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材服务 餐饮服务招标公告(大邑县西岭雪山文体装备功能区管理委员会2025)
项目概况
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3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292025000153
项目名称: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电子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8月13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450,000.00元 。2.监督单位:大邑县财政局 电话:028-88210759。3、备案登记编号:5101292521020000319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西岭雪山文体装备功能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大邑县青霞甲子东道137号
联系方式:18030852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西锦鑫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广富路239 号青羊总部基地N区27栋2楼
联系方式:028-87402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老师
电话:028-87402665
四川西锦鑫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3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pdf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5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45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22040000餐饮服务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项目1.00(项)450,000.00餐饮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项目项%100.00统一下浮率统一下浮率★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第14页-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四川大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材服务采购项目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职工食堂管理,保障食堂高效运转,满足就餐人员多元化饮食需求,提升整体餐饮服务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引入专业、优质的食材供应商,建立稳定可靠的食材供应体系。★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配送食材的品种及质量要求1、配送食材品种:1.1粮油干杂及调料类;1.2蔬菜类、水果类;1.3肉类、水产品类;1.4冷冻食品;-第15页-1.5蛋类。2、质量要求2.1粮油干杂及调料类质量要求:2.1.1配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2.1.2产品包装要求应符合GB4806系列现行有效版本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要求;包装应完整、无渗漏、无破损、无变形等影响食品质量的缺陷,封口严密;包装显著位置应标注: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名称一致),配料表(按添加量降序排列,含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质量等级(如产品标准有分级规定),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委托加工需同步标注委托方信息),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开头的14位编码),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日期标注需清晰持久,保质期应注明贮存条件),产品标准代号(执行的国家/行业/企业标准),营养成分表(预包装食品强制标示,符合GB28050-2011要求);运输外包装应符合作业规范,按《GB/T191-2008》标明防潮、堆码极限等储运标识。2.1.3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2.1.4干杂类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产品合格、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质量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产品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2.1.5干杂类须包装密封、整洁、不漏气胀气;商品完整;颜色纯正,无杂色;香味纯正,无异味。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2.2蔬菜类、水果类质量要求:2.2.1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2.2.2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2.2.3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2.2.4葱蒜类: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2.2.5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锈斑荚;2.2.6根菜类: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2.2.7所有蔬菜应保证新鲜、无杂质。2.2.8果形完整,大小均匀,新鲜,正常色泽且色泽均匀,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斑点、裂口,口感好,无失水枯萎。2.2.9时令蔬菜、水果应保证色泽鲜嫩、外表干爽、无泥沙、无杂质、无腐烂、无枯黄败叶、无虫害、无霉(病)斑、无异味,形态大小均衡、无污染、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不超标。2.3肉类、水产品质量要求:2.3.1肉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第16页-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食材,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符合GB/T9959.1-2019、GB/T9959.3-2019、GB/T9959.4-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和鲜、冻分割牛肉国家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所有食材均可溯源。2.3.2肉不得有注水等违法行为,屠宰后2小时内进行冷藏,且自屠宰至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间间隔不得大于24小时。2.3.3色泽: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肥肉呈乳白或淡黄色;粘度: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不粘手;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气味:具有鲜肉正常的气味;不得带伤斑、血瘀、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2.3.4供应商配送每批次的肉时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2.3.5鱼类: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眼隔膜透明有光泽,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2.3.6虾类:头尾完整,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2.4冷冻食品相关要求:2.4.1符合GB/T28577-2021《冷链物流分类与基本要求》的食品及运输相关标准。2.4.2存放环境要求:存放环境要保持清洁、通风良好,禁止存放异味食物或有害物品。2.4.3分类及标识:将不同种类的食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2.4.4冷冻肉类:无化冻现象,不粘手,交货时无异味,冷冻肉类和冷冻禽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8%。2.4.5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2.4.6包装要求:食材应符合包装要求,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避免食材受到外界污染,冷藏冷冻食材的检验和日常巡查:定期对存放的食材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气味、颜色等,发现有异常的食材应及时处理。2.4.7肉类、水产品类每批次应具备动物检验检疫证,肉品品质合规证;水产品类产品按照国家最新标准执行,肉类按照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执行。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技术参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供应商配送每批次畜禽肉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专项检测报告(如涉及);冷链运输车辆须随货提交有效期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载明消毒时间、药剂名称及浓度,并与当次运输车辆牌照一致);全程冷链应符合《GB31605-2020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并附运输过程温度记录曲线图。2.5蛋类质量要求:2.5.1执行标准:GB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汞含量按国家最新标准执行。2.5.2散装生鲜禽蛋应有2025年以来的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第17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二)配送要求1.供应商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2.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按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且该联络人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须提前30日内通知采购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3.提供食材的正规票据、检疫(或检测)报告、相关许可证、配送食材清单。4.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5.供应商应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的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突发事件下,均能保证配送食材的货品数量、质量。6.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配送制度,完整记录食材采购及配送过程,妥善保管采购、运输、检验等档案材料。7.供应商提供的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配送车辆应具有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根据所配送食材的应配备一辆厢式专用车辆。8.各类食材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9.供应商需为项目配备专门的配送人员团队(至少一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不存在国家规定的限制或禁止从事食品行业的情况,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期内的从业健康证明。(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10.配送流程及要求:10.1采购人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5时前,将下周的采购计划以《食材配送计划单》的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10.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单》载明的食材名称及数量进行配送,并按采购人确定的时间将食材配送到指定地点。10.3食材送达后,由采购人对质量及数量予以验收,经验收确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符合质量、数量要求的,由采购人签署《配送食材签收单》。(三)食材的包装和运输1.供应商配送食材的包装物应自行提供,且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包装标准和要求。2.供应商应自备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运输配送的食材,运输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在运输途中因发生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食材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并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按时完成配送。(四)食材的验收:1.数量验收:实际配送食材的数量大于采购人《食材配送计划单》载明的数量时按采购人《食材配送计划单》载明的数量进行验收,如实际配送食材的数量少于采购人《食材配送计划单》载明的数量时,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不能交付货部分金额的2倍支付违约金。2.质量验收标准:-第18页-1服务内容及要求2.1供应商实际配送的食材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食材的产品质量标准有调整或修改的,则按最新的标准执行;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食材商品;2.2采购人经验收确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水渍、结块、受潮等情形可能影响食材质量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重新配送质量合格的食材。3.验收流程:3.1双方验收人员在卸货前应对场地和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确认;3.2验收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食材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称重—入库”的程序进行验收;3.3供应商提供票证、合格证等资料、单证原件的由采购人留存原件,原件只有一份且无法提供的,由采购人在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3.4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均应填写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质量等级、生产商等事项。4.抽样送检:采购人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采购人对验收合格的食材签署《食材签收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食材签收单》作为服务费用的结算依据。★三、其他要求1.因配送食材的质量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还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在服务期限内,供应商出现营业执照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注销或到期未延续、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整顿、关闭等行政处罚,导致政府采购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政府采购合同。3.所有食材来源必须可溯源,如有必要须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4.违约责任:4.1采购人的违约责任4.1.1采购合同生效后,采购人要求取消配送服务的,应向供应商支付当年预算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补足。4.1.2采购人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4.2供应商的违约责任4.2.1配送的食材质量未达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按每发生一次5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服务期限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2.2因配送食材的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等原因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供应商应承担所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4.2.3供应商应按照约定时间配送食材,如出现非不可抗力因素的延迟配送,超时一小时以上的,供应商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当月超过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第19页-本合同。4.2.4采购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四、商务及其他要求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根据每月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次月支付,据实情况说明为成交供应商每月的1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月结算价=基价*(1-下浮率)*实际数量,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总预算,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成交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及验收合格证明等凭证资料。(注:1、如有扣除成交供应商违约金的,应扣除相应款项;2、当年支付金额不超本项目预算金额)4、报价方式:4.1供应商报价报下浮率,结算单价=基价-基价*下浮率(如该食材当日价格为100元,报价下浮5%,实际结算为100-100*5%=95元),实际配送价格以元为单位,配送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4.2基价的确定:(1)于成都市城市居民生活价格服务公益平台(即蓉价网)进行价格公示的食材,以上月上旬、中旬、下旬任一日的公示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食材的基价(如:2025年7月的食材基价以2025年6月份蓉价网在上旬、中旬、下旬任一日公示的食材价格的平均价),其中本合同生效当月与次月的基价均按合同生效次月的标准执行;蓉价网公示的食材价格由双方共同上网采集并签署确认书;(2)蓉价网上没有公示价格的食材基价,供应商应提前一天与采购人沟通,并由双方共同在大邑县及周边市场进行询价或网上实时据实查询,经采购人认可后作为基价。5、验收: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进行履约验收。6、未尽事宜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约定。注:1.本项目所引用的规范/标准/文件,如有最新规定,依照其最新规定执行。2.本章中上述打★号的为本次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条件要求,应当认定采购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详见3.2技术要求详见3.2技术要求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第20页-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本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和供应商的承诺进行履约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根据每月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次月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成交供应商每月的15日前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每月结算价=基价*(1-下浮率)*实际数量,最终结算总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总预算,具体内容以合同签订为准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详见合同条款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履约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履约能力。2、供应商实施本项目应提供详细的项目整体方案:(一)服务方案①配送服务计划(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配送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采购管理、配送计划等)②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配送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职责、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等)③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配送食品安全卫生及质量保障包含但不限于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等)④供货食材质量保证制度(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供货食材质量保证制度包含但不限于采购环节控制、食材留样制度等)⑤食材配送措施(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食材配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配送车辆、人员安排等)⑥食材出入库管理措施(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食材出入库管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仓储管理制度等)⑦食材仓储卫生管控措施(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食材仓储卫生管控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岗位职责、食品卫生检查规定等)⑧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查验记录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原材料保存管理规定、原材料保存方法等)⑨食品安全运送制度(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运送制度包含但不限于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等)⑩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等)(二)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方案(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不合格产品的退换货制度等)②售后服务承诺(根据采购需求针对本次项目的具有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时间、原材料质量保证承诺等)注:“履约要求”作为评分因素,供应商未完全满足或仅按要求进行扣分,不影响其响应文件有效性。二、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的优先推荐。-第2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材服务 餐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