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招标公告(温州市水利局2025)



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28万元(贰拾捌万元整)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025年10月31日

服务期限/交货期: 2025年10月31日前

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如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将视为报名未成功。

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水利局507室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77-57579948。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水资源相关研究工作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内容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5〕7号)的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统筹各县市区可用水量,对县级可用水量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协调跨县级流域可用水量成果。

(2)开展可用水量复核计算工作,提出温州市套水资源三级分区现状年、2030年多年平均及75%、90%、95%来水频率条件下本地地表水可用水量、地下水可用水量、外调水可用水量、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等确定成果,其中地表水可用水量需要落到重点流域和主要湖库工程,便于开展后续水利相关工作。

(3)协调、分析、确定市域内飞云江、鳌江、楠溪江地表水可用水量成果。

(4)完成编制《浙江省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

四、项目进度要求

202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分水源可用水量成果和流域可用水量初步成果;

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可用水量成果技术审查。

五、其他事项

(1)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分工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并对提交的报告成果内容真实性和公正性、公平性负责;

(2)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议室租用费、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提供查看现场所需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

(3)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安全性负责。

六、评审方法

(见附件)

七、定标方式

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

八、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

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实力证明(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业绩(格式自拟);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

(7)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包括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8)本项目技术方案;

(9)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如有)。

九、投标报价表

(见附件)

十、最后报价一览表

(见附件)

附件:

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1.1.1.采购人:温州市水利局项目名称: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2025年7月29日1.1.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最高限价(元):人民币28万元(贰拾捌万元整)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2025年10月31日服务期限/交货期:2025年10月31日前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8日18:00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如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报名将视为报名未成功。报名地点:温州市绣山路198号水利局507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577-57579948。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水资源相关研究工作经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三、采购内容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开展可用水量确定工作的通知》(浙水资〔2025〕7号)的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统筹各县市区可用水量,对县级可用水量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和复核,协调跨县级流域可用水量成果。(2)开展可用水量复核计算工作,提出温州市套水资源三级分区现状年、2030年多年平均及75%、90%、95%来水频率条件下本地地表水可用水量、地下水可用水量、外调水可用水量、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等确定成果,其中地表水可用水量需要落到重点流域和主要湖库工程,便于开展后续水利相关工作。(3)协调、分析、确定市域内飞云江、鳌江、楠溪江地表水可用水量成果。(4)完成编制《浙江省温州市可用水量确定技术报告》。四、项目进度要求2025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行政区套水资源三级区分水源可用水量成果和流域可用水量初步成果;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可用水量成果技术审查。五、其他事项(1)项目承担单位应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分工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等内容,并对提交的报告成果内容真实性和公正性、公平性负责;(2)项目承担单位承担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会议室租用费、专家咨询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提供查看现场所需车辆并配备驾驶员,不得将以上费用转嫁;(3)项目承担单位在承担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禁令”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并对自身安全性负责。六、评审方法(1)商务报价评分10分以有效投标供应商投标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技术资信评分90分评定项目评分标准分值范围供应商实力1.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甲级资信(水利水电)编制单位,得5分,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乙级资信(水利水电)编制单位,得3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水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均包含工程咨询相关的,根据提供有效期内的复印件每个得1分,最高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承担的水利类项目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注:需提供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0-14分供应商业绩供应商提供签订合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流域或水库工程水量分配等),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0-10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1.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②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的,得3分;③同时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证书的,得2分; 注: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及近3个月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中配备水利工程、水利规划设计、水文与水资源、水生态(或水环境)的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位得4分,工程师技术职称的每位得2分;(同一人如有多个专业的,只计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同一个专业拟派2人及以上的,只计一人得分,不重复计分)。注:提供相关人员有效的证书及近3个月在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6分。0-26分工作方案1.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阐述对本项目的理解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2.针对本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方案应满足要求、内容全面、依据充分、思路清晰,根据方案与温州市实际情况的合理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15分;3.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提出的重、难点分析情况以及提出的解决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10分;4.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项目总体实施进度方案、进度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5.针对本项目采取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分,最高得5分。0-40分(3)说明①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综合得分=技术资信部分得分(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商务报价部分得分。②经市水利局自行采购项目谈判小组评审,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得分相同则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如果综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抽签决定)。③所有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起四舍五入。④若出现重大分歧无法确定报价结果的应中止报价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后重新组织报价。七、定标方式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八、投标文件组成与提交投标文件由如下组成装订成册,一式四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4)供应商实力证明(提供相关扫描件加盖公章);(5)投标供应商业绩(格式自拟);(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7)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包括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8)本项目技术方案;(9)其他需要提供的内容(如有)。九、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完成时间大写:小写:按采购文件工作进度要求时间完成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备注:▲1、项目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2、实行一次性报价,投标价即为最终有效价。3、报价表格式按此制。十、最后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按你方磋商文件要求,我们即本响应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响应,我方承诺按照如下最后报价一览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编号)】的实施。最后报价一览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XX2XX…最后报价(小写)最后报价(大写)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响应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供应商承诺提供赠品、回扣、采购预算中本身不包含的其他商品或服务,视作无效承诺,不得因无效承诺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也不得将其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者合同签订条件;总价不为零,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采购内容未包含在《最后报价一览表》名称栏中,供应商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水利局:(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附件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项目名称供 应 商 简 况名 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金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 真提交的报名资料: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公司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否则,本公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附件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担任项目负责人年限服务业绩情况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日期存在奖罚情况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拟投入项目组成员表姓名拟担任本项目职务年龄专 业职称所属部门(项目负责人)............注:人员的证书复印件按顺序附在后面。授权代表签名:投标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用水量确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