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2025)
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5-08-01
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25-08-01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
项目编号
A3301080120190047001291
公告登记日期
2025年8月1日
开标时间
2025/8/21 9:30:00
报名地点
监管部门
杭州市滨江区住房与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孙聪
招标联系电话
13967116685
所属地区
高新区(滨江)
工程分类
房管
代理公司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潘刚
代理联系电话
13757120353
是否联合体投标
否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滨江区
法定代表人
丁鲁冰
联系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913.9268
本期概算(万元)
913.9268
备注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值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相关附件:
【4_招标文件.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5_招标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本项目监管部门:杭州市滨江区住房与城市建设局
投诉电话:暂无
杭州高新住房和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备案人: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A3301080|20190047001291、招标人精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025年7月1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用户需求书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委托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A33010801201900470012912、项目名称: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项目地点:滨江区。4、项目本期概算:913.9268万元;最高限价:913.926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范围及内容: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09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7、投标人登记入库(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9、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18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要求执行。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也可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专区-金融服务中选择合适的服务开具电子保函。(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4)以银行/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等形式缴纳投标担保,附在投标文件内。11、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分中心开标室1-2404(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3楼刷卡,4楼开标);(3)刷证签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开标区自助机上自行刷证签到(3楼刷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1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13、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联系人:孙工电话:0571-89522067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联系人:潘刚电话:1317507761013757120353监管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4楼联系人:姜工电话:0571-8952092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方式。1.1.3招标人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0571-895220671.1.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联系人:潘刚联系电话:1317507761013757120353E-mail:280448882@qq.com1.1.5项目概况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地点:滨江区项目本期概算:913.9268万元;最高限价913.9268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100%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招标公告。1.4.11.4.2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1.5.1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1.5.2。1.6.1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招标公告。1.7.1分包、转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1.8响应和偏差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2.3.1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280448882@qq.com。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3.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3.4.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电子文档一份(U盘),电子版本应为正本文件,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项目名称。3.4.3装订要求是否分册装订:☑不分册装订。装订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不采用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3.4.4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4。4.1.1投标人登记入库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第7条4.2.1投标报名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4.3.1踏勘现场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4.4.1投标预备会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4.5.14.5.2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18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要求执行。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也可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专区-金融服务中选择合适的服务开具电子保函。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4.以银行/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缴纳投标担保的,附在投标文件相应模块内。4.6.1投标样品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无4.7.1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4.7.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4.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30分00秒4.8.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8.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10.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分中心开标室(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3楼刷卡,4楼开标)。5.2.1开标时应携带的资料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场刷证签到。注: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准,下同),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审因素。5.3.1开标刷证签到(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指定3楼大厅自助机上自行签到,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2)投标人应承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不能同时刷证签到影响正常投标的相应责任。如投标人因系统故障或人为因素(如忘刷证、未带CA证书、未办理CA)影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正常刷证签到而投标文件递交有效的,则按以下程序处理: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经现场开标人员核实、当众说明情况后进行人工补签到,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审因素。5.4.1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后递交先启封的顺序确定。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2名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6.3.2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6.3.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一般为1~3人)。8.2.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等非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2%。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备注(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计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按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服务机构。1、总则1.1项目说明1.1.1本项目招标适用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指引》。1.1.2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及内容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联合体投标1.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并出具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授权书;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1.6关联性投标1.6.1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分包、转包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1.8响应和偏差1.8.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是指在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或列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条款,下同。)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1.8.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商务或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投标费用1.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1.10保密1.10.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语言文字1.11.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12计量单位1.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3标准时间1.13.1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用户需求书;(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5)投标文件格式;(6)合同条款及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须知第2.3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2.2招标文件的获取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3.2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3.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2)商务文件(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若有),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商务偏离表,商务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3)资信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及资料);(4)技术文件(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技术偏离表,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等);(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包括与评分细则有关的内容)。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2)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3.2资格审查资料3.2.1投标人应按本章第1.4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指投标人工商注册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2.3“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3.3投标报价3.3.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购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函》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4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3.4投标文件的编制3.4.1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资信文件、技术文件四部分,应按本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3.4.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4.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内容是否分册装订见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3.4.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予以确认。4、投标4.1投标人登记入库4.1.1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报名(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4.2.1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踏勘现场4.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4.3.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4投标预备会4.4.1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4.4.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4.4.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2.3.2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4.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以下缴纳条款。以银行/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等形式缴纳投标担保,附在投标文件内。)4.5.1根据《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管理办法》,投标保证金通过杭州银行“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http://bzj.j-yi.com)统一代收代退。招标人委托代收代退的投标保证金实行统一管理,专户统一收退。4.5.2若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http://bzj.j-yi.com)按时足额缴存。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书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通过网银或柜面转账形式缴存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所在的基本账户转到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交纳人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缴存的保证金必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与本项目进行关联,关联成功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交纳确认后,投标人自行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缴存确认单》,作为投标人保证金交纳依据和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专户实际收到交纳的资金为准。(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如投标人首次使用,还须按招标公告要求办妥企业基本账户登记确认手续(咨询电话:0571-85085377、85085379))。4.5.3投标保证金委托设立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的银行窗口,根据招标人要求统一退还。投标保证金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退还:(1)正常退还: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还未中标、已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本项目书面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项目书面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项目因故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详见投标人须知第9.1.1)的,招标人自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说明原件办理退还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2)特殊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关联项目、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打错账户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若投标人户名或账号有变更的,投标人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变更资料办理变更,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自动清退:若投标人自投标保证金缴款之日起30天内未关联项目且未申请退款的,应当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缴款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一致,一般为90天)到期仍未退还的,若无特殊原因由专户银行系统自动按原交纳路径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4.5.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如实填报导致取消中标资格的;(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由于其放弃中标权而给招标人造成中标价的差额损失的,由放弃中标权的中标候选人承担;(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行为等情形;(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6)投标人存在其他严重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对不予退还或没收的投标保证金,将根据有关规定统一上缴财政或转入指定账户。4.5.5因项目中止、异议、投诉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恢复招标后仍按原规定处理;投标人有违法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4.6样品提供4.6.1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7.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7.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7.3未按本章第4.7.2项要求填写内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4.8投标文件的递交4.8.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4.8.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有效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4.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9.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9.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4.9.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4.10投标有效期4.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4.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4.1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4.5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本项目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简称投标人代表,下同)参加开标会议。5.2开标顺序5.2.1开标顺序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5.3开标程序5.3.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及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工作人员;(4)监标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确认;(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5.2.1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公布投标函内容(投标人全称、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导出录像以存档备查。5.3.2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予以纠正。5.3.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但未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4投标文件拒收、退还5.4.1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撤回函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7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6、评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6.1.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项目评标前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项目评标前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项目评标前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会议6.3.1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6.3.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4评标过程的保密6.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6.4.2评标工作现场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以存档备查。6.4.3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各司其责。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独立评审期间,不得进入评标室。7、定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7.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不排名)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7.2定标方式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式详见评标方法、评价标准。7.2.2定标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应当由全体成员签字。招标人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中标人。公告的中标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7.3中标通知7.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4.10.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合同的授予8.1签订合同8.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2履约保证金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9、招标失败9.1招标失败9.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10、异议、投诉、监督10.1异议10.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0.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2投诉10.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10.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2.1项规定的期限内。10.2.3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处理期间,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3纪律和监督10.3.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一、项目概况:1、住宅面积:序号小区名称性质费用类型物业面积m2标准元/平/月小计(元)月数一年总计(元)备注1秋波名府住宅住宅物业费40881.251.4057233.7512686805.00住宅能耗费0.3514308.4412171701.25小计71542.19858506.252望水华庭住宅物业费104186.51.40145861.10121750333.20住宅能耗费0.3536465.2812437583.30小计182326.382187916.50一年合计145067.75253868.56123046422.75注:以上收费标准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如在服务期内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不作竞争。各投标单位需响应以上内容。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非住宅面积、出租房(该部分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向房屋业主收取,不计入本次服务费内,由物业服务方按相关规定自行收取,自负盈亏)3、自行收取部分序号小区名称费用类型物业面积(m2)收费标准元/m2/月备注1秋波名府商铺及公建配套用房3665.142.00出租出售、商铺及公建配套用房、地下车位等相应费用待新政策统一执行后自行收取。如在服务期内政策有调整的,按新政策执行。车位(个)63650.002望水华庭商铺及公建配套用房9219.22.00车位(个)178550.00二、物业管理目标按省级物业管理优秀标准进行管理,不低于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乙级服务标准的要求。物业考核及费用扣罚具体在合同中明确。三、物业服务内容1、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养护;2、公共场所的监控系统及消防设备的管理和维修养护;3、服务设施、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等公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保养;4、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化粪池清理、雨污管网的疏通;;5、公共绿化的维护和管理;6、秩序维护及各种车辆(包括机动和非机动)的管理;7、负责小区垃圾分类工作;8、为积极开展“美丽杭州”创建工作,物业公司需负责小区红线范围内涉及“美丽杭州”创建相关问题的整改和长效管理。9、协助***门进行治安防范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报告;10、对装修活动进行监督的管理;11、商业网点的管理;12、社区文化活动;13、物业维修、更新费用的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14、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含已交付使用商铺)。若单个业主委托乙方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和管理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单个业主和乙方另行商定。15、新交付物业前期查验、相应查验资料整理及备案;16、出租出售及非住宅面积,该部分物业费由物业公司自行向房屋业主收取(按滨江区相关物业规定收费标准),财政不予保障。17、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的其它事项。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1、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1.1供电设备管理维护①服务内容:对小区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电气照明装置等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同时配合供电部门对供电设备的维修工作。1.2弱电系统管理①服务内容:楼宇可视对讲系统、防盗监控系统、消防报警系统、电话通迅系统、小区广播系统的日常运行、维修保养和巡视检查等工作。1.3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①服务内容:对小区内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室外排水管及附属构筑物等进行日常养护维修,保持正常运行。1.4电梯管理①服务内容:除专业维保外的日常管理及组织、配合专业维保单位维保。1.5房屋及设施日常养护维修①服务内容:房屋日常养护和维修。2、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内容:整个小区内公共部位,包括大门口、各楼梯、公共厕所等区域的日常保洁、保养、垃圾、废弃物清理、化粪池定期清理、灭“四害”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要求不低于《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垃圾箱、筒的垃圾存量不超过上沿。垃圾中转站工具摆放整齐,垃圾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且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每周消毒一次,无明显积水,无蚊蝇飞舞。各类垃圾运到规定的地方,其中公共区、卫生间无堆积垃圾等若中标,中标单位须根据招标人及社区街道要求配合并落实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公司需确保整个小区区域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管理好用户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及装修原材料的堆放及清运工作,物业公司须保证各类垃圾堆放及清运场地的合法性,如发现乱堆乱倒垃圾等情况,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物业公司负责。3、绿化管理①服务内容:围墙内树木、花草、色块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②物业公司需做好区域范围所有绿化卫生清洁工作,禁止绿化破坏等现象,保证所有绿化的完整性。4、公共秩序管理和消防、监控设施维护①服务内容:维护公共秩序;处理治安及其他突发事件;负责小区内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负责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修理等。②物业公司需加强小区防盗窗安装、违章搭建设施管理,禁止建筑外立及违章保笼面乱搭乱建等现象发生。5、档案的建设与管理方案:各类台账资料齐全6、物业管理应急措施预案按照要求制订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将预案内容在物业办公室、监控室等处张榜悬挂。当发生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对停车场、广告牌、电线杆等露天设施进行检查和加固。各岗位人员必须按规定实行岗位警戒,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的现场情况进行应变处理,在有关部门到达现场前,确保人身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并全力协助处理相关事宜。7、高空抛物管控方案:需提供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高空抛物管控方案。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内容方案(如有)五、人员配备序号岗位人数备注1项目负责人12客服专员24秩序维护员94保洁人员95综合维修工程人员36消控人员57绿化人员3合计32秩序维护岗位配备数量:以满足4个主要出入口和园区24小时执勤需要。消监控岗位数量:不得少于5个岗位,以满足2个消防监控室24小时运行监控需要。物业服务主要岗位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①项目负责人岗位:学历大专以上,3年以上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验,不超过45周岁,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②秩序维护岗位:持有保安上岗证。③消监控岗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④近三年(2022年7月1日)以来担任杭州市的物业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且物业服务项目在服务期限内的,其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服务期已经结束的除外)⑤项目负责人按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原则上不得更换。未经街道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按年度物业服务费的5%进行处罚。六、工作时间要求具体上下班时间在不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由物业公司制定,其中管理人员工作人员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值班在岗;秩序维护部必须24小时值班,全年在岗;保洁绿化必须全年在岗。如遇设施抢修、水电事故应急、抗台、抗震等特殊情况,物业负责人及部门主管须24小时到场服务。七、其他要求1、所有人员服装费用由投标人自行配备,计入投标总价,但服装样式需经过招标人认可。根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上述要求的物业管理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执行价中。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应及时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积极与社区及招标人沟通。若发生重大群诉事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3、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每季度应向招标人书面汇报物业服务情况,如有重大问题,须立即汇报。4、做好小区业主办囍、丧事等活动的相关配套工作,做好各节日的喜庆现场布置。5、特殊服务:中标人应当建立合理的小区物业费收缴管理办法措施,针对移风易俗的管理、楼道堆积物的管理、室内装修管理等常见问题提出有效的实施方案6、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采用小区服务队等形式强制业主采购装修材料等,如发生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视具体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7、合同履行完毕后,在未找到接替物业公司前,中标人应延续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签订的物业管理月度费用标准支付。8、交付时间预期:按合同与招标人要求,物业进场与原小区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固定资产移交及购置等工作,并根据招标人工作部署与要求开展工作,物业必须随时做好人员配备与相应保障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开展物业服务。八、奖惩措施(一)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按《杭州市滨江区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考核标准》、《杭州市滨江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执行,中标单位投标书中有关指标和内容超出上述标准或另有规定的,以投标书为准;(二)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中标单位未按《杭州市滨江区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考核标准》、《杭州市滨江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按《杭州市物业管理项目主任(经理)考核计分内容与标准》进行服务,经招标人考核扣分至0分的,或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发生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视公安机关或其它政府职能部门最终裁定),招标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终止委托合同,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并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投标选聘物业企业;(三)中标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实际配备的人员少于投标书中承诺的配备人员,将处予1万元/月/人的罚款,并责令中标单位在15日内将人员配备至投标书中承诺的人数。九、有关说明(一)中标单位应根据国家、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与招标人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二)除由建设单位投资配套的设施外,在投标书中提出的需要增设的其余设施,被视为投标物业公司承担费用,如中标,须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实施;十、商务需求★1.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为1+2+2模式,第一年合同期结束通过考核后续签第二、三年合同,第三年通过考核后续签第四、五年合同。1.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作竞争,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含人员工资、含预计加班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保洁工具耗材费、垃圾清运费(包括但不限于大件废弃物及落叶)、公共设施、设备维护费、工作服装费、机械设备油耗费、其他项目费、残疾人保障金、综合管理费和税金等供应商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应包括在内。★1.3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响应的作无效标处理。1.4本项目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分包转包,一经发现中标人存在分包转包的行为,本项目合同立即自动中止,同时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履约保证金。1.5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应及时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积极与业主沟通。若发生重大群诉事件,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直至解除合同。★1.6付款方式物业服务费由区财政承担部分按季支付,由采购人每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10日前向区建管中心申请拨付后支付,每季度的物业服务费,支付比例为80%,剩余20%根据满意度测评情况进行支付,半年支付一次,最迟在下一年度第二季度前支付。非区财政承担部分由物业向服务人自行收取。注:1、招标文件中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将以涉及无效投标条款作无效投标。2、中标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须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若在项目验收中发现有上述情况,将向有关部门举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附件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便笺〔2025〕2号关于印发《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办法》的通知各社区,各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滨江区进一步加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滨政办〔2022〕23号)、《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办法(试行)》施行情况和当前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现制订《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办法》,以进一步强化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提档升级工作,营造平安、暖心、整洁、清廉的居住环境,全面提升拆迁安置居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2025年2月27日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工作,助推“浦管家”物业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拆迁安置居民居住品质,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滨江区进一步加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滨政办〔2022〕23号)、《滨江区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办法(试行)》施行情况和当前街道物业管理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一、考评对象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企业。二、考评办法(一)考评权重街道办事处检查考评占比50%,社区检查考评占比30%,居民满意度调查占比20%。(二)考评方式1.街道检查。根据《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标准》(附件1)和《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标准》(附件2),按两种形式进行实地检查。一是由物业管理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统筹各办公室(中心)及基层站所力量,组建检查组,每月对街道所有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进行检查打分;二是由日常巡查组对各安置房小区进行检查,并报送专班统计核分,每月统计三期,遇到节假日酌情统计。2.社区检查。各社区自行组建检查组(一般为分管纪检和物业的班子成员会同相关工作人员,视情邀请居民代表和非受检小区的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每月对街道所有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进行检查打分,并报送专班统计核分。3.满意度考评。专班对每月各物业的有责信访量纳入考评。每月汇总梳理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类区级及以上信访数量,根据有责信访数量进行赋分,同一事项多次信访的仍按次数计算。4.视频巡检。应急消防管理站对照考评标准,每月对街道所有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的消防通道占用、堆积物清理、门岗管理、环境秩序整洁等方面开展视频巡检,并将巡检情况报送专班。三、考评成绩评定1.月度考评成绩。按照各自比例折算、总分一百分的原则,专班每月汇总一次成绩。季度成绩和年度成绩由周期内月度成绩折算平均值而成。月度、季度、年度成绩折算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确存成绩有失客观公正的,及时进行修正。2.年度综合成绩。以年度成绩为基础,对照《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管理项目年度加分考评表》(附件3)相关条款,由专班统一汇总各安置房小区(过渡房)加分材料,经街道办事处专题审核确定加分情况,形成年度综合成绩。四、考评结果应用(一)定期晾晒月度、季度、年度考评成绩出炉后,通过街道、社区和小区公告栏等载体,进行晾晒,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二)奖优惩劣以前期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相应条款为基础,密切联动考评结果与物业服务费拨付。物业服务费按季度拨付,安置房小区物业费拨付以80%为基本费用基准比例,以20%为考评成绩联动费用基准比例,按照前一年度物业费总额为划档依据,以50万为一档进行阶梯式比例划定(详见表1);过渡房物业费80%为基本费用,剩余20%与考评成绩联动。具体联动规则如下:表1:安置房小区季度物业费拨付阶梯比例前一年度物业费总额(万元)基本费用比例季度考评比例年度考评比例0-5080%10%10%50-10081%9.5%9.5%100-15082%9.0%9.0%150-20083%8.5%8.5%200-25084%8.0%8.0%250-30085%7.5%7.5%300-35086%7.0%7.0%350-40087%6.5%6.5%后续以此类推1.季度考评。每季度考评物业服务费作为基数,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季度考评成绩作百分数,算出考评实得费用,扣除费用自动进入街道物业服务基金。折算公式如下:某某安置房小区季度考评实得费用=季度物业费*季度考评比例*季度考评成绩%;某某过渡房季度考评实得费用=季度物业费*10%*季度考评成绩%。2.年度考评。每年度考评物业服务费作为基数,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年度综合成绩作百分数,算出考评实得费用,扣除费用自动进入街道物业服务基金。折算公式如下:某某安置房小区年度考评实得费用=年度物业费*年度考评比例*年度综合成绩%;某某过渡房年度考评实得费用=年度物业费*10%*年度综合成绩%。3.物业服务基金。全年考评扣除费用汇集形成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服务基金。按照行业共建共治共享原则,物业服务基金主要用于年终综合评比的经济奖励、物业应急服务费用支出及楼道堆积物集中清理。汇集资金使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街道办事处根据提档升级工作成效,视情研究经费支撑物业服务基金。4.年终综合评比。安置房小区根据年度综合成绩排名,确定红黑榜企业,年度综合成绩前五名为红榜,年度综合成绩后三名为黑榜,如物业企业服务的多个安置房小区中,既有红榜又有黑榜,取消其红榜资格;根据2025年度街道辖区过渡房腾退拆除计划,2025年底仅留存两处过渡房,故过渡房物业企业不参与年终综合评比。红榜企业予以经济奖励,奖励总额原则上不低于物业服务基金年度汇集费用的50%,并在后续物业定标环节予以优先考虑,黑榜企业暂停街道范围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招投标资格六个月,连续两年度黑榜的安置房小区直接依照合同违约条款解除合同。服务周期小于6个月的新进场物业和到期退场物业,不参与年度综合评比,考评扣除费用的奖惩结算由专班报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综合研判商定。服务周期大于6个月不足12个月的新进场物业和到期退场物业,服务期考评成绩按服务月份折算成年度成绩,参与年度成绩排名但不参与红黑榜候选,考评扣除费用的奖惩结算由专班报街道主任办公会议综合研判商定。5.警示清退机制。连续三个月位列辖区内安置房考评后三位的物业企业,予以首次警示,在年度考评周期内再次位列月度考评后三位的,予以二次警告,后续再次位列月度考评后三位的,直接触发清退;因物业管理工作履职不力引发社会影响恶劣的集体信访、舆情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形的,予以警告,在年度考评周期内再次出现上述情形的,直接触发清退。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务求落实。办事处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系统谋划,明确职责和考评工作团队,有力推进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促街道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工作再强化。(二)系统协作,强化考评。各社区要客观公正开展实地检查、满意度调查等各项工作,并定期报送至专班。专班要统筹办事处各办公室(中心)的系统协作,同时注重与浦沿派出所、高新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站所的协同,及时互通日常工作中涉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管理动态,以形成系统全面的考评评价,保障考评预期效果。(三)全面宣传,积极引导。办事处各办公室(中心)、各社区要积极运用各自宣传载体和工作契机,尤其是公众号、公告栏等常态化载体,做好考评工作的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全民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打造共治共享的和谐态势。本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附件:1.《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标准》2.《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考评标准》3.《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过渡房)物业管理项目年度加分考评表》附件1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检查考评标准考评对象(物业企业):服务单位(项目名称):考评时间: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1.人员配备每1万平方米收费建筑面积配备不小于2人(_____小区,收费面积____万平方米,应配__人)。查阅近期服务人员花名册及出勤记录,视情现场核对。总人数少一人扣0.25分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主任任职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项目经理任职经验、年龄不符各扣0.3分秩序维护员配备:满足主要出入口和小区24小时执勤需要(_____小区,核定应配__人)。秩序维护员少一人(持证上岗)扣0.25分消防监控室专管员配备: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在岗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不得脱岗。消控专管员少一人(持证上岗)扣0.25分安全稳定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2.门岗管理人员到位落实24小时值班,无交接班盲区、岗亭内睡觉等脱岗现象。场查阅门岗记录并抽查消监控室全时段监控录像。出现1次脱岗现象,扣0.3分进出管理落实临时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管理,人车闸机保持常闭。每日现7:00-9:00,17:30-19:00,保安人员需在门岗外对出入口进行引导管理。出现一项不到位,扣0.1分3.巡逻岗管理巡逻路线按照不同时段巡逻重点,形成白班、晚班两组巡逻路线,路线覆盖所有公共区域,并明确每个点位巡逻要点。不符要求直接扣1分巡逻频次早中晚各1次。少1次扣0.25分巡逻记录及处置巡逻及发现的问题应形成详尽记录,并及时移交问题至相关人员。未详尽记录、未移交各扣0.2分4.监控岗管理业务能力消监控室专管员能熟练操作消监控中心各类设备,如消防主机、风机、消防广播、硬盘录像机、电梯三方通话等。测试工作人员对设备操作一类不会操作或不规范各扣0.3处置记录设施、设备运行期间发现的不正常现象或故障,应形成反馈及报修、维修记录;火警处置过程形成记录,且消防主机打印的原始凭条或复印件附后;形成值班(交接班)记录,监控录像保存30天以上。消控室门常闭状态。现场查记录,抽查2台监控录像一处记录不完整扣0.2分,任1台监控录像不足30天扣0.5分,消控室门未关扣0.2分5.消防管理器材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救生器材(消防服、消防鞋、消防绳、消防斧头、消防头盔、防毒面具等)完备。查阅台账记录结合现场抽查清点台账不完整,扣0.25分,设施器材缺失1类扣0.5分5.消防管理器材工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识等完好,运行正常。每月点检一次,形成记录。查阅点检记录,抽查3处不同区域消火栓或灭火器箱一瓶灭火器不正常扣0.2分,一处点检记录不全扣0.2分预案落实根据小区实情,形成切实可行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查阅预案及演练记录预案和方案照搬照抄,无针对性扣1分,演练缺失一次扣0.5分场地维护严禁消防登高场地、逃生通道占用。登高场地全数核查,抽查3处不同区域逃生通道发现一处占用扣0.5分6.安防管理火情响应出现火情警报后,秩序维护员必须5分钟内手持灭火器赶至现场处置并复位报警器。现场随机测试一处手动报警器未在5分钟内到达扣2分,未带灭火器及复位钥匙扣1分,操作不规范扣1分预警响应出现周界警报后,秩序维护员必须5分钟内赶至现场。现场随机测试2处防区周界报警未在5分钟内到达扣2分秩序井然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7.基础管理业主信息建立业主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查阅资料,视情现场抽核不完整扣0.2分,与实际不符扣0.2分设施信息房屋及其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查阅资料,视情现场抽核不完整扣0.2分,与实际不符扣0.2分形象规范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现场核查一人不符扣0.2分预案落实制定电、水、气、电梯、通讯、盗抢和极端天气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预案频次开展演练(不低于半年一次)。查阅台账未形成预案或未演练各扣0.5分日常维修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及时率100%,并有回访记录。查阅记录,视情询问业主未达标扣1分8.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专题计划形成共用部位日常巡检维修计划、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落实。查阅台账,视情结合现场无计划或未落实各扣0.5分日常秩序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行为;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无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且通行正常;各类房屋设施标识齐全完整。公共道路全数巡查,楼道无障碍查验40%以上楼幢一处不符扣0.25分9.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管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承诺书),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性行为,全数备案登记在册。查阅台账及协议内容无台账或未告知扣1分,登记遗漏一户扣0.2分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立即劝阻,如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应报未报扣1分垃圾处置设置建筑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及时清运。现场检查未设置扣2分,未及时清运扣0.5分10.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巡检计划形成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养护管理计划、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落实。查阅计划方案,视情结合内容询问相关负责人无计划或未落实各扣0.5分10.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设施工况照明、电气、安防智能化、避雷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养护维护完好。查阅养护记录,除照明外视情现场检查一处运行不正常扣0.25分供水安全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进行一年两次的水箱清洁消毒(移交专业单位除外)。现场抽查2处供水设备设备一处不符扣0.25分,消毒工作未开展扣1分11.电梯维护环境有序轿厢、机房干净整洁,年检合格证有效,张贴轿厢显著位置。抽查40%以上楼幢电梯一台不符扣0.2分设备运转三方通话、轿厢照明、机房照明等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抽查40%以上楼幢电梯一台不符扣0.2分维保状况物业服务企业与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定期进行维保,并对维保单位实行有效监督管理。查阅台账未签订、无资质或维保频次各扣0.5分,无有效监管扣1分12.楼道减负媒介整合公告栏集中整合各类宣传普及材料,杜绝其他区域张贴(上级部门要求除外)。抽查40%以上楼幢一处乱张贴扣0.2分杂物清理每周开展两次以上楼道巡检,按照“先告知再提醒直接清理”的工作原则,维持楼道良好秩序。查阅巡检记录,现场查验40%以上楼幢频次不足或问题反复发生的,扣2分;发现一处杂物扣0.1分13.车辆管理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地面临停车位划分有序,地面地下无违停现象。查阅制度结合现场检查制度不完善扣1分,发现一处违停扣0.25分13.车辆管理非机动车管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严禁停放在机动车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瓶车严禁停放在可燃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周边;小区禁入无牌电瓶车;严禁电瓶车或电瓶上楼充电;充电规范有序,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长时间充电。小区面上巡查,现场查验小区40%以上楼幢的停放和充电区域发现一处违规现象扣0.1分14.违建防控日常巡查发现违建行为立即劝阻,如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应报未报扣1分环境整洁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15.环境卫生责任明确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查阅台账未明确责任人或范围,各扣0.25分环卫设施环卫(垃圾分类)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及周边保持清洁,配有垃圾桶盖,垃圾必须投放在投放点,垃圾分类宣传到位。检查垃圾中转站,抽查2处垃圾箱一项不符扣0.2分,宣传不到位扣0.5分清运消杀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消杀器材、药品统一集中放置,规范管理。查阅记录结合现场核查一处消杀不到位或器材药品未集中规范管理各扣0.5分公区环境小区内道路等共用部位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楼道、地下车库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小广告;全民健身设施等业主活动区域整洁卫生;公共区域禁止晾晒衣物。现场检查晾晒面积达10㎡以上一处扣0.25分,其余问题一处不符扣0.25分过程管控每单元楼层内至少设置一个清洁工作签到点(多层、高层应设置在顶层);物业经理每周至少带班检查一次保洁工作。查阅工作记录,现场抽检2处楼层签到点签到点一处不符扣0.5分,带班检查频次不足扣0.5污染防控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如发生污染立即劝阻,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一处污染扣0.25分,应报未报扣116.绿化养护综合管理制定因地制宜的年度绿化养护方案。查阅方案和记录无方案扣1分,方案无针对性扣0.5过程记录绿化养护记录填写真实、规范,应涵盖养护巡查记录、植物杀虫记录、施肥记录和更换改造记录。查阅记录结合现场核验记录混乱、不规范扣0.5分,不真实扣1分日常养护绿化养护及时,长势良好,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斑秃现象,无黄土裸露、无毁绿占压、无垃圾。现场抽查2个区域绿化养护过维保期后,一处养护状况不佳面积达1㎡以上扣0.25分服务暖心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17.品牌服务品牌服务开通以“浦师傅”为品牌的特色服务热线,张贴于小区醒目位置;提供便利场地,落实物业服务人员协同推进服务有序开展。查阅工作记录、试拨热线结合现场核验热线未开通扣1分,无人接听或未张贴各扣0.5分,未落实场地或无人员协同各扣0.5分17.品牌服务价目清晰出台适配小区人群需求的日常维修服务清单,类别明晰,价格合理(简易人工免费,耗材不得高于市场价)查阅清单类别混乱扣0.5分,价格虚高扣1分,未出台扣2分18.温馨提示保洁环节楼道、公共卫生间等区域保洁时应放置“正在保洁”、“小心地滑”等温馨提示标识。小区面上巡查,现场查验小区40%以上楼幢一处未设置扣0.25分消杀环节消杀前先行温馨提示,明确使用药物、消杀对象、时间、区域、注意事项等;投放药品或进行消杀时周边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必要时警戒隔离。查阅台账,视情现场核查无提示或警戒未设置各扣0.5分,提示内容不全扣0.25分施工环节施工改造前先行提示公告,明确施工目的、内容、区域、时间、潜在影响、注意事项等,进行时周边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必要时警戒隔离。查阅台账,视情现场核查无提示或警戒未设置各扣0.5分,提示内容不全扣0.25分19.便民服务便民服务柜设置在岗亭外(内)较为醒目区域,确保24小时可提供服务且便于管理,柜内放置便民工具箱、急救药箱、打气筒、便民雨伞等生活物品,并做好借还记录。现场核查未设置扣1分,物品缺失一类或无借还记录扣0.2分便民小推车按照一出入口一车的原则配置,需用醒目行迹线进行定位,并做好借还记录。现场核查未配置扣1分,未定位或无借还记录扣0.2分20.有责信访物业及时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避免因管理缺位产生信访。每件扣0.5分,重复信访的,每件加扣0.5分其他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21.其他三方协同强化三方协同机制,积极参与配合街道、社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数据报送、会议、检查、专题行动等。存在不配合情况扣2分清廉物业是否存在因严重纠纷不予解决而擅自对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进行停水停电。做好公共经营性收益收支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全体业主监督。随机抽取2名业主存在该行为扣2分稳定有序是否存在因物业管理缺位产生反复信访、舆情、群体性事件;是否存在因物业管理缺位被区级以上部门通报、曝光或媒体负面报道。存在该情况扣4分扣分合计人员配备:___分;安全稳定___分;秩序井然___分;环境整洁___分;服务暖心___分;其他___分。最终得分注:考评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根据评分标准逐项扣分。附件2浦沿街道农转居安置过渡房物业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检查考评标准考评对象(项目名称):管理单位(物业企业):考评时间: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1.人员配备每100套过渡房配备不小于2人。(_____过渡房、____套,应配__人)。查阅近期服务人员花名册及出勤记录,视情现场核对。总人数少一人扣0.25分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项目主任任职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项目经理任职经验、年龄不符各扣0.3分秩序维护员配备:秩序维护员配备:满足主要出入口和小区24小时执勤需要(_____小区,核定应配__人)。秩序维护员少一人(持证上岗)扣0.25分监控室在岗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发现脱岗每次扣0.25分安全稳定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2.门岗管理人员到位落实24小时值班,无交接班盲区、岗亭内睡觉等脱岗现象。场查阅门岗记录并抽查监控室全时段监控录像。出现1次脱岗现象,扣0.3分进出管理落实临时进出车辆及人员登记管理,人车闸机保持常闭。现出现1人(车)次不符,扣0.1分3.巡逻岗管理巡逻路线按照不同时段巡逻重点,形成白班、晚班两组巡逻路线,路线覆盖所有公共区域,并明确每个点位巡逻要点。不符要求直接扣1分巡逻频次早中晚各一次。少1次扣0.25分巡逻记录及处置巡逻及发现的问题应形成详尽记录,并及时移交问题至相关人员。未详尽记录、未移交各扣0.2分4.监控岗管理业务能力监控室专管员能熟练操作监控中心各类设备。测试工作人员对设备操作一类不会操作或不规范各扣0.3处置记录设施、设备运行期间发现的不正常现象或故障,应形成反馈及报修、维修记录;形成值班(交接班)记录,监控录像保存30天以上。现场查记录,抽查监控录像一处记录不完整扣0.2分,任1台监控录像不足30天扣0.5分5.消防管理器材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救生器材(消防服、消防鞋、消防绳、消防斧头、消防头盔、防毒面具等)完备。查阅台账记录结合现场抽查清点台账不完整,扣0.25分,设施器材缺失1类扣0.5分5.消防管理器材工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标识等完好,运行正常。每月点检一次,形成记录。查阅点检记录,抽查3处不同区域消火栓或灭火器箱一瓶灭火器不正常扣0.2分,一处点检记录不全扣0.2分预案落实根据小区实情,形成切实可行消防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每半年演练一次。查阅预案及演练记录预案和方案照搬照抄,无针对性扣1分,演练缺失一次扣0.5分场地维护严禁消防登高场地、逃生通道占用。登高场地全数核查,抽查3处不同区域逃生通道发现一处占用扣0.5分6.安防管理火情响应出现火情警报后,秩序维护员必须5分钟内手持灭火器赶至现场处置。现场随机测试一处拉响火情警笛未在5分钟内到达扣2分,未带灭火器扣1分,操作不规范扣1分秩序井然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7.基础管理业主信息建立业主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查阅资料,视情现场抽核不完整扣0.2分,与实际不符扣0.2分设施信息房屋及其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查阅资料,视情现场抽核不完整扣0.2分,与实际不符扣0.2分形象规范物业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现场核查一人不符扣0.2预案落实制定电、水、气、电梯、通讯、盗抢和极端天气等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预案频次进行日常演练(不低于半年一次)。查阅台账未形成预案或未演练各扣0.5日常维修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维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2%,并有回访记录。查阅记录,视情询问业主未达标扣1分8.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专题计划形成共用部位日常巡检维修计划、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落实。查阅台账,视情结合现场无计划或未落实各扣0.5分日常秩序无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行为;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无占用、损毁无障碍设施,且通行正常;各类房屋设施标识齐全完整。公共道路全数巡查,楼道无障碍查验40%以上楼幢一处不符扣0.259.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管理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修人装修禁止性行为,全数备案登记在册。查阅台账及协议内容无台账或未告知扣1分,登记遗漏一户扣0.2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发现违规装修行为立即劝阻,如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应报未报扣1分垃圾处置设置建筑装饰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及时清运。现场检查未设置扣2分,未及时清运扣0.5分10.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巡检计划形成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养护管理计划、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落实。查阅计划方案,视情结合内容询问相关负责人无计划或未落实各扣0.5分10.共用设施设备管理设施工况照明、电气、安防智能化、避雷等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养护维护完好。查阅养护记录,除照明外视情现场检查一处运行不正常扣0.25分供水安全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进行一年两次的水箱清洁消毒(移交专业单位除外)。现场抽查2处供水设备设备一处不符扣0.25分,消毒工作未开展扣1分11.楼道减负媒介整合公告栏集中整合各类宣传普及材料,杜绝其他区域张贴(上级部门要求除外)。抽查40%以上楼幢一处乱张贴扣0.2分杂物清理每周开展两次以上楼道巡检,按照“先告知再提醒直接清理”的工作原则,维持楼道良好秩序。查阅巡检记录,现场查验40%以上楼幢频次不足或问题反复发生的,各扣1分;发现一处杂物扣0.1分12.车辆管理机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地面临停车位划分有序,无违停现象。查阅制度结合现场检查制度不完善扣1分,发现一处违停扣0.25分非机动车管理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瓶车严禁停放在可燃物、火源、电热和燃气设施周边;小区禁入无牌电瓶车;严禁电瓶车或电瓶进楼充电;集中充电规范有序,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或长时间充电。小区面上巡查,现场查验小区40%以上楼幢的停放和充电区域发现一处违规现象扣0.1分13.违建防控(1分)日常巡查发现违建行为立即劝阻,如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应报未报扣1分环境整洁考评事项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评分细则扣分项情况描述扣分14.环境卫生责任明确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查阅台账未明确责任人或范围,各扣0.25分环卫设施环卫(垃圾分类)设施完备,设有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及周边保持清洁,配有垃圾桶盖,垃圾分类宣传到位。检查垃圾中转站,抽查2处垃圾箱一项不符扣0.2分,宣传不到位扣0.5分清运消杀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杀;消杀器材、药品统一集中放置,规范管理。查阅记录结合现场核查一处消杀不到位或器材药品未集中规范管理各扣0.5分公区环境小区内道路等共用部位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楼道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小广告;全民健身设施等业主活动区域整洁卫生。现场检查一处不符扣0.25分过程管控每幢楼顶层设置一个清洁工作签到点;物业经理每周至少带班检查一次保洁工作。查阅工作记录,现场抽检2处楼层签到点签到点一处不符扣0.5分,带班检查频次不足扣0.5分污染防控排放油烟、噪音等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外墙无污染;如发生污染立即劝阻,无法制止及时报社区。现场抽查,视情结合台账印证一处污染扣0.25分,应报未报扣1分15.绿化养护过程记录绿化养护记录填写真实、规范,应涵盖养护巡查记录、植物杀虫记录、施肥记录和更换改造记录。查阅记录结合现场核验记录混乱、不规范扣0.5分,不真实扣1分招标公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委托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A3301801201900400129L2、项目名称:滨江区浦沿街道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3、项目地点:滨江区。4、项目本期概算:913.9268万元;最高限价:913.9268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招标范围及内容:秋波名府及望水华庭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1095日历天。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6、投标人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7、投标人登记人库(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人库登记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人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人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9、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年月日)。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18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要求执行。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也可通过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服务专区一金融服务中选择合适的服务开具电子保函。(3)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保。(4)以银行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等形式缴纳投标担保,附在投标文件内。11、投标文件的递交设(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日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江分中心开标室上240(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00号区文化中心10号门3楼刷卡,4楼开标);(3)刷证签到: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凭杭州21038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企业CA数字证书到开标区自助机上自行刷证签到(3楼刷卡),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室。12、发布公告的媒介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杭州市公共(豇江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专用章13、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501号联系人:孙工电话:0571-8952206719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三里亭路77号联系人:潘刚电话:1317507761013757120353监管单位: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4楼联系人:姜工电话:0571-89520920cs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播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