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招标公告(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三次)采购公告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5-0321)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三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执行的技术标准:无要求。 2.铁路专用配件维修(服务)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要求。 3.维保条款:无要求。 4.售后服务及要求:服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统一指挥,接受检查和指导、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5.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1)中标方技术人员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的有关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违章作业,防止行车、人身伤亡事故,中标方要做好本方人员人身安全防护管理控制工作;在现场施工期间中标方接受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中标方技术人员,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有权要求予以更换。由于中标人违章作业导致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2)履约期内,中标人或中标服务商必按照招标方要求,每月按时提供作业人员的工资支付签认确认单或银行装转账凭证,保证劳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中标方在维修、售后服务工作过程中,遵守职场管理规定,负责无偿清洁运输现场废物垃圾; (4)中标方在废旧灯塔拆除前应同相关单位办理施工手续; (5)中标方应采用人工拆除方式,禁止使用大型机械,同时应保障各部构件完整,不允许暴力拆除; (6)在拆除工程中,全面监督和管理现场的安全状况,及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包括但不限于作业人员的操作规范性、设备的运行状态、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等。一旦发现潜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7)踏勘要求:需要进行现场了解的可以在标书售卖截止后2日内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贾峥,电话:13009226234。 (8)其他详见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一、概况
1.灯塔位置及数量:灯塔主要分布在朝凌高速线、赤喀客专线、京哈高速(京沈客专)、沈大高速线。具体分布如下:
巴图营站2座、锦州北高铁维修基地2座、郑杖子线路所1座、牛河梁站3座、喀左站3座、奈林皋站2座、辽宁朝阳站5座、朝阳高铁维修基地1座、北票站2座、乌兰木图站2座、阜新站2座、黑山北站3座、新民北站4座、姜家窝铺线路所1座、盘锦高铁维修基地2座、营口东站2座、盖州西站2座、鲅鱼圈站2座、金普站2座、瓦房店西站2座、鲅鱼圈高铁维修基地2座、营口东高铁维修基地2座、鞍山西高铁维修基地2座、瓦房店西高铁维修基地2座,共计53座。
2.灯塔结构与参数
高度:灯塔高度均为21.5米。
材质:灯塔主体为钢架结构。
基础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附属设施:包括照明灯具、配电箱。
3.施工单位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人员资质:灯塔拆除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处作业操作证,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
5.目标:安全、高效地拆除指定灯塔,清理现场,确保不影响线路正常运行及周边设施安全。
二、拆除前准备
1.工具及材料:准备足够的绳索、滑轮组、安全带、安全帽、警示标识牌、警戒绳、绝缘胶带。
2.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手套、安全鞋。
3.现场准备:在拆除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戒绳,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对灯塔供电线路进行停电、验电、接地等,确保拆除作业时无触电风险。
三、拆除技术要求与方法
1.拆除顺序:循序“先上后下、先附属后主体”的原则。先拆除灯塔顶部的照明灯具,在拆除灯塔主体结构,最后拆除基础。
2.拆除方法:附属设施拆除时,高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帽,使用电工工具拆除灯具;主体结构拆除时,要求人工从顶部向下逐层拆除,用电动扳手或小型电动工具拆除连接螺栓,拆分横梁等构件;附属设施及灯塔构件拆除后要通过绳索将拆除物缓慢下放至地面指定区域,确保物件完好;拆除配电箱时,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拆除,并做好线路标识和防护;基础拆除要使用破碎设备将混凝土破碎成小块,对于基础中的钢筋,使用电动工具进行切割,并将现场垃圾清理出场。
3.指定地点存放:将所拆除的灯塔及其附属设施运送至指定地点。
四、安全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配电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违规操作。
3.施工人员应在指定位置进行作业,不得擅自偏离作业范围,禁止随意横越线路,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上下传递工具材料时要进行呼唤应答,且必须使用绳索传递,确保传递过程平稳、可控,严禁抛掷,避免工具材料坠落伤人或损坏周边设备。
5.当灯塔上方有人员进行作业时,其余人员严禁在灯塔下方半径3米的危险区域内逗留,以防止高空坠物伤人。地勤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确保自身安全防护到位。
五、验收标准
1.灯塔主体及附属设施全部拆除,现场无残留。
2.拆除区域地面平整,无障碍物。
3.周边设施无损坏情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行政许可及认证:投标时需提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3.质量保证能力:无要求。 4.业绩要求:无要求。 5.经营违法记录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定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项目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谈判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项目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采购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8:00时起至2025年8月5日8: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关注国铁采购平台相关公告,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3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190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2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4购买谈判文件后,放弃投标时应在采购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将弃标函发送至项目经理邮箱,弃标函内应明确项目编号、名称、包件号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即公布首次报价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相关信息
采 购 人: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
项目立项人及电话:王巧燕,15904062811
技术咨询人及电话:贾峥,13009226234
7.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系人:郭经理
电话:024-62080901 17304094915(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97131725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09249050332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710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93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报价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报价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异议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024-62080911
异议受理邮箱:caigouhechake@vip.126.com
备注: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请求及主张;(四)异议人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025年7月31日
附件1: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采购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包件号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业务类别
计量单位
工作量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备注
1
A01
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
座
53.00
18000.00
6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交货地点: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管内各站。
交货条件及状态:在拆除53座投光灯塔(含基础)后,对灯塔基础进行平整,并将拆除后的灯塔运送至指定地点,中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ZTSYJCGS2025-0321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高铁基础设施段2025年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三次)业务外包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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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灯塔防倒伏整治业务外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