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远动通信装置设备 远动通信装置招标公告(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2025)



询价单号
RA250731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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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2025-08-03T15:27
报价截至时间
2025-08-05T15:27

采购商名称: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物业管理中心

物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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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远动通信装置

PSX610G含附件

2.0



2025-09-10

国电南自,满足国家标准机行业标准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西吕梁市柳林县建设路8号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1 总则 1.1 引言 投标人应具有ISO 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 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备国网机构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的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动模试验、电磁兼容及型式试验。 提供的产品应有省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近三年运行业绩表。 1.1.1 本规范提出了对110kV变电站远动通信装置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功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 1.1.4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6 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7 本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供方职责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2.1 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 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 1.2.4 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 1.2.5 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 1.2.6 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 1.2.7 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 1.2.8 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 1.2.9 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 1.2.10 现场服务。 2 技术规范要求 2.1 使用环境条件 2.1.1 海拔:<3000m。 2.1.2 环境温度(室内)。 最高气温:45℃; 最低气温:?5℃; 最大日温差:25℃。 2.1.3 最大相对湿度。 日平均:95%; 月平均:90%。 2.1.4 工作温度。 间隔层设备:?25℃~+55℃; 站控层设备:?5℃~+45℃。 2.1.5 耐震能力。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 2.1.6 安装方式。室内安装,为无专设屏蔽、无抗静电措施的房间,室内设有空调。 2.2 工作条件 2.2.1 额定值。 额定交流电压:220V; 额定直流电压:110V/220V; UPS电压:AC 220V; 额定频率:50Hz; 工作电源:间隔层设备(包括网络设备)采用DC 110/220V,站控层计算机设备采用AC 220V不间断电源; TA二次额定电流:1A/5A; TV二次额定电压:100V(线电压),100/(相电压); 特殊量输入:4mA~20mA,DC 0V~5V。 2.2.2 接地与隔离要求。计算机监控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接地线与变电站主接地网连接。系统的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监控系统各间隔之间,间隔层与站控层之间的连接,以及设备通信口之间的连接应有隔离措施。 2.2.3 电磁兼容性要求。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监控系统不应误动作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装置不应要求其交直流输入回路外接抗干扰元件来满足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系统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应达到表1的等级要求。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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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理机技术规范.docx
通信管理机技术规范.docx

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雅沟、工业园110kV变电站通信管理机采购技术规范2025年6月1总则1.1引言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备国网机构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的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动模试验、电磁兼容及型式试验。提供的产品应有省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近三年运行业绩表。1.1.1本规范提出了对110kV变电站远动通信装置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功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1.1.4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1.5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6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7本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1.2供方职责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1.2.3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1.2.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1.2.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1.2.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1.2.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1.2.8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2.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1.2.10现场服务。2技术规范要求2.1使用环境条件2.1.1海拔:2.1.2环境温度(室内)。最高气温:45℃;最低气温:5℃;最大日温差:25℃。2.1.3最大相对湿度。日平均:95%;月平均:90%。2.1.4工作温度。间隔层设备:25℃~+55℃;站控层设备:5℃~+45℃。2.1.5耐震能力。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2.1.6安装方式。室内安装,为无专设屏蔽、无抗静电措施的房间,室内设有空调。2.2工作条件2.2.1额定值。额定交流电压:220V;额定直流电压:110V/220V;UPS电压:AC220V;额定频率:50Hz;工作电源:间隔层设备(包括网络设备)采用DC110/220V,站控层计算机设备采用AC220V不间断电源;TA二次额定电流:1A/5A;TV二次额定电压:100V(线电压),100/(相电压);特殊量输入:4mA~20mA,DC0V~5V。2.2.2接地与隔离要求。计算机监控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接地线与变电站主接地网连接。系统的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监控系统各间隔之间,间隔层与站控层之间的连接,以及设备通信口之间的连接应有隔离措施。2.2.3电磁兼容性要求。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监控系统不应误动作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装置不应要求其交直流输入回路外接抗干扰元件来满足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系统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应达到表1的等级要求。表1系统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等级要求序号电磁干扰项目依据的标准等级要求1静电放电干扰GB/T 17626.4—24级2辐射电磁场干扰GB/T 17626.4—33级3快速瞬变干扰GB/T 17626.4—44级4浪涌(冲击)抗扰度GB/T 17626.4—53级5电磁感应的传导GB/T 17626.4—63级6工频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84级7脉冲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95级8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105级9震荡波抗扰度GB/T 17626.4—122级(信号端口)2.2.4电源的影响。1)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2)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3)各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直流逆变器供电,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至额定电压的80%时,装置的直流变换电源应能可靠自起动。4)当交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谐波分量不大于5%,频率在47.5Hz~52.5Hz之间变化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2.2.5自诊断功能。2.2.5.1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告警信号及各装置应有自诊断功能,装置本身也应有LED信号指示。2.2.5.2配置的软件应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外,还应配置在线故障诊断软件,数据库应考虑具有在线修改运行参数、在线修改屏幕显示画面等功能。软件设计应遵循模块化和向下兼容的原则。软件技术规范、汉字编码、点阵、字型等都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2.2.6其他要求。2.2.6.1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2.3标准和规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除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监控系统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法规和标准,但不限于以下规定、法规和标准。表2为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表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DL 451循环式远动规约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3047.1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 6593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规则GB/T 7261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9813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表2(续)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GB/T 1128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GB/T 13729远动终端设备GB/T 13730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GB/T 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53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 14598.3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GB/T 14598.9电气继电器 第223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 14598.10电气继电器 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4598.1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1部分:1MHz 脉冲群干扰试验GB/T 14598.14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GB/T 14598.17电气继电器 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GB/T 14598.18电气继电器 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GB/T 14598.19电气继电器 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GB/T 15153.1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GB/T 15153.2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2篇:环境条件(气候、机械和其他非电影响因素)GB/T 117463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4部分:性能要求 GB/T 16435.1远动设备及系统 接口(电气特性) GB/T 14429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13部分:总则 术语 GB/T 15532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762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 478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30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1篇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719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2篇 电力系统电能量累积传输配套标准 DL/T 667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860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634.5104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 608705104网络访问 DL/T 659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67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72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5002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Q/GDW140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运行检验管理规程 Q/GDW213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厂验收管理规程 Q/GDW214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现场验收管理规程2.4技术性能要求2.4.1远动功能。2.4.1.1远动通信装置。监控系统的远动通信装置应采用专用独立设备(无硬盘无风扇的专用装置),支持双路供电。远动通信装置应直接从间隔层测控单元获取调度所需的数据,实现远动信息的直采直送。远动通信装置具有远动数据处理、规约转换及通信功能,满足调度自动化的要求,并具有串口输出和网络口输出能力,能同时适应通过专线通道和调度数据网通道与各级调度端主站系统通信的要求。2.4.1.2通信规约。监控系统应能采用DL/T634.5104规约与调度/集控端网络通信,并支持采用DL/T634.5101规约与调度/集控端专线通信,或与调度/集控端相应的规约。2.4.1.3远动功能要求。监控系统应能够同时和各个调度中心/集控站通信,且能对通道状态进行监视。为保证远程通信的可靠,通信口之间应具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且MODEM也应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监控系统应能正确接收、处理、执行各个调度中心/集控站的遥控命令,但同一时刻只能执行一个主站的控制命令。具有就地对远动通信装置进行数据库查询、软件组态、参数修改等维护功能。2.4.1.4需要向远方调度中心传送的实时信息。1)模拟量。a)110kV线路的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b)变压器各侧的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c)所采集的各母线电压及频率;d)母联和分段断路器电流;e)35kV/20kV/10kV电容、电抗无功功率;f)主变压器油温。2)状态量。a)全部断路器位置信号;b)全部隔离开关位置信号;c)主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线路保护动作信号;d)断路器重合闸、失灵保护动作信号;e)变电站事故总信号;f)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信号。以上各种信息,用户可自行定义需要的数据集。远动通信装置的工作模式、与调度主站的连接数量、方式、通信规约见本规范专用部分。3试验3.1工厂试验3.1.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标书的性能指标要求,买方将保留参加卖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利,卖方应予配合。3.1.2在工厂试验期间,卖方应根据标书的技术要求,完成工厂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设备的编号、数量和出厂序号。2)试验日期和试验地点。3)试验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湿度、试验电源等)。4)试验方法和试验仪器仪表(对于精度试验,应标明所使用的测试设备的精度)。5)试验依据的标准,如为厂家标准,应提交标准文本供买方确认,是否满足标书要求。6)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数据,试验点,打印数据和示波器图形等。7)试验者和审批者的签名。3.1.3卖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安排工厂验收试验。3.2工厂验收3.2.1卖方应确认提供的系统满足标书要求,在出厂验收前应通过所属省调、地调主站的规约测试(作为出厂试验的必要条件)。3.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3.2.3在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应向买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3.2.4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卖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3.2.5工厂验收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标书要求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系统各项功能满足标书要求;系统各项指标满足标书要求;所有的硬件和软件缺陷已发现并改正;各项切换功能满足标书要求;系统各计算机的CPU和网络的负荷率满足标书要求;所有的自诊断功能有效;与调度的接口已实现;系统的稳定性满足标书要求等。3.3现场验收3.3.1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买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卖方有责任指导和配合买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并应负责培训买方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3.3.2现场验收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也有对事故条件的模拟。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4.1技术服务4.1.1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4.1.2技术文件。4.1.2.1卖方在订货前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典型说明书、屏布置图。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4.1.2.3卖方在收到确认意见后应提供资料。设计院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设计院对卖方图纸的其他确认权限,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买方可根据需要确定召开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的次数根据情况确定)。4.1.2.4设备供货时提供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1.2.3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4.1.3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4.1.3.1卖方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视买方工作情况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务。卖方派出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并协助买方安装、调试。买方应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当变电站内设备分批投运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服务。4.1.3.2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亦应负责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等故障,现场无法处理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4.1.3.3卖方在设备保修期外应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按成本收取维修费用。对国家电网公司的反事故措施以及软件版本的升级等,应提供技术服务。4.1.4工作安排。4.1.4.1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4.1.4.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4.1.4.3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4.1.4.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他形式补充。双方协商所形成的文件具有与规范书同等的效力。4.1.5质量保证。1)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满足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国家或电力行业设备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质检报告。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3)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GB/T1900(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4)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设备到现场在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缺陷和损坏时,卖方应自费到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4.2设计联络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买方的设计联络工作。设计联络会议共举行二次,第一次联络会议在买方举行,第二次联络会议在卖方举行。4.3工厂验收4.3.1工厂验收。4.3.1.1参加设备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检查设备质量,并由卖方提供试验用的图纸资料、通信规约仿真仪和测试设备,供买方参加试验的人员使用,其中的交流采样测试设备精度必须满足检定要求。4.3.1.2验证设备的设计技术要求和例行试验及装箱。4.3.1.3根据试验大纲进行系统的性能、功能测试,对调度和保护接口进行模拟测试。4.3.1.4其他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4.3.2包装运输和储存。4.3.2.1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4.3.2.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4.3.2.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4.3.2.4各种包装应等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4.3.2.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4.3.2.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4.3.2.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9.32的要求。5供货范围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远动通信装置PSX610G含附件台2含现场服务备注:厂家需负责通信管理机现场调试、确保与地调、县调通信正常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柳林分公司雅沟、工业园110kV变电站通信管理机采购技术规范2025年6月1总则1.1引言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宜具有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AAA级资信等级证书,宜具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必须具备国网机构检验合格证书。提供的装置应在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通过动模试验、电磁兼容及型式试验。提供的产品应有省部级鉴定文件或等同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近三年运行业绩表。1.1.1本规范提出了对110kV变电站远动通信装置的系统结构、技术参数、功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1.2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如有与本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列出。如果没有不一致的地方,必须在“投标人技术差异表”中写明为“无差异”。1.1.4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1.5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6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7本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1.2供方职责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1.2.3提供设备安装、使用的说明书。1.2.4提供试验和检验的标准,包括试验报告和试验数据。1.2.5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保证过程的一览表以及标书规定的其他资料。1.2.6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有关资料。1.2.7所提供设备应发运到规定的目的地。1.2.8如标准、规范与本规范的条文有明显的冲突,则供方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解决办法告知需方,并经需方确认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1.2.9在更换所用的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供方有责任接受需方的选择。1.2.10现场服务。2技术规范要求2.1使用环境条件2.1.1海拔:2.1.2环境温度(室内)。最高气温:45℃;最低气温:5℃;最大日温差:25℃。2.1.3最大相对湿度。日平均:95%;月平均:90%。2.1.4工作温度。间隔层设备:25℃~+55℃;站控层设备:5℃~+45℃。2.1.5耐震能力。水平加速度0.3g,垂直加速度0.15g,同时作用。2.1.6安装方式。室内安装,为无专设屏蔽、无抗静电措施的房间,室内设有空调。2.2工作条件2.2.1额定值。额定交流电压:220V;额定直流电压:110V/220V;UPS电压:AC220V;额定频率:50Hz;工作电源:间隔层设备(包括网络设备)采用DC110/220V,站控层计算机设备采用AC220V不间断电源;TA二次额定电流:1A/5A;TV二次额定电压:100V(线电压),100/(相电压);特殊量输入:4mA~20mA,DC0V~5V。2.2.2接地与隔离要求。计算机监控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接地线与变电站主接地网连接。系统的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监控系统各间隔之间,间隔层与站控层之间的连接,以及设备通信口之间的连接应有隔离措施。2.2.3电磁兼容性要求。在雷击过电压、一次回路操作、开关场故障及其他强干扰作用下,监控系统不应误动作且满足技术指标要求。装置不应要求其交直流输入回路外接抗干扰元件来满足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要求。系统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应达到表1的等级要求。表1系统装置的电磁兼容性能等级要求序号电磁干扰项目依据的标准等级要求1静电放电干扰GB/T 17626.4—24级2辐射电磁场干扰GB/T 17626.4—33级3快速瞬变干扰GB/T 17626.4—44级4浪涌(冲击)抗扰度GB/T 17626.4—53级5电磁感应的传导GB/T 17626.4—63级6工频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84级7脉冲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95级8阻尼震荡磁场抗扰度GB/T 17626.4—105级9震荡波抗扰度GB/T 17626.4—122级(信号端口)2.2.4电源的影响。1)直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变化时,装置应正确工作。直流电源波纹系数≤5%时,装置应正确工作。2)拉合直流电源以及插拔熔丝发生重复击穿火花时,装置不应误动作。直流电源回路出现各种异常情况(如短路、断线、接地等)时装置不应误动作。3)各装置的逻辑回路应由独立的直流/直流逆变器供电,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至额定电压的80%时,装置的直流变换电源应能可靠自起动。4)当交流电源电压在80%~115%额定值范围内,谐波分量不大于5%,频率在47.5Hz~52.5Hz之间变化时,设备应能正常工作。2.2.5自诊断功能。2.2.5.1装置异常及交直流消失等应有告警信号及各装置应有自诊断功能,装置本身也应有LED信号指示。2.2.5.2配置的软件应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外,还应配置在线故障诊断软件,数据库应考虑具有在线修改运行参数、在线修改屏幕显示画面等功能。软件设计应遵循模块化和向下兼容的原则。软件技术规范、汉字编码、点阵、字型等都应符合相应的中国国家标准。2.2.6其他要求。2.2.6.1装置中任一元件损坏时,装置不应误动作。2.3标准和规范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除技术条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监控系统应满足最新版本的以下规定、法规和标准,但不限于以下规定、法规和标准。表2为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表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遵循的主要标准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 GB 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DL 451循环式远动规约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42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GB/T 2887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3047.1高度进制为20mm的面板、架和柜的基本尺寸系列GB/T 6593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测规则GB/T 7261继电器及装置基本试验方法GB/T 9813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表2(续)标 准 号标 准 名 称GB/T 1128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振动、冲击、碰撞和地震试验 第1篇:振动试验(正弦)GB/T 13729远动终端设备GB/T 13730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GB/T 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537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和碰撞试验GB/T 14598.3电气继电器 第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GB/T 14598.9电气继电器 第223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骚扰试验GB/T 14598.10电气继电器 第224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4598.1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1部分:1MHz 脉冲群干扰试验GB/T 14598.14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 第2部分:静电放电试验GB/T 14598.17电气继电器 第22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的抗扰度GB/T 14598.18电气继电器 第225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浪涌抗扰度试验GB/T 14598.19电气继电器 第227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电气骚扰试验——工频抗扰度试验GB/T 15153.1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1篇:电源和电磁兼容性GB/T 15153.2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2部分:工作条件 第2篇:环境条件(气候、机械和其他非电影响因素)GB/T 117463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4部分:性能要求 GB/T 16435.1远动设备及系统 接口(电气特性) GB/T 14429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13部分:总则 术语 GB/T 15532计算机软件单元测试 GB/T 1762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DL/T 478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30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34.5101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1篇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 DL/T 719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2篇 电力系统电能量累积传输配套标准 DL/T 667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860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DL/T 634.5104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子集的IEC 608705104网络访问 DL/T 659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 DL/T 667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 传输规约 第103篇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 DL/T 720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柜、屏通用技术条件 DL/T 5002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7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Q/GDW140交流采样测量装置运行检验管理规程 Q/GDW213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工厂验收管理规程 Q/GDW214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现场验收管理规程2.4技术性能要求2.4.1远动功能。2.4.1.1远动通信装置。监控系统的远动通信装置应采用专用独立设备(无硬盘无风扇的专用装置),支持双路供电。远动通信装置应直接从间隔层测控单元获取调度所需的数据,实现远动信息的直采直送。远动通信装置具有远动数据处理、规约转换及通信功能,满足调度自动化的要求,并具有串口输出和网络口输出能力,能同时适应通过专线通道和调度数据网通道与各级调度端主站系统通信的要求。2.4.1.2通信规约。监控系统应能采用DL/T634.5104规约与调度/集控端网络通信,并支持采用DL/T634.5101规约与调度/集控端专线通信,或与调度/集控端相应的规约。2.4.1.3远动功能要求。监控系统应能够同时和各个调度中心/集控站通信,且能对通道状态进行监视。为保证远程通信的可靠,通信口之间应具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且MODEM也应有手动/自动切换功能。监控系统应能正确接收、处理、执行各个调度中心/集控站的遥控命令,但同一时刻只能执行一个主站的控制命令。具有就地对远动通信装置进行数据库查询、软件组态、参数修改等维护功能。2.4.1.4需要向远方调度中心传送的实时信息。1)模拟量。a)110kV线路的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b)变压器各侧的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c)所采集的各母线电压及频率;d)母联和分段断路器电流;e)35kV/20kV/10kV电容、电抗无功功率;f)主变压器油温。2)状态量。a)全部断路器位置信号;b)全部隔离开关位置信号;c)主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线路保护动作信号;d)断路器重合闸、失灵保护动作信号;e)变电站事故总信号;f)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信号。以上各种信息,用户可自行定义需要的数据集。远动通信装置的工作模式、与调度主站的连接数量、方式、通信规约见本规范专用部分。3试验3.1工厂试验3.1.1为保证工程进度,确保系统满足标书的性能指标要求,买方将保留参加卖方的工厂试验的权利,卖方应予配合。3.1.2在工厂试验期间,卖方应根据标书的技术要求,完成工厂试验报告。试验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设备的编号、数量和出厂序号。2)试验日期和试验地点。3)试验条件(包括环境温度、湿度、试验电源等)。4)试验方法和试验仪器仪表(对于精度试验,应标明所使用的测试设备的精度)。5)试验依据的标准,如为厂家标准,应提交标准文本供买方确认,是否满足标书要求。6)试验结果,包括试验数据,试验点,打印数据和示波器图形等。7)试验者和审批者的签名。3.1.3卖方完成工厂试验后,应及时通知买方,以便安排工厂验收试验。3.2工厂验收3.2.1卖方应确认提供的系统满足标书要求,在出厂验收前应通过所属省调、地调主站的规约测试(作为出厂试验的必要条件)。3.2.2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工厂试验报告,有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同时提供设备和软件的使用和测试说明书。3.2.3在工厂验收期间,卖方应向买方参加试验的工作人员提供检查、测试和记录设备。3.2.4买方参加工厂验收试验并不意味着解除卖方保证系统质量的责任,也不能代替设备到现场后的检查和测试。3.2.5工厂验收在工厂试验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根据标书要求进行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试验,以便确认:系统各项功能满足标书要求;系统各项指标满足标书要求;所有的硬件和软件缺陷已发现并改正;各项切换功能满足标书要求;系统各计算机的CPU和网络的负荷率满足标书要求;所有的自诊断功能有效;与调度的接口已实现;系统的稳定性满足标书要求等。3.3现场验收3.3.1现场验收试验的时间和条件由买方根据现场安装和调试的进度确定。卖方有责任指导和配合买方完成现场安装和调试的各项工作,并应负责培训买方技术人员,使其掌握系统维护的各项技能。3.3.2现场验收有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进行,也有对事故条件的模拟。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4.1技术服务4.1.1项目管理。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4.1.2技术文件。4.1.2.1卖方在订货前提供一般性资料。如:鉴定证书、报价书、系统原理图和主要技术参数、产品质量的有效检验合格证、典型说明书、屏布置图。在收到买方最终认可图纸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买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4.1.2.3卖方在收到确认意见后应提供资料。设计院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设计院对卖方图纸的其他确认权限,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买方可根据需要确定召开设计联络会(设计联络会的次数根据情况确定)。4.1.2.4设备供货时提供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了4.1.2.3所述图纸还应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供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4.1.3现场服务及售后服务。4.1.3.1卖方在监控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视买方工作情况及时派出工程技术服务人员,以提供现场服务。卖方派出人员在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并协助买方安装、调试。买方应为卖方的现场派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当变电站内设备分批投运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服务。4.1.3.2现场投运前和试运行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和元件损坏,卖方应及时无偿修理或更换,直至符合规范要求。保修期内产品出现不符合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要求,卖方亦应负责修理或更换。保修期外产品出现异常、设备缺陷、元件损坏等故障,现场无法处理时,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4小时内响应,并立即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4.1.3.3卖方在设备保修期外应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按成本收取维修费用。对国家电网公司的反事故措施以及软件版本的升级等,应提供技术服务。4.1.4工作安排。4.1.4.1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4.1.4.2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纪要。4.1.4.3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4.1.4.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可以以其他形式补充。双方协商所形成的文件具有与规范书同等的效力。4.1.5质量保证。1)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满足本规范技术要求的国家或电力行业设备质检中心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质检报告。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3)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GB/T1900(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4)质保期内由于卖方的原因,设备到现场在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缺陷和损坏时,卖方应自费到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4.2设计联络卖方应负责合同设备的设计和协调工作,承担全部技术责任,并做好与买方的设计联络工作。设计联络会议共举行二次,第一次联络会议在买方举行,第二次联络会议在卖方举行。4.3工厂验收4.3.1工厂验收。4.3.1.1参加设备的工厂验收试验和检查设备质量,并由卖方提供试验用的图纸资料、通信规约仿真仪和测试设备,供买方参加试验的人员使用,其中的交流采样测试设备精度必须满足检定要求。4.3.1.2验证设备的设计技术要求和例行试验及装箱。4.3.1.3根据试验大纲进行系统的性能、功能测试,对调度和保护接口进行模拟测试。4.3.1.4其他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4.3.2包装运输和储存。4.3.2.1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4.3.2.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4.3.2.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4.3.2.4各种包装应等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4.3.2.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191)。4.3.2.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4.3.2.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19.32的要求。5供货范围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远动通信装置PSX610G含附件台2含现场服务备注:厂家需负责通信管理机现场调试、确保与地调、县调通信正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远动通信装置设备 远动通信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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