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耕地质量评价招标公告(宁城县农牧局2025)
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机构:宁城县农牧局 发布时间:2025-08-01 17:22:29 打印:
一、项目概述
1.竞价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供应商报名时间:2025年08月02日 09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07日 09时00分00秒
3.供应商竞价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07日 12时00分00秒
4.联系人:刘利民
5.联系电话:13947625952
根据竞价文件的规定,各供应商报价如下:
二、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1
新增耕地质量评价
1.0000
484,600.00
三、供应商资格
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该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四、报价须知
1.采购人根据提出的采购需求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有意参加该网上竞价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交易执行-网上竞价系统报名,在报价时间内按照网上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竞价。
2.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竞价项目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3.供应商应按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内嵌的报价格式填写报价文件。电子报价文档具法律效力。
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产品必须符合“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网上竞价要求在报价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中对采购需求(如技术要求、详细配置)作出明确、实质响应,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报价均为含税价,开具税务机关正规发票。供应商报价应包括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方不另支付其他费用。
五、竞价规则
(一)竞价时间规定。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设定轮次的报价。
(二)竞价成交规则。 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最后一次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后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失败将在内蒙古自治区采购单位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限额以下采购信息发布专区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七、合同签订
采购单位应按照竞价成交公告确定技术服务参数、价格、数量、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成交供应商不得变更合同标的和合同条款内容。成交供应商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盖章送达采购单位。
宁城县农牧局
2025年08月01日
相关附件:
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等级评价项目竞价公告.docx
附件列表:
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竞价公告宁城县农牧局计划采购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新增耕地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前来报名参加。一、情况概述项目名称: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质量评价项目。项目预算:48.46万元。采购内容:(一)对承担项目主体相关条件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时所提供的作业人员与现场实际作业人员一致。2、供应商必须承诺作业人员具备专业技术。3、供应商必须承诺具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此项目所拥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职称、具体作业人员年龄等信息)。(二)宁城县2025年新增耕地质量评价要求:1、数据收集与整理;2、布点采集样品并检测;3、1103个图斑的农业生产符合性评价结论;4、1103个图斑的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结论。服务期限: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或根据采购人要求)。二、机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才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供应商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网竞等形式,一经发现,其中标无效,并负责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8.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间要求上传的资料1.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4.“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才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响应时,需将所有响应材料合并制作为1个PDF文件,若供应商未按要求合并,上传多份材料,即按照不响应处理,视为无效投标。四、联系方式宁城县农牧局0476-28400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耕地质量评价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