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钠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招标公告(常熟市污水处理厂2025)
常熟市污水处理厂关于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 JSZC-320581-CSYT-G2025-002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1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
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
预算金额:217.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市污水处理厂所需的醋酸钠(溶液)采购,数量为3200吨,醋酸钠质量分数(含量)20%。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需要分批供货,自收到采购人生产送货指令后10个自然日内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 (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1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 ,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
单位地址:常熟市树园路111号
联系人:唐雪其
联系电话:0512-52347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虞山商业街1-301
联系人:蔡昕玮
联系电话:0512-52843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昕玮
电话:0512-52843376
附件:
JSZC-320581-CSYT-G2025-0027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
品目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
采购单位
常熟市污水处理厂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7月31日 14: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8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1日 13: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17.6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蔡昕玮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2843376
采购单位
常熟市污水处理厂
采购单位地址
常熟市树园路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62380233
代理机构名称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虞山商业街1-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蔡昕玮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31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招标文件2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五、公告期限2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五、开标与评标8六、定标13七、授予合同13第三章合同文本15第四章采购需求25一、项目说明:25二、货物需求清单:25三、技术性能参数要求:26四、其他相关要求:27五、投标报价要求:26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26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8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2附件1开标一览表35附件2报价明细表36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37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附件5法人授权书39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40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附件8投标函42附件9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3附件10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4附件11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5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47附件1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48附件14业绩一览表49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常熟市污水处理厂的委托,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JSZC-320581-CSYT-G2025-002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项目概况: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1日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176000.00元整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市污水处理厂所需的醋酸钠(溶液)采购,数量为3200吨,醋酸钠质量分数(含量)20%。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需要分批供货,自收到采购人生产送货指令后10个自然日内供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21日13:0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选择对应项目,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告媒体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地址: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树园路111号)联系方式:0512-523479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联丰路56号顺益虞山商业街1幢301联系方式:0512-52843376、0512-5284997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雪其(采购人)、蔡昕玮(采购代理)电话:0512-52347995、0512-528433760512-5284997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3.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4、投标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招标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本次招标项目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在发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壹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一次性付清。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方塔支行帐号:10520101040008432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招标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投标人问题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补充通知”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投标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7.3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投标函、技术(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详细配置表、项目实施方案、其他证明文件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0.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1.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2、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技术(或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13.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14、详细配置情况及其他14.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拟提供货物的品牌及选型情况进行说明。14.2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货物检测报告证明材料。15、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业绩情况及其他15.1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如供货计划、安装调试方案、配合措施等。15.2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如免费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方案及人员情况,及售后服务的响应能力等。15.3投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7、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7.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18.1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截止日期19.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7.1.2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9.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0、投标文件的拒收20.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21.1投标文件的撤回21.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21.2投标文件的修改21.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1.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1.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和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22.2开标仪式由代理机构组织。苏采云系统将自动对项目进行开标,并宣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2.3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2.4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如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宣布后3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3、评标委员会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3.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3.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24、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4.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4.3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4.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通过苏采云系统查看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25、投标文件的澄清25.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5.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5.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9、质疑处理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29.4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9.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9.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9.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9.4供应商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及资格审查结果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中“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下有关联系方式。29.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9.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9.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9.5.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9.5.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9.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6、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6.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6.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6.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6.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6.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6.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6.7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7、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7.1无效投标条款27.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27.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7.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的。27.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7.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7.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7.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7.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不良信用记录。27.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7.1.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1.11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27.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7.1.13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27.2废标条款27.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7.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7.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7.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27.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27.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8、确定中标单位28.1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28.2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8.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8.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8.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8.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28.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8.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8.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8.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8.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8.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0、中标通知书30.l中标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中标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0.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31、签订合同31.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追加3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3.1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签订地点:常熟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货物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甲方:常熟市污水处理厂乙方:(中标人名称)签订地:常熟市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2025年月日,常熟市污水处理厂以公开招标对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常熟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1.2.2标的数量:1项。1.2.3标的内容:常熟市污水处理厂所需的污水处理药剂醋酸钠(溶液)的供货。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元)数量分项价格(元)1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4.2、结算方式:按每吨中标单价乘以甲方实际使用量结算。1.4.3、付款方式:1.4.3.1、按甲方要求分批次供货,按月结算货款,乙方次月开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当月后的两个月内付款,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注:①以上每次付款前,乙方均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②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1.4.3发票开具方式:由甲乙双方协商。1.5履行期限和地点1.5.1履行期限: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需要分批供货,自收到甲方生产送货指令后5个自然日内供货。1.5.2履行地点: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树园路111号)。1.5.3履行方式:项目所在地履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1.8.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货物”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包装和装运2.4.1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2.4.2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以甲方通知为准。2.4.3包装应适于长途汽运,防止潮湿、水汽、震动、生锈和装使货物受损。乙方应对由于包装不当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生锈损坏和遗失所造成的损失负责。2.5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5.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6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7.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7.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8质量保证2.8.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8.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9货物的风险负担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由乙方承担。2.10延迟交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2.11合同变更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1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2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3不可抗力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3.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4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5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6合同中止、终止2.16.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7检验和验收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5日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2.18通知和送达2.18.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内容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9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20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0.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20.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21履约保证金2.21.1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及数额: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支票。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行及其以上银行。2.21.2履约保证金在供货期内应完全有效,在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不计利息还乙方。2.21.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21.4合同期内终止服务,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不再支付服务年度内未支付的服务费。2.22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采购人:常熟市污水处理厂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市污水处理厂所需的醋酸钠(溶液)采购,数量为3200吨,醋酸钠质量分数(含量)20%。3、投标人应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但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联系人:唐雪其,联系电话:0512-52347995。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4、交货地点:常熟市城西污水处理厂(树园路111号)。5、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现场作业情况需要分批供货,自收到采购人生产送货指令后5个自然日内供货。6、结算方式:按中标单价乘以最终实际使用量进行结算。7、付款方式:7.1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按月结算货款,中标人次月开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当月后的两个月内付款,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注:①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②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付款方式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8、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176000.00元(人民币贰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9、本项目设单价最高限价为680元/吨,投标人在报价时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及分包。二、货物需求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醋酸钠(溶液)吨3200注: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中标单价。三、技术性能参数要求:1、醋酸钠质量分数(含量)≥20%;2、PH值:6.5-9.5;3、COD≥1.56*105mg/L;4、不含重金属、总磷≤0.0005%、氨氮≤0.001%;5、水不溶物≤0.05%;6、物理特性:无色透明溶液,色度≤20度,浑浊度≤5NTU;7、补充污水中碳源,调节菌种所需营养比例,产品试用期为30日;8、醋酸钠溶液必须使用食品级冰醋酸作为原材料,不得添加甲醇;9、BOD≥0.93*105mg/L。四、投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报,不得拆开投报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报价包括合同期内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费用、包装、人工、机械、运输、装卸(指装卸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费、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验收、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免费质量保证期≥1年。只有经试用并且技术性能达到用户需求书所述的技术要求后,采购人才能接受货物。2、投标人货物出厂时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检测报告。交货时供需双方要进行取样封存。3、同时共同对货物进行不定期抽样,并送到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货品合格。投标人具有必要的检测能力并提供产品备案后的企业标准。COD的检测方法参照HJ828-2017,BOD的检测方法参照HJ505-2009。4、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中标人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48小时内上门服务并按采购人提出的要求更换,请投标人作出该项售后服务承诺。5、如因产品质量原因给采购人造成各项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6、如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中醋酸钠质量分数、COD、BOD未达到招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则由中标人承担补偿货物的责任。补偿货物量=(1-第三方检测数值/招标数值)*当月总供货量,取三者最大补偿量。7、采购人随机抽检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按上述第4条的办法进行补偿。8、如检测出重金属、甲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六、其他相关要求:1、按采购人需要分批次供货,中标人自行承担产品包装及运输工作及因此造成的风险。2、到货前,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会同有关部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到货后协同采购人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将出厂时要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检测报告交于采购人。3、试用期:产品试用期为30日,试用期内如遇产品质量问题(以使用方的实际使用效果为准),一旦发生使用效果差,不能达到使用预订的效果,影响出水达标排放,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4、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方案,包括技术力量和对应的保障措施等。5、合同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中标货物的生产厂家。6、为保障厂区的污水能得到及时处理,投标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办法: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抽签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二、评分标准: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投标报价4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技术部分4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技术性能参数19分根据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醋酸钠含量、COD、BOD值三项指标的检测报告进行综合评定,同时具备的得9分,每缺一项扣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以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为准。2技术性能参数28分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PH值、水不溶物、色度、浑浊度)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有负偏离的,每条扣2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以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为准。3产品的主要性能及功能2分根据投标货物主要性能及功能的优劣及对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满足性等进行综合评定:产品性能成熟、优于项目需求的得2分;产品性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4供货计划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供货计划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有细微缺陷但对项目实施仍有帮助的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5供货能力保障情况2分根据投标人供货能力保障情况(含原材料的选择、存储、生产以及对应的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内容描述完整详细、供货及时且对应的保障措施切实可行的得2分;内容有细微缺陷但对项目实施仍有帮助的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6应急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应急方案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内容完整详细、科学、切实可行的得2分;方案有细微缺陷但对项目实施仍有帮助的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7产品质量保证3分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满足招标要求的得3分,低于招标要求的本项不得分。8售后服务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机构、服务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售后服务机构完善、响应迅速及时、服务承诺到位的得2分;售后服务机构、服务响应时间及承诺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9运输能力6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或已签订运输合同的专业运输公司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内)且具有专业运输车辆(槽罐车)的,有1辆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许可证、行驶证、驾驶人员机动车驾驶证、委托专业运输公司的还需提供已签订的运输合同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10原材料保证4分提供产品制造商2021年以来醋酸钠溶液原材料(不少于500吨食品级冰醋酸及不少于500吨碱)为正品的承诺书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3、商务部分20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4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4分;有负偏离条款的每条扣0.16分。2业绩情况8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的醋酸钠(溶液)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50%销售发票扫描件,上述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客户评价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与上述业绩相对应的客户评价表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一份评价为优的得2分,最多得8分,评价一般或以下的不得分。(同一单位的评价意见表只计一份)三、政府采购政策:(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2)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可进入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进行自测)。(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供应商提供的上述声明函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二)针对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上述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电子扫描件。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但相关认证证书电子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封面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2023年至今任意一期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2、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8)2、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四、综合评审文件1、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2、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3、详细配置表(格式见附件12)4、项目实施方案和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见附件13)5、人员配备表(格式见附件14)6、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5)备注:针对“二、资格审查内容”和“三、符合性审查内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若有缺失或无效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附件1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581-CSYT-G2025-0027投标总报价小写: (人民币:元)产品品牌附件2报价明细表编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分类总价(元)123……其它费用合计总价(元)¥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货物的分项价格情况填写上述表格。2、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3、表中“合计总价(元)”应与“开标一览表”表中“投标总报价”相一致。4、合计总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附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附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附件5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581-CSYT-G2025-0027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2025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污水处理厂的常熟市污水处理厂醋酸钠(溶液)采购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醋酸钠(溶液)),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投标人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投标人提供其它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时,不需要相关制造商另外提供声明函。(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附件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8投标函致: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0581-CSYT-G2025-0027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日附件9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7、付款方式:7.1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供货,按月结算货款,中标人次月开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当月后的两个月内付款,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注:①以上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②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付款方式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③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24、不含重金属、总磷≤0.0005%、氨氮≤0.001%;38、醋酸钠溶液必须使用食品级冰醋酸作为原材料,不得添加甲醇;备注:1、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做出明确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3、投标人未对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目作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0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货物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要求投标货物配置及技术性能参数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第四章项目需求”中的“三、技术性能参数要求”对照所投报货物的技术性能参数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1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号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部分 合同书1.1 合同组成部分1.2 标的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5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1.6 违约责任1.7 合同争议的解决1.8合同生效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2.2技术规范2.3知识产权2.4包装和装运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8 质量保证2.9 货物的风险负担2.10延迟交货2.11合同变更2.12合同转让和分包2.13不可抗力2.14 税费2.15乙方破产2.16合同中止、终止2.17检验和验收2.18 通知和送达2.19计量单位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21 履约保证金2.22 合同的份数注:1、投标人应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投标人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3、投标人若不能满足本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质量保证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产品的主要性能及功能2、供货计划方案;3、供货能力保障情况;4、应急方案;5、其他说明(如果有的话)。附件1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时间及质保内容的说明。2、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服务方案的说明与阐述。3、售后服务承诺说明3.1售后服务机构的地点、人员数量、联系方式等说明。3.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方式和到达现场时间的说明。3.3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承诺等。4、运输能力;5、原材料保证。附件14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实施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12345…注:1、上述业绩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的醋酸钠(溶液)销售业绩。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一览表中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标的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50%销售发票扫描件。3、请投标人提供与上述对应业绩的客户评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后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醋酸钠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