迟交的响应文件在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9.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l磋商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进行撤回,但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交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19.2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0.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0.2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方式进行,磋商供应商线上参加竞争性磋商及报价。21.磋商小组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及以上单数)。该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22.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3.响应文件的澄清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3.2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在线上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电子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磋商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3.3磋商供应商不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3.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特别注意事项:24.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1)未按磋商文件或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4.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限不确切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5)被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服务期限、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5.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磋商供应商。25.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25.3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磋商过程保密26.1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26.2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27.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对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8.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8.1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磋商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29.成交通知29.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结果通知。29.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0.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标准收取(成交人缴纳)31.签订合同31.1合同经供应商、采购人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且供应商按约定递交履约保证金。31.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1.3若按规定需使用格式合同的,则另行签订。31.4成交通知书、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1.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32.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3.质疑程序及处理33.1若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3.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3.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3.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3.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3.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3.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3.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3.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4.纪律及处罚34.1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报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4.2报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报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4.3磋商小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4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投标;(2)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报市财政局采购办核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在评标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除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5)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报价人所投产品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恶意拔高产品价格的;(9)报价人所投产品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作出详细说明,经评委会一致认可的情况)。35.政策性因素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35.1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报价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35.2凡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均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须按最新一期采购清单的要求执行。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采购只列入一个清单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35.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35.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35.5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中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才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小微企业具体折扣如下: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5%-20%,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10%,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5%-6%,特殊情况的不应低于4%。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3%-5%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采用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评审优惠幅度为1%-2%或者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具体的评审优惠幅度在采购需求环节明确后体现在采购文件及评审标准中和落实在采购评审、合同条款和履约验收等环节过程中。《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3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5.7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省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晋财购[2019]6号)文件,有食堂的各预算单位要发挥管理指导和统筹协调职能,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食堂预留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比重,每年从贫困地区采购部分农副产品。在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充分考虑技术评分上给予贫困地区供应商和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的物业优先采购的评分因素和报价优惠。35.8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方案(试行)》,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市场主体培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进一步推进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凡符合要求且自愿选择“政采智贷”的中标供应商,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点击“政采智贷”,进入“山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页面,按照《山西省“政采智贷”业务操作指南》办理该项业务。同时,参与“政采智贷”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偿还债务。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磋商文件、乙方相对应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的相关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一、服务范围及项目完成时间要求1、服务范围:2、项目完成时间: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自年月日实施开始,年月日终结。二、费用及支付方式1、根据中标价格: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2、甲方在支付乙方费用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票据。三、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当甲方认定乙方专业人员不按本合同履行其职责,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甲方的义务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2、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答复。3、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项目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三)乙方的权利1、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四)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本次有关的工作计划,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2、乙方参与服务工作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取得相应的资格,有良好的职业操守。3、乙方应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专业规范和流程执业。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四、其它与本合同有关的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按招响应文件规定执行。五、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七、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框架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本合同仅为模板,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自行拟定合同。(以实际签订为准)3.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雇主责任保险服务2、预算金额:568000.00元最高限价:568000.00元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6、服务要求:完成所有服务内容符合采购人要求。7、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8、其他未列明事项由供应商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二、采购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1、因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工作特殊性,为了使民警工勤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时得到更多保障,支队落实从优待警政策,计划为民警、工勤人员办理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赔付能力。拥有专业组织保障,专人负责收费及后期服务。具有专门的服务人员队伍、必要的车辆和设备,理赔承诺时效快。参保对象保险责任备注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人员(671人)死亡赔偿 500000.00 元不记名投保伤残赔偿 5000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 1000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100元/日长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线人员(491人) 死亡赔偿 500000.00 元实名制投保,附加险扩展24小时个人事故保险伤残赔偿 500000.00 元 医疗费用赔偿 100000.00 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100元/日 注:参保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增加或减少,本项目预算金额不在增加供应商在报价时请综合考虑此因素,进行综合报价。2、在保险合同期间内,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及意外事故伤害;(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9)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1)附加24小时个人事故保险条款,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悖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主险条款为准。主险效力终止,本附加险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无效,本附加险亦无效。兹经保险合同双方同意,保险期间内,本附加险扩展承保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全天24小时内因事故导致伤残、死亡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被保险人的雇员从事的下列活动引起的责任,本附加险不负责赔偿:打猎、登山、任何形式的竞赛、滑雪、酗酒、服用药物或狂欢。4.第五章评审办法一、评审程序:1、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确认。2、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磋商工作流程和磋商要点。3、资格性审查。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已提供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的资格。序号资格性检查项目审查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供应商需具备银保监会(或保监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符合性检查项目审查标准1响应文件签署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响应文件报价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3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4 服务期限、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5、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当场告知供应商:(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供应商未提供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证金金额不足的;(2)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3)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4)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5)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6)不满足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比较。7.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的且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成交人。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在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0分)(磋商小组共同认定)1、业绩(10分)同类案例是以提供的报价人自身合同(或保单)和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银行划拨单)为准,每提供一个近三年(2022年09月-2025年08月)内同类项目案例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0分。10分二、技术部分(80分)1、服务能力(22分)(1)提供所在保险机构负责人身险专职人员服务名单,每提供一位得1分,最多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注: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次人员社保缴纳凭证、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资料。(2)车辆配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与车辆图片或上级公司配备文件,投标人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自有现场查勘车辆有1辆得2分,最高8分。不提供不得分。(3)承诺具备网络、电话、短信、网点及专员等多样化服务渠道,需提供网点营业执照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证明材料。每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22分2、对投标人提出的人身保险服务方案进行评分,项目服务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①电子理赔方案、②保险责任与条款、③承保业务流程、④组织保障、⑤承保服务、⑥优惠措施、⑦宣传服务、⑧理赔服务、⑨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无缺陷且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27分,上述各项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有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缺失、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等。)27分3、根据投标人提出人身保险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应急预案、②问题处理预案、③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无缺陷且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9分,上述各项每缺少一项扣3分,每项有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缺失、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等。)9分4、根据投标人对提出人身保险风险防控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①风险防范、②风险控制措施、③保险知识培训等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完整无缺陷且适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得满分6分,上述各项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项有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的每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或自身表述不一致是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方案内容与项目内在需求有漏项缺失、只有标题但未编制具体内容或虽已编制具体内容但内容与标题不一致等。)6分5、服务承诺(6分)(1)提供明确的报案专线电话号码,并承诺该号码为保险项目专属(非企业通用客服电话),得1分;实行全年无休受理、且全天24小时服务得1分,此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2)现场查勘响应时限:自接到报案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3)对理赔资料齐全之后赔款支付时效进行评审,投标人对赔款支付时效进行承诺;5个工作日内得3分;10个工作日内得2分;15个工作日内得1分;其余不得分;6分6、偿付能力(10分)根据供应商上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评分,达到200%(含)以上为10分;150%(含)-200%为6分;100%(含)-150%为3分。注:需提供偿付能力报告等资料。不提供不得分。10分三、价格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10分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难以查找,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准确的。4.磋商小组将应用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磋商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要求提交。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年月日目录(格式自拟)资格文件1.报价函致:(采购人名称)(报价人全称)授权(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90天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报价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职务:系(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报价人:(盖单位章)年月日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价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电子印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电子印章)身份证号码: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须加盖报价人电子印章);6.长治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电子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7.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致:山西昊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价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递交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若成交或未成交,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以下银行(应与汇出银行一致):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或其他证明资料)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技术偏离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情况备注123...说明:“偏离情况”一栏,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其中正偏离是指优于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负偏差是指低于文件所规定的技术性能。供应商保证:除技术响应表列出的偏差外,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供应商如完全响应,无正负偏离,可在“磋商文件规范、要求”列中填写“全部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列中填写“完全响应”;在“偏离情况”列中填写“无偏离”;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2.服务方案;(格式自拟)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格式自拟)报价文件1.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投标报价(单位:元)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备注注:此金额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政策性部分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如不适用,可不提供。)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采购“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1.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要求:(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按照“品目清单”中要求执行(提供相关产品节能或环保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购的货物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鼓励供应商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3)投报产品中包含“品目清单”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的,需将政府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或非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下文,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4、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为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中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按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专门面向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投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下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6%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自拟);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序号产品名称制造商注册商标产品型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本公司现参与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日期: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长治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我单位及委托的代理机构承诺在雇主责任保险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做到: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在发布采购公告前不少于30天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及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意向。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长治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要求,完善备案资料,并上传本承诺书。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制度,供应商资格、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评审因素等不发生影响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的行为。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严格落实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在采购文件中嵌入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5.严格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6.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项目,无论是采购人自行组织还是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项目,一律由采购人以非现金方式按时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评审劳务报酬。扫描全能王创建扫描全能王创建7.评审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确定采购结果,采购结果和评审情况同时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同时,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直接下载电子通知书)。依法合规收取保证金并及时退还,货物和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不滞压合同款项、履约保证金作为质量保证金。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原则上由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制度,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示及备案。8.收到供应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验收,需要公开验收结果的项目在验收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认真落实资金预付制度,对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款项支付。9.采购人、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项目不复杂的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以上承诺,敬请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局交采购位(公电)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签字: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雇主责任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