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公告(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
参照《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关于优化完善地**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等有关规定,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进行竞争性存放,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
2.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
3.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10.35亿元,分年度存放,2025年存放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存放时间与存放资金额度以实际发行债券资金时间和额度为准。
4.采购需求: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提供资金存放、支付等银行相关业务。
5.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21〕135号)、《龙游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办法》(龙财预执〔2016〕117号)、《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龙财预执〔2018〕142号)等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龙游县内设县级分支机构,运营满1年以上(含1年);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若存在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为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也可由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一名代表签署或数名合伙人代表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951172785@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718335)。
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投标人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
3.1营业执照扫描件;
3.2金融许可证扫描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3.4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7:30前。
2.递交方式: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原件无需邮寄,投标人需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
注意:1)投标人应在2025年8月7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祝女士,收件人电话:18367068335),逾期送达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邮递员将邮寄的投标文件当面送达至收件人签收,如未当面送达收件人签收的,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8日09:30时在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1会议室开标。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
六、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联系方式:13221728268
联系人:郑先生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70-7018388
项目联系人:祝女士
电 话:18367068335
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
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
联系人:黄先生
监督投诉方式:18657967615
2025年7月30日
附件信息: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招标文件(定稿7.31).doc (302.2 KB)
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招标文件(定稿7.31).doc
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招标人: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5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6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0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28第一章招标公告参照《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关于优化完善地**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等有关规定,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进行竞争性存放,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2.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3.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10.35亿元,分年度存放,2025年存放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存放时间与存放资金额度以实际发行债券资金时间和额度为准。4.采购需求: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提供资金存放、支付等银行相关业务。5.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21〕135号)、《龙游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办法》(龙财预执〔2016〕117号)、《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龙财预执〔2018〕142号)等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1.在龙游县内设县级分支机构,运营满1年以上(含1年);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若存在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为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也可由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一名代表签署或数名合伙人代表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951172785@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718335)。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投标人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3.1营业执照扫描件;3.2金融许可证扫描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3.4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7:30前。2.递交方式: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原件无需邮寄,投标人需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注意:1)投标人应在2025年8月7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祝女士,收件人电话:18367068335),逾期送达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邮递员将邮寄的投标文件当面送达至收件人签收,如未当面送达收件人签收的,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8日09:30时在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1会议室开标。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六、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联系方式:13221728268联系人:郑先生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70-7018388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联系人:黄先生监督投诉方式:186579676152025年7月30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3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4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10.35亿元,分年度存放,2025年存放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存放时间与存放资金额度以实际发行债券时间和额度为准。5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6投标预备会、答疑不组织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若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的(或其他可使响应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装订方式)的均按无效标处理。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12开标地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1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14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15签订合同招标人通知办理资金存放手续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16采购公告,更正、补充、澄清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7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二、投标须知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代理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招标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竞标银行。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的义务。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8.▲特别说明: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次参加竞标的银行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三、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公告;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9.3招标内容及要求;9.4合同文本;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6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1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公告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期限外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变更的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没有通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受理其质疑。10.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等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针对本项目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等通知,投标人因自身疏忽而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实质响应或其他损失,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总体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若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或其他可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装订方式)的装订不予接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1【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2【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率报价一览表。各投标人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形式参与报价,报价应符合省级定价自律机制招投标相关要求。(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3《利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13.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报价14.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4.2投标文件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8.▲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才有效。2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七、投标文件的递交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23.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3.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3.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4.1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24.2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24.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做实质性响应的;24.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4.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4.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9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九、串通投标的情形25.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2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废标的情形26.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一、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27.2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27.3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27.4本项目采用邮寄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27.5招标代理机构按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技术文件,若资信技术文件不具备资格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能实质性响应的,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报价文件不予拆封。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按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8.2评标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2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9.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9.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0.评标30.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30.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0.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1.保密3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31.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二、授予合同33.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授予33.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有异议且成立,招标人可以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招标人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字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3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3.5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通知签订合同,并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证。33.6▲在招标人正式通知办理存放手续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协议,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廉政承诺书》(见格式附件),并按年度出具投标人上级银行签署的《资金安全担保函》(见格式附件)同时完成资金存放手续。若因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或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如期存放的,撤销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注销剩余的存放额度,按得分高低顺序延续下一名次存放。33.7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三、质疑与投诉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投标人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2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300200034.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4.5如质疑、投诉不成立且恶意诽谤的,同时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35.中标人确定35.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推荐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5.2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十四、法律责任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6.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6.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6.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五、诚信管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录不良行为、黑名单及处罚。第三十八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投标人诚信档案中:(一)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投标文件,或扰乱开标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二)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书,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协议书的;(四)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五)中标、成交后,将协议书转包或擅自分包给其他投标人的;(六)1年内在全省被质疑或投诉累计分别在20和10次以上且60%以上被驳回的,或恶意举报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七)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将该情况按不良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同时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因此被其他国家机关立案查处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人资格的;(七)伪造《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八)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九)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十六、其他3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计9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与招标代理机构。38.评审费按实结算,由中标人支付。3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40.联系方式: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通讯地址: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答疑咨询电话:18367068335公告网址: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第3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二、服务要求1.包括且不限于承担开立新账户、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每月寄账单明细)、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上门服务(一个月至少一次)、停车服务、预约服务、专人服务(银行有业务水平优秀的专人进行接待办理业务)等,且所有服务免费。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开户费、网银年费、工本费、手续费、回单箱使用费等。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配合做好可能的资金提前支取工作,应确保在接到资金提前支取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支取需求。3.对存入的资金进行记账、按承诺优惠利率计息。4.严格按承诺做好各项日常服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包括且不限于以系统故障、支付额度限制、内部审核流程繁琐、资金调配困难、工作人员疏忽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5.依法对账户信息保密。6.投标人每年须在“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正式文件下达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年度综合评价证明。三、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四、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中标银行的存放资金:(一)中标银行在资金存放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财务状况恶化的;(二)监管评级降低且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三)进行不正当投标的;(四)中标银行解散或其机构(分支机构)撤离龙游县的;(五)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到期或提前支取存在拖延兑付等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七)中标银行拒绝履行标书中的承诺事项。本方案由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议书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地点:项目编号:委托人(甲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定存款协议书甲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关于优化完善地**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和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结合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特签订本协议。一、总则第一条甲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存款的存放银行,其协定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动适用本协议。第二条经招投标确定,甲方在乙方开立专项债账户,账户年利率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遇自律机制变化,按照最新自律要求执行。(存放金额、办理时间根据招标人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确定)如甲方在乙方已开立专项债账户,本项目不再新设账户,该项目资金存放在已开设专项债账户中,账户年利率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第三条存放期限:自专户开立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第四条具体的服务事项:1.包括且不限于承担开立新账户、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每月寄账单明细)、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上门服务(一个月至少一次)、停车服务、预约服务、专人服务(银行有业务水平优秀的专人进行接待办理业务)等,且所有服务免费。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开户费、网银年费、工本费、手续费、回单箱使用费等。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配合做好可能的资金提前支取工作,应确保在接到资金提前支取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支取需求。3.对存入的资金进行记账、按承诺优惠利率计息。4.严格按承诺做好各项日常服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包括且不限于以系统故障、内部审核流程繁琐、资金调配困难、工作人员疏忽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5.依法对账户信息保密。6.乙方每年须在“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正式文件下达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年度综合评价证明。二、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主要包括:1.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加强专项债的收支管理;2.对乙方参加竞争性存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甲方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存放资金划入在乙方开立的专项债存款账户;2.对龙游县存放政策进行解释。三、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乙方权利主要包括:1.按公开招标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协定存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县级财政竞争性定期存款;2.对甲方制定和实施县级竞争性存放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八条乙方义务主要包括:1.按公开招标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协定存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及时办理协定存款手续;2.配合甲方做好可能的资金支付工作四、违约责任第九条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外,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在乙方的存放资金,并取消乙方今后参与甲方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1)乙方在资金存续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或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2)乙方综合考评等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3)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4)乙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乙方解散或其机构(分支机构)撤离龙游县的;(6)其他妨害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形。(7)中标银行拒绝履行标书中的承诺事项。五、附则第十条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释,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如对本协议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竞争性存放资金的,按第八条办理;如全部提前支取的,本协议提前中止。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份。经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证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鉴证单位(盖章):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袋封面格式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标函致: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被授权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被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______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并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廉政承诺书(签订合同前填写,无需做进投标文件)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县委办[2015]33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做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承诺银行(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资金安全担保函(签订合同前填写,无需做进投标文件)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行承诺,对划入我行龙游县分支机构的龙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提供安全担保,并承诺与龙游县支行共同承担存放资金到期兑付本息的责任。担保时间从资金划转到我行账户时生效,资金划出我行账户后失效。担保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利率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存款期限利率报价(%)1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定存款自专户开立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注:1.资金存放利率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的浮动上限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投标人无此类产品的,请勿填列。2.本次招标结果履行期间,如遇央行调整基准利率或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的,则竞标银行应分段计息,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分段计息。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一、评审小组1.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2.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成员之外。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评审投标人,对所有评审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不退还评审响应文件。5.在评审中,评审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评审投标人应接受评审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评审,如评审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小组的询问、质疑和评审,其评审无效。二、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总分值100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取1家中标单位,如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人利率水平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经济贡献度指标综合得分、服务水平指标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如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作流标处理。三、指标设置与评分办法指标类型分值评分项明细分考评指标考评办法一、利率水平201.协定存款利率20以竞标银行报价利率为评分依据。1、报价利率达到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该投标银行所属银行类别同期限协定存款利率上限的得10分,未达到的得0分;如投标人已有招标人专项债账户,其报价利率同时不得低于已有专项债账户协定存款利率,否则不得分。2、报价利率最高的,得10分,其他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报价利率/最高报价利率×10。以上两项分值相加计算出该银行得分。评委现场评分。参照最新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上限标准和投标人报价利率评分。二、经营状况指标302.1不良贷款比率10根据各竞标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从低到高排序,不良贷款比率最低的竞标银行得10分,第二名减1分,按此递减。根据县金融监管支局提供的2025年3月末不良贷款比率统计情况评分。2.2拨备覆盖率5根据各竞标银行拨备覆盖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的得5分,第二名减0.5分,按此递减。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拨备覆盖率统计情况评分。2.3余额存贷比5人民币存贷比(存款额/贷款额),按所有符合竞价资格的银行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最高的得5分,第二名减0.5分,按此递减。以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人民币存贷比(不包含票据)为评分依据,进行计算评分。2.4内控水平10市人行对竞标银行无处罚的得5分,有处罚的得0分;金监局衢州分局对竞标银行无处罚的得5分,有处罚的得0分。根据衢州市人行、金监局衢州分局提供的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对各银行的行政处罚情况作为评分依据。三、经济贡献度指标303.1绿色贷款余额15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绿色贷款余额为评分依据,绿色贷款余额最高的竞标银行得15分,第二名减1分,按此递减。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绿色贷款余额作为评分依据。3.2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10竞标银行在2024年度县金融机构履行职能评价结果考评一档的得10分,二档得9分,三档得8分,其他不计分。根据2024年度县金融机构履行职能评价结果评分。投标人提供考核结果扫描件。3.3政府专项债券服务5根据县财政局债务办2025年度提供的所有符合竞标资格的银行关于支持政府本项目专项债券业务得5分,没有不得分。评委现场评分。四、服务水平指标204.1资金拨付结算及时性5考评各金融机构拨款业务办理及时性与准确性。最高得5分。评委现场评分。4.2拨款凭证传递及时性、准确性5考评各金融机构拨款凭证传递及对账的及对账的及时性等服务能力。最高得5分。4.3信息系统建设5考评各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快捷性,便利性。最高得5分。4.4业务人员服务与综合素质5考评各金融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情况与人员工作配合情况。最高得5分。注:1.以上评分项计算没有说明的都保留两位小数。2.以上由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分行、金监局衢州分局、龙游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府办提供的评分数据,统计口径具体以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分行、金监局衢州分局、龙游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府办的信息系统取数口径为准。3.投标人自行提供的相关依据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分列入不诚信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招标人: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6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15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16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0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28第一章招标公告参照《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关于优化完善地**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等有关规定,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进行竞争性存放,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2.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3.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10.35亿元,分年度存放,2025年存放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存放时间与存放资金额度以实际发行债券资金时间和额度为准。4.采购需求: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提供资金存放、支付等银行相关业务。5.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游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21〕135号)、《龙游县县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办法》(龙财预执〔2016〕117号)、《龙游县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龙财预执〔2018〕142号)等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1.在龙游县内设县级分支机构,运营满1年以上(含1年);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若存在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为代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也可由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一名代表签署或数名合伙人代表共同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951172785@qq.com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718335)。3.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投标人的资格,最终根据投标文件决定。)3.1营业执照扫描件;3.2金融许可证扫描件;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3.4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7日17:30前。2.递交方式: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原件无需邮寄,投标人需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注意:1)投标人应在2025年8月7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祝女士,收件人电话:18367068335),逾期送达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应确保邮递员将邮寄的投标文件当面送达至收件人签收,如未当面送达收件人签收的,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EMS邮寄,不接受其他快递邮寄,不接受邮费到付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8月8日09:30时在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1会议室开标。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参加)。六、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联系方式:13221728268联系人:郑先生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570-7018388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电话:183670683353.同级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建人事部地址:龙游县龙洲街道新二路9号联系人:黄先生监督投诉方式:186579676152025年7月30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3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4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10.35亿元,分年度存放,2025年存放资金额度为1000万元,具体存放时间与存放资金额度以实际发行债券时间和额度为准。5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6投标预备会、答疑不组织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8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注: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若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装订的(或其他可使响应文件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装订方式)的均按无效标处理。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12开标地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楼401会议室13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14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15签订合同招标人通知办理资金存放手续之日起5日内签订合同。16采购公告,更正、补充、澄清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7其他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项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内容将不作变动。二、投标须知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代理的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2“招标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3“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竞标银行。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软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的义务。2.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投标委托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投标,投标人代表不需要到现场。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8.▲特别说明: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次参加竞标的银行所拥有。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8.4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三、招标文件说明9.招标文件的组成9.1招标公告;9.2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9.3招标内容及要求;9.4合同文本;9.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9.6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0.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10.1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5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不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公告期限内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期限外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变更的在本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没有通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受理其质疑。10.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等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采购公告原发布媒体上针对本项目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等通知,投标人因自身疏忽而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实质响应或其他损失,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四、投标文件的编制11.总体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2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3投标人应按本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内容和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建议胶装。资格审查文件、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若采用卡条、抽杆夹等形式(或其他可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装订方式)的装订不予接收。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投标文件分为【资信技术文件】和【商务报价文件】,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1【资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4)▲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者房屋产权证明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5)▲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2.2【商务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利率报价一览表。各投标人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形式参与报价,报价应符合省级定价自律机制招投标相关要求。(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和说明。1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13.1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3.2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3《利率报价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3.4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会导致投标被拒绝。13.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3.6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4.投标报价14.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4.2投标文件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相关要求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17.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须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18.▲投标文件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9.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才有效。20.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七、投标文件的递交2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23.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3.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23.4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八、投标无效的情形2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24.1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24.2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24.3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做实质性响应的;24.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4.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4.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4.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9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九、串通投标的情形25.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串通行为,其投标无效:2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十、废标的情形26.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废标后,招标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6.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一、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投标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为准,宣布招标会议开始。27.2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27.3招标代理机构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27.4本项目采用邮寄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27.5招标代理机构按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信技术文件,若资信技术文件不具备资格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不能实质性响应的,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报价文件不予拆封。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委员会人数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按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询标、评议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8.2评标组长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29.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29.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真实、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9.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0.评标30.1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30.2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30.3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1.保密31.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31.2投标人对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2.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十二、授予合同33.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授予33.1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中标人,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若有异议且成立,招标人可以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另行确定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3.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招标人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经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字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33.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3.5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人通知签订合同,并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证。33.6▲在招标人正式通知办理存放手续之日起5日内双方签订协议,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廉政承诺书》(见格式附件),并按年度出具投标人上级银行签署的《资金安全担保函》(见格式附件)同时完成资金存放手续。若因中标人拖延、拒签协议或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如期存放的,撤销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注销剩余的存放额度,按得分高低顺序延续下一名次存放。33.7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十三、质疑与投诉3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投标人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34.2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http://ztb.longyou.gov.cn/front/content/900300200034.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招标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4.4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34.5如质疑、投诉不成立且恶意诽谤的,同时由相关部门根据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罚。35.中标人确定35.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推荐排名顺序由高到低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5.2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十四、法律责任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6.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6.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6.3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6.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6.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6.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五、诚信管理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录不良行为、黑名单及处罚。第三十八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投标人诚信档案中:(一)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投标文件,或扰乱开标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二)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协议书,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协议书的;(四)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五)中标、成交后,将协议书转包或擅自分包给其他投标人的;(六)1年内在全省被质疑或投诉累计分别在20和10次以上且60%以上被驳回的,或恶意举报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七)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第三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并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应将该情况按不良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同时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或因此被其他国家机关立案查处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人资格的;(七)伪造《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的;(八)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九)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十六、其他37.本项目招标代理费计95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与招标代理机构。38.评审费按实结算,由中标人支付。39.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40.联系方式: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其他任何方式或信息来源均无效。通讯地址: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龙洲街道广和商务楼3楼306室)项目联系人:祝女士答疑咨询电话:18367068335公告网址:www.zjzfcg.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第3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对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二、服务要求1.包括且不限于承担开立新账户、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每月寄账单明细)、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上门服务(一个月至少一次)、停车服务、预约服务、专人服务(银行有业务水平优秀的专人进行接待办理业务)等,且所有服务免费。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开户费、网银年费、工本费、手续费、回单箱使用费等。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配合做好可能的资金提前支取工作,应确保在接到资金提前支取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支取需求。3.对存入的资金进行记账、按承诺优惠利率计息。4.严格按承诺做好各项日常服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包括且不限于以系统故障、支付额度限制、内部审核流程繁琐、资金调配困难、工作人员疏忽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5.依法对账户信息保密。6.投标人每年须在“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正式文件下达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年度综合评价证明。三、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四、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提前收回中标银行的存放资金:(一)中标银行在资金存放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财务状况恶化的;(二)监管评级降低且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三)进行不正当投标的;(四)中标银行解散或其机构(分支机构)撤离龙游县的;(五)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六)到期或提前支取存在拖延兑付等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七)中标银行拒绝履行标书中的承诺事项。本方案由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议书项目名称: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项目地点:项目编号:委托人(甲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定存款协议书甲方: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2016〕39号)、《******关于优化完善地**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和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标通知书》,结合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特签订本协议。一、总则第一条甲方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存款的存放银行,其协定存款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等活动适用本协议。第二条经招投标确定,甲方在乙方开立专项债账户,账户年利率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遇自律机制变化,按照最新自律要求执行。(存放金额、办理时间根据招标人业务需要及实际情况确定)如甲方在乙方已开立专项债账户,本项目不再新设账户,该项目资金存放在已开设专项债账户中,账户年利率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第三条存放期限:自专户开立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第四条具体的服务事项:1.包括且不限于承担开立新账户、资金存放和结算、保密及解锁、对账服务(每月寄账单明细)、各类查询、原路退款、电话咨询、网上银行服务、上门服务(一个月至少一次)、停车服务、预约服务、专人服务(银行有业务水平优秀的专人进行接待办理业务)等,且所有服务免费。免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网银开户费、网银年费、工本费、手续费、回单箱使用费等。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配合做好可能的资金提前支取工作,应确保在接到资金提前支取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满足支取需求。3.对存入的资金进行记账、按承诺优惠利率计息。4.严格按承诺做好各项日常服务。不得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包括且不限于以系统故障、内部审核流程繁琐、资金调配困难、工作人员疏忽等任何理由拖延支付资金5.依法对账户信息保密。6.乙方每年须在“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正式文件下达7个工作日内提供上年度综合评价证明。二、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甲方权利主要包括:1.根据资金管理需要,加强专项债的收支管理;2.对乙方参加竞争性存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甲方义务主要包括:1.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存放资金划入在乙方开立的专项债存款账户;2.对龙游县存放政策进行解释。三、乙方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乙方权利主要包括:1.按公开招标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协定存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县级财政竞争性定期存款;2.对甲方制定和实施县级竞争性存放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八条乙方义务主要包括:1.按公开招标及本协议所确定的协定存款期限、额度和利率,及时办理协定存款手续;2.配合甲方做好可能的资金支付工作四、违约责任第九条除发生不可抗拒因素外,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在乙方的存放资金,并取消乙方今后参与甲方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1)乙方在资金存续期间出现资金安全事故或重大违规违法行为的;(2)乙方综合考评等级降低、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3)乙方没有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4)乙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5)乙方解散或其机构(分支机构)撤离龙游县的;(6)其他妨害甲方资金安全的情形。(7)中标银行拒绝履行标书中的承诺事项。五、附则第十条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解释,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如对本协议产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龙游县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如遇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竞争性存放资金的,按第八条办理;如全部提前支取的,本协议提前中止。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伍份,双方各执贰份,交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份。经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证后生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另行协商。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鉴证单位(盖章):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时间:年月日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袋封面格式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正本/副本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投标函致: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被授权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被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日起90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联系电话: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致: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宇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被授权代表姓名)______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LYCG2025YX-054),并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移动电话:邮政编码:注: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附件廉政承诺书(签订合同前填写,无需做进投标文件)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县委办[2015]33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做出如下承诺: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资金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承诺银行(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资金安全担保函(签订合同前填写,无需做进投标文件)龙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我行承诺,对划入我行龙游县分支机构的龙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提供安全担保,并承诺与龙游县支行共同承担存放资金到期兑付本息的责任。担保时间从资金划转到我行账户时生效,资金划出我行账户后失效。担保银行(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利率报价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类型存款期限利率报价(%)1甬金衢上高速公路金华婺城至浙赣界(龙游段)专项债项目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标协定存款自专户开立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注:1.资金存放利率按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的浮动上限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投标人无此类产品的,请勿填列。2.本次招标结果履行期间,如遇央行调整基准利率或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调整的,则竞标银行应分段计息,自相应调整生效当日起,按不超过最新允许范围上限的利率分段计息。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一、评审小组1.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2.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成员之外。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评审投标人,对所有评审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评审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不退还评审响应文件。5.在评审中,评审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审有关的信息,为明确本次采购项目的各项技术要求,各评审投标人应接受评审小组可能多次的询问、质疑和评审,如评审投标人不接受评审小组的询问、质疑和评审,其评审无效。二、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总分值100分。投标人综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所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取1家中标单位,如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人利率水平得分、经营状况指标得分、经济贡献度指标综合得分、服务水平指标综合得分的高低确定名次。如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作流标处理。三、指标设置与评分办法指标类型分值评分项明细分考评指标考评办法一、利率水平201.协定存款利率20以竞标银行报价利率为评分依据。1、报价利率达到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该投标银行所属银行类别同期限协定存款利率上限的得10分,未达到的得0分;如投标人已有招标人专项债账户,其报价利率同时不得低于已有专项债账户协定存款利率,否则不得分。2、报价利率最高的,得10分,其他竞标银行得分=该行报价利率/最高报价利率×10。以上两项分值相加计算出该银行得分。评委现场评分。参照最新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上限标准和投标人报价利率评分。二、经营状况指标302.1不良贷款比率10根据各竞标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从低到高排序,不良贷款比率最低的竞标银行得10分,第二名减1分,按此递减。根据县金融监管支局提供的2025年3月末不良贷款比率统计情况评分。2.2拨备覆盖率5根据各竞标银行拨备覆盖率从高到低排序,最高的得5分,第二名减0.5分,按此递减。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拨备覆盖率统计情况评分。2.3余额存贷比5人民币存贷比(存款额/贷款额),按所有符合竞价资格的银行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最高的得5分,第二名减0.5分,按此递减。以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人民币存贷比(不包含票据)为评分依据,进行计算评分。2.4内控水平10市人行对竞标银行无处罚的得5分,有处罚的得0分;金监局衢州分局对竞标银行无处罚的得5分,有处罚的得0分。根据衢州市人行、金监局衢州分局提供的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对各银行的行政处罚情况作为评分依据。三、经济贡献度指标303.1绿色贷款余额15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绿色贷款余额为评分依据,绿色贷款余额最高的竞标银行得15分,第二名减1分,按此递减。根据衢州市人行提供的2025年3月末绿色贷款余额作为评分依据。3.2年度金融机构履职评价10竞标银行在2024年度县金融机构履行职能评价结果考评一档的得10分,二档得9分,三档得8分,其他不计分。根据2024年度县金融机构履行职能评价结果评分。投标人提供考核结果扫描件。3.3政府专项债券服务5根据县财政局债务办2025年度提供的所有符合竞标资格的银行关于支持政府本项目专项债券业务得5分,没有不得分。评委现场评分。四、服务水平指标204.1资金拨付结算及时性5考评各金融机构拨款业务办理及时性与准确性。最高得5分。评委现场评分。4.2拨款凭证传递及时性、准确性5考评各金融机构拨款凭证传递及对账的及对账的及时性等服务能力。最高得5分。4.3信息系统建设5考评各金融机构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快捷性,便利性。最高得5分。4.4业务人员服务与综合素质5考评各金融机构提供上门服务情况与人员工作配合情况。最高得5分。注:1.以上评分项计算没有说明的都保留两位小数。2.以上由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分行、金监局衢州分局、龙游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府办提供的评分数据,统计口径具体以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分行、金监局衢州分局、龙游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府办的信息系统取数口径为准。3.投标人自行提供的相关依据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分列入不诚信单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