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招标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434
项目编号:ZKX(ZZQ)20250520-040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
C16990000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附件
1480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48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6)《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30 19:00:00 至 2025-08-0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1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 1.1 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 ”模块查看。 1.2 办理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 【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 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请联系江苏国泰 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093或 0951-6891120。投标供应 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交流群:283038356 进行咨询。2.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 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 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 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 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 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 ”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 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 ”公告栏 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 联系方式:0951-5169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51-89349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毛文俊 电话:0951-516996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关莉、陈玲、李双双、樊蓉 电话:0951-8934987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采购需求附件.pdf

代理机构 :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5-07-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0024342.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3.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0247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元):1480000.006.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7.采购需求: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8.合同履行期限:1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6)《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7-30至2025-08-0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方式:①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②招标文件领取:网络报名通过后,投标人可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③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08-21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正源北街交汇处瑞银财富中心B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报名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业务办理事项如下:1.1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1.2办理完成后通过CA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搜索项目名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新平台使用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512-58188093或0951-6891120。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QQ交流群:283038356进行咨询。2.本次招投标使用网上电子标形式,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通知等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答疑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答疑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毛文俊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联系方式:0951-516996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关莉、陈玲、李双双、樊蓉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联系方式:0951-8934987代理机构: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07-30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5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1年2采购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毛文俊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电话:0951-51699683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C项目负责人:关莉、陈玲、李双双、樊蓉电话:0951-8934987邮箱:/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2)提供法4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5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否)□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或未按规定填写不完整的(如产品制造商不全等),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7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9项目预算金额:1480000.00元;最高限价:1480000.00元(如有)10报价方式:☑总价□单价□费率□折扣11投标保证金:0元11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12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13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自然日(日历日)14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5-08-2109:00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15开标时间:2025-08-2109:00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系统网址:http://222.75.3.12:9023/BidOpening_cg/bidhall/default/login.html))16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1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18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定标原则:采购人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评委专家4人,评委专家从专家库内随机抽取,采购方评委1人。19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否19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前/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主要义务履行完毕止,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20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否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否招标代理费:18840.00元,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算方法,甲乙双方约定收取。(如收取,需明确招标代理费收取标准)收取形式:对公账户转账收取时间:2025-08-2521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2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具体融资事宜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系统查询办理。2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公告:①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②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23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宁夏政府采购服务平台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其他补充事项:1中标公示发布后,中标单位需将投标文件双面打印胶装伍本,邮寄至代理公司。本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演示注意事项: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按演示要求自行录制演示视频,演示内容须提供真人及设备软硬件实物讲解,不接受使用PPT演示、FLASH或演示DEMO软件、产品宣传片或网站推广视频等作为演示资料。2.演示内容以U盘形式储存(演示视频需用密封完好的外包装密封,外包密封需写清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并进行邮寄。所有寄件物品的包裹最外层包装不得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提示信息,否则因此暴露投标人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且寄件人必须有联系电话,须是24小时可接通的手机号码。3.签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时前。邮寄地址:宁夏忠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九楼)联系人:李双双联系方式:0951-8934987签收确认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快递信息,显示签收后与我公司联系确认。3电子开评标(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NXTF以及nNXTF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用于标书的远程解密。nNX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中标后向招标人单独提供。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4.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上传,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5.开标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使用CA锁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小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参与本项目开标,完成远程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注意事项:3①登录方式:各投标供应商须使用IE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打开“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②系统环境配置:为保障投标活动正常进行,请提前一天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配置,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如出现问题,在“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的登录界面,点击右上角的“环境修复”按钮,下载环境修复软件,进行修复。(详见操作手册)③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开标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各投标供应商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④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311870151群寻求帮助。(二)无效投标情形: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TF)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与远程解密使用的CA锁应一致,否则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因投标供应商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三)其他注意事项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CA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锁业务办理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其他补充事宜)。2.根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试点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的通知》(宁公资发﹝2022﹞5号),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4根据宁财(采)发〔2024〕256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政府采购领域部分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按其他政策相关规定执行。5履约验收:采购人可以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完成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相关要求,依法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持CA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验收公示。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投标供应商: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1.4.4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4.1的规定。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9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9.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9.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9.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9.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9.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9.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投标供应商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投标邀请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须知4.4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4.6评标方法和标准4.7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8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5.4其他:/。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为使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0.4其他:/。11.投标报价11.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投标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投标供应商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投标截止16.1投标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除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7.5其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供应商认可开标结果。18.4投标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其他开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供应商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2.1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符合性审查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3.2.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2.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3.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4.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4.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6.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6.1.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26.1.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较低优先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报价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27.确定中标供应商及定标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中标人。28.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合同及履约验收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0.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2.履约验收按照宁财规发〔2022〕1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33.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4.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质疑和投诉35.质疑35.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5.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5.3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6.投诉36.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36.2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一、商务部分(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依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和发票等兑付项目资金。二、技术部分1、标的清单(服务类)详见采购需求附件2、服务标准及要求;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资格是否合格。二、资格审查标准(一)资格审查表序号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7信行为记录名单。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以项目授权方式参与投标(分支机构提供总公司授权书);(二)确定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1.按照本章“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对各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依据对各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第六章评审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此部分内容需固化到交易系统专家评审环节,对某家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时选择以下相应选项,对已标记为无效投标的供应商由交易系统同步至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序号内容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3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6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实质性要求;7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8出现不同供应商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情况;三、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评标委员会各成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财(采)发﹝2022﹞275号的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2.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本项目不适用;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本项目不适用。3.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本项目不适用;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较低优先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报价指标优劣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七、评审因素和标准服务类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序号评审项目分值权重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10.0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11.0针对本项目总体理解程度及重点难点深度分析进行综合评分:(1)投标人对本项目有深度理解,对业务有全面深入的研究,认识到位,精准地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得11分;(2)投标人对本项目有一定的理解,2项目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11.0对业务有全面的研究和认识,准确地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得7分;(3)投标人对本项目有理解,对业务有一定认识,能够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得4分;(4)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有偏差,重点和难点分析不到位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3技术方案12.0能够充分理解项目服务背景,对项目需求有深入分析,整体服务思路清晰,对采购方要求的服务技术要求进行实质响应并制定详细方案,对其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规范性、可行性及对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分。(1)总体技术路线全面具体,逻辑清晰,目标明确、系统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科学可行,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2分;(2)总体技术路线全面,逻辑清晰,目标明确、系统功能完善、技术可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9分;(3)总体技术路线逻辑清晰,技术方案内容系统结构、功能、技术可行,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分;(4)总体技术路线逻辑不清晰,技术方案笼统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4质量控制12.0投标人须对项目成果质量终身负责,并做出相关承诺,在此基础上依据项目需求,提供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目标、质量保证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承诺)(1)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方案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紧密贴合项目实际,质量保证措施明确,对影响项目成果质量的关键环节、关键因素把握精准,科学合理,完全能够实现其技术目的,能有效推进项目实施,并建立合理有效的质量奖惩机制,有质量保证承诺的得12分;(2)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方4质量控制12.0案覆盖项目实施全过程,符合本项目需求,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对影响项目成果质量的关键环节、关键因素以及重难点有分析,方法合理,建立清晰的质量奖惩措施,有质量保证承诺的得9分;(3)质量控制目标明确,质量保证方案覆盖不全面,能实现其控制目标,有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有质量保证承诺的得6分;(4)质量控制目标与项目实际偏离,质量控制方案不明确,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5项目组织和进度计划12.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项目组织和进度计划(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组织方案和工作进度计划、项目管理制度、人员及设备投入)(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做好人员和设备投入和安排,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项目管理制度全面具体、科学合理;制定合理、有效的进度计划,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合理的安排人员和设备投入,职责分工恰当,制定了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安排清晰合理,满足项目需求的得9分;(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安排人员和设备投入,有项目管理制度和进度计划,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6分;(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安排人员和设备投入,项目管理制度不合理,进度计划不明确,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5)不提供不得分。6服务承诺10.0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服务组织、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限、服务期限):(1)服务承诺内容完善,全面具体,6服务承诺10.0科学合理,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方案;有明确的保障措施,组织管理健全,措施可靠、操作性强,紧密贴合该项目特点,服务响应时限短且完成迅速有效,现场服务快捷到位,服务体系流程详尽、层次分明;服务奖惩严格、执行保障全面到位的得10分;(2)服务承诺内容完整,措施得当,有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描述和方案;服务响应时限短;现场服务到位比较及时;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科学可行,对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有奖惩方案的得7分;(3)服务承诺内容不完整,缺乏对本项目的具体方案内容;服务响应时限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不及时;服务体系不具体;有服务保障措施和服务奖惩方案,但内容不贴合实际的得4分;(4)服务承诺内容缺失,方案无针对性,无服务响应时限和现场服务到位时间,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7培训方案10.0针对性本项目编制培训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组织架构、培训课程规划设计、培训日程安排、培训方式、培训对象)(1)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具体、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合理,培训组织形式多样,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2)培训方案内容全面、可行,有针对性,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合理,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3)培训方案内容简单,无针对性,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不合理,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4)培训方案内容缺失,培训课程及课时安排不合理,培训组织形式多样,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5)不提供不得分。8系统演示12.0针对本项目以下功能系统进行现场演示,每个投标人演示时间不超过15分8系统演示12.0钟。蔬菜园艺全产业链大数据1.报告管理:构建智能化报告管理体系,基于先进的数据分析引擎,实现多维度分析报告的自动化生成。支持多样化报告模板个性化选择,无缝集成全流程操作功能,包括查询检索、格式导出以及上传服务,全方位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报告管理需求。2.模板管理:实现一体化模板管理,提供全面的分析报告模板全生命周期管理。支持模板的精准查询、灵活的新增创建以及便捷的编辑优化,构建个性化、标准化的报告模板体系。3.标签管理:实现动态标签管理,实现标签的智能化创建、精准化查询以及灵活化删除操作,实现快速分类、检索和管理数据,提升数据管理的便捷性与高效性。4.数据采集:实现智能化数据采集,支持瓜菜价格数据的批量导入与自动化处理。以年月日为精准时间维度,实现数据所属期的精细化管理。5.历史数据:实现智能化历史数据管理,支持按任意时间周期进行精准查询,同时,提供在线数据编辑功能,确保历史数据的动态更新与灵活维护。6.汇总统计表:实现智能化数据统计分析,支持按日、月、季度、年等多时间维度进行深度数据统计与分析。提供丰富的统计维度与灵活的查询条件,同时具备高效的报表导出功能,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数据统计与分析需求。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演示情况进行综合评分,能够提供系统基本功能演示的得4分;功能展示比较全面的得8分;系统演示完整,功能全面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2分;不提供不得分。(演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PPT、录播视频、实际系统演示等。)9服务能力:服务要求13.0(1)拟投入人员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软件安全开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每提供一证得1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0服务能力:服务要求22.0(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得2分。(注: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1服务能力:项目团队14.0(1)拟投入人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和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每提供一证得2分,最高得4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相关职称证书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并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缴纳社保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12服务能力:项目团队22.0(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或通信工程师证书的团队人员,每提供一证得1分,最高得2分。(注: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相关职称证书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复印件并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缴纳社保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一)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报价修正(如有)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三)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因素详见《评审因素和标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住所地:乙方(中标人):住所地:乙方于年月日参加了组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包及包名称)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技术标准:……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交付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以及合同约定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建议有明显不当的除外)。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甲乙双方约定。3.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乙双方应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4.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采购文件对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提出具体要求的,对乙方所提供包装的履约验收要求(必要时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款项支付1.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支付手续。2.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并不得附加未经约定的其他条件。3.付款方式按采购方合同约定第八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第九条服务及承诺1.服务质量保证期限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并且赔偿甲方的损失。2.乙方有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服务。3.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4.服务范围:负责招标文件所涉及到的所有服务。……第十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十一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二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所提供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3.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延迟退还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5.甲方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6.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因甲方过错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第十四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五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除招标文件规定且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履行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十八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5.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服务类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项目编号:标段(包号):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1.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2)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结合项目实施进度,依据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单和发票等兑付项目资金。2.技术要求一、总体思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入相关数据,预警分析农产品产地价格与市场价格,及时掌握和分析全区农村经济运行变化趋势,协助各市、县(区)查问题、找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创新与实践,加强与金融保险行业数据共享与业务共建,拓展大数据服力能力,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全区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采用集中统一采购模式,投标人负责平台建设与部署,负责系统运行维护、数据采集、技术培训、信息安全与保密,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态势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面技术服务。二、主要任务1、实时监测调度主导产业经济运行数据态势,对畜牧、种植、园艺、水产等行业生产数据按月进行监测调度,实时掌握和分析主导产业运行趋势,提供月度监测分析报告。2、搭建农民收入AI智能预测模型、农业一产增加值AI预测模型,分析预测农民收入变化趋势,为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分析依据,推动促农增收入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季度提供分析预测报告。3、搭建主要农产品全国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模块及数据库,建立线上数据采集渠道与可视化分析模型,对影响宁夏的主要农产品价格数据按周进行监测调度,结合全国市场价格与宁夏产地市场供需因素,智能预测农产品市场价格行情,按季提供分析预测报告,并提供数据服务支撑。4、搭建蔬菜园艺全产业链大数据助农增收模型(平台),利用deepseek等AI智能模型,结合全国市场蔬菜价格与宁夏产地市场供求关系,对影响宁夏蔬菜价格的主要因素(产地分布、种植档口、上市供应、供需缺口、市场行情、突发风险、季差变化等因素)进行智能评估,分析预测蔬菜市场价格,按季度提供分析预测报告。5、推进平台建设与部署,负责系统运行维护、技术培训、信息安全与保密服务,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面技术支撑。三、服务内容(一)平台技术服务要求服务方依托宁夏农村经济态势运行监测预警平台,具备自治区、市、县(区)三级统计报表功能(包括月度产业分析、数据采集、表单维护、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报表分析、自动统计);具备分析决策一张图功能,从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产业分析、预警监测等方面进行专题分析展示,提供平台服务。(二)手机移动端服务要求利用手机APP模块,进行市场及田间基础数据采集、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业务应用,为各业务模块数据采集提供工作载体。开展移动端数据查询服务,方便各级领导、管理员查看所属区域收入动态,为全区农民收入监测工作提供采集工具和管理工具。(三)大数据服务要求实现对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区划农业主导产业基础数据统计分析。通过各产业专班与行业处室调度,采集产业发展数据,通过平台进行大数据汇总、审核、管理以及报表分析、自动统计、智能推送、一张图展示等。分类摸清全区产业状况,及早排除影响产业发展的风险因素,协助各地开展政策调整,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扎实深入推进。(四)数据采集服务要求对全区农业主导产业运行发展数据进行按月进行调度分析,通过整合行业、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建立统一的业务数据采集系统与数据库,实现对全区主要粮食作物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杂粮种植面积落实进度和调度统计与在线分析;对全区规模养殖企业数据奶牛存栏量以及产奶量,肉牛、肉羊、生猪以及肉鸡存栏量和出栏量,蛋鸡存栏量以及产蛋量进行调度统计与在线分析;对全区蔬菜、瓜类种植面积和产量进行调度。通过对各类产业数据资源的分析整理,掌握产业发展动态,准确摸清产业资源底数,清晰掌握农产品销售流向、价格走势。(五)平台升级服务要求搭建全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模块及数据库,搭建搭建农民收入AI智能预测模型,建立农产品市场价格AI智能预测模型。移动端具备数据采集模块与可视化分析模型,对全区22个县(区)主要农贸市场的9大类82项农产品价格数据按周进行调度。提供蔬菜园艺产业大数据监测分析模块及数据库,提供PC端数据导入功能,对全区蔬菜价格按周和月进行监测调度,针对半年、年度播种面积及产量实现自动校验。(六)业务保障服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支撑人员培训,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为信息采集提供技术支撑。指导相关业务人员完成数据审核与清洗与智能分析报告编制;组织设计编印监测预警分析报告。(七)运维服务要求在服务期内,提供平台的整体运行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运维、定期巡检、培训组织、系统信息安全加固等内容,确保系统稳定运行。1、至少提供1名驻场服务技术人员,负责技术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包括:2、负责系统平台的运行维护,定期进行平台巡检工作,保障平台稳定运行。3、负责系统平台使用过程中的技术答疑、系统维护及问题处理工作。4、负责产业月度数据采集及统计分析。5、定期进行平台数据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及时恢复或启动备份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6、负责平台侧优化升级、培训工作等工作的组织协调。7、在服务期内提供7*24*365电话服务响应,即365天全天候24小时响应,为采购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八)信息安全服务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提供系统云安全服务,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与相关单位签订信息安全保密承诺书,未经许可,不得将任何项目涉及的保密信息向外界泄露,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信息、收入数据及相关统计分析数据。提供工作平台等保测评云安全服务,包括虚拟化运维审计/云堡垒机、虚拟化防火墙、虚拟化Web应用防火墙、虚拟化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渗透测试服务等服务。四、采购金额与服务清单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描述预算金额(万元)1平台服务服务方需提供构架成熟、结构稳定、流程清晰的专用业务平台(含1个自治区级平台、5个市级平台、22个县级平台),各级平台都能独立工作。平台具备分析决策、基本情况、产业分析、预警监测等方面功能,为全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供分析决151平台服务策服务。152手机端服务服务方需提供手机APP工作模块,模块需具备数据采集、数据传输、业务分析、信息查询等功能。为信息采集提供技术保障,为各级党政部门和管理人员提供移动端数据推送服务。103大数据服务通过监测调度产业发展动态,数据汇总、审核清洗以及报表分析、自动统计、智能推送、一张图展示等,对全区22个县(区)畜牧、种植、园艺等主导产业发展现状进行动态监测,推进农村经济运行态势监测预警服务。254平台升级搭建宁夏主要农产品全国市场价格监测分析模块及数据库,移动端具备数据采集模块与可视化分析模型,对全区22个县(区)主要农贸市场的9大类82项农产品价格数据按周进行调度。10搭建农民收入AI智能预测模型,对影响农民增收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详细数据进行分析预警,按季度提供分析预测报告。15搭建农业一产增加值AI智能预测模型,对影响影响农民一产增收的各项主要因素进13行分析评估,按季度提供分析预测报告。搭建蔬菜园艺全产业链大数据助农增收模型(平台),利用AI智能模型对影响宁夏蔬菜价格的主要因素进行智能评估,分析预测蔬菜市场价格,按季度提供分析预测报告。155业务保障对各级工作人员、信息员培训与技术指导,指导各产业专班与业务部门完成数据审核与清洗,开展产业分析与农民收入形势分析,完成相关分析报告编制,设计编印分析报告。156平台运维提供平台整体运行和维护,包括日常运维、定期巡检、系统信息安全加固等内容,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完成其他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至少安排1名技术人员提供驻场服务。157安全服务提供工作平台安全服务,包括虚拟化运维审计/云堡垒机、虚拟化防火墙、虚拟化Web应用防火墙、虚拟化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渗透测试、等级保护测评等服务。15总计1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夏回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