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招标公告(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2025)
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08月21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2000202502000044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SXZFCG-2025-073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47681.95元最高限价:3447681.95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包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元)
A
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447681.95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中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三、 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 j 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 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 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 (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jy.liaocheng.g 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 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 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 CA 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 办理 ”。因未及时办理 CA 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 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 ;移动 CA 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400-718-85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 ”下载。 (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512-58188535;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 (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 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 jy. 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方式:17862568598地址:莘县燕店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212号联系人:冯工联系方式:175635063583、项目联系方式联 系 人:冯工 联系方式:17563506358电子邮箱:sdhyjcgs@126.com 发布人: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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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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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磋商文件.pdf
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22000202502000044/XSXZFCG-2025-073)采购人: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项目说明…………………………………………………………33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4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59第七部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7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2000202502000044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SXZFCG-2025-073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47681.95元最高限价:3447681.95元采购需求:标包标包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元)A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1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3447681.9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中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400-718-85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512-58188535;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书记联系方式:17862568598地址:莘县燕店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212号联系人:冯工联系方式:1756350635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工联系方式:17563506358电子邮箱:sdhyjcgs@126.com发布人: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人名称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4采购内容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类清单。5资金预算资金预算:3447681.95元注:报价均不得超过资金预算,超过资金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资金到位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工程进度达到60%,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进度达到80%,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11工期120日历天。供应商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非征地拆迁原因民扰、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不利因素,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解决外部施工环境和周边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因施工方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质保期两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4勘察现场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序号内容规定14勘察现场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15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及有效签证为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负偏离按无效处理)16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1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收费标准(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公告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柳园支行帐号:1275200000132883118保证金无19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20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21答疑安排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采购文件1日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采购文件1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露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hyjcgs@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文件获取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序号内容规定21答疑安排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另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若中标,中标人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扫描件;(5)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本单位职工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序号内容规定2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承诺函(格式按附件,并加盖公章);(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仅需按照电子标书制作要求将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2.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原件扫描件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需填写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签电子章,如不能签章,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盖章扫描后,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电子标书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3.投标企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中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聊城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6)、7)两项,改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及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以电子标书中上传的证明资料为准。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序号内容规定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25唱价顺序电子唱标。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报价轮次非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多次报价。29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0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签章或盖章处应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注:签章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详见磋商公告。3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应文件(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序号内容规定3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及解密时间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未按时签到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撤销,未按时签到不再参与后续评标。33报价范围本项目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最终报价应包括为本项目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管理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费、招标代理费、验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出现其他非供应商(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7)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35其他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序号内容规定35其他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二、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36政府采购政策1、除本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不加“★”标注的节能产品和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2.1.本次采购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格式见附件,填表要求按附件表下附注,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2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环序号内容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对农副产品的采购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原产地,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国务院相关网站提供相关证据。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物业公司出具贫困县物业公司声明,格式自拟并附贫困人员卡。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4.1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4.2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序号内容规定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2.7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4.2.9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序号内容规定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注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38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2、所属行业是建筑业3、二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是在首轮报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4、如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或明显低于所有参投企业的投报均价,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9提醒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涉及二次报价,评标现场会短信通知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预留电话同接收二次报价短信提醒人员为同一人,请各供应商确保接收二次报价信息畅通,在所设置时间内放弃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后续磋商活动,不再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悉知。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招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二)保证金:无。(三)相关费用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表。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采购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投标文件由报价函、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投标其他材料组成。1、封面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2.1开标一览表2.2投标函3、资信标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授权委托书3.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3.4小微企业证明3.5投标承诺书3.6项目管理机构3.7拟分包计划表3.8资格审查资料3.8.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8.2财务状况表3.8.3诉讼及仲裁情况3.8.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3.8.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3.8.6依法缴纳社保证明3.8.7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3.9业绩资料3.10投标其他材料3.11企业获奖3.12企业各类证书4、商务标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5.1施工组织设计6、其他材料(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签章/签字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若中标,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报价一览表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电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签章处。(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磋商报价(一)磋商报价基本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报价范围:本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的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4、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初始报价时必须填报各分项工程报价及初始总报价。4.1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工程量清单、项目现场情况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4.2本工程报价:供应商(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企业现状,计算出单价,并计算出总价。清单报价中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漏项、缺项视为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不予增款。5、“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6、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招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六、报价有效期(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响应文件递交(一)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开标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二)响应文件签收1、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三)响应文件的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开标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7)出现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九、磋商本次评标,磋商小组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并分别进行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1、评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项目特点,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比较、审查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6)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磋商程序(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仪式并签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现场也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CA锁、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二)、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磋商会开始;(2)宣布采购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5)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6)电声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服务期等内容;(7)磋商仪式结束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江苏国泰新点公司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经磋商小组会决定,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电子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三)、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2)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出预算价或者有多个报价;(3)未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4)未按规定报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8)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9)采购文件要求必备的资格证件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0)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14)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在10%以内的,异常达到较高比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5)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为0的,异常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数量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6)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1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图表的;(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最后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6、本工程采用造价、工期、质量措施、信誉综合评分法。以响应承诺合理、确保质量和工期、施工方法可行、社会信誉高、优惠措施可行等为评审成交的标准,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定标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7、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处理8、评分细则磋商报价(32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磋商报价(32分)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2×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技术部分(68分)((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叙述,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本项目的技术措施是否全面(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劳动力安排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物资材料供应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2)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3)成品保护、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等,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4)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垃圾运输的扬尘防治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5)施工周边关系协调措施得当、可行得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6)质量管理方案;对工程整体质量及进场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品牌、规格型号等的管控措施合理可行,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四、禁止供应商串通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出现以下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三)、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法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评审纪律(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二)、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三)、磋商小组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四)、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五)、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用户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六)、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七)、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八)、评审结束后,各磋商小组成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九)、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十)、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十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十二)、评审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十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九、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十、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十一、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1、本项目质疑接收单位: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212号联系方式:17563506358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二、项目总金额:3447681.95元供应商所报初始报价不能超过此招标控制价,最终报价不能超过初始总报价,不满足本项规定者做无效投标处理。三、工程量清单:另附四、图纸:另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监督机构:甲方:乙方: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版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甲方)所需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小写)本合同总价包含磋商文件及勘察现场所显示的所有工程量,如无设计变更(或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计算正确)等因素,中标价为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四、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五、工期1、日历天。2、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六、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2、工程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3、验收前交给业主质量合格的工程,因下雨等冲毁、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七、其他1、严格按照工程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施工,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3天内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组织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办公设备须在接到开工通知3天内全部到3、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发包人确认,将不得更换,必须按计划准时进场。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乙方应提交: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九、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验收组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及执行单上签字确认。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除拖延工期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按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3、乙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甲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4、如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另一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等相关费用。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5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十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7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聊城仲裁委员会仲裁;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律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1)种方式予以解决。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两份、乙方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甲方:乙方:名称:(签章)名称:(签章)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一、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内容具体内容(元)1总报价(元)大写:元小写:元2工期(日历天)3质保期(年)4质量标准5项目经理姓名级别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投标函致:,(采购人)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承担法律责任。1、我公司郑重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3、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并按我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按期、保质、保量提供服务。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条件,磋商小组有选择成交供应商的权利。5、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6、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遵守贵机构有关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7、我方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会议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8、我公司承诺提供的所有资料完全真实,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9、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日期:年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委托代理人名称和职务)为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项目名称)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项目编号为:,。该同志代表我单位全权处理本次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由他签字的一切文件,我公司均认可。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供应商单位名称(盖章):委托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二)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养老保险、项目经理手持身份证照片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原件扫描件(如有)。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工程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级建造师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工程概况说明发包人及联系电话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扫描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岗位名称及证号姓名年龄性别毕业学校学历和专业毕业时间拥有的执业资格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工作年限主要工作业绩及担任的主要工作五、资格审查资料(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六、企业获奖七、企业各类证书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提供完整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所有齐全的表格)九、施工组织设计供应商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采购文件规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附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2.劳动力计划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图4.施工总平面图5.临时用地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共页第页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用于施工部分备注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1522000202502000044/XSXZFCG-2025-073)采购人: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项目说明…………………………………………………………33第四部分合同格式…………………………………………………………34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部分政府采购政策……………………………………………………59第七部分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74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522000202502000044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XSXZFCG-2025-073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447681.95元最高限价:3447681.95元采购需求:标包标包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预算金额(元)A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1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3447681.9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监督单位:山东省莘县政府采购中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06日23时59分。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memberLogin)方式: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lczf),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注:(1)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各拟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在交易中心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后,务必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由于供应商原因造成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后果自负。(2)供应商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诚信入库类型:交易乙方。3.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五、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会议。各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相应工作,并安排专人实时在线处理答疑、澄清、报价等事宜。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途径1.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入口-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入口-选择登录地区(聊城新平台(java)));2.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09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电子交易系统特别注意事项(1)供应商首次在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y.liaocheng.gov.cn:8601/tpbidder)参与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新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ggzyjy.liaocheng.gov.cn/lcggzy/tzgg/20230613/d95a44cc-38cc-4176-9ac7-137d9fe765d7.html)。因未及时办理入库导致无法获取文件的,后果自负。另各供应商务必安排好专人对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2)本项目实行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办理CA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右侧快捷入口“CA办理”。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0635-8902280;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400-718-8588。(3)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响应)文件需将答疑澄清文件导入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请到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视频教程”下载。(5)供应商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或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0512-58188535;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维护室:0635-8902702,联系人:黄工、张工。(6)采购过程中如遇到网络故障、服务器受损、系统服务异常或停电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时,按照中心开评标应急预案处理,详见①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类项目开评标应急预案(暂行)(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②信息技术科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评标应急预案(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aocheng.gov.cn)—办事指南—信息技术科)。3.重要说明(1)公告附件链接的招标文件仅供获取前查看,供应商必须登录新版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并下载正式的招标文件。网上获取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审核结果为准。(2)本项目采用电子标评审,其中技术标采用明标评审。(3)供应商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张书记联系方式:17862568598地址:莘县燕店镇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212号联系人:冯工联系方式:1756350635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冯工联系方式:17563506358电子邮箱:sdhyjcgs@126.com发布人: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0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采购人名称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4采购内容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具体详见工程类清单。5资金预算资金预算:3447681.95元注:报价均不得超过资金预算,超过资金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7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资金到位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工程进度达到60%,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进度达到80%,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余款。11工期120日历天。供应商应自行做好季节性施工计划安排,合同工期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检查、雨雪、冰雹、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非征地拆迁原因民扰、道路施工影响、场地影响等不利因素,成交后在施工过程中自行协调解决外部施工环境和周边关系并承担相应费用。(负偏离为无效投标)1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因施工方对在施工过程中或竣工后发生安全、质量问题,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质保期两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1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4勘察现场采购人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序号内容规定14勘察现场自身费用,供应商因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均不负责任。15结算方式综合单价不变,工程量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及有效签证为依据,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结算。(负偏离按无效处理)16报价有效期90日历日(自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17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鲁招协【2024】13号文件收费标准(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中标公告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柳园支行帐号:1275200000132883118保证金无19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20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21答疑安排供应商提交疑问时间:获取采购文件1日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获取采购文件1日内;选择直接联系代理公司或者在平台系统内提问等形式提出疑问,其中系统发起的提问不得透露供应商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代理公司的,应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sdhyjcgs@126.com。我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或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决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者补充修改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文件获取系统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已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各类澄序号内容规定21答疑安排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最终约束力。另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22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若中标,中标人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2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如下资格审查文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4)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扫描件;(5)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不少于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的完税凭证或缴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指本单位职工近半年内不少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或专用收据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若序号内容规定23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承诺函(格式按附件,并加盖公章);(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格式按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重要说明:1.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仅需按照电子标书制作要求将其上传至电子标书中。2.电子标书制作,资格审查的原件扫描件直接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需填写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后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签电子章,如不能签章,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盖章扫描后,直接上传至电子标书系统中。电子标书中上传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涉及打分的,不予计算,资格审查的,不予通过。3.投标企业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证件或制作电子标书的,作无效标处理。其中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聊城市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可不提供6)、7)两项,改为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及社保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的,以电子标书中上传的证明资料为准。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可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序号内容规定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不允许。25唱价顺序电子唱标。26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3人或3人以上单数。2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8报价轮次非一次性报价,采购人或其授权的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多次报价。29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0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签章或盖章处应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未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或盖章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注:签章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详见磋商公告。3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及解密时间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签到时间:供应商需在开标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签到工作,未在开标前完成签到的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修改及撤回: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任意时间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若响应文件已上传且距离开标时间不足30分钟,响应文件将无法更改,也不可自行撤回。若响应文件已处于待解密状态,开标前放弃投标的,请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撤回响应文件(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解密时间:供应商需提前60分钟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从供应商解密环节开始计时,每个供应商限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的,可在不见面序号内容规定32开标时间、地点、开标形式及解密时间开标大厅互动交流板块提出并询问,如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其他要求:评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无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未按时签到的,投标文件将会被撤销,未按时签到不再参与后续评标。33报价范围本项目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最终报价应包括为本项目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劳务费、管理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安装费、招标代理费、验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3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在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6)出现其他非供应商(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7)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招标(采购)人、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35其他一、网上报名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序号内容规定35其他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最后资格后审为准。二、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以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售下载的为准,各供应商需及时查看系统内澄清答疑情况,澄清答疑后的文件为最终文件。电子评标答疑文件的格式为.lccf,请供应商务必把最新的澄清文件导入到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则无法生成最新响应文件。36政府采购政策1、除本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使用进口产品外,响应文件中不允许含有产自境外的进口产品,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进口产品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不加“★”标注的节能产品和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2.1.本次采购若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供应商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一》,格式见附件,填表要求按附件表下附注,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二》,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2.2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是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需要享受价格扣除或加分的政策的,须填写《环序号内容规定36政府采购政策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要求提供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是指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公布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3、对农副产品的采购项目,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原产地,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国务院相关网站提供相关证据。对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在物业政府采购时优先采购,物业公司出具贫困县物业公司声明,格式自拟并附贫困人员卡。4、政府采购项目,支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4.1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所报产品为监狱企业产品并需要价格扣除的,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4.2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4.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序号内容规定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4.2.7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且填写《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填写要求按附件中表下附注),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8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4.2.9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4.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序号内容规定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附件)注明: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7解释权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38针对本项目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2、所属行业是建筑业3、二次报价及最终报价均是在首轮报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4、如磋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格或明显低于所有参投企业的投报均价,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9提醒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方式,涉及二次报价,评标现场会短信通知供应商二次报价,供应商预留电话同接收二次报价短信提醒人员为同一人,请各供应商确保接收二次报价信息畅通,在所设置时间内放弃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与后续磋商活动,不再以第一次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供应商悉知。一、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二、总则(一)定义1、“采购人”系指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成交(候选)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综合评审后,评选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综合竞争实力强、报价合理且有能力为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遵守响应文件和招标时的承诺,赢得或潜在赢得供货合同的供应商。(二)保证金:无。(三)相关费用1、无论评审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相关费用;2、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表。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详见须知表。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法定时间前收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己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修改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采购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供应商。四、响应文件编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内容,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将被视为无效。(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包括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内容如下:投标文件由报价函、资信标、商务标、技术标、投标其他材料组成。1、封面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函2.1开标一览表2.2投标函3、资信标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授权委托书3.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3.4小微企业证明3.5投标承诺书3.6项目管理机构3.7拟分包计划表3.8资格审查资料3.8.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3.8.2财务状况表3.8.3诉讼及仲裁情况3.8.4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3.8.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3.8.6依法缴纳社保证明3.8.7履行合同的设备技术能力证明表3.9业绩资料3.10投标其他材料3.11企业获奖3.12企业各类证书4、商务标4.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5.1施工组织设计6、其他材料(二)响应文件的语言要求及计量单位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标准简体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材料为准;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及电子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应签章/签字处。未按要求进行签章/签字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文件1份,为.lc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若中标,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交三份胶装的系统内生成的PDF版纸质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3、电子响应文件签章要求:响应文件封面、报价函、报价一览表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处、电子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应签章处以及供应商认为应签章处。(四)、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5)响应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错漏处如有修改,必须由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6)、响应文件因字迹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磋商报价(一)磋商报价基本要求1、本次磋商报价为非一次性报价;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3、报价范围:本采购文件要求范围内的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4、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初始报价时必须填报各分项工程报价及初始总报价。4.1各供应商应根据目前市场情况,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市场价及材料价格发展趋势依据本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并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工程量清单、项目现场情况及风险、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4.2本工程报价:供应商(投标人)根据提供的工程量及工程现场具体情况和企业现状,计算出单价,并计算出总价。清单报价中必须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利润、规费、税金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当竣工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予以调整。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漏项、缺项视为包含在总价中,采购人不予增款。5、“报价一览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必须计算正确;如果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为准;6、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报价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本项目不接受可选择的招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报价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7、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六、报价有效期(一)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二)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有权收回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应当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七、响应文件递交(一)响应文件递交:1、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指定地点。如因磋商文件的修改推迟开标会议截止日期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二)响应文件签收1、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三)响应文件的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四)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开标后不允许对响应文件做实质性修改或补充;3、开标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五)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7)出现其他非供应商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对于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采购人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并通过可靠测试的,恢复系统运行并重新启动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开标;(2)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已在线解密的,继续进行开标或视情况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未解密的,另行通知不见面开标时间。八、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九、磋商本次评标,磋商小组会成员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成员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并分别进行打分,确定中标候选人。1、评标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项目特点,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比较、审查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候选人。(6)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2、磋商程序(一)、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仪式并签到。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电子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接收电子响应文件,现场也不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未按时上传响应文件或递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将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截止时间未携带CA锁、拒绝解密、开标时间后离开导致无法解密、或因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每家企业限30分钟)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且作无效标处理.(二)、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磋商会开始;(2)宣布采购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4)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5)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二次解密;(6)电声唱标,宣读供应商名称、初始报价、服务期等内容;(7)磋商仪式结束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采购代理机构的CA锁失效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6)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江苏国泰新点公司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经磋商小组会决定,可将系统内评审改为电子版文件评审。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三)、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未能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无效处理:(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盖章;(2)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出预算价或者有多个报价;(3)未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的;(4)未按规定报价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的;(8)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9)采购文件要求必备的资格证件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10)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11)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目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目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13)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一致,将视同串通投标作无效标处理,并将有关问题上报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14)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在10%以内的,异常达到较高比例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5)工程类项目电子清标中,综合单价清单差额率对比,差额率为0的,异常达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比例、数量由评审委员会结合总项数、异常程度等协商确定);(16)电子清标中,技术标雷同性分析,存在高度雷同的技术标评分项且企业无法合理解释或高度雷同项达到一定数量的,由评审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数量由评审委员会协商确定);(17)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图表的;(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报价无效情形;(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报价无效的其他情形。4、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最后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特殊情况下,磋商小组可以根据评审情况现场增加或减少报价次数。)6、本工程采用造价、工期、质量措施、信誉综合评分法。以响应承诺合理、确保质量和工期、施工方法可行、社会信誉高、优惠措施可行等为评审成交的标准,择优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等于全体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定标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7、供应商最终有效报价的认定:所有供应商禁止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如发现明显低于成本价的经磋商小组认定作无效处理8、评分细则磋商报价(32分)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磋商报价(32分)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2×100%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技术部分(68分)((1)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叙述,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本项目的技术措施是否全面(尤其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3)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6)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7)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8)劳动力安排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9)施工机械设备: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0)物资材料供应计划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2)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3)成品保护、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等,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4)施工组织设计有明确垃圾运输的扬尘防治措施,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5)施工周边关系协调措施得当、可行得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6)质量管理方案;对工程整体质量及进场的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品牌、规格型号等的管控措施合理可行,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17)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合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技术过硬,叙述是否全面可行在1-4分打,若此条缺项不得分;四、禁止供应商串通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如出现以下情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9、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三)、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相关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法定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七、评审纪律(一)、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审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二)、所有评审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三)、磋商小组不得接受或参加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四)、评审期间,磋商小组不得随意出入评审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五)、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用户及磋商小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六)、为保证成交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不得与任何供应商或与成交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进行私下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以外。(七)、评审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八)、评审结束后,各磋商小组成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严禁将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审现场向供应商或其他单位提供。(九)、采购代理机构与委托方应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拟邀请的潜在供应商名单、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名单、评审过程予以保密。(十)、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十一)、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十二)、评审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收缴并保管评委、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十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成交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九、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十、解释权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作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十一、询问、质疑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超出期限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6、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重复质疑或多次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1、本项目质疑接收单位:山东华源锦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古楼街道办事处兴华西路212号联系方式:17563506358第三部分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二、项目总金额:3447681.95元供应商所报初始报价不能超过此招标控制价,最终报价不能超过初始总报价,不满足本项规定者做无效投标处理。三、工程量清单:另附四、图纸:另附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监督机构:甲方:乙方: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版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莘县燕店镇人民政府(甲方)所需2025年莘县燕店镇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项目名称)以(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磋商小组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项目负责人:三、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小写)本合同总价包含磋商文件及勘察现场所显示的所有工程量,如无设计变更(或甲方提供的工程量计算正确)等因素,中标价为工程结算的最高限价。四、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五、工期1、日历天。2、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六、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2、工程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国家相关规范及乙方在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3、验收前交给业主质量合格的工程,因下雨等冲毁、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七、其他1、严格按照工程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施工,没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最新相关标准。2、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3天内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组织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办公设备须在接到开工通知3天内全部到3、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发包人确认,将不得更换,必须按计划准时进场。八、合同生效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乙方应提交: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九、验收1、工程交付使用前,验收组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验收及执行单上签字确认。2、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在接到异议后,应在3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在响应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验收组共同验收,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按合同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严重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十、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除拖延工期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2、乙方延迟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按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香瓜产业数字化提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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