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招标公告(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2025)



项目概况
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1052025CCS00142
项目名称: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50000
最高限价(元):15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15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本项目共 1 包,主要内容包括:小店区属11个机关单位1984-2024年文书、业务、人事、财务等档案的整理、划控及全文数字化扫描、著录、信息处理、装盒等,达到方便查阅和保护档案的目的。因各单位形成档案的多少存在差异,具体加工数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服务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11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南路睿鼎国际29层开标室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 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
联系方式:0351-71779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华同瑞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南路睿鼎国际中心B2901
联系方式:185351353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建红
电 话:18535135383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doc441.7K

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代理机构:山西华同瑞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2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30第五章合同文本36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1052025CCS001422、项目名称: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5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主要内容包括:小店区属11个机关单位1984-2024年文书、业务、人事、财务等档案的整理、划控及全文数字化扫描、著录、信息处理、装盒等,达到方便查阅和保护档案的目的。因各单位形成档案的多少存在差异,具体加工数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7、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服务标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00:00至2025年08月07日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UKBKey),凭借CA数额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获取免费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平阳南路睿鼎国际中心B2901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351-717794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华同瑞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平阳南路睿鼎国际中心B2901联系人:赵瑞军闫建红联系电话:1330343236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瑞军闫建红电话:1330343236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具体内容规定1采购项目名称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 购 人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4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同瑞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预算金额155万元7服务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9供应商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10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 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组织12分包/转包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3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4备选方案☑ 不接受 □ 接受15投标保证金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以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递交或者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含电子保函)形式递交。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保证金为人民币。 金额:15000元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项目编码。4.交纳账户信息:(1)账户名称:山西华同瑞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河西支行(3)公司账号:14050183520800000773(4)行 号:105161003012(5)联 系 人:胡女士(6)联系电话:1843435052916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电子响应文件制作1.电子磋商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2.供应商要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磋商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 后果由投标人(供应商) 自行承担。18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平台在线制作递交;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20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21发布的媒体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22是否电子招标投标☑是,按山西政府采购网平台规定执行; □否。23履约担保双方协商确定24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承诺函;6.营业执照副本;7.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8.企业资质证书;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0.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11.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以上资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见,因供 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不清晰致使评审专家无法确定是 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费。26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2002年10月1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27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采取的措施1、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 应文件格式)。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 人(含10 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⑥残疾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8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 复享受政策优惠。29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根据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30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折扣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政府采购政策。31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电子版的解密: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无须到现场开标, 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通过山西 省政府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供应商账户对所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超过规 定的解密时间将无法解密、将失去投标资格。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竞争性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项目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2.3“竞争性磋商文件”系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的响应文件。3.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4.1具有完成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相关组织或机构均可参加投标。4.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竞争性磋商费用: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形式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形式。6.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除应符合本章第4.2项、第4.3项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章第4.2项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7.踏勘现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分包/转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10.1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规定,且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无异议。10.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单位解释为准。10.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和合同条款等。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第五章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共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11.3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达格式。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12.偏离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服务条款(服务)偏离,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3.1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合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3.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对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有约束力。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互矛盾的,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4.一般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15.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5.1响应文件以及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5.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以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译文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供应商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15.3除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5.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的组成16.1响应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服务部分和其他(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6.2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7.竞争性磋商报价17.1供应商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7.2第一次报价仅供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终报价为准。17.3采购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18.竞争性磋商的货币: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9.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19.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规定接受备选方案的:(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只能提交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主选方案。如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何为主选方案,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2)在评审时,竞争性磋商小组仅对主选方案进行评审。20.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0.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4.2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2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21.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作为商务服务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投标保证金22.1保证金的缴纳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投标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2.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22.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23.竞争性磋商有效期23.1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磋商,同意这一要求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有限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2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4.1电子响应文件请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24.2每一份响应文件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处盖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24.3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5.串通行为25.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处获得竞争性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情况的;(3)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4)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服务方案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5)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6)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7)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或者放弃成交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9)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6.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7.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须知表。2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须知表。2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8.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8.2在第一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开始之日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8.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采购失败的情况除外),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五、竞争性磋商及报价30.竞争性磋商及报价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31.竞争性磋商小组31.1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3人含以上单数)。该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供应商。31.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31.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32.响应文件的澄清32.1在竞争性磋商期间,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竞争性磋商小组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都将被质询。32.2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对其某些问题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32.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32.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3.特别注意事项33.1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竞争性磋商资格(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派授权委托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3)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人D、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的账户转出(4)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33.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服务期限不明确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5)被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范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及要求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34.确定成交供应商34.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34.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34.3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中公布的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进行评审,从设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商中,按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未成交的供应商。3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成交人:(1)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2)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5.竞争性磋商过程保密35.1竞争性磋商是竞争性磋商的重要环节,竞争性磋商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或竞争性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35.2竞争性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竞争性磋商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5.3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签约及质疑36.成交信息的公布36.1竞争性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布。媒体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成交通知3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3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8.履约保证金:无39.签订合同39.1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9.2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备案,备案后由采购人将合同报当地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39.3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9.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9.5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40.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41.质疑程序及处理41.1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之意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41.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公告发布时间;(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41.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41.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1.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41.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41.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交易管理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41.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符合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41.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七、其他42.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1)电子版响应文件以上传政府采购平台版本为准;(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调整后的数据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42.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第三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一、评审程序:1、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第一轮报价2.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政采云客户端进行解密并报价签章。2.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3唱标时,唱标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做唱标记录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供应商代表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签字确认。2.5开标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3、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3.1开标后,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所提供材料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资格审查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6.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才能进入后续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无效:a、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b、电子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c、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d、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e、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f、报价文件格式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3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磋商(线上进行)磋商评审小组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每一供应商分别单独进行磋商。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在线进行磋商。4.1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该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响应,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4.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相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分。4.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响应文件的澄清5.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首次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首次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首次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3如竞争性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合同的可能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其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投标。5.4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影响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报价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6、竞争性磋商谈判6.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开启响应文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审查工作。6.2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按照递交顺序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6.3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4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6.5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6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商务、服务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6.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6.8竞争性磋商谈判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书面澄清和承诺书等,依据“评分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综合评审。7、最终报价7.1各供应商以服务、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7.2最终报价采用线上报价形式,供应商须按照评委发出的报价函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签章报出;8、综合评审8.1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2商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8.3服务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数平均值8.4得分汇总汇总报价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即为供应商的总得分。二、评审方法及标准: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根据各报价人的商务、服务、价格、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价、评分,将评审总得分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2.评定内容及标准评分项评分因素评分说明报价部分(15分)报价得分(15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商务部分(15分)相关业绩(8分)供应商提供近3年以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用户签署的同类型合同案例,每提供一项有效的案例得2分,满分8分。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不全者本项不得分。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服务事项页、项目结算凭证(发票或验收单)合同的乙方必须与供应商的名称完全一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更,必须提供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案例证明文件任何部位不得有遮挡、涂改内容,否则将不予认定。以上案例同一服务单位不重复计分。投入技术人员(7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档案专业中级(馆员)或中级以上(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职称的,每人得3分,最高得3分。拟投入技术人员具有档案专业初级职称(助理馆员)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文件)技术部分(60分)数字化加工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需求情况从①数字化扫描;②影像处理;③原始档案装订入库;④数据归档;⑤归档备份;⑥检索;⑦查询;⑧管理影像文件;⑨档案数字化数据导入;⑩检索查询管理影像文件。方案应包含且不限于理论计算、文字描述等内容,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方案完整全面,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15分;方案较完整全面,比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0分;方案能够比较充分的理解项目需求,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5分;方案阐述简单,考虑不够全面、合理性差或存在不符合项目要求情况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档案整理方案(10分)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整理方案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整理方法、制度流程、执行标准、整理质量、装订标准等。1、整理方案科学先进、整理制度全面完整、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装订标准详细得10分;2、整理方案完整可行、具有整理制度及流程、装订标准贴合得7分;3、整理方案不合理、制度缺失、执行标准不到位得4分;4、不提供不得分人员、设施配备(3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科学合理的人员、设施配备明细表,根据拟投入设施设备配备合理情况。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打分:①团队人员配备合理、分工明确团队稳定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③设施配备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人员、设备配置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3分,人员、设备配置比较符合上述要求得2分;人员、设备配置基本符合上述要求得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6分)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的工作进度安排方案进行综合打分。工作进度安排具体详细、时间节点明确、衔接安排科学严谨、进度保证措施完善得6分;工作进度安排合理、时间节点缺失、衔接安排合理、具有进度保证措施得 4 分;工作进度安排不合理、时间节点不清晰、衔接安排不流畅、进度保证措施不到位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7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对档案数字化的质量标准、规章制度、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1、措施完整全面、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完全满足项目要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的得7分;2、措施较完整全面,比较符合项目要求的得4分;3、措施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5分)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含义及分类、争议事项、一般处理程序、一般处理方法、疫情火险灾害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措施等内容。1、措施完整全面,对于突发的危机,能够及时的应对以及提出合理性的解决方案,紧急情况随叫随到,能妥善处理并解决突发事件得5分;2、措施描述清晰、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得3分;3、措施不详细、应急预案描述不清、内容缺失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保密保障措施(10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保密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打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对档案保密认识和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认识全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情况精确,与本项目贴合程度高得5分;具有基本的认识和理解,可与本项目贴合得3分;认识和理解片面、缺乏与本项目针对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保密的风险点、解决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提供的安全保密的风险点贴合准确,解决方案科学、合理、精确、可行,服务人员具有相关保密培训经历得5分;提供的安全保密的风险点部分贴合、解决方案可行,服务人员有相关保密学习经验得3分;提供的安全保密的风险点针对性差、解决方案不完善,服务人员没有相关保密培训经验及经历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重难点分析(4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针对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过程中的关键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技术保障措施。从以下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4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2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服务部分(10分)售后服务方案(5分)磋商小组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方案能够保障档案资料长期正常利用,根据承诺的服务年限、服务项目、服务的实用性、服务的延续性、技术培训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①完善②合理③可行性强④针对性强。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得5分,任意一项不满足的得3分,任意两项不满足的得1分,任意三项或三项以上不满足的得0分售后服务承诺(5分)对投标人(响应人)提供的信息保密承诺、后续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1、服务承诺全面、承诺条件合理、利于本项目实施得5分;2、进行相应的服务承诺、满足本项目实施得3分;3、服务承诺片面、不能满足本项目实施得1分;4、不提供不得分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一、商务及服务要求1、项目名称: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3、项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完成总工作量的50%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全部工作量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5、业绩:需提供与标的类似项目6、售后服务期:自数字化档案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7、档案整理最高限价:0.4元/页。档案数字化最高限价0.4元/页。(此报价包含整理和数字化过程中所用到的档案装具、耗材等用品。)8、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约200万页的档案整理和数字化任务。二、技术要求1、加工内容与数量本次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的内容为小店区属11个机关单位1984-2024年文书、业务、人事、财务等档案的整理、划控及全文数字化扫描、著录、信息处理、装盒等,达到方便查阅和保护档案的目的。因各单位形成档案的多少存在差异,具体加工数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2、设备配备根据项目所需工作流程,供应商需配备完整的设备、仪器,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图形工作站、扫描仪、打印机、存储设备、装订设备、档案周转存储设施设备等。3、档案整理技术要求3.1依据《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行业标准对机关档案进行规范化归档整理,具体方法参照各单位《档案分类方案》标准执行。3.2整理过程中,如遇小于装订页面的纸质档案,影响装订质量,应采取贴边或粘贴背纸等方式处理;对破损严重或其他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纸质档案,应先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修复;褶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纸质档案应先进行压平等相应技术处理。4、档案扫描技术要求根据DA/T31-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文件,对机关档案通过扫描处理、图像处理、文件存储、数据挂接、质检处理、目录校对、装盒、质量自检等环节,实现纸质档案的电子转换。4.1扫描设备根据纸质档案原件实际情况,选择对档案实体破坏性小的扫描设备,并进行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调整,保证扫描后数字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图像效果最接近档案原貌。4.2扫描方式根据纸质档案原件的具体情况,采用平板扫描方式单页进行扫描,扫描时须保证原件的安全,并在《纸质档案数字化流程单》上认真登记扫描的页码和页数,并核对与原件是否一致,不一致时应进行标注,并通知档案馆和移交单位。4.3扫描色彩模式采用真彩色24位模式扫描。4.4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不应小于300DPI,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时,应适当提高分辨率,保证放大时字迹的清晰度达到利用要求。4.5文件存储格式长期保存格式采用JPEG格式存储。原始图像数据的存储压缩率不小于80%;数字图像利用时,根据浏览速度、易操作性等因素,可将图像转换为OFD、PDF等其他格式。5、图像命名5.1数字图像以多页文件存储,采用该档案的档号对图像命名。5.2科学建立纸质档案数字图像的存储路径,确保数据挂接的准确性。6、原始图像处理图像处理人员对该原件进行纠偏、去污、裁边、拼接等处理。6.1旋转及纠偏处理对偏斜度>1度的图像应进行纠偏处理,25cm-40cm观看图像应该没有明显偏斜。对不符合阅读方向的图像应进行旋转还原,以符合阅读习惯。6.2裁边、去污处理纠偏或还原后的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祛除因扫描过程中产生的白边或黑边,裁边应在距页面最外延至少2-3毫米处进行,注意不要切字、切类号、切页码,处理过程中不得去除档案页面原有的纸张褪变斑点、水渍、污点、装订孔等痕迹。6.3图像拼接对大幅面档案进行分幅扫描形成的多幅图像,应进行拼接处理,合并为一个完整的图像,以保证数字档案图像的完整性,保证拼接处平滑融合,整幅图像无明显拼接痕迹。7、数据复审对照纸质档案审核图像数据是否与纸质档案一一对应,做到:7.1注意重名人员。7.2每份材料目录与图像数据是否一致。7.3图像数据与纸质档案内容是否一致。7.4图像去掉污斑、黑点、黑边,放大2倍后肉眼观看能达到清晰、平直、干净。7.5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排序要求一致。7.6图像同原件相比不能过浓或过淡,失真率≤1%。7.7图像倾斜度不超过1度,错误率≤1%。7.8图像版面要居中,错误率≤1%。7.9图像质量完好率达到100%,数字图像不完整、无法清晰识别或图像失真度较大时,应重新扫描;对漏扫、重扫、多扫等情况要及时改正。7.10目录检查: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等内容保证零差错。7.11目录与图像挂接检查:目录与图像一一对应,保证零差错。7.12纸质档案材料绝不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对需要进行修复的材料及时裱糊处理。7.13纸质档案整理分类准确、装订规范,无装错材料现象。7.14著录项目检查: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完整设置著录项目,其中档号、题名、文件编号、日期、责任者、档案保管沿革、人名、文种、附件、计算机文件格式、生成方式、保管期限、密级、开放标识、主题词或关键词、分类号、著录者、著录日期等项必须录入。8、数据挂接保证目录数据与纸质档案数字图像保持对应的准确性、已挂接数字图像与实际扫描数量的一致性、数字图像能正常打开。9、安全管理建立相关制度,严格数字化场所、人员、设备、工作流程等管理,保证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10、验收内容10.1档案整理验收10.1.1对案卷质量验收,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及各单位《档案分类方案》等标准,对档案分类的准确性、文件和案卷排列的合理性、编目、保管期限划分、案卷标题、装订质量、案卷封皮和备考表填写规范等案卷质量问题进行检查。10.1.2对档案划控验收,包括控制和开放范围的准确性、标识是否规范等。10.1.3对著录的验收,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包括著录项设置是否齐全、要求录入项是否录入完整、规范等。10.2数字化成果验收10.2.1对目录数据验收,主要包括数字化条目数据与档案实体对应关系的一致性、条目的内容、格式等的准确程度、必填项是否填写完整等。10.2.2对元数据验收,主要包括元数据元素的完整性和赋值规范等。10.2.3对数字图像验收,主要包括数字化参数、存储路径、命名的准确性、图像的完整性、排列顺序的准确性、图像质量等。10.2.4对数据挂接验收,主要包括目录数据与其对应的数字图像挂接的准确性、图像是否能无障碍打开等。10.2.5对工作文件验收,主要包括工作文件的完整性、规范性等。10.2.6对存储载体验收,主要包括载体的可用性、有无病毒等。11、验收指标11.1档案整理验收指标整理服务质量抽查比例不应低于各类档案总量的20%,质量准确率要求达95%及以上,其中条目数据与档案实体对应关系的一致性、档号准确率要求达100%。11.2数字化加工验收指标能够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方式进行100%检验,检验合格率应为100%;对于无法用计算机自动检验的项目,以卷为单位采用抽检的方式进行人工抽检,抽检比率不低于5%,对数据库条目与数字图像内容对应的准确性抽检合格率为100%,其他内容的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12、装盒及上架数字化完成后将档案还原并装入专用的档案盒内,打印并粘贴脊背条后进行上架。13、数据备份数据验收合格后要将经验收的完整数据及时进行备份,为了保证数据安全,备份的载体应采取在线和离线相结合的方法实现多套备份,可刻录国产档案级光盘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能正常打开、数据信息完整、文件数量准确。14、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完成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挂接、备份后,应将包括目录数据库、纸质档案数字副本、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及电子版、元数据、备份载体等向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移交。数据移交要求提交国产档案级光盘存储备份,光盘片制作两份,并在备份介质上做好标签,以便查找和管理;目录数据和全文数据要向档案馆数据库迁移,要挂接到小店区档案馆的档案馆数字管理系统中,保证正常的调阅。15、应遵循的业务标准15.1管理性标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1号)《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暂行规定》(国保发[1998]1号)15.2业务性、技术性标准规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第13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28-2018)《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DA/T77—2019)《档案数字化光盘标识规范》(DA/T52-2014)《档案数据硬磁盘离线存储管理规范》(DA/T75-2019)《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1-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2-2020)《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4-2022)《无酸档案卷皮卷盒用纸及纸板》(DA/T24-2000)第五章合同文本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样式)甲方(购买主体):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机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及要求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太原市小店区档案馆(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三)服务时间:(四)服务数量:(五)服务标准:(六)提供服务的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以下第()种付款方式:1.一次性付款:乙方履约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2.分期支付:(1)按年/按季度/按月支付等额的服务费;(2)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或合同总额的%);在交成果后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3)按进度支付服务费;(本条款内容可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予以细化)(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总体目标)(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3.时效指标(具体指标)4.成本指标(具体指标)5.满意度指标(具体指标)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具体载明评价指标验收结果与合同资金挂钩的约定等)七、甲乙双方权责(具体约定甲乙双方有关权责)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厦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果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__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如下顺序填写和提交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资格文件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六、营业执照副本…………………………………………………………………七、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八、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九、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商务部分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十三、报价函(格式)……………………………………………………………十四、报价一览表(格式)………………………………………………………………十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十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格式自拟)…………………………十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八、供应商同类型业绩…………………………………………………………………服务部分十九、项目实施方案………………………………………………………………………二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一、最终报价…………………………………………………………………………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基本信息如下:名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营业期限为:;基本开户银行为:;账号为:。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有通过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且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资信证明等文件。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四、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严格依法缴纳税收或依法享受国家免税优惠政策,并依法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采购人):本供应商现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现郑重承诺: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经查证,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为0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0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也为0记录。以上承诺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六、营业执照副本七、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八、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九、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响应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报价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无,不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备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填写此函。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无,不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名称):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报价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后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十三、报价函(格式)(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日历天内遵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磋商文件。3、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投标报价、服务期限详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价时,投标将被拒绝。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7、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8、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邮政编码:开户银行:电话:账号:传真:年月日十四、报价一览表(格式)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小写: 元人民币整大写: 元人民币整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注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十五、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传 真网 址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注:本表后附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3、企业资质证书十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的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格式自拟)十七、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站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十八、供应商同类型业绩近3年完成项目情况表(3年,指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格式自拟注:供应商须附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十九、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服务标准及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制,格式不限)二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二十一、最终报价表注: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按要求进行报价。(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太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