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招标公告(2025)
内容:
[泰和县]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JY25JX08018255
项目名称:
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挂牌价11,979.90元/月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7月29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8月12日
延期处理方式:
无
项目简介:
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出租面积:20层237.6㎡、21层1710.35㎡,毛坯。位于泰和县龙潭大道与盟鸥路交叉口。
重要信息披露:
1、起始价不含物业服务费; 2、合同租赁期内,租金增长情况为前3年保持不变,第4至第6年租金在第3年的基础上上浮3%; 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 4、合同签订期限为6年,含装修免租期4个月,装修免租期限到后第一天开始为合同执行时间; 5、出租房产用仅于办公使用; 6、标的按现状即毛坯交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详见竞价资料。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 6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25年8月13日9:3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交易平台项目编号:JY25JX08018255) 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出租面积:20层237.6㎡、21层1710.35㎡,毛坯。位于泰和县龙潭大道与盟鸥路交叉口。 起始价:11979.9元/月。竞租保证金:50013元。 二、重要事项提示 1、起始价不含物业服务费; 2、合同租赁期内,租金增长情况为前3年保持不变,第4至第6年租金在第3年的基础上上浮3%; 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 4、合同签订期限为6年,含装修免租期4个月,装修免租期限到后第一天开始为合同执行时间; 5、出租房产用仅于办公使用; 6、标的按现状即毛坯交付。 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展示,在标的所在地。 四、报名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jxsggzy.cn)网上报名。不会操作者,可联系拍卖公司13879698831吴先生协助。 五、竞买报名须知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电脑配置要求。交易平台要求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部分电脑可能需要安装驱动,请在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即可。 (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 (四)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在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界面点击【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产权竞买人”,新增网员成功后,从上述登录界面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中点击【修改信息】,并按要求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 2、网上报名。已注册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后、在左侧【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界面找到标的后,点击最右侧“操作”报名:在“保证金缴纳银行”栏下选定银行后,点击左上角【确认报名】,交易平台会自动生成该标的保证金账号。 3、查找保证金账号。在【保证金/竞买资格】点击最右侧“查询”,查看自己的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 4、缴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该标的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5、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竞买资格】“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点击左上角【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 6、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平台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优先权人还应查看是否显示“有”优先权。 (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开始前,竞买人在交易平台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左侧【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 (六)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接管租赁物等)。《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竞价资料》。 六、联系电话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 3、产权单位罗先生:13319402259 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 3、产权单位罗先生:13319402259
网络竞价资料: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doc
吉安东方拍卖JianDongfangAuction【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网络竞价资料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网络拍卖公告受委托,定于2025年8月13日9:30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拍卖下列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及起始价(交易平台项目编号:JY25JX08018255)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出租面积:20层237.6㎡、21层1710.35㎡,毛坯。位于泰和县龙潭大道与盟鸥路交叉口。起始价:11979.9元/月。竞租保证金:50013元。二、重要事项提示1、起始价不含物业服务费;2、合同租赁期内,租金增长情况为前3年保持不变,第4至第6年租金在第3年的基础上上浮3%;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4、合同签订期限为6年,含装修免租期4个月,装修免租期限到后第一天开始为合同执行时间;5、出租房产用仅于办公使用;6、标的按现状即毛坯交付。三、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展示,在标的所在地。四、报名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jxsggzy.cn)网上报名。不会操作者,可联系拍卖公司13879698831吴先生协助。五、竞买报名须知(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二)电脑配置要求。交易平台要求电脑操作系统为windows7及以上版本;部分电脑可能需要安装驱动,请在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投标单位】栏目下载“系统驱动安装包”、运行安装完成即可。(三)网上报名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四)网上报名流程1、注册账号(已注册的不能再注册)。没有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者须先注册,注册流程:在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登录界面点击【免费注册】,注意选择“身份类型”,【投标人】勾选“产权竞买人”,新增网员成功后,从上述登录界面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用户信息管理】【基本信息】中点击【修改信息】,并按要求完善、提交信息,显示【验证通过】方为真正注册成功。2、网上报名。已注册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点击【统一登录】或【平台统一登录门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老平台)”下,点击【交易主体登录电子交易系统】登录后、在左侧【产权业务】【我要报名】界面找到标的后,点击最右侧“操作”报名:在“保证金缴纳银行”栏下选定银行后,点击左上角【确认报名】,交易平台会自动生成该标的保证金账号。3、查找保证金账号。在【保证金/竞买资格】点击最右侧“查询”,查看自己的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号开户名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4、缴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转账至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该标的保证金账户内。【注意】保证金必须从“竞买人同名银行账户”中“转账”!且必须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银行网点转账!不能用现金缴纳!也不能用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同时,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5、同步银行入账数据。缴纳保证金后,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竞买资格】“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点击左上角【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6、查看竞价时间、竞价阶梯。各标的具体的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交易平台设定的为准。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应通过【参加竞价】“进入”【竞价界面】查看该标的准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优先权人还应查看是否显示“有”优先权。(五)网络竞价。本次网络竞价“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开始前,竞买人在交易平台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左侧【产权业务】【参加竞价】“进入”网络竞价界面参与竞价。(六)竞买人参与竞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买须知》,知悉相关特别提示、应付款项、付款时限以及成交后作为买受人应履行的义务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含及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按时支付成交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及时签订相关合同、接管租赁物等)。《竞买须知》由竞买人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竞价资料》。六、联系电话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拍卖公司吴先生138796988313、产权单位罗先生:13319402259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网络竞买须知一、竞买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凡参加网络竞价者,皆视为其对本须知已认可,皆视为自愿接受本须知所有条款的约束。二、竞买报名及缴纳保证金1、有意竞买者按《拍卖公告》的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保证金足额缴纳”后方为真正报名成功。2、网上报名及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2日17时。3、竞买人无违规违约行为,其缴纳的保证金按下列约定办理:(1)竞买未成交者的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会在拍卖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2)竞买成交者的保证金:不转抵应付款!在买受人按期付清首期应付款项(含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并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后,由委托人出具同意退还证明,交易中心收到退还证明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原渠道退回。三、拍卖标的及起始价(交易平台项目编号:JY25JX08018255)泰和县商会大厦20层部分、21层整层办公楼6年租赁权,出租面积:20层237.6㎡、21层1710.35㎡,毛坯。位于泰和县龙潭大道与盟鸥路交叉口。起始价:11979.9元/月。竞租保证金:50013元。四、竞价时间及竞价阶梯本次网络拍卖于2025年8月13日9:30时开始,标的“自由竞价”时长5分钟,“延时竞价”周期120秒,竞价阶梯为10元/月或其整数倍。竞价开始时间、竞价阶梯以及报价结果最终以交易系统显示的为准。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5、重要事项提示1、起始价不含物业服务费;2、合同租赁期内,租金增长情况为前3年保持不变,第4至第6年租金在第3年的基础上上浮3%;3、租金一年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4、合同签订期限为6年,含装修免租期4个月,装修免租期限到后第一天开始为合同执行时间;5、出租房产用仅于办公使用;6、标的按现状即毛坯交付。六、特别提请竞买人注意1、拍卖标的表述中的“租赁物用途要求”仅仅是委托人对租赁物用途的要求,并不表明租赁物就符合“竞买人经营项目对租赁物的相关要求”!租赁物是否符合竞买人经营项目要求由竞买人自行判断!拍卖人和委托人(出租人)对拍卖标的及其所涉租赁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租赁物以委托人移交给买受人时的状态为准(租赁物移交时的状态如与现状有出入,以移交时的状态为准;标明的面积仅供竞买人参考,如标明的面积与实际有出入且不论出入大小,均以实际为准),不增减成交价款。2、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必须到实地察看标的所涉租赁物、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对拍卖标的价值及其所涉租赁物做出自己的判断(含自行判断或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咨询了解:租赁物是否适合自己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经营项目要求),务必对拍卖标的有明确认识并确定租赁物适合自己经营项目、符合项目要求后方可参加竞买!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拍卖的所有规定、约定及拍卖标的情况、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拍后无悔!哪位竞买人没到实地察看租赁物,也视同其已经对租赁物进行了实地查看并作了详细的了解。拍卖成交后,不论拍卖标的实际价值、租赁物面积多少,也不论租赁物是不是符合竞买人经营项目要求,均不增减成交价款。3、如买受人需对租赁物装修,则由买受人自费装修,但买受人装修时须遵守下列约定:(1)不得改变租赁物的建筑结构。(2)装修方案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间所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租赁合同终止时(含租赁期满和因买受人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买受人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属委托人,委托人不给予买受人任何作价补偿,且买受人不得人为毁损。4、买受人租用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买受人自行自费添置和完善,并由买受人自行管理、维护和维修。买受人添置的设施设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部门的规定,且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扰民!买受人不得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并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积极做好消防工作、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5、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涉的水、电、物业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开户、水电装表增容等所涉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6、租赁期间,买受人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买受人应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并承担租赁物的保管、维护保养、修缮等义务,费用由买受人自理。7、因交易系统没有按“年租金”起拍的选项,因此,将“年租金”换算成“月租金”起拍,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年租金成交价均按四舍五入确定。8、买受人应认真阅读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知晓承租人应履行的义务。六、成交后事项:竞买成交者即为买受人,买受人须按下列约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支付款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1、成交确认书的签署: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8月20日前)与拍卖人(13879698831吴先生,地址:吉安市吉州区沿江路228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单位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2、拍卖佣金的支付:买受人应按6年总租金1%的比例支付拍卖公司佣金。佣金付清至户名: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50921170900002754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吉安市青原支行。3、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缴纳:买受人应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即8月20日前)付清至下列账户(若买受人违约,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将从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和分中心,开户行:江西银行吉安泰和支行,账号:796900142200011。产权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减半收取,减半后收费标准为:6年总租金的1.4625%。例如成交价为11979.9元/月,(11979.9×36个月+11979.9×1.03×36个月)×1.4625%=12804元,产权交易服务费:12804元。4、租赁合同的签订:买受人付清上述费用后,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凭《成交确认书》在7个工作日内与产权所属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应按约定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金。逾期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各项费用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责任。5、租金、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第一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以后租赁年度的租金,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前15日付清。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由出租人一次性退回乙方承租人(不计息)。6、标的的移交:买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应缴纳的款项后,由产权单位与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限内进行标的的移交。出现特殊情况,产权单位可以推迟租赁物移交的时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租期从交付租赁物次日起计算。七、本《竞买须知》如有更改和补充,以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披露变更为准。请竞买人密切关注。八、本须知如有未尽事宜,按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定或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九、附件《租赁合同》(样本)。吉安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经营性资产租赁合同(样本)甲方(出租人):电话:乙方(承租人):证件号:住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等经营性资产出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开拍卖,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甲方出租资产的使用权,现就相关租赁事项签订本租赁合同。一、出租资产(即:租赁物)、租赁范围及其用途1、甲方出租的资产为:泰和县,建筑面积约平方米。2、租赁用途:办公使用。二、租期、租金及其支付方式1、租期为六年(含装修免租期4个月),即从2025年月日至2031年月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有权将上述资产收回。2、租金: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年)。租金按年预付;乙方应先交租金,后使用租赁物;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乙方按拍卖资料约定的期限付清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以后租赁年度的租金,乙方应在该租赁年度起始日的一星期前付清给甲方。3、乙方应按时交纳租金,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须按日租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不予退还乙方所交租赁押金。三、租赁押金(即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税费、保险及其支付方式1、租赁押金(为3个月的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元)租赁押金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其租赁押金由甲方一次性退回(不计付利息);租赁期间,因乙方任何情形的违约导致租赁押金不足,甲方有权追收差额部分租赁押金;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所交的租金、剩余押金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租赁所涉税、费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部门的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3、乙方应对租赁物进行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四、租赁物的交付、装修、维护与使用1、甲方按租赁物交付给乙方时的状态出租。双方约定,租赁物交付时间为:2025年月日前。2、出租房屋的装修和相关设施的完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但乙方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实施过程中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其间所涉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装修时,不得改变租赁物建筑结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的款额(含租赁押金、租金,下同)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4、乙方装修时,必须确保装修全过程及全区域都配备符合消防安全规定数量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因乙方装修或改造发生火灾安全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租赁物的保管、维护保养、修缮等义务,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应按约定的使用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造成财产损坏,应照价赔偿;如乙方不配合,将通过法律手段追偿乙方无限财产,直至足额赔偿止。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6、乙方租用中所需的附属设施设备(含消防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自行自费添置和完善,乙方添置的设施设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到消防部门的要求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扰民,并由乙方自行管理、维护和维修。7、租赁期间,乙方承担全部消防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乙方不得将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且应保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符合消防要求、积极做好消防工作、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管理。8、租赁期间,乙方应切实做好各类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安全、房屋外表装饰及玻璃安全等),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9、乙方应加强租赁物外表窗户、玻璃、空调主机及其户外广告等设施的管理,如因上述设施脱落,造成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10、租赁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租赁权;否则,视乙方违约、转让行为无效,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且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由此导致承让方的损失也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同意乙方转让,乙方应与承让方一起到甲方处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的剩余期限。11、租赁期满,乙方购置的动产(如分体式空调、风扇、电视、电脑、桌椅等可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乙方在甲方届时限定的期限内未处理,视乙方放弃其权利,无偿归甲方所有。12、合同终止时(含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乙方添置的依附于房屋的一切装修装饰和附属设施设备等不动产(含隔墙、隔断、门、窗、水电管线、网线、消防设施设备、灯具、壁柜、卫生间洁具、吊顶等)无偿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作价补偿且不人为毁损。五、证照办理及经营1、乙方租赁经营所需的营业证照由乙方自行按相关规定到有关部门自费办理。2、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经营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事故责任、各种税费、经营费用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乙方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妨碍市容、产生噪音及污染环境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休息的项目;严禁“黄、赌、毒”行为发生。如租赁期间乙方有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甲方视其情节,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4、乙方所使用的水、电、电话、电视、网络等开户安装、使用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有拖欠,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退租时由乙方自行办清销户手续,未及时办理的,由甲方代办,费用在租赁押金中支付。5、租赁期间,与租赁物有关的环保、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治安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人均为乙方,乙方应执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必须遵守商务、市监、税务、物价、农业、林业、治安、卫生防疫、畜禽检疫、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主动接受和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租赁期间如发生相关行政或管理部门要求整改或处罚的情形,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整改、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处罚直至该情形消除为止。7、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租赁物的使用和乙方的经营行为。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本合同单列条款有约定的,按单列条款约定执行):(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包)、转借租赁物。(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开门、开窗、打洞、拆改变动房屋建筑结构以及擅自搭建违章建筑物。(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从事甲方明确禁止的经营业务。(4)损坏租赁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5)利用租赁物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经催告仍未缴纳的。(7)存在其它违约行为。2、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3、如因上级政府行为须收回租赁物,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无条件自行终止。4、租赁物经有资质的部门鉴定为危房不能继续使用的,合同终止。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6、合同解除后,守约方仍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7、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政府行为(如法律法规、政策、行政措施的改变和政府征收、政府征用等)以及社会异常事件等不可抵抗因素。七、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2、因租赁物鉴定为危房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3、因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终止的,甲方收回租赁物,乙方必须服从,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4、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甲方除且仅限于无息退还乙方已交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无息退还乙方租赁押金(若因乙方有违约导致租赁押金没有足额时,仅无息退还其剩余租赁押金)外,甲方不承担其它赔偿责任。八、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经营中就其经营项目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不得对抗本合同,也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或因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作违约金归甲方所有,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与对方协商,同时,双方均须服从县委、县政府的规定,如遇政策变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及不可抗力等因素,甲方需要收回出租资产时,乙方应积极配合,除本合同约定事项外,无条件支持甲方收回出租资产。4、本合同终止(含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合同情形)后,乙方应在甲方届时限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搬离和交还租赁物(含附属设施设备)。乙方未如期将租赁物交还甲方,除乙方所交的款额不予退还外,甲方将按最后一个租赁年度租金标准的五倍向乙方收取资产占用费、直至乙方搬离;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日租金的两倍向甲方追加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可强行将乙方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甲方不负保管责任。5、乙方交还租赁物应当保持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得人为毁损,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乙方也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将视为垃圾处理并保留追偿清运费的权利。6、在临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有权通过公开拍租等合法程序提前确定租赁物的下一轮承租人;届时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或乙方被纳入失信名单、有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形的,乙方同意放弃其优先承租权。7、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拍租公告、拍卖规则、竞买须知的约定为准,均未约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如无另外通知,法律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文书)送达地址为各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上住所(址),无论是否签收,邮寄即为送达完成。九、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泰和县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租赁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