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工程 修缮工程招标公告(炎陵县林业局2025)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红星桥候鸟保护站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62025073065605851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婧园13907413797
报价起止时间:2025-07-30 10:20 -2025-08-04 10:20
采购单位:炎陵县林业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红星桥候鸟保护站修缮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房屋修缮; 描述:新建炎陵县中村瑶族乡红星桥候鸟保护站;项目概况: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采购需求:见附件;次要参数要求:
1次
42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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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留言:-
附件:炎陵县红星桥候鸟保护竞价公告 .docx
响应附件要求:根据采购附件要求上传资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株洲市 炎陵县 霞阳镇 炎陵县林业局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炎陵县中村乡红星桥候鸟保护站修缮工程项目施工竞价公告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下述证明材料)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委托分公司开展业务、签订合同和结算的,应当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业务授权委托书、分公司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该项承诺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3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1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2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中小企业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部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其中供应商企业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执行)。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2.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响应文件1.一般要求1.1供应商应仔细阅资格文件的所有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5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6该项目实施地点在乡村组,地点分散偏僻遥远,且材料运输成本较高,为保证合理报价和确保采购程序一次性通过,竞价单位竞价前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确认项目要求及特点,并向采购人现场提交竞价要求里的相关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资格要求,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价单位现场领取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未按要求落实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评审时视为不符合。2.响应文件的组成2.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工程量清单报价(5)关于资格的声明(6)响应标的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7)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必须提交本项目采购需求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文件须加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文件上传,并于竞价结束前向炎陵县林业局提供相应纸质资料一份,未按要求落实的或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在评审时视为不符合。三、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炎陵县中村乡红星桥候鸟保护站修缮工程2.项目地点:炎陵县中村乡3.项目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施工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5.采购预算:42.5万元;最高限价:42.5万元二、工期及质量要求1、工期要求:60日历天。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79号令及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4、施工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三、项目实施要求1.人员配备要求1.1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可兼任施工员)、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1.2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时所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人员与实际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一致。1.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持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且必须为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采购人和监理人员可以随时检查,一经发现现场人员与证书人员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2.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2.1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2.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2.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3.施工要求3.1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3.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拟派项目组成员,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须经采购人书面批准,否则供应商按1000元/天·人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3.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和工资支付的基础管理体系,建立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编制工资支付表(包括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工作天数、加班时间、应发的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清单,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将工资支付记录按规定予以保存。3.4成交供应商负责在工程施工、竣工及保修的整个过程中施工现场全部人员的安全。成交供应商必须为其雇佣的所有人员购买意外伤亡保险及工伤保险,成交供应商所雇佣人员发生意外伤、亡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4.验收要求4.1由采购人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验收。5.质量保证5.1本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及相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达到本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标准,并验收合格。5.2施工期间,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遵守有关规定。5.3质量保修:保修期按国务院279号令规定。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预留金中扣除。四、项目特别说明1.工程变更当发生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减时,由采购人进行初审。2.结算及付款方式2.1付款方式: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2.2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正式税务发票进行支付。2.3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日内完成结算资料的编制并交由采购人审核。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在3个月审核认可,未办理完结算不支付工程尾款,并不计算利息。2.4结算资料编制质量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资料质量编制要求进行编制。3.技术标准及要求根据设计文件的要求,本采购项目的材料、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必要时由监理工程师补充或编制。4.其他要求1、采购人的竞价文件和现场条件是本次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采购活动给出的工程资料只是概括,不应认为就是全面、无缺的,响应人可根据竞价要求和现场情况,自行确定施工方案,并要做到高标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5、投标报价本工程的采购范围即是投标报价范围。本工程不设标底,但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将被拒绝,视为不合格供应商。供应商若认为采购项目预算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的或不能接受本竞价文件其他有关条款的,应放弃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工程 修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