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招标公告(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 项目名称: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 采购需求: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前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 3、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 4、方式:网上下载 5、售价:0元 注:1.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必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 2.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须及时办理CA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任何纸质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37-7817075。已注册并办理CA、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报价响应文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其他补充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 联系方式:0537-8713007(杜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 联系方式:  15064743756(李蕊)   

电子邮箱:   sdjxdy0816@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蕊 电   话:  15064743756   4、监督部门信息 名 称:金乡县财政局 地  址:金乡县文峰路29号 联系方式:  0537-8729367(薛主任) 电子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 发布人: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null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null

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采购人: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39第四章合同格式…………………………………………………41第五章评标办法…………………………………………………48第六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七章附件…………………………………………………5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项目名称: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元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采购需求: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前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3、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4、方式:网上下载5、售价:0元注:1.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必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2.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须及时办理CA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任何纸质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37-7817075。已注册并办理CA、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本项目。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3、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报价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六、其他补充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方式:0537-8713007(杜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方式:15064743756(李蕊)-4-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蕊电话:150647437564、监督部门信息名称:金乡县财政局地址:金乡县文峰路29号联系方式:0537-8729367(薛主任)电子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发布人: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5-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采购人)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确保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履行公共资源相关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树立诚信守法交易的良好形象,本单位(机构)自愿承诺如下:(一)本交易项目尚未实施(开工建设),本单位(机构)对所提交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遵守廉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四)严格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守合同、重信用。不从事、不参与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承诺单位: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2025年07月31日-6-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确保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履行公共资源相关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树立诚信守法交易的良好形象,本单位(机构)自愿承诺如下:(一)本单位(机构)对所提交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遵守廉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四)严格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守合同、重信用。不从事、不参与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承诺单位: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7月31日-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项目名目: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人:杜主任联系电话:0537-8713007代理机构名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人:李蕊联系电话:15064743756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5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开标时需提交证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编辑制作到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缺项、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评审以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决其投标的后果。供应商须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6开标时需提交证件有虚假,将否决其投标,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提供: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请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是指2025年01月以来连续6个月)(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注:(1)供应商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件、材料和签字盖章要求可由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替代。(2)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如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不予评审。7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7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11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到位付总合同价款的30%,项目成果报告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付总合同价款的40%,成果报告验收完成付剩余总合同价款的30%。1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14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5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16开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交易中心,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在线开标会议。17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否则,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其余部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和“第七章附件”内容,在格式标明的部分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上传。18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2、为保证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须18电子投标文件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3、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781707519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时间所有报价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20报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以后(北京时间)方式: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下载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或“我的获取记录(下载文件)”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22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全程参加远程开标会议。23电子唱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24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25报价方式总价报价26最高控制价控制价:¥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注: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均不得高于26最高控制价该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27相关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按45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3、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划型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情况、投标产品情况给予适当加分或价格折减: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规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享受其中一种价格扣除优惠。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编制进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或依据相关政策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的均不给予优惠政策。30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1.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2.本项目所称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本项目所称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4.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30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10%的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标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价格、技术加分。5.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响应文件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6.所附证书处于暂停、注销等异常状态的,为无效证书。注:①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加分或价格扣除;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31叠加市场主体政策优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上述主体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评审加分优惠措施的,分别计算、叠加执行,确保相关企业主体的政策红利应享尽享。32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32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34备注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第一轮报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将被拒绝(如有分项单价,二次报价总价将以第一次报价基础上计算整体浮动率,各项单价也做相应同比例浮动)。2、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时长15分钟)。2.2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从左侧菜单功能栏中找到“二次报价”→点击该项目名称前面的“报价”按钮,进行二次报价并提交。2.3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终报价提交后请谨慎修改,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报价无效,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2.4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5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2.6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34备注3、本项目最终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咨询费、调研费、考察费、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租赁费、差旅费、管理费、各项规费税金、安全费用、风险、保险、利润、不可预见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且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质量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即供应商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或未说明,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不因任何原因拖延交付使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可抗拒力因素和采购人特殊要求除外)。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价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5质疑1、各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或质疑。(1)采购人: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人:杜主任联系电话:0537-8713007(2)采购代理机构: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人:李蕊联系电话:1506474375635质疑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者不予受理。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的,应于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无任何异议。已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则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无任何异议。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6投诉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投诉。监督、投诉部门:金乡县财政局地址:金乡县文峰路29号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37-8729367电子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37不见面开标的说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同时,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上传,应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将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7不见面开标的说明3、供应商通过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金乡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动。4、开标前准备: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网上签到;5、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人员行为及表达的意思均视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行为及表达的意思,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卸一切责任。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8评标响应对话及二次(最终)报价开标结束后,在二次(最终)报价前会有评标响应对话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随时关注项目互动信息及二次(最终)报价信息,以便及时响应对话和进行二次(最终)报价。因评标程序原因,响应对话开始时间不确定。供应商应在评标响应会话开始后5分钟内回复磋商小组,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并及时操作。注:评标响应对话及二次(最终)报价请供应商自行关注。3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40强制采购产品无。41核心产品无。42备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所加盖印鉴必须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鉴(如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2、正文部分的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43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采购预算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期限、服务要求、质量要求1.3.1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1.5.2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按45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1.5.3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6保密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7.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含以下部分:(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22-(4)合同格式(5)评标办法(6)报价响应文件格式(7)附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2.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时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予以公告。不足5日的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采购人都有权于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予以澄清、修改、补充,该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23-的公告文件为准。2.2.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第一部分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函3.1.2第二部分资格资质部分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提供: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请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是指2025年01月以来连续6个月)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请提供)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请提供)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7、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若有,请提供)8、节能(强制类)产品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9、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有,请提供)10、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3第三部分商务部分-24-1、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2、竞标人资信声明3、类似项目业绩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4第四部分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1)总体概述(2)服务方案(3)进度保证措施(4)质量保证措施(5)项目管理班子(6)保密措施(7)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2、实质性条款响应表(格式自拟)3、技术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2报价3.2.1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为废标。如有分项单价,二次报价总价将以第一次报价基础上计算整体浮动率,各项单价也做相应同比例浮动。3.2.2最终报价3.2.2.1磋商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时长15分钟)。3.2.2.2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从左侧菜单功能栏中找到“二次报价”→点击该项目名称前面的“报价”按钮,进行二次报价并提交。3.2.2.3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终报价提交后请谨慎-25-修改,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报价无效,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3.2.2.4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3.2.2.5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3.2.2.6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3.2.3供应商应通过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3.2.4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5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磋商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价格,本项目不接收磋商报价以外的价格、赠与优惠。3.2.7本项目最终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咨询费、调研费、考察费、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租赁费、差旅费、管理费、各项规费税金、安全费用、风险、保险、利润、不可预见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且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质量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即供应商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或未说明,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不因任何原因拖延交付使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可抗拒力因素和采购人特殊要求除外)。-26-3.2.8供应商在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时须按要求填写报价,该报价将在公开报价仪式时公开唱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报价有效期3.3.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3.3.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3.4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上传4.1.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4.1.2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网址。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4.1.4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1供应商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报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2.2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报价响应文件。4.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4.3.1本项目采用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方式,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报价响应文-27-件电子文档无法评审的为无效投标,不予评审。4.3.2报价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3.3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生成与上传4.3.3.1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评审和电子签章需要,须用专门的标书制作软件进行制作。4.3.3.2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应按照供应商须知“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的内容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上传。4.3.3.3本项目采用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需要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会议。评审以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及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报价响应文件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4.3.3.4网上报价和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有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于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点击采购项目,上传报价响应文件。4.3.3.5本项目的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生成报价响应文件(tbdx格式)后上传。4.3.3.6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审,供应商应同时编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3.4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解密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以后(解密时间截止时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报价响应文件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5.报价-28-5.1报价时间和地点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相关操作。主持人(采购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组织开标,供应商代表无需到达交易中心现场。5.2报价程序5.2.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5.2.2到投标截止时间,工作人员宣布投标截止等有关事项;5.2.3在解密截止时间内,供应商远程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解密标书;5.2.4开启开标程序;5.2.5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报价;5.2.6开标仪式结束,进入评审阶段;6.磋商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磋商小组;(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5)磋商小组解散。6.1组建磋商小组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的产生抽取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对评审专家产生抽取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9-(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磋商准备6.2.1磋商小组成员签到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2.2磋商小组的分工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磋商小组主任,负责主持磋商会议。磋商小组主任在与其他磋商小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6.2.3熟悉文件资料(1)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采购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服务期限要求等,掌握磋商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磋商表格的使用。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开标会记录、采购控制价以及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6.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6.3.1评审原则“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2)统一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0-(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保密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5)综合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审结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共同负责。(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由组长宣布成交候选人。6.3.2评审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综合各成员评分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6.3.2.1、确定合格的供应商: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6.3.2.2、初步评审:(1)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是指报价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a)响应文件不完整;b)未按规定报价;c)报价有计算错误;d)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期限超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e)供应商未按要求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f)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采购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31-g)服务期限、质保期、付款方式、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h)不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磋商小组允许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4)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评标响应对话”交流互动窗口作出说明,并提供加盖电子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5.3.2.3.磋商及最终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通过“评标响应对话”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响应对话”交流互动窗口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对已提交的最终响应文件作出相应的变动和补充,变动和补充内容及相关承诺文件须加盖电子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传至“评标响应对话”交流互动窗口,供磋商小组查验。变动和补充的内容-32-均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提交最终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2.4、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6.3.2.5、废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废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2)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4)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5)供应商串通报价;6.3.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编制或上传的;(6)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33-(7)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7.成交7.1.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1.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经评审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经评审的最后报价相同的,由专家按照技术指标优劣实名投票推荐。7.1.3编制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由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7.1.4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34-7.1.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7.1.6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所有报价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7.1.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7.1.7.1关于磋商活动暂停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按磋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磋商活动方可暂停。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磋商。7.1.7.2关于磋商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磋商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磋商中途退出磋商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磋商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磋商。7.1.7.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7.2成交通知7.2.1确定成交结果后,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7.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7.3履约保证金无。7.4签订合同-35-7.4.1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7.4.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4.3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一份用以备案。8.重新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特殊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报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8.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9.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五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9.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6-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9.5质疑和投诉9.5.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9.5.2质疑实行实名制,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区财政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供应商进行虚假、恶意质疑。9.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供应商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二)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标段;(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37-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9.5.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三)成交(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四)预成交(成交)供应商情况;(五)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9.5.5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金乡县财政局进行投诉。9.5.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10.解释权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解释。-38-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一、项目说明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本章。本章标注★的为本项目采购的实质性条款,不响应或不满足的做废标处理,请知悉。★四、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五、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八、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九、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到位付总合同价款的30%,项目成果报告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付总合同价款的40%,成果报告验收完成付剩余总合同价款的30%。★十、服务要求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2、配合采购人工作,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服务,满足采购人对报告质量、-39-呈现形式等方面的要求。如采购人对报告内容提出修改或其他建议,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完成。3、供应商须选派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不少于少4人,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情况,可随时增加有相关经验的工作人员。在开展项目业务时能够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业务,保持职业应有的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六、交付成果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交付成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数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40-第四章合同格式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为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服务类合同版本,具体条款以采购人和成交单位签订的内容为准,但双方不得违背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41-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标准。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元(¥元);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七、付款方式元;自筹资金:元。□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42-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3-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4-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45-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46-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47-第五章评标办法1、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2、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前提下,磋商小组主要对报价方案的经济性、独创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3、开标、磋商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磋商小组负责裁决。裁决前,磋商小组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规定,并征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采购管理机构、监督机构等各方代表的意见。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响应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磋商小组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4、磋商讨论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对响应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磋商小组成员对任何一个响应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评标细则(综合评分法的评分因素、分值之和为100分)内容评分标准投标报价(2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商务部分(6分)企业业绩(4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须将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编制进电子响应文件,否则不得分)。项目人员(2分)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高级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须验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并将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编制进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74总体概述(8分)供应商对项目整体的认识表述完整、清晰、合理得8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缺项分)不得分。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科学合理、可行、可靠,编制方法专业、程序合法合规,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进度保证措施(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有详细明确的进度保证措施、工序组织、效率管理等工作计划,时间分配科学合理,进度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可靠,针对性好,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5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可行、可靠,针对性好、措施具体、成熟、完善,得15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项目管理班子(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班子配备齐全,人员安排合理充足,完备程度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专业技术过硬,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在此基础上,量化因素每出现一处相对弱势项减1分,扣完为止,缺项不得分。保密措施(8分)供应商针对资料的管理及保密制度措施严谨、有效得8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完善或有瑕疵或相对弱势,扣1分,扣完为止。无本项描述的不得分。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3分)根据提供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定,每提供一条经磋商小组认可的实质性合理化建议或优惠条款得1分,最高得3分。满分100分注:1、供应商应将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证件、业绩、证书、其他证明材料等内容按要求编制进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中,未按照要求提供或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评审加分项不得分。2、由于合同页数内容较多,为减轻供应商负担,评审因素中需要提供相关合同的,供应商可将合同中显示合同金额、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甲乙双方名称及签章、采购内容(清单)等与评审相关的页面扫描件编制进报价响应文件,无需提供全部合同内容。3、评审标准仅针对报价单位。-49-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采购人: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39第四章合同格式…………………………………………………41第五章评标办法…………………………………………………48第六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51第七章附件…………………………………………………5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项目名称: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元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或者终止采购的可能性,投标请慎重。采购需求: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前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3、潜在供应商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政府采购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4、方式:网上下载5、售价:0元注:1.凡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的,必须先进行注册,无须在该网站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及报价。2.凡未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应先办理注册,注册后须及时办理CA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程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无任何纸质文件。注册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37-7817075。已注册并办理CA、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才可以参与本项目。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3-3、地点: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用户登录→政府采购,登录后点击对应采购项目上传报价响应文件。五、开启1、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六、其他补充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请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更正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本项目的成交公告及废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与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在成交公告中将公示成交价格、打分结果和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其未成交的原因及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在废标公告中将公示被废标供应商的废标原因及整个项目的废标原因,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废标原因。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或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方式:0537-8713007(杜主任)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方式:15064743756(李蕊)-4-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蕊电话:150647437564、监督部门信息名称:金乡县财政局地址:金乡县文峰路29号联系方式:0537-8729367(薛主任)电子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发布人: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5-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采购人)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确保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履行公共资源相关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树立诚信守法交易的良好形象,本单位(机构)自愿承诺如下:(一)本交易项目尚未实施(开工建设),本单位(机构)对所提交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遵守廉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四)严格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守合同、重信用。不从事、不参与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承诺单位: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盖章)2025年07月31日-6-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确保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切实履行公共资源相关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树立诚信守法交易的良好形象,本单位(机构)自愿承诺如下:(一)本单位(机构)对所提交的单位(机构)基本信息、审批文件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资源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遵守廉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网网员库中信息。(四)严格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守合同、重信用。不从事、不参与规避招标、泄露保密资料、排斥歧视潜在供应商或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承诺单位: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07月31日-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编号:SDGP370828000202502000050(省网)、JXBM-2025-S0048(市网)项目名目: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采购人名称: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人:杜主任联系电话:0537-8713007代理机构名称: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人:李蕊联系电话:15064743756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内容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共一个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组织开展金乡大蒜和沾化冬枣地理标志产品的产地环境、产品规格、品种等指标调研和分析工作,征求农业等相关部门、经营主体、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评审,结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及征求意见,科学合理设定分级指标和要求,形成金乡大蒜、沾化冬枣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团体标准和项目成果报告,并推广应用形成典型案例。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5供应商资格要求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并在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营者)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在开标之日三年起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开标时需提交证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供应商须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编辑制作到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缺项、未按要求提供或不提供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评审以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否决其投标的后果。供应商须对扫描件的真伪负责,如6开标时需提交证件有虚假,将否决其投标,并提交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提供: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请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是指2025年01月以来连续6个月)(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注:(1)供应商不具备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相关证件、材料和签字盖章要求可由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替代。(2)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如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不予评审。7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7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服务期限2025年10月底完成成果报告。9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质量标准。11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要求。1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财政资金到位付总合同价款的30%,项目成果报告全部完成经采购人确认后付总合同价款的40%,成果报告验收完成付剩余总合同价款的30%。13报价有效期从报价截止之日起90日14偏离不允许负偏离。15近三年是指2022年01月01日以来16开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交易中心,但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在线开标会议。17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供应商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否则,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其余部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和“第七章附件”内容,在格式标明的部分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后上传。18电子投标文件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审。2、为保证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确性,使电子报价响应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评审系统,供应商须使用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的“标书编制软件”(供应商在办理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时领取)编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供应商须18电子投标文件登录济宁市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系统自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其报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加密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完成签到。3、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781707519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时间所有报价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20报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以后(北京时间)方式:供应商在开标前登陆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21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下载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文件下载: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后,查看“正在获取采购文件中项目”或“我的获取记录(下载文件)”栏目,下载对应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文件。22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0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位置为: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全程参加远程开标会议。23电子唱标供应商应通过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24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25报价方式总价报价26最高控制价控制价:¥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注:供应商所报价格(包含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均不得高于26最高控制价该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不予评审。27相关费用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2、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按45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3、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8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1、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划型标准:(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了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情况、投标产品情况给予适当加分或价格折减: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2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规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评审时,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优惠。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只享受其中一种价格扣除优惠。须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编制进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或依据相关政策需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明确的均不给予优惠政策。30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1.本项目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2.本项目所称节能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3.本项目所称环境标志产品,是指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规定,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时间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4.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3〕1号)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30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10%的优惠。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后的评标价格仅用于评标过程的报价得分计算或评标价格的比较,不作为最终的中标价格。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优先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或价格、技术加分。5.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必须投报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响应文件必须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同时附所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6.所附证书处于暂停、注销等异常状态的,为无效证书。注:①同一产品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重复加分或价格扣除;②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非强制)、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报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不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31叠加市场主体政策优惠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上述主体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评审加分优惠措施的,分别计算、叠加执行,确保相关企业主体的政策红利应享尽享。32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1、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32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2、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有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3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34备注1、本次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但第一轮报价将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磋商的重要依据。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第一次报价,否则将被拒绝(如有分项单价,二次报价总价将以第一次报价基础上计算整体浮动率,各项单价也做相应同比例浮动)。2、最终报价2.1磋商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时长15分钟)。2.2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从左侧菜单功能栏中找到“二次报价”→点击该项目名称前面的“报价”按钮,进行二次报价并提交。2.3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终报价提交后请谨慎修改,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报价无效,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2.4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5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2.6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34备注3、本项目最终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咨询费、调研费、考察费、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租赁费、差旅费、管理费、各项规费税金、安全费用、风险、保险、利润、不可预见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且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质量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即供应商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或未说明,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不因任何原因拖延交付使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可抗拒力因素和采购人特殊要求除外)。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价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无效报价处理。35质疑1、各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的,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或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在“在线提问”功能中找到本项目,进行提问或质疑。(1)采购人: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金乡县文峰东路32号联系人:杜主任联系电话:0537-8713007(2)采购代理机构:金乡县鼎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金乡县金都购物A座办公楼19层1945室联系人:李蕊联系电话:1506474375635质疑电子邮箱:sdjxdy0816@163.com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者不予受理。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异议或疑问的,应于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完全认同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无任何异议。已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则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无任何异议。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一经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系统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6投诉供应商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投诉。监督、投诉部门:金乡县财政局地址:金乡县文峰路29号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37-8729367电子邮箱:jxxczjzfcg@ji.shandong.cn37不见面开标的说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供应商无需参加现场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同时,对其他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时间为准。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均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编制和上传,应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将可能导致其报价无效,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37不见面开标的说明3、供应商通过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的电子报价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金乡县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互动交流、提异议等活动。4、开标前准备:上传电子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需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且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内网上签到;5、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人员行为及表达的意思均视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认可的行为及表达的意思,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卸一切责任。6、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合理配置软硬件设施,具体要求详见: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政府采购新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38评标响应对话及二次(最终)报价开标结束后,在二次(最终)报价前会有评标响应对话环节,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随时关注项目互动信息及二次(最终)报价信息,以便及时响应对话和进行二次(最终)报价。因评标程序原因,响应对话开始时间不确定。供应商应在评标响应会话开始后5分钟内回复磋商小组,请各潜在供应商知悉并及时操作。注:评标响应对话及二次(最终)报价请供应商自行关注。3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本项目拒绝供应商投报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3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40强制采购产品无。41核心产品无。42备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所加盖印鉴必须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鉴(如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2、正文部分的内容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43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1.1.2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方式、采购预算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服务期限、服务要求、质量要求1.3.1本项目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1.5.1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1.5.2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市场调节价,按4500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1.5.3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6保密1.6.1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1.7.1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偏离不允许负偏离。2.采购文件2.1采购文件的组成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包含以下部分:(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项目说明及技术要求-22-(4)合同格式(5)评标办法(6)报价响应文件格式(7)附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2.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2.2.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时或者修改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予以公告。不足5日的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nsggzy.cn/JinXiang)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2.3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采购人都有权于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对采购文件进行予以澄清、修改、补充,该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23-的公告文件为准。2.2.5为使供应商在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采购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第一部分报价部分1、报价一览表2、报价函3.1.2第二部分资格资质部分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规定,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提供:供应商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告知承诺书;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请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6个月是指2025年01月以来连续6个月)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请提供)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请提供)6、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7、节能(强制类)产品明细表(若有,请提供)8、节能(强制类)产品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9、优先采购产品明细表(若有,请提供)10、优先采购产品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11、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3第三部分商务部分-24-1、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2、竞标人资信声明3、类似项目业绩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1.4第四部分技术部分1、技术部分(1)总体概述(2)服务方案(3)进度保证措施(4)质量保证措施(5)项目管理班子(6)保密措施(7)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承诺2、实质性条款响应表(格式自拟)3、技术条款偏离表4、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3.2报价3.2.1本项目报价非一次性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为废标。如有分项单价,二次报价总价将以第一次报价基础上计算整体浮动率,各项单价也做相应同比例浮动。3.2.2最终报价3.2.2.1磋商小组确定最后报价截止时间(时长15分钟)。3.2.2.2供应商登录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从左侧菜单功能栏中找到“二次报价”→点击该项目名称前面的“报价”按钮,进行二次报价并提交。3.2.2.3最后报价必须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前以电子形式报价,最终报价提交后请谨慎-25-修改,如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报价无效,报价单位自行承担责任。3.2.2.4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公开所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3.2.2.5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再进行报价、补充、修改、撤回最终响应文件。3.2.2.6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注:在规定的时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上传最终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3.2.3供应商应通过政府招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子报价响应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电子报价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子唱标单内容为准。3.2.4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5供应商须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磋商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价格,本项目不接收磋商报价以外的价格、赠与优惠。3.2.7本项目最终报价为含税报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及政策性上调等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费、咨询费、调研费、考察费、材料费、仪器设备费、租赁费、差旅费、管理费、各项规费税金、安全费用、风险、保险、利润、不可预见费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在内的所有费用,且完全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质量标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内,即供应商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报价,如有漏项或未说明,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不因任何原因拖延交付使用或降低服务标准(不可抗拒力因素和采购人特殊要求除外)。-26-3.2.8供应商在上传报价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时须按要求填写报价,该报价将在公开报价仪式时公开唱价,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报价有效期3.3.1从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报价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报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3.3.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3.4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响应文件4.1响应文件的上传4.1.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4.1.2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3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响应文件上传至指定网址。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上传。4.1.4逾期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区等级划分和产品质量特色品级划分机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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