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零星钢材 扁豆形花钢板招标公告(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2025)
2025年8月份型材/零星钢材
发布日期:2025-07-30
发布企业:福建船政
截止时间:
2025-08-03 23:59:00
报价倒计时:
4
天
14
时
25
分
报价中
基本信息
发布企业:
福建船政
采购类别:
型材(含:扁钢、槽钢、方钢、工字钢、角钢、圆钢)
采购编号:
FJCZCG202507221
报价时间:
2025-07-30 09:15 至 2025-08-03 23:59
经办部门:
采购中心
经办人员:
曾超俊
采购内容
2025年8月份型材/零星钢材
附件列表
JC-202508市购型材-订货清单.xlsx
询价函.docx
马船合同样本.doc
东南合同样本.doc
合同-格式福宁.doc
我要报价
附件二:
订货清单
JC-202508市购型材
序号
名称
标准
材质
规格
单位:MM
系统编码
新系统规格
计价单位
备注
到货地点
到厂单价 (元/kg)
1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3X1260X6000
SSPLGFG6100001
扁豆形花钢板 3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3X1510X6000
SSPLGFG6100013
扁豆形花钢板 3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3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X1260X6000
SSPLGFG6100002
扁豆形花钢板 4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4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X1510X6000
SSPLGFG6100014
扁豆形花钢板 4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5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5X1260X6000
SSPLGFG6100003
扁豆形花钢板 4.5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6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5X1510X6000
SSPLGFG6100015
扁豆形花钢板 4.5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7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5X1260X6000
SSPLGFG6100004
扁豆形花钢板 5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8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5X1510X6000
SSPLGFG6100016
扁豆形花钢板 5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9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6X1260X6000
SSPLGFG6100005
扁豆形花钢板 6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0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6X1510X6000
SSPLGFG6100017
扁豆形花钢板 6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1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8X1260X6000
SSPLGFG6100006
扁豆形花钢板 8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2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8X1510X6000
SSPLGFG6100018
扁豆形花钢板 8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3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260X6000
SSPLGGG6100001
菱形花钢板 3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4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260X6000
SSPLGGG6100002
菱形花钢板 4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5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260X6000
SSPLGGG6100003
菱形花钢板 4.5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6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260X6000
SSPLGGG6100004
菱形花钢板 5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7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260X6000
SSPLGGG6100005
菱形花钢板 6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8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260X6000
SSPLGGG6100006
菱形花钢板 8X126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19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500X6000
SSPLGGG6100007
菱形花钢板 3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0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500X6000
SSPLGGG6100008
菱形花钢板 4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1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500X6000
SSPLGGG6100009
菱形花钢板 4.5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2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500X6000
SSPLGGG6100010
菱形花钢板 5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3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500X6000
SSPLGGG6100011
菱形花钢板 6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4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500X6000
SSPLGGG6100012
菱形花钢板 8X150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5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510X6000
SSPLGGG6100013
菱形花钢板 3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6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510X6000
SSPLGGG6100014
菱形花钢板 4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7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510X6000
SSPLGGG6100015
菱形花钢板 4.5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8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510X6000
SSPLGGG6100016
菱形花钢板 5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29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510X6000
SSPLGGG6100017
菱形花钢板 6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30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510X6000
SSPLGGG6100018
菱形花钢板 8X1510X6000 Q235B
kg
马船/东南/冠海
31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0.4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2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1.2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3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3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4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5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5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6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6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8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7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10
平方
马船/东南/冠海
38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3X1260X6000
SSPLGFG6100001
扁豆形花钢板 3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39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3X1510X6000
SSPLGFG6100013
扁豆形花钢板 3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40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X1260X6000
SSPLGFG6100002
扁豆形花钢板 4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41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X1510X6000
SSPLGFG6100014
扁豆形花钢板 4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42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5X1260X6000
SSPLGFG6100003
扁豆形花钢板 4.5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43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4.5X1510X6000
SSPLGFG6100015
扁豆形花钢板 4.5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44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5X1260X6000
SSPLGFG6100004
扁豆形花钢板 5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45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5X1510X6000
SSPLGFG6100016
扁豆形花钢板 5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46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6X1260X6000
SSPLGFG6100005
扁豆形花钢板 6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47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6X1510X6000
SSPLGFG6100017
扁豆形花钢板 6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48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8X1260X6000
SSPLGFG6100006
扁豆形花钢板 8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49
扁豆形花钢板
Q235B
8X1510X6000
SSPLGFG6100018
扁豆形花钢板 8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50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0.4
平方
福宁
51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1.2
平方
福宁
52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3
平方
福宁
53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5
平方
福宁
54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6
平方
福宁
55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8
平方
福宁
56
钢板网
GB/T33275-2016
Q235B
δ10
平方
福宁
57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260X6000
SSPLGGG6100001
菱形花钢板 3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58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260X6000
SSPLGGG6100002
菱形花钢板 4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59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260X6000
SSPLGGG6100003
菱形花钢板 4.5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60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260X6000
SSPLGGG6100004
菱形花钢板 5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61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260X6000
SSPLGGG6100005
菱形花钢板 6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62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260X6000
SSPLGGG6100006
菱形花钢板 8X1260X6000 Q235B
kg
福宁
63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500X6000
SSPLGGG6100007
菱形花钢板 3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4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500X6000
SSPLGGG6100008
菱形花钢板 4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5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500X6000
SSPLGGG6100009
菱形花钢板 4.5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6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500X6000
SSPLGGG6100010
菱形花钢板 5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7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500X6000
SSPLGGG6100011
菱形花钢板 6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8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500X6000
SSPLGGG6100012
菱形花钢板 8X1500X6000 Q235B
kg
福宁
69
菱形花钢板
Q235B
3X1510X6000
SSPLGGG6100013
菱形花钢板 3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70
菱形花钢板
Q235B
4X1510X6000
SSPLGGG6100014
菱形花钢板 4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71
菱形花钢板
Q235B
4.5X1510X6000
SSPLGGG6100015
菱形花钢板 4.5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72
菱形花钢板
Q235B
5X1510X6000
SSPLGGG6100016
菱形花钢板 5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73
菱形花钢板
Q235B
6X1510X6000
SSPLGGG6100017
菱形花钢板 6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74
菱形花钢板
Q235B
8X1510X6000
SSPLGGG6100018
菱形花钢板 8X1510X6000 Q235B
kg
福宁
订货合计:
0
要求:一、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证书,满足最新相关规范及挂旗国要求,并提供保修服务。
二、我司要求交货期:2025年8月
三、以上报价无需包含预处理费用。
四、报价有效期最低为30天
五、报价不可改变表格格式、规格顺序、不可删除规格。
报价单位: (需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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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询价函1、报价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1、1.我司将在物资采购信息平台(http://cg.fsigc.com:6116/login.aspx)进行权属各船企(包括: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物资采购活动,并在平台进行网上公开询价。请已获得我司报价资质的供应商,在平台要求的报价截止日之前,登录网站报出最低优惠价。1、2.请有意愿参与本询价函的供应商,应先登录物资采购信息平台,完成基本资料的审核,并获取相应的报价资质。1、3.若对询价文件中的部分要求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可联系王文茹,联系电话:13635240571。1、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本询价函,并按相关要求提供完整的报价文件,若未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1、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若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被列入我司黑名单或禁止参与我司采购活动。我司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591-87306515。1、5.(1)入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入选的、不执行报价结果的1、5.(2)供货或工期严重延误,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1、5.(3)弄虚作假骗取入选并中标,质量、服务存在重大问题或其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1、5.(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恐吓、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5)与公司相关部门恶意串通的1、5.(6)向公司相关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5.(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2、项目概述此次询价项目为月度:型材/零星钢材材料,采购数量(无固定数量)。船级社为本批材料按清单要求提供证书,要求提供满足船级社和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证书和完工资料等,具体的要求明细,详见技术协议或报价清单(单独另附文件)。3、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3、1.供应商应取得我司“合格供应商资质”。3、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与报价。3、4.参与报价的单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询价文件获取与报价方式4、1.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登录我司物资采购信息平台下载询价文件和技术要求等相关文件,平台网址:http://cg.fsigc.com:6116/login.aspx。4、2.请各供应商按照平台的报价模块完成价格及报价偏离表填写,并将最终报价文件打印盖章后上传系统。4、3.上传系统的报价文件,按“报价文件具体要求”进行编写和上传,上传系统的文件必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4、4.本项目询价的起止日期详见物资采购信息平台(http://cg.fsigc.com:6116/login.aspx)。5、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5、1.技术要求:5、1.(1)本项目的技术要求、证书要求、完工资料要求,详见技术协议或报价清单(单独另附文件):以常用型号清单进行网上询价;。5、1.(2)供应商所报设备的技术参数可以高于第1点中的要求,但不得低于第1点中的要求,同时将技术参数数的偏离表整出来,并做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5、1.(3)所报项目的技术要求除满足第1点要求外,还需满足国家相应标准和规范、船级社相关规范。所有证书和资料需真实有效,不得伪造仿冒。若因提供虚假证书和资料,对我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负责赔偿。所有产品均不得含有任何石棉成分(对我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负责赔偿),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无石棉产品声明。5、2.报价范围:5、2.(1)国产设备及材料采购成本等到厂价,含13%增值税、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服务费、售后质保费、检验费、证书费等相关费用。5、2.(2)进口设备按CIFMAWEIPORT、CIPFujianMaweishipbuildingLtd.、DDPFujianMaweishipbuildingLtd.条款报价给我司。5、3.付款结算方式(本询价函付款方式按第6.3点实施):5、3.(1)国内设备及材料,按货到验收合格,收到证书(若有)、完工资料(若有)、发票后三个月内付款95%,质保金5%(质保期满后支付),发票应开据13%增值税发票。5、3.(2)国内设备及材料,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证书(若有)、完工资料(若有)后三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款项。5、3.(3)进口设备及材料,按货到后100%TT付款,或发货前一个月开100%信用证,同时供应商开据合同总价5%银行质量保函。5、3.(4)若采购项目为年度、季度、月度合同,结算方式按分批次交付分批次结算的方式实施,供应商按批次开据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款项。5、3.(5)供应商若有虚开套开增值税发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所产生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我司不负任何责任;若因此对我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供应商承担。5、3.(6)钢型材付款结算方式如下:6.1远期(交期6个月及以上)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开具15%履约保函;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前4个月开具15%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及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提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6.2近期(交期6个月内)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货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6.3现货(少量增补或单批次订货量200吨内)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贰个月内向卖方全额支付款项。5、4.交货日期:(1)详见系统报价清单中的“到货时间”或“交货期明细表(若有)”,本询价函中“到货时间”均为所采购设备及材料到达我司指定地点的时间。(2)钢材、型材、管材等原材料的“到货时间”均为原材料配齐且到达买方的时间。(3)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不得迟于我司要求到货时间;若供应商报价时无法满足我司要求的到货时间,需要在报价单中备注清楚实际到货时间。(4)若采购项目为年度、季度、月度合同,按买方通知的数量和时间分批送货。5、5.交货地点:5、5.(1)详见“交货期明细表(若有)”或系统报价清单的“到货地点”。5、5.(2)若采购项目为年度、季度、月度合同,按买方通知的数量和地点分批送货。5、6.合同样本:入选供应商将以询价时上传至平台的合同样本(单独另附文件)为基础,进行合同条款的商谈。5、7.其它要求:5、7.(1)若涉及到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强制认证相关证书。5、7.(2)按技术协议或清单要求提供所有相关证书,并满足最新相关国标和规范要求。提供的证书和检验报告必须与产品相符,产品标识中需要有明确的标识信息,以确保产品与证书的对应关系(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参数、生产标准、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机构或证书(报告)编号等信息)。5、7.(3)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侵犯第三人专利等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益或行为。5、7.(4)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必须明确是否接受我司拆单订货,若未明确将默认为接受拆单订货。5、7.(5)钢型材、管材、通用材料的报价,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若中选,成为我司签约供应商,该供应商应接受我司未来三个月内的零星增补订单(起始时间从通知中选日计算,三个月后截止),结算总金额按签约时材料的平均单价乘以增补数量来确定,例如:增补钢板的结算总金额=增补数量×平均单价(钢板签约总价÷钢板签约数量)。中选厂家在签约时,合同条款中需增加条款如下: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买方若增补合同中同类别的材料,卖方将按本合同平均单价出售给买方,并按买方通知的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结算总金额按签约时材料的平均单价乘以增补数量来确定,例如:增补钢板的结算总金额=增补数量×平均单价(钢板签约总价÷钢板签约数量)。6、评选办法6、1.我司在报价截止后将组织评选小组进行评选工作,设备类和材料类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采取“最低投标价法”选定侯选人。我司在确认该项目的供应商及报价后,被选定的侯选人若无正当理由,均需履行其做为侯选人的义务,否则视为该供应商违约,我司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合格供应商”资质或列入黑名单。供应商入选后按各船企实际需求,分别与各船企进行商谈并签订供货合同。7、报价文件具体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需包含下列文件)7、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与本项目报价的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根据附件样本编写。7、0.(2)报价单,船舶设备按单船总价进行系统填报,报价明细和分项价格需要按明细清单或协议中的单个设备和材料,详细明列每一项的单价、总价、合计金额等。报价单中,需清楚写明“报价范围”、“到货时间”等关键信息。7、0.(3)报价偏离表,各供应商应根据“报价偏离表”详细写明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与我司需求是否相符,差异之处必须在偏离表中记录清楚。7、0.(4)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整理报价文件,并上传至我司采购平台中;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报价。8、询价函附件1.“报价偏离表”样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本3.“交货期明细表(若有)”、“技术协议”或“报价清单”(单独另附文件或平台上台的清单)。4.“合同样本”(单独另附文件)。报价偏离表供应商名称:序号物资名称供货范围(船厂要求)报价符合性偏离情况说明序号物资名称技术参数(船厂要求)报价符合性偏离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福建船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权属企业的全部物资采购项目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特此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标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采购编号:所用船舶:买方: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船政大道3号联系人:苏浩志联系电话及邮箱:15005969878funingwzb@vip.163.com卖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鉴于买方在建船舶需求,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产品,卖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事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一.产品概况: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含税单价(人民币)含税总价(人民币)备注1详见清单详见清单各船订货明细详见订货清单合 计暂定含税总价(13%增值税)¥不含税总价(13%增值税)¥增值税税款¥(注:该固定总价已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调试费、船检费、税率等到厂价,买方无需就本合同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备注:双方将根据国家财政局、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通知、文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来调整合同金额,最终合同金额根据不含税总价和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注:上述产品应满足买卖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技术协议(编号:)在本产品履行过程中,买方增减采购产品数量的,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价格仍按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合同期内产品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本合同供货清单内若包含“片”和“吨”两个单位的,卖方必须确保所有材料按片数足额供货,并在签收清单中记录清楚实际的送货片数以及吨位。卖方原因需更改规格,替代方案需经买方同意;因规格代用最终合同金额按实际送货理论重量“吨”乘以重量单价“元/吨”金额结算。钢板需预处理交货,预处理颜色AH36,DH36,EH36级处理成“绿色”;A,B,D,E级处理成“灰色”;AH32,DH32,EH32级处理成“红色”。二.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1.卖方应在合同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产品交付至合同清单指定交货地点(或买方书面指定地点)。买方可要求一次性交货或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顺序、数量及地点以买方邮件通知为准。在卖方发货前2个月,买方有权以电邮方式通知卖方变更交货时间、数量及地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承诺不因买方变更交货时间、地点、数量而额外收取费用。2.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所指定地点,并在产品装运后1日内将合同号、品名、件数、重量、运输工具名及装运日期以邮件方式通知买方,卖方对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卖方保证严格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顺序、数量及地点交货,若卖方未按照买方要求交货而导致买方损失的,则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三.资料交付、包装要求:1.卖方提供的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批号须与产品一致。2.所供产品的技术规格与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协议中无相应规定,产品应符合合同签字时施行的船级社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3.技术规格书上所要求的资料要和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可图、产品工作图、产品完工图)应一并装箱,并在装箱单上注明。4.产品证书:按照双方技术协议要求在产品交付后30日内以邮寄方式向买方提供。另外,钢型材、管材等原材料的证书必须包括:供方名称或商标,需方名称,证书签发日期,产品标准号,牌号,炉(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根数或件数,品种名称,尺寸(型号或规格)和级别,产品生产标准所要求的所有试验数据结果(包括:化学成分、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冲击功、弯曲试验等等),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印记等信息。5.装箱单及/或重量单:发货前1日将发货清单等单据以邮件的方式提供给买方,发货清单上必须注明合同号,并详细列出产品总箱数,每箱内所装产品的名称及数量,并将此清单放在每个包装箱内,并粘贴一份在包装箱外。发货的包装要求有效保护货物安全、防止破损、生锈等情况的发生;装箱时要求分类、分规格进行包装;要求达到清楚分类、高效清点的目的。6.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所有产品不含石棉材料,并在产品到达目的地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无石棉声明”(按买方要求的格式)或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支持文件。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供产品含有石棉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被要求做全船的无石棉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责任。若在买方交船后发现上述情况,卖方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此责任并不受质保期限及合同其他损失索赔条款的限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而定)7.对于特殊产品(如易燃、易爆)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办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办法。若卖方逾期履行上述任何义务,每逾期一周则按款项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每项义务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款项总额的10%,但卖方已经完成货物生产制造具备交货条件而不交货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四.付款条件与结算方式:(一)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进行付款:(1)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开具15%履约保函;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前4个月开具15%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及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提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2)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货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3)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贰个月内向卖方全额支付款项。(4)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叁个月内向卖方全额支付款项。(二)本条款款项结算方式按如下第1种方式办理:1.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2.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为汇票确认之日起个月)结算。(三)本条款关于质保金的收取,若买方另行书面同意卖方以提供等额质保函替代合同总价10%质保金时,买方应在最后一笔款项结算时一并支付。(四)本合同款项结算时,若因卖方违约或造成买方损失时,买方有权在书面告知卖方扣减事由后直接扣减相应地款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五)双方指定银行及纳税人识别号1.买方指定银行及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工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1402026109004400384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15814734492.卖方指定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五.保险由卖方按中国人保运输产品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重新发运本合同下的产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买方的生产不受影响。若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逾期到货的,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交付和检验: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全部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型号、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FAT实验前一周卖方向买方指定邮箱发出邮件通知,并告知FAT实验的具体日期、实验流程及项目2.卖方将产品运送至目的地后,买方签收时若产品的数量、外观等与送货清单相符,则买方签收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产品,拒收产品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签收后30日内,买方应进行来货检验,若卖方需参与来货检验,买方应在来货检验前书面通知卖方参与检验,若卖方收到通知后未参加检验,视为认可买方检验结果。来货检验完毕后,若产品验收合格,视为卖方完成产品交付;若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采取救济措施,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买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予以解决,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产品表面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对卖方全部产品的质量等确认。3.产品安装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规定时间对产品进行调试(若有),调试完毕后,由买卖双方组织产品验收。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邮件通知买方,并在五天内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有关政府机构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但未能交货的款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款项。但若因卖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八、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拒原因外,卖方不能如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买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解除合同并按照下列方式要求卖方承担责任:(1)在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补救。若实际产生逾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交货日期始,每批次货物卖方每逾期交货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未到货物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若卖方不能在买方同意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向第三方采购同种类货物,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该违约金额从此次合同尾款或后续合同应付货款中扣除。(2)若卖方产生逾期货物买方已支付提货款,卖方每逾期交货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未到货物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该违约金额从此次合同尾款或后续合同应付货款中扣除。(3)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价款及利息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利息应从买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卖方退还款项及利息止(下同)、买方退货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双方技术协议书约定,买方可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1)买方选择退货的,卖方应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检查、返工、重新测试、储存、装运、重新包装、重新安装、赶工和替换不良产品所产生的费用;(3)根据产品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降低供货价;(4)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修期;根据本条款约定,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将从卖方履约保函(若有)、款项中扣减相应的索赔金额,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指卖方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买方应向其他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买方使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代替卖方未交付的合同产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的差异、停工待料费用及赶工费)、买方为索赔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必要的费用。3.除卖方原因外,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卖方支付每批次款项,每逾期支付一日按照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5‰的支付违约金。九、附随义务1.卖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2.如产品中需要安装调试等服务:【根据业务选择修改】(1)买方应该按照卖方的操作指导进行产品安装。/卖方应负责该设备的安装,并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指导说明。(2)安装后,卖方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直到能够正常使用为止。(简称“调试”)如果设备没有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重新调试。(3)在调试/试航期间,卖方应提供合适的劳动力、工作服、鞋子、安全帽、工具和材料等,买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4)买方应至少在()天前通知卖方调试/试航日期。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的通知安排人员到船厂服务。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那么应向买方支付()美元/天,并且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除非另有要求,卖方应指定有经验和称职的服务人员在买方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调试/试航服务。但如服务人员不称职或缺乏经验,服务时间免费延长,直至工作成功完成为止。如果卖方想安排学员在买方学习,学员的培训时间不能计入服务时间。(5)卖方将提供单船总共()人天的免费调试/试航服务。超过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费,按下列规定执行:船厂调试(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美元。试航(每天16小时)每人每天()美元。(6)因卖方原因导致部件丢失或损坏,或者服务时间浪费,不应计入合同服务时间。如果服务人员在船上的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不包括路途时间),卖方应予以补充或在最终结算中扣除。(7)如果单船合同的免费服务时间没有用完,卖方同意将剩余的时间转让给同系列姊妹船。(8)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适用于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当地法律。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的工作时间,不允许迟到或早退。工程进度紧张时,服务人员会配合并协助买方完成紧急工作。服务人员在买方所在地的安全责任应由卖方负责。十、权利担保及质量保证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及其包含的组件和零件均为全新,每件合同产品均无瑕疵,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且产品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买方交船后起算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卖方可支持的保修范围(全球联保/全国联保),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卖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产品运输及重新安装、专家咨询、质保差旅等费用。如果在保修期内对发现的一般缺陷,乙方应及时修理或替换机器/配件等,针对新换上的机器/配件乙方应提供额外六个月的保修期,或更换的机器/配件与整个产品总共有十八个月的保修期。因设备重大缺陷、故障和损坏导致整机更换后,该设备的保修时间自更换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3.在保修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索赔。4.对于产品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修期已过,但由于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修复。5.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48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若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6.卖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终止1.当卖方破产、停产或其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2.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及送达1.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中各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系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以及仲裁机构、法院与国家机关因本合同争议及/或裁决执行发出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通讯方式。一方变更上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若因一方未按时通知对方,对方及仲裁机构、法院或国家机关按照原地址、原通讯方式送达,无论是否退回均视为送达。2.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十四、安全生产条款1.卖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派遣至买方相关人员(统称服务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卖方必须告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2.卖方服务人员到达买方,必须接受买方的安全教育,仔细阅读《外来人员(临时人员)安全告知》并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未完成安全教育、未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的人员严禁上岗。3.卖方服务人员需服从买方的安全管理,若卖方服务人员拒绝安全教育或违反买方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损失。4.卖方作为服务人员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除为服务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外,还必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其不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能源法》、《环保法》和买方相关管理规定。5.若卖方服务人员不遵守买方相关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对服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将由卖方承担不由买方承担。十五、其他事项1.钢丝绳、缆绳、卸扣、安全带、电焊手套、电焊安全鞋、救生衣、安全帽等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的劳保用品及工具,厂家需提供与产品相符的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产品标识中需要有明确的标识信息,以确保产品与证书的对应关系(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标准、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机构或证书(报告)编号等信息)。(根据实际业务选用)2.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买方(盖章):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年月日卖方(盖章):代表:年月日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合同附件)为加强物资采购的廉政建设,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廉政责任书。第1条买卖双方的廉政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买卖双方权益。(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对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2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应与买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的相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的相关人员报销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招聘或录用买方培养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第3条买方的责任买方的相关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卖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卖方的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卖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第4条违约责任(一)买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卖方有义务举报,买方充分保障卖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买方中的违法违纪者,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二)卖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买方有义务举报,卖方应充分保障买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违法违纪的卖方,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有权无条件拒付货款,并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今后不准列入买方的业务联系范围。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买卖双方业务合同的附件,与该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该业务合同执行完毕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两份。买方(盖章):福建省马尾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采购编号:所用船舶:买方: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建设路7号联系人:杨小弟联系电话及邮箱:13015780006yangxiaodi@maweiship.com卖方: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鉴于买方在建船舶需求,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产品,卖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事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一.产品概况: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含税单价(人民币)含税总价(人民币)备注1详见清单详见清单各船订货明细详见订货清单合 计暂定含税总价(13%增值税)¥不含税总价(13%增值税)¥增值税税款¥(注:该固定总价已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调试费、船检费、税率等到厂价,买方无需就本合同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备注:双方将根据国家财政局、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通知、文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来调整合同金额,最终合同金额根据不含税总价和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注:上述产品应满足买卖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技术协议(编号:)在本产品履行过程中,买方增减采购产品数量的,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价格仍按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合同期内产品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本合同供货清单内若包含“片”和“吨”两个单位的,卖方必须确保所有材料按片数足额供货,并在签收清单中记录清楚实际的送货片数以及吨位。卖方原因需更改规格,替代方案需经买方同意;因规格代用最终合同金额按实际送货理论重量“吨”乘以重量单价“元/吨”金额结算。钢板需预处理交货,预处理颜色AH36,DH36,EH36级处理成“绿色”;A,B,D,E级处理成“灰色”;AH32,DH32,EH32级处理成“红色”。二.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1.卖方应在合同清单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产品交付至合同清单指定交货地点(或买方书面指定地点)。买方可要求一次性交货或分批次交货,具体交货时间、顺序、数量及地点以买方邮件通知为准。在卖方发货前2个月,买方有权以电邮方式通知卖方变更交货时间、数量及地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承诺不因买方变更交货时间、地点、数量而额外收取费用。2.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所指定地点,并在产品装运后1日内将合同号、品名、件数、重量、运输工具名及装运日期以邮件方式通知买方,卖方对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卖方保证严格按照买方要求的时间、顺序、数量及地点交货,若卖方未按照买方要求交货而导致买方损失的,则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三.资料交付、包装要求:1.卖方提供的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批号须与产品一致。2.所供产品的技术规格与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协议中无相应规定,产品应符合合同签字时施行的船级社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3.技术规格书上所要求的资料要和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可图、产品工作图、产品完工图)应一并装箱,并在装箱单上注明。4.产品证书:按照双方技术协议要求在产品交付后30日内以邮寄方式向买方提供。另外,钢型材、管材等原材料的证书必须包括:供方名称或商标,需方名称,证书签发日期,产品标准号,牌号,炉(批)号,交货状态,重量,根数或件数,品种名称,尺寸(型号或规格)和级别,产品生产标准所要求的所有试验数据结果(包括:化学成分、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冲击功、弯曲试验等等),供方质量监督部门印记等信息。5.装箱单及/或重量单:发货前1日将发货清单等单据以邮件的方式提供给买方,发货清单上必须注明合同号,并详细列出产品总箱数,每箱内所装产品的名称及数量,并将此清单放在每个包装箱内,并粘贴一份在包装箱外。发货的包装要求有效保护货物安全、防止破损、生锈等情况的发生;装箱时要求分类、分规格进行包装;要求达到清楚分类、高效清点的目的。6.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所有产品不含石棉材料,并在产品到达目的地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无石棉声明”(按买方要求的格式)或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支持文件。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供产品含有石棉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被要求做全船的无石棉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责任。若在买方交船后发现上述情况,卖方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此责任并不受质保期限及合同其他损失索赔条款的限制。(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而定)7.对于特殊产品(如易燃、易爆)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办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办法。若卖方逾期履行上述任何义务,每逾期一周则按款项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每项义务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款项总额的10%,但卖方已经完成货物生产制造具备交货条件而不交货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四.付款条件与结算方式:(一)双方约定按以下第种进行付款:(1)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开具15%履约保函;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前4个月开具15%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并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买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及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预付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提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2)合同签字正式生效后,卖方向买方提供卖方与钢厂签订的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30%货款;合同总金额60%款项为提货款,卖方应在发货前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货款;合同总金额10%货款货到票到后60天内付清。(3)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贰个月内向卖方全额支付款项。(4)全部产品交付后,买方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叁个月内向卖方全额支付款项。(二)本条款款项结算方式按如下第1种方式办理:1.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2.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为汇票确认之日起个月)结算。(三)本条款关于质保金的收取,若买方另行书面同意卖方以提供等额质保函替代合同总价10%质保金时,买方应在最后一笔款项结算时一并支付。(四)本合同款项结算时,若因卖方违约或造成买方损失时,买方有权在书面告知卖方扣减事由后直接扣减相应地款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五)双方指定银行及纳税人识别号1买方指定银行及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351008010010010000129纳税人识别号:91350000158145306W2.卖方指定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五.保险由卖方按中国人保运输产品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重新发运本合同下的产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买方的生产不受影响。若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逾期到货的,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交付和检验: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全部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型号、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FAT实验前一周卖方向买方指定邮箱发出邮件通知,并告知FAT实验的具体日期、实验流程及项目2.卖方将产品运送至目的地后,买方签收时若产品的数量、外观等与送货清单相符,则买方签收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产品,拒收产品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签收后30日内,买方应进行来货检验,若卖方需参与来货检验,买方应在来货检验前书面通知卖方参与检验,若卖方收到通知后未参加检验,视为认可买方检验结果。来货检验完毕后,若产品验收合格,视为卖方完成产品交付;若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采取救济措施,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买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予以解决,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产品表面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对卖方全部产品的质量等确认。3.产品安装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规定时间对产品进行调试(若有),调试完毕后,由买卖双方组织产品验收。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邮件通知买方,并在五天内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有关政府机构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但未能交货的款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款项。但若因卖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八、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拒原因外,卖方不能如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买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解除合同并按照下列方式要求卖方承担责任:(1)在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补救。若实际产生逾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交货日期始,每批次货物卖方每逾期交货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未到货物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若卖方不能在买方同意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向第三方采购同种类货物,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该违约金额从此次合同尾款或后续合同应付货款中扣除。(2)若卖方产生逾期货物买方已支付提货款,卖方每逾期交货一日应向买方支付该批次未到货物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该违约金额从此次合同尾款或后续合同应付货款中扣除。(3)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价款及利息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利息应从买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卖方退还款项及利息止(下同)、买方退货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双方技术协议书约定,买方可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1)买方选择退货的,卖方应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检查、返工、重新测试、储存、装运、重新包装、重新安装、赶工和替换不良产品所产生的费用;(3)根据产品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降低供货价;(4)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修期;根据本条款约定,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将从卖方履约保函(若有)、款项中扣减相应的索赔金额,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指卖方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买方应向其他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买方使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代替卖方未交付的合同产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的差异、停工待料费用及赶工费)、买方为索赔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必要的费用。3.除卖方原因外,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卖方支付每批次款项,每逾期支付一日按照该批次货物合同金额5‰的支付违约金。九、附随义务1.卖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2.如产品中需要安装调试等服务:【根据业务选择修改】(1)买方应该按照卖方的操作指导进行产品安装。/卖方应负责该设备的安装,并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指导说明。(2)安装后,卖方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直到能够正常使用为止。(简称“调试”)如果设备没有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重新调试。(3)在调试/试航期间,卖方应提供合适的劳动力、工作服、鞋子、安全帽、工具和材料等,买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4)买方应至少在()天前通知卖方调试/试航日期。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的通知安排人员到船厂服务。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那么应向买方支付()美元/天,并且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除非另有要求,卖方应指定有经验和称职的服务人员在买方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调试/试航服务。但如服务人员不称职或缺乏经验,服务时间免费延长,直至工作成功完成为止。如果卖方想安排学员在买方学习,学员的培训时间不能计入服务时间。(5)卖方将提供单船总共()人天的免费调试/试航服务。超过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费,按下列规定执行:船厂调试(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美元。试航(每天16小时)每人每天()美元。(6)因卖方原因导致部件丢失或损坏,或者服务时间浪费,不应计入合同服务时间。如果服务人员在船上的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不包括路途时间),卖方应予以补充或在最终结算中扣除。(7)如果单船合同的免费服务时间没有用完,卖方同意将剩余的时间转让给同系列姊妹船。(8)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适用于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当地法律。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的工作时间,不允许迟到或早退。工程进度紧张时,服务人员会配合并协助买方完成紧急工作。服务人员在买方所在地的安全责任应由卖方负责。十、权利担保及质量保证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及其包含的组件和零件均为全新,每件合同产品均无瑕疵,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且产品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买方交船后起算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卖方可支持的保修范围(全球联保/全国联保),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卖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产品运输及重新安装、专家咨询、质保差旅等费用。如果在保修期内对发现的一般缺陷,乙方应及时修理或替换机器/配件等,针对新换上的机器/配件乙方应提供额外六个月的保修期,或更换的机器/配件与整个产品总共有十八个月的保修期。因设备重大缺陷、故障和损坏导致整机更换后,该设备的保修时间自更换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3.在保修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索赔。4.对于产品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修期已过,但由于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修复。5.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48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若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6.卖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终止1.当卖方破产、停产或其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2.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及送达1.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中各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系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以及仲裁机构、法院与国家机关因本合同争议及/或裁决执行发出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通讯方式。一方变更上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若因一方未按时通知对方,对方及仲裁机构、法院或国家机关按照原地址、原通讯方式送达,无论是否退回均视为送达。2.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十四、安全生产条款1.卖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派遣至买方相关人员(统称服务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卖方必须告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2.卖方服务人员到达买方,必须接受买方的安全教育,仔细阅读《外来人员(临时人员)安全告知》并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未完成安全教育、未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的人员严禁上岗。3.卖方服务人员需服从买方的安全管理,若卖方服务人员拒绝安全教育或违反买方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损失。4.卖方作为服务人员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除为服务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外,还必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其不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能源法》、《环保法》和买方相关管理规定。5.若卖方服务人员不遵守买方相关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对服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将由卖方承担不由买方承担。十五、其他事项1.钢丝绳、缆绳、卸扣、安全带、电焊手套、电焊安全鞋、救生衣、安全帽等直接关系到生产安全的劳保用品及工具,厂家需提供与产品相符的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产品标识中需要有明确的标识信息,以确保产品与证书的对应关系(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标准、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机构或证书(报告)编号等信息)。(根据实际业务选用)2.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买方(盖章):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代表:年月日卖方(盖章):代表:年月日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合同附件)为加强物资采购的廉政建设,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廉政责任书。第1条买卖双方的廉政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买卖双方权益。(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对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2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应与买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的相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的相关人员报销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招聘或录用买方培养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第3条买方的责任买方的相关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卖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卖方的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卖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第4条违约责任(一)买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卖方有义务举报,买方充分保障卖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买方中的违法违纪者,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二)卖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买方有义务举报,卖方应充分保障买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违法违纪的卖方,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有权无条件拒付货款,并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今后不准列入买方的业务联系范围。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买卖双方业务合同的附件,与该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该业务合同执行完毕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两份。买方(盖章):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产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签约地点:所用船舶及型号:买方: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奎住村联系人及电话:詹志晖18650748872联系人邮箱:funingwzb@vip.163.com卖方: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邮箱:鉴于买方在建船舶需求,就买方向卖方购买产品,卖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事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后,达成如下条款:1.产品概况:注:在本产品履行过程中,买方增减采购产品数量的,除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价格仍按本合同约定价格执行,合同期内产品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船价贰船金额备注1----船套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货款:;增值税款:)(注:该固定总价已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调试费、船检费、13%税率等到厂价,买方无需就本合同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备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根据国家财政局、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通知、文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来调整合同金额,最终合同金额根据不含税总价和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乙方应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若因发票填写不规范或有套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船价贰船金额备注1----船套合同总价: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货款:;增值税款:)(注:该固定总价已包含产品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调试费、船检费、13%税率等到厂价,买方无需就本合同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备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遇增值税税率调整,双方将根据国家财政局、税务总局颁布的相关通知、文件规定的最新增值税税率来调整合同金额,最终合同金额根据不含税总价和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来确定;乙方应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若因发票填写不规范或有套开、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行为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二.交货方式、日期及地点:1.卖方应在前将全部产品交付至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厂区。在卖方发货前1个月,买方有权以电邮方式通知卖方变更交货时间、数量及地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并承诺不因买方变更交货时间、地点、数量而额外收取费用。2.卖方负责将产品运至买方所指定地点,并在产品装运后1日内将合同号、品名、件数、重量、运输工具名及装运日期以邮件方式通知买方,卖方对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三.资料交付、包装要求:1.卖方提供的制造工厂的品质及数量、重量证明书,批号须与产品一致。2.所供产品的技术规格与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协议中无相应规定,产品应符合合同签字时施行的船级社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标准。3.技术规格书上所要求的资料要和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认可图、产品工作图、产品完工图)应一并装箱,并在装箱单上注明。4.产品证书:按照双方技术协议要求在产品交付后30日内以邮寄方式向买方提供。5.装箱单及/或重量单:发货前1日将发货清单等单据以邮件的方式提供给买方,发货清单上必须注明合同号,并详细列出产品总箱数,每箱内所装产品的名称及数量,并将此清单放在每个包装箱内,并粘贴一份在包装箱外。发货的包装要求有效保护货物安全、防止破损、生锈等情况的发生;装箱时要求分类、分规格进行包装;要求达到清楚分类、高效清点的目的。6.卖方保证其供应的所有产品不含石棉材料,并在产品到达目的地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供“无石棉声明”(按买方要求的格式)或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支持文件。若买方发现卖方所供产品含有石棉材料的,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均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被要求做全船的无石棉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责任。若在买方交船后发现上述情况,卖方仍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此责任并不受质保期限及合同其他损失索赔条款的限制。7.对于特殊产品(如易燃、易爆)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办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办法。8.卖方必须按下列格式,在每个包装箱外做好标识。收货人: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收货人地址: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奎住村采购员及电话:詹志晖18650748872船号或合同号:设备名称:若卖方逾期履行上述任何义务,每逾期一周则按款项总额的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每项义务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款项总额的10%,但卖方已经完成货物生产制造具备交货条件而不交货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执行。四.付款条件与结算方式:(一)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进行付款:见招标文件(二)本条款款项结算方式按如下第1种方式办理:1.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2.以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日期为汇票确认之日起个月)结算。(三)本条款关于质保金的收取,若买方另行书面同意卖方以提供等额质保函替代合同总价10%质保金时,买方应在最后一笔款项结算时一并支付。(四)本合同款项结算时,若因卖方违约或造成买方损失时,买方有权在书面告知卖方扣减事由后直接扣减相应地款项,卖方对此表示认可。(五)双方指定银行及纳税人识别号(四)买卖双方银行等单位信息1.买方开票资料(若有变更另行通知):单位名称: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9817729167569地址及电话:福建省福安市甘棠镇奎住村0593-6819378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宁德市分行350016824330525040532.卖方指定收款银行:开户行及账号:五.保险:由卖方按中国人保运输产品保险条款按发票金额的110%投保一切险。如果发生保险范围内的索赔,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重新发运本合同下的产品或采取其他措施,保证买方的生产不受影响。若发生保险事故造成逾期到货的,卖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六.交付和检验: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全部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型号、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FAT实验前一周卖方向买方指定邮箱发出邮件通知,并告知FAT实验的具体日期、实验流程及项目2.卖方将产品运送至目的地后,买方签收时若产品的数量、外观等与送货清单相符,则买方签收确认,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产品,拒收产品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签收后30日内,买方应进行来货检验,若卖方需参与来货检验,买方应在来货检验前书面通知卖方参与检验,若卖方收到通知后未参加检验,视为认可买方检验结果。来货检验完毕后,若产品验收合格,视为卖方完成产品交付;若检验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的约定采取救济措施,卖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买方提出的解决办法予以解决,造成交货延误的,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产品表面验收合格并不意味着对卖方全部产品的质量等确认。3.产品安装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规定时间对产品进行调试(若有),调试完毕后,由买卖双方组织产品验收。七、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邮件通知买方,并在五天内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有关政府机构或者商会所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故的存在。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致使交货延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买方已支付但未能交货的款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款项。但若因卖方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八、违约责任1.除本合同第七条不可抗拒原因外,卖方不能如期交货或提供服务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买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交货时间或解除合同并按照下列方式要求卖方承担责任:(1)在买方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卖方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积极补救。若实际产生逾期,自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交货日期始,卖方每逾期交货一日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卖方不能在买方同意的交货时间内交货,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向第三方采购同种类货物,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价的3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2)买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买方已支付价款及利息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利息应从买方付款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卖方退还款项及利息止(下同)、买方退货之日起产品灭失或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2.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双方技术协议书约定,买方可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1)买方选择退货的,卖方应退还已付款项及利息,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2)支付因此增加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检查、返工、重新测试、储存、装运、重新包装、重新安装、赶工和替换不良产品所产生的费用;(3)根据产品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降低供货价;(4)用符合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等新材料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修期;根据本条款约定,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按照买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有权将从卖方履约保函(若有)、款项中扣减相应的索赔金额,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本合同所指卖方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买方应向其他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买方使用其他供应商产品代替卖方未交付的合同产品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的差异、停工待料费用及赶工费)、买方为索赔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必要的费用。3.除卖方原因外,若买方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卖方支付款项,每逾期支付一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但利息总额不得超过未付款项的20%。九、附随义务1.卖方应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实施更换、维修,但是该服务并不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2.如产品中需要安装调试等服务:【根据业务情况选择】(1)买方应该按照卖方的操作指导进行产品安装。/卖方应负责该设备的安装,并应向买方提供设备的使用指导说明。(2)安装后,卖方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直到能够正常使用为止。(简称“调试”)如果设备没有达到正常使用状态,买方可以要求卖方重新调试。(3)在调试/试航期间,卖方应提供合适的劳动力、工作服、鞋子、安全帽、工具和材料等,买方可以提供必要的协助。(4)买方应至少在7天前通知卖方调试/试航日期。卖方应严格按照买方的通知安排人员到船厂服务。如果卖方未能及时安排人员提供服务,那么应向买方支付1000元/天,并且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除非另有要求,卖方应指定有经验和称职的服务人员在买方工作日内提供现场调试/试航服务。但如服务人员不称职或缺乏经验,服务时间免费延长,直至工作成功完成为止。如果卖方想安排学员在买方学习,学员的培训时间不能计入服务时间。(5)卖方将提供单船总共次人天的免费调试/试航服务。超过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的服务费,按下列规定执行:船厂调试(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1000元。试航(每天16小时)每人每天1500元。(6)因卖方原因导致部件丢失或损坏,或者服务时间浪费,不应计入合同服务时间。如果服务人员在船上的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不包括路途时间),卖方应予以补充或在最终结算中扣除。(7)如果单船合同的免费服务时间没有用完,卖方同意将剩余的时间转让给同系列姊妹船。(8)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适用于工作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当地法律。服务人员应遵守买方的工作时间,不允许迟到或早退。工程进度紧张时,服务人员会配合并协助买方完成紧急工作。服务人员在买方所在地的安全责任应由卖方负责。十、权利担保及质量保证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及其包含的组件和零件均为全新,每件合同产品均无瑕疵,完全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且产品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保证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偿。2.产品质量保证期限自买方交船后起算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卖方可支持的保修范围(全球联保/全国联保),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卖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修理、更换、产品运输及重新安装、专家咨询、质保差旅等费用。如果在保修期内对发现的一般缺陷,乙方应及时修理或替换机器/配件等,针对新换上的机器/配件乙方应提供额外六个月的保修期,或更换的机器/配件与整个产品总共有十八个月的保修期。因设备重大缺陷、故障和损坏导致整机更换后,该设备的保修时间自更换并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3.在保修期内或经有关部门检验,产品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是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索赔。4.对于产品隐蔽性的、通过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缺陷,即使质量保修期已过,但由于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仍由卖方免费修复。4.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一般问题,48小时内解决疑难问题。确实需要一定供货周期的特殊部件更换时,卖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买方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延长时间。若卖方在收到买方有关卖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问题通知后,怠于履行上述义务,买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予以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5.卖方因供货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构成责任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卖方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终止1.当卖方破产、停产或其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以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为条件。2.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通知及送达1.买卖双方确认本合同中各提供的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系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文件,以及仲裁机构、法院与国家机关因本合同争议及/或裁决执行发出的通知和法律文书的唯一送达地址、通讯方式。一方变更上述地址、联系方式、邮箱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若因一方未按时通知对方,对方及仲裁机构、法院或国家机关按照原地址、原通讯方式送达,无论是否退回均视为送达。2.按本合同约定由任何一方发给其他方的任何通知或者书面通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约定必须发出的任何及所有书面文件或通知,如采用挂号邮寄方式,上述文件或通知在投邮后第4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图文传真方式,发送成功回执所示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如采用特快专递方式,专递人员将上述文件或通知送达收件人地址之日,即视为送达和收到之日。十四、安全生产条款1.卖方为履行合同义务,派遣至买方相关人员(统称服务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卖方必须告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买方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2.卖方服务人员到达买方,必须接受买方的安全教育,仔细阅读《外来人员(临时人员)安全告知》并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未完成安全教育、未签署《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的人员严禁上岗。3.卖方服务人员需服从买方的安全管理,若卖方服务人员拒绝安全教育或违反买方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更换服务人员,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对买方造成的损失。4.卖方作为服务人员的第一安全责任人,除为服务人员购买相应的保险外,还必须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确保其不违反《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能源法》、《环保法》和买方相关管理规定。5.若卖方服务人员不遵守买方相关管理规定、违反操作规程等,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对服务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相关责任将由卖方承担不由买方承担。十五、其他事项1.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一式两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买方: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卖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合同附件)为加强物资采购的廉政建设,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任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廉政责任书。第1条买卖双方的廉政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诚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而损害买卖双方权益。(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对方的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2条卖方的责任卖方应与买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履行合同条款的义务,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买方的相关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的相关人员报销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为买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四)不准以任何理由招聘或录用买方培养的专业人才和技术骨干。第3条买方的责任买方的相关人员在整个业务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卖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卖方的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卖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高档消费活动。第4条违约责任(一)买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卖方有义务举报,买方充分保障卖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买方中的违法违纪者,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查处。(二)卖方的相关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规定行为的,买方有义务举报,卖方应充分保障买方的相关业务和利益不受损害。对违法违纪的卖方,一旦发现并经查证,买方有权无条件拒付货款,并单方面解除买卖合同,今后不准列入买方的业务联系范围。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买卖双方业务合同的附件,与该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该业务合同执行完毕止。第六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买方:福建福宁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卖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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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零星钢材 扁豆形花钢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建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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