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房屋产权测绘招标公告(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5)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5-02-1040
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
预算金额:62万元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占地面积886.88亩,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桥校区共38栋建筑单体及地下室进行房屋面积测绘、不动产测绘及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2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无
3.3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3.4其他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8日15:00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元):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开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媒介上发布;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13063215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兆峰、何浪平
电话:17318520298、13721116590
附件信息:

采购需求
其他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行政区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14:1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28日至2025年08月1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www.youzhicai.com)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5:00

开标地点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www.youzhicai.com)

预算金额
¥6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兆峰

项目联系电话
17318520298

采购单位
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
安徽省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1-63428335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318520298

采购需求1.总体说明1.1本章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1.2本章中提及的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强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用替代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但这种替代须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本章技术要求,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负偏离。1.3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章中所列的具体技术要求或参数范围,均理解为采购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2.项目概况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占地面积886.88亩。现学院拟为新桥校区所有建设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为国有资产建档和使用提供依据。3.技术要求1.按照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工作要求,学院拟采购房屋产权测绘服务,对学院新桥校区内所有新建房屋进行测绘,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初步统计,新桥校区内共有38栋建筑单体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具体建筑物见下表:序号单体名称备注序号单体名称备注1南公共教学楼12图书馆2北公共教学楼13周转房共8栋3土木系实验实训楼14南食堂4航空系实验实训楼15北食堂5航海系实验实训楼16学生宿舍共6栋6汽机系实验实训楼17燃气调压站共3座7管理系实验实训楼18门卫室共2座8城信系实验实训楼19垃圾房共2座9综合楼20校门共2座10学生活动中心21开关站11体育馆22地下室周转房及综合楼下2.测绘文件要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不动产权证的需求。项目成果须完整、有效、真实,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中标人须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完成不动产测绘,并负责解决一切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测绘问题,中标人需在提交测绘成果时需与管委会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同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修改完善测绘报告,直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确保及时准确提交测绘成果。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测绘人员身份信息(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相应社保记录(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9社保要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同时在测绘工作开展时必须由投标文件中的测绘人员展开测绘工作。采购人有权对现场履约人员身份随机进行核验,若中标人测绘人员与投标文件信息不符,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提供正规合法发票,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4.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模式(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为85.3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评审时供应商的评标价即为85.35%。单价按1.2元/平方米计,最终结算时按1.2元/平方米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不动产权测绘报告面积得出结算费用。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概算62万元(按照单价及测绘报告面积计算得出的费用超出62万元部分视为给予甲方优惠),需投标人自行判断其中存在风险。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为采购人进行房产测绘以及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ZF2025-02-1040采购人: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F2025-02-1040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预算金额:62万元最高限价:100%采购需求: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占地面积886.88亩,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桥校区共38栋建筑单体及地下室进行房屋面积测绘、不动产测绘及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3.2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无3.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3.4其他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7月28日9:00至2025年8月18日15:00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8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等媒介上发布;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安徽省寿县安徽新桥国际产业园寿州大道16号联系方式:杨老师1306321511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兆峰、何浪平电话:17318520298、1372111659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本章《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招标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采购包划分不划分1.1.6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3.1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3.2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1.8.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组织,时间:集中地点:/联系方式:/1.9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联系方式:/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2)对分包人资质要求:/(3)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大型企业可向中小微企业分包,中型企业可向小微企业分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应书面确认。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1.4样品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样品:否3.2.1投标报价包括的内容投标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模式(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为85.3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评审时投标人的评标价即为85.35%。单价按1.2元/平方米计,最终结算时按1.2元/平方米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不动产权测绘报告面积得出结算费用。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62万元(按照单价及测绘报告面积计算得出的费用超出62万元部分视为给予甲方优惠),需投标人自行判断其中存在风险。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为采购人进行房产测绘以及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所有费用。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交。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并满足以下条件:3.7.4(1)投标文件制作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3.7.4(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投标人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7.4(5)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见本章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4.2.2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youzhicai.com/)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网上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而只递交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其中样品的退还规定见本章第3.1.4项□是,退还安排:5.2(4)开标程序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其他要求:投标文件解密可以采用网上远程方式,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解密的CA锁必须与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一致,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1-3名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7.1.2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格式及内容编制7.2.2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60%计取,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账号:开户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账号:34001474708050043497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上述费用,但无需单独列项。7.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退还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3.1履约保证金人可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保函要求:(1)中标人提供保函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履约期限。(2)保函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3)保函递交要求:①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见索即付无条件独立保函,且应将原件交至采购人保管。②采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③采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④采用电子保函的,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进行申请。7.4.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9.1.1投标人提出询问的时间提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询问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1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时间提出时间: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二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云路888号招标集团总部新基地A座407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10联系人:张怀远11.1.1是否有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没有□有,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在规定认证机构范围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11.1.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第16号),在规定的认证机构范围内,投标人提供拟投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方予以认定其所投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1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其他未列明行业认定企业类型标准。11.2.3价格扣除标准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的扣除比例/%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投标报价为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本项目将对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1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12.2原则规定与定义(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招标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投标。(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投标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投标人”理解。12.3知识产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中标货物(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4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2.5多包投标、多包中标的规定☑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也可中多个包。□本项目评审时按“第1包→第2包→第3包”的包号递增顺序评审。投标人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只能在单个标包中取得中标资格,且在后续标包的评审中均视为无效投标人。如某标包因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果,也不受多投单中规则影响。12.6相关提示(1)招标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投标人应注意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为了使招标投标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因网络等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加密并提交的情况发生,建议投标人提前30分钟做好准备工作。(3)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投标标包应与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招标失败再次招标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仔细核对账户信息。12.7招标文件的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规定的,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2.8“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供应商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12.9社保要求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2.9社保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参与投标/响应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投标人/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注:社保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1.3资格要求1.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3.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附属机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投标,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10)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1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为准);(1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现场考察1.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1.8.2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8.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5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履约地点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9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要求,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3中标人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采购需求;(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5)合同条款及格式;(6)投标文件格式。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依法按本章第9.1款提出询问。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无需投标人书面确认。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投标人收到澄清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完整收到。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公开。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2.4招标文件的质疑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符合本章第9.2款规定。2.4.2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本项目不适用);(4)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5)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7)资格审查材料;(8)符合性审查与详细评审材料;(9)主要标的承诺函;(10)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分包的,或投标人没有分包的,投标文件不包括分包意向协议书。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投标货物样品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货物样品。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表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保证金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资格审查资料3.5.1资格审查办法见第四章第一节资格审查。3.5.2“资格审查材料”应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证照。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按无效处理。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需求、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交付(实施)的地点(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付款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投标人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3.7.4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4)“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5)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非加密的投标文件提交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3.7.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4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加密、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技术复杂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与本项目进口产品论证(若有)的专家;(4)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7.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7.1.2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与内容公告中标结果。7.2中标通知7.2.1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2.2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5%。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非法的附加条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废标、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招标8.1废标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8.2.1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8.2.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出现本章8.2.1项情形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采购人拟申请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应由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8.3终止招标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终止招标的,将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9.询问与质疑9.1询问9.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提出询问。9.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1.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9.1.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询问。9.2质疑9.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时间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本章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2.2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9.2.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随质疑函同时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2.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9.2.6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9.2.7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9.2.8质疑人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质疑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9.2.9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2.10投标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10.纪律和监督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1.政府采购政策11.1节能与环保11.1.1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字标志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本次招标实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采购标的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清单内的,应当实行优先采购。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不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不具有优先采购的条件。11.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投标人应符合本章第11.2.1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2.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5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6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1.3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执行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3.CA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4.CA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CA锁。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CA证书。6.投标人由于CA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8.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操作系统下使用;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三、开标和解密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四、评标和询标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五、异常情形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六、异常情形处理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附件二: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某采购单位、某代理机构:我单位拟参与某项目(某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授权代表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第三章采购需求1.总体说明1.1本章所提出的技术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服务的基本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1.2本章中提及的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如有)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强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用替代工艺、材料、设备的标准及品牌或型号,但这种替代须实质上满足、等同或优于本章技术要求,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可能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负偏离。1.3除非有特别说明,本章中所列的具体技术要求或参数范围,均理解为采购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2.项目概况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占地面积886.88亩。现学院拟为新桥校区所有建设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为国有资产建档和使用提供依据。3.技术要求1.按照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工作要求,学院拟采购房屋产权测绘服务,对学院新桥校区内所有新建房屋进行测绘,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初步统计,新桥校区内共有38栋建筑单体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具体建筑物见下表:序号单体名称备注序号单体名称备注1南公共教学楼12图书馆2北公共教学楼13周转房共8栋3土木系实验实训楼14南食堂4航空系实验实训楼15北食堂5航海系实验实训楼16学生宿舍共6栋6汽机系实验实训楼17燃气调压站共3座7管理系实验实训楼18门卫室共2座8城信系实验实训楼19垃圾房共2座9综合楼20校门共2座10学生活动中心21开关站11体育馆22地下室周转房及综合楼下2.测绘文件要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不动产权证的需求。项目成果须完整、有效、真实,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3.中标人须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完成不动产测绘,并负责解决一切涉及不动产登记的测绘问题,中标人需在提交测绘成果时需与管委会不动产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同时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修改完善测绘报告,直至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确保及时准确提交测绘成果。因此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4、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测绘人员身份信息(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相应社保记录(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形式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9社保要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视为无效投标),同时在测绘工作开展时必须由投标文件中的测绘人员展开测绘工作。采购人有权对现场履约人员身份随机进行核验,若中标人测绘人员与投标文件信息不符,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须提供正规合法发票,严格执行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4.报价要求1.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模式(报价费率不得超过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不超过两位小数,如投标人报价为85.356%,小数点后第三位直接舍去,评审时供应商的评标价即为85.35%。单价按1.2元/平方米计,最终结算时按1.2元/平方米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不动产权测绘报告面积得出结算费用。最终结算费用不得超过项目概算62万元(按照单价及测绘报告面积计算得出的费用超出62万元部分视为给予甲方优惠),需投标人自行判断其中存在风险。2.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为采购人进行房产测绘以及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产生的所有费用。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动产权证办理行政主管部门为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不动产管理相关部门,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向该部门确认是否认可投标人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若因未提前确认导致测绘报告不被认可,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保留追究因投标人行为造成损失的权利。测绘成果必须满足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不动产管理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视为无效投标)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第一节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资格审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为准。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不具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2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信用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3.3项要求,信用状况只依据下述查询平台(网址)发布的信息:(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3)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不存在第一章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3.3信誉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供应商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4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二)5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包适用)符合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1.资格审查办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小组,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的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本章第一节第2条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标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3.资格审查程序3.1资格审查3.1.1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各投标人依次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1)有弄虚作假、向资格审查小组行贿等违法行为;(2)不按照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澄清、补正的。3.2投标文件澄清3.2.1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3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资格审查小组的要求。3.3资格审查结果3.3.1资格审查完成后,资格审查小组应当出具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的书面意见。3.3.2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3.3.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废标处理。第二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评标办法前附表》是对本节《评标办法》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1.符合性审查表条款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3.1.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一致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投标范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识别码进行投标的情形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要求,未另行设定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采购人应承担的义务,未对投标人的义务予以削弱低价说明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时,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其他(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投标无效的情形。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二节第3条规定的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者优先(同时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若前述均相同且所投产品同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或均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2.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评审标准3.1符合性审查标准3.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表》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无效。4.评标程序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投标人不少于3家的,开始评标工作。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符合性审查,然后进行详细评审。4.1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情况的介绍;(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目的、采购范围、项目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和主要商务条款;(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4)核对评标工作资料;(5)使用电子评标方式的,还应当熟悉电子评标系统使用方法。4.2符合性审查4.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附加实质性条件的;(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中标后,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按同比例修正各单价。4.2.4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多处算术错误或漏项的,使得投标报价校核无法进行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4.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6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提交两个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提交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提交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投标将按无效处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本章第二节4.2.3项规定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4投标文件的澄清4.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4.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5评标结果4.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4.5.2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5.其他5.1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评标委员会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中标人。5.2投标人提供业绩、荣誉证书、资质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文件及资料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如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则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相应项视为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甲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乙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甲方)就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采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服务单位。现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附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4)投标文件及附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2.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2.1服务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2.2服务内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桥校区房屋产权测绘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内,占地面积886.88亩,总建筑面积约51.8万平方米。主要对新桥校区共38栋建筑单体及地下室进行房屋面积测绘、不动产测绘及不动产权证代办服务。2.3服务要求:。2.4服务期限:项目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测绘,并出具测绘报告及后续配套服务。2.5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为(大写):(¥)。3.2合同价格包括的内容:3.3合同价格调整:。4.付款方式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4.2预付款支付时间和额度:预付款担保措施、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4.3合同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分期付款,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甲方应在乙方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款项。4.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4.5发票: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服务名称:增值税率:5.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及保密5.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和要求、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甲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如果甲方有要求,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5.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5.4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6.知识产权6.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服务对甲方进行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6.2乙方在投标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7.联络7.1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7.2乙方应设乙方代表,负责服务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供乙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7.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第7.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第7.2款的职责。7.4甲乙双方通过代表联络与履行合同有关事宜均应采用书面形式。8.计划和报告8.1合同签订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方案。如甲方认为需要调整,乙方应根据要求修改方案。8.2乙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1)服务安排计划;(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9.验收9.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间:项目完成且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地点:,/,。验收方式:,/,。9.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9.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9.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9.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9.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也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和误期责任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和误期责任由乙方承担。10.分包、转包1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如果有)。11.违约11.1乙方违约11.1.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次。11.1.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累计误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如乙方逾期达3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11.2甲方违约1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服务成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拒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次。11.2.2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1.3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2.合同解除12.1乙方违约时合同解除12.1.1发生下列情形时,在甲方对乙方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合同服务;(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2.2乙方破产时解除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同时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12.3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如果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12.4甲方解除合同后的结清因乙方违约或破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在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2)甲方应清查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以及由于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4)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5)甲乙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12.5乙方解除合同的结清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在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2)乙方应清查已交付的合同服务金额,甲方已支付的金额,甲方未支付的金额,以及由于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甲方应退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4)甲乙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保函、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合同协议书签署前13.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服务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7天。1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货物及服务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还。13.4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服务期限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13.5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1)乙方发生违约行为而完全终止合同;(2)乙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13.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服务的质量责任。14.不可抗力14.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天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4.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60天,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4.4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结清参照第13.5款规定办理。15.税费15.1按现行税法规定向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15.2按现行税法规定向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16.争议的解决16.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如在30天内未能解决,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6.2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17.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8.合同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1.补充条款(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房屋产权测绘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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