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室外工程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5)



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林函[2025]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消防水池及地面硬化2300平方米等。
2.2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18时起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监督单位: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
0951
-
683671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6公里处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

邮编:750000
邮编:750000

联系人:周  静
联系人:郭丹丹   雍茜

联系电话:0951-2153500 
电   话:0951-8639494   1999537238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7月30日

[A6400000141100149001001]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林函[2025]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消防水池及地面硬化2300平方米等。2.2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18时起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6836713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6公里处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邮编:750000邮编:750000联系人:周静联系人:郭丹丹雍茜联系电话:0951-2153500电话:0951-86394941999537238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025年7月30日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以《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林函[2025]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新建消防水池及地面硬化2300平方米等。2.2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5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0日18时起至2025年8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监督单位: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951-6836713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代理机构: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6公里处地址:银川市贺兰山路与虹桥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8楼1804邮编:750000邮编:750000联系人:周静联系人:郭丹丹雍茜联系电话:0951-2153500电话:0951-86394941999537238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2025年7月30日(宁夏贺兰山雪豹保护研究基地及野化放归建设项目室外工程)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招标人形象,自愿作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招标投标活动。2.全面履行招标人应尽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及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3.依法履行审批、核准程序,严格按照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工作。4.依法设置资格条件和评标标准,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化或歧视待遇。5.依法处理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质疑和异议,及时作出针对性、实质性答复,在未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选派合格的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不随意更换招标人代表,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07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