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食材招标公告(伊吾县教育局2025)



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2025-039-1
项目名称: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49250
最高限价(元):19492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4925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糕点、调味品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9日至2025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教育局
地 址:伊吾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0902-6721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裕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二期四号207室
联系方式:15276920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美
电 话:15276920586

附件信息:

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1包-政采2025.7.28.docx184.5K

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项目编号:XJYH-2025-039-1采购人:伊吾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裕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6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7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43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6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92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YH-2025-039-1项目名称: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预算金额:1949250元最高限价:1949250元;(淖毛湖片区)采购需求: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糕点、调味品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5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地址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标时间:2025年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5763;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4、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操作指南。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伊吾县教育局地址:伊吾县振兴路胜利巷196号联系方式:0902-672156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新疆裕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二期四号207室项目联系人:赵美联系方式:15276920586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伊吾县2025-2026学年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服务项目(一包)2、采购单位:伊吾县教育局3、食材供应的学校(幼儿园)名单:淖毛湖镇中学、淖毛湖镇幼儿园;伊吾县高中部、伊吾县初中部、伊吾县小学、伊吾县幼儿园、前山乡寄宿制学校、盐池镇寄宿制学校等。4、采购需求: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糕点、调味品等。5、预算金额:1949250元。最高限价:1949250元;(淖毛湖片区)。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其它未尽事宜,与甲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下列参数全部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不符合任意一条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按废标处理。本项目采购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豆制品、乳制品、干货、糕点、调味品等。以上品种做到日配送或根据学校实际需要配送。二、食材要求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合同(示范文本)》附件:学校大宗食材原(辅)料技术及质量要求表执行。1、面粉:一等粉面粉数量、质量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灰分(干基)≤0.7%;湿面筋指数≥22%;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5%;脂肪酸值≤80mgKOH/100g。(2)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GB2715《粮食卫生标准》。(3)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4)标签:应按本标准的质量等级名称标注,并应符合GB7718的规定。(5)包装:包装应符合GB/T24905和GB/T17109的规定要求。标注的净含量应为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包装环境应清洁,包装材料应符合包装技术要求,不应与内装物发生物理和化学作用,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规定,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漏。(6)运输:运输器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并有防尘、防雨雪设施。(7)保质期:不得提供超过近效期(供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产品。2、食用油(1)非转基因(2)质量标准:色泽(以罗维朋比色槽25.4mm):≤黄35,≤红4.0;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透明度:澄清、透明;酸价(KON计)≤1mg/g;过氧化值≤6g/100g;浸出油溶剂残留:不得检出;水分及挥发物:≤0.05%;不溶性杂质:≤0.05%;农药残留:不得检出。(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相关规定,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8955及其它卫生要求的规定。(5)包装: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和密封;销售包装应符合GB/T17374的规定。(6)标识:包装标识清楚,印有QS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7)贮存、运输: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存,应有防雨、防晒、防污、防爆措施;储油容器的内壁和阀不得使用铜质材料;贮存成品油的专用容器必须明确标记,定期清洗或清理,干燥后才能灌油;运输时应有防污染措施,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8)保质期:不得提供超过近效期(供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二分之一)产品。3、肉类的采购标准和要求(1)供货商提供的肉类必须有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有动物检疫站(所)的检疫章和检验报告单,印章模糊的属于私人宰肉,不得提供给采购人制作营养餐。(2)不能有淋巴瘤,颜色要好,不能有淤血(3)瘦肉呈均匀的鲜红色或深红色、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牛肉正常气味,无异味,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肉质紧密、有弹性、表面湿润、不黏手、无注水;牛腩:色泽新鲜、无杂质、无异味、无注水;4、鸡蛋采购标准和要求(1)鸡蛋大小以每枚重≥50g以上为准,新鲜度为出栏一周以内。(2)供货商提供的所有禽蛋必须有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单。(3)外观鉴别:新鲜的蛋外壳有一层霜状粉末,壳表面比较粗糙,但有光泽;(4)透视鉴别:新鲜蛋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晰,无斑点;(5)嗅觉鉴别:新鲜的蛋用鼻闻,清新、无异味;(6)摇荡鉴别: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到振动的为新鲜蛋。5、大米采购标准及要求(1)米粒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志、碎米等。符合国家标准,每一批次大米要求质检报告,等级:国标一等;水分:≤14.5%;碎米总量:≤15%;小碎米≤2.0%;不完善米粒≤3.0%;稻谷粒≤3(粒/Gg);杂质总量≤0.25%;加工精度:标样对照;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其它杂质,无农药残留。(2)国标一等以上。(3)包装:①包装应符合GB/T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②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者缝口应严密。6、牛奶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25190-2010《灭菌乳》和GB7718—2025《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的规定,并满足《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7、蔬菜及调料品等按照采购方时令的具体要求供货。三、储存和运输1、配送车辆须按食材品类分区,配备独立温控系统,确保不同食材满足特定运输温度:蔬菜类0-5℃,鲜肉类0-4℃,冻品类-18℃以下,粮油、调味品等常温运输需防潮防晒。2.车辆需定期消毒,配备GPS定位与温度实时监控系统,确保运输全程可追溯;每次配送前需检查制冷设备、密封性能,留存检查记录供学校查验。装卸过程遵循“先进先出”“轻拿轻放”原则,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易腐食材装卸时间不超过30分钟。3.供应商需具备独立仓储中心,按食材类别划分冷藏库(温度0-4℃)、冷冻库(温度-18℃以下)、常温库(温度10-25℃,湿度≤65%),库内设置垫板离地15cm、离墙10cm,货架间距≥80cm,确保通风防潮。4.建立库存管理制度,每日对库存食材进行温湿度记录、保质期检查,库存环境每月至少消杀1次,定期清理过期、变质食材。四、质量要求供货商供应采购人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牛、羊肉、鲜(冻)鸡鸭、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蔬菜、水果、出库时全部经专用防疫检测设备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证明,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所有检测证明及食品数量备案入档,以备监督检查部门随时核查。五、工作要求1、供货商不得转包。2、供货商要做到制度完善,证照齐全,用工规范,自觉协调与采购人关系,妥善解决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自觉接受采购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指导。3、供货商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配送人员等,并建立采购和供应台帐,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4、供货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可一次性扣除供货方月销售总额的50%,并视其后果,决定是否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6)超过保质期限的。5、供货商每月提供一次采购物品价格表(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确定),蔬菜价格每周提供一次(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格确定),供应食堂物品价格需遵循成交价格。6、采购数量:根据学校实际需要。7、供货商提供食堂物品须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后按时按需配送到伊吾县指定的位置,不得拖延,个别用量大或仓储条件有限的食品配送方案另与供应商协定。8、供货商不得给食堂开具虚假的食品购物清单和税务发票,一经查实,取消定点供应资格。9、供货商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食堂食品定点供应的采购、运输、验收、退还等等各项工作。10、如果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六、安全责任要求1、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的,供货商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双方合同自动终止,并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2、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等均由供货商独立承担责任。3、供货商在运输物品时,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确保人员安全。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供货商独立承担一切刑事、民事责任。4、配送中所涉及税收及相应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所需证、照等均由供货商自行办理。5、供货方中标后不允许单方面停止供货。否则造成的损失将由供货商独自承担。七、产品配送要求(1)食品运输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2)冷藏、冷冻食品须用专用冷藏、冷冻载具运输,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保持安全的冷藏、冷冻温度。特别是对于长途运输的食品,保证食品在运输全过程处于合适的温度范围。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车辆应定期清洁,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3)中标人送货车辆应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肉类、鱼类和冰鲜类等需冷藏保鲜的食品,用冷藏车配送,保证肉类中心温度控制在-2至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过程冷链不中断。商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4)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八、食品质量的基本检查要求(1)食品应清洁,并符合企业相关验收标准;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完整,无损伤、腐烂现象,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与包装上指示温度一致,冷冻食品没有曾经解冻痕迹或软化现象,包装呈干爽状态。(2)对食品检查如下:①采购的食品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如无标准,按行业规范。采购生产、经营证明文件齐备,明确食品来源,并具有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有害、有毒、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垢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②食品包装须符合国家规范。采购的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QS认证等。③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九、送货及验收方式要求(1)检验流程一是要作好卸货前的检查。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二是应采取当场验收的方式,验收人须认真检验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三是须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样本数视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10%。(2)验收工作人员应比较相关文件,以确保食品品种符合要求。如确定有所差异,应即刻通知送货人员。如发现食品有损坏的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建议对货物损坏情况进行拍照并存档。对于食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采购人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4)验收记录①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②供应商应在送货前提前通知采购人送货时间,以便做好交收工作。如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供应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十、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固定的配送人员且司机和配送人员具备健康证(需提供证明材料)。3、具备本次招标要求的供货和配送能力且具备符合卫生标准的冷、鲜、冻品相关储藏设备证明及配送车辆的机动车辆行驶证(要求:冷藏,冷冻车辆不得少于5辆)。租聘车辆的有效时间在招标文件公示前,且必须附租聘合同和交易流水。4、人员:投标供应商最近两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不少于15人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社保凭证应显示险种、缴纳日期,代缴社保不予认可)。5、配套冷库或保鲜库面积≥100平方,配套仓库面积≥200平方,自有或租聘仓库有效时间在招标文件公示前,且必须附租聘合同和交易流水。6、中标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将学校(幼儿园)所需副食品配送至伊吾县教育局所属的中小学、幼儿园指定的位置,如因为中标企业未与甲方充分沟通造成副食品配送错误或配送延迟,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7、中标企业依据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十一、违约责任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食堂食材采购第三方配送公司工作没有达到教育局或学校要求的,教育局有权向第三方配送公司提出工作整改,提高服务水平。教育局三次催告后仍不予整改的,教育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第三方配送公司应承担给教育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1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目内容编列内容6.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2联合体投标要求无7.2是否分包不允许分包11.4媒体发布渠道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11.6是否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3.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供应商情况介绍;7 、供应商近三年内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9、技术需求偏离表;10、项目服务方案;11、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方案;12、应急情况处理方法及保险、应急响应时间;13、质量保证措施及食品安全措施;14、配送方案及配送能力;15、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报价文件组成1、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6.2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的形式报价。(报百分率:如9折报90%,9.5折报95%)。本项目最高限价:折扣100%。本项目报价包含货物搬运、运输、配送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17.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8投标保证金金额缴纳方式: 电汇、网银、转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金额:38985元;(人民币:叁万捌仟玖佰捌拾伍元整)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61349注:1、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给定的账户。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2、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供应商需自行评估因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证金到账延迟风险,并承担相应责任。3、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记录确认到账为准)。4、为简化手续,优化流程,采用电子支付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在退还时,按原路退回,收取时不开具收据,退还时也不要求提交收据。请各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开户许可证或退款账户信息(包含银行行号)。5、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应按以下要求办理:(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2)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3)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新疆政府采购网《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保函操作流程》。(4)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服务平台”,使用其企业CA证书申请购买电子投标保函。(备注: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须从新疆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生效。电子保函服务管理平台技术人员联系方式:95763)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文件应按报价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生成电子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0备份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投标文件。21.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样品截止时间及地点无23开标时间、地点2025年8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政采云平台25.3(2)供应商信用查询渠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9.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9.2允许负偏离项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30.1确定中标人时,出现中标候选人分数并列的情形,确定中标人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5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6.1签订电子合同携带的材料电子采购合同需要供应商通过有效CA证书进行电子签名与签章38.2.1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新疆裕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276920586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火车站东侧阳光酒店二期四号207室(2)伊吾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902-6721426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吾县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09时 30 分到 13 时 30 分, 16 时 00 分到 20 时 00 分38.3.1投诉受理方式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 40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费收取招标代理费收费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计算的代理服务费标准计取,按最终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确定后,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新疆裕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842010012010112783888行号:40288420001641.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招标公告、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41.2其他释义1.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招标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投标的,招标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6.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须自备具备视频及语音通话功能的设备。42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43付款方式物品采购资金每月核算、结算一次。供应商向伊吾县教育局提供采购明细单(必须有供应商配送人员、伊吾县教育局采购人员(或各学校、幼儿园采购人员)、库管人员签字)、商业发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资料,经伊吾县教育局按实际发生费用确认,再进行结算。44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其他要求其他服务要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本项目分为2个包,投标人不可兼中兼得(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备注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制作或无法导入及导出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联系。联系人: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联系电话:95763 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货物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6“售后服务”是指商品出售以后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供应商须承担的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以及其他各种服务。2.7“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8“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9“正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10“负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4.投标委托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必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按第六章要求格式填写)。5.投标费用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澄清说明、签订合同等,不论投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6.联合体投标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规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8.特别说明:8.1如果本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则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回避与串通投标9.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纸质投标文件相互混装;9.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根据本章第11.1项的规定对公开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公开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澄清或修改公告为准。1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本公开招标文件,如有疑问,或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1.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及平台短信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也应在截标前3日发出。11.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2.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12.1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2.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招标文件,不得仅将招标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投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项目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报价文件:具体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投标文件电子版:具体要求见本节19.投标文件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4.1语言文字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应同时附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5.投标的风险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部分(其中: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合并编辑成一个电子文档)。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无效;16.投标报价16.1投标报价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16.2投标报价具体包括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3供应商必须就所投每个分标(如有)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必须就所投分标(如有)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7.2投标有效期应按规定的期限作出承诺,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3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8.投标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9.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9.4投标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等)及公章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9.5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投标无效。19.6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注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货物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其它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19.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异常情况见“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中“四、24.2开标程序。20.备份投标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投标文件的提交21.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和投标地点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在制作完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锁)进行电子签章、加密,然后通过网络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政采云平台”。21.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21.3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与退回2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拒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22.2“政采云”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22.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版投标文件由代理机构在“政采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四、开标23.开标时间和地点23.1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如供应商成功解密投标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4.开标程序24.1开标形式:(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基于“政采云”平台选取评审专家,如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选取专家的,视为本次开评标无效,应当重新采购;(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组织线上开标活动、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24.2开标程序:(1)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政采云”平台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准时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后10分钟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通知后,投标文件仍未按时解密,或者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均视为无效投标。(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电子唱标。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各投标供应商报价均在“政采云”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展示;(3)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在线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4)开标结束。特别说明: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执行。五、资格审查25.资格审查25.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线上审查。25.2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5.3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点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25.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注:其中信用查询规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政采云”平台已与“信用中国”平台做接口,审查专家可直接在线查询)(2)投标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25.5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六、评标26.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参加过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7.评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8.评标原则28.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28.2评委表决。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评委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专家的意见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作记录。28.3评标的保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封闭式评标)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8.4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电子评标过程实行网上留痕、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处理。28.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9.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29.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4)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4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七、中标和合同30.确定中标人30.1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按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规定排列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人。30.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采用综合评分法则以评审得分最高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方式确定,确定后其他同品牌供应商投标无效或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人;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理。3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31.结果公告31.1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对中标人信用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1.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32.发出中标通知书32.1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3.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供应商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投标文件。34.合同授予标准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中标人(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多名中标人的除外)。35.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签订合同36.1中标人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采购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签订合同,签订携带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2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36.3签订合同时间: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最长不能超过25日)。36.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如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可追究采购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5政府采购合同是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的依据,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6.6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7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8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货物的,在不改变原合同条款且已报财政部门批准落实资金的前提下,可从原中标供应商处添购,所签订的补充添置合同的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询问、质疑和投诉38.1询问38.1.1供应商在开标前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提出询问。38.1.2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8.1.3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38.2质疑38.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必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有效期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该项目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开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公开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公开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8.2.2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38.2.3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2.4质疑供应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质疑供应商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可之一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采购文件质疑);(2)质疑函内容符合本章第38.2.5项的规定;(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动;(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6)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在质疑有效期内一次性提出;(7)供应商提交质疑应当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以合法手段取得;(8)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列明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8.2.6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及其他有关供应商。对不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答复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符合质疑条件的质疑,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38.2.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8.3投诉38.3.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哈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投诉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8.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投诉书格式后附):(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7)附件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近期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8.3.3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委托代理人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8.3.4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38.3.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哈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哈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8.3.5哈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并将投诉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发布。38.3.6哈密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八、验收39.验收39.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9.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9.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货物、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9.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其他事项40.代理货物费代理货物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货物费。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1本招标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工程承建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以下方式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技术和货物方案、供应商的企业实力及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货物类采购项目以技术性能得分较高者为先,货物类采购项目以实力信誉及业绩得分较高者为先。第二节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内容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2.1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包括分项预算)的;(4)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如有)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如有)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投分标(如有)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6)供应商属于本章第5条第(2)项情形的。2.2在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投标有效期、项目完成时间(交货时间、货物完成时间或者货物期等)、质保期、售后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标“▲”的商务条款发生负偏离的;(5)商务条款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9.2条情形的;(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内容、技术要求、安全、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需求发生负偏离的;(2)技术需求评审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3)投标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1条规定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4)虚假投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的;(5)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方案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招标文件未允许但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3.澄清补正、说明或者补正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在“政采云”平台发布电子澄清函,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接收到电子澄清函后根据澄清函内容上传PDF格式回函,电子澄清答复函使用CA证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线上传至评标委员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异常情况处理:如遇无法正常使用线上发送澄清函的情况,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启动书面形式办理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字。4.投标文件修正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4.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5.比较与评价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在计算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或者最低报价。5.4各供应商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5.5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5.6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均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标过程中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评审复核6.1评标报告签署前,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标报告中。6.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评审意见是否初步评审资格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2、提供开标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特定资格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签署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商务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第三节评分标准一、综合评分法注:1、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总得分=报价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标项1的评分方法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分值1报价1.(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2.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折扣价为评标基准价;3.折扣:评标委员会以开标一览表中折扣价为基础,对其进行算术修正,依据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依据。10商务部分(20分)1业绩情况从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具有良好的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一项业绩得1分,满分7分。72企业制度供应商提供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缺陷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检查制度、环境消杀制度,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5分。53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以下证书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②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食品行业1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个1分,满分4分44设备及加工能力根据投标人具备且投入本项目的生产及粗加工能力,具有(为本包供应货品)加工设备、包装设备、分拣设备,满足以上要求得4分(提供设备的购买发票,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此设备)。4技术部分(70)1服务方案对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包含供应商对本项目的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等):方案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高且能够较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 8分;方案内容较为全面,可行性一般,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方案一般全面、可行性一般且尚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82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方案供应商编制配送采购人食材的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方案,内容详细全面、体系完善的,得8分,内容较为详细全面、体系较为完善的,得6分,内容简短、不全面、体系不完善的,得2分。83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及保险、应急响应时间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流通环节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③食材质量出现问题时的更换和应急方案、④采购人临时紧急采购的处理方案等)进行评审:(1)应急情况处理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对上述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案描述详细合理,应急处理流程具体完善,可行性高,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2)应急情况处理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对上述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案描述较详细合理,应急处理流程较具体完善,可行性较高,针对性较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3)应急情况处理方案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对上述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案描述基本合理,应急处理流程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应急预案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对上述各种应急情况的处理方案描述不够合理,应急处理流程不够完善,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0.5分。注: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12供应商承诺本项目食品安全投保相关责任险或意外险,投保金额不低于项目规模。此项得1分,每增加1000万,加1分,满分5分。注:提供投保凭证。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响应时间进行评审:(1)供应商承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4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3分;(2)供应商承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5小时到达现场,比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3)供应商承诺能在接到采购人通知6小时内到达现场,基本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注:未承诺或不满足的不得分。4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来源、加工、包装、保存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1)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涵盖上述所有内容,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具体完善,可行性高,能充分保障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4分;(2)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涵盖上述所有内容,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较具体完善,可行性较高,能保障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0分;(3)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涵盖上述所有内容,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基本能保障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4)产品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未涵盖上述所有内容,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不够完善,不够可行,不能保障产品质量及安全的,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注: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145配送方案、配送能力、仓储及化验检测能力供应商自行编制配送方案及配送措施;方案及措施内容全、可行性高且能够较好地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8分;方案及措施内容不全、可行性一般且尚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28供应商有冷藏车辆5辆(含驾驶人员,一车一人),得5分。每多一辆(含驾驶人员,一车一人),加0.5分,满分8分。注:1、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行驶证、车辆买卖合同或相关凭证或车辆租赁合同、人员驾驶证、人员社保证明、人员劳务合同;少提供或不提供不得分,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不得少于本项目供货周期)。供应商有配套冷库或保鲜库面积100平方,配套仓库面积200平方,得6分。配套冷库或保鲜库面积每多100平方及配套仓库面积每多100平方(只有一个多100平方不得分),加2分,满分8分。供应商有基础的化验室及专业化验人员和检测能力(需提供对应印证资料):微生物检测指标,明确列出需检测的微生物指标,农药残留检测指标,涵盖有机磷类,兽药残留检测指标,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4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不得分。第四节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1)综合评分法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供应商须知正文”30.2规定推荐。第五节评标报告(一)评标报告与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二)评标争议事项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合同(仅供参考)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乙方:签约时间:签约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项目编号为的中标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一、采购食品范围及数量二、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的标准1.乙方所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及检验检疫的规定,食品现场验收要求。2.预包装类食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其中大米、面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15-2016),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18《大米》,面粉必须符合最新《小麦粉国家标准》(GBl355),食用植物油必须符合食用油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的要求。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规定。3.禽蛋必须保证新鲜。鲜肉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根据相关规定定期采样做核酸检测。4.蔬菜、水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符合现行质量安全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方可配送。5.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6.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应符合GB19301的规定,污染物应符合GB2762-2017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2017的规定,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2763-2017及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7.如果国家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三、供货时间及地点1.供货时间: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实际需要,当天点(北京时间)前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负责运输)。如遇特殊情况,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2.供货量及种类:根据甲方需求确定,每次供货甲方应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的配送时限前送达。四、合同期限:五、食品原料价格食品原料价格由甲方组织的与乙方商定,以不高于市场价为原则,接受师生、学生家长及学校上级有关部门、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运输费、装卸费及其它与配送相关的一切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供货方货品市场价的确定为参考依据。按照乙方投标承诺,结算单价按照哈密市发改委提供的市场参考价计算。六、食品原料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1.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政府职能部门对食品安全及检验检疫的规定,食品现场验收要求。2.甲方指定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签字验收,不符合相关标准的食品原料乙方应无条件及时调换,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3.乙方送货时需附送货交接单,确保送货交接单与所送食品原料数量与品种完全相符,送货交接单一式两份,经甲方监督、主管及乙方库管、送货人签字后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七、包装和运输1.包装与保护: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受潮、污染、变质或被腐蚀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2.由乙方负责完成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安全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3.乙方应有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并且采取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与配送人员人身安全及车辆交通安全。若配送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八、付款方式及税费本合同期限内双方按月据实核算,待食材资金到位后据实支付。乙方每批次供应食品原材料的数量由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并作为结算依据,每月按照双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核算;乙方需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办理付款相关手续,付款币种为人民币。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九、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建立健全并参与实施对配送企业的准入、退出评估办法。如果出现以下事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甲方损失或者对第三方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对情况严重的,上报上级教育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乙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1)乙方配送的食品因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2)学校连续三次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满意率在60%以下视为满意率低);(3)乙方选择的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2.本合同期限内双方按月如期如实核算食材货款。3.保证按时接受乙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食品原料。4.甲方或其上级部门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基地、运输、贮存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送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货品价格进行检查或抽查。如检查或抽查结果明显低于乙方的承诺情况,乙方在限期内不能改进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的配送价格明显高于哈密市发改委发布的主要农贸市场同期市场价,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结算单价实际结算。乙方的资格资质、配送质量接受学校师生、家长及政府主管部门监督。(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无条件接受甲方及其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准入、退出评议结果。2.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检验标准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等政府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及监督部门要求,保证供应甲方的食品安全且检验检疫合格。3.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接受并执行甲方的供应商和食堂食品采购、食品验收等相关规定。4.乙方禁止将以下食品原料送入甲方指定学生食堂(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5.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未按规定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及时催促甲方支付货款,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十、不可抗力1.本合同涉及不可抗力指火灾、地震、洪水、暴乱、战争、疫情等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责。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结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交有关政府就该次不可抗力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买卖双方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补充协议。5.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食品原料价格。十一、违约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如发生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1)逾期交货:乙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交货部分总价的5%。(2)乙方不能交货或甲方中途退货:若乙方不能交货,应向甲方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如果甲方中途退货(因质量问题或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引起退货除外),应向乙方按此次退货货款总值的5%支付违约金。(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额为迟交货部分的5%,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乙方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的不在此列。(5)如因乙方食品原因给甲方食用人员造成的一切身体健康伤害,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其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6)乙方对其自投标开始所提供给甲方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甲方及其上级部门查实乙方所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判决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裁决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十三、甲乙双方其他约定:1.。2.。14、合同的修订对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方为有效。十五、合同生效执行及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为使学校做好食材账务管理并监督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本合同下,学校与中标供应商分别签订食材采购供应合同,食材单价与供应商服务条款不变。5.本合同所附的合同附件(如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食品价格清单、食品验收要求等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 方:乙 方: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住址:授权代表:电 话: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法定代表人住址: 授权代表:电 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食品安全承诺书一、本人做为伊吾县教育局的供货商及合作商,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杜绝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流通领域,努力营造健康、安全、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自愿向贵校承诺如下:1、绝不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贵校采购标准和双方合同约定质量的货物;2、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不合格、腐烂变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缺斤短两,如出现缺斤短两,少一赔百(公斤);3、不销售未经检验、检测或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品;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和消费者的监督,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5、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验收、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口,坚决不从非法渠道购入食品;6、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销毁等措施予以处理。对已向甲方售出的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负责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将食品召回、销毁;7、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我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8、我方保障食品安全的运送设施,运输时,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影响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9、储存食品环境达到规定要求,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存放。存放食品设施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污染、防变质条件。10、绝不随意断货、不乱提价格、不重复结算;11、绝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串通,做出任何损害贵校利益及声誉的事情;二、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承担如下责任:1、本公司(本人)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全部归贵校所有;2、本公司(本人)剩余未结全部款项作为违约金全部归贵校所有;3、如因本人的相关行为给贵校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的保证金及未结款项不足以弥补贵校损失的,本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本公司(本人)自愿接受被贵校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制裁,该制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授权贵校在全国的各类报纸、杂志、网络、微信、电台、电视台等任何媒体对本人的上述行为进行曝光,相关费用全部由本人承担;(2)授权贵校将本人的上述行为作为反面案例,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进行广泛宣传;5、如本人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贵校有权直接报案,依法追究本人的全部法律责任;三、本人作为合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自愿为本人的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经济赔偿责任及刑事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承诺单位(盖章):日期: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电子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年月日目录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页码)二、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页码)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页码)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页码)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页码)六、“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页码)七、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页码)八、保证金凭证………………………………………………………………(页码)九、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一、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页码)二、投标函…………………………………………………………………(页码)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五、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六、供应商情况介绍………………………………………………………(页码)七、供应商近三年内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页码)八、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页码)九、技术需求偏离表………………………………………………………(页码)十、项目服务方案…………………………………………………………(页码)十一、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方案………………………………(页码)十二、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及保险、应急响应时间………………………(页码)十三、质量保证措施及食品安全措施……………………………………(页码)十四、配送方案、配送能力、仓储及化验检测能力……………………(页码)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页码)第三节报价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页码)二、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第一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附:企业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二、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附:2022-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三、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四、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6、“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附:“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七、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八、保证金凭证此处上传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九、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餐饮业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承诺函(中型企业提供)(招标人):我单位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承诺如若我单位中标该项目60%的份额与小微企业签订相关分包合同,由小微企业完成。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若投标单位为中型企业,须承诺中标后,按照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预留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给小微企业。2、本项目预留100%给中小企业,其中60%预留给小微企业。3、本表由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无需提供。附件1: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标书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函致: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报价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二、资格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三、商务、技术文件电子版一份(包含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折扣%的投标报价,供货周期,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相应的采购内容。......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函,并承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我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都是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的。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投标(包括资格条件和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行为。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12、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在职正式员工(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招标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投标的自然人本人。附件: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注:按项目需求表具体项目修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详细填写相应的具体内容。“偏离说明”一栏应当选择“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进行填写。项号招标文件的商务需求投标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二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注:1、如供应商未填写此表格内容,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商务条款。2、当投标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六、供应商情况介绍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隶属情况(如有)阐明隶属及组织机构情况控股情况(如有)阐明控股和被控股情况组织结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可另附页)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高级职称人员营业执照号中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初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他……账号经营范围备注七、供应商近三年内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附件在投标文件中页码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合同中标通知书用户评价注:1、提供从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相关项目业绩。八、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九、技术需求偏离表项号招标文件需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货物名称货物参数货物名称所提供货物的内容1……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2……1 ……2 ……3 ………………1 ……2 ……3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注:1、如供应商未填写此表格内容,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技术条款。2、当投标文件的技术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时,供应商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十、项目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编制)十一、追踪溯源体系及专门台账档案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编制)十二、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及保险、应急响应时间(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编制)十三、质量保证措施及食品安全措施(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编制)十四、配送方案、配送能力、仓储及化验检测能力(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要求编制)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如有)(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第三节报价文件格式一、开标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报 价: % 供货周期:备注:本项目报价以折扣的形式报价(报百分率:如9折报90%,9.5折报95%)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必须加盖供应商有效电子公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此次报价以折扣的形式报价。(报百分率:如9折报90%,9.5折报95%)。3、本项目报价为综合报价,各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本项目所有采购物品。且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报折扣。4、本项目报价包含货物搬运、运输、配送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名称(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第七章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格式第一节质疑函(格式)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公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二节投诉书(格式)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公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食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