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意向招标公告(凌源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2025)



公告详情

凌源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凌源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财产意向买受人招募公告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于2021年4月12日分别裁定受理凌源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隆购物”)和凌源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地产”)重整申请,后因重整计划无法执行,于2025年6月25日裁定中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宝通地产与兴隆购物破产。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宝通地产和兴隆购物核心破产财产的意向买受人。相关招募信息简述如下:
一、拟拍卖的商场项目情况介绍
(一)联体商场情况
宝通地产和兴隆购物合建的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为大型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商场”),商场分AB两区,总用地面积35,378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127,652平方米(地上五层102,106平方米,地下一层25,846平方米)。其中A区用地面积10,551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8,168平方米(地上五层40,140平方米,地下一层8,028平方米),归兴隆购物所有;B区用地面积24,82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9,484平方米(地上五层61,966平方米,地下一层17,818平方米),归宝通地产所有。 
(二)截至目前的商场建设情况
截止目前商场建设情况如下:①建筑主体全部封顶,②建筑内砌筑工程完工率到95%,③外墙保温工程完工率到90%,④建筑门窗配套工程完成率到90%,⑤建筑外墙外立面广告位已完成,幕墙施工工程完工率到50%,外墙LED广告展示屏工程完工率到50%,⑥建筑内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工程完工率到30%,⑦室内空调管道铺设工程完工率到20%,⑧商场内部装饰及外部基础配套设施尚未施工。上述介绍内容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具体以现状为准。自2022年年末停工后一直未复工。
二、意向买受人参加商场项目竞买的特殊条件要求
(一)意向买受人必须保证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商场建设,并在2027年3月1日之前完成商场开业。
    (二)意向买受人需按照管理人确认的《交房清单》无偿向购铺人及大额债权人交付建成房屋。
(三)为履行破产财产拍卖及续建协议,意向买受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或质押担保,担保财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壹点伍亿元。
四、意向买受人的报名条件
(一)主体资格
1.意向买受人应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为独立法人;
2.意向买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应当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意向买受人财务状况、信用等若存在不良记录,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资格条件。
(二)资金实力
意向买受人须具备与商场项目相匹配的足够资金实力,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意向买受人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17时止,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可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报名意向买受人应将书面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或现场提交至管理人,同时向管理人邮箱发送全套报名材料电子版。
邮寄及现场提交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15楼
管理人邮箱地址:gcpccz@163.com。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电话15524486999
3.报名材料
(1)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及修正案。
(2)授权委托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提供该受托人作为指定联系人/对接人的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
(3)资信证明: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经营业绩证明、企业荣誉证明等。
(4)参与项目竞买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买受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规模、投资方式、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偿债方案、施工计划、开发商验收流程等。 
(5)承诺书:意向买受人满足商场项目竞买特殊条件要求的承诺书,内容应包括商场完工、开业、交房承诺及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介绍等。
(6)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买受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且无重大遗漏;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买受人印章;意向买受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未按需要补充材料的,管理人不予认可。
(二)初步资格审查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意向买受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如意向买受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意向买受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买受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及时通知意向买受人补充提供。
(三)履约保证金
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意向买受人需在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人银行账户交付保证金壹佰万元,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
(四)开展尽职调查
交付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书》的意向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与债务人将积极配合。尽职调查的期限为十五日。意向买受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六、破产财产意向买受人遴选
(一)意向买受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如意向买受人不进行尽职调查,则在收到管理人审核结果书面通知后二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破产财产购买及续建与经营方案。
(二)上述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破产财产购买及续建与经营方案提交期限。在收到意向买受人提交的方案后,管理人将在朝阳中院的监督指导下综合考虑破产财产意向购买金额、支付周期;担保财产的性质、现状、金额;方案的可执行性等情况,与意向买受人进行谈判,并根据谈判情况择优确定若干名中选的意向买受人。
(三)中选的意向买受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在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破产财产购买及商场续建与经营意向协议》,并在管理人发布破产财产拍卖公告后再次报名参加竞买,如在破产财产拍卖阶段无其他出价更高、提供条件更优的竞买人,则由本次最优中选的意向买受人按照《破产财产购买及商场续建与经营意向协议》约定的条件竞得本案商场项目。
七、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转换及退还
(一)意向买受人本次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在公开拍卖破产财产阶段抵作该阶段的保证金。
(二)如意向买受人在提交续建方案后至被确定为中选意向买受人前放弃参与竞买,或未被确定为中选意向买受人,管理人将在通知初步评选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
(三)如中选的意向买受人非因不可抗力退出竞买或构成对《破产财产购买及商场续建与经营意向协议》违约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八、特别声明
(一)本招募公告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买受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二)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买受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三)本次意向买受人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开展,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买受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意向买受人向管理人提交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载全部内容。
(四)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就本公告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或终止招募工作。
 
 
 
2025年7月29日

债务人情况

保证人

抵质押物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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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18: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财产意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