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服务招标公告(宁国市第三幼儿园2025)



[正在公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GS-QT-CS-2025022
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其中三幼31万元、津城分园19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其中三幼31万元、津城分园19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2025年秋季在园幼儿800人(其中三幼500人、津城分园300人),教师120人(其中三幼72人、津城分园48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底学期结束)。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3.供应商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
地 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田女士、0563-4017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金女士
电 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NGS-QT-CS-2025022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磋商文件采购人: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一、磋商公告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三、供应商须知四、采购需求五、磋商与评审六、采购合同七、响应文件格式八、质疑函范本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GS-QT-CS-2025022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50万元(其中三幼31万元、津城分园19万元)最高限价:50万元(其中三幼31万元、津城分园19万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2025年秋季在园幼儿800人(其中三幼500人、津城分园300人),教师120人(其中三幼72人、津城分园48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底学期结束)。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4.售价: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3.供应商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五、开启1.时间:2025年8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2.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国市第三幼儿园地址:宁国市河沥溪街道胡乐路与燕津路交叉路口联系方式:田女士、0563-401701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女士、金女士电话:0563-4017015、0563-4170275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2采购人: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磋商公告”4采购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宁国市教育体育局0563-40179855标段(包别)划分:详见“磋商公告”6磋商有效期: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90天7磋商响应保证金:无8履约保证金:无9项目预算:详见“磋商公告”(超过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如项目无最高限价,则超出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响应)10联合体响应:详见“磋商公告”1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12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4考察方式:自行考察15质疑、答疑、澄清1.供应商质疑均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5质疑、答疑、澄清2.接受质疑的方式: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发送一份与书面质疑内容一致的质疑电子版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为保证质疑的及时处理,请质疑人在发出质疑后及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3.接受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4.代理机构邮箱:ngsjtgs@163.com;5.各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务必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其他交易项目-答疑补遗栏目查询是否有更正公告,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视同通知了所有供应商,为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箱详见公告。15响应文件份数和递交:1、响应人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上传。2、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提供4份纸质响应文件给采购代理机构。纸质文件应由“专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胶装装订成册,与电子响应文件应保持一致。应采用A4纸印刷,分别胶装装订成册。16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携带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正常情形下,供应商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之内完成解密。如遇意外情形,按《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项目操作规程(试行)》中第三章“意外情形”中规定处理。17逾期送达情形1、供应商未按规定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的;2、上传了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完成解密;(供应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将被退回)18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官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自行查询,符合要求的按磋商文件中格式提供《供应商声明函》;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9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分散采购项目:采购代理费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础,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金额(万元)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5%;按照上述标准,具体详见采购代理合同。20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21签章要求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21签章要求后扫描上传。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22其他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规定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23备注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承诺、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3最终解释权采购人及服务代理机构对本磋商文件具有最终解释权。三、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制订及适用范围1.1本磋商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2.2采购代理机构:经批准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按规定进行登记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具体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2.3采购人:即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3.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资格要求。3.2符合本采购项目(或包)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各项规定。4.现场考察4.1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对供货和服务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考察现场的对象是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考察现场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无另行规定,其现场考察方式为自行考察。考察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要求进行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未到供货和服务现场实地考察的,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4.3除有特殊要求,不再单独提供供货和服务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供应商参与磋商活动的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6.纪律6.1供应商的参与磋商应遵守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出现以下情形,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禁止情形执行: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禁止情形执行:a.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磋商小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b.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c.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d.将采购合同转包;e.提供假冒伪劣产品;f.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a.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b.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c.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e.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f.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成交;g.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6.3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管理部门:a.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d.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4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竞争性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7.投标专用章的效力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签章的,供应商须按本须知中签章规定完成签章。在有授权文件(授权文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无效。8.合同标的转包与分包8.1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包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向他人违法分包。8.2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采购人允许分包,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载明。8.3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构成9.1文件包括:a.磋商公告b.供应商须知前附表c.供应商须知d.采购需求e.评审办法f.采购合同g.响应文件格式h.质疑函范本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其响应文件没有满足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文件的更正10.1供应商可以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10.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询问或质疑)或建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联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10.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且需要做出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在采购公告中指定的网址公告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该更正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主动登录采购公告中指定网址查询该项目的相关更正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4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其他原因),采购人可以决定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在指定的网址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10.5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10.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受理(接受)的但无需要做出磋商文件修改的问题,只对问题来源进行回复,不再在指定网址公告。(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磋商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1.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2.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2.1响应文件是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2.2除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或格式自理的,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12.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格式和顺序进行编制,如有需要,可以增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2.4如果项目分有多个包,除供应商前附表须知中有另外规定,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的一个或几个包的磋商,以包为单位分别编制响应文件。12.5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3.签章要求13.1磋商文件中要求签字的,应按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可采用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签字后扫描上传。13.2磋商文件中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应加盖供应商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也可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扫描上传。14.磋商报价14.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14.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和福利、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的风险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4.3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文件中注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14.4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14.5除特别要求,每个项目(或每个包)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否则,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书将作为无效标处理。15.报价的货币本项目采取人民币报价。16.响应内容填写及说明16.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资格、服务、技术、商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其中实质性要求的响应,要注明详细的响应内容并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未填写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将导致响应无效。16.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服务主要内容的详细描述等。16.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16.4如果响应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供应商必须把这些外文资料准确、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该提供与英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原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17.磋商有效期17.1磋商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1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刊登在指定的网站上。17.3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为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撤回18.响应文件的加密供应商应使用经交易系统认可的电子商务认证授权机构(CA认证中心)颁发的数字证书(CA)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认证并加密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19.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和撤回,修改和撤回后的响应文件可以重新提交。(五)采购程序21.开标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可视情况参加。21.2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开标会议上将当众公布供应商名称和磋商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1.3供应商应携最终生成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CA)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地点参加开标,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进行供应商解密。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4开标会结束后,参与开标的供应商代表预留的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接到项目负责人通知需要询标的,须联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其身份证明文件在30分钟之内参与询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参与询标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22.评审22.1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2.2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a.确认磋商文件;b.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c.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d.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e.编写评审报告;f.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22.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a.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b.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c.完成评审报告;d.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e.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a.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22.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3.磋商采购活动终止情形及响应文件无效情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终止,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财库【2014】214号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除外。2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a.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c.响应文件出现重大偏差,未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和完整响应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收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二次采购24.1项目终止后,采购人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采购。24.2二次采购可能调整前次采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采购方式、项目预算、供应商资格、付款方式、采购需求、评审办法等。供应商参与二次采购,应及时获取二次磋商文件,以二次磋商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响应文件。24.3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终止后的重新公告及采购,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采购。(六)授予合同25.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处理☑25.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5.2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5.3采购人将在指定网址发布成交公告。25.4成交公告发布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25.5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签订的除外)。25.6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裁决。26.履约保证金26.1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规定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由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27.成交通知书的领取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将在“指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28.1集中采购项目:无;28.2分散采购项目: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七)提出质疑29.质疑29.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29.2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9.3质疑材料的接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质疑材料格式详见第八章《质疑函范本》。29.4质疑实行实名制,依照《质疑函范本》编制,须内容要素齐全;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29.5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9.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包括下列内容: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e.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29.7质疑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29.8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a.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b.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c.质疑材料不完整或有误的;d.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e.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f.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29.10经审查符合质疑条件的,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即为受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9.11质疑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即终止质疑处理程序。质疑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29.1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29.13质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处理。a.捏造事实;b.提供虚假材料;c.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本项目磋商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四、采购需求(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提供并负责解释)(一)项目介绍:本项目为安徽省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预计2025年秋季在园幼儿800人(其中三幼500人、津城分园300人),教师120人(其中三幼72人、津城分园48人)。本项目采取采购食堂劳务服务模式,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到我园对食堂进行日常管理,采购人支付劳务费用。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二)服务需求:(一)人员配置:下表人员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最低人员配备要求。若配备的人员不能满足本项目的实际工作需求,须无条件增加人员力量直至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最终总报价中,后续不增加服务费用。人员配备类型人数主厨2人(三幼1、三幼津城1人)帮厨1人(三幼1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班长)兼帮厨2人(三幼1、三幼津城1人)勤杂工10人(三幼6、三幼津城4人)备注:1.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工作对接;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提交人员名单、有效的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犯罪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食堂劳务人员要求:1.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无犯罪行为记录。2.岗位性别不限,男: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初中以上文凭、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年龄可适量放宽。(上岗前由采购人核查)3.加强员工培训,开学前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4.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一次性口罩。(三)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标准:1.服务范围:成交供应商需定时提供教师早、中餐;幼儿中餐及下午点心。成交供应商需进行食堂日常管理,承担服务期间的食品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操作安全等责任。2.服务要求:2.1建立固定的运行和管理制度(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规;(2)供应商应配合幼儿园负责食材的验收,保证食品安全,需索证并建立台账;食品48小时留样,并做好留样登记;(3)幼儿园提供食堂的基础设备设施。成交供应商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4)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保持操作间清洁卫生,设备摆放整齐;(5)因卫生、操作不当和安全问题等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他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6)食堂服务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和保障措施;(7)保持食堂所有区域及场所环境清洁;(8)保持餐桌椅清洁,餐具消毒;(9)要制定相应制度及时收集、处理、清运厨余垃圾;(10)食堂操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如在监管监察中发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11)严格落实先进先出、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做好相关记录;(12)须将幼儿中餐及点心送至各班级,幼儿用餐结束后到班级回收餐具;(13)每日安排人员负责值班,负责点心发放、更换等事宜;(14)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制度,与考核挂钩。2.2食品质量要求:所供食品必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1)制熟后的食物完整不碎及不松散;(2)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3)热菜食品做好保护,无污染;(4)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避免过多汤汁和水分。2.3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幼儿园食堂采用包餐制,即统一伙食费标准,提供统一饭菜,早餐、中餐及点心均根据采购方制定的食谱提供。早餐包含主食、蛋类、汤类、小菜、点心、杂粮等;中餐包含米饭、面食(等主食)及可口、营养的菜品;点心包含粥类、水果及点心等。餐点均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准备完毕,如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3.服务标准:必须保证食堂区域卫生整洁,餐具消毒率100%;食堂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工作人员热情文明礼貌。(四)服务方案的组成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服务方案: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原材料质量控制方案、食品加工和留样方案、清洗、消毒方案、相关应急预案、健康管理情况、环境卫生方案等。2.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包括业务培训、食品安全培训、消防培训等。(五)其他1.实行考评制度,采购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对成交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具体为幼儿家长、教师、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堂的卫生、服务、菜品等满意度考评】,满意度达85%以上为合格,满意度未达合格标准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考核未达合格标准的,需根据实际考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采购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一万元违约金。2.所需工作人员由成交供应商自主安排,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保险、安全责任险等。成交供应商及其雇佣人员若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三)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五)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费用按月支付,由供应商提供明细并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核实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2.履约保证金:无。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六)服务地点:宁国市第三幼儿园。(七)合同履行期限: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底学期结束)。(八)服务:1.供应商应派遣专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2.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做出有效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须在6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供应商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有效的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材料交采购人核查备案。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同等条件或优于原条件的人员。5.成交供应商同意按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执行,若考核结果为85分(不含)以下,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两日内完成整改。若上级相关部门处罚或采购人一年内发出两次整改通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一万元违约金。(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经督查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一学年内有1次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上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受到通报的,或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幼儿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食品卫生安全公共事故的;(3)因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幼儿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4)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间二次满意度综合测评低于85%或学年度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7)降低餐饮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谱,经幼儿园审核和教体局复核情况属实的;(8)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行为的;(9)供餐服务企业在食堂管理中为幼儿园或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与幼儿园间有商业贿赂、变相缴纳承包、管理费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10)不尊重少数民族幼儿餐饮习惯,致使幼儿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引发影响稳定问题的;(11)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影响恶劣的。7.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1)成交供应商权利:要求采购人保障餐厅的硬件实施,通水、电、气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购需求规定人数)。(2)成交供应商义务(2.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幼儿正常就餐,服务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坏除外)。(2.2)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供应商应按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工作人员上访、窝工、怠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2.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范围内采购人资产和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2.4)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加工变质、过期、“三无”食品。(2.5)负责接受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安全检查。(2.6)食堂操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如在监管监察中发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九)其他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服务期限内的总报价。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2.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人员工资和福利、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要购买食品安全险。附件1:幼儿园食堂满意度调查表幼儿园:测评者身份:行政人员()教师()幼儿家长()测评项目评分说明很满意(4分)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一般(1分)不满意(0分)就餐环境及秩序餐厅(教室)地面、餐桌椅是否清洁卫生,就餐秩序是否安静有序。饭菜卫生及口味饭菜是否清洁无异物,口味是否适宜。饭菜质量食材是否新鲜,数量充足,温度适宜。餐具卫生餐盘、碗、筷、勺清洗是否干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是否规范着装,言语是否文明,态度是否和蔼合计说明:在评价每一栏项目时,“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只选填一个,并赋上分值,满分为20分。附件2:幼儿园食堂考核表(暂定)测评人:日期: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得分组织管理(10分)按核定岗位配足配齐人员,主要炊事人员达到“三证”要求,食堂人员姓名、岗位和持证情况上墙公布。5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采购制度等。5分卫生管理(24分)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3分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3分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3分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3分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着工作服,工作服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3分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留长指甲,不随地吐痰。3分食堂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3分食堂地面、墙壁无污物。3分菜肴质量(30分)中餐菜肴质量、数量达到标准要求。5分全程控制菜肴主、辅料及制作过程安全卫生,无食物中毒或因食物引起的其他不良反应。5分按照行业主管要求执行菜品留样。5分菜肴花色严格按照幼儿园菜谱制作。5分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控制合理。5分午餐面点按幼儿园要求制作,干净卫生,及时更新面点样式供幼儿园选择。5分服务质量(10分)服务人员仪容仪表端庄大方,热情周到,微笑服务,语言规范,文明礼貌。5分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不在工作期间闲聊。5分原、辅料管理(6分)安排专人辅料库房日常管理,做好辅料台账登记。3分注意产品保质期管理,生熟食分区分类保管,标注清晰明确。3分资产管理(20分)落实专人负责水、电、煤气等能耗管理,并制定和落实相关节能措施,总体节能率达到3%以上。5分做好财产物资管理,无财产物资外流、人为损坏和偷盗等现象发生。10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负责食堂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修,不得让设备带病工作或自行维修。5分五、磋商与评审(以下评审办法由采购人:宁国市第三幼儿园负责解释)一、总则1.为规范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磋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评审办法;2.本办法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4.评审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5.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6.评审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1.评审工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由采购人依法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根据项目特点和评审中遇到的特殊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三、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价。四、评审程序1.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2.初审。磋商小组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3.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如供应商在接到项目代理机构通知后未参与磋商的,视同放弃该权利。4.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8.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则视上一轮报价为该供应商最终报价;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该供应商所有轮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评审不得分。9.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或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0.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1.编写评审报告。五、评审细则初审审查表供应商:审查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及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2供应商声明函按照规定格式3磋商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照规定格式4授权委托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5响应文件规范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按规定格式、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审无实质性影响的7响应文件响应情况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服务、其他要求等响应8报价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无效响应9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其他无效报价或无效投标文件等否决条款。审查意见:评委签字:备注:1.审查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对否定的审查指标,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符合性审查表上。供应商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否则响应文件无效。2.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制作。3.详细评价表评分项目分项评标要点及说明报价(30分)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技术部分(46分)食品安全管理方案(8分)1.结合本项目特点,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结合本项目特点,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原材料质量控制方案(8分)1.有详细的食品及原料验收程序;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有详细的原材料储存、处理方案。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食品加工和留样方案(10分)1.有详细的食品加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原材料的选择、加工器具的选择、加工后的保存等;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2.有详细的食品留样方案,留样过程规范、记录详实、时效正确;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清洗、消毒方案(6分)有详细的原材料、餐饮餐具清洗消毒方案,清洗消毒用品、用具充足;对清洗消毒人员有详细的培训方案;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6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4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健康管理情况(4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从业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4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环境卫生方案(5分)有详细的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方案及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滋生条件的防护措施;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应急预案(5分)方案须包含:安全防范制度、相关应急预案(需包含停水、停气、停电、食物中毒突发性集体事件等)及保障措施。磋商小组根据以上内容综合评审:①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针对性强的,得5分;②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可行性、针对性基本符合要求的,得3分;③方案科学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1分;④差或未提供任何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商务部分(24分)企业资信(9分)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项得3分,最多得9分。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证书(有效期内)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企业人员(6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或中式烹调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企业业绩(9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学校食堂劳务服务类似业绩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材料须能辨识双方公章、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否则不得分。注: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按文件规定格式制作。六、采购合同(采购人提供)(具体合同签订时商定)七、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包)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二)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包段第包(项目不分包时可写整包或不填写)响应报价(人民币元)响应总价:小写:大写:备注供应商公章:备注:此表中报价作为本次磋商的首轮报价。(三)磋商承诺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磋商公告,据此函,我方承诺如下: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报价承诺服务。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阅读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4、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7、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等要求。8、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邮箱:供应商开户行:账号:备注:允许非独立法人资格投标的,代理机构在编制文件时自行将“法定代表人”表述调整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四)分项报价表序号服务事项单位数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宁国市第三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项12宁国市第三幼儿园津城分园食堂劳务服务项1合计供应商公章:备注:1、表中所列报价须为完成项目应有的全部费用。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2、各分项报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五)磋商响应表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按供应商所投内容填写商务部分响应序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承诺不允许负偏离1付款方式费用按月支付,由供应商提供明细并开具有效发票,采购人核实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2服务地点宁国市第三幼儿园。3合同履行期限约11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6月底学期结束)。4服务1.供应商应派遣专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2.服务方案和相关服务承诺应内容明确,范围清楚,内容真实,否则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做出有效响应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对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须在6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4.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供应商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将人员名单、有效的健康证、无犯罪证明等材料交采购人核查备案。项目组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4服务同等条件或优于原条件的人员。5.成交供应商同意按采购人制定的管理要求和考核标准执行,若考核结果为85分(不含)以下,采购人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两日内完成整改。若上级相关部门处罚或采购人一年内发出两次整改通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合同期限内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视为供应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一万元违约金。(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2)经督查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一学年内有1次及以上在县级及以上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受到通报的,或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幼儿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造成食品卫生安全公共事故的;(3)因加工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幼儿健康或服务质量存在问题及其他原因而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4)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间二次满意度综合测评低于85%或学年度考核总分低于80分的;(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加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的;(6)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建立相关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经营管理混乱,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7)降低餐饮质量标准、随意变更食谱,经幼儿园审核和教体局复核情况属实的;(8)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行为的;(9)供餐服务企业在食堂管理中为幼儿园或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与幼儿园间有商业贿赂、变相缴纳承包、管理费等不正当经营行为的;(10)不尊重少数民族幼儿餐饮习惯,致使幼儿产生不满情绪,导致引发影响稳定问题的;(11)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影响恶劣的。7.成交供应商权利义务:(1)成交供应商权利:要求采购人保障餐厅的硬件实施,通水、电、气等,按照合同自主用工(不能低于采购需求规定人数)。(2)成交供应商义务(2.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幼儿正常就餐,服务期间应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完好(自然损坏除外)。(2.2)对聘用人员用工负责,供应商应按时支付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等,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其工作人员上访、窝工、怠工、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2.3)成交供应商应当为服务范围内采购人资产和聘用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2.4)对食品安全负责,禁止加工变质、过期、“三无”食品。(2.5)负责接受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检查和安全检查。(2.6)食堂操作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规范操作,如在监管监察中发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一律承担,并接受相应处罚。5其他要求1.供应商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服务期限内的总报价。报价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2.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人员工资和福利、管理费、服装费、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用、合同履行期间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3.供应商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服务费用。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需要购买食品安全险。供应商公章:备注:供应商必须逐项对应描述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与磋商文件要求点对点应答),如不进行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响应无效。(六)与评审有关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供应商公章:(七)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标、评审、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供应商公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劳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